第三十一章 贵族习性
那两大银币给人一种笃定感,那和它们的实际重量没什么关系。曾经穷过好一段时间的人,都会懂得我的意思。我先买了一个好的皮包,挂在我衣服底下,紧贴着皮肤。
接着是好好吃一顿早餐:一盘热腾腾的蛋和一片火腿,新鲜松软的面包,一旁搭配着大量的蜂蜜与奶油,一杯才刚挤不到两天的鲜奶,总共花了五分铁币,那可能是我吃过最棒的一餐了。
坐在桌边用刀叉进食的感觉很怪,坐在人群中的感觉也怪,有人帮我送上食物的感觉更怪。
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抹尽剩余的早餐时,才发现我有个问题。
即使是在这个稍嫌不净的海滨旅店里,我还是引人注意。我身上穿的衣服,不过是挖个洞让头手钻出来的粗麻袋,我的裤子是帆布做的,比我的身材大了好几号,散发着烟味、油味、巷弄里的污水味,裤头是用垃圾堆里捡来的绳子绑着。我全身脏污,赤着脚,臭气冲天。
我该买套衣服,还是找个地方洗澡?如果先洗澡,之后还是得穿上那些旧衣服。但是,如果我现在这个样子去买衣服,可能连店家都进不去,我也怀疑有人肯为我量身吗。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我决定先去洗个澡,因为我全身闻起来像死了一周的老鼠,连我都感到厌烦了。我抬起头来对老板微笑:“这附近哪里可以洗个澡?”
“这边就可以,只要两分钱。”他上下打量我,“或者你可以打工一个小时交换,辛苦工作个一小时,我们的炉灶刚好需要刷洗。”
“我会需要很多水和肥皂。”
“那就打工两小时吧,我还有碗盘需要洗。先刷炉灶,洗个澡,再来洗盘子,这样好吗?”
一个小时后,我肩膀酸痛,炉灶都刷洗干净了。他带我到后面的房间,里面有个大木桶,地上摆着一个火炉,墙上有挂钩可以挂衣服,还钉了一块锡片,充当镜子。
他给了我一把刷子,一桶热水,一块肥皂。我一直擦洗身子,直到皮肤都痛了、红了。旅店老板又提了第二桶、第三桶水来。我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我没长虱子,可能我已经脏到连虱子都不愿寄宿了。
最后一次冲洗时,我看着丢在一旁的衣服,现在是我这几年来最干净的时候,我实在不想再碰那些衣服,更别说穿上了。但是如果我洗那些衣服,他们只会愈洗愈破。
我擦干身子,用粗制的梳子梳开我纠结的头发,现在头发似乎又比脏污时更长了。我抹掉镜面上的雾气,看到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我长大了,至少比以前大了,不仅如此,我看起来还像某个贵族的儿子。我的脸瘦白,头发需要稍微修剪一下,不过目前直发及肩,刚好是现在流行的样子,就只差一套贵族的衣服而已。
于是我灵机一动,用毛巾裹着身子,从后门离开。我拿了皮包,把它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当时快接近中午,到处都是人,我当然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不予理会,快步向前,并不打算躲躲藏藏。我板起冷淡、不满的表情,丝毫不露出一点尴尬。
我在一对父子身边停了下来,他们正把粗麻袋装上车,那儿子大概大我四岁,高我一个头。我厉声说:“小子,这儿哪里可以买衣服。”我盯着他的上衣看,“体面的衣服。”我更正。
他看着我,表情看似疑惑,又有点生气。他的父亲连忙摘下帽子,站到他儿子前面,“阁下可以试试贝特里商铺,他们只有一些简单的样式,不过离这里才一两条街而已。”
我脸色一沉:“附近就只有这家吗?”
他目瞪口呆:“呃……可能……有一家……”
我不耐烦地挥手要他闭嘴:“在哪里?我看你已经吓傻了,你用指的就好。”
他一比,我便大步离开。我一边走,想起我在剧团中曾扮演一个年轻侍从,那少爷名叫丹史提,脾气任性,令人难以忍受,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角色正好,我把头傲慢地倾向一边,稍微改变了肩膀的姿态,也调整一下当时的心态。
我用力推开门,冲了进去,有个男人围着皮质围裙,我猜他就是贝特里,看起来四十几岁,身型瘦削,秃头。门推开时,撞上墙砰的一声,害他吓了一跳。他转身看我,一脸狐疑。
“傻子,拿件袍子给我。被你和今天上街做买卖的一干蠢人紧盯着看,烦死了。”我一脸不悦地颓坐到椅子上。他动也不动,我愤怒地瞪着他说:“我没说清楚吗?我需要什么还看不出来吗?”我拉起毛巾的边缘让他看。
他站在那里,瞠目结舌。
我压低声音,用威吓的口吻说:“你要是不拿点什么来让我穿……”我站起来大吼,“我就拆了这里!我会叫我爸把你的墓碑当成我的冬至礼物,叫他的狗爬上你的尸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贝特里急忙离开,我往椅背一靠,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注意到店内还有一位客人,他见状迅速离开,离开前还停下来对我稍稍行了屈膝礼。
我强忍住笑意。
接着一切异常顺利,我让他忙进忙出了半个小时,他送上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让我试穿。他拿出来的每件衣服,我都会挑剔质料、剪裁与手工。总之,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骄纵的孩子。
其实我对那些衣服满意得很,它们虽然样式简单,却都做得很好。跟我一小时前穿的东西比起来,能穿干净的麻布袋就够好了。
如果你没在宫廷或大城市待过一阵子,就不会明白这伪装对我来说为何如此容易了,且听我细说分明。
贵族之子就像洪水或龙卷风一样,是一股强大的自然破坏力。碰到这种灾难,一般人只能咬着牙忍气吞声,努力降低损害。
贝特里明白这点,他在上衣与裤子做完记号后,就帮我把它们脱下来。我又穿回他给我的袍子,他马上卯起来缝纫衣服,仿佛恶魔在一旁施压一样。
我又颓坐回椅子上,“你干脆就明问吧,我看得出来你好奇的很。”
他从缝纫中暂时抬起头来问:“您是指什么?”
“我现在没穿衣服的样子。”
“喔。”他把线打结,开始缝裤子,“我承认我是有点好奇,但礼貌上,我不便刺探别人的事。”
“啊。”我点头,佯装失望,“这态度值得赞许。”
接下来安静了好一段时间,只听得到线拉过衣服布料的声音,我感到坐立难安。最后,我还是继续开口,仿佛他要我讲一样:“妓女偷了我的衣服。”
“真的?”
“她要我拿钱包换回我的衣服,那个贱货!”
贝特里稍稍抬起头,一脸真的很好奇的样子,“您的钱包没和衣服放在一起吗?”
我一脸惊讶:“当然没有!我父亲说过:『绅士之手永不远离钱包。』”我把钱包拿起来晃一晃,佐证我的论点。
我发现他想忍着笑意,这让我觉得好过一些了。我折磨这家伙近一小时,至少我给了他一个话题,可以拿来跟朋友说说。
“她告诉我,如果我想保有尊严,就把钱包交给她,穿着衣服回家。”我轻蔑地摇头,“我跟她说:『放肆!绅士的尊严不在他的衣服。我要是为了面子,而把钱包交给你,那才是交出我的尊严。』”
我露出深思的表情好一会儿,之后仿佛在自言自语,轻声说:“这么说绅士的尊严是在他的钱包里。”我看着手上的钱包,停顿了好一会儿,“我想,前几天我听过父亲说过那样的话。”
贝特里笑了出来,连忙假装咳嗽,接着他起身,甩开上衣与裤子。“好了,跟戴手套一样合身。”他把衣服拿给我时,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我脱下袍子,穿上裤子,“我想,这样我就可以回家了。贝特里,这样你收多少钱?”我问。
他想了一下说:“一银二。”
我开始绑上衣的带子,不发一语。
“抱歉。”他连忙说,“我忘了我在为谁效劳了。”他吞了一下口水,“一银币就够了。”
我拿出钱包,把一银币放在他手中,凝视着他的眼睛说:“我需要一些零钱。”
他抿起嘴,不过还是点点头,找了我两个铜币。
我把铜币塞好,把钱包紧紧绑在上衣底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拍了一下钱包。
我看到他的嘴角又泛起了一丝笑意:“再会。”
我拿起毛巾,离开商店,在比较少人注视下,走回我刚刚吃早餐与洗澡的旅店。
◇◇◇◇
我走向吧台时,旅店老板问:“少爷,你需要些什么吗?”他微笑,把手擦在围裙上。
“一叠脏碗盘和一条抹布。”
他眯着眼看我,接着笑了起来:“我以为你光着身子从巷子里溜走了。”
“没完全光着。”我把他的毛巾放上吧台。
“之前你满身泥巴,我可能还会打赌你的发色是黑的,现在整个人看起来都不一样了。”他静静地惊讶了一会儿,“你还要你的旧衣服吗?”
我摇头:“就丢了吧,其实烧了更好,而且别让人不小心闻到那烟味。”他又笑了,“不过我的确还有其他的东西。”我提醒他。
他点头,轻拍鼻翼,“没错,你等等。”他转身,走进吧台后方的门内。
我环顾房内四周,现在我不再吸引异样的眼光,整个房间看起来似乎不同了。粗石砌成的壁炉内,有个黑色的锅子炖煮着东西,上漆的木头与溢出的啤酒微微散发着酸味,交谈的低语声……
我对旅店一直有种特别的偏好,我想,那是因为我是在旅途中成长的。旅店是个安全的地方,像个安乐窝。当时我觉得相当自在,心想如果能开一间像那样的旅店,应该满不错的。
“就这些。”旅店老板放下三只笔、一罐墨水,还有书店的收据。“你拥有这些东西和你光着身子溜走,这两件事都让我觉得一头雾水。”
“我要去念大学院。”我解释。
他一脸惊讶,“你年纪还没到,不是吗?”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惊,但我不去想它,“他们收各种学生。”
他客气地点头,仿佛那句话说明了我当初为什么光着脚出现,还满身散发着穷街陋巷的恶臭。他等了一会儿,看我是不是还会再细说分明,之后他帮自己倒了一杯酒。“我没有恶意,不过你现在看起来不像是想要洗盘子的人。”
我开口想反驳,一小时赚一分铁币的工作是我不太想错过的好差事,两分钱就可以买一条面包,去年我都不知道挨饿多少天了。
但我又看到我放在吧台上的手,那双手白里透红,干干净净的,我几乎快认不出那是我的手了。
当下,我知道我并不想洗碗,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离开吧台,从钱包中拿出一分钱,我问:“哪里最容易找到北上的车队?”
“山区的畜贩场,过了绿街的磨坊,再走四分之一里。”
一听到山区两字,我又紧张了起来,但我点点头,尽量不去想它。“你的旅店满惬意的,如果我长大后也能开一家像这样的旅店,那就太幸运了。”我递给他一分钱。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把那一分钱还给我,“有你这样称赞,这儿随时欢迎你回来。”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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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桌边用刀叉进食的感觉很怪,坐在人群中的感觉也怪,有人帮我送上食物的感觉更怪。
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抹尽剩余的早餐时,才发现我有个问题。
即使是在这个稍嫌不净的海滨旅店里,我还是引人注意。我身上穿的衣服,不过是挖个洞让头手钻出来的粗麻袋,我的裤子是帆布做的,比我的身材大了好几号,散发着烟味、油味、巷弄里的污水味,裤头是用垃圾堆里捡来的绳子绑着。我全身脏污,赤着脚,臭气冲天。
我该买套衣服,还是找个地方洗澡?如果先洗澡,之后还是得穿上那些旧衣服。但是,如果我现在这个样子去买衣服,可能连店家都进不去,我也怀疑有人肯为我量身吗。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我决定先去洗个澡,因为我全身闻起来像死了一周的老鼠,连我都感到厌烦了。我抬起头来对老板微笑:“这附近哪里可以洗个澡?”
“这边就可以,只要两分钱。”他上下打量我,“或者你可以打工一个小时交换,辛苦工作个一小时,我们的炉灶刚好需要刷洗。”
“我会需要很多水和肥皂。”
“那就打工两小时吧,我还有碗盘需要洗。先刷炉灶,洗个澡,再来洗盘子,这样好吗?”
一个小时后,我肩膀酸痛,炉灶都刷洗干净了。他带我到后面的房间,里面有个大木桶,地上摆着一个火炉,墙上有挂钩可以挂衣服,还钉了一块锡片,充当镜子。
他给了我一把刷子,一桶热水,一块肥皂。我一直擦洗身子,直到皮肤都痛了、红了。旅店老板又提了第二桶、第三桶水来。我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我没长虱子,可能我已经脏到连虱子都不愿寄宿了。
最后一次冲洗时,我看着丢在一旁的衣服,现在是我这几年来最干净的时候,我实在不想再碰那些衣服,更别说穿上了。但是如果我洗那些衣服,他们只会愈洗愈破。
我擦干身子,用粗制的梳子梳开我纠结的头发,现在头发似乎又比脏污时更长了。我抹掉镜面上的雾气,看到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我长大了,至少比以前大了,不仅如此,我看起来还像某个贵族的儿子。我的脸瘦白,头发需要稍微修剪一下,不过目前直发及肩,刚好是现在流行的样子,就只差一套贵族的衣服而已。
于是我灵机一动,用毛巾裹着身子,从后门离开。我拿了皮包,把它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当时快接近中午,到处都是人,我当然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不予理会,快步向前,并不打算躲躲藏藏。我板起冷淡、不满的表情,丝毫不露出一点尴尬。
我在一对父子身边停了下来,他们正把粗麻袋装上车,那儿子大概大我四岁,高我一个头。我厉声说:“小子,这儿哪里可以买衣服。”我盯着他的上衣看,“体面的衣服。”我更正。
他看着我,表情看似疑惑,又有点生气。他的父亲连忙摘下帽子,站到他儿子前面,“阁下可以试试贝特里商铺,他们只有一些简单的样式,不过离这里才一两条街而已。”
我脸色一沉:“附近就只有这家吗?”
他目瞪口呆:“呃……可能……有一家……”
我不耐烦地挥手要他闭嘴:“在哪里?我看你已经吓傻了,你用指的就好。”
他一比,我便大步离开。我一边走,想起我在剧团中曾扮演一个年轻侍从,那少爷名叫丹史提,脾气任性,令人难以忍受,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角色正好,我把头傲慢地倾向一边,稍微改变了肩膀的姿态,也调整一下当时的心态。
我用力推开门,冲了进去,有个男人围着皮质围裙,我猜他就是贝特里,看起来四十几岁,身型瘦削,秃头。门推开时,撞上墙砰的一声,害他吓了一跳。他转身看我,一脸狐疑。
“傻子,拿件袍子给我。被你和今天上街做买卖的一干蠢人紧盯着看,烦死了。”我一脸不悦地颓坐到椅子上。他动也不动,我愤怒地瞪着他说:“我没说清楚吗?我需要什么还看不出来吗?”我拉起毛巾的边缘让他看。
他站在那里,瞠目结舌。
我压低声音,用威吓的口吻说:“你要是不拿点什么来让我穿……”我站起来大吼,“我就拆了这里!我会叫我爸把你的墓碑当成我的冬至礼物,叫他的狗爬上你的尸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贝特里急忙离开,我往椅背一靠,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注意到店内还有一位客人,他见状迅速离开,离开前还停下来对我稍稍行了屈膝礼。
我强忍住笑意。
接着一切异常顺利,我让他忙进忙出了半个小时,他送上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让我试穿。他拿出来的每件衣服,我都会挑剔质料、剪裁与手工。总之,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骄纵的孩子。
其实我对那些衣服满意得很,它们虽然样式简单,却都做得很好。跟我一小时前穿的东西比起来,能穿干净的麻布袋就够好了。
如果你没在宫廷或大城市待过一阵子,就不会明白这伪装对我来说为何如此容易了,且听我细说分明。
贵族之子就像洪水或龙卷风一样,是一股强大的自然破坏力。碰到这种灾难,一般人只能咬着牙忍气吞声,努力降低损害。
贝特里明白这点,他在上衣与裤子做完记号后,就帮我把它们脱下来。我又穿回他给我的袍子,他马上卯起来缝纫衣服,仿佛恶魔在一旁施压一样。
我又颓坐回椅子上,“你干脆就明问吧,我看得出来你好奇的很。”
他从缝纫中暂时抬起头来问:“您是指什么?”
“我现在没穿衣服的样子。”
“喔。”他把线打结,开始缝裤子,“我承认我是有点好奇,但礼貌上,我不便刺探别人的事。”
“啊。”我点头,佯装失望,“这态度值得赞许。”
接下来安静了好一段时间,只听得到线拉过衣服布料的声音,我感到坐立难安。最后,我还是继续开口,仿佛他要我讲一样:“妓女偷了我的衣服。”
“真的?”
“她要我拿钱包换回我的衣服,那个贱货!”
贝特里稍稍抬起头,一脸真的很好奇的样子,“您的钱包没和衣服放在一起吗?”
我一脸惊讶:“当然没有!我父亲说过:『绅士之手永不远离钱包。』”我把钱包拿起来晃一晃,佐证我的论点。
我发现他想忍着笑意,这让我觉得好过一些了。我折磨这家伙近一小时,至少我给了他一个话题,可以拿来跟朋友说说。
“她告诉我,如果我想保有尊严,就把钱包交给她,穿着衣服回家。”我轻蔑地摇头,“我跟她说:『放肆!绅士的尊严不在他的衣服。我要是为了面子,而把钱包交给你,那才是交出我的尊严。』”
我露出深思的表情好一会儿,之后仿佛在自言自语,轻声说:“这么说绅士的尊严是在他的钱包里。”我看着手上的钱包,停顿了好一会儿,“我想,前几天我听过父亲说过那样的话。”
贝特里笑了出来,连忙假装咳嗽,接着他起身,甩开上衣与裤子。“好了,跟戴手套一样合身。”他把衣服拿给我时,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我脱下袍子,穿上裤子,“我想,这样我就可以回家了。贝特里,这样你收多少钱?”我问。
他想了一下说:“一银二。”
我开始绑上衣的带子,不发一语。
“抱歉。”他连忙说,“我忘了我在为谁效劳了。”他吞了一下口水,“一银币就够了。”
我拿出钱包,把一银币放在他手中,凝视着他的眼睛说:“我需要一些零钱。”
他抿起嘴,不过还是点点头,找了我两个铜币。
我把铜币塞好,把钱包紧紧绑在上衣底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拍了一下钱包。
我看到他的嘴角又泛起了一丝笑意:“再会。”
我拿起毛巾,离开商店,在比较少人注视下,走回我刚刚吃早餐与洗澡的旅店。
◇◇◇◇
我走向吧台时,旅店老板问:“少爷,你需要些什么吗?”他微笑,把手擦在围裙上。
“一叠脏碗盘和一条抹布。”
他眯着眼看我,接着笑了起来:“我以为你光着身子从巷子里溜走了。”
“没完全光着。”我把他的毛巾放上吧台。
“之前你满身泥巴,我可能还会打赌你的发色是黑的,现在整个人看起来都不一样了。”他静静地惊讶了一会儿,“你还要你的旧衣服吗?”
我摇头:“就丢了吧,其实烧了更好,而且别让人不小心闻到那烟味。”他又笑了,“不过我的确还有其他的东西。”我提醒他。
他点头,轻拍鼻翼,“没错,你等等。”他转身,走进吧台后方的门内。
我环顾房内四周,现在我不再吸引异样的眼光,整个房间看起来似乎不同了。粗石砌成的壁炉内,有个黑色的锅子炖煮着东西,上漆的木头与溢出的啤酒微微散发着酸味,交谈的低语声……
我对旅店一直有种特别的偏好,我想,那是因为我是在旅途中成长的。旅店是个安全的地方,像个安乐窝。当时我觉得相当自在,心想如果能开一间像那样的旅店,应该满不错的。
“就这些。”旅店老板放下三只笔、一罐墨水,还有书店的收据。“你拥有这些东西和你光着身子溜走,这两件事都让我觉得一头雾水。”
“我要去念大学院。”我解释。
他一脸惊讶,“你年纪还没到,不是吗?”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惊,但我不去想它,“他们收各种学生。”
他客气地点头,仿佛那句话说明了我当初为什么光着脚出现,还满身散发着穷街陋巷的恶臭。他等了一会儿,看我是不是还会再细说分明,之后他帮自己倒了一杯酒。“我没有恶意,不过你现在看起来不像是想要洗盘子的人。”
我开口想反驳,一小时赚一分铁币的工作是我不太想错过的好差事,两分钱就可以买一条面包,去年我都不知道挨饿多少天了。
但我又看到我放在吧台上的手,那双手白里透红,干干净净的,我几乎快认不出那是我的手了。
当下,我知道我并不想洗碗,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离开吧台,从钱包中拿出一分钱,我问:“哪里最容易找到北上的车队?”
“山区的畜贩场,过了绿街的磨坊,再走四分之一里。”
一听到山区两字,我又紧张了起来,但我点点头,尽量不去想它。“你的旅店满惬意的,如果我长大后也能开一家像这样的旅店,那就太幸运了。”我递给他一分钱。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把那一分钱还给我,“有你这样称赞,这儿随时欢迎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