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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风向或女人心

之后两旬,我去了伊姆雷几趟,新斗篷让我在路上得以保暖,但是我在当地一直看不到戴娜的身影。我总是可以找一些理由去对岸:向戴维借书,和史瑞普碰面一起用餐,到伊欧利恩演奏,不过戴娜才是真正的原因。
基尔文帮我售出剩下的发光体,我的心情也随着伤势的愈合而好转。现在我有一些钱可以买肥皂之类的奢侈品,还有第二件衬衫,以取代我遗失的那件。今天我去伊姆雷是为了买手边专案所需要的钒屑,我现在用两个当初留着没卖的发光体,制作一盏大型的共感灯,希望能靠它赚点钱。
我常到对岸买工艺材料的举动或许看起来很奇怪,大学院附近的商家常利用学生懒得多走几步的缺点哄抬价格。对我来说,能省几分钱,多走一些路是值得的。
我买好材料后,便前往伊欧利恩。狄欧克站在他的老位子上,倚着大门,“我一直在帮你注意你女朋友。”他说。
想到我的举动一定是看起来太明显了,我低声抱怨:“她不是我女朋友。”
狄欧克翻白眼,“好吧,那位女孩,戴娜、戴安、戴内……她最近自称的任何名字,我连她的影子都没看到,甚至四处问了一下,这一旬都没人看到她,所以她可能离城了,她向来如此,一溜烟就不见了。”
我努力压抑着失望的表情,“你不需要特地帮我找。”我说,“不过还是谢谢你。”
“我不全是为了你才问的。”狄欧克坦承,“我自己也很喜欢她。”
“现在吗?”我尽量不露表情地问。
“别那样看我,我不是在跟你抢。”他苦笑,“至少这次不会了,我虽然没念过大学院,但是没那么傻。我不会笨到把手伸进同一个炉火两次。”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努力让表情恢复正常,我通常不会让情绪明显展露在脸上,“所以你和戴娜……”
“史丹勋偶尔还是会笑我去追一个年纪只有我一半的女孩。”他不好意思地耸着宽阔的肩膀,“即使如此,我还是很喜欢她,现在她给我的感觉比较像我小妹。”
“你认识她多久了?”我好奇地问。
“其实我不觉得我真的认识她,不过我大概是两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吧?不,没那么久,或许是一年多一点……”狄欧克两手拨过金发,挺着背,大大地伸个懒腰,手臂肌肉绷紧了衬衫。接着他放松身子,大大叹了一口气,望向几乎无人的庭院。“门口应该几小时内不会有太多人进出,来吧,让我这个老人有个理由坐下来喝一杯,如何?”他把头朝酒吧撇了一下。
我看着狄欧克,他人高马大,身强体壮,一身古铜色的肌肤,“老人?你头发不是还很茂密,牙齿也都还在,应该才三十吧?”
“年轻女孩最容易让男人觉得自己老了。”他一手放我肩上,“走吧,陪我喝一杯。”我们一起走到桃花心木的酒吧,他望着架上的酒瓶低语:“啤酒让人模糊记忆,白兰地让记忆起火燃烧,葡萄酒最适合抚慰心碎神伤。”他停下来,转头看我,皱着眉,“我记不得后面的句子了,你记得吗?”
“我没听过,”我说,“不过泰坎说过,所有酒类里,只有葡萄酒适合回忆过往。他说好的葡萄酒让人的脑子更加清晰专注,也让人从回忆中获得慰藉。”
“有道理。”他说,在酒架上挑来挑去,最后拿出一瓶,把它举向灯光凝视,“我们就开瓶粉红酒来聊聊她吧。”他抓起两个酒杯,带我到角落的包厢。
他为我们两个各倒了一杯粉红色的葡萄酒,我追问:“所以你认识戴娜好一阵子了。”
他往后方的墙壁一靠,“断断续续的,坦白讲不太常见到。”
“她那时是什么样子?”
狄欧克想了很久,比我预期的还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他啜饮一口酒,最后终于说,“一样。我想她那时是比较年轻,但是我也不觉得她现在比较老,她总是让我觉得她比实际年龄大一些。”他皱眉,“其实没比较老,而是比较……”
“成熟?”我问。
他摇头,“我不知道有什么比较贴切的说法,那感觉就像你看着一颗大橡树时,你欣赏它,不是因为它比其他树老或比较高,不过它就是有其他比较小的树所没有的特质。复杂、结实、深具内涵。”狄欧克烦躁地皱起眉来,“可恶,那大概是我做过最糟的比喻了。”
我露出微笑,“看来我不是唯一无法用言语确切形容她的人。”
“她不是那种你能确切形容的类型。”狄欧克赞同我的看法,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酒。他拿起酒瓶,用瓶口轻轻碰我的酒杯。于是我也把酒喝光,他再次为我们两个倒酒。
狄欧克继续说,“她以前也是一样静不下来,狂野奔放。一样美丽,很容易让人的眼睛为之一亮,心里如小鹿乱撞。”他再次耸肩,“就像我说的,大致上都一样,声音悦耳,脚步轻巧,口齿伶俐,男人为之倾倒,女人嗤之以鼻。”
“嗤之以鼻?”我问。
狄欧克看我的眼神,仿佛不懂我在问什么似的,“女人都讨厌戴娜,”他直接了当地说,仿佛重复一件我们都已经知道的事一样。
“讨厌她?”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
狄欧克用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我,然后突然大笑出来,“老天,你真的对女人一无所知,对吧?”通常我听到这种说法时都会生气,但是我知道狄欧克并非恶意。“你想想,她长得美,又迷人,一堆男人就像发情的公鹿一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漫不经心地摆了一个手势,“女人当然都恨得牙痒痒的。”
我想起西蒙在不到一旬前对狄欧克下的一句评语,他又设法把最美的女人请来这里了。真是让人又嫉又恨。“我一直觉得她孤伶伶的,”我主动说,“或许那就是原因。”
狄欧克严肃地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我从来没看过她和其他女性在一起,她的男人运就像……”他停了下来,努力思索比喻,“像……可恶!”他泄气地叹了一口气。
“不是有句话说,找贴切的比喻难如……”我露出思索的表情,“难如……”我比出不知怎么表达的手势。
狄欧克笑了,为我们两个又多倒了一些酒。我开始放松下来,我们之间有种罕见的情谊,那是只有对抗过同样的敌人,认识同一个女人的男人之间才会出现的。“她以前也会这样突然消失吗?”我问。
他点头,“对,毫无预警就突然消失了,有时是消失一旬,有时是消失好几个月。”
“『风向或女人心最是变化无常。』”我引述一句话,原本觉得这句话值得深思,听起来却令人难受,“你想过那是什么原因吗?”
“我的确想过,”狄欧克冷静地说,“我觉得部分原因可能是她的天性,也或许她就是习惯四处漂泊。”
他这么一说,让我烦躁的心静下了一些。以前在剧团里,即使我们在镇上深受欢迎,镇民对我们很大方,父亲还是会下令离开。之后,他常向我解释他的理由:巡官瞪了我们一眼,或是镇上太多少妇对我们嘘寒问暖……
不过有时候他什么理由也没说,孩子啊,我们卢人原本就注定四处漂泊,我的血液告诉我该动身游走时,我就知道该听从它的指示了。
“她的背景可能是主因。”狄欧克继续说。
“背景?”我好奇地问,我们在一起时,戴娜从来没提过她的过往,我也都很小心没追问过她。我知道不想多提往事是什么感觉。
“她无亲无故,也没有经济来源。万一生活困顿,也没有多年的朋友可以帮忙。”
“我也没有。”我不平地说,酒让我变得有点闷闷不乐。
“你们差别可大了。”狄欧克的语气中带了一点责备,“男人有很多机会可以在世上混出名堂,像你就在大学院里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万一你当初进不去,还是有其他的选择。”他露出会意的眼神,“但是对一个年纪轻轻,长得漂亮,但无亲无故,身无家产,也无家可归的女孩来说,她有什么选择?”
他开始举起手指,“乞讨、卖淫,或是当贵族的情妇,这些其实本质上都差不多,我们也知道戴娜不是那种情妇或是被包养的女人。”
“还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我也举起手指,“裁缝、织工、女侍……”
狄欧克喷着鼻息,露出受不了的表情,“拜托,小子,你没那么傻吧,你也知道那些地方是什么样子,无依无靠的美女到了那种地方,也会像卖淫一样常被占便宜,赚得又比卖淫少。”
他这样反驳我,让我涨红了脸,比平常还红,可能也是因为酒喝多了,让我的嘴唇和指尖都稍微有点麻痹感。
狄欧克又帮我们两个都斟满了酒,“她虽然那样漂泊不定,我们却不能因此瞧不起她,她发现机会就必须把握。如果她有机会和喜欢听她唱歌的人游走他乡,或是有商人希望靠她的美色多卖点东西,她就这样突然离开,也没什么不对。
“如果她靠着一点魅力获得好处,我也不会因此瞧不起她。年轻人追求她,送她礼物、连衣裙、珠宝。”他耸耸宽阔的肩膀,“如果她变卖那些东西维生,那也没什么不对,那些都是别人的慷慨赠与,她想怎么处理都行。”
狄欧克凝视着我,“但是万一有些男人变得太亲昵,或是觉得他花了钱,该得到什么却得不到时,她怎么办?她怎么脱身?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身分,没有选择,除了勉强委身对方以外……”狄欧克一脸严肃,“要不然就是离开,迅速离开,另寻良木而栖。所以她比风吹的落叶更难掌握,这也没什么好意外的了。”
他摇头,低头看着桌子,“我不羡慕她的生活,也不会对她妄下任何评价。”刚刚讲的那一长串话似乎让他感到精疲力尽,也有点不好意思。他没有抬起头来看我,直接说:“因为那样,如果她肯让我帮她,我是真的很想帮她。”他抬头望了我一眼,苦笑,“但是她不喜欢欠人情,一丁点都不行。”他叹了一口气,把酒瓶中的最后一点酒平分到两个杯子里。
“你让我见识到她的另一面。”我坦白说,“我很惭愧,自己没看出来。”
“我只是比你先认识她而已。”他轻松地说,“我认识她比较久。”
“不过还是谢谢你。”我举起酒杯说。
他也举起酒杯,“敬最美的戴内。”
“祝戴娜,欢喜自在。”
“年轻又坚强。”
“慧黠且美丽。”
“永远是大家追逐的对象,永远独来独往。”
“如此精明,如此的傻。”我说,“如此快乐,如此的悲伤。”
“众神啊,”狄欧克恭敬地说,“请保护她,让她永不改变,超乎我所理解,且安然无恙。”
我们都把酒一饮而尽,放下酒杯。
“让我请你喝下一瓶吧。”我说,虽然那会用光我在吧台辛苦累积的额度,但我愈来愈喜欢狄欧克了,不请他喝酒实在说不过去。
“唉呀呀!”他一边揉着脸一边喊,“我不能喝了,要是再多喝一瓶,天还没黑,我们就已经难过得割腕、血流成河了。”
我向侍者比了一个手势,“没那回事,”我说,“我们改喝不会让人那么感伤的东西就好了。”
◇◇◇◇
我回大学院时,没注意到有人尾随着我,或许是我满脑子都想着戴娜,所以没注意到其他的东西。又或许我远离街头的生活已经有段时日,在塔宾费尽气力换得的反射性直觉,也逐步地退化。
黑莓白兰地可能也有关系,狄欧克和我聊了很久,我们两个喝了半瓶的白兰地,我知道西蒙也爱喝这个,所以我把剩下的半瓶带回家了。
我想,为什么我没注意到他们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反正结果都是一样。我走在新厅巷的昏暗路段,后脑勺突然遭到钝物重击,我在半昏迷的状态下被拖进附近的小巷子里。
我只昏迷了一下子,但是清醒时,发现一只大手捂着我的嘴。
“好了,小子。”我身后的大个儿对着我耳边说,“我把刀子架在你身上,要是你挣扎,我就捅你一刀,就那么简单。”我感觉到左手臂下方有东西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胸膛。“找探针!”他对着伙伴说。
在昏暗的巷子里,我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我看不出来。”
“那就点一根火柴,我们得确定才行。”
我的不安开始变成恐慌,这不是什么暗巷抢劫,他们甚至没翻我的口袋,看有没有钱,他们别有意图。
“我们知道是他没错。”那高个子不耐烦地说,“我们就直接做了,赶快把事情解决,我好冷。”
“不行,趁他在眼前,现在就查清楚。我们已经跟丢他两次,我不希望再有类似在艾尼棱犯下的大错。”
“我真讨厌做这种事。”高个儿一边说,一边翻找口袋,应该是想找火柴。
“你这个白痴。”我身后的人说,“这种方式比较干净利落,也比较简单,没有令人混淆的描述,也不需要名字,不用担心伪装。只要照着探针找到人,完成任务就没事了。”
他们毫不在乎的口吻令我害怕,这些人是专业杀手,我突然很确定是安布罗斯终于采取行动铲除我这个眼中钉了。
我拼命想了一会儿,做了我唯一能想到的事:把半瓶酒扔到地上,酒瓶摔得粉碎,夜晚空气里突然弥漫着黑莓香。
“你看吧,”高个儿不满地说,“你就继续啰嗦,让他有时间反击好了。”
我身后的男子掐紧我的脖子,用力摇晃一次,就好像在对付调皮的小狗那样,“别乱来!”他生气地说。
我又瘫软身子,希望能骗过他,接着我集中精神,默念缚咒。
“少废话,”那人回应,“你要是踩到玻璃碎片,你就……啊啊啊!”我们脚边的那滩白兰地突然起火燃烧,他惊声尖叫。
我趁他暂时不注意时扭开他,可惜我的动作不够快,我抽离身子开始冲往巷子底时,他的刀子在我胸前划了一刀。
但是我没有逃得很远,那条巷子底是一道砖墙,没门,没窗,没得躲藏,也没地方让我踏着翻墙,我被困住了。
我转头看到那两个人堵住巷口,大个儿猛拍着脚灭火。
我的左脚也在燃烧,但是我根本没去想它。如果我不马上做点什么,一点烧伤可能还只是最轻微的问题。我再次环顾四周,但是整条巷子空空荡荡,完全没有东西可用,连个可以当临时武器的垃圾都没有。我疯也似的翻找斗篷口袋里的东西,急着构思计划。几条铜线没什么作用,盐,我可以把盐洒进他们眼里吗?不行。苹果干、笔、墨水、弹珠、琴弦、蜡……
大个儿终于把火弄熄了,他们两人开始缓缓地往巷底走,他们的刀片上闪着那圈白兰地的火光。
我还是不停地搜索无数的口袋,摸到一块我无法辨识的东西,接着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买来制作共感灯的钒屑。
钒是很轻的银色金属,很适合混入我用来做灯的某些合金里。马内一向非常细心,他教我时,总是会详细说明每样材料的危险性。钒一受热,就会冒出强烈的白热火焰。
我迅速解开包装,问题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成功,烛芯或酒精之类的东西很容易点燃,只要锁定热度就可以引燃。钒不一样,它需要大量的热能才行,所以我才会放心地带在身上。
那两人又走近了几步,我把钒屑撒成一个大弧形。我想把它撒到他们脸上,却又觉得不太可能成功。碎屑没什么重量,就像撒一把雪一样。
我把一只手伸到燃烧着火焰的那只脚边,锁定珥拉,那两人后方燃烧的白兰地熄了,使巷子变得一片漆黑。这时热度还不够,我急得顾不了后果,触碰我流血的伤口,集中意识,从血液中汲取热度,感觉到一股可怕的寒气窜过我的身体。
巷子里爆出一阵白光,那眩光在黑暗中让人睁不开眼来。我闭上眼睛,但是从眼睑还是可以感受到钒燃烧时的刺眼亮光。其中一名男子惊声尖叫,等我睁开眼时,只能看到蓝色的光影在眼前晃动。
接着,惊叫声逐渐转成低声呻吟,我听到砰的一声,似乎是其中一名男子跌倒了。高个儿开始胡言乱语,声音听起来像受惊的呜咽声,“老天,泰姆,我的眼睛,我瞎了。”
我一边聆听,视觉逐渐恢复清晰,可以看到模糊巷弄的轮廓,还有那两人的黑色身影。他们一个跪在地上,两手捂着脸,另一个动也不动地摊倒在比较远的地上,看来他是一头撞上巷口的低梁木,晕了过去。铺石地上散落着剩下的钒屑,劈啪地冒出小小的蓝白色火星。
跪在地上的家伙只是遭到闪光袭击,暂时失去视力几分钟而已,那时间足够我离开现场。我缓缓走到他旁边,小心不让脚步发出声响。他突然又开始讲话,害我吓了一跳。
“泰姆吗?”那人的声音充满了恐惧,“泰姆,我真的瞎了,那小子招了闪电来劈我。”我看他四肢趴在地上,开始用手摸索四周。“你说的对,我们不该来的,跟这些人牵扯上没什么好处。”
闪电,当然了,他对魔法一无所知,这让我灵机一动。
我深呼吸,镇静下来,“谁派你来的?”我装出至尊塔柏林的声音,虽然装得没我爸像,但效果还不错。
那人痛苦地呻吟,不再用手到处摸索,“噢,大人,不要对我做……”
“快说,我不会再问第二遍。”我生气地打断他的话,“告诉我谁派你来的,你要是说谎,我一听就知道。”
“我不知道名字。”他马上说,“我们只是拿到一半酬劳和一根头发,不知道名字,我们没见过面,我发誓……”
一根头发。他们称为“探针”的东西,可能是一种探寻用的指针。虽然我没办法制造那么精密的东西,但我知道那东西是采用什么原理。只要有一根我的头发,无论我到哪里,都可以找到我的踪影。
“要是再让我撞见你们其中一人,我会呼唤比火和闪电更可怕的东西来治你们。”我缓缓朝巷口移动,一边威吓。如果我可以取得他们的探针,就不用担心他们再找上我了。这时夜已深,我又拉起斗篷兜帽,他们可能连我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谢谢大人。”他模糊不清地说,“我发誓,以后你绝对不会再看到我们的身影了,谢谢……”
我低头看着那位瘫倒在地的人,可以看到他一只苍白的手放在铺石地上,手上没有东西。我环顾四周,心想探针会不会是掉了。不过,更有可能的是他收起来了。我又移近他,屏住呼吸,把手伸进他的斗篷,摸索口袋,但是斗篷压在他的身体底下,我轻轻抓住他的肩膀,慢慢移动……
就在这时,他发出低声呻吟,自己把身体翻了过来,变成仰卧。他的手臂软趴趴地瘫在铺石上,碰到了我的脚。
我大可说,我知道高个儿仍在半盲的昏眩状态,我直接后退一步。我也可以说,我还是很冷静,又进一步威吓他们,或至少在离开前对他们撂下一些夸张或机智的话。
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像只受惊的鹿一样狂奔,跑了近四分之一里,才因为夜路昏暗与头昏眼花而钩到马缰,摔倒在地,痛得蜷缩起身子。我受了伤,流着血,半盲地躺在那里,这时我才发现没人追上来。
我努力撑起身子,咒骂自己的愚蠢,要是我没慌了阵脚,就可以拿走他们的探针,确保自身安全了。这下子我得改采其他的防范之道。
我走回安克酒馆,抵达时酒馆的窗户都是暗的,门也上锁了。我在半醉又负伤的状态下爬到我房间的窗口,推开闩子,用力拉开……却开不了。
我至少有一旬没那么晚才回酒馆了,这段期间我都不需要爬窗,难道是铰链生锈了?
我靠着墙,掏出我的手提灯,开启最低的光源,这时我才发现有个东西塞在窗框的细缝里,是安克酒馆把我的窗户封起来了吗?
但是我摸那个卡住的东西,发现不是木头,而是一张折了多次的纸。我把它拉出来,窗户就轻易打开了,我爬进房内。
我的衬衫全毁了,不过脱掉衣服看过伤势后,我松了一口气。那道伤痕不是很深,只是会疼痛且肮脏,没有我遭到鞭刑时那么严重。菲拉送我的斗篷也破了,让我很生气,不过缝补斗篷还是比缝补肾脏容易,我心里暗自提醒自己,下次得好好谢谢菲拉挑了这种上等质料的厚布。
缝补斗篷的事可以先搁着,我知道那两人已经从我的威吓中恢复平静,准备好再次寻找我的踪迹了。
我从窗户离开,没带走斗篷,以免它沾上血迹。我希望在夜深人静、行动隐密下,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我没办法想象,要是有人看到我半夜在屋顶上跑,一身血迹,裸着上身,谣言会传成什么样子。
我抓了一把树叶,爬上大书库附近可以俯瞰旗杆广场的马厩屋顶。
在暗淡的月光中,我隐约可见漆黑、杂乱的树影在下方灰色的铺石上舞动。我用手随便耙了一下头发,手中留下几根落发,接着我用指甲抠屋顶上的焦油缝,用抠起来的焦油把头发黏到树叶上。我重复这动作十几次,把树叶撒落到屋檐下,看着风在庭院上把它们吹来吹去。
如今叶子往十几个不同的方向飞散,如果现在还有人拿探针找我,得先弄清楚十几个矛盾的讯号才行。想到这里,我就得意地笑了。
我特地来这个庭院,是因为这里的风向很怪。我是在秋天看到叶子飘落时才注意到的,落叶会在铺石上杂乱地舞动,一下子朝这边,一下子朝那边,走向永远无法预测。
一旦你注意到风奇怪的打转现象,就很难忽略它了。事实上,从屋顶观察,更是令人看得入迷,就好像流水或营火的火焰那样,可以吸引你的目光,让你舍不得移开视线。
今晚我疲累又受了伤,看着风的旋转让我舒缓了一些。我愈看愈觉得它其实没那么乱,甚至逐渐察觉到风在庭院中的移动有一种基本的模式。它之所以看起来杂乱,只是因为它的整体模式相当庞杂,而且似乎千变万化,是一种由变动模式组成的模式,那是……
“你熬夜念书到那么晚。”我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
我从幻想中惊醒,身体紧绷,准备好拔腿就跑。怎么会有人能趁我完全没注意爬上这里?
原来是伊洛汀,伊洛汀大师。他穿着补丁的裤子与宽松的衬衫,朝我的方向懒懒地挥手,接着便随性地在屋檐边坐了下来,盘起腿,仿佛我们是约好到酒吧喝一杯似的。
他往下方的庭院看,“今晚看起来特别棒,对吧?”
我把双手交叉在胸前,想遮掩我赤裸又流血的胸膛,这时我才注意到手上的血干了。我动也不动地坐在这里看着风多久了?
“伊洛汀大师。”我说,接着又停了下来,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说什么。
“拜托,我们都是朋友,你干脆叫我大师就好,不用客气。”他浅浅一笑,继续往下看庭院。
他没注意到我的状态吗?还是客气话?或许……我摇头,臆测他在想什么也没有用,我比谁都清楚他疯疯癫癫的。
“很久以前,”伊洛汀随口说道,眼睛仍继续盯着下方的庭院,“大家讲不同的语言,那时这里曾叫做『阔言殿』,后来改称为『询问厅』,学生喜欢把问题写在纸条上,让风把纸吹走。据说纸飘走的方向可以用来占卜答案。”他指着灰色建筑之间的几条道路,“是,否,可能,别处,不久。”
他耸肩,“不过,那都是错的,解读错误,他们以为『阔言』是『问题』的古字,其实不是,阔言是『风』的意思。这地方取名为『风之殿』相当贴切。”
我等了一会儿,看他是不是还要继续说。等不到他的话时,我慢慢站了起来,“大师,那很有趣。”我迟疑了一下,不确定他之前要我直呼他大师是不是认真的,“不过我得走了。”
伊洛汀漫不经心地点头,挥了一下手,好像是道别,又好像是要打发我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庭院,看着那千变万化的风。
◇◇◇◇
我回到安克酒馆,在漆黑的房里坐在床上好一会儿,思考我该怎么做。我的脑子一片混乱,身体疲累又受了伤,还有一点醉意。之前支撑着我的肾上腺素,开始慢慢消退,身体侧边传来阵阵的刺痛感。
我深呼吸,试着让自己专心,之前都是靠直觉行动,现在我需要好好把事情想清楚。
我可以去找大师们求助吗?我心中突然燃起了希望,但是又熄了。不行,我无法证明安布罗斯是背后的主谋。况且,要是我告诉他们整个经过,我就得坦承我用共感术弄瞎与灼烧攻击者。不管那算不算是自卫,那无疑是违纪行为。有些学生没犯那么严重的错,校方就已经为了顾全大学院的校誉而将他们退学了。
不行,我不能冒着被退学的危险。如果我去医护馆,他们会问我很多问题,要是我到那里缝补伤口,我受伤的事会马上传开,安布罗斯就知道他的伎俩差点成功了,我还是让他以为我毫发无伤地脱困会比较好。
我不知道安布罗斯雇用的杀手跟踪我多久了,他们其中一人说,“我们已经跟丢他两次了。”那表示他们知道我在安克酒馆里有个房间,我待在这里可能不安全。
我锁上窗户,拉上窗帘,才打开手提灯。灯光照到刚刚塞在窗口的那张纸,我差点忘了还有那张纸,于是我把它摊开来看。
克沃思:
上来这里,就像你当初爬上来时那么有趣。不过,要爬进你的窗户花了一点时间。看到你不在家,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擅自借了你的纸墨留下这张字条。你不在楼下演奏,也没有安稳地入睡,喜欢挖苦你的人可能会心想,那么晚了,你是去哪了,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唉,今晚我得在没有你的护送与陪伴下独自走回家了。
上个伐日在伊欧利恩没能见到你,等不到你的陪伴,不过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位满有趣的人,他很特别。我很想在下次见面时告诉你,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现在我住在伊姆雷的天鹅地旅店(还是『天鹅狄』?),请在这个月的二十三日以前来找我,我们一起吃个饭,补上延迟的午餐约会,之后我又有事要走了。
友人兼闯空门的新手
戴娜笔
附带一提:请放心,我没有注意到你床单的窘样,也不会因此对你妄下断论。
今天是二十八日,信上又没写日期,不过这应该搁在那里至少一旬半了,她可能是在工艺馆发生大火后没几天留下纸条的。
我想了一下我对这封信的内容有什么感想,是要对她特地来找我而感到高兴?还是要为我现在才发现纸条而生气?至于她提到的那个“人”……
现在的我既疲累又受了伤,还有点醉,实在没办法想那么多东西。我迅速以脸盆清洗那道伤口,我是可以自己缝补,但没办法抓最好的角度。那伤口又开始流血了,我从破烂的衬衫剪下一块比较干净的布,做成临时绷带。
血。想杀我的人仍握有探针,我一定留了一些血在他的刀子上。以探针用血来探寻会比用一根头发有效的多。所以即使他们还不知道我住哪里,我再怎么防范,他们还是可能找到我。
我迅速在房里走动,把有价值的东西塞进行囊里,因为我也不知道何时回来才安全。我在一叠纸下发现一把我老早就遗忘的小折刀,那是我和西蒙玩角牌时赢来的。在打斗中应该没什么大用,不过聊胜于无。
接着我抓起鲁特琴和斗篷,溜到楼下的厨房。我运气不错,发现一个空的弗雷虔酒壶,壶口很大。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好运,但这个时候能找到这个,我就很高兴了。
我朝东方走,渡了河,但是我没有一路走到伊姆雷,而是稍微往南走,到欧麦西河的河岸,那里有几个船坞、一间简陋的旅店,还有几间聚集在一起的房子。那是伊姆雷的小港,小到没有自己的名字。
我把沾满血迹的衬衫塞进酒壶里,用共感蜡把酒壶密封起来,把它投进欧麦西河,看着它浮浮沉沉地往下游漂。如果他们想用血探寻我的踪影,会以为我往南逃了,希望他们就这样跟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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