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奇妙引力
三分钟后,我走路到最近的马场门口,一位穿着体面的席德人笑着看我走过去,他上前来迎接我,“嗨,年轻人,”他伸出手,“我叫卡尔法,请问你要……”
“我需要一匹马。”我说,迅速和他握手,“一匹健康、休息充分而且喂饱饲秣的好马,足以在今天跑上六小时的艰苦路程。”
“当然,当然。”卡尔法说,搓着双手点头,“天意如此的话,什么都有可能,我很乐意……”
“听好,”我再次打断他的话,“我很急,我们就直接跳过前面一些无谓的讨论,我不会假装我没兴趣,你也不要浪费我时间扯东扯西的。如果我无法在十分钟内买到一匹马,我就会换个地方买。”我看着他的眼睛,“Lhinsatva?”
那个席德人吓了一跳,“买马不应该那么仓促,你挑老婆也不会在十分钟内决定,况且上路时,马比老婆重要。”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就连上天也……”
我再次打断他的话,“今天要买马的是我,不是上天。”
那位瘦削的席德人停下来思索,“好吧,”他轻声说,比较像是对自己说,而不是对我,“来吧,来看看我们有什么。”
他带我绕过马场外围,到一个小畜栏,在栅栏边缘比了一个手势,“那只有斑点的母马是你能找到最可靠的马了,她可以带你……”
我不理他,看着漫不经心地站在栅栏里的六匹老马,我虽然没有养马的钱或理由,但是我知道怎么分辨马的好坏,这里的马看起来都不符合我的需要。
剧团都需要靠马拉车,马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爸妈并没有忽略我这方面的教育。我八岁就懂得分辨马的好坏,这方面的知识对我来说还满方便的。一些村民常常想把半死不活或过动的小马卖给我们,他们知道等我们发现问题时,已经过了好几天,也走远了。有人要是敢卖邻居无精打采的跛脚马,他就麻烦大了,但是骗骗低贱的卢族人有什么大碍?
我转头面对老板,皱着眉,“你已经浪费我宝贵的两分钟了,我猜你还是不懂我的用意,我尽量讲白一点,我今天就要买匹可以行远路的快马,我会二话不说,马上付现。”我拿起刚刚才装满的钱包出来摇晃,我知道他可以听得出来里面有席德币。
“要是你卖我那种马蹄铁会脱落、走没多久就开始跛脚,或是看到影子容易受惊的马,那会害我错失宝贵的机会,一个丢了之后就再也找不到的机会。万一发生那种事,我不会回来要求退钱,也不会向巡官控诉,我今晚就会走回伊姆雷,烧了你的马场。然后你会穿着睡衣睡帽冲出大门,我会宰了你,把你煮来吃,就在你的马场上,让你的邻居围观。”
我用非常严肃的表情看着他,“卡尔法,这是我提的交易条件,如果你觉得不妥,告诉我,我会去别的地方买马。不然就不要带我看这群拖车用的老马,让我看匹像样的马。”
那个矮小的席德人看着我,哑口无言,我看得出来他在努力思考该怎么应付,他一定觉得我是狂妄的疯子,不然就是某个达官显要的儿子,或是两者都是。
“好的。”他说,语气中充满了谄媚,“你刚刚说行远路,是指多远?”
“很远,”我说,“我今天得跑上七十里的泥土路。”
“你也需要马鞍和挽具吗?”
我点头,“不用太好的,旧的就行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你的预算是多少?”
我摇头,硬挤出微笑,“让我看你的马,报个价钱。如果有沃德马,那不错。假若它精力充沛,我不介意性子有点野。即使是杂种的沃德马,我也可以接受,克玄奔马也可以。”
卡尔法点头,带我回马场大门,“我的确有一匹克玄马,而且是纯种的。”他向一位马场雇佣比了一个手势,“把我们的黑绅士带出来,快去。”那男孩快速离开。
马场老板又转头对我说,“很棒的马,我买之前为了确定它的好坏,还先骑着它跑了几圈。骑它飞驰整整一里,它一滴汗也不会冒,蹄步相当平顺,这方面我绝对不会骗阁下。”
我点头,纯种的克玄马正适合我的目的,它们有过人的耐力,但价格也不便宜,训练有素的奔马要价可达十二银币,“你开价多少?”
“我要卖两金币。”他语气中毫无抱歉或哄骗的感觉。
老天,那是二十银币,那匹马的马蹄铁是镶银吗,不然怎么那么贵,“卡尔法,我没心情和你啰嗦地讨价还价。”我马上说。
“阁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是告诉你我的公道价,来,你看看就会明白了。”
那男孩匆匆带着一匹挺拔的壮马过来,至少有六尺高,昂首阔步,从鼻首到尾巴末端都是黑的。“它很爱奔驰。”卡尔法的语气中透露出真心的关爱,他摸着光滑的马颈,“你看它的毛色,完全没有缺乏光泽的杂毛,所以才会值二十银币。”
“我不在意毛色。”我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检查它有没有受伤或老化的迹象,完全没有。它毛色光亮,年轻体壮。“我只需要迅速移动而已。”
“我了解。”他语带歉意地说,“但是我不能完全不管毛色。我再等个一两旬,其他客人可能就会为了它挺拔的模样而买下它。”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它有名字吗?”我问,一边缓缓走向那匹黑马,让它闻闻我的手,熟悉我。议价可以匆忙,但接触马儿则急不得,只有傻瓜才会急着与精力充沛又年轻的克玄马攀熟。
“还没有固定的名字。”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问,让它熟悉我的声音。它小心地嗅着我的手,一只慧黠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它没有退缩,当然也不是很放松。我一边对它说话,一边挨近它,希望它听到我的声音可以放松。“你应该要有个好名字,我不想看到某个傻小子帮你取午夜、乌仔或短尾之类的俗气名字。”
我又靠近一些,把一只手放在它的颈子上,它的皮肤抽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退缩。我得确定它的性情和耐力,不能冒险骑上一匹容易受惊的马。“自作聪明的人可能会帮你取『沥青』或『煤桶』这种难听的名字,或是『石板』之类的呆板名字。千万不要被人叫『黑仔』,那名字和你这样的王子一点都不配。”
我爸总是对新买的马这样说话,轻声地反复诉说。我摸着它的颈子时,就一直对它说话,也没注意到我在说什么。讲什么话对马来说并不重要,语调才是关键。“你与众不同,应该有个傲人的名字,大家才不会觉得你很普通,你之前的主人是席德人吗?”我问,“Ve vanaloi.Tu teriam keta.Palan te?”
我可以感觉到它听了熟悉的语言后放松了一些,我走到它身体的另一侧,依旧仔细地观察它,让它熟悉我的存在,“Tu Ketha?”我问它,你是煤炭吗?“Tu mahne?”,你是黑影吗?
我想说“暮光”,但不记得席德语怎么说,我没停顿下来,而是继续闲扯,尽可能假装和它对话,顺便观察它的脚蹄,看有没有缺口或裂缝。“Tu Keth-Selhan?”,你是首夜吗?
大黑马低下头,用鼻子碰我,“你喜欢那个名字,对吧?”我语气中带点笑意,我知道其实它是闻到我塞在斗篷某个口袋里的苹果干。重要的是,它现在对我有感觉了。如果它为了向我讨食物,敢放心地用鼻子碰我,我们就可以在一天的辛苦路程中好好相处了。
“凯赛函似乎是很适合它的名字。”我说,转身面对卡尔法,“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吗?”
卡尔法似乎有点仓皇失措,“它右侧会稍微抽一下。”
“稍微?”
“只有一点点,可能是因为它右边比较容易受到惊吓一些,不过我没看过它抽动过。”
“它是怎么训练的?绑着缰绳,还是像剧团那样?”
“绑着缰绳。”
“好,你还剩一分钟可以成交,这匹马不错,但是我不会付二十银币买它。”我语气坚定,不过内心没抱着希望。它的确很棒,那毛色让它至少值二十银币,但我还是希望可以杀到十九银币,这样我到特雷邦至少还有一点钱吃住。
“好吧,”卡尔法说,“十六银币。”
他一下子把价格调降那么多,我因为受过多年的舞台训练,才没有当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十五银币。”我说,假装不太高兴,“而且那还包括马鞍、挽具,以及一袋燕麦。”我开始从钱包中掏钱,仿佛已经成交了。
没想到卡尔法竟然点头了,他叫手下一名男孩拿马鞍和挽具过来。
男孩安装马鞍时,我把钱数到卡尔法手中,他神情看似不安,不敢看我的眼睛。
要不是我很懂马匹,可能会以为自己被骗了。或许那马是偷来的,或是这人急着赚钱。
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不在乎,我也该遇上一点好运了。更棒的是,这表示我抵达特雷邦后,或许可以将它转售,获得一点利润。坦白讲,我得尽快转售它,即使是认赔出售也得卖。马厩费、饲料、清洗这样的马,每天要花我一分钱,我养不起。
我把行囊绑在鞍袋上,检查马鞍系带和马镫,接着便跨上马背,它稍稍向右晃了一下,急着想离开,和我一样,于是我抽了一下缰绳,就这样上路了。
◇◇◇◇
大部分的马匹问题和马本身无关,而是源自于骑士的疏失。有些马蹄铁钉得很糟,马鞍装得不对,没好好的喂养,之后才来抱怨他们买到半跛、歪背、性情暴躁的马。
我对马还满了解的,爸妈教过我如何骑马与照顾它们。虽然我以前接触过的马大多是比较壮硕的品种,主要是用来拖车而不是疾驰用的,但我知道必要时该如何全速前进。
很多人为了赶路,太快逼迫马儿,马上就要它们全速前进,不到一小时便发现马跛了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真是傻瓜,只有大混蛋才会那样对待马。
不过,坦白讲,如果那样做可以让我尽早赶到特雷邦,我也会把凯赛函操到死。有些时候我宁可当个混蛋,如果杀十二匹马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祁德林人的讯息,以及他们杀害我双亲的理由,我也会那么做。
不过,那样想终究没有意义,死马无法载我去特雷邦,要活生生的马才行。
所以我先骑着凯赛函缓步暖身,它急着加快速度,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耐,如果我只是要跑个两三里路,就无所谓。但我需要它跑至少五十里,甚至是六十五里,那得有耐心才行。我得拉慢它两次,它才肯顺服。
缓步走了半里路后,我让它开始快走。它是克玄马,但走起路来步子很平稳,不过快走时就有点摇晃了,连带也抽动着我身上刚缝补的伤口。又走了半里后,我让它开始慢跑。等我们离开伊姆雷三、四里,走到平坦的笔直长路上,那时我才让它开始奔驰。
它终于等到快跑的机会,开始奋力地向前冲。这时太阳才刚晒干朝露,田里收割小麦与大麦的农夫抬起头来看我们飞驰而过。凯赛函跑得很快,快到风吹起我的斗篷,在我身后像旗子一样飘荡。我知道那样看起来一定很出风头,但是没多久,我就开始厌烦斗篷拉扯着脖子的感觉了。我脱下斗篷,把它塞进鞍袋内。
我们经过一片树林时,我把凯赛函拉慢下来,变成快步走,让它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也避免转弯时直接撞上倒下的树木或是缓慢移动的推车。等我们走到牧草地,可以清楚看到前方的道路时,我又拉了一下缰绳,让它开始飞也似的奔驰。
就这样冲了一个半小时后,凯赛函跑得汗流浃背,呼吸急促,不过它的状况比我好,我的腿整个麻了。我还年轻,身体也够健康,但已经多年没骑马了。骑马用到的肌肉和走路不一样,除非你叫马儿加倍努力地跑,否则骑马奔驰就像跑步一样辛苦。
所以当我们又碰到一片树林时,我还满开心的。我跳下马鞍,和它一起散步了一段路,让彼此都获得该有的休息。我把一颗苹果切成两半,把比较大的那一半给它,我想我们应该跑了快三十里了,太阳还没完全升到头顶上。
“刚刚是简单的路段。”我对它说,温和地摸着它的颈子,“不过你真的很棒,你还没用到一半的气力吧?”
我们走了约十分钟,很幸运看到一座横越小溪的木桥,我让它足足喝了一分钟的水,然后把它拉开,免得它喝得太撑。
我骑上马,慢慢让它加快速度,继续奔驰。我倚向它的颈子时,双脚灼痛。它的快蹄声像是配合着风的韵律,不断在我耳际回响。
一小时后,我们碰上第一个障碍。那是一条大溪,得横渡过去。溪流并不湍急,但是我得解下马鞍,自己把所有的东西扛过去,以免东西弄湿了。万一马具湿了,我无法骑它好几个小时。
到了河的对岸,我用毯子把它的身子擦干,重新装上马鞍,前后就花了半个小时,所以它不仅休息够了,身体也冷了下来,我得再次从头让它暖身,从缓步、快步到小跑步慢慢加快。那条溪整整耗了我一个小时,我担心万一又碰到一条溪,凯赛函的肌肉会受寒,连老天都无法让它再快速奔驰了。
一小时后,我们行经一个小村,那里除了恰好比邻而立的教堂和客栈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建筑。我停下来,让凯赛函从水槽喝了一点水。我舒展麻痹的双腿,不安地抬头看着太阳。
之后,田地与农场愈来愈少见,树木愈来愈繁茂。路面缩小,年久失修,有的地方颠簸,有的已遭冲蚀,愈来愈难走,所以我们也跟着放慢速度。不过坦白说,我和凯赛函也没有太多精力急速奔驰了。
后来,我们又到了另一条溪,水深不及膝,但溪水有股刺鼻的味道,可见上游有制革厂或精炼厂。溪上无桥,凯赛函缓缓走到对岸,小心把马蹄踩在满布岩石的溪底。我不知道那感觉是否不错,就像你走了一天的长路后,把脚伸进水中浸泡玩乐一样。
那条溪没有耽误我们太多的时间,但是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得横越它三次,因为它一直在路上弯来弯去。水深虽然不到一尺半,但实在很不方便。每次我们涉水而过,水中的刺鼻味就更加难闻,充满了溶剂与酸剂的味道。那要不是精炼厂,就是矿坑。我手一直抓着缰绳,准备好万一凯赛函想低头喝水,就把它的头拉起来,不过它倒是没那么傻。
我们又跑了一段长路,到了小山上,俯瞰下方绿色溪谷底部的十字路口。路标底下坐着一名匠贩和他的两只驴子,其中一只驴子驮满了布袋与包袱,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翻倒一样,另一只明显没扛任何东西。那只没负重的驴子就站在泥土路边吃着草,旁边放了一堆东西,堆得像小山一样。
匠贩坐在路边的小板凳上,看起来垂头丧气。他看到我骑着马下坡时,整个脸亮了起来。
我靠近看路标,发现往北是特雷邦,往南是天弗斯。我接近时,拉缰绳让凯赛函慢慢停下来。我们都需要休息片刻,我也没急到丢下匠贩不管。况且,我至少可以请教他,这里离特雷邦还有多远。
“嗨!你好。”他说,一只手遮着太阳,抬起头来看我。“你看起来好像需要什么东西。”他的样子上了年纪,秃着头,圆润的脸看起来很和善。
我笑着说,“匠贩老伯,我需要很多东西,不过我想你应该没卖。”
他露出和蔼的笑容,“先别急着下定论……”他停了下来,低头想了一会儿,等他再次抬头看我时,表情依旧和善,不过看起来比之前严肃一些,“孩子,坦白讲,我的小驴前蹄受伤了,无法负重,我只能在这里等候援助,哪里也去不了。”
“匠贩老伯,平常我会很乐意帮你。”我说,“但是我得尽快赶往特雷邦。”
“那很快就到了。”他把头朝北方山坡一甩,“离这里约半里路,如果风往南吹,你可以闻到那里传来的烟味。”
我往他指的方向看,看到山坡后方冒出袅袅炊烟,我突然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到了,而且现在才午后一点而已。
匠贩继续说,“我需要去易弗堂码头。”他朝东边摆头,“我订好船往下游走了,实在很希望能赶得上。”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的马,“但是我需要一只新的驮兽帮我扛货……”
看来我的好运终于来了,凯赛函是不错的马,但是既然我已经到了特雷邦,它对我来说只会持续消耗我有限的资源而已。
不过,这时露出急于脱手的表情,总是不太明智。“用这只马来载运东西可不得了。”我说,轻拍凯赛函的颈子,“它是纯种的克玄马,我可以告诉你,我没见过比它更棒的马了。”
匠贩疑惑地端详着凯赛函,“它看来精疲力尽。”他说,“好像已经无法再走半里路了。”
我跳下马,麻痹的脚害我落地时摇晃了一下,“你应该给它一点肯定,它今天一路从伊姆雷跑来这儿。”
匠贩咯咯笑,“孩子,你看起来不像会随便扯谎的人,但是你说话时要拿捏好分寸,如果讲得太扯,没人会相信的。”
我不需要假装被吓到,“抱歉,我没有先好好自我介绍一下。”我伸出手,“我叫克沃思,是剧团演员,也是艾迪玛卢族人,我再怎么不顾一切,也不会对匠贩撒谎。”
匠贩和我握手,他似乎微微吃了一惊,“请接受我对你和你家族的道歉,很少看到你们单独一人上路。”他仔细地端详马匹,“你说,你们一路从伊姆雷过来?”我点头,“那大概有六十里吧,满远的……”他对我会心一笑,“你的脚还好吗?”
我笑着回应,“这么说吧,我还满高兴我又可以下来走路了。我想它应该还可以再走个十里路,但是我自己就没办法了。”
匠贩再次打量马匹,大大叹了一口气,“就像我刚刚说的,你骑着这匹马来的正是时候,你想以多少钱割爱?”
“凯赛函是纯种的克玄马,毛色也美,这点无可否认,身上没有一处不是黑的,连一根白色的杂毛……”
匠贩噗哧而笑,“我收回刚刚说的话。”他说,“你说谎的功力太差了。”
“我不懂为什么你觉得那么好笑。”我不解地问。
匠贩露出奇怪的表情,“没一根白色的杂毛吗?”他把头朝凯赛函的后腿一摆,“它如果是全黑的,我就是欧伦·威尔西特。”
我转头看,发现凯赛函的左后腿有半截像穿上白袜一样,我大吃一惊,走到它后方,蹲下来看。那不是全白,比较像是褪色的灰色,我依稀可以闻到刚刚我们涉过的溪水味,是溶剂!
“那可恶的混账!”我不敢置信地说,“他竟然卖我染色的马。”
“它的名字没让你产生警觉吗?”匠贩笑着说,“凯赛函?老天,有人摆明就是要骗你呢。”
“它的名字是暮光的意思。”我说。
匠贩摇头,“你对席德语还不够熟悉。Ket-Selem是『首夜』,Selhan是『袜子』的意思,它的名字Keth-Selhan意思是『一只袜』。”
我回想起我挑好名字时那马商的反应,难怪他看起来那样仓皇失措,一下子就把价钱降那么多,他以为我看穿他的小秘密了。
匠贩笑着看我的表情,拍拍我的背,“别生气,行家偶尔也会出错。”他转过头去,开始翻找他的包袱,“我想,有样东西你会喜欢,我们可以以物易物。”他转过身来,让我看一样黑色的东西,那东西外表粗糙,好似一片浮木。
我从他手上拿过来瞧,那东西感觉很重,摸起来冰凉,“一块铁矿渣?”我问,“你葫芦里卖什么药?”
匠贩另一只手递出一根针,他把那根针拿到离那东西一个手掌宽的地方,然后松手。那根针没有掉落,而是迅速吸附到那块黑铁上。
我惊讶地吸了一口气,“洛登石?我从来没看过这种东西。”
“理论上,它是叫特雷邦石。”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这东西从来没靠近过洛登,不过你猜得差不多了。伊姆雷一带有很多人会对这个玩意儿很感兴趣……”
我心不在焉地点头,手里翻转着那块东西,我从小就一直想看引石长什么样子。我把针拉开,感觉到光滑的黑金属对它有股奇妙的引力,觉得很不可思议,我的手中竟然握着一块星铁,“你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我问。
匠贩咂了一下嘴,“我想在此时此地,它刚好就值一匹纯种克玄马的价值……”
我在手上翻转着那块东西,拉开针,再让针吸回去。“但是问题是,我是向一个可怕的女人借钱,才有能力买这匹马,如果不能卖到好价钱,我麻烦就大了。”
他点头,“那样大小的星铁,如果你没卖到十八银币以上,就是亏本了。珠宝商会买这东西,有钱人也会因为新奇而购买。”他轻敲鼻翼,“不过,如果你往大学院那一带走,可以卖到更好的价钱。工艺家非常喜欢洛登石,炼金术士也是,如果你碰到这些人刚好有意购买,可以卖到更高的价钱。”
这是满不错的交易条件,马内教过我洛登石很宝贵,很难取得,不仅是因为它有电流般的特质,也因为这种星铁里常蕴含着罕见金属。我伸出手,“我愿意成交。”
我们慎重地握手,但是匠贩正要伸手拉缰绳时,我问:“那你拿什么换马鞍和挽具?”
我本来有点担心这样得寸进尺会惹毛匠贩,“你这小子真精明。”他笑着说,“我喜欢不怕争取一点额外好处的家伙,你想要什么呢?我这儿有不错的羊毛毯,还是来点绳索?”他从驴子背上的包袱里掏出一卷绳子,“随身带着一卷绳子总是方便,噢,还是这个?”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瓶东西,对我眨眨眼,“我有一些很棒的艾文水果酒,我可以用这三样东西和你换马具。”
“多一条毛毯备用挺好的。”我坦承,接着我突然想到,“你有适合我尺寸的衣服吗?最近我常穿坏衬衫。”
老人拿着绳子与一瓶酒,愣了一下,接着耸肩,开始翻找他的东西。
“你听过这附近一桩关于婚礼的消息吗?”我问,匠贩对各地的消息总是相当灵通。
“莫森家族的婚宴吗?”他把一包东西绑好,开始翻找另一包,“我实在不想泼你冷水,不过你错过了,昨天举行的。”
他无动于衷的口吻让我的胃纠结了起来,如果有大屠杀惨案,匠贩肯定听过。我突然想到我欠了一屁股债,匆匆跑到山里,结果徒劳无功地回去有多可怕。“你也在那里吗?发生了什么怪事?”
“找到了!”匠贩转身,拿起一件灰色素面的手纺衬衫,“不是很精致,不过是新的,嗯,看起来还满新的。”他把衣服举到我胸前,量看看是否合身。
“你知道那婚礼吗?”我问。
“什么?喔,我不知道。我不在场,不过据我所知,那宴会满大的。莫森是嫁独生女,他们为了帮她办个体面的婚礼,筹划了好几个月。”
“所以你没听说婚礼上发生了什么怪事?”我问,心头一沉。
他无可奈何地耸肩,“我刚说过,我不在场,过去两天,我一直在铁工场附近。”他把头朝西边一点,“和高山上的采矿者交易。”他轻拍一下头的侧边,仿佛记起什么似的,“这倒是让我想起来了,我在山里发现一家酒馆。”他又开始翻找袋子,拿出一个又厚又扁的瓶子,“如果你不想要水果酒,或许来点更浓的……?”
我正想摇头,但是后来又觉得或许晚上可以用点自酿酒来清伤口,“我或许……”我说,“得看价格而定。”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他豪气地说,“我可以给你毯子,两瓶酒,还有一卷绳子。”
“你真大方,但是我比较想要衬衫,比较不需要绳子和水果酒,它们会增加我行囊的重量,我等一下还要走好一段路。”
他的表情变得有点失望,然后耸耸肩,“当然,你说了算,那就毯子、衬衫、白兰地和三铜币。”
我们握手,我也花时间帮他把重物装到凯赛函的背上,因为我隐约觉得我回绝他刚刚的提议,好像对他不太礼貌。十分钟后他便朝东方离去,我则是朝北方前进,越过绿色山坡,前往特雷邦。
还好最后半里路是用走的,因为这样走一走,帮我舒缓了双脚与背部的僵硬感。我抵达山顶时,看到特雷邦就在下方,在山坡环绕的小盆地里。那怎么看都不是个大城,十几条蜿蜒的泥土街道上,大约散布着上百栋的建筑。
以前和剧团在一起的时候,我学会如何衡量城镇,那就好像你在酒馆里表演时,解读观众的程度一样。当然,错估城镇的风险比较高,在酒馆里选错歌曲表演时,大家可能会嘘你,但是误判整个城镇,情况可能会变得很糟糕。
所以我估量着特雷邦。它的位置偏僻,介于采矿城和农村之间,居民不太可能马上对陌生人起疑,不过由于城镇的规模较小,大家一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在地人。
这里的人在自家门口摆放用麦秆填充的跚步人,让我非常讶异。那表示特雷邦虽然离伊姆雷和大学院不远,却是一个落后的地区。每个城镇都有某种丰收庆典,但是如今大家都是改以营火与饮酒庆祝,这里至今却还是依循传统方式,那表示特雷邦人比一般人迷信。
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看到跚步人,我特别喜爱传统的丰收庆典,还有一切迷信的说法,其实那就像一种剧场。
泰伦教教堂是镇上最好的建筑,有三层楼高,以石头砌成,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不过,教堂前门的上方,高挂着我见过最大的铁轮,那是真铁打造的,不是在木头上涂漆。铁轮有十尺高,应该重达一吨,通常我看到那样的东西都会感到紧张,不过既然特雷邦是矿城,我想那铁轮是用来展现镇民的骄傲,而不是什么宗教狂热。
镇上的多数建筑都比较低矮,是由原木搭建而成,覆盖着西洋杉做成的屋顶。不过,旅店倒是挺别致的,有两层楼高,灰泥墙壁,红瓦屋顶,里头一定有人知道比较多婚礼的消息。
旅店里的人不多,现在离太阳下山还有五、六个小时之久,大家正忙着收割,所以人少并不令人意外。我走到老板站的柜台时,尽量装出最不安的表情。
“抱歉,”我说,“打扰一下,我想找一个人。”
旅店老板是个看似永远都沉着脸的深发男子,“是谁呢?”
“我有一个亲戚来这里参加婚礼。”我说,“我听说这里出了一点事。”
老板一听到“婚礼”二字,表情马上僵硬了起来。我可以感觉到吧台另一端有两个男人刻意不看我这边。看来果然真有这回事,真的发生了可怕的事情。
我看到旅店老板把手伸出来,把手指放在吧台上,我过了一会儿才注意到他是把手放在钉在木头里的一根铁钉头上。“这事很麻烦。”他马上说,“我不太想提。”
“拜托你。”我说,透露出担忧的语气,“我到天弗斯拜访亲戚,听到消息传来,说这里发生事情了。大家都在忙着收割最后一批小麦,所以我答应大家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旅店老板上下打量我,他可以赶走打听消息的无聊人士,但是无法拒绝我想要了解家人下落的权利。“楼上有一个人当时在场。”他突然说,“不是这里的人,可能是你的亲戚。”
目击者!我开口想再问一个问题,但是他摇头,“我对这事情一无所知。”他坚定地说,“也不想知道。”
他转身,突然忙着擦拭啤酒桶的喷嘴,“二楼走到底,左边。”
我穿过大厅上楼,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刻意不看我,从他们的缄默和旅店老板的语气可以明显知道,楼上那个人不光是去过婚礼的人,更是唯一的生还者。
我走到走廊的尽头敲门,一开始先是轻轻地敲,接着又比较大声地敲一次,我缓缓打开门,以免惊吓到里头的人。
那房间很狭小,有一张窄床,一名女子躺在床上,衣着完整,一只手臂包着绷带,头朝向窗口,所以我只能看到她的身影。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是她,是戴娜。
我一定是制造了一些噪音,因为她转过来看我。这下换她睁大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听说你碰上麻烦了。”我若无其事地说,“我想我该来帮你。”
她的眼睛睁大了一下子,又眯了起来,“骗人。”她说,抿起嘴唇。
“嗯,”我承认,“不过是美丽的谎言。”我往房间里走一步,轻轻关上门,“我要是知道你出事了,一定会过来的。”
“任何人一听到那消息都有可能过来。”她不屑地说,“只有特别的男人才会在不知道有麻烦的情况下出现。”她坐起来,面对我,把腿放到床下。
现在我更仔细地看她,才发现她除了手臂绑绷带以外,一边的太阳穴上方还有伤痕,我又走近她一步,“你还好吗?”我问。
“不好。”她坦白回道,“不过原本可能还更糟。”她缓缓站起来,仿佛不确定她可以站得多稳。她小心翼翼地走了一两步,似乎有点确定了自己的状况,“好,我可以走路了,我们离开这里吧。”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需要一匹马。”我说,迅速和他握手,“一匹健康、休息充分而且喂饱饲秣的好马,足以在今天跑上六小时的艰苦路程。”
“当然,当然。”卡尔法说,搓着双手点头,“天意如此的话,什么都有可能,我很乐意……”
“听好,”我再次打断他的话,“我很急,我们就直接跳过前面一些无谓的讨论,我不会假装我没兴趣,你也不要浪费我时间扯东扯西的。如果我无法在十分钟内买到一匹马,我就会换个地方买。”我看着他的眼睛,“Lhinsatva?”
那个席德人吓了一跳,“买马不应该那么仓促,你挑老婆也不会在十分钟内决定,况且上路时,马比老婆重要。”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就连上天也……”
我再次打断他的话,“今天要买马的是我,不是上天。”
那位瘦削的席德人停下来思索,“好吧,”他轻声说,比较像是对自己说,而不是对我,“来吧,来看看我们有什么。”
他带我绕过马场外围,到一个小畜栏,在栅栏边缘比了一个手势,“那只有斑点的母马是你能找到最可靠的马了,她可以带你……”
我不理他,看着漫不经心地站在栅栏里的六匹老马,我虽然没有养马的钱或理由,但是我知道怎么分辨马的好坏,这里的马看起来都不符合我的需要。
剧团都需要靠马拉车,马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爸妈并没有忽略我这方面的教育。我八岁就懂得分辨马的好坏,这方面的知识对我来说还满方便的。一些村民常常想把半死不活或过动的小马卖给我们,他们知道等我们发现问题时,已经过了好几天,也走远了。有人要是敢卖邻居无精打采的跛脚马,他就麻烦大了,但是骗骗低贱的卢族人有什么大碍?
我转头面对老板,皱着眉,“你已经浪费我宝贵的两分钟了,我猜你还是不懂我的用意,我尽量讲白一点,我今天就要买匹可以行远路的快马,我会二话不说,马上付现。”我拿起刚刚才装满的钱包出来摇晃,我知道他可以听得出来里面有席德币。
“要是你卖我那种马蹄铁会脱落、走没多久就开始跛脚,或是看到影子容易受惊的马,那会害我错失宝贵的机会,一个丢了之后就再也找不到的机会。万一发生那种事,我不会回来要求退钱,也不会向巡官控诉,我今晚就会走回伊姆雷,烧了你的马场。然后你会穿着睡衣睡帽冲出大门,我会宰了你,把你煮来吃,就在你的马场上,让你的邻居围观。”
我用非常严肃的表情看着他,“卡尔法,这是我提的交易条件,如果你觉得不妥,告诉我,我会去别的地方买马。不然就不要带我看这群拖车用的老马,让我看匹像样的马。”
那个矮小的席德人看着我,哑口无言,我看得出来他在努力思考该怎么应付,他一定觉得我是狂妄的疯子,不然就是某个达官显要的儿子,或是两者都是。
“好的。”他说,语气中充满了谄媚,“你刚刚说行远路,是指多远?”
“很远,”我说,“我今天得跑上七十里的泥土路。”
“你也需要马鞍和挽具吗?”
我点头,“不用太好的,旧的就行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你的预算是多少?”
我摇头,硬挤出微笑,“让我看你的马,报个价钱。如果有沃德马,那不错。假若它精力充沛,我不介意性子有点野。即使是杂种的沃德马,我也可以接受,克玄奔马也可以。”
卡尔法点头,带我回马场大门,“我的确有一匹克玄马,而且是纯种的。”他向一位马场雇佣比了一个手势,“把我们的黑绅士带出来,快去。”那男孩快速离开。
马场老板又转头对我说,“很棒的马,我买之前为了确定它的好坏,还先骑着它跑了几圈。骑它飞驰整整一里,它一滴汗也不会冒,蹄步相当平顺,这方面我绝对不会骗阁下。”
我点头,纯种的克玄马正适合我的目的,它们有过人的耐力,但价格也不便宜,训练有素的奔马要价可达十二银币,“你开价多少?”
“我要卖两金币。”他语气中毫无抱歉或哄骗的感觉。
老天,那是二十银币,那匹马的马蹄铁是镶银吗,不然怎么那么贵,“卡尔法,我没心情和你啰嗦地讨价还价。”我马上说。
“阁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是告诉你我的公道价,来,你看看就会明白了。”
那男孩匆匆带着一匹挺拔的壮马过来,至少有六尺高,昂首阔步,从鼻首到尾巴末端都是黑的。“它很爱奔驰。”卡尔法的语气中透露出真心的关爱,他摸着光滑的马颈,“你看它的毛色,完全没有缺乏光泽的杂毛,所以才会值二十银币。”
“我不在意毛色。”我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检查它有没有受伤或老化的迹象,完全没有。它毛色光亮,年轻体壮。“我只需要迅速移动而已。”
“我了解。”他语带歉意地说,“但是我不能完全不管毛色。我再等个一两旬,其他客人可能就会为了它挺拔的模样而买下它。”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它有名字吗?”我问,一边缓缓走向那匹黑马,让它闻闻我的手,熟悉我。议价可以匆忙,但接触马儿则急不得,只有傻瓜才会急着与精力充沛又年轻的克玄马攀熟。
“还没有固定的名字。”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问,让它熟悉我的声音。它小心地嗅着我的手,一只慧黠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它没有退缩,当然也不是很放松。我一边对它说话,一边挨近它,希望它听到我的声音可以放松。“你应该要有个好名字,我不想看到某个傻小子帮你取午夜、乌仔或短尾之类的俗气名字。”
我又靠近一些,把一只手放在它的颈子上,它的皮肤抽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退缩。我得确定它的性情和耐力,不能冒险骑上一匹容易受惊的马。“自作聪明的人可能会帮你取『沥青』或『煤桶』这种难听的名字,或是『石板』之类的呆板名字。千万不要被人叫『黑仔』,那名字和你这样的王子一点都不配。”
我爸总是对新买的马这样说话,轻声地反复诉说。我摸着它的颈子时,就一直对它说话,也没注意到我在说什么。讲什么话对马来说并不重要,语调才是关键。“你与众不同,应该有个傲人的名字,大家才不会觉得你很普通,你之前的主人是席德人吗?”我问,“Ve vanaloi.Tu teriam keta.Palan te?”
我可以感觉到它听了熟悉的语言后放松了一些,我走到它身体的另一侧,依旧仔细地观察它,让它熟悉我的存在,“Tu Ketha?”我问它,你是煤炭吗?“Tu mahne?”,你是黑影吗?
我想说“暮光”,但不记得席德语怎么说,我没停顿下来,而是继续闲扯,尽可能假装和它对话,顺便观察它的脚蹄,看有没有缺口或裂缝。“Tu Keth-Selhan?”,你是首夜吗?
大黑马低下头,用鼻子碰我,“你喜欢那个名字,对吧?”我语气中带点笑意,我知道其实它是闻到我塞在斗篷某个口袋里的苹果干。重要的是,它现在对我有感觉了。如果它为了向我讨食物,敢放心地用鼻子碰我,我们就可以在一天的辛苦路程中好好相处了。
“凯赛函似乎是很适合它的名字。”我说,转身面对卡尔法,“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吗?”
卡尔法似乎有点仓皇失措,“它右侧会稍微抽一下。”
“稍微?”
“只有一点点,可能是因为它右边比较容易受到惊吓一些,不过我没看过它抽动过。”
“它是怎么训练的?绑着缰绳,还是像剧团那样?”
“绑着缰绳。”
“好,你还剩一分钟可以成交,这匹马不错,但是我不会付二十银币买它。”我语气坚定,不过内心没抱着希望。它的确很棒,那毛色让它至少值二十银币,但我还是希望可以杀到十九银币,这样我到特雷邦至少还有一点钱吃住。
“好吧,”卡尔法说,“十六银币。”
他一下子把价格调降那么多,我因为受过多年的舞台训练,才没有当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十五银币。”我说,假装不太高兴,“而且那还包括马鞍、挽具,以及一袋燕麦。”我开始从钱包中掏钱,仿佛已经成交了。
没想到卡尔法竟然点头了,他叫手下一名男孩拿马鞍和挽具过来。
男孩安装马鞍时,我把钱数到卡尔法手中,他神情看似不安,不敢看我的眼睛。
要不是我很懂马匹,可能会以为自己被骗了。或许那马是偷来的,或是这人急着赚钱。
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不在乎,我也该遇上一点好运了。更棒的是,这表示我抵达特雷邦后,或许可以将它转售,获得一点利润。坦白讲,我得尽快转售它,即使是认赔出售也得卖。马厩费、饲料、清洗这样的马,每天要花我一分钱,我养不起。
我把行囊绑在鞍袋上,检查马鞍系带和马镫,接着便跨上马背,它稍稍向右晃了一下,急着想离开,和我一样,于是我抽了一下缰绳,就这样上路了。
◇◇◇◇
大部分的马匹问题和马本身无关,而是源自于骑士的疏失。有些马蹄铁钉得很糟,马鞍装得不对,没好好的喂养,之后才来抱怨他们买到半跛、歪背、性情暴躁的马。
我对马还满了解的,爸妈教过我如何骑马与照顾它们。虽然我以前接触过的马大多是比较壮硕的品种,主要是用来拖车而不是疾驰用的,但我知道必要时该如何全速前进。
很多人为了赶路,太快逼迫马儿,马上就要它们全速前进,不到一小时便发现马跛了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真是傻瓜,只有大混蛋才会那样对待马。
不过,坦白讲,如果那样做可以让我尽早赶到特雷邦,我也会把凯赛函操到死。有些时候我宁可当个混蛋,如果杀十二匹马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祁德林人的讯息,以及他们杀害我双亲的理由,我也会那么做。
不过,那样想终究没有意义,死马无法载我去特雷邦,要活生生的马才行。
所以我先骑着凯赛函缓步暖身,它急着加快速度,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耐,如果我只是要跑个两三里路,就无所谓。但我需要它跑至少五十里,甚至是六十五里,那得有耐心才行。我得拉慢它两次,它才肯顺服。
缓步走了半里路后,我让它开始快走。它是克玄马,但走起路来步子很平稳,不过快走时就有点摇晃了,连带也抽动着我身上刚缝补的伤口。又走了半里后,我让它开始慢跑。等我们离开伊姆雷三、四里,走到平坦的笔直长路上,那时我才让它开始奔驰。
它终于等到快跑的机会,开始奋力地向前冲。这时太阳才刚晒干朝露,田里收割小麦与大麦的农夫抬起头来看我们飞驰而过。凯赛函跑得很快,快到风吹起我的斗篷,在我身后像旗子一样飘荡。我知道那样看起来一定很出风头,但是没多久,我就开始厌烦斗篷拉扯着脖子的感觉了。我脱下斗篷,把它塞进鞍袋内。
我们经过一片树林时,我把凯赛函拉慢下来,变成快步走,让它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也避免转弯时直接撞上倒下的树木或是缓慢移动的推车。等我们走到牧草地,可以清楚看到前方的道路时,我又拉了一下缰绳,让它开始飞也似的奔驰。
就这样冲了一个半小时后,凯赛函跑得汗流浃背,呼吸急促,不过它的状况比我好,我的腿整个麻了。我还年轻,身体也够健康,但已经多年没骑马了。骑马用到的肌肉和走路不一样,除非你叫马儿加倍努力地跑,否则骑马奔驰就像跑步一样辛苦。
所以当我们又碰到一片树林时,我还满开心的。我跳下马鞍,和它一起散步了一段路,让彼此都获得该有的休息。我把一颗苹果切成两半,把比较大的那一半给它,我想我们应该跑了快三十里了,太阳还没完全升到头顶上。
“刚刚是简单的路段。”我对它说,温和地摸着它的颈子,“不过你真的很棒,你还没用到一半的气力吧?”
我们走了约十分钟,很幸运看到一座横越小溪的木桥,我让它足足喝了一分钟的水,然后把它拉开,免得它喝得太撑。
我骑上马,慢慢让它加快速度,继续奔驰。我倚向它的颈子时,双脚灼痛。它的快蹄声像是配合着风的韵律,不断在我耳际回响。
一小时后,我们碰上第一个障碍。那是一条大溪,得横渡过去。溪流并不湍急,但是我得解下马鞍,自己把所有的东西扛过去,以免东西弄湿了。万一马具湿了,我无法骑它好几个小时。
到了河的对岸,我用毯子把它的身子擦干,重新装上马鞍,前后就花了半个小时,所以它不仅休息够了,身体也冷了下来,我得再次从头让它暖身,从缓步、快步到小跑步慢慢加快。那条溪整整耗了我一个小时,我担心万一又碰到一条溪,凯赛函的肌肉会受寒,连老天都无法让它再快速奔驰了。
一小时后,我们行经一个小村,那里除了恰好比邻而立的教堂和客栈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建筑。我停下来,让凯赛函从水槽喝了一点水。我舒展麻痹的双腿,不安地抬头看着太阳。
之后,田地与农场愈来愈少见,树木愈来愈繁茂。路面缩小,年久失修,有的地方颠簸,有的已遭冲蚀,愈来愈难走,所以我们也跟着放慢速度。不过坦白说,我和凯赛函也没有太多精力急速奔驰了。
后来,我们又到了另一条溪,水深不及膝,但溪水有股刺鼻的味道,可见上游有制革厂或精炼厂。溪上无桥,凯赛函缓缓走到对岸,小心把马蹄踩在满布岩石的溪底。我不知道那感觉是否不错,就像你走了一天的长路后,把脚伸进水中浸泡玩乐一样。
那条溪没有耽误我们太多的时间,但是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得横越它三次,因为它一直在路上弯来弯去。水深虽然不到一尺半,但实在很不方便。每次我们涉水而过,水中的刺鼻味就更加难闻,充满了溶剂与酸剂的味道。那要不是精炼厂,就是矿坑。我手一直抓着缰绳,准备好万一凯赛函想低头喝水,就把它的头拉起来,不过它倒是没那么傻。
我们又跑了一段长路,到了小山上,俯瞰下方绿色溪谷底部的十字路口。路标底下坐着一名匠贩和他的两只驴子,其中一只驴子驮满了布袋与包袱,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翻倒一样,另一只明显没扛任何东西。那只没负重的驴子就站在泥土路边吃着草,旁边放了一堆东西,堆得像小山一样。
匠贩坐在路边的小板凳上,看起来垂头丧气。他看到我骑着马下坡时,整个脸亮了起来。
我靠近看路标,发现往北是特雷邦,往南是天弗斯。我接近时,拉缰绳让凯赛函慢慢停下来。我们都需要休息片刻,我也没急到丢下匠贩不管。况且,我至少可以请教他,这里离特雷邦还有多远。
“嗨!你好。”他说,一只手遮着太阳,抬起头来看我。“你看起来好像需要什么东西。”他的样子上了年纪,秃着头,圆润的脸看起来很和善。
我笑着说,“匠贩老伯,我需要很多东西,不过我想你应该没卖。”
他露出和蔼的笑容,“先别急着下定论……”他停了下来,低头想了一会儿,等他再次抬头看我时,表情依旧和善,不过看起来比之前严肃一些,“孩子,坦白讲,我的小驴前蹄受伤了,无法负重,我只能在这里等候援助,哪里也去不了。”
“匠贩老伯,平常我会很乐意帮你。”我说,“但是我得尽快赶往特雷邦。”
“那很快就到了。”他把头朝北方山坡一甩,“离这里约半里路,如果风往南吹,你可以闻到那里传来的烟味。”
我往他指的方向看,看到山坡后方冒出袅袅炊烟,我突然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到了,而且现在才午后一点而已。
匠贩继续说,“我需要去易弗堂码头。”他朝东边摆头,“我订好船往下游走了,实在很希望能赶得上。”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的马,“但是我需要一只新的驮兽帮我扛货……”
看来我的好运终于来了,凯赛函是不错的马,但是既然我已经到了特雷邦,它对我来说只会持续消耗我有限的资源而已。
不过,这时露出急于脱手的表情,总是不太明智。“用这只马来载运东西可不得了。”我说,轻拍凯赛函的颈子,“它是纯种的克玄马,我可以告诉你,我没见过比它更棒的马了。”
匠贩疑惑地端详着凯赛函,“它看来精疲力尽。”他说,“好像已经无法再走半里路了。”
我跳下马,麻痹的脚害我落地时摇晃了一下,“你应该给它一点肯定,它今天一路从伊姆雷跑来这儿。”
匠贩咯咯笑,“孩子,你看起来不像会随便扯谎的人,但是你说话时要拿捏好分寸,如果讲得太扯,没人会相信的。”
我不需要假装被吓到,“抱歉,我没有先好好自我介绍一下。”我伸出手,“我叫克沃思,是剧团演员,也是艾迪玛卢族人,我再怎么不顾一切,也不会对匠贩撒谎。”
匠贩和我握手,他似乎微微吃了一惊,“请接受我对你和你家族的道歉,很少看到你们单独一人上路。”他仔细地端详马匹,“你说,你们一路从伊姆雷过来?”我点头,“那大概有六十里吧,满远的……”他对我会心一笑,“你的脚还好吗?”
我笑着回应,“这么说吧,我还满高兴我又可以下来走路了。我想它应该还可以再走个十里路,但是我自己就没办法了。”
匠贩再次打量马匹,大大叹了一口气,“就像我刚刚说的,你骑着这匹马来的正是时候,你想以多少钱割爱?”
“凯赛函是纯种的克玄马,毛色也美,这点无可否认,身上没有一处不是黑的,连一根白色的杂毛……”
匠贩噗哧而笑,“我收回刚刚说的话。”他说,“你说谎的功力太差了。”
“我不懂为什么你觉得那么好笑。”我不解地问。
匠贩露出奇怪的表情,“没一根白色的杂毛吗?”他把头朝凯赛函的后腿一摆,“它如果是全黑的,我就是欧伦·威尔西特。”
我转头看,发现凯赛函的左后腿有半截像穿上白袜一样,我大吃一惊,走到它后方,蹲下来看。那不是全白,比较像是褪色的灰色,我依稀可以闻到刚刚我们涉过的溪水味,是溶剂!
“那可恶的混账!”我不敢置信地说,“他竟然卖我染色的马。”
“它的名字没让你产生警觉吗?”匠贩笑着说,“凯赛函?老天,有人摆明就是要骗你呢。”
“它的名字是暮光的意思。”我说。
匠贩摇头,“你对席德语还不够熟悉。Ket-Selem是『首夜』,Selhan是『袜子』的意思,它的名字Keth-Selhan意思是『一只袜』。”
我回想起我挑好名字时那马商的反应,难怪他看起来那样仓皇失措,一下子就把价钱降那么多,他以为我看穿他的小秘密了。
匠贩笑着看我的表情,拍拍我的背,“别生气,行家偶尔也会出错。”他转过头去,开始翻找他的包袱,“我想,有样东西你会喜欢,我们可以以物易物。”他转过身来,让我看一样黑色的东西,那东西外表粗糙,好似一片浮木。
我从他手上拿过来瞧,那东西感觉很重,摸起来冰凉,“一块铁矿渣?”我问,“你葫芦里卖什么药?”
匠贩另一只手递出一根针,他把那根针拿到离那东西一个手掌宽的地方,然后松手。那根针没有掉落,而是迅速吸附到那块黑铁上。
我惊讶地吸了一口气,“洛登石?我从来没看过这种东西。”
“理论上,它是叫特雷邦石。”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这东西从来没靠近过洛登,不过你猜得差不多了。伊姆雷一带有很多人会对这个玩意儿很感兴趣……”
我心不在焉地点头,手里翻转着那块东西,我从小就一直想看引石长什么样子。我把针拉开,感觉到光滑的黑金属对它有股奇妙的引力,觉得很不可思议,我的手中竟然握着一块星铁,“你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我问。
匠贩咂了一下嘴,“我想在此时此地,它刚好就值一匹纯种克玄马的价值……”
我在手上翻转着那块东西,拉开针,再让针吸回去。“但是问题是,我是向一个可怕的女人借钱,才有能力买这匹马,如果不能卖到好价钱,我麻烦就大了。”
他点头,“那样大小的星铁,如果你没卖到十八银币以上,就是亏本了。珠宝商会买这东西,有钱人也会因为新奇而购买。”他轻敲鼻翼,“不过,如果你往大学院那一带走,可以卖到更好的价钱。工艺家非常喜欢洛登石,炼金术士也是,如果你碰到这些人刚好有意购买,可以卖到更高的价钱。”
这是满不错的交易条件,马内教过我洛登石很宝贵,很难取得,不仅是因为它有电流般的特质,也因为这种星铁里常蕴含着罕见金属。我伸出手,“我愿意成交。”
我们慎重地握手,但是匠贩正要伸手拉缰绳时,我问:“那你拿什么换马鞍和挽具?”
我本来有点担心这样得寸进尺会惹毛匠贩,“你这小子真精明。”他笑着说,“我喜欢不怕争取一点额外好处的家伙,你想要什么呢?我这儿有不错的羊毛毯,还是来点绳索?”他从驴子背上的包袱里掏出一卷绳子,“随身带着一卷绳子总是方便,噢,还是这个?”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瓶东西,对我眨眨眼,“我有一些很棒的艾文水果酒,我可以用这三样东西和你换马具。”
“多一条毛毯备用挺好的。”我坦承,接着我突然想到,“你有适合我尺寸的衣服吗?最近我常穿坏衬衫。”
老人拿着绳子与一瓶酒,愣了一下,接着耸肩,开始翻找他的东西。
“你听过这附近一桩关于婚礼的消息吗?”我问,匠贩对各地的消息总是相当灵通。
“莫森家族的婚宴吗?”他把一包东西绑好,开始翻找另一包,“我实在不想泼你冷水,不过你错过了,昨天举行的。”
他无动于衷的口吻让我的胃纠结了起来,如果有大屠杀惨案,匠贩肯定听过。我突然想到我欠了一屁股债,匆匆跑到山里,结果徒劳无功地回去有多可怕。“你也在那里吗?发生了什么怪事?”
“找到了!”匠贩转身,拿起一件灰色素面的手纺衬衫,“不是很精致,不过是新的,嗯,看起来还满新的。”他把衣服举到我胸前,量看看是否合身。
“你知道那婚礼吗?”我问。
“什么?喔,我不知道。我不在场,不过据我所知,那宴会满大的。莫森是嫁独生女,他们为了帮她办个体面的婚礼,筹划了好几个月。”
“所以你没听说婚礼上发生了什么怪事?”我问,心头一沉。
他无可奈何地耸肩,“我刚说过,我不在场,过去两天,我一直在铁工场附近。”他把头朝西边一点,“和高山上的采矿者交易。”他轻拍一下头的侧边,仿佛记起什么似的,“这倒是让我想起来了,我在山里发现一家酒馆。”他又开始翻找袋子,拿出一个又厚又扁的瓶子,“如果你不想要水果酒,或许来点更浓的……?”
我正想摇头,但是后来又觉得或许晚上可以用点自酿酒来清伤口,“我或许……”我说,“得看价格而定。”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他豪气地说,“我可以给你毯子,两瓶酒,还有一卷绳子。”
“你真大方,但是我比较想要衬衫,比较不需要绳子和水果酒,它们会增加我行囊的重量,我等一下还要走好一段路。”
他的表情变得有点失望,然后耸耸肩,“当然,你说了算,那就毯子、衬衫、白兰地和三铜币。”
我们握手,我也花时间帮他把重物装到凯赛函的背上,因为我隐约觉得我回绝他刚刚的提议,好像对他不太礼貌。十分钟后他便朝东方离去,我则是朝北方前进,越过绿色山坡,前往特雷邦。
还好最后半里路是用走的,因为这样走一走,帮我舒缓了双脚与背部的僵硬感。我抵达山顶时,看到特雷邦就在下方,在山坡环绕的小盆地里。那怎么看都不是个大城,十几条蜿蜒的泥土街道上,大约散布着上百栋的建筑。
以前和剧团在一起的时候,我学会如何衡量城镇,那就好像你在酒馆里表演时,解读观众的程度一样。当然,错估城镇的风险比较高,在酒馆里选错歌曲表演时,大家可能会嘘你,但是误判整个城镇,情况可能会变得很糟糕。
所以我估量着特雷邦。它的位置偏僻,介于采矿城和农村之间,居民不太可能马上对陌生人起疑,不过由于城镇的规模较小,大家一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在地人。
这里的人在自家门口摆放用麦秆填充的跚步人,让我非常讶异。那表示特雷邦虽然离伊姆雷和大学院不远,却是一个落后的地区。每个城镇都有某种丰收庆典,但是如今大家都是改以营火与饮酒庆祝,这里至今却还是依循传统方式,那表示特雷邦人比一般人迷信。
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看到跚步人,我特别喜爱传统的丰收庆典,还有一切迷信的说法,其实那就像一种剧场。
泰伦教教堂是镇上最好的建筑,有三层楼高,以石头砌成,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不过,教堂前门的上方,高挂着我见过最大的铁轮,那是真铁打造的,不是在木头上涂漆。铁轮有十尺高,应该重达一吨,通常我看到那样的东西都会感到紧张,不过既然特雷邦是矿城,我想那铁轮是用来展现镇民的骄傲,而不是什么宗教狂热。
镇上的多数建筑都比较低矮,是由原木搭建而成,覆盖着西洋杉做成的屋顶。不过,旅店倒是挺别致的,有两层楼高,灰泥墙壁,红瓦屋顶,里头一定有人知道比较多婚礼的消息。
旅店里的人不多,现在离太阳下山还有五、六个小时之久,大家正忙着收割,所以人少并不令人意外。我走到老板站的柜台时,尽量装出最不安的表情。
“抱歉,”我说,“打扰一下,我想找一个人。”
旅店老板是个看似永远都沉着脸的深发男子,“是谁呢?”
“我有一个亲戚来这里参加婚礼。”我说,“我听说这里出了一点事。”
老板一听到“婚礼”二字,表情马上僵硬了起来。我可以感觉到吧台另一端有两个男人刻意不看我这边。看来果然真有这回事,真的发生了可怕的事情。
我看到旅店老板把手伸出来,把手指放在吧台上,我过了一会儿才注意到他是把手放在钉在木头里的一根铁钉头上。“这事很麻烦。”他马上说,“我不太想提。”
“拜托你。”我说,透露出担忧的语气,“我到天弗斯拜访亲戚,听到消息传来,说这里发生事情了。大家都在忙着收割最后一批小麦,所以我答应大家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旅店老板上下打量我,他可以赶走打听消息的无聊人士,但是无法拒绝我想要了解家人下落的权利。“楼上有一个人当时在场。”他突然说,“不是这里的人,可能是你的亲戚。”
目击者!我开口想再问一个问题,但是他摇头,“我对这事情一无所知。”他坚定地说,“也不想知道。”
他转身,突然忙着擦拭啤酒桶的喷嘴,“二楼走到底,左边。”
我穿过大厅上楼,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刻意不看我,从他们的缄默和旅店老板的语气可以明显知道,楼上那个人不光是去过婚礼的人,更是唯一的生还者。
我走到走廊的尽头敲门,一开始先是轻轻地敲,接着又比较大声地敲一次,我缓缓打开门,以免惊吓到里头的人。
那房间很狭小,有一张窄床,一名女子躺在床上,衣着完整,一只手臂包着绷带,头朝向窗口,所以我只能看到她的身影。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是她,是戴娜。
我一定是制造了一些噪音,因为她转过来看我。这下换她睁大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听说你碰上麻烦了。”我若无其事地说,“我想我该来帮你。”
她的眼睛睁大了一下子,又眯了起来,“骗人。”她说,抿起嘴唇。
“嗯,”我承认,“不过是美丽的谎言。”我往房间里走一步,轻轻关上门,“我要是知道你出事了,一定会过来的。”
“任何人一听到那消息都有可能过来。”她不屑地说,“只有特别的男人才会在不知道有麻烦的情况下出现。”她坐起来,面对我,把腿放到床下。
现在我更仔细地看她,才发现她除了手臂绑绷带以外,一边的太阳穴上方还有伤痕,我又走近她一步,“你还好吗?”我问。
“不好。”她坦白回道,“不过原本可能还更糟。”她缓缓站起来,仿佛不确定她可以站得多稳。她小心翼翼地走了一两步,似乎有点确定了自己的状况,“好,我可以走路了,我们离开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