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猪仔
吃完苹果后不久,戴娜和我就把脚从河里抽起,打起精神准备离去。我本来想赤脚走路,因为跑遍塔宾屋顶的脚板走在最原始的森林土地上,并没有受伤的危险。但是我又不想显露出未开化的样子,所以即使袜子因为汗水而湿黏,我还是把袜子穿上。
我绑鞋带的时候,听到森林的另一端传来微弱的声音,在一片浓密的松木后方,看不见是什么东西。
我静静地伸手触摸戴娜的肩膀,提醒她注意,接着把手指放在嘴唇上。
什么?她用嘴型无声问道。
我靠近她,小心放轻脚步,尽可能不要发出声音,“我想我听到一个声音。”我说,把头凑到她脸旁边。“我去看一下。”
“少来!”她低语,她的脸在松木的阴影下显得格外苍白,“昨晚梣木先生离开时就是说这句话,万一你也这样消失,我就完了。”
我还没回话,就听到树丛里传出更多的声音,灌木丛沙沙作响,还有松木枯枝啪的断裂声。随着噪音愈来愈大,我可以听得出来某个庞然大物沉重的喘息,接着是动物低沉的鼻息。
不是人,也不是祁德林人。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没多久,我又听到鼻息和嗅闻的声音,是野猪,可能是朝小河走来。
“到我身后。”我对戴娜说,多数人不明白野猪有多危险,尤其是秋季公猪为了称霸而互斗的时候。这时共感术也派不上用场,我没有能量来源,没有连结,连一根像样的棍子都没有。用剩下的几颗苹果可以引开它吗?
野猪靠在松木低垂的树枝旁边,嗅着味道,哈着气,它的重量可能是我的两倍。它抬起头来看到我们的时候,发出一声很大的喉音,然后扬起头,蠕动鼻子,想闻看看我们是什么味道。
“别跑,否则它会追你。”我轻声说,慢慢站到戴娜前面。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比较好之下,拿出折叠小刀,用拇指把它扳开,“后退到河里,它们不太会游泳。”
“我觉得她没有危险性。”戴娜在我身后用平常的语气说,“她看起来是好奇,不是生气。”她停顿,“我不是要否定你的行侠仗义之举。”
我再看一眼,发现戴娜说的没错,那是一只母猪,不是公猪,而且在身体覆盖的泥土下,是粉红色的家猪,不是棕色猪鬃的野猪。它大概是觉得无聊,低下头,开始在松木下的灌木丛间用鼻子拱着土。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姿势像半蹲的摔角选手一样,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拿着可笑的折叠小刀,那刀子小到连切大苹果都要切好几次才能将它切成一半。更糟的是,我只穿一只靴子,看起来很滑稽,就像伊洛汀疯疯癫癫的样子。
我涨红了脸,一定像甜菜一样红,“老天,我觉得自己像白痴。”
“其实我还满受宠若惊的。”戴娜说,“除了在酒吧里碰过一些讨厌鬼装模作样以外,我没看过有人真的跳出来保护我。”
“那当然。”我一直低着头穿另一只袜子和靴子,因为太尴尬了而不好意思看她,“从某人养的宠物猪面前被解救脱困,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
“我是说正经的。”她说。我抬头,看到她露出一点好笑但不是嘲笑的表情,“你看起来……很凶,像竖起所有颈背毛发的狼一样。”她停了下来,抬头看我,“或是狐狸,你的头发太红了,不像狼。”
我放松了一些,毛发竖立的狐狸比穿着一只鞋的发疯蠢蛋好多了。
“不过,你握刀的方式错了。”她平静地说,朝我的手摆头,“如果你真的拿刀刺人,那样会手滑,反而割伤自己的大拇指。”她伸出手,抓起我的手指,稍微改变我的握法。“如果你这样握,大拇指就安全了,不过缺点是手腕的灵活度会受限。”
“你有很多用刀子跟人打架的经验是吧?”我疑惑问道。
“不像你想的那么多。”她说,露出淘气的笑容,“那是从你们男人很爱参考的求爱手册里学来的。”她翻白眼,“我总不能叫想要夺走我贞操的男人教我如何保护贞操吧。”
“我没看过你佩刀。”我指出,“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佩刀?”戴娜问,“我是个弱女子,带着刀到处走的女人显然是自找麻烦。”她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条细长的金属片,其中一边闪闪发亮。“不过,带着刀的女人都已经准备好应付麻烦了。一般来说,装无辜比较简单,也比较不会惹上麻烦。”
她讲得那样一派轻松,是唯一没让我惊愕的原因。她的刀子没有比我的大多少,但是她的不是折叠小刀,而是细长的金属片,握柄处包着薄薄的皮套,那显然不是设计来吃东西,或是在营火边拿来做杂事用的,看起来比较像医护馆里的手术刀。“你是怎么把它放在口袋里,又没割伤自己的。”我问。
戴娜转向侧边让我看,“我的口袋里面是狭长的切口,我把它绑在大腿上,所以才会那么平,你不会看到我配戴着刀。”她握着皮革柄,把刀子拿到前方让我看。“像这样,大拇指要沿着刀面放。”
“你是借着教我如何保护贞操,想要趁机夺走它吗?”
“讲的好像你有什么贞操一样。”她笑了,“我是在教你,下次你要从猪的面前解救女孩时,如何避免割伤你那双优雅的手。”她把头偏向一边,“说到这个,你知道你生气时,你的眼睛……”
“猪仔!”树林间传来一个声音,还有低沉的钟声,“猪仔,猪仔,猪仔……”
大母猪一听到声音,活跃了起来,朝声音的方向钻回树丛里。戴娜趁机收起刀子,我则是收起行囊。我们跟着猪穿过树林,发现下游有个人,身边有六只大母猪胡乱地兜着圈子,一只毛发竖立的老公猪,还有二十几只蹦蹦跳跳的小猪。
猪农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们,“哈啰。”他大喊,“别怕,他们不会咬伦。”
他身材瘦削,皮肤因长期的日晒,看起来如皮革般坚韧,留着杂乱的胡子。他手握的长棍上,挂着一个粗制的青铜钟,一边的肩膀背着破烂的袋子,他闻起来没你想的那么臭,因为放牧的猪只比豢养的干净。即使他闻起来像豢养猪那么臭,我也不会排斥他,因为我也曾有过比他更难闻的时候。
“偶们刚刚听到上游那边好像有伦。”他说,口音浓到化不开。我母亲说那叫低谷口音,只有在很少和外界接触的小镇上才听得到。即使在特雷邦那样的乡下小镇,如今大家讲话也都没什么口音了。长期住在塔宾和伊姆雷后,我已经好几年没听过口音那么浓的方言。这位仁兄想必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成长的,可能是在深山里。
他来到我们站的地方,眯着眼看我们,那饱经风霜的脸庞看起来很严肃。“你们两个在这里奏什么?”他怀疑地问,“偶们刚刚好像听到唱歌的声音。”
“她速偶表妹。”我说,朝戴娜点头,“歌声浑悦耳吧?”我伸出手,“幸会,偶叫克窝思。”
他听我讲他的口音,吓了一跳,原本狐疑的表情消失了大半,“幸会,克窝思先生。”他说,和我握手,“浑少碰到会讲偶们话的伦,这一带的伦讲话都好像嘴里含棉花。”
我笑了,“偶爸说过:『嘴里含棉花,脑袋像傻瓜』。”
他露齿而笑,握我的手,“偶叫史郭分·歇蒙芬尼。”
“你的名志听起来像国王一样气派。”我说,“如苟我们直接叫你歇蒙,口以吗?”
“偶的朋友都那样叫偶的。”他对我笑,拍我的背,“像你这样的年轻伦叫偶歇蒙就口以了。”他的头来回转动看着我和戴娜。
戴娜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她听到我突然换了口音,却一点也不讶异。“抱歉。”我往她的方向比了一个手势,“歇蒙,这速偶最喜欢的表妹。”
“偶叫蒂娜。”戴娜说。
我把声音换成演员对观众的耳语,“介女孩挺乖的,但速浑害羞,你恐怕不会再听到她说话了。”
戴娜马上演起了她的角色,低头看着脚,紧张地搓揉手指。她稍微抬起头来对着猪农微笑了一下,又马上低下头,装出很害羞的样子,连我都差点被她骗了。
歇蒙礼貌地触摸额头,点头致意,“幸会,蒂娜,偶这辈子没听过那么悦耳的歌声。”他说,把他那顶奇怪的帽子稍微压回头上。戴娜还是不敢看他时,他转向我。
“你那群猪看起来浑棒。”我朝他的猪群示意,那些猪在树林间游荡。
他笑着摇头说,“那不叫『群』,羊和牛组成群,猪速组成『圈』。”
“速喔?”我说,“歇蒙,偶们可以向你买一头猪吗?今天表妹和偶错过了用餐时间……”
“或许口以。”他谨慎地说,眼睛瞄了一下我的钱包。
“如苟你帮偶们宰好,偶可以给你四铜币。”我说,我知道这价钱对他来说很不错,“不过,你必需帮偶们宰杀猪仔,顺便坐下来和偶们一起享用。”
这是随性测试,牧羊人或猪农之类独自工作的人,通常比较喜欢一个人独处,不然就是很想和人聊天,我希望歇蒙是喜欢聊天的那种。我需要知道婚礼的相关讯息,但是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愿多谈。
我对他露出淘气的笑容,把手伸进行囊里,掏出我向匠贩换来的白兰地。“如苟你不介意那么早就陪两个陌生伦喝一杯,偶们还有好料口以增添风味……”
戴娜搭配得天衣无缝,及时抬起头来和歇蒙四目交接,对他害羞地微笑,然后又低下头。
“偶妈管得浑严。”猪农说,一手放在胸前,“偶们不喝酒,除了口渴或起风的时候以外。”他夸张地脱帽对我们鞠躬,“你们看起来速好伦,偶浑愿意和你们一起共进晚餐。”
◇◇◇◇
歇蒙抓起一只小猪,从袋中取出一支长刀,把小猪带到一旁宰杀清洗。我则是清扫树叶,堆叠石头做临时的火堆。
一分钟后,戴娜捧着一堆干柴过来,“我想,我们是打算从那家伙的口中尽可能地套出消息吧?”她在我肩后轻声说。
我点头,“抱歉刚刚说你是害羞的表妹,但……”
“没关系,那点子不错。我不会说流利的方言,他对会讲的人比较可能畅所欲言。”她眨眨眼,“他快好了。”她往河边走。
戴娜把几根分岔的柳枝拼凑成烤肉叉,我偷偷用共感术生了火。歇蒙回来时,带回一只支解成四等分的小猪。
我们把猪放到火上烧烤后,开始冒烟,油脂滴落到煤炭上。我把白兰地拿出来,大家轮着喝。我只举起酒瓶沾湿嘴巴,假装畅饮。轮到戴娜时,她也只是倾斜瓶身,之后她的脸颊泛起些许的粉红色。歇蒙则是说到做到,既然吹着风,没多久他已经喝得鼻子红通通了。
在小猪外皮烤得香脆,劈啪作响以前,歇蒙和我随口聊了一些琐事。我愈听歇蒙说话,愈感觉不到他的口音,我也不需要为了维持口音而太过专注。等猪烤好时,我几乎已经没注意到口音的存在了。
“你的刀法浑棒。”我赞美歇蒙,“不过,你敢在其他猪的旁边宰杀这只小猪,偶还满惊讶的……”
他摇头,“猪都速坏蛋。”他指着一只母猪,那母猪正往他刚刚宰杀小猪的地方走,“看到了吗?她速企找介只小猪的肺脏。猪浑聪明,他们没有感情。”
歇蒙说猪快烤好了,拿出一个圆形的农夫面包,分成三块。“羊肉!”他抱怨,“有好吃的培根口以吃,随要吃羊肉?”他站起来,开始用长刀切猪肉,“小姐,你喜欢什么肉?”歇蒙对戴娜说。
“偶没有特别喜欢哪一种。”她说,“你那边有什么,偶都吃。”
还好戴娜说话时,歇蒙没看着我,戴娜的口音并不完美,ㄡ音拉太长,喉音太紧,不过她说得很不错。
“不要客气。”歇蒙说,“肉浑多,浑够吃。”
“偶一直浑喜欢猪屁股的地荒。”戴娜说,接着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低下头。这次她发ㄡ的音好多了。
歇蒙展现绅士作风,没有借机对戴娜开黄腔,他在戴娜的面包上放了一大块热腾腾的肉。“小心烫手,先晃着让它凉一点。”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歇蒙又吃了第二份,第三份。没多久,我们已经开始舔手指上的油脂,撑着肚子休息了。我决定趁这个时候切入正题。要是这时歇蒙不聊八卦,应该就永远不会聊了。
“最近这附近粗了意外,看到你还粗来走动,偶满惊讶的。”
“什么意外?”他问。
他还不知道婚礼大屠杀事件,太好了。尽管他无法透露攻击事件的细节,但是那表示,他会比较愿意谈婚礼之前发生的事。即使镇上不是每个人都怕得要死,我也怀疑我能否找到有人愿意坦然地谈死人的事。
“偶听说莫森农场出速了。”我说,我尽量以客观、模糊的方式描述。
他喷鼻息说:“偶一点也不意外。”
“为什么?”
歇蒙把口水吐到一边,“莫森一家都速混账,浑多道理都不懂。”他再次摇头,“偶总速远离古坟丘,因为偶妈教得好,莫森一家根本不懂。”
我听到歇蒙用浓浓的口音讲那个地名,才听出那地方的真正名称,那不是波洛溪(borro-rill),和“溪”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是古坟丘(barrow-hill)。
“偶甚至不会带猪去那边晃牧,但速那个笨蛋在那里盖煌子……”他一脸嫌恶地摇头。
“大家都没阻子他吗?”戴娜问。
猪农粗鲁地哼一声,“莫森一家不太听别伦的建议,有钱伦都觉得自己浑厉害。”
“不过就速盖间煌子,有什么关系?”我不屑地说。
“老伦家希望女儿住的煌子有浑好的视野,那的确没有凑。”歇蒙同意,“不过,你挖地基,花现骨头,却不停下来……那就速笨蛋了。”
“不会吧!”戴娜惊恐地说。
歇蒙点头,把身子向前倾,“那还不速最糟的,他还一直挖,挖到了俗头,他有停下来吗?”他喷鼻息,“他把俗头挖起来,还继续挖,看会不会挖到更多的俗头口以用来盖煌子!”
“为什么他不能用挖到的俗头盖煌子?”我问。
歇蒙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傻瓜一样,“你会用古魂的俗头盖煌子吗?你会从古魂里挖东西粗来,送给女儿当嫁妆吗?”
“他花现什么东西了吗?”我把酒瓶递给他。
“那速他们最大的秘密,不速吗?”歇蒙不满地说,又喝了一口酒,“偶听说,他在挖地基的俗后,挖出俗头,后来他花现一个完全封死的小俗屋。但素他叫大家保密,因为他想把它当成婚礼的一大惊喜。”
“那速什么宝藏之类的吗?”我问。
“不速钱。”他摇头,“莫森一家对钱向来不会保密,那口能速某种……”他张开嘴,又稍稍闭了起来,想挑个贴切的字眼,“……有钱伦放在架上用来向亲朋好友炫耀的东西叫什么去了?”
我耸肩,不知道是什么。
“传家宝?”戴娜说。
歇蒙把一根手指放在鼻翼上,接着指向她,面带微笑,“就速那个,用来向大家炫耀的东西,莫森那个伦浑爱现。”
“所以没伦知道速什么东西?”我问。
歇蒙点头,“只有几个伦知道。莫森和他勾勾,两个儿子,口能还有他老婆。他们隐瞒这个大秘密将近半年,跩的浑。”
这让一切都不同了,我必须回农场一趟,重新检查一次。
“今天你在介一带有没有看到什么伦?”戴娜问,“偶们在找偶们的舅舅。”
歇蒙摇头,“可惜偶都没看到。”
“偶真的浑担心他。”她又说。
“小姐,偶不会骗你。”他说,“如苟他自己一个伦来介片森林,你的确速应该担心。”
“这附近有坏伦吗?”我问。
“不速你想的那样。”他说,“偶通常不会来介里,只有秋天会来一次,为了猪饲料才值得来,也只有那勾理由了。这片森林有怪东西,尤其速在北边。”他看着戴娜,接着低头看脚,显然是不确定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消息,所以我刻意反驳他的说辞,希望能刺激他继续说,“歇蒙,不要跟偶们讲童话故速了。”
歇蒙皱眉,“两晚前,偶上来……”他迟疑了一下,瞄了戴娜一眼,“偶为了一点私速上来,看到北边有火光,一大片蓝焰,大得像营火一样,但突然间……”他弹指,“什么都没了,就这样花生三次,让偶直冒冷汗。”
“两晚前?”我问,婚礼是昨晚举行的。
“偶刚刚速说两晚没凑吧?”歇蒙说,“之后,偶就一直往南走,偶不想和晚上冒蓝焰的任何东西扯上关系。”
“歇蒙,真的速蓝焰吗?”
“偶不速爱说谎的卢族,为了骗你一点钱而编故速把你吓得半死。”他生气地说,“偶这辈子都待在这个山区,每个伦都知道北边峭壁上有口怕的东西,大家远离那里速有原因的。”
“那边不速有农田吗?”我问。
“峭壁上没什么好开垦的,除非你速种俗头。”他生气地说,“你以为偶不会分辨蜡烛和营火吗?偶告诉你,那速蓝焰,而且速一大片。”他用手臂一挥,“就好像你在火上撒酒一样。”
我没再追问下去,就让话题转换到别的地方。不久,歇蒙大叹一口气,站了起来,“猪应该已经把介个地方啃得差不多了。”他说,拿起手杖摇晃,让那个粗制的钟大声地叮当作响,猪只从四面八方乖乖地走了过来,“猪仔!”他大喊,“猪仔!来点名啰!”
我用粗麻布包裹吃剩的猪肉,戴娜拿水瓶去装了几次水,把火浇熄。我们收拾好时,歇蒙已经把猪只集合好了,比我原先想的还大群,有二十几只大母猪,还有小猪和灰色鬃毛的公猪。他稍稍挥手,没说些什么就离开了,他一边走,手杖上的钟叮当作响,猪群松散地跟在他身后。
“你追问得很明显。”戴娜说。
“我得稍微逼问他一下。”我说,“迷信的人不喜欢谈他们害怕的事,他本来不想讲,我需要知道他在林里看到什么。”
“换成是我,我应该可以让他说出来。”她说,“想捕苍蝇要多用点蜜。”
“你也许真的有办法。”我背起行囊,开始走路,“你不是说你不会方言。”
“我擅长聆听模仿。”她无所谓地耸肩,“我学那样的东西很快。”
“吓偶一跳……”我吐了一口口水,“可恶!我可能要过一旬才能完全摆脱那口音了,感觉像牙床里多了一块软骨一样。”
戴娜消沉地环顾四周,“我想,我们又得回去树丛里找了,找寻我的赞助人和你的答案。”
“其实没意义了。”我说。
“我知道,但是我不能没试过就放弃。”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看……”我指着猪群为了找食物而用鼻子翻过的土和叶子。“猪群把整个地方都翻过了,即使原本有踪迹,我们也永远找不到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疲累地叹气,“那瓶子里还有东西吗?”她疲倦地问,“我的头还在痛。”
“我真是白痴。”我说,环顾四周,“我怎么没早一点发现。”我走到一棵小桦树边,割下几片树皮,拿回来给她,“树皮内层有不错的止痛效果。”
“有你在身边真方便。”她用手指撕下一些内层,放入嘴里,接着皱起鼻子说:“好苦。”
“这样你就知道它真的是药了。”我说,“如果吃起来是甜的,那就是糖。”
“世界不就是这样吗?”她说,“我们都想要甜美的东西,但是我们需要的,其实是苦涩的东西。”她微笑地说,“说到这个,我该怎么找我的赞助人?我愿意听听各种建议。”
“我有个点子。”我说,把行囊往上顶了一下,“但是我们必须先回农场,我得再看一次某样东西。”
◇◇◇◇
我们走回古坟丘,这下我明白它的名称由来了。这附近没有其他的石块,但是随处可见奇形怪状的土堆。如今重看一次,就不会错过那凹凹凸凸的起伏了。
“你需要看什么?”戴娜说,“如果你想进那房子里,我可能会强行拉住你。”
“你看那房子。”我说,“再看那个从树木间伸出来的峭壁。”我指,“这边的石头是深色的……”
“……房子的石头是灰色的。”她接着说。
我点头。
她仍疑惑地看着我,“那代表什么意思?他说过,他们找到古坟的石头。”
“这边没有古坟。”我说,“只有维塔斯人会依循传统建造古坟,或是在没办法挖坟墓的低洼地带才有。我们离真正的古坟可能有一百里远。”
我走进农舍,“况且,建古坟不需要用石头,即使你真的用石头,也不会用这种精致的石头,这是从远处运来的。”我用手摸着墙面的平滑灰石,“因为有人想盖能屹立许久、结实的东西。”我转头面对戴娜,“我想这里面埋了古山城。”
戴娜想了一会儿,“如果这里没有真正的古坟,为什么他们要称它为古坟丘?”
“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人没见过真正的古坟,只在故事里听过,所以他们发现山丘上有大土堆时……”我指着奇形怪状的土堆,“就叫它古坟丘。”
“但是这里那么偏僻。”她漫无目的地环顾四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现在是这样。”我认同,“但是以前刚建好的时候呢?”我指着烧毁农舍的北方,那里有一片树林分开的间隙。“过来这里一下,我想看别的东西。”
步行穿过山丘北面的树林后,可以看到周遭一览无遗的美景,秋天的红叶与黄叶美得令人屏息,我可以看到其中点缀着几间住家与谷仓,周遭围着金黄色的田地或是淡绿色的牧草,几只绵羊伫立其间。我也可以看到戴娜和我泡过脚的那条小溪。
往北看,可以看到歇蒙提到的峭壁,那土地从这里看来比较荒芜。
我自顾自点头,“从这里可以往每个方面眺望三十里,视野比这里还好的就只剩那个山丘了。”我指着一个遮住我观看北方峭壁的高丘。“那地方几乎缩成一点,顶端太窄,没办法盖大型堡垒。”
她若有所思地环顾四周,然后点头,“好吧,你说服我了,这边有一个山城,那现在怎么办?”
“我想在我们今晚扎营以前,先去那个山丘的顶端。”我指着目前遮住部分峭壁的高耸狭窄山丘,“那只有一两里远,如果北部峭壁有什么怪事,从那里可以清楚看到。”我想了一下,“而且,如果梣木先生就在方圆二十里内,他会看到我们生的火而来找我们。如果他想保持隐密低调,不想到镇上,或许他会接近营火。”
戴娜点头,“那的确是比在树丛里漫无目的地寻找好多了。”
“偶尔我的脑筋还满管用的。”我说,手往下坡的路大大一挥,“女士优先。”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绑鞋带的时候,听到森林的另一端传来微弱的声音,在一片浓密的松木后方,看不见是什么东西。
我静静地伸手触摸戴娜的肩膀,提醒她注意,接着把手指放在嘴唇上。
什么?她用嘴型无声问道。
我靠近她,小心放轻脚步,尽可能不要发出声音,“我想我听到一个声音。”我说,把头凑到她脸旁边。“我去看一下。”
“少来!”她低语,她的脸在松木的阴影下显得格外苍白,“昨晚梣木先生离开时就是说这句话,万一你也这样消失,我就完了。”
我还没回话,就听到树丛里传出更多的声音,灌木丛沙沙作响,还有松木枯枝啪的断裂声。随着噪音愈来愈大,我可以听得出来某个庞然大物沉重的喘息,接着是动物低沉的鼻息。
不是人,也不是祁德林人。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没多久,我又听到鼻息和嗅闻的声音,是野猪,可能是朝小河走来。
“到我身后。”我对戴娜说,多数人不明白野猪有多危险,尤其是秋季公猪为了称霸而互斗的时候。这时共感术也派不上用场,我没有能量来源,没有连结,连一根像样的棍子都没有。用剩下的几颗苹果可以引开它吗?
野猪靠在松木低垂的树枝旁边,嗅着味道,哈着气,它的重量可能是我的两倍。它抬起头来看到我们的时候,发出一声很大的喉音,然后扬起头,蠕动鼻子,想闻看看我们是什么味道。
“别跑,否则它会追你。”我轻声说,慢慢站到戴娜前面。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比较好之下,拿出折叠小刀,用拇指把它扳开,“后退到河里,它们不太会游泳。”
“我觉得她没有危险性。”戴娜在我身后用平常的语气说,“她看起来是好奇,不是生气。”她停顿,“我不是要否定你的行侠仗义之举。”
我再看一眼,发现戴娜说的没错,那是一只母猪,不是公猪,而且在身体覆盖的泥土下,是粉红色的家猪,不是棕色猪鬃的野猪。它大概是觉得无聊,低下头,开始在松木下的灌木丛间用鼻子拱着土。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姿势像半蹲的摔角选手一样,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拿着可笑的折叠小刀,那刀子小到连切大苹果都要切好几次才能将它切成一半。更糟的是,我只穿一只靴子,看起来很滑稽,就像伊洛汀疯疯癫癫的样子。
我涨红了脸,一定像甜菜一样红,“老天,我觉得自己像白痴。”
“其实我还满受宠若惊的。”戴娜说,“除了在酒吧里碰过一些讨厌鬼装模作样以外,我没看过有人真的跳出来保护我。”
“那当然。”我一直低着头穿另一只袜子和靴子,因为太尴尬了而不好意思看她,“从某人养的宠物猪面前被解救脱困,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
“我是说正经的。”她说。我抬头,看到她露出一点好笑但不是嘲笑的表情,“你看起来……很凶,像竖起所有颈背毛发的狼一样。”她停了下来,抬头看我,“或是狐狸,你的头发太红了,不像狼。”
我放松了一些,毛发竖立的狐狸比穿着一只鞋的发疯蠢蛋好多了。
“不过,你握刀的方式错了。”她平静地说,朝我的手摆头,“如果你真的拿刀刺人,那样会手滑,反而割伤自己的大拇指。”她伸出手,抓起我的手指,稍微改变我的握法。“如果你这样握,大拇指就安全了,不过缺点是手腕的灵活度会受限。”
“你有很多用刀子跟人打架的经验是吧?”我疑惑问道。
“不像你想的那么多。”她说,露出淘气的笑容,“那是从你们男人很爱参考的求爱手册里学来的。”她翻白眼,“我总不能叫想要夺走我贞操的男人教我如何保护贞操吧。”
“我没看过你佩刀。”我指出,“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佩刀?”戴娜问,“我是个弱女子,带着刀到处走的女人显然是自找麻烦。”她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条细长的金属片,其中一边闪闪发亮。“不过,带着刀的女人都已经准备好应付麻烦了。一般来说,装无辜比较简单,也比较不会惹上麻烦。”
她讲得那样一派轻松,是唯一没让我惊愕的原因。她的刀子没有比我的大多少,但是她的不是折叠小刀,而是细长的金属片,握柄处包着薄薄的皮套,那显然不是设计来吃东西,或是在营火边拿来做杂事用的,看起来比较像医护馆里的手术刀。“你是怎么把它放在口袋里,又没割伤自己的。”我问。
戴娜转向侧边让我看,“我的口袋里面是狭长的切口,我把它绑在大腿上,所以才会那么平,你不会看到我配戴着刀。”她握着皮革柄,把刀子拿到前方让我看。“像这样,大拇指要沿着刀面放。”
“你是借着教我如何保护贞操,想要趁机夺走它吗?”
“讲的好像你有什么贞操一样。”她笑了,“我是在教你,下次你要从猪的面前解救女孩时,如何避免割伤你那双优雅的手。”她把头偏向一边,“说到这个,你知道你生气时,你的眼睛……”
“猪仔!”树林间传来一个声音,还有低沉的钟声,“猪仔,猪仔,猪仔……”
大母猪一听到声音,活跃了起来,朝声音的方向钻回树丛里。戴娜趁机收起刀子,我则是收起行囊。我们跟着猪穿过树林,发现下游有个人,身边有六只大母猪胡乱地兜着圈子,一只毛发竖立的老公猪,还有二十几只蹦蹦跳跳的小猪。
猪农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们,“哈啰。”他大喊,“别怕,他们不会咬伦。”
他身材瘦削,皮肤因长期的日晒,看起来如皮革般坚韧,留着杂乱的胡子。他手握的长棍上,挂着一个粗制的青铜钟,一边的肩膀背着破烂的袋子,他闻起来没你想的那么臭,因为放牧的猪只比豢养的干净。即使他闻起来像豢养猪那么臭,我也不会排斥他,因为我也曾有过比他更难闻的时候。
“偶们刚刚听到上游那边好像有伦。”他说,口音浓到化不开。我母亲说那叫低谷口音,只有在很少和外界接触的小镇上才听得到。即使在特雷邦那样的乡下小镇,如今大家讲话也都没什么口音了。长期住在塔宾和伊姆雷后,我已经好几年没听过口音那么浓的方言。这位仁兄想必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成长的,可能是在深山里。
他来到我们站的地方,眯着眼看我们,那饱经风霜的脸庞看起来很严肃。“你们两个在这里奏什么?”他怀疑地问,“偶们刚刚好像听到唱歌的声音。”
“她速偶表妹。”我说,朝戴娜点头,“歌声浑悦耳吧?”我伸出手,“幸会,偶叫克窝思。”
他听我讲他的口音,吓了一跳,原本狐疑的表情消失了大半,“幸会,克窝思先生。”他说,和我握手,“浑少碰到会讲偶们话的伦,这一带的伦讲话都好像嘴里含棉花。”
我笑了,“偶爸说过:『嘴里含棉花,脑袋像傻瓜』。”
他露齿而笑,握我的手,“偶叫史郭分·歇蒙芬尼。”
“你的名志听起来像国王一样气派。”我说,“如苟我们直接叫你歇蒙,口以吗?”
“偶的朋友都那样叫偶的。”他对我笑,拍我的背,“像你这样的年轻伦叫偶歇蒙就口以了。”他的头来回转动看着我和戴娜。
戴娜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她听到我突然换了口音,却一点也不讶异。“抱歉。”我往她的方向比了一个手势,“歇蒙,这速偶最喜欢的表妹。”
“偶叫蒂娜。”戴娜说。
我把声音换成演员对观众的耳语,“介女孩挺乖的,但速浑害羞,你恐怕不会再听到她说话了。”
戴娜马上演起了她的角色,低头看着脚,紧张地搓揉手指。她稍微抬起头来对着猪农微笑了一下,又马上低下头,装出很害羞的样子,连我都差点被她骗了。
歇蒙礼貌地触摸额头,点头致意,“幸会,蒂娜,偶这辈子没听过那么悦耳的歌声。”他说,把他那顶奇怪的帽子稍微压回头上。戴娜还是不敢看他时,他转向我。
“你那群猪看起来浑棒。”我朝他的猪群示意,那些猪在树林间游荡。
他笑着摇头说,“那不叫『群』,羊和牛组成群,猪速组成『圈』。”
“速喔?”我说,“歇蒙,偶们可以向你买一头猪吗?今天表妹和偶错过了用餐时间……”
“或许口以。”他谨慎地说,眼睛瞄了一下我的钱包。
“如苟你帮偶们宰好,偶可以给你四铜币。”我说,我知道这价钱对他来说很不错,“不过,你必需帮偶们宰杀猪仔,顺便坐下来和偶们一起享用。”
这是随性测试,牧羊人或猪农之类独自工作的人,通常比较喜欢一个人独处,不然就是很想和人聊天,我希望歇蒙是喜欢聊天的那种。我需要知道婚礼的相关讯息,但是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愿多谈。
我对他露出淘气的笑容,把手伸进行囊里,掏出我向匠贩换来的白兰地。“如苟你不介意那么早就陪两个陌生伦喝一杯,偶们还有好料口以增添风味……”
戴娜搭配得天衣无缝,及时抬起头来和歇蒙四目交接,对他害羞地微笑,然后又低下头。
“偶妈管得浑严。”猪农说,一手放在胸前,“偶们不喝酒,除了口渴或起风的时候以外。”他夸张地脱帽对我们鞠躬,“你们看起来速好伦,偶浑愿意和你们一起共进晚餐。”
◇◇◇◇
歇蒙抓起一只小猪,从袋中取出一支长刀,把小猪带到一旁宰杀清洗。我则是清扫树叶,堆叠石头做临时的火堆。
一分钟后,戴娜捧着一堆干柴过来,“我想,我们是打算从那家伙的口中尽可能地套出消息吧?”她在我肩后轻声说。
我点头,“抱歉刚刚说你是害羞的表妹,但……”
“没关系,那点子不错。我不会说流利的方言,他对会讲的人比较可能畅所欲言。”她眨眨眼,“他快好了。”她往河边走。
戴娜把几根分岔的柳枝拼凑成烤肉叉,我偷偷用共感术生了火。歇蒙回来时,带回一只支解成四等分的小猪。
我们把猪放到火上烧烤后,开始冒烟,油脂滴落到煤炭上。我把白兰地拿出来,大家轮着喝。我只举起酒瓶沾湿嘴巴,假装畅饮。轮到戴娜时,她也只是倾斜瓶身,之后她的脸颊泛起些许的粉红色。歇蒙则是说到做到,既然吹着风,没多久他已经喝得鼻子红通通了。
在小猪外皮烤得香脆,劈啪作响以前,歇蒙和我随口聊了一些琐事。我愈听歇蒙说话,愈感觉不到他的口音,我也不需要为了维持口音而太过专注。等猪烤好时,我几乎已经没注意到口音的存在了。
“你的刀法浑棒。”我赞美歇蒙,“不过,你敢在其他猪的旁边宰杀这只小猪,偶还满惊讶的……”
他摇头,“猪都速坏蛋。”他指着一只母猪,那母猪正往他刚刚宰杀小猪的地方走,“看到了吗?她速企找介只小猪的肺脏。猪浑聪明,他们没有感情。”
歇蒙说猪快烤好了,拿出一个圆形的农夫面包,分成三块。“羊肉!”他抱怨,“有好吃的培根口以吃,随要吃羊肉?”他站起来,开始用长刀切猪肉,“小姐,你喜欢什么肉?”歇蒙对戴娜说。
“偶没有特别喜欢哪一种。”她说,“你那边有什么,偶都吃。”
还好戴娜说话时,歇蒙没看着我,戴娜的口音并不完美,ㄡ音拉太长,喉音太紧,不过她说得很不错。
“不要客气。”歇蒙说,“肉浑多,浑够吃。”
“偶一直浑喜欢猪屁股的地荒。”戴娜说,接着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低下头。这次她发ㄡ的音好多了。
歇蒙展现绅士作风,没有借机对戴娜开黄腔,他在戴娜的面包上放了一大块热腾腾的肉。“小心烫手,先晃着让它凉一点。”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歇蒙又吃了第二份,第三份。没多久,我们已经开始舔手指上的油脂,撑着肚子休息了。我决定趁这个时候切入正题。要是这时歇蒙不聊八卦,应该就永远不会聊了。
“最近这附近粗了意外,看到你还粗来走动,偶满惊讶的。”
“什么意外?”他问。
他还不知道婚礼大屠杀事件,太好了。尽管他无法透露攻击事件的细节,但是那表示,他会比较愿意谈婚礼之前发生的事。即使镇上不是每个人都怕得要死,我也怀疑我能否找到有人愿意坦然地谈死人的事。
“偶听说莫森农场出速了。”我说,我尽量以客观、模糊的方式描述。
他喷鼻息说:“偶一点也不意外。”
“为什么?”
歇蒙把口水吐到一边,“莫森一家都速混账,浑多道理都不懂。”他再次摇头,“偶总速远离古坟丘,因为偶妈教得好,莫森一家根本不懂。”
我听到歇蒙用浓浓的口音讲那个地名,才听出那地方的真正名称,那不是波洛溪(borro-rill),和“溪”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是古坟丘(barrow-hill)。
“偶甚至不会带猪去那边晃牧,但速那个笨蛋在那里盖煌子……”他一脸嫌恶地摇头。
“大家都没阻子他吗?”戴娜问。
猪农粗鲁地哼一声,“莫森一家不太听别伦的建议,有钱伦都觉得自己浑厉害。”
“不过就速盖间煌子,有什么关系?”我不屑地说。
“老伦家希望女儿住的煌子有浑好的视野,那的确没有凑。”歇蒙同意,“不过,你挖地基,花现骨头,却不停下来……那就速笨蛋了。”
“不会吧!”戴娜惊恐地说。
歇蒙点头,把身子向前倾,“那还不速最糟的,他还一直挖,挖到了俗头,他有停下来吗?”他喷鼻息,“他把俗头挖起来,还继续挖,看会不会挖到更多的俗头口以用来盖煌子!”
“为什么他不能用挖到的俗头盖煌子?”我问。
歇蒙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傻瓜一样,“你会用古魂的俗头盖煌子吗?你会从古魂里挖东西粗来,送给女儿当嫁妆吗?”
“他花现什么东西了吗?”我把酒瓶递给他。
“那速他们最大的秘密,不速吗?”歇蒙不满地说,又喝了一口酒,“偶听说,他在挖地基的俗后,挖出俗头,后来他花现一个完全封死的小俗屋。但素他叫大家保密,因为他想把它当成婚礼的一大惊喜。”
“那速什么宝藏之类的吗?”我问。
“不速钱。”他摇头,“莫森一家对钱向来不会保密,那口能速某种……”他张开嘴,又稍稍闭了起来,想挑个贴切的字眼,“……有钱伦放在架上用来向亲朋好友炫耀的东西叫什么去了?”
我耸肩,不知道是什么。
“传家宝?”戴娜说。
歇蒙把一根手指放在鼻翼上,接着指向她,面带微笑,“就速那个,用来向大家炫耀的东西,莫森那个伦浑爱现。”
“所以没伦知道速什么东西?”我问。
歇蒙点头,“只有几个伦知道。莫森和他勾勾,两个儿子,口能还有他老婆。他们隐瞒这个大秘密将近半年,跩的浑。”
这让一切都不同了,我必须回农场一趟,重新检查一次。
“今天你在介一带有没有看到什么伦?”戴娜问,“偶们在找偶们的舅舅。”
歇蒙摇头,“可惜偶都没看到。”
“偶真的浑担心他。”她又说。
“小姐,偶不会骗你。”他说,“如苟他自己一个伦来介片森林,你的确速应该担心。”
“这附近有坏伦吗?”我问。
“不速你想的那样。”他说,“偶通常不会来介里,只有秋天会来一次,为了猪饲料才值得来,也只有那勾理由了。这片森林有怪东西,尤其速在北边。”他看着戴娜,接着低头看脚,显然是不确定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消息,所以我刻意反驳他的说辞,希望能刺激他继续说,“歇蒙,不要跟偶们讲童话故速了。”
歇蒙皱眉,“两晚前,偶上来……”他迟疑了一下,瞄了戴娜一眼,“偶为了一点私速上来,看到北边有火光,一大片蓝焰,大得像营火一样,但突然间……”他弹指,“什么都没了,就这样花生三次,让偶直冒冷汗。”
“两晚前?”我问,婚礼是昨晚举行的。
“偶刚刚速说两晚没凑吧?”歇蒙说,“之后,偶就一直往南走,偶不想和晚上冒蓝焰的任何东西扯上关系。”
“歇蒙,真的速蓝焰吗?”
“偶不速爱说谎的卢族,为了骗你一点钱而编故速把你吓得半死。”他生气地说,“偶这辈子都待在这个山区,每个伦都知道北边峭壁上有口怕的东西,大家远离那里速有原因的。”
“那边不速有农田吗?”我问。
“峭壁上没什么好开垦的,除非你速种俗头。”他生气地说,“你以为偶不会分辨蜡烛和营火吗?偶告诉你,那速蓝焰,而且速一大片。”他用手臂一挥,“就好像你在火上撒酒一样。”
我没再追问下去,就让话题转换到别的地方。不久,歇蒙大叹一口气,站了起来,“猪应该已经把介个地方啃得差不多了。”他说,拿起手杖摇晃,让那个粗制的钟大声地叮当作响,猪只从四面八方乖乖地走了过来,“猪仔!”他大喊,“猪仔!来点名啰!”
我用粗麻布包裹吃剩的猪肉,戴娜拿水瓶去装了几次水,把火浇熄。我们收拾好时,歇蒙已经把猪只集合好了,比我原先想的还大群,有二十几只大母猪,还有小猪和灰色鬃毛的公猪。他稍稍挥手,没说些什么就离开了,他一边走,手杖上的钟叮当作响,猪群松散地跟在他身后。
“你追问得很明显。”戴娜说。
“我得稍微逼问他一下。”我说,“迷信的人不喜欢谈他们害怕的事,他本来不想讲,我需要知道他在林里看到什么。”
“换成是我,我应该可以让他说出来。”她说,“想捕苍蝇要多用点蜜。”
“你也许真的有办法。”我背起行囊,开始走路,“你不是说你不会方言。”
“我擅长聆听模仿。”她无所谓地耸肩,“我学那样的东西很快。”
“吓偶一跳……”我吐了一口口水,“可恶!我可能要过一旬才能完全摆脱那口音了,感觉像牙床里多了一块软骨一样。”
戴娜消沉地环顾四周,“我想,我们又得回去树丛里找了,找寻我的赞助人和你的答案。”
“其实没意义了。”我说。
“我知道,但是我不能没试过就放弃。”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看……”我指着猪群为了找食物而用鼻子翻过的土和叶子。“猪群把整个地方都翻过了,即使原本有踪迹,我们也永远找不到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疲累地叹气,“那瓶子里还有东西吗?”她疲倦地问,“我的头还在痛。”
“我真是白痴。”我说,环顾四周,“我怎么没早一点发现。”我走到一棵小桦树边,割下几片树皮,拿回来给她,“树皮内层有不错的止痛效果。”
“有你在身边真方便。”她用手指撕下一些内层,放入嘴里,接着皱起鼻子说:“好苦。”
“这样你就知道它真的是药了。”我说,“如果吃起来是甜的,那就是糖。”
“世界不就是这样吗?”她说,“我们都想要甜美的东西,但是我们需要的,其实是苦涩的东西。”她微笑地说,“说到这个,我该怎么找我的赞助人?我愿意听听各种建议。”
“我有个点子。”我说,把行囊往上顶了一下,“但是我们必须先回农场,我得再看一次某样东西。”
◇◇◇◇
我们走回古坟丘,这下我明白它的名称由来了。这附近没有其他的石块,但是随处可见奇形怪状的土堆。如今重看一次,就不会错过那凹凹凸凸的起伏了。
“你需要看什么?”戴娜说,“如果你想进那房子里,我可能会强行拉住你。”
“你看那房子。”我说,“再看那个从树木间伸出来的峭壁。”我指,“这边的石头是深色的……”
“……房子的石头是灰色的。”她接着说。
我点头。
她仍疑惑地看着我,“那代表什么意思?他说过,他们找到古坟的石头。”
“这边没有古坟。”我说,“只有维塔斯人会依循传统建造古坟,或是在没办法挖坟墓的低洼地带才有。我们离真正的古坟可能有一百里远。”
我走进农舍,“况且,建古坟不需要用石头,即使你真的用石头,也不会用这种精致的石头,这是从远处运来的。”我用手摸着墙面的平滑灰石,“因为有人想盖能屹立许久、结实的东西。”我转头面对戴娜,“我想这里面埋了古山城。”
戴娜想了一会儿,“如果这里没有真正的古坟,为什么他们要称它为古坟丘?”
“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人没见过真正的古坟,只在故事里听过,所以他们发现山丘上有大土堆时……”我指着奇形怪状的土堆,“就叫它古坟丘。”
“但是这里那么偏僻。”她漫无目的地环顾四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现在是这样。”我认同,“但是以前刚建好的时候呢?”我指着烧毁农舍的北方,那里有一片树林分开的间隙。“过来这里一下,我想看别的东西。”
步行穿过山丘北面的树林后,可以看到周遭一览无遗的美景,秋天的红叶与黄叶美得令人屏息,我可以看到其中点缀着几间住家与谷仓,周遭围着金黄色的田地或是淡绿色的牧草,几只绵羊伫立其间。我也可以看到戴娜和我泡过脚的那条小溪。
往北看,可以看到歇蒙提到的峭壁,那土地从这里看来比较荒芜。
我自顾自点头,“从这里可以往每个方面眺望三十里,视野比这里还好的就只剩那个山丘了。”我指着一个遮住我观看北方峭壁的高丘。“那地方几乎缩成一点,顶端太窄,没办法盖大型堡垒。”
她若有所思地环顾四周,然后点头,“好吧,你说服我了,这边有一个山城,那现在怎么办?”
“我想在我们今晚扎营以前,先去那个山丘的顶端。”我指着目前遮住部分峭壁的高耸狭窄山丘,“那只有一两里远,如果北部峭壁有什么怪事,从那里可以清楚看到。”我想了一下,“而且,如果梣木先生就在方圆二十里内,他会看到我们生的火而来找我们。如果他想保持隐密低调,不想到镇上,或许他会接近营火。”
戴娜点头,“那的确是比在树丛里漫无目的地寻找好多了。”
“偶尔我的脑筋还满管用的。”我说,手往下坡的路大大一挥,“女士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