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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旅行者萨姆斯

艾丽米尔打扰萨姆斯了,所以,那天剩下的时间他都是在法庭里度过的:审判一个不知死活的撒谎的小偷,吐真咒契把他的脸变成了亮黄色;一起财产诉讼,相关当事人全都死了,所以非常困难;一连串小型犯罪的嫌疑犯没等用上吐真咒契就迅速供认,希望以此减轻法庭对他们的判决;一位律师发表了冗长乏味的演讲,结果完全没用,因为他所依据的是十年以前已经被塔齐斯顿废除的法律。
晚上没有耗在公务上,但艾丽米尔找来了她成百上千的朋友中一个的妹妹,晚宴时安排在萨姆斯身边。让这姑娘吃惊的是,萨姆斯相当健谈友善。接下来几天,她都在那些骂他冷淡的女孩面前维护他。
晚餐后萨姆斯告诉艾丽米尔,接下来三天,他必须专心学习一个需要集中全部精力的咒语。他会自己从厨房拿食物,一直待在卧室,绝对不能被打扰。艾丽米尔出乎意料地全盘接受了,让萨姆斯觉得很内疚。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兴奋之情。他花了几个小时,给自己制造出一个简陋的替身影像。其结果完全符合要求。从门口看,影像很像他,但如果换个角度,任何角度,它便会丧失立体感。如果有人跟它说话,它会用和他很像的声音喊出“走开!”以及“我很忙”。做好影像,萨姆斯去工作室拿了预先放好的钱和几件他制造的小玩意儿,这些东西也许会在旅途中派上用场。他的视线一次也没有落在那些柜子上。它们如侍卫般一个个站在墙角,像在对他发出无声的抗议。
但上床以后,他还是梦到了它们。他梦见自己爬上塔楼,打开柜子,戴上铃带,打开书,阅读那些开始燃烧的字句。它们把他拎起来扔进冥界,推进冰冷的冥河。他无法呼吸……
他在床上挣扎着醒来,发现床单缠在自己的脖子上。他恐慌地撕扯着它们,直到他意识到自己在哪里,狂乱的心跳才渐渐平缓下来。远处某个地方,传来一只报时钟的鸣响,守夜人随之吆喝着平安无事。凌晨四点。他只睡了三个小时,但他知道不能再睡了。他应该起床,用魔法改变相貌。旅行者萨姆斯离开的时候到了。
萨姆斯溜出宫时,天还黑着,伸手不见五指。经过西南方的护卫,从陡峭的走廊一直下到花园。他躲开在底层巡视的护卫,从一扇被门锁和咒语共同封闭的小门溜了出去。好在他事先偷到了钥匙,门也通过咒印认出了他。
站在通往国王路的小道上,他把过于沉重的鞍袋甩到肩上。萨姆斯觉得自己应该再检查一遍,扔掉一些用不着的东西,它们把袋子撑得鼓鼓囊囊的。可他没发现任何可以丢掉的,带的只是最基本的必需品:斗篷;干净衬衫,长裤和内衣;针线包;一个小袋,装着肥皂和他几乎用不着的剃须用品;一本《实用指南》;火柴;拖鞋;两根金条;可以当做简陋帐篷的方形油布;一瓶白兰地,一条腌牛肉,一块面包,三只姜饼;还有几件他造的小东西。除了鞍袋,他只有一顶宽檐帽,一只腰包,以及一把相当普通的匕首。他要先去中心市场买剑,然后去安斯特平原的马市买马。
离开小道走上国王路,加入很快形成的由男人、女人、孩子、狗、马、骡、车和乞丐组成的繁忙队伍,萨姆斯感到精神松弛下来。这是一种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的感觉,和小时候得到意想不到的假期时一样,充满了快乐和期待。
突然间从责任中解脱出来,可以去享受,去奔跑,去喊叫,去大笑。
萨姆斯大笑出来,压低声音以适应他的新身份。听起来相当做作,几乎变成了咯咯的尖笑,但他并不在意。他捻了捻咒契赋予他的小胡子,加快步伐,开始了真正的冒险之旅——当然,也是营救尼古拉斯之旅。
三小时之后,他的热情消失了一大半。旅行者的身份的确不容易被人认出,但也无法吸引店主和马贩子的注意。旅行者算不上优秀的顾客,他们几乎没有现金,总是以物易物。另外,晚春季节已经热起来,这种天气里,在人头攒动的市场买一把剑也是相当令人不快的活计,浑身是汗,每一秒钟都像过了一个小时。
买马甚至更糟。大群大群的苍蝇在人和动物的眼睛、嘴巴上飞起飞落。难怪几个世纪以前的安斯特国王会把马市安排在离城三公里的地方,萨姆斯心想。市场在混乱时期萎缩了,但在塔齐斯顿的统治下又恢复了繁荣。现在,马厩、畜栏和竞价的人群占据了足足一平方英里的地盘,周围的草原上还有更多的马群。当然,从这么多马中找出合适的很费工夫,总有更好的出现在你面前。顾客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有北方的野蛮人。
虽然有人群、苍蝇和竞价的干扰,萨姆斯还是相当满意地完成了两桩买卖。他把朴素但实用的长剑挂在腰间,手指不断敲击着它粗糙的鲨鱼皮柄。一匹红棕色的母马有些紧张地跟在他身后,不情愿地让缰绳拉着。它很健康,既不引人注目也不昂贵。萨姆斯开玩笑地想让它跟自己最不喜欢的护卫一样叫托妮,但他觉得这无非出于孩子气的报复心理。它的前主人不知为何叫她“嫩芽”。嫩芽就嫩芽吧。
把马场拥挤的人群和难闻的气味留在身后,萨姆斯上了马,让嫩芽穿行在川流不息的推车、小贩、背负或空或满口袋的骡子之间,绕过一群群铺路工人和模样难以辨别的旅行者。离城不远的地方,一位皇家信使驰过他,骑着一匹在市场上能让买主们疯狂出价的黑色纯种马。过了一会儿又驰来了四个侍卫,疯狂的速度表明他们在路上的每个驿站都会换一批新马。萨姆斯两次都懒懒地坐在鞍上。虽说有魔法伪装,他还是压低帽子,遮住脸。
根据《实用指南》,萨姆斯已经决定了晚上在哪儿停宿。他会沿着地峡,走那条将拜里塞尔与大陆连接起来的“狭路”。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之后他会经由大道去南边的奥切尔。他也想过往西到辛德尔再到瑞特林河,然后坐船去奥切尔。但《实用指南》上说,奥切尔有一家非常好的旅店,出售著名的鳗冻。萨姆斯喜欢吃鳗冻,觉得即使在去边城的路上,也可以尽量得过舒服些。
但奥切尔之后怎么走才舒服,他没什么把握。大南路沿东海岸一路往下,而边城在西海岸。所以他早晚要拐向西边。如果他能找到通往正确方向的乡间小道,也许甚至可以离开这些被称为皇家大路的道路,从奥切尔直接横穿大陆。不过春季暴涨的河水十分危险。皇家大路上有很好的桥梁,但乡间小路没有,浅滩又无法通行。
反正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等到了奥切尔再操心不迟。还有两天他才能赶到那儿,他完全可以到时候再安排下一步,或者直到晚上住进旅馆再想也不迟。
但是,当萨姆斯终于挨到一个远离拜里塞尔、可以安全过夜的村庄客栈时,他已经完全无法考虑下一步要干什么了。这一天他只走了七里格,太阳就已经下山,而他也累得精疲力竭。前一晚他几乎没怎么睡,背脊和大腿不断提醒他:他这个冬天几乎没怎么骑马。
“笑犬”旅店的招牌摇摇晃晃出现在眼前时,萨姆斯的力气只够给马夫小费,让他照顾嫩芽,随后便倒在高级客房的床上。
夜里他醒过来几次。第一次踢掉脚上的靴子,第二次用旅店细心准备的夜壶(盖子坏了)解了小便。第三次醒来的时候,有人砰砰地敲着房门,第一缕阳光刚刚透过紧闭的百叶窗。
“谁啊?”萨姆斯呻吟道,从床上滑下来,穿上靴子。他的关节又僵又硬,感觉糟透了,一部分原因来自昨晚睡觉时没脱的那身衣服,散发着一股马臭味儿,“送早饭的吗?”
没人回答,敲门仍在继续。萨姆斯抱怨着走过去,希望看见某个乡下傻瓜在早饭餐盘后对他露出微笑。但迎接他的是两个高大的男人,身上的皮甲佩有皇家警队的红金腰带。年长的一个有着严厉的面容和银色的短发,处处显出自己的权威。他的前额上有一个他的年轻助手所没有的咒印。
“库克警长和特普警官。”银发男人说,粗暴地把萨姆斯挤到一边。他的同伴也挤了进来,迅速关好并闩上身后的房门。
“你们想要什么?”萨姆斯打了个哈欠,他倒不是有意显得不礼貌。他不知道的是,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对他感兴趣,敲他的房门绝不是碰巧,而是精心选择的结果。之前他跟皇家警队的唯一接触是看他们游行,或者跟着父亲去视察工作。
“我们想要句话。”库克警长说。他站得很近,萨姆斯能闻到他嘴里的蒜味,看见他的胡茬,“从你的名字和身份开始吧。”
“我叫萨姆斯,是个旅行者。”萨姆斯回答,目光紧随着那名警官。那人走到墙角,正在检查萨姆斯靠在鞍袋边上的剑。直到这时,他才感到一阵忧虑。这些警官可能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傻,他们甚至有可能发现他是谁。
“对一个旅行者来说,在一家驿路客栈里停留可真是不寻常啊,更别提还要的是上等客房。”警官说,从萨姆斯的剑和鞍袋上转回头来,“而且给了马夫一个银币当小费。”
“旅行者的马,却既没有烙印,也没有部族标记。”警长接口道,好像萨姆斯并不在场似的,“一个旅行者,却看不见他的部族刺青,真是太奇怪了。我估计这位老弟身上也没什么刺青。唔,也许我们应该检查一下那些袋子,特普,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表明他的身份。”
“你们不能这样!”萨姆斯叫道,愤怒起来。他向警官迈出一步,但一件利器刺进他的亚麻衬衫,抵在他的胸口。他低下头,看见库克警长手里的匕首。“你也可以主动告诉我们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警长说。
“不关你们的事!”萨姆斯大声说,轻蔑地昂起头来。他凌乱的头发飘了起来,露出额头上的咒印。
库克当即警告地一声大喊,匕首抵住萨姆斯的脖子,一把将他的右手拧到身后。警官们害怕的东西里,最恐怖的莫过于一个咒印已被污染的人,他可能是肆行魔法师、役亡师,或者披着人类外表的其他什么东西。
几乎同时,特普打开了鞍袋,拿出一条黑色皮带。上面有七只袋子,大小从药丸到罐子不等。黑色桃木把手从袋里探出,表明里面盛着的是什么。萨布莉尔给萨姆斯的法铃。他锁在工作室里、绝对没有带出来的法铃。
“法铃!”特普叫道,将铃带扔在地上,恐惧地向后退去,好像发现了一条大蟒蛇。他没有注意那些聚集在铃带和铃把上的咒印。
“役亡师。”库克低语道,萨姆斯听出了他声音里突然出现的恐惧。抓住自己的力量减弱了,匕首离开了自己的喉咙,握着它的手开始颤抖。
说时迟那时快,萨姆斯在脑海里勾画出两个咒印,将它们从无尽的咒契之流中拉出,像熟练的渔夫从闪亮的鱼群中钓出他的猎物。他让咒印注入他屏住的呼吸——然后一口气喷出,同时卧倒在地。
一个咒印击中了目标,让特普突然间什么也看不见了。但库克肯定是个低级咒契师,他用防护魔法挡住了飞向他的咒印。两个咒印在空中相撞,迸出一阵亮光。
没等萨姆斯起身,库克挥出匕首,深深扎进他的腿中,就在膝盖上面的地方。萨姆斯尖叫起来,特普也在叫嚷,同时在房间里跌跌撞撞;库克的嗓门更大,连声吼叫着“役亡师!”“救命啊!”三个人的声音混成一片,足以引来方圆几英里内的所有警官和可能在路上的宫廷侍卫。就连好奇的市民也会赶来,但只是其中的勇敢者,因为叫声中有“役亡师”这个词。
剧痛造成震惊,萨姆斯的整个意识仿佛裂开了一个大口子。那一瞬之后,萨姆斯本能地做出了遇刺时的自救动作,他曾无数次受过这种训练。他在脑海中勾画出几个咒语,让它们在自己的喉咙里成型、膨胀,然后吼出一个死亡咒语,让它扑向房间里一切没有防护的人。
咒语脱口迸出,像一束白炽的闪光,带着可怕的力量扑向两名警官。一瞬间,房间安静下来,库克和特普像断了线的木偶般倒在地上。
萨姆斯挣扎着站起来,在疼痛中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杀了两个他父亲的人……他自己的人。他们不过是在做自己分内的事。他不敢干的事。从役亡师、肆行魔法师和其他一切东西手里保护人们……
他不敢再想下去。疼痛重新涌起,他知道自己必须马上离开这里。惊慌中,他捡起包裹,把那些该死的法铃塞进去,佩剑在腰,然后离开。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下楼梯的,反正他到了普通房间的楼层。人们紧靠着墙壁,盯着他。他回望过去,睁着一双疯狂的眼睛,一瘸一拐地走过,脚步在地上留下一串血印。
他到了马厩,给嫩芽装上鞍子。它张大鼻孔,连连喘气,人血的气味让它恐惧地翻着眼白。他机械地安抚马匹,手在移动,脑子里空无一物。
过了一年,或者一瞬间,或者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某段时间,萨姆斯骑上马,把嫩芽踢得小跑起来,随后改成慢跑。他的血像温热的水流一样冲刷着他的腿,灌满他的靴子,溢出靴筒。头脑里某个部分在冲他尖叫,叫他停下处理伤口,但是更多的声音在叫他继续赶路。唯一要做的就是逃跑,逃离他的犯罪现场。
他本能地骑马向西,把升起的太阳留在背后。他绕来绕去走了一会儿,让追兵摸不清他的逃亡路线,之后才径直穿越田野,向不远处一大片茂密的森林奔去。只要到了那儿,他就可以藏起来,处理他的伤口。
终于,萨姆斯骑进入树林舒适的阴影。
他尽可能进到森林深处,才翻身下马,一下子摔在地上。钻心的疼痛从腿上蔓延开。绿色的世界令人眩晕地旋转摇摆,不肯停下。晨光的金色变深了,像一只烤焦的蛋。他无法让精力集中于治疗魔法。咒印躲避着他,逃出他的脑海,就是不肯排成一排听他调遣。
太难了。还是放弃吧,这样更容易。睡过去,沉入冥界。
但他认识冥界,见识过它的阴寒。他已经快要沉入那条冰冷的冥河了。如果冥河能把他带走,落入第一道门的瀑布,一路挟带着他,他可能已经放弃了。但是他知道,用火烧灼他的那个役亡师就在冥界,等着他,等着软弱得连自己的死亡也无法掌握的准阿布霍森。
役亡师会抓住他,控制他的灵魂,让它遵从自己的意愿,让他去对付自己的家,自己的王国……恐惧在萨姆斯心中升起,比疼痛还要强烈。他又一次向治疗咒印探去——抓住了它们。金色的暖意在他虚弱的手势下泛起,飞向他的腿,穿过浸透鲜血、已经变成黑色的长裤。他感到它的热量一直传到骨头,感到皮肤血肉接合在一起,恢复、复原。
但他失血过多,咒印无法完全治愈。他试图站起来,也失败了。最后,他的头向后倒去,把落叶当成了枕头。他想努力睁开眼睛,但森林再次开始旋转,越来越快,最后只剩下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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