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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窖事故过后一个小时,芙莉亚已经洗好澡,坐在古老的阅读椅上,靠一盏灯罩可以转动的落地灯照明,读着膝头上的《凡塔思帝寇》,沉浸在第四章的故事里:强盗首领和他的对手,也就是他后来的情人——美丽动人但又臭名远播的芙莉亚·井葛蕾莉邂逅的场景。她是米兰大公的私生女,要不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派了一拨又一拨的佣兵在利古里亚一带的峡谷与海湾中追捕她,她就会成为大公的女继承人。
芙莉亚读书时,一些模糊影像在房间墙面上不断掠过,这是书巫壁纸在将她的心灵之眼所见到的景象显示出来:胆大妄为的人物穿着补丁衣服,敌兵则穿着一身闪亮的甲冑,另外当然少不了长着一头浓密的金色鬈发,迷倒了强盗头子,也令许多男子神魂颠倒的美丽女盗匪。这一切都发生在从陡峭山岭延伸到地中海岸的那片雾气氤氲的森林里。
芙莉亚的母亲第一次读这本书给芙莉亚听时,早已在她的脑海里唤起相同的影像。这本书叫作《凡塔思帝寇》,正是卡桑德拉所坚持的。卡桑德拉谈起七芒星写的小说时,简直像是在谈论一个人,她觉得自己和这本书就是如此亲近。芙莉亚的父亲曾说,这本书是妈妈的秘密情人。这说法也许不那么认真,但隐约透露出些许妒意,因为每个夜晚,他的妻子都会带着这本泛黄的书上床。
芙莉亚房间里的壁纸和电影不同,并不会展示持续不断的故事,反而是乱七八糟地拼凑出的各种脸庞和场景。但我们脑海里的影像不正是如此吗?不正是只有读者自己才能理解吗?当这些影像在墙面上闪烁,显示之前她所读到、看到以及感受到的事物时,芙莉亚会突然停下来环顾四周。
“你看起来很哀伤。”阅读灯说,同时用灯光在芙莉亚的脸上一晃,随即又回到书本上。阅读灯的声音有如古老留声机般泛着金属音色,这盏灯移动时,关节发出的刺耳咯吱声几乎可以让石头酸软。几个月前芙莉亚就想过,是时候亲手或是请韦克福帮它上油了。
“她膝盖痛。”阅读椅用低沉的声音说。它的声音从皮椅套缝隙里传出来,听起来有点窒闷、不耐烦。芙莉亚确实一反常态,跷起一只脚坐在椅子上,另一只脚却直挺挺地伸出去。之前从阶梯上摔下,到现在这条腿还是痛得不得了。
她唉声叹气地在皱巴巴的坐垫上调整好姿势,这个动作使得阅读椅惬意地低哼一声,它喜欢有人在自己身上舒舒服服地坐着。
“没什么事,”她说,“不过一点瘀青而已。”从书窖回来后,她冲洗了好久才把身上的霉鳐孢子洗干净,现在她已经穿好了睡衣裤,外面套着紫色毛巾布浴袍。
落地灯发出悲惨的咔咔声后,再次照向她的脸庞:“当我哀伤地看往,我就能看到哀伤。”
十五年了,芙莉亚还是搞不清楚这盏灯到底看到了什么、要说些什么。阅读灯和阅读椅都没有眼睛也没有嘴巴,它们的声音是从内部发出的。就算帮阅读灯换了新灯泡,它的视力也丝毫没有改善。这两件家具是好久以前芙莉亚的祖父卡西乌斯·费尔菲克斯挖空心思创造出来的书巫神器。对于无缘见祖父一面,芙莉亚深感遗憾。
她发出一声喟叹,朝壁纸上和人同高的模糊影像点了点头。强盗头子凡塔思帝寇和金发女贼正相对而立,两人站在悬崖边,前方是一座绿林密布、绵延不尽的峡谷。
“那都是……因为她,”芙莉亚说,“每次见到她,我就……”
“就怎样?”阅读椅以它那椅子特有的“细腻”心思追问。
“嗯,”阅读灯说,“在我看来,她长得还不赖。”
芙莉亚心里琢磨着,自己是否真想对它俩解释清楚,最后她还是决定说出心事。从好多年前开始,她就在脑海里把女贼的容貌想象成妈妈的样子,她并非有意这么做,都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只是距离妈妈过世的时间越久,她脑海里妈妈的容貌便越模糊,取而代之的只是些空泛的回忆,一幅轮廓隐约不明、几乎与卡桑德拉无关的影像。这种转变是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形成的。这段日子,芙莉亚越来越清楚地觉察到自己逐渐淡忘了妈妈。比起膝盖瘀青这种小事,这一点要令她痛心多了。
“你干吗不看看她的相片,”阅读椅问,“好唤起回忆?”
阅读灯激动地上下弹动,还没等芙莉亚回答,它就开口了:“因为老头子把她妈妈所有的相片都烧啦!这种事你居然忘记了,你这个厚皮公!”
阅读椅低沉地咕哝了些什么,接着气得不吭声了。
芙莉亚把书合上,墙面上的影像也随之消逝,壁纸又恢复成淡绿松树的图案。芙莉亚让那只受伤的脚小心翼翼地着地,一跛一跛地走向书桌。她的书桌位于朝向费园前院的一扇长窗前,在蜿蜒的汽车斜坡和几棵树所在的那一侧,半圆月亮的照耀下,科茨沃尔德的丘陵绵延起伏。白天时,牛津和格洛斯特之间的风景美得无可比拟,一片由山坡与洼地构成的绿海,其间横亘着成排的矮树篱、溪流与令人心醉的小树林。一入夜,沉暗的峡谷和迷宫般的路径,就成了狼群的狩猎场——其实只是偏僻农场饲养的狗,在暗夜中对着月亮狂吠。
芙莉亚把《凡塔思帝寇》塞到书桌旁的地板木条底下,擦了根火柴点亮银烛台的蜡烛。
“关灯!”她指示阅读灯。
她那舒适的阅读角落顿时陷入了黑暗,阅读椅和阅读灯看起来和其他家具一样了无生意。
床畔电子钟显示已经是夜间十一点多了,芙莉亚拉开书桌抽屉,取出一个夹心巧克力盒子,在铺着巧克力球的薄层下藏着她的另一本书。她把书放到桌上,翻开暗褐色的封皮。约有一个指节宽的厚厚封皮内,有一个长长的凹槽,里面藏着一支玻璃蘸水笔,笔身制作得极精美,像是个拉长的蜗牛壳,笔身中间的白芯被螺旋表面折射成了螺旋形。笔尖也是玻璃所制,这是芙莉亚见过的最美的笔了。
她在温奇科姆的文具店买了一罐墨水,最近快用完了。这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在用。
她的藏书最前面四五十页写得密密麻麻的,上面有两种字迹。其中一种是芙莉亚的,笔法讲究,相当秀丽;第二种字迹有点老派,倾斜的字母排列得极紧密,需要花点时间熟悉才能辨识。直到现在,遇到某些字词时芙莉亚阅读起来还是有困难,偶尔有几个字母她甚至得费心猜想才看得懂。
这个字迹的主人塞弗林·罗森克罗兹使用的是黑色浓墨水,芙莉亚使用的蓝墨水较为细腻,写起来也比较优美。自从她熟悉玻璃蘸水笔的用法之后,就再也不会边写边滴墨水,弄得到处脏兮兮的了。
芙莉亚和塞弗林轮流在这本书上写信:她在当代,他则在1804年。起初她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但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自从她发现可以用这本书和某个陌生男孩笔谈之后,其他事实也没那么难接受了。比如说,塞弗林是她某一代的先祖,当时他们家族还住在德国,冠着罗森克罗兹这个姓氏。
1836年,他们家族被亚当学院击溃,侥幸存活的人展开逃亡,移民到了英国,而昔日的罗森克罗兹也摇身一变成了费尔菲克斯,从此隐身在科茨沃尔德,躲避着亚当学院密探的耳目。
昨天——准确说来是两百多年前——塞弗林回复了她最后一封信,但内容直到今晚才在书里出现。他和她用的是同一本书,就是她手上的这一本,只是他是在另一个时代和另一个地点拿着这本书,而她则是在此时此地。他们就像一般人使用智能手机那样使用这本书,互相通讯,诉说生活中的大小事,并在对方沮丧或生气时提供建议。
和霉鳐打过照面后,芙莉亚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必须先平复心情,而每逢这种时刻,《凡塔思帝寇》就是相当好的工具,只要一翻开这本小说,闻闻它的味道,安全感就油然而生。读了几页以后,她就能暂时忘却所有的不快,包括费园生活的孤寂和爸爸对她过于殷切的期盼。
看完一章《凡塔思帝寇》,她的心情就平静下来,可以和塞弗林交谈了。他们把这件事称作“交谈”,虽然事实上根本不是谈话,而芙莉亚也不知道他们的交流方式是否更加坦诚、深入,在某种程度上更“书巫”。
她用蘸水笔和墨水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事,并且相信,他能理解这些事。他和她都是书巫,光凭这一点,他就比温奇科姆或斯坦威的小伙子们更有潜质当个好的聆听者。他和芙莉亚很像,就连他的想法也似乎和她的一样。他十七岁了,比她大两岁。
芙莉亚当然知道,他的时代和自己的天差地远,所以她几乎从来没谈论过现代的物品或器具,恰好费园里也鲜有这类物品。这里没网络,只有一部几乎从来不用的超级老爷电视机,所以她又该如何向他解释这些东西呢?她宁可和他谈论书,谈论爸爸的事,谈论住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一个破败庄园里的生活。
塞弗林则谈论他们位于莱茵河畔,和家人共同居住的大宅;他也谈论自家那座藏书室,其规模堪比他那个时代里最大的图书馆;他还会谈自己如何努力接受几年前才被唤醒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书巫力,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他似乎从没听过这个概念——直到芙莉亚向他提起这个名词,他才开始使用这种说法。
当然啦,在他的时代,世上还没出现监管书巫界的亚当学院,而绯红厅五大家族之间也还没有发生战争。这几个星期以来,芙莉亚稍微向他谈起这些事,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责任,而有时这些责任会比她所愿意承认的更加令她惧怕:万一她的话改变了他的未来该怎么办?比如万一他决定离开家人或者不生小孩该怎么办?这样几个世代以后,芙莉亚和皮普会不会就无法来到人世?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自己的直系祖先,也没有办法查明这一点,所有关于罗森克罗兹家族的文献在他们逃离德国之前就被销毁了。所有可能据此追查到费尔菲克斯家族的线索都遭到了清除,唯一的例外是藏书室。他们用船把藏书运到英国,成为今天费园地下墓穴里书籍迷宫的基础。就当时而言,那座藏书室绝对相当庞大,但和后来发展出来的相比,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芙莉亚很喜欢像古典小说的女主角那样,和塞弗林交换跨越两百年的书信,而那些故事不时会写到骑马的信使或邮车越过高原荒地传递的信件。她没有向爸爸谈起两人通信的事,而这更为整件事平添了刺激感。不过,即使她不愿意承认,这件事也早就不只是场游戏了。清晨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快翻开这本书,看看自己的讯息底下有没有塞弗林的回复,在刷牙前就把每个字都仔细看过了,有时甚至会看上两三遍。
就算她哪一天突然发现,这位古代的神秘友人不过是她幻想的产物,就像有些人会突然听到一些声音一样,那她也愿意接受,因为这也表示,他是自己的一部分,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当天夜里,她把书窖里发生的事,还有促使她离开主要通道的原因,都一一记录了下来。她已经好几次谈起,《凡塔思帝寇》对她妈妈的意义有多重大,也因此,这本书对她来说更是万分宝贵。她必须确保不让爸爸发现这本书,因为世上现存的数量屈指可数。一想到可能会因为爸爸走不出妻子过世的阴影而失去《凡塔思帝寇》,这对她的折磨更甚于霉鳐的攻击。
写好后,她把书合上,正想将它放回夹心巧克力盒,却又忍不住在最后一秒翻开,因为她太渴望知道塞弗林是不是已经回复了。有时塞弗林的回信只需等上几秒,有时需要几分钟,但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一天。
她的愿望成真了,塞弗林的字迹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讯息底下,不只写满了那一页剩下来的空间,还跨到下一页上去了。墨色历经两百年,好些地方已经泛着褐色,而且有些褪色了。
亲爱的芙莉亚:
我不知道你长什么样,我只知道你向我描述过的:不怎么高、相当瘦,有着金色长发和碧绿眼珠。这些勉强够让我想象你的模样。老实说,我在想象时还自行添加了一些细节:鼻头上点缀着雀斑,有一绺不肯听话的头发,即使没有风吹也会散落在额头上,还有洁白的牙齿(我知道很少有人的牙齿是洁白的,不过我相信,你的牙齿同肖像画里的贵族的一样美丽)。至于我确切知道的是,你是个女孩,而且不是那种肩宽体胖的大块头。不过,万一未来你还会碰上你告诉过我的那些危险,可能你长成那种模样才好。
他那生硬的语气和用词让芙莉亚忍不住笑了出来。过去四个月以来,他已经适应了她的语言,改掉了许多别扭的说法,原因之一也是虽然她的德文还算通畅,但要看懂一些十九世纪早期的说法,有时还是挺困难的。
我大可说,我认为你的行为过于轻率了,不过我知道,这么说只会让你觉得好玩,而且也无法阻拦你以后再做类似的事,所以在此我只想说,我很了解你这么做的理由。不过,下次请依然多加小心。昨晚睡前我想起了一件事:彼此喜欢意味着,发现彼此说着相同的语言;而彼此相爱则意味着,用相同的语言赋诗。
芙莉亚胸间涌起一股暖流,不禁用手摩挲着页面。四个月前,她在书窖中七芒星的盗匪小说之间发现了这本书,那阵子她常在那里寻找可与《凡塔思帝寇》媲美的书。这本书的书脊上没有印任何字,却用手写字迹写着她的名字。芙莉亚。起先她以为是爸爸开的玩笑,但爸爸绝不会拿七芒星来开玩笑。接着她想可能是本和《凡塔思帝寇》里那名女贼有关的不知名小说,然而等她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后,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印上任何文字。正当她打算把书放回去时,却发现,第一页上有几行手写的字迹。
亲爱的芙莉亚:
如果此刻看到这封信的人是你,请用附上的玻璃蘸水笔在底下回信给我。我叫塞弗林·罗森克罗兹,这封信是我在1804年的2月写给你的。
祝安好
你的祖先
费园里的人,比如韦克福、爸爸,甚至家里的司机桑德兰,都有可能是写这封信的人。对桑德兰这个人,芙莉亚是一点也不信任。
于是她随手把这本书塞在了书桌里,放了一个星期才将它取出,割破一支墨水管,用里面的墨水写了回信。
真没想到我居然会在这本书里写信,看来大家都会认为我疯了。晚安。
之后她就把这本书搁置起来,一连三天都不予理会。虽然她觉得这件事有点可笑,但后来还是偷瞄了一下,结果在她写的最后一行字底下出现了回信。
亲爱的芙莉亚:
非常感谢你的回信,也许现在你会以为是有人在捉弄你,但我可以保证,绝对不是。为了让你相信我,我有个提议:你可以在藏书室里任选一本你确定在1804年已经属于我们家族的书,如果罗森克罗兹家的人谨慎保管书本的态度后来也没有改变的话,这提议对你来说应该不难。接着请你告诉我书名以及任何一个页数,并且随身携带那本书一天,别给其他人偷看的机会,最后请你再翻开那一页看看,我会在1804年在你挑选的那一页给你留下讯息。
光是认真考虑他的提议就太荒唐了,但芙莉亚当然还是接受了这个办法。结果一切果真都如他所言,芙莉亚在一本《大盗阿贝立诺》的第六十七页上找到了他留下的讯息:
芙莉亚:
但愿这能消除你的疑虑。
在两百年前梦见你的塞弗林·罗森克罗兹
芙莉亚走回自己的房间,拿出原来的那本书,写下: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不过我还挺佩服的,是一丢丢佩服,还不到五体投地,不过还是有那么点佩服啦。
写完,她把书放着,才过了一会儿,回复就出现了:
我靠的不过是蘸水笔和墨水,这一点也不难。
芙莉亚打开另一支墨水管,把蘸水笔放进去蘸了蘸,在书上写下回复:
你说梦见我,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次芙莉亚等了几个小时,她焦躁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又到食品贮藏室吃了太多宝琳做的姜饼后才发现,她必须先把书合上,他的回复才会出现:
我是在梦里见到你的,那个梦境让我知道该如何取得这本书,以及这本书是为谁而存在的。你一定觉得很荒谬吧?相信我,我自己也觉得很荒谬。
你诚挚的友人
你的塞弗林
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到现在他们互通讯息已经有四个多月,有时甚至一天数回,而今天他居然还写下了这段话: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已经彼此赋诗,但至少我们在共同写着一本书。
她正想下笔,门却被人推开了,她火速将塞弗林的书塞回抽屉里,还差点打翻了墨水。
阴暗长方形门框里露出弟弟晶亮的小丑脸庞,他看起来就像衬在黑天鹅绒盒上的瓷偶。皮普顶着一头乱翘的金发,脸上的妆应该画得很仓促,有些部位没涂上白色,嘴巴边缘歪歪斜斜的,两眼周围的红色椭圆形也画得一大一小。
“桑德兰!”他呼喊。“在外面!”他那细而高亢的声音仿佛发自小鸟窝。“你一定要看!”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芙莉亚读书时,一些模糊影像在房间墙面上不断掠过,这是书巫壁纸在将她的心灵之眼所见到的景象显示出来:胆大妄为的人物穿着补丁衣服,敌兵则穿着一身闪亮的甲冑,另外当然少不了长着一头浓密的金色鬈发,迷倒了强盗头子,也令许多男子神魂颠倒的美丽女盗匪。这一切都发生在从陡峭山岭延伸到地中海岸的那片雾气氤氲的森林里。
芙莉亚的母亲第一次读这本书给芙莉亚听时,早已在她的脑海里唤起相同的影像。这本书叫作《凡塔思帝寇》,正是卡桑德拉所坚持的。卡桑德拉谈起七芒星写的小说时,简直像是在谈论一个人,她觉得自己和这本书就是如此亲近。芙莉亚的父亲曾说,这本书是妈妈的秘密情人。这说法也许不那么认真,但隐约透露出些许妒意,因为每个夜晚,他的妻子都会带着这本泛黄的书上床。
芙莉亚房间里的壁纸和电影不同,并不会展示持续不断的故事,反而是乱七八糟地拼凑出的各种脸庞和场景。但我们脑海里的影像不正是如此吗?不正是只有读者自己才能理解吗?当这些影像在墙面上闪烁,显示之前她所读到、看到以及感受到的事物时,芙莉亚会突然停下来环顾四周。
“你看起来很哀伤。”阅读灯说,同时用灯光在芙莉亚的脸上一晃,随即又回到书本上。阅读灯的声音有如古老留声机般泛着金属音色,这盏灯移动时,关节发出的刺耳咯吱声几乎可以让石头酸软。几个月前芙莉亚就想过,是时候亲手或是请韦克福帮它上油了。
“她膝盖痛。”阅读椅用低沉的声音说。它的声音从皮椅套缝隙里传出来,听起来有点窒闷、不耐烦。芙莉亚确实一反常态,跷起一只脚坐在椅子上,另一只脚却直挺挺地伸出去。之前从阶梯上摔下,到现在这条腿还是痛得不得了。
她唉声叹气地在皱巴巴的坐垫上调整好姿势,这个动作使得阅读椅惬意地低哼一声,它喜欢有人在自己身上舒舒服服地坐着。
“没什么事,”她说,“不过一点瘀青而已。”从书窖回来后,她冲洗了好久才把身上的霉鳐孢子洗干净,现在她已经穿好了睡衣裤,外面套着紫色毛巾布浴袍。
落地灯发出悲惨的咔咔声后,再次照向她的脸庞:“当我哀伤地看往,我就能看到哀伤。”
十五年了,芙莉亚还是搞不清楚这盏灯到底看到了什么、要说些什么。阅读灯和阅读椅都没有眼睛也没有嘴巴,它们的声音是从内部发出的。就算帮阅读灯换了新灯泡,它的视力也丝毫没有改善。这两件家具是好久以前芙莉亚的祖父卡西乌斯·费尔菲克斯挖空心思创造出来的书巫神器。对于无缘见祖父一面,芙莉亚深感遗憾。
她发出一声喟叹,朝壁纸上和人同高的模糊影像点了点头。强盗头子凡塔思帝寇和金发女贼正相对而立,两人站在悬崖边,前方是一座绿林密布、绵延不尽的峡谷。
“那都是……因为她,”芙莉亚说,“每次见到她,我就……”
“就怎样?”阅读椅以它那椅子特有的“细腻”心思追问。
“嗯,”阅读灯说,“在我看来,她长得还不赖。”
芙莉亚心里琢磨着,自己是否真想对它俩解释清楚,最后她还是决定说出心事。从好多年前开始,她就在脑海里把女贼的容貌想象成妈妈的样子,她并非有意这么做,都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只是距离妈妈过世的时间越久,她脑海里妈妈的容貌便越模糊,取而代之的只是些空泛的回忆,一幅轮廓隐约不明、几乎与卡桑德拉无关的影像。这种转变是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形成的。这段日子,芙莉亚越来越清楚地觉察到自己逐渐淡忘了妈妈。比起膝盖瘀青这种小事,这一点要令她痛心多了。
“你干吗不看看她的相片,”阅读椅问,“好唤起回忆?”
阅读灯激动地上下弹动,还没等芙莉亚回答,它就开口了:“因为老头子把她妈妈所有的相片都烧啦!这种事你居然忘记了,你这个厚皮公!”
阅读椅低沉地咕哝了些什么,接着气得不吭声了。
芙莉亚把书合上,墙面上的影像也随之消逝,壁纸又恢复成淡绿松树的图案。芙莉亚让那只受伤的脚小心翼翼地着地,一跛一跛地走向书桌。她的书桌位于朝向费园前院的一扇长窗前,在蜿蜒的汽车斜坡和几棵树所在的那一侧,半圆月亮的照耀下,科茨沃尔德的丘陵绵延起伏。白天时,牛津和格洛斯特之间的风景美得无可比拟,一片由山坡与洼地构成的绿海,其间横亘着成排的矮树篱、溪流与令人心醉的小树林。一入夜,沉暗的峡谷和迷宫般的路径,就成了狼群的狩猎场——其实只是偏僻农场饲养的狗,在暗夜中对着月亮狂吠。
芙莉亚把《凡塔思帝寇》塞到书桌旁的地板木条底下,擦了根火柴点亮银烛台的蜡烛。
“关灯!”她指示阅读灯。
她那舒适的阅读角落顿时陷入了黑暗,阅读椅和阅读灯看起来和其他家具一样了无生意。
床畔电子钟显示已经是夜间十一点多了,芙莉亚拉开书桌抽屉,取出一个夹心巧克力盒子,在铺着巧克力球的薄层下藏着她的另一本书。她把书放到桌上,翻开暗褐色的封皮。约有一个指节宽的厚厚封皮内,有一个长长的凹槽,里面藏着一支玻璃蘸水笔,笔身制作得极精美,像是个拉长的蜗牛壳,笔身中间的白芯被螺旋表面折射成了螺旋形。笔尖也是玻璃所制,这是芙莉亚见过的最美的笔了。
她在温奇科姆的文具店买了一罐墨水,最近快用完了。这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在用。
她的藏书最前面四五十页写得密密麻麻的,上面有两种字迹。其中一种是芙莉亚的,笔法讲究,相当秀丽;第二种字迹有点老派,倾斜的字母排列得极紧密,需要花点时间熟悉才能辨识。直到现在,遇到某些字词时芙莉亚阅读起来还是有困难,偶尔有几个字母她甚至得费心猜想才看得懂。
这个字迹的主人塞弗林·罗森克罗兹使用的是黑色浓墨水,芙莉亚使用的蓝墨水较为细腻,写起来也比较优美。自从她熟悉玻璃蘸水笔的用法之后,就再也不会边写边滴墨水,弄得到处脏兮兮的了。
芙莉亚和塞弗林轮流在这本书上写信:她在当代,他则在1804年。起初她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但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自从她发现可以用这本书和某个陌生男孩笔谈之后,其他事实也没那么难接受了。比如说,塞弗林是她某一代的先祖,当时他们家族还住在德国,冠着罗森克罗兹这个姓氏。
1836年,他们家族被亚当学院击溃,侥幸存活的人展开逃亡,移民到了英国,而昔日的罗森克罗兹也摇身一变成了费尔菲克斯,从此隐身在科茨沃尔德,躲避着亚当学院密探的耳目。
昨天——准确说来是两百多年前——塞弗林回复了她最后一封信,但内容直到今晚才在书里出现。他和她用的是同一本书,就是她手上的这一本,只是他是在另一个时代和另一个地点拿着这本书,而她则是在此时此地。他们就像一般人使用智能手机那样使用这本书,互相通讯,诉说生活中的大小事,并在对方沮丧或生气时提供建议。
和霉鳐打过照面后,芙莉亚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必须先平复心情,而每逢这种时刻,《凡塔思帝寇》就是相当好的工具,只要一翻开这本小说,闻闻它的味道,安全感就油然而生。读了几页以后,她就能暂时忘却所有的不快,包括费园生活的孤寂和爸爸对她过于殷切的期盼。
看完一章《凡塔思帝寇》,她的心情就平静下来,可以和塞弗林交谈了。他们把这件事称作“交谈”,虽然事实上根本不是谈话,而芙莉亚也不知道他们的交流方式是否更加坦诚、深入,在某种程度上更“书巫”。
她用蘸水笔和墨水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事,并且相信,他能理解这些事。他和她都是书巫,光凭这一点,他就比温奇科姆或斯坦威的小伙子们更有潜质当个好的聆听者。他和芙莉亚很像,就连他的想法也似乎和她的一样。他十七岁了,比她大两岁。
芙莉亚当然知道,他的时代和自己的天差地远,所以她几乎从来没谈论过现代的物品或器具,恰好费园里也鲜有这类物品。这里没网络,只有一部几乎从来不用的超级老爷电视机,所以她又该如何向他解释这些东西呢?她宁可和他谈论书,谈论爸爸的事,谈论住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一个破败庄园里的生活。
塞弗林则谈论他们位于莱茵河畔,和家人共同居住的大宅;他也谈论自家那座藏书室,其规模堪比他那个时代里最大的图书馆;他还会谈自己如何努力接受几年前才被唤醒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书巫力,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他似乎从没听过这个概念——直到芙莉亚向他提起这个名词,他才开始使用这种说法。
当然啦,在他的时代,世上还没出现监管书巫界的亚当学院,而绯红厅五大家族之间也还没有发生战争。这几个星期以来,芙莉亚稍微向他谈起这些事,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责任,而有时这些责任会比她所愿意承认的更加令她惧怕:万一她的话改变了他的未来该怎么办?比如万一他决定离开家人或者不生小孩该怎么办?这样几个世代以后,芙莉亚和皮普会不会就无法来到人世?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自己的直系祖先,也没有办法查明这一点,所有关于罗森克罗兹家族的文献在他们逃离德国之前就被销毁了。所有可能据此追查到费尔菲克斯家族的线索都遭到了清除,唯一的例外是藏书室。他们用船把藏书运到英国,成为今天费园地下墓穴里书籍迷宫的基础。就当时而言,那座藏书室绝对相当庞大,但和后来发展出来的相比,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芙莉亚很喜欢像古典小说的女主角那样,和塞弗林交换跨越两百年的书信,而那些故事不时会写到骑马的信使或邮车越过高原荒地传递的信件。她没有向爸爸谈起两人通信的事,而这更为整件事平添了刺激感。不过,即使她不愿意承认,这件事也早就不只是场游戏了。清晨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快翻开这本书,看看自己的讯息底下有没有塞弗林的回复,在刷牙前就把每个字都仔细看过了,有时甚至会看上两三遍。
就算她哪一天突然发现,这位古代的神秘友人不过是她幻想的产物,就像有些人会突然听到一些声音一样,那她也愿意接受,因为这也表示,他是自己的一部分,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当天夜里,她把书窖里发生的事,还有促使她离开主要通道的原因,都一一记录了下来。她已经好几次谈起,《凡塔思帝寇》对她妈妈的意义有多重大,也因此,这本书对她来说更是万分宝贵。她必须确保不让爸爸发现这本书,因为世上现存的数量屈指可数。一想到可能会因为爸爸走不出妻子过世的阴影而失去《凡塔思帝寇》,这对她的折磨更甚于霉鳐的攻击。
写好后,她把书合上,正想将它放回夹心巧克力盒,却又忍不住在最后一秒翻开,因为她太渴望知道塞弗林是不是已经回复了。有时塞弗林的回信只需等上几秒,有时需要几分钟,但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一天。
她的愿望成真了,塞弗林的字迹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讯息底下,不只写满了那一页剩下来的空间,还跨到下一页上去了。墨色历经两百年,好些地方已经泛着褐色,而且有些褪色了。
亲爱的芙莉亚:
我不知道你长什么样,我只知道你向我描述过的:不怎么高、相当瘦,有着金色长发和碧绿眼珠。这些勉强够让我想象你的模样。老实说,我在想象时还自行添加了一些细节:鼻头上点缀着雀斑,有一绺不肯听话的头发,即使没有风吹也会散落在额头上,还有洁白的牙齿(我知道很少有人的牙齿是洁白的,不过我相信,你的牙齿同肖像画里的贵族的一样美丽)。至于我确切知道的是,你是个女孩,而且不是那种肩宽体胖的大块头。不过,万一未来你还会碰上你告诉过我的那些危险,可能你长成那种模样才好。
他那生硬的语气和用词让芙莉亚忍不住笑了出来。过去四个月以来,他已经适应了她的语言,改掉了许多别扭的说法,原因之一也是虽然她的德文还算通畅,但要看懂一些十九世纪早期的说法,有时还是挺困难的。
我大可说,我认为你的行为过于轻率了,不过我知道,这么说只会让你觉得好玩,而且也无法阻拦你以后再做类似的事,所以在此我只想说,我很了解你这么做的理由。不过,下次请依然多加小心。昨晚睡前我想起了一件事:彼此喜欢意味着,发现彼此说着相同的语言;而彼此相爱则意味着,用相同的语言赋诗。
芙莉亚胸间涌起一股暖流,不禁用手摩挲着页面。四个月前,她在书窖中七芒星的盗匪小说之间发现了这本书,那阵子她常在那里寻找可与《凡塔思帝寇》媲美的书。这本书的书脊上没有印任何字,却用手写字迹写着她的名字。芙莉亚。起先她以为是爸爸开的玩笑,但爸爸绝不会拿七芒星来开玩笑。接着她想可能是本和《凡塔思帝寇》里那名女贼有关的不知名小说,然而等她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后,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印上任何文字。正当她打算把书放回去时,却发现,第一页上有几行手写的字迹。
亲爱的芙莉亚:
如果此刻看到这封信的人是你,请用附上的玻璃蘸水笔在底下回信给我。我叫塞弗林·罗森克罗兹,这封信是我在1804年的2月写给你的。
祝安好
你的祖先
费园里的人,比如韦克福、爸爸,甚至家里的司机桑德兰,都有可能是写这封信的人。对桑德兰这个人,芙莉亚是一点也不信任。
于是她随手把这本书塞在了书桌里,放了一个星期才将它取出,割破一支墨水管,用里面的墨水写了回信。
真没想到我居然会在这本书里写信,看来大家都会认为我疯了。晚安。
之后她就把这本书搁置起来,一连三天都不予理会。虽然她觉得这件事有点可笑,但后来还是偷瞄了一下,结果在她写的最后一行字底下出现了回信。
亲爱的芙莉亚:
非常感谢你的回信,也许现在你会以为是有人在捉弄你,但我可以保证,绝对不是。为了让你相信我,我有个提议:你可以在藏书室里任选一本你确定在1804年已经属于我们家族的书,如果罗森克罗兹家的人谨慎保管书本的态度后来也没有改变的话,这提议对你来说应该不难。接着请你告诉我书名以及任何一个页数,并且随身携带那本书一天,别给其他人偷看的机会,最后请你再翻开那一页看看,我会在1804年在你挑选的那一页给你留下讯息。
光是认真考虑他的提议就太荒唐了,但芙莉亚当然还是接受了这个办法。结果一切果真都如他所言,芙莉亚在一本《大盗阿贝立诺》的第六十七页上找到了他留下的讯息:
芙莉亚:
但愿这能消除你的疑虑。
在两百年前梦见你的塞弗林·罗森克罗兹
芙莉亚走回自己的房间,拿出原来的那本书,写下: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不过我还挺佩服的,是一丢丢佩服,还不到五体投地,不过还是有那么点佩服啦。
写完,她把书放着,才过了一会儿,回复就出现了:
我靠的不过是蘸水笔和墨水,这一点也不难。
芙莉亚打开另一支墨水管,把蘸水笔放进去蘸了蘸,在书上写下回复:
你说梦见我,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次芙莉亚等了几个小时,她焦躁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又到食品贮藏室吃了太多宝琳做的姜饼后才发现,她必须先把书合上,他的回复才会出现:
我是在梦里见到你的,那个梦境让我知道该如何取得这本书,以及这本书是为谁而存在的。你一定觉得很荒谬吧?相信我,我自己也觉得很荒谬。
你诚挚的友人
你的塞弗林
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到现在他们互通讯息已经有四个多月,有时甚至一天数回,而今天他居然还写下了这段话: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已经彼此赋诗,但至少我们在共同写着一本书。
她正想下笔,门却被人推开了,她火速将塞弗林的书塞回抽屉里,还差点打翻了墨水。
阴暗长方形门框里露出弟弟晶亮的小丑脸庞,他看起来就像衬在黑天鹅绒盒上的瓷偶。皮普顶着一头乱翘的金发,脸上的妆应该画得很仓促,有些部位没涂上白色,嘴巴边缘歪歪斜斜的,两眼周围的红色椭圆形也画得一大一小。
“桑德兰!”他呼喊。“在外面!”他那细而高亢的声音仿佛发自小鸟窝。“你一定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