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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你掌握多少种语言,就抵得上多少个人的价值。

  ——查理五世

  接下来的那个周一,罗宾下课回到宿舍后发现窗台上压着一张小纸条。他一把抓起,关好房门,坐在地板上,眯眼细看格里芬挤在一起的字迹,心脏怦怦直跳。

  消息是用汉语写的。罗宾先读了两遍,接着倒着读了一遍,然后又正着读了一遍,他很困惑。格里芬似乎将这些汉字随意串在一起,组成的句子毫无意义。不,它们甚至不能算是句子。虽然有标点符号,但这些汉字的排序完全不符合语法和句法规则。这肯定是某种密码,但格里芬没有给罗宾解码的钥匙。罗宾想不起格里芬提过任何能帮他破译这堆乱码的文学典故或巧妙的暗示。

  最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完全搞错了方向。这根本不是汉语。格里芬只是用汉字来模拟另一种语言的发音,罗宾觉得应该是英语。他从日记本里撕下一张纸放在格里芬的纸条旁边,写下每个汉字对应的罗马音发音。有些词语需要多猜几次,因为汉字的罗马音与英语单词的拼写还相差甚远。不过,罗宾发现了一些固定的转换套路——罗马音tè总是表示单词the,罗马音ü总是表示字母组合oo,最终,他破解了这份密码:

  下一个雨夜。在午夜准时打开大门,在大厅里面等着,五分钟后原路出去。然后直接回家。

  不要偏离我的指示。记住这些,然后烧掉。

  简洁,直接,信息量尽可能少,就像格里芬这个人。牛津总是下雨。下一个雨夜可能就是明晚。

  罗宾反复阅读这条消息,直到记牢所有细节,然后将最初那张纸条和他的破译都丢进壁炉里。他目不转睛,直到每一片碎屑都化为灰烬。

  周三大雨倾盆,整个下午都雨雾弥漫。看着天色渐暗,罗宾心中的忧惧越来越强烈。六点钟,当他走出查克拉瓦蒂教授的办公室时,一阵柔和的细雨正慢慢将人行道浇成深灰色。等他走到喜鹊巷时,细雨已经变成了噼里啪啦的中雨。

  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将拉丁语阅读作业摊在书桌上,一边努力让自己至少盯着它们,一边等待那个时刻。

  到了十一点半,这场雨显然还要下很久。这是那种听起来就冷飕飕的雨,虽然没有刺骨的风雪或冰雹,但雨点打在鹅卵石上听着就像冰块落在裸露的皮肤上。这时罗宾总算明白格里芬如此安排的原因了:在这样的夜晚,你只能看见鼻子前面几英尺的东西,而且就算看见什么,你也不想多看一眼。这样的雨让你不得不缩着肩膀低头赶路,在抵达暖和的地方之前,你不会关注周遭的世界。

  在十一点三刻,罗宾披上外套走进门厅。

  “你要去哪儿?”

  他呆站在原地,他以为拉米早就睡了。

  “东西忘在图书馆了。”他小声说。

  拉米歪着头问:“又忘了?”

  “大概是我们的诅咒吧。”罗宾小声说,尽力让表情保持平静。

  “下着大雨呢,明天再去吧。”拉米皱起眉头,“你忘了什么?”

  我的阅读材料,罗宾险些脱口而出,但那显然不是实话,因为他自称整晚都在做阅读练习。“啊,我的日记本。要是放着不管,我会失眠的,我担心有人会看里面的东西——”

  “里面有什么啊,情书?”

  “不,只是——会让我不自在。”

  也许得益于罗宾精湛的撒谎技艺,也可能是拉米困得没有在意,拉米打着哈欠说:“记得明早喊我起床。我和德莱顿耗了一晚上,真不喜欢那家伙。”

  “我会的。”罗宾答应着,然后匆匆跑出了门。

  倾盆大雨让人寸步难行,去往高街的十分钟路程漫长得如同永恒。远处的巴别塔像蜡烛一般散发出温暖的光芒,每一层都和下午一样灯火通明,只是透过窗户看到的人影少了许多。巴别塔的学者常常不分昼夜地工作,不过大部分人会在九点或十点钟带着书本回家研究。午夜时分还在塔里的人基本会一直待到第二天早晨。

  踏上草坪时,罗宾停下脚步环顾四周。他没看见一个人影。格里芬给的消息太模糊了,他不知道是该在那里等到某个赫耳墨斯社的成员出现,还是该径直向前走,准确无误地执行格里芬的指令。

  不要偏离我的指示。

  午夜的钟声响起。他赶紧往入口处跑去,口干舌燥,无法呼吸。当他跑到石阶上时,两个人影突然出现在夜色里,那是两个身穿黑衣的年轻人,他在大雨中看不清他们的脸。

  “去吧,”其中一人小声说,“抓紧。”

  罗宾走到大门前说:“罗宾·斯威夫特。”他的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结界认出了他的血液。门锁咔嗒一声弹开了。

  罗宾拉开大门,停在门廊上的时间极短,刚好让他身后的人影钻进塔里。他自始至终都没看见他们的脸。他们像幽灵一样迅捷无声地冲上楼梯。罗宾站在大厅里,从前额流下来的雨水让他浑身发抖。他盯着时钟一秒一秒地向五分钟的位置跳动。

  一切都太轻松了。时间到了,罗宾转过身大步迈出门。他感到腰部被轻轻撞了一下,此外什么异常也没有,没有低语声,也没有银条碰撞的声音。赫耳墨斯社的人被夜色吞没。短短几秒钟后,他们仿佛从未出现过。

  罗宾转身走向喜鹊巷。他抖得厉害,刚刚的胆大妄为之举使他眩晕。

  他没睡好,还噩梦缠身,一直在床上翻来覆去,汗水打湿了床单。半梦半醒之间,提心吊胆的揣测折磨着他:警察踹开房门,宣称他们目睹且查清了一切,然后将他拖进监狱。他直到清晨才真正熟睡过去。筋疲力尽的他没有听见晨钟声,直到舍监敲门问他今天是否需要打扫房间时才醒来。

  “啊,是的,不好意思,请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出来。”他胡乱洗了把脸,穿好衣服冲出门去。他和几位同窗约好在五楼的自修室见面,在上课前对比他们的翻译作业。现在他已经迟到很久了。

  “你可算来了。”拉米在他赶到时说。他、莱蒂和维克图瓦围坐在一张方桌旁。“很抱歉丢下你,但我以为你早走了。我敲了两次门你都没应声。”

  “没关系。”罗宾坐了下来,“昨晚没睡好,大概是被雷声吵的。”

  “你还好吗?”维克图瓦关切地问,“你看起来有点……”她在自己的脸前含糊地挥了挥手,“苍白?”

  “噩梦而已,”他说,“呃,我有时候会做噩梦。”

  话刚一出口,他就发现这个借口听起来很蠢。但维克图瓦同情地拍了拍他的手:“理解。”

  “可以开始了吗?”莱蒂尖锐地问,“我们刚才一直在词汇上兜圈子,因为你不在,拉米不让我们讨论。”

  罗宾慌忙翻开书,找到昨晚翻译奥维德的作业:“抱歉,当然可以。”

  起初他担心自己根本没法坐下来完成这场讨论。但不知怎么的,洒在冰凉木桌上的暖阳、笔尖摩擦皮纸的沙沙声以及莱蒂清脆利落的朗读使他疲惫的头脑渐渐专注起来,将这一天最需要关注的事情从他可能即将被开除变成了拉丁语。

  这场自习讨论比预想中要热烈得多。罗宾从前习惯于将他的译文大声读给切斯特先生,后者则一边,一边幽默风趣地纠正其中的错误,罗宾从没想过他们会对如何选用措辞和标点,以及反复用到什么程度合适进行如此热火朝天的讨论。他们很快发现,每个人的翻译风格都迥然不同。莱蒂格外注重让译文的语法结构尽可能贴近拉丁语原文,为此,她可以容忍极其怪异别扭的表达。而拉米却是另一个极端,他坚称华丽的修辞能更好地表达观点,为此宁可放弃字面意义上的准确,甚至不惜添加原文没有的新从句。维克图瓦似乎时常对英语的局限性感到失望:“这太别扭了,用法语会说得更清楚。”莱蒂总是对此表示强烈同意,而拉米则嗤之以鼻。每到这样的时刻,关于奥维德的话题就被抛在一边,一场小规模的拿破仑战争再度上演。

  “感觉好点了吗?”讨论结束去上课时,拉米问罗宾。

  事实上,他确实好些了。沉浸在一门死去的语言的庇护中,投身于一场无关利害的唇枪舌剑,这种感觉很好。令他震惊的是,这一天接下来的时光竟然如此平常,他竟然能镇定自若地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听普莱费尔教授滔滔不绝,假装泰特勒是他头脑中最重要的课题。在日光之下,昨夜的种种仿佛是遥远的幻梦。牛津、课堂作业和教授,还有新鲜出炉的司康和凝脂奶油,这些才是真实可感的存在。

  尽管如此,他还是无法摆脱潜藏的忧惧,害怕这一切都是个残忍的玩笑,害怕这场闹剧随时都会落下帷幕。毕竟,这样的事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后果?他真真切切为巴别塔献出过自己的鲜血,而现在他却在盗取这座学院里的东西,这是何等的背叛。他当然不能再享受眼下的生活。

  下午三点左右,他彻底陷入了焦虑。昨晚看起来激动人心的正义任务现在似乎蠢得不可思议。他无法专心学习拉丁语。克拉夫特教授在他眼皮底下打了个响指,罗宾才意识到教授已经喊了他三遍,让他分析一句话的结构。他反复想象着细节生动的可怕场景:

  警察们破门而入,指着他大呼小叫:他在那里,那个小偷;他的同窗瞠目结舌地盯着他;洛弗尔教授(不知为什么,他既是原告又是法官)冷冰冰地宣布将对罗宾处以绞刑。他想象着壁炉边的火钩子一下又一下地抽在自己身上,冷酷而有章法地打断他的每一根骨头。

  但幻想始终是幻想。没有人来逮捕他。这堂课缓慢而乏味地持续下去,无人打扰。他的恐慌渐渐消散。等到罗宾和同伴们来到餐厅里准备吃晚餐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能轻松假装昨晚无事发生。他们端着食物(冰冷的土豆,还有硬得要使出全身力气才能切下一小块的牛排)坐下来,聊起克拉夫特教授修改拉米辞藻华丽的译文时气急败坏的样子。他们哈哈大笑,在那一刻,昨晚的一切仿佛真的成了遥远的回忆。

  那天夜里,罗宾回家时发现一张新的纸条正在窗台上等着他。他用颤抖的双手打开纸条。字迹潦草的讯息十分简短。这一次,罗宾在头脑中完成了破译。

  再联系。

  心中涌起的失望让他困惑。难道他不是一整天都在希望自己从没卷进这场噩梦吗?他几乎能想象出格里芬揶揄的口气:怎么,你想得到表扬?想要一块饼干作为圆满完成任务的奖赏?

  此刻,罗宾发现自己想要更多。但他没办法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得到格里芬的音讯。格里芬提醒过罗宾,他们的联系将毫无规律,也许这一整个学期都不会再联系。罗宾在派得上用场的时候自然会得到召唤,否则就不会。第二天晚上,第三天晚上,他都没有在窗台上发现纸条。

  几天过去了。几周过去了。

  你还是巴别塔的学生,格里芬对他说过,做学生该做的事。

  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容易。关于格里芬和赫耳墨斯社的记忆渐渐被抛在脑后,退到噩梦和黑暗之中,与此同时,身处牛津与巴别塔的生活在他面前展开,色彩缤纷,精彩纷呈。

  他迅速爱上了这个地方和这里的人,速度之快让他自己都大吃一惊,他完全没注意到一切是如何发生的。第一学期他忙得团团转,目不暇接又疲惫不堪,课程和作业填满了他埋头苦学的日常,每天疯狂读书到深夜,熬得头晕眼花,他的同窗是他唯一的快乐源泉和慰藉。女孩们(愿上天祝福她们)很快就不计前嫌地谅解了罗宾和拉米给她们留下的第一印象。罗宾发现,他和维克图瓦都对各类文学有着毫不掩饰的热爱,从哥特式恐怖小说到浪漫传奇不一而足,他们热情高涨地交换和讨论从伦敦买来的、新近出版的廉价怪谈小说。而莱蒂呢,一旦她确信这两个男孩确实没有蠢到不配来牛津的程度,她立刻变得好相处多了。他们发现,莱蒂不仅拥有辛辣的睿智,而且她的出身使她能够敏锐地理解英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因此她的评价充满了趣味——当然,前提是她没在针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在第一次拜访喜鹊巷之后,莱蒂评价道:“科林是那种生活在底层的中产阶级寄生虫,家里认识某个剑桥的数学老师就张扬起自己的人脉。如果他想做律师,他大可直接去律师学院实习,但他还是来了这里,因为他想得到声望和人脉,只不过他根本不具备得到这些的魅力。他的性格就像一条湿毛巾,湿漉漉、黏糊糊。”

  说到这里,她模仿起科林双眼圆睁、过分热情的问候,逗得他们捧腹大笑。

  拉米、维克图瓦和莱蒂,他们构成了罗宾生命中的色彩,在课程作业之外,他们是罗宾与世界唯一稳定的联系。他们需要彼此,因为他们只有彼此。巴别塔的高年级学生相当孤僻,他们无比繁忙,而且才华横溢得令人望而生畏。学期开始两周后,莱蒂曾壮着胆子问一个名叫加布里埃尔的留校研究员,自己有没有可能加入他们的法语阅读小组,但对方很快就用法国人独有的轻蔑态度拒绝了她。罗宾曾经试着和一个名叫伊尔丝·出岛的三年级日本学生交朋友,她说话有轻微的荷兰口音。两人进出查克拉瓦蒂教授的办公室时经常碰面,罗宾鼓起勇气和她打了几次招呼,但她的表情就好像罗宾是她靴子上的泥巴。

  他们还试着与二年级的同学交朋友,也就是住在对面默顿街的五个白人男孩。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在一次学院宴会上,其中一个名叫菲利普·赖特的男孩对罗宾说,一年级学生的高度国际化完全是院系斗争的结果:“本科教务委员会一直在争论是应该优先考虑欧洲语言还是其他……更有异域风情的语言。查克拉瓦蒂和洛弗尔吵着要让学生群体多样化已经很多年了。他们不喜欢我们这个都是学习欧洲语言的班级。要我说,他们是在你们身上矫枉过正了。”

  罗宾努力保持礼貌:“我不明白这为什么是件坏事。”

  “嗯,这本身不是一件坏事。但它确实意味着同样有资格且通过了入学考试的候选人被剥夺了机会。”

  “我根本没参加入学考试。”罗宾说。

  “就是这个意思。”菲利普冷笑道,整个晚上没再和罗宾说一个字。

  于是,经常和罗宾说话的就只有拉米、莱蒂和维克图瓦,罗宾甚至开始通过他们的眼睛看待牛津。拉米非常喜欢伊德和雷文斯克罗夫特裁缝铺橱窗里的那条紫色围巾。看到一个眼睛水汪汪的年轻男人捧着一本十四行诗坐在王后巷咖啡馆外面,莱蒂忍不住哈哈大笑。维克图瓦一听说“穹顶与花园”咖啡馆新出了一批司康就跃跃欲试,但是她的法语课要上到中午,所以罗宾必须先去买一份,包起来放在口袋里,好让她一下课就能吃上。当他把阅读材料当成之后与同伴分享尖锐观点、诉苦或开玩笑的素材时,就连阅读课程也让他更有兴致了。

  他们也不是没有矛盾。他们的争论没完没了,天资聪颖、自我意识强烈又持有许多观点的年轻人总是会这样争论。罗宾和维克图瓦关于英国文学和法国文学谁更胜一筹的辩论旷日持久,两人都异常狂热地忠于养育他们的国家。维克图瓦坚称,比起伏尔泰或狄德罗,英国最出色的理论家简直不值一提。她总是嘲笑罗宾从博德利图书馆借出的译本,说它们“和原文相比什么都不是,你还不如不读呢”。要不是她总这样说,罗宾原本打算暂且接受她的观点。维克图瓦和莱蒂虽然平时十分亲密,但是一谈到钱的问题、谈到失去父亲资助的莱蒂究竟是不是像她自称的那么穷困时就会吵起来。莱蒂和拉米最喜欢斗嘴,大部分时候都是因为拉米说莱蒂从没去过殖民地,因此不应该对英国给印度带来的所谓好处发表任何观点。

  “我对印度还是略知一二的,”莱蒂总是坚持,“我读过各种专著,我读过汉密尔顿的《印度王公书信集译》——”

  “噢,是吗?”拉米问道,“就是那本把印度描绘成一个遭到穆斯林入侵者残暴践踏的、可爱的印度教国家的书?是那本吗?”

  每到此时,莱蒂就变得充满戒备,闷闷不乐,烦恼易怒,直到第二天才恢复正常。但这不完全是她的错。拉米似乎成心要激怒她,驳斥她的每一个论断。傲气十足、永远正确、喜怒不形于色的莱蒂具备拉米所鄙夷的英国人的所有特点。罗宾怀疑,拉米非要逼得莱蒂公然背叛自己的祖国才会心满意足。

  尽管如此,争吵并没有让他们真正生出嫌隙。恰恰相反,这些争论只会让他们更加亲密,磨利他们的棱角,确定他们在这张私密拼图中各不相同的位置。他们所有时间都泡在一起。周末,他们坐在“穹顶与花园”咖啡馆室外角落里的桌子旁,向莱蒂请教英语中的各种古怪用法,因为只有她的母语是英语。(罗宾会问:“corned是什么意思?corned beef是什么样的牛肉?你们把牛肉怎么了?”维克图瓦从她最近在读的廉价连载小说里抬起头问道:“什么是welcher?还有,利蒂希娅,你能不能告诉我jigger-dubber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拉米抱怨餐厅的食物太差,他肉眼可见地瘦了。(这话不假。除了轮番上阵的硬邦邦的水煮肉,没放盐的烤蔬菜和看不出原料的炖菜,大院厨房还会推出一些难以名状也难以下咽的菜肴,美其名曰“印度泡菜”,“西印度风味浇汁龟肉”和一道名叫“中国炖锅”的东西,其中几乎没有清真食品。)于是,他们偷偷摸进厨房,用鹰嘴豆、土豆和拉米从牛津集市上搜罗来的各色香料胡乱拼凑出一道菜。成品是一坨鲜红的炖菜,一口下去辣得他们感觉鼻子被打了一拳。拉米拒绝接受失败,反而辩称这进一步证明了他的伟大理论,也就是英国人从根本上就有问题,如果他们能得到真正的姜黄和芥末籽,这道菜的味道一定会好很多。

  “伦敦有好几家印度餐厅,”莱蒂抗议,“你在皮卡迪利广场就能吃到咖喱饭——”

  “除非你只想吃没味道的糊糊,”拉米嘲笑道,“把你的鹰嘴豆吃完吧。”

  莱蒂惨兮兮地闻了闻那盘食物,再也不肯多吃一口。罗宾和维克图瓦强忍着舀起一勺勺食物塞进嘴里。拉米说他们都是懦夫,还信誓旦旦,说在加尔各答,婴儿也能眼都不眨地吃下魔鬼椒。不过,就连他也没法吃完盘里那坨火红的东西。

  起初罗宾没有意识到他拥有的是什么,在漫漫寻觅之后他终于得到的又究竟是什么,直到学期过半的一个晚上,那天他们聚在维克图瓦的宿舍里。难以置信的是,她的宿舍是他们当中最大的,因为其他寄宿生都不愿意和她同住,所以她不仅有单独的卧室,还独享浴室和宽敞的客厅。于是他们便将这间客厅变成了在博德利图书馆九点闭馆后聚在一起写作业的场所。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学习,而是在一起打牌,因为克拉夫特教授去伦敦参加会议,他们便有了一晚上的空闲。不过,他们很快就忘了打牌,因为房间里突然弥漫起一阵梨子腐烂的浓烈臭气。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并没有吃梨子,维克图瓦也发誓她没有把梨子藏在房间里。

  维克图瓦又笑又闹地在地上打滚,因为莱蒂一直在尖叫:“梨子呢?梨子在哪里啊,维克图瓦?梨子呢?”拉米讲了个关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笑话,莱蒂便趁势命令维克图瓦翻出外衣的所有口袋,证明她没有把梨核藏在里面。维克图瓦依言照做,但她口袋里什么也没有,这让大家愈加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罗宾坐在桌旁看着他们,微笑着等他们继续打牌,然而他忽然意识到,这局牌不会再打下去了。他们都只顾着大笑,拉米的牌更是牌面朝上散落在地板上,没必要再打下去了。这时,罗宾眨了眨眼,因为他刚刚感受到这个无比平凡又不同寻常的时刻的意义。在几周的时间里,他们成了罗宾在汉普斯特德从未得到过,他以为在离开广州后再也不会得到的存在:一小群他炽热爱着的人,爱到一想着他们,胸口便隐隐作痛。

  一个家。

  罗宾为他这样爱着他们和爱着牛津而感到一丝内疚。

  他热爱这里。无比真切。尽管时常受人冷眼,但走在校园里还是让他心生愉悦。他根本没法像格里芬那样始终保持怀疑或反叛的态度。他无法像格里芬那样痛恨这个地方。

  不过,难道他就没有快乐的权利吗?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受到满心温暖,从未像现在这样期待次日到来。巴别塔、他的朋友们和牛津打开了他心中的一部分,生出一种阳光明媚的归属感,他从没想过还会再次拥有这种感觉。世界已不再那么黑暗。

  他是一个极度渴求关爱的孩子,现在的他得到了源源不绝的关爱。难道想把握住他拥有的东西也是错的吗?

  他还没有做好完全献身给赫耳墨斯的准备。但以上帝为证,为了这群同窗之友,他不惜去杀戮。

  后来,罗宾惊奇地发现自己从没认真考虑过要将赫耳墨斯社的事告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要知道,在米迦勒学期结束时,他对他们的信任已经到了可以托付性命的地步。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掉进冰冷的艾西斯河,三位挚友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跳进去救他。格里芬和赫耳墨斯社属于噩梦和暗影,而他的同窗则是阳光、温暖和欢笑,他无法想象两个世界汇聚到一处的情景。

  唯有一次,他差点说出了口。有一天吃午餐时,拉米和莱蒂(又一次)争论起英国人在印度的问题。拉米将英国人对孟加拉的占领视为一场活生生的闹剧。莱蒂则认为英国人在普拉西的胜利是正义的反击,是对西拉杰·乌德·达乌拉残酷对待人质的报复,如果莫卧儿王朝不是统治得那么糟糕,英国人根本不会干涉印度。

  “我不是说你们全都那么糟,”莱蒂说,“民政部门还有很多印度官员,只要他们有资格——”

  “没错,‘有资格’只不过意味着一个说英语且对英国人溜须拍马的精英阶级,”拉米说,“我们不是生活在统治之下,而是生活在暴政之下。在我的国度发生的一切不亚于抢劫。这不是公开交易,而是财政上的大出血,是劫掠,是洗劫。我们从来都不需要英国人的帮助,他们编造的说辞全都建立在错位的优越感上。”

  “既然你这么想,那你在英国做什么呢?”莱蒂咄咄逼人地问。

  拉米看着她,好像她疯了似的:“学习啊,女人。”

  “噢,为了得到打垮帝国的武器吗?”她嘲讽道,“你打算带几根银条回国,然后掀起一场革命,是吗?我们是不是该向巴别塔报告你的意图?”

  这一次,拉米没有立刻反唇相讥。他停顿片刻才说:“没那么简单。”

  “噢,真的吗?”莱蒂找到了拉米的痛处,现在她就像咬住骨头的狗,怎么也不肯松口了,“在我看来,你在这里享受英国教育,这个事实本身恰恰证明了英国人的优越性。除非加尔各答还有更好的语言学院?”

  “那里有很多出色的伊斯兰学校,”拉米厉声反驳,“英国人的优越感来自枪,还有用枪对付无辜之人的意愿。”

  “所以你来这里是为了把白银运回去,给那些暴动的印度兵,是吗?”

  也许他应该那么做,罗宾差点脱口而出。也许那正是世界所需要的。

  但他在开口之前管住了舌头。不是因为害怕辜负格里芬的信任,而是因为坦白这件事会让他们为自己打造的生活化为齑粉,他无法承受这样的后果。更何况,他自己还没厘清心中的矛盾。虽然他一天比一天更清楚,巴别塔财富积累的基础是不公平的,但他还是渴望在巴别塔有所作为。唯一能让他在这里的幸福生活合情合理,并且继续游走在两个世界之间的办法,就是继续等待格里芬的夜间来信,继续一场隐蔽无声的反叛。眼前所有的辉煌灿烂背后都有代价,面对这个事实,平息负罪感就是他反叛最主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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