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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天生就擅长做叛徒,但我不行。其实我自己也很意外,毕竟我根本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我对欺骗、偷盗、伪造、谎言和作弊行为毫不在意。如前所述,我在帝国晋升如此顺利,靠的就是我不择手段搞到各种资源和装备的能力。不需要委婉,我这个人和正直毫无关系,反而像山路一样曲折。但我做不了叛徒,人应该忠诚,这对我挺重要的。

  所以问题来了:对谁忠诚?

  我的皇帝?我的都城?我的同胞?还是我的朋友?太难选了。

  皇帝是一株植物,从身体到人格上都是。而且,现在我是皇帝了,还拥有御玺。所以可以先把他放一放。

  都城根本不属于我,城里许多地方我都进不去——奶白脸禁止入内。一些神庙和公园会把我拦在门口,有些饮用喷泉会因为我用嘴唇碰了一下就被污染。我不是在这儿出生的,也没资格拥有住处或房产。

  我的同胞是阿劳赛特人,老实说我对他们已经没什么记忆了,得重新定义同胞这个词。我的同胞是我们团的工程兵,以及少数几个朋友,他们大多数是蓝皮肤。“同胞”也可以是那些和我相像的人:被排挤的,被压迫的,一无所有的,以及被禁止拥有任何财产的——泥里的虫子们。(用阿塔瓦杜斯的话说,就是挖地道最出色的人。)但蓝帮和绿帮的人憎恨我,因为我禁止他们拼个你死我活,以及他们本来就对奶白脸没什么好感。所以,只剩下一种虫子了:他们就在我鞋底板下五十英尺,正在用我没有的工具和资源凿开一道巨大的砂岩屏障。

  至于朋友,嗯,这就是我的私事了。

  “那是泰斯河。”我告诉他。

  “什么河?”

  “泰斯河。你不知道很正常,这是一条……叫什么来着……地下河,发源于东岸的山脉,流到希尔街正下方,从这里穿过,看,最终排入帕泰拉湖,注入口在水面以下。大约一百年前,它冲走了这一块所有的黏土,淹没了一条排水支线,一大片区域受到影响。唯一挡住水流的就是那块砂岩,一旦它被击穿……”

  盖塞利克盯着我,然后大笑起来。我没有和他一起笑。

  我通过一碗水,看到了整个过程。

  首先是大地剧烈的抖动,隔着靴子也能感觉到,一些水甚至从碗里洒了出来。然后是有节奏的一起一伏,从钥匙街传到陶器广场。接着,世界恢复静止,就这么结束了。

  如果你不得不做一些不愉快的事,比如背叛自己的朋友和同胞,那索性顺手给自己捞一点好处。所以当奥古斯的和他的士兵凿开砂岩,释放泰斯河,让地道瞬间灌满水,并在大约一分钟之内把自己淹死的时候,就出现了以下几件好事:

  第一,我杀光了敌军最优秀的工兵——顶级技术人员,比母鸡的牙齿还要稀有。作为野蛮人,要学到深层挖矿技术尤其艰难,因为罗珀人不会教他们。要攻进城里,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地下破坏城墙。而现在,受过良好训练、经验丰富的矿工全数牺牲。肯定能找到代替上岗的人,但这需要时间。

  第二,我们有了用不完的淡水。之前地下河太深,挖掘危险,而现在随便掘一口井就能获取。从成为最高统帅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敌人迟早会破坏水道,而到时候如果没有替代水源,我们就会陷入大麻烦。泰斯河这个替代品太棒了,唯一的阻碍是一大块坚不可摧的砂岩,要凿开它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相应的装备。奥古斯两样都有,上门服务,还有比这更幸运的吗?

  这次行动证明了我有多么机灵,多么没用,以及——别忘了——多么愚蠢。什么都没有改变。城墙外依然是漫山遍野的敌军士兵。他们短期内不会考虑挖地道了,但攻城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他们会赢,而我们都会死。我成功做成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我向来如此。

  “好了,”我说,“我们不用守在这儿了,收拾好所有锅碗。我要回皇宫去。”

  盖塞利克看着我,“我不明白,”他说,“刚刚发生了什么?”

  我对上他的目光,“找个稳妥的地方收起来,以后还会用到。”

  我料对了一件事。第二天早上,城里所有水泵和喷泉都没水了。敌人破坏了水道,人们开始恐慌。

  好在工程兵团出来拯救大家了。他们团的上校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一张地图,上面恰好标明了挖井的位置和深度。不需要试探性打井,不需要拿榛树枝糊弄人——挺好,反正我不记得城墙之内哪里有榛树。水泵干涸之后的第十八个小时,第一桶水从僧侣门的一口井中绞了上来,呈现出令人厌恶的棕色,但我想贫民区不会不习惯。

  不用说,那几处地方打出来的井并不适合上等人家使用。恰巧的是,我最近正好抽出了一小时左右的时间,琢磨用现有水泵把新水源引到主供水系统的最短路线。铺设管道用了三天。在这段时间,上城的高尚居民需要用水壶去水罐车打水,不得不在白天最热的时候到外面去排队(虽然是仆人代劳)。看,我们也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他们互相鼓励道,只要多喷点香水,就闻不到那阵味了。

  我对此的感情很复杂,有点内疚。多年的经验告诉我,忙起来会缓解焦虑——不是文书工作,也不是到处发号施令,监督别人做工,而是用我自己的双手做些事情,所以我加入了为新管道挖沟槽的工作。尼卡不赞成,但是福提努斯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说领袖就该以身作则,亲力亲为之类的。我不想听他说这些,坏心情。我从来不擅长挖掘,但工程队需要有人劈开木头、加固沟槽两侧。我高兴地意识到,我对直线的敏锐度还在,并且依然能单凭眼力切出一个正方形的榫眼。不出意料,天开始下雨,我的衣服和靴子都沾上了泥。当雨水淹过脚踝,钻进你的后背时,找到水源的奇迹突然显得不那么神奇了。

  不用说,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这座城市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你永远不知道一旦开挖会发现什么。我们遇到了一处石雕,可能是某个古老建筑的一部分。材质是大理石,所以它一定相当宏伟,早在六百年前,城里人就不再用大理石建东西了。这个难题一锤子下去就解决了。之后,我们又发现了第一任帝王遗失已久的坟墓。据说墓室里堆满了齐膝深的黄金圣杯,但我们并没找到这样的东西。我的猜测是,来自贫民区的“学者”和古董商在很久以前就光顾过这里,出于某些原因,忘记了公布他们的发现。

  最终连通主供水系统时,我们筋疲力尽,满身泥污。太阳露出了脸,把衣服上的泥土烤干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过路的人错认成罗珀人。劳动光荣?我可去你的吧,根本没人在看,所以我偷偷溜走了。

  胜利公园——也叫面包师广场——是这座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白天很少有人去(晚上劝你更加别去),在白杨树林荫道上散一会儿步,你会忘记自己正身处世界中心。我坐在某个老建筑遗留下来的一块石头上,试图想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但这个问题过于复杂了。我尽量不去想那些困在地道里、眼睁睁看着河水涌出来的可怜奶白脸。事情一定发生得很快,身处地下五十英尺的隧道,没人能跑得过瞬间喷出的水流。他们会争抢、绊倒、推搡,互相拉扯,但过不了多久就不动了。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对付过干草仓下面的老鼠——地上的狮子对抗泥里的虫子。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们沾满了泥,几乎成了黑色。我没由来地笑出了声。打不赢蓝皮肤,就成为他们,对吧?但我不该追求本不属于我的荣誉。我漫步到喷泉面前,里面没有水,我困惑了一秒才想起停水了。要有人移开盖子,爬进出水洞口,摇动水泵压出泉水才行。所以我这样做了,看,水出来了。

  喷泉很漂亮,也很有用。我站在那儿,看着它冒着白沫喷涌而出。水压再大一点就可以杀死你,但离了它你又活不下去。要中庸,好像所有东西都遵循这个道理。

  我想起了我来这儿的目的,开始洗掉脸和手上的泥巴。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渴,于是用手捧水喝。这时,一个园丁走过来。我邋里邋遢没个人样,他自然认不出我。

  “你,”他说,“对,就你。你在干什么?你不识字吗?”

  他指着一块刻着白字的黄铜牌子:罗珀人专用。我连忙放下双手甩了甩,就像被火烧了一样。

  “我很抱歉,”我说,“保证没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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