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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

  我和奥古斯有过一段对话,但我没告诉她。我正在计划一场猛攻,他说,万一你听不进道理,我也好有个准备。现在看来是用不着了。

  猛攻?

  他点头。我们刚刚杀死了莱克特拉-奥彭提思的蓝皮肤,又有三万人加入。另外,我们在那儿碰上了好运气。

  他没展开说。但我也是军队的人,我知道上次(或者上上次)与艾克门人交战过后,有大量缴获来的攻城器械就存放在莱克特拉-奥彭提思。这个地方的重要性就在于此。所有官府发放的战争装备必须通过克拉希斯,但战利品不同。一个精明的地方总司令会把这些东西小心保存起来;这样一来,需要用到它们时,就不用再走一遍官府流程了。艾克门人都是些坏种,这是我们一次又一次揍他们的原因,但说到制造器物——这话别告诉别人——他们远远领先于我们。抛石机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很显然,奥古斯口中的好运就是堆满仓库的、最先进的攻城器械。当野蛮人爬上莱克特拉-奥彭提思的城墙时,那些傻瓜肯定忘了在仓库里浇上灯油,再一把火给烧了。我听说过那里的存货量,七十艘舍登人的战船得来回运输好几趟才能搬空。有好戏看了。

  祸福相依,这是我的人生经验。我们突然有了补充物资的机会,与此同时,重型攻城装备会杀死我们所有人。

  面对这样的事情,明智的人会选择正确的思考角度。船队——好吧,可能只有一艘——满载着小麦来到城市,瞬间就被卸空。但比起这艘船能为这座城市带来什么,更有趣、更多人关心的是它能带走些什么——比如我,或者我在乎的人,如果我宁死也要保持高尚的话。

  我停下来,又继续想了想。除了艾科玛还有谁?尼卡、福提努斯和阿塔瓦杜斯。首先他们很可能不愿意走。其次,什么是朋友?任何适用于我这样情况的关于朋友的定义,都不会指向他们,但肯定会指向奥古斯——我的朋友、伙伴和故交。他要救我的朋友——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朋友的女儿外加我的同事——本来有个绝佳的机会,但被我搞砸了。主要是,要接受奥古斯的提议,救出这些人,我必须背叛城市。但现在不同了,把他们送上塞尔洛克人的船不用做任何艰难取舍。

  船回来时我依然在冥思苦想。果然只有一艘,上面装满了货物,吃水很深,看得人心惊胆战。

  “当然,”我看着卸货的人们说道,“你希望我们为这些东西付钱。”

  特尔铎给了我一个充满怨念的眼神,这人忍耐力超群,一直在被我刁难。

  “不一定,”他说,“你可以直接抢走,不给钱,就像你绑架我一样。”

  “抱歉给你留下这种印象,”我说,“你当然能收到钱。”我低头看了一眼载货单,只有一行,然而却是关键物资:一百五十吨袋装小麦。如果进货价超过六百金斯塔隆,他们那些亲戚就不配做商人。“五千金斯塔隆。”我说,“公道不?”

  他张大了嘴,接着又闭上。一个简单的数字可以给人带来这么大的改变,想想觉得很厉害。“好的。”他说。

  “当然,”我继续说,“我们给不了你真正的钱币。”

  “什么?”

  “很遗憾,给不了。但我会给你一份由国库担保、盖了御玺的信用证,和实物黄金完全对等,实际上更值钱。”

  他看起来就像我刚拔了他的门牙。“好吧,”他说,“只能如此了。”

  “或者——”

  这是我的做事风格,先打击,再给个希望。

  我带他绕着皇宫走了一圈,所有一楼的房间都让他进去依次看过——图书馆、议院、蓝羽修道院的金色小教堂、记录者大厅,等等。城里人每天都会经过这些地方,但从来不会在意那些圣像画、三联画、祭坛摆件、挂毯、古籍和圣幛,只会在脑中留下一片熟悉又模糊、闪着金光的明亮色彩。他们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因为它们当然是非卖品,也没人去偷,哪个头脑正常的人会接手呢?这样的艺术品堆积如山,大部分是木头漆器,无法熔掉做成别的东西,也无法被加工成木板。但若是送到与塞尔洛克人有许多生意往来的艾克门,或者再往东一点,送去丝绸和玉器的故乡,让那里的人见识一下这个繁荣的遥远国度和它的统治者们高雅的品位……而且交易完全合法,附赠购买凭据和原产地证明,保证每一件都独一无二……

  哪怕要硬闯封锁线,也值了。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你没骗我吧,”他说,“这些东西你有权卖?”

  “当然,”我说,“我有御玺,我想做什么都可以。——”这比金子好太多了。黄金很重,一艘小小的单桅海船只能装一百二到一百三十吨货物。但《金屋扬升》作为一幅画在石膏板上的蛋彩画,长三十一寸,宽二十七寸,重量仅一磅零九盎司。类似的货物还有很多。

  “而你只需要小麦。”他说。

  “小麦和箭,最好再给我搞几千根弓材。”

  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想起雄性蜘蛛看它的配偶。它知道自己最终会被生吞活剥,但却觉得值了。“成交。”他说。

  “不行啊,”福提努斯几乎要哭了,“你不能这么做,这种事想都不该想。”“我脑子里想什么你管不着。”

  “但你不能……奥尔罕。别这样,听我说。”他气得人都变形了,“那些画是城市的灵魂,失去它们和一把火烧掉这地方没区别。”

  “我不这么想,”我说,“我认为都城的灵魂是居住在这里的人。但没有食物,他们活不了多久。不,你得听我说。你最近去过仓库吗?现在看着还凑合,但撑不了多久,等粮仓见底就完蛋了。人们不是傻瓜,他们和你我一样清楚,围城之前的储备总有用完的一天。你想在应对敌人的同时处理粮食暴动吗?”

  一般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就闭嘴了。他对平民非常恐惧,害怕一觉醒来看到他们围在床边,准备把他分来吃了。但这次他没有退缩。“暴动就暴动,”他说,“你那宝贝的蓝帮和绿帮不是帝国的主人,他们不过是住在这里而已。再过一百年就没人记得他们的名字了。但《金屋扬升》是文明的丰碑,很可能是最高的一座。它属于帝国,如果你认为——”

  我看着他,他突然怂了,“事实上,”我说,“你说得很对,但正因为如此,就算塞尔洛克人不愿意拿小麦来换,我白送也要送给他们。”

  “什么?你疯了吗?”

  “不,疯的是你。你想留下它以及所有珍贵的艺术品,好让野蛮人冲进来砸烂、烧毁。他们不在乎艺术,福提努斯,在他们眼里,这些东西是罗珀人搞出来的,所以绝对不能留。所以我才要给它们找一个安全的去处。”

  这下他不说话了。

  “而且,如果我们最终活下来了,”我继续说,“我们可以省吃俭用一百年,把它们一件件买回来。但不管我们命运如何,它们都会被精心保存起来,不会就此消失。你把我当成什么了?蛮子吗?”

  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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