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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我会小心的,我保证。”挥手告别时,他是这么说的。但现在想来,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说过“注意安全”或者“照顾好自己,舅舅”,也没人说过“早点回家呀,爸爸”之类的话。小尼莎向他挥过手,或者说至少伸手上下摆动了一下,但卢哈仅仅是站在原地,就像在观看广场上的无聊庆典一样。赫丽斯只是浅浅微笑着。至于他的外甥女——她到底来参加送别了吗?他不记得了。这样不对,这让他十分难过。

  “就是那里了,”中士指了指,“当然,那是他们六个小时之前的位置,现在就是另一回事了。”巴达斯当时也不在场,但他本就没指望他来。想到巴达斯正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住在银行总部,他就恼火极了。每次他向尼莎提出去拜访一下弟弟,她都只会瞪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现在他带着银行的军队,马上就要和兵力六倍于自己的大军开战,他的家人却好像完全没意识到他很可能没机会回家了。告别的情景简直就像赫丽斯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祝你工作愉快”,而孩子们自顾自地准备出门上课。对高戈斯来说,最高贵的行为莫过于为家庭和亲人战死,他们如此无动于衷多少有些动摇他的想法。

  “会找到他们的。”他冷静地回答,“你别担心这个,藏好我们自己更重要,你懂吗?”

  中士耸耸肩。“不太懂,”他说,“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既和他们交战,又不暴露我们。”

  “啊,”高戈斯微笑着说,“这话挺有意思。”

  军事后勤学院下级院长、院系军团前锋副指挥官波尔·阿芬姆很清楚恐惧的意义,但那是因为他在字典中查过这个词。他的父亲卢哈·阿芬姆在他六岁时死于弗勒维三角洲的海岛战役。他的祖父是七十年前在嘉恩高山堡垒战中第一个牺牲的人。对于阿芬姆家族来说,战死沙场早已成了传统的一部分,以至于波尔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死去。如果非要说他害怕什么的话,那就是外面战斗正酣的时候被医生围绕着,躺在床上等着咽气。

  不过,眼前的风景仍然让他略感不安。这不是恐惧,因为他知道恐惧是一种毫无用处的负面情绪。这种不安则是发现了潜在的威胁,本能变得更加敏锐、思维也更加迅捷的体现。当潜意识察觉到危险的时候,这是一种颇有用处的正常反应。

  他叫停队伍。等士兵们放下斧枪和行囊后,他独自来到断崖边缘。乍一看,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如果他领着部队沿山脊绕路,他们的方位就会暴露,也就不可能使用偷袭战术了。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看到任何探子或者尖兵,说明敌方不知道他们的位置。但如果继续沿着这条路穿过乱石嶙峋的峡谷,就很有可能走进教科书式的包围圈,遭到反抗军的弓箭手居高临下的攻击。权衡之后,他认为稍微暴露一下不会有大碍。就让反抗军知道他们来了吧——毕竟有人数优势,能够借此令敌军感到恐惧和绝望。就让他们瞧瞧他的军队有多强大吧。

  他放下自己的包裹,坐在上面,解开正面的包襟拿出水壶。水壶已经空了三分之一。这不要紧,但也提醒他不能疏忽,之后可能会出现水源短缺问题。他从口袋里摸出地图仔细研究起来。蓝色波浪线标示出了一条水路,画在山谷边缘的山脊上,但没有标明是小溪还是大河。他收起地图,抬头望天,天空依旧湛蓝无云。对于全速行军的队伍来说,现在的气温略高了点,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让你的军队在打仗前先行军一天,他曾祖父曾在《标准评述》里这么写道(这本书到现在都还是一年级战略课的必读书目),行军锻炼虚弱的体格,整顿缺乏纪律的军心。对于刚离开舒适军营的士兵来说,一次强行军比得上一整周的训练。

  他叫来他的中士——一个优秀的士兵,在护旗队干了有二十年了。“我们沿着山脊走,”他说,“然后下到谷里,沿着那条平坦的路前进。之后我们会渡过一条河或者小溪,叫他们趁机把水壶灌满。”

  大约一小时后,波尔·阿芬姆正思考着如果无法从河里取水该怎么办,敌军出现了。这一幕非常吓人:他们从山谷最陡峭的北侧爬上了山脊,慢吞吞地在他面前排成散漫的两排。对方不超过五十人,全是弓箭手,其中只有不到十二个戴头盔、穿锁子甲。比起军队,他们看起来更像一群没规矩的孩子,站在村子的路边准备惹是生非。波尔·阿芬姆下令停止前进,静观其变。这明显是诱饵,引他们走进某个陷阱。他不禁疑惑,对方难道真的觉得正经军人会上这种当?另外,陷阱在哪儿呢?难道大部队在山坡下面,等他们进攻挡路的弓箭手时上来围剿?肯定不可能,在陡峭的上坡路上冲锋与自杀无异。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可能藏在其他地方。如果这就是反抗军的所谓埋伏,那他可要好好玩一把了。

  就在他站在原地深思熟虑的时候,弓箭手们取下了背在肩上的弓,以悠闲得有些侮辱人的动作搭箭上弦,仔细瞄准,然后放箭。队伍第一排有七个士兵倒了下去,第二排也倒下了两个。弓箭手们再次搭箭,精心瞄准,射出第二轮。阿芬姆可以看见射中目标的在互相祝贺,射偏了的在表达惋惜。

  不论战局怎么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都没有动怒的理由。波尔·阿芬姆的祖父写道。这是一篇每个沙斯特男孩从小熟记于心的文章。他用手掌揉了揉脸,心下承认,自孩提时期到现在,他第一次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肯定是个陷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陷阱是怎么构成的。明明不可能有陷阱啊。这真是……

  一支箭射中了他左后方的士兵,从右上臂的骨头和肌肉之间穿了过去。阿芬姆看见他皱起了脸,但是一声不吭,纹丝不动。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他知道不能在敌人面前乱了阵型。阿芬姆感到骄傲,但也觉得荒唐——到底为什么要站着不动,像集市上的稻草靶子一样看着敌人称赞或嘲笑彼此的箭术、互相指点站位和动作呢?实在可笑……

  “中士,”他说,“带前三排的人去把这些无赖解决了。”

  这是一次出色的冲锋。士兵们步调完全一致,平举的斧枪尖端形成了一条精确的直线。弓箭手们胡乱放了几箭,便散开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个士兵倒下了,再也没爬起来。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伤亡是不可避免的。)零零散散地顺着山脊两侧爬了下去,瞬间逃远了。自然,中士没有率人追击,而是下令全体停步掉头,带着分遣队重新加入了大部队。

  “干得好,中士,”阿芬姆说,“尽快让人替伤者处理伤口,我们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半个小时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次。

  这次,反抗军弓箭手只来得及放出一轮箭,就被冲锋的士兵驱散了。但是有四个斧枪手中箭倒地,其中三个当场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膝盖,动弹不得。波尔·阿芬姆低声咒骂了一句,开始想象如果俘获了敌军,他会怎么教训这些懦夫。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轮攻击。紧接着又是一轮。四十分钟后,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这次,驱赶他们的分遣队刚一掉头,十几个弓箭手就重新从山脊上冒了出来,射倒了两个士兵。分遣队剩下的人转身重新向他们发起冲锋,中士正命令他们停止追击,一个弓箭手不知怎么出现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一箭射穿了他的腹股沟。在敌人发动下一轮攻击之前,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接下来的攻击仅仅发生在十五分钟后。这次弓箭手甚至没有躲到山坡下面。他们一次次闪避、挑逗,让分遣队和大部队拉开距离。接着,就在斧枪兵们犹豫着要不要追击时,另一队弓箭手突然从大部队后方冒了出来,在射杀了六个士兵后撤离了。

  重要的是比例,波尔·阿芬姆对自己强调。现在的伤亡人数有些耻辱,但是相对于整支部队来说,比例不值一提。如果我们提高行军速度,就能快些抵达村庄。到时候他们要么正面交战,在我们手下一败涂地,要么就只能看着我们杀光村里的一切活物。等我屠完村,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挑衅的。

  下午时分,他们终于抓住一个滑倒在地、没来得及爬起来逃跑的弓箭手。五分钟后,他骨头上剩下的肉就连喂狗都不够了。但阿芬姆注意到,前来袭扰的反抗军小队一直在壮大,一开始只有五十人左右,现在已经超过七十五人了。提高行军速度也成了不现实的事,每当他下令加速,反抗军就提高攻击的频率,使他们不得不再次慢下来。他本来满怀信心,预计部队在天黑前就能走下山脊,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夜色中继续前进。沿着陡峭的山脊顶端摸黑行军的感觉糟透了,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弓箭手们无法在黑暗中放箭。如果不能在天亮前到达河边,缺水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他命令士兵们只能在指定的休息时间饮水,然后继续赶路。

  黎明到来了,他们却仍然看不到山脊的尽头。而且,天色刚刚变亮,弓箭手们就再次出现了。他们仍然懒懒散散,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放箭时活像是在婚礼上射鹅。只要他派人去追,他们就立刻像被吓坏的孩子一样四散奔逃。根据最新一次计数,阵亡人数达到了八十二人,另外还有二十六个因重伤而无法行军,伤亡人员中包括三十一个中士。由于没人传递命令、规范纪律,军队变得越来越难以管理。

  到快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前进了不到两里路。阿芬姆看见了山脊下一片突出的岩石地带,于是领着部队下到那里。只要所有人蹲伏在地,一动不动,就能勉强得到掩护。天气很热,但没人想脱下头盔或者胸甲。到了下午,最后的水也被喝光了。弓箭手又射杀了十六人,弄伤了二十一人,伤者大多是手臂和腿中箭,因为这些部位无法靠岩石掩护。士兵们挨挤在一起,不远处的半打弓箭手则用他们暴露在外的手臂或腿脚磨炼箭术,甚至赌起了谁会最先射中最小、最困难的目标。这情景让人心碎。两个斧枪兵最终情绪失控,跑出了掩护,挥着斧枪大喊大叫。第二个人跑出了十码远。

  那天晚上,弓箭手们带来了提灯,但因为灯光不够亮,最终放弃了尝试。部队于是有机会继续前进。午夜刚过,脚下的路就变成了陡峭的下坡。黎明快到的时候,他们终于踏上了谷底的平地,来到河边。天亮时他们仍然在给水壶灌水,一直埋伏在岩石和树木后面的弓箭手在被赶走之前射杀了二十一个人。

  不知为什么,波尔·阿芬姆本来认为只要一抵达平地,他的麻烦就会消失。当然了,事实并非如此。和先前唯一不同的是,弓箭手们不再毫无预兆地突然冒出来了,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军队后面,就像乡村道路上跟随行人的野狗。他们和部队保持着至少九十码的距离,但人数已经接近两百了。到了中午,他们又杀掉了二十人,迫使部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前进。经历了两个晚上的行军,在太阳底下蹲伏了半天后,士兵们已经筋疲力尽。所幸的是,由于配给严格,他们还有足够的水。但阿芬姆的原计划是一天抵达村庄,所以食物已经不够了。傍晚的时候,他的左小腿肚中了一箭。这支箭干净利落地射穿肌肉,没有刺破血管,他一开始还能用斧枪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前进,但到了午夜就不得不靠在别人肩膀上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强迫自己继续行军,因为他知道破晓时分就能抵达村庄。

  他们确实坚持到了村庄。找到它很容易,因为在黎明前最后一小时的黑暗里,有一团明亮的橙色火光给他们指引方向。到了黎明,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同时箭雨再次飞来。等到阿芬姆终于在两个人的搀扶下,拖着伤腿踏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村庄主路时,整座村庄已经被烧成平地,只剩灰烬和焦黑的木材。水井被堵上了,用的是第一天死去的斧枪兵的尸体。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因此,除了前往四里之外的下一座村庄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高戈斯嘴里塞满奶酪,边嚼边说,“反正我可是累坏了,不战而胜真是个体力活。”

  他身后的远方,一根烟柱徐徐升上无风的天空。高戈斯不太想看它。那是燃烧的兰拜村,而放火的命令是他下达的。一想到他派士兵烧毁了己方的村庄,他就怒火中烧。据他所知,这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唯一方法。至于尼莎发现之后会说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村子离河有多远?”中士问。高戈斯低头看了看摊在腿上的地图,扫去落在折痕里的面包渣。

  “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大概四小时路程。”他回答,“可能有一小时左右的误差。平心而论,他们的毅力比我预想的要强多了。”

  “因为训练得好。”中士说,“纪律严明。这就是正经士兵和土匪无赖之间的区别。”“我觉得你是对的。”高戈斯说着,给自己又切了一片奶酪,“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死。”

  刚离开第一座村庄,他们就看到了第二座村庄燃烧的浓烟。

  “完蛋了,”掌旗中士停下脚步远眺,“接下来一路都会这样。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我们根本没希望。”

  “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他左边的年轻士兵恼怒地低声说,“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混蛋?再坏的结果也比现在好,不是吗?如果我们发动冲锋,所有人都——”

  没人听他说话,他也没再说下去。过去的十八个小时里,缺水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忽视。在这之前,行军途中其他的麻烦还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饥饿、疲倦,还有弓箭手们无休无止的滋扰。现在他几乎没精力去想这些琐事了。这样很好,他尽力自我安抚,没有什么比口渴更能让人忘记忧虑了。他扭了一下肩膀,背囊的重量把锁子甲的铁环压进鹿皮上衣,陷入皮肤。他的靴子后部摩擦着跟腱,脚后跟上起了水泡。他努力不去想水。

  “还有一条路我们没试过。”后排有人低声说。

  “嗯?是什么?”

  “投降。”

  有几个人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笑了起来。“他说得有道理,”年轻士兵说,“我们为什么不投降?”

  “哦,下地狱去吧,”有人嘲笑,“我们不想听这种话。”

  年轻士兵皱起眉头。“你什么毛病?”他说,“面对现实吧,我们不投降就会死。”

  “中士,让他闭嘴。”有人叹了口气,“判他违反军法吧。”

  掌旗中士摇摇头。“我们不会投降的。”他说,“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五倍还是几倍来着,现在仍然有很大优势。再说也没机会投降。因为没法拉近距离和他们交战,行军速度也越来越慢。再过几个小时,那些混蛋不用动一根手指,就能看着我们纷纷倒地死掉。他们赢了,赢得不可思议。这会成为历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胜利。接下来的几千年,学校里都会讲授这一战。只可惜我们被分到了战败的一方。”

  被两个士兵驾着艰难前行的波尔·阿芬姆想法也差不多。了不起的创新,他想,我还以为前人已经把所有可能的战术都尝试了一遍,不存在新的东西。这一战过后,他们得把图书馆里所有的教科书和专著都重写一遍——当然,除非我们打赢,就可以忘掉这件事,当它从未发生过,然后继续按照教学大纲里的正经方法打仗。他不停地闭上双眼,再睁开,想保持清醒。思考这一切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他此时被拖行着,不用努力迈步,渐渐感到自己置身事外,成了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这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被父亲背在肩上。因为年幼,他帮不了任何忙,也不足以惹什么麻烦。他不再感到饥饿或干渴,小腿仍然痛,但就连疼痛似乎也没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再恐惧死亡。恐惧是愚蠢的,毫无意义。就像他小时候害怕参加儿童聚会。没事的,他母亲常说,你到了就喜欢了。

  “他们又来了。”旁边有人干巴巴地说,大家都没什么反应。阿芬姆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一排弓箭手从容地向他们走来,就像一队出远门的商贩。他看见自己的士兵疲倦地收紧队形,就像衰老的僧侣在举行一场他们早已不再相信的仪式。他任由自己垂下了头。

  大家已经在某个时刻丧失了求生欲,但他记不起那是什么时候了。绝望是逐渐降临的,温柔而和缓,是缓慢的察觉和最终的接受。由于已经不再在意,所以它来得格外容易。水、荫凉处、避难所、食物——给他们任何一项,他们都会停止前进,留在原地。他无法想象被拯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而且,干嘛费心期望那种事呢?很明显,这次行军永远都不会结束。这片遍布岩石的荒野会一直延伸下去,直至永恒。如果时间足够,一个人可能可以顺着梯子爬到月亮上,但没人能走到这片土地的边缘。

  我们可以投降。

  波尔·阿芬姆笑了起来。是啊,有什么不行呢?如果换一场战争,他也许早就投降了。等到下次,下一支军队被困在这场没有城市的围城战、没有墙壁的监狱之中时,投降是个不错选择。但我们还有上千人,他们只有几百。此刻绝不能投降,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抵达水源、荫凉处、避难所,或者找到食物。到时候会发生战斗,而只要能战斗,我们就会赢。否则,我们现在就可以投降,拒绝再走一步,这也很容易做到。

  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姆再次抬头,看见队伍前端的人正在加快脚步,没精打采的步伐加快了,开始奔跑。他试图看清这场骚动由何而起。肯定不是敌人,他们几个小时前就放弃追击了。而且,他可以看见两侧都有弓箭手接近队伍,开弓放箭,射倒成打的士兵,却没人理会。

  “怎么回事?”他问。

  “不知道,”有个士兵说,“嘿,”他叫道,“急着跑什么?”

  “水。”有人喊着,“他妈的,前面有条河。”

  一开始,高戈斯有些担忧。他认为打仗和现实生活一样,即使付出了所有努力、每一步都顺利完成,最后关头犯一个小错仍然会满盘皆输,将胜利变成惨败。挡住水源、缩短敌我距离,让斧枪兵可以发动攻击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双方兵力依然悬殊,他的士兵很可能在几分钟内被全歼。

  看见敌人一窝蜂冲下陡峭的山谷,扔下背囊和武器扎进水里,他立刻就不担心了,稳步走进弓箭手的队列。趁他们喝水的时候,有条不紊地挨个射杀。

  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好像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

  他搭箭上弦,拉弓瞄准,左手前推,让弦上的重量自行离开手指。箭向上飞升,然后呼啸而下,射中目标。技术不错,已经连续七发击中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弦上就又搭了一支箭。远距离射箭一直是他的强项。

  先前赶到水边的只是队伍前端的士兵,现在大部队跟了上来,像泥石流一样冲下山坡。争先恐后,让人想起羊群被赶进狭窄的小路,或者水从满溢的水桶里漫出来。他们彼此踩踏,互相推搡,摔倒在地,又拉着别人一起摔倒。他们屁股着地,从干燥的山坡上一路滑下,就像玩草垫滑坡的小孩子。除了前面有水,他们什么都忘了。高戈斯射中了一个人时,看到他在垂死之际仍然大口吞咽河水。

  “可怕,”中士厌恶地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

  “你马上就要同情他们了。”有人评论道,中士摇了摇头。

  “不至于,”他边拉弓边说,“没人会为他们难过。”

  他说的没错,高戈斯想。眼前的景象让人反感,那一片匆匆爬动、不似人类的生物——看起来更像蚂蚁或者马蜂,或者掀开石头之后暴露出来的一窝潮虫。他的唯一感受就是厌恶,迫切地想要踩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不再动弹,消灭这一幅让人难堪的画面。问题就在这儿,他想,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做到?有足够的箭吗?我可不想明天再回来处理他们。

  河面上已经有许多浮尸,就像暴雨之后被冲进水道的碎枝和枯叶,被树根或岩石拦住,最终形成堵塞溪流的水坝。“你觉得我们现在干掉了多少?”有人问,“三百人?”

  “没那么多,”有人回答,“大概两百。”

  “不止,至少两百五十。”

  “停手。”高戈斯说。他们遵从了命令,但似乎个个都觉得他疯了。他毫不在意。已经足够了,再杀下去只是浪费。

  “你们俩,”他说,“去告诉他们扔下武器,双手抱头,这样就能活命。把他们的指挥军官给我找来。”

  他们注意到射击停止了吗?看不出来。大多数跑到水边的人看起来都死了,但这不对,他们不可能射死这么多。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人只是躺在河里漂浮着,肚子里灌满了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那些还在奋力爬下山壁的人似乎只剩下前往水边这一个念头。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抛下武器完全是浪费时间——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好了,剩下的人,”高戈斯说,“把箭囊里装满箭,事情可能还没结束。那些运箭的推车呢?拜托,我们要赢了是没错,但这不是停下来休息的理由。”

  不久之后,那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三名敌人:两个人架着第三个,浑身湿透,衣服、手臂和腿上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他们在下面喝的就是这种水,高戈斯觉得一阵反胃。

  “这是波尔·阿芬姆院士,”一个斧枪兵说,“他是管事的,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你说话。”

  “不太可能,”高戈斯说,“他已经死了。”

  “噢。”斧枪兵松开手,尸体像一袋面粉一样砸到地上,“那现在怎么办?”

  高戈斯用鞋尖抵住阿芬姆的下巴,将他翻转过来,以便看清他的面容。他阴森地笑了笑,“你们俩现在是代理将军了。投降,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投降,”其中一个斧枪兵立刻回答,“现在干什么?”

  问得好。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任何外力能让斧枪兵们在喝够水之前离开河水。他能想到的,只有制造正式投降的假象,祈祷沙斯特方面相信这是真的。对于人性的了解告诉他,他们会相信的。“到山坡下面去,”他命令,“在四十码外组成包围圈,慢慢收拢,把他们赶到一起。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分成三十人的小组,分批押出去。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准备食物,最好现在就开始建围栏。你们三个去组织看守俘虏的小队。老天作证,我绝对想不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等,”一个中士说,“上面离这儿一里开外的地方是不是有个板岩开采坑?可以暂时把他们放在那里。”

  高戈斯耸耸肩。“依你,”他说,“如果行得通,就这么办。这真是太难办了。”他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中士问。

  “哦,没什么,”高戈斯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我告诉姐姐我带了点客人回家吃饭,她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不用等阿芬姆的部队。”斯滕·莫格雷说,“高戈斯和他的军队不在这儿。我们可以继续前进,这周结束前就能抵达思科纳镇。”

  阿维德·索福隔着酒罐对他怒目而视。“好吧,”他说,“那派他出去有什么意义?”

  “意义,”莫格雷得意地回答,“就是在我们赶往思科纳镇的时候尽量引开高戈斯,让他白费力气。我从来不相信他会蠢到真的吃那一套。但我想,管他呢,反正不需要阿芬姆的部队,额外的人数只会妨碍我们,让后勤工作变得更复杂。再说攻打思科纳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在他们后方徘徊也是件好事。我没想到他真的咬了饵,我绝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索福思考了片刻,他看不出莫格雷这个做法背后是否暗藏个人目的。“那好吧,”他说,“但我们还是应该兵分两路,从两个方向进攻思科纳镇。四千个人在同一条路上行军,我可不想这么干。”

  “有道理,”桌子远端有个人说,“这和你刚才说的是一个原理。军队里人数过多往往比人数过少更糟糕。”

  斯滕·莫格雷皱起眉头,倾斜酒罐给自己倒酒。罐子已经空了,他舔了舔手指。“不用说,我考虑过这点。”他说,“但事实是,前往思科纳镇只有一条陆路可走:顺着山脉前进,然后下到北边的大路上。按你的想法,另一支军队该走哪里呢?穿过西边的乱石吗?还是说你想让他们趟过南边的沼泽?”

  阿维德·索福没想到这点。“你这有点胡搅蛮缠了吧?”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说,“关于南边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去过那里。”他说,“不是说我对那里了如指掌,但当时我不得不花钱雇了两个农夫,才把我的马车从泥沼里拉出来。除非你熟悉那种地形,否则就是在自讨苦吃。”

  索福点点头。“没错,”他说,“我猜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会在南边布下完善的防守。我们应该派一支军队从那里走。当然,还要找几个当地人当向导。你肯定没忘记古尔伦兹的书吧?”

  “你说说呢?”斯滕心平气和地问。

  “古尔伦兹,第七章,第四还是第五小节,我一时记不清了。避开敌人的弱点,他会在那里加强防守,使其坚不可摧。进攻敌人实力强盛之处,因为自满会使其脆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莫格雷叹了口气。“我不想和古尔伦兹起争论,”他说,“但我们真的需要在意这个吗?古尔伦兹还有一段话是怎么说的?用大军发动奇袭是唯一的战略,其他一切都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本书不是什么教条。”他说着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垫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道理而已。”

  “先别急着这么说,”另一个人开口道,“之前我一直同意你的所有意见,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阿维德说得有道理。假如高戈斯率军返回,在镇外易守难攻的小路上和我们交战,我们只好付出惨重的代价强行突围,否则可能会被困上好几天。你得记住,我们离本土太远,后勤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我听说,敌人正在烧毁这里和波尔密斯之间的村庄。但假如我们有另一支军队用于进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和高戈斯玩游戏了。与此同时,第二部队会进入思科纳镇,结束这场战争。到时候,就算高戈斯撤退回思科纳封锁城墙,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桌子中央一根巨大的蜡烛闪烁了一下,然后熄灭了。勤务兵很快换上了一根新的。“好吧,我同意。”斯滕·莫格雷说,“其实,这是个好主意,不过还没人说出它真正好在哪里。这次行动的目的不仅仅是烧毁思科纳镇,还要消灭反抗军,俘虏或者杀死洛雷登家的人。高戈斯在我们设想的那条道路上作战时,第二部队可以从思科纳镇里出来攻击他。这个计划我喜欢。”

  阿维德·索福上床睡觉时心情极差。他确实达到了目的,得到了自己的军队,但那个该死的胖子又一次从他鼻子底下抢走了全部功劳。率军穿过沼泽也许并不像他想出这个主意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莫格雷优雅地做出让步时,肯定对此心知肚明。回想起来,他本该执意让莫格雷指挥南面的军队——是啊,但那样的话莫格雷就会成为攻陷思科纳镇、抓住高戈斯的功臣,而他则会困在某座山谷里,为补给分配和可接受的伤亡比例大伤脑筋。

  真见鬼,战争怎么就这么麻烦?

  “高戈斯舅舅会没事的,”伊苏斯胸有成竹地说,“他那种人从来不会出事。厄运只会从他们身上擦过,击中旁边的人。”

  赫丽斯·洛雷登控制住舌头,没有回话。考虑到她的人生经历,这孩子这么难以相处也是意料之中。高戈斯似乎很宠爱她,和她发生冲突不太明智。“我也希望这样,”她嘟囔,“我想他应该能照顾好自己。”她塞上墨水瓶瓶塞,拿起刚才誊写的文件,在上面洒上吸墨的沙子。“你没有披肩,坐在那里不冷吗?”

  伊苏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她说,“至少不会像你们一样怕冷。你忘啦,牢房里特别冷。”

  赫丽斯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外甥女了,再待下去恐怕会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于是她拿起文件原稿和誊写稿,返回了屋子里。被那个糟糕又可悲的家伙赶走真是让人恼火,现在不得不告别回廊上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了。但和高戈斯的婚姻教会了她战略撤退和避免冲突的重要性。她撤回了办公室,开始处理积压的工作。

  赫丽斯离开后,伊苏斯拿起书读了一会儿。这是一本佩里美狄亚的应用冶金学专著,里面讲了如何提炼水银、提纯贵重金属。不知为何,她对这题材很有兴趣。在她身后,卢哈(像一棵树一样老实、无趣、不起眼)正在乖巧地做功课。幸好,小尼莎到其他地方去烦人了。在她的哄骗下,小尼莎坚信她是个爱吃猫和老鼠、能把小女孩变成虫子的女巫,从此便老实了。现在小尼莎只要有机会就会躲开她。每次需要和她待在同一间屋里时,总会担心地从家具后面探出头来向她偷瞄。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赫丽斯从自己面前走开,只用惹她生气就行了。至于卢哈,他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只需要把残废的手伸到他面前晃晃,他就会像一只受惊的鹧鸪一样逃走。而高戈斯舅舅——好吧,她不讨厌他。只不过他出门的时候,对周围环境获得一定程度的掌控对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打扰了,小姐。”伊苏斯抬起头,说话的是那个该死的阿谀奉承的门房,“你知道夫人在不在房里吗?”“在,”伊苏斯回答,“什么事?”

  门房看了看她。“是这样的,小姐,门口有个男人。他说他是先生的弟弟。巴达斯·洛雷登。”

  伊苏斯纹丝不动。“没事,”她说,“请他进来吧,我来接待他。”

  门房刚一离开,她就跳了起来,发疯般环顾四周。但这里完全没有像样的武器。这一点也不意外,高戈斯·洛雷登这样的文明人是不会把致命武器摆得满屋都是的。不过,总会有一件沉重的钝器可用,比如一条椅子腿,要不然她也可以藏在门径处,用裙带把他勒死。这两个主意都有点好笑。她待在了原地。

  “你好,巴达斯舅舅。”她说。

  他的反应相当有趣。公平来讲,他并没有闪避或者惊叫,但他明显吓了一跳。

  “你好。”他说。

  伊苏斯微微一笑,示意他到椅子上坐下。“你来这里干什么?”她说,“我以为这是你最不可能自愿出现的地方。”

  巴达斯点点头,坐了下来,目光全程都停留在她身上。“通常是这样的,”他说,“但我现在知道高戈斯不在——”

  “你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是忘记了?不管怎样,你这情报工作都做得太差了,上校。你要喝点葡萄酒吗?味道不坏,而且我还没来得及下毒。”

  他摇摇头。“我不渴,”他说,“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喝酒了。”

  “真是大变样了,”伊苏斯说,“你以前教我剑术的时候嘴里总有酒味。”

  “我洗心革面了。”巴达斯说。

  “那是当然,你来这里做什么?”

  巴达斯虚弱地笑了笑。“实话和你说吧,我是来看我侄子的。角落里那个就是他吗?”

  “就是他。”伊苏斯回答,“卢哈,过来见见你叔叔巴达斯。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卢哈,他做过士兵、剑士、手艺人,天知道他还会什么。”

  男孩谨慎地打量着巴达斯。认识洛雷登家族的新成员。挺聪明的,巴达斯想,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转身就逃。

  “你好,卢哈,”他说,“你在做什么呢?”

  “几何,”卢哈回答,“我不太擅长这个。”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也是。我在军队里被逼着学了几何,因为瞄准投石机时需要计算角度,不过我总是算不好。”

  卢哈茫然地看着他,什么都没说。

  “别担心,”伊苏斯愉快地说,“他总是这样的,不是对你有意见。对吧,卢哈?你一向很安静。”

  “是的,”卢哈说,“我能回去做功课了吗?”

  巴达斯点了点头。“你想让我帮忙吗?”

  卢哈皱起眉头。“你说过你不擅长几何。”

  “确实,”巴达斯回答,“但可能比你强一点。”

  卢哈想了想。这个男孩思考的时候,旁人总能一眼看出他在盘算什么。“你愿意就行,”他说,“但我无所谓。我从来都自己做功课。父亲说这是应该的。”

  “那你继续做吧,”巴达斯说,“我就坐在这儿和我外甥女说话。”

  卢哈点了点头,回到了他的角落。巴达斯仰头靠在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抚摸青草。

  “真惬意。”伊苏斯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他去把赫丽斯和小尼莎叫来。”

  “别为了我支使他,”巴达斯回答,“不过,谢谢你这么得体。”他补充,“我得承认,我以为我们再次见面时场面会极度混乱。”

  伊苏斯耸耸肩。“等着瞧吧,”她说,“但我完全没想到你回来,你肯定受了什么打击。”

  巴达斯点了点头。“判断很准。”他说,“不过,我来这儿主要还是病态的好奇心作祟。不管怎样,我都想象不出高戈斯有一个家,简直就像死神给活人做晚餐。但显然,我错了。”

  伊苏斯微笑着。“别被骗了,”她说,“这里就像外面卖的那种给小姑娘的玩具屋。看着完美无瑕,栩栩如生,所有的门窗都可以打开,只不过完全是大人从商品目录上随便买的。当然,玩具屋里的小人不包括我。我正在被这个家慢慢同化,再过几年,我大概会被训练得规规矩矩的。嘿,假如我特别听话,说不定手指会重新长回来。”

  “我觉得你是配套赠送的。”巴达斯说,“你有点像碗橱里的那具骷髅,看起来逼真极了,但是是蜡做的,只有三寸高。你这就生气啦,”他笑着补充,“我以前不是老教你要随时保持防守姿态吗?”

  她点了点头。“好,”她说,“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我本来只想耐心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杀了你。但那样太便宜你了,所以我现在要伤害你。”

  巴达斯抬起眉毛。“是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做?”

  伊苏斯莞尔一笑。如果换个场合,她的笑容应该很好看。“我要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这是高戈斯舅舅告诉我的。我猜你听了会相当愤怒。”她耸了耸瘦骨嶙峋的肩膀,“如果这个不行的话,我可以再去找其他的秘密。但这件事应该能起到作用。”

  巴达斯假装打了个哈欠。“我听着呢,”他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不知道的大秘密是什么?”

  伊苏斯别过头,撩开盖在眼睛上的刘海,然后转头看着他,像个在调情的年轻女孩。“我要告诉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人究竟是谁。”她说。

  那天傍晚,巴达斯·洛雷登回到了银行。现在他可以自由进出了,只要事先告诉姐姐要去哪里就好。一名后勤部门的小个子文员随时跟在他后面,把他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汇报给尼莎。这他是知道的,但无所谓。

  他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来自娱自乐。第二个房间宽敞通风,有一扇离地七尺高的大窗户,窗外是一条小巷和一个粪堆。房间里有一把椅子、一张凳子,还有一张可以用作工作台的结实长桌,除此之外空空荡荡。还有满满两箱他的工具,他一直没有精力取出来。直到现在。他一件件取出工具,按照他想要的顺序精心摆放在桌上或者桌下,用箱子里的稻草擦掉锋刃上的防锈油脂。三把锯子,一直一弯两把刮刀,五只尺寸各异的刨子——有又长又笨重的黄杨木槽刨,也有小巧的黄铜端面刨——四把辐刀,有直有弯;许多锉子、粗锉刀、凿子和圆凿;三把用来切削和刮擦的短刃刀;粗糙的芦苇秆,成罐的细沙和粗沙,以及用来把沙子粘到木块上的树脂;各式各样的木质、黄铜和铁制的夹钳;壶装和罐装的胶水和石膏,以及捣锤和研钵;蜂蜡、漆和抛光油;一只煮胶壶;钢制和黄铜制的锤子,包括羊角锤、圆头锤、平锤和扁头锤;冲头和打孔器;铜制、皮革制、铅制和愈创木制的槌子;磨石、油石,还有滑石;一把弓钻,一把手摇钻,一把螺丝钻,全都配有盒装的各式筒夹,以及装在玫瑰木浅箱里的精钢钻头;三把乌木直尺和两把角尺,分别由黄杨木和黄铜制成;木炭和石灰;卡钳、两脚规和轮廓规;一把锥子,一把线锯,还有两件看起来很趁手的小工具,就连巴达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所有物件都崭新干净,质量上乘,锋刃被打磨得光可鉴人,表面平滑,毫无损伤。这么多工具,足够他造出一个世界。

  取出所有工具后,他拿起一根木炭,开始在桌面上绘制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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