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第14章

“啧。”

阮榛把碗放回桌子上,没料到宋三爷还挺容易害羞,这要是将来谈恋爱滚到床上,恋人给衣裳一脱,那得激动成什么样。

想想,还挺好笑。

一碗粥喝完,额头浮现了薄汗,精神也恢复许多,阮榛慢吞吞地下了床,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剪刀。

他要自救。

还真在最下面的一层抽屉里,找到了把剪刀。

原本阮榛是打算先找钥匙,脱那个金属环的时候,一块给碍事的皮质腿环去了,但现在死活打不开上面的,起码,得给大腿解放。

剪刀很小巧,掂在手里蛮有分量,阮榛坐回床上,把睡裤褪掉。

比划了几下,还是没能剪下去。

腿环上是两只银色的蝴蝶,做的张扬又夸张,大翅膀几乎遮挡住大腿正面,阮榛保持着半跪的姿势,拽住边缘晃了晃,还是无法移动分毫。

太紧了,很不舒服。

他往后看了眼,决定侧着身子从后面剪,起码那里都是皮革质地,下手会方便许多。

这样想着,阮榛慢悠悠地下床,赤着腿走进浴室。

剪完后,正好再洗个澡。

他正对着那面镜子,在地上铺了层浴巾,坐下了。

一条腿弯曲起来,另一条随意地放下,圆润的脚趾直直地对准镜面,阮榛低下头,努力往腿环里塞了一根手指,给缝隙扯得更大一些。

太紧了。

他的腿是比较紧实的那种,线条利落漂亮,但也被勒出微微的肉感,指腹勾起黑色皮革,使劲儿往外扯,却连第二根手指都塞不进去。

阮榛俯着身体,仔细地调整剪刀的角度,一点点地塞进刀尖,再侧过刀片,几乎是贴着自己的皮肉,来小心翼翼地用力。

剪不动。

剪刀像是掉光了牙齿的猛兽,徒劳地张着自己的大嘴,再锋利的边缘也无济于事,腿环连个毛边都没被割破。

阮榛抽回手指,指腹已被挤压得通红。

他没气馁,站起来,去柜子那里找到了保湿霜,谁知道是什么牌子,小小一支,拧开是浓重的玫瑰香味。

半透明的膏体涂抹在掌心,搓揉两下悄然化开,涂在剪刀上,试了两下,拉扯出黏腻的银丝。

这次再塞进剪刀,就容易许多。

也深入许多。

他一点点地调整角度,用力,反复地绞着皮革的边缘,绞不动,就一点点地划,化开的膏体顺着大腿滑落,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蜿蜒的痕迹€€€€

阮榛突然停下动作。

有人在敲门。

和轻轻的脚步声。

他抽出剪刀,拿起纸巾擦拭了下自己,就站起来往外走,捞起挂在椅背上的睡裤。

“谁?”

外面是中年女性的声音:“阮先生,我是过来给您送东西的。”

阮榛重新穿好衣服,不动声色地把剪刀背在身后。

他打开了门。

在这个瞬间,一个高大的男人侧身挤了进来,眼看就要扣住阮榛的手腕。

“啊€€€€!”

阮榛手里的剪刀,狠狠地扎了进去。

宋秋光捂住自己鲜血淋漓的手背,痛得龇牙咧嘴,趔趄着跪在地上。

阮榛后退几步,捂住了自己的嘴。

“哎呀,怎么这么不小心?”

鲜红的血“啪嗒啪嗒”地落着,宋秋光咬牙切齿地抬头:“你!”

“你什么你,”

阮榛一脸担忧的模样:“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妈妈没有告诉过你吗,手不能太欠,不然容易受伤呀!”

当时在葬礼被逼到角落的时候,宋秋光就试图拽住自己的胳膊,被一把甩开了。

阮榛最烦这种人。

有话不能好好说,非得搁这儿动手动脚,又不是不小心摔倒就能亲个嘴的古早玛丽苏小说,肢体接触是为了推动感情,所以干嘛要这样手欠。

很失礼的!

原书中,宋秋光是个没什么城府的小人,所有的阴谋诡计都写在脸上那种,脾气相对而言也比较暴躁,被大哥宋春风和看似憨厚的二哥宋夏雨耍得团团转,然后他受了气,就要在阮榛身上讨回来。

宋秋光很喜欢拽着人的胳膊,拖得对方踉踉跄跄地跟着走,这让他有一种全然掌控的错觉,所以曾经有这么一段剧情,几位少爷约着同伴去马场玩乐,逼着阮榛下注,猜测是哪匹马能一举得魁。

阮榛哪里懂这些。

他只是胡乱地指了匹枣红色的马,就紧张地往后躲。

宋秋光哈哈大笑,拽着阮榛的手腕,给人强行带到台前。

“有眼光,这是我的马!要是今天能跑第一,晚上有你的奖励!”

阮榛脸色苍白。

可那天实在太糟糕了。

枣红马没跑两步就尥蹶子,往日的温顺全然消失不见,嘶鸣着腾跳起来,居然给宋秋光直接甩到地上,幸好旁边的工作人员有经验,及时扯住缰绳,才避免马蹄踏断少爷的肋骨。

“哎呦,三弟今晚可要辜负美人了!”

宋春风得意地回眸,对着满身狼狈的宋秋光极尽嘲讽。

“操,都怪你!”

宋秋光暴跳如雷,甚至推开了为自己擦拭泥土的助理,指着阮榛大骂:“扫把星,你给老子滚下来!”

这是宋家的私人马场,除了鸟鸣和马儿的鼻息之外,阮榛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锁链。

尝试过逃跑,可回来后就是凌虐。

以及无休止的威胁。

“那个张老头还在医院,你想让他死不成?”

“再说了,父亲把你娶回来,咱们就是一家人,往外跑什么呀,让别人看笑话!”

“我们几个对你还不好吗?别不知足!”

彼时的他不知道,张老头早已离开人世。

在宋家高高的院墙外,叫着阮榛的名字,和黄狗一起,颓然地倒在地上。

噩梦一般的人生,似乎永远没有终点。

当时的阮榛一步步走向马场,被宋秋光不耐烦地拽了过来,他们兄弟几个都有些不为人知的癖好,但共同点都包括在他身上佩戴锁链,明晃晃地表示,他不过是对方的所有物。

把活生生的阮榛,当做玩意看。

觉得呆呆的他,因为羞耻或者疼痛而惊叫的模样,太可爱了。

“你去驯服那匹马,给我跑第一。”

阮榛挣扎:“我不会……”

可宋秋光压根不管他的拒绝。

烈马在工作人员的安抚下,刚刚平静下来,仍在不住地用蹄子刨着地面,宋秋光毫不客气地把阮榛扯来,拉过缰绳,绑在手腕的锁链上。

看着是精致的一对首饰,实则里面装了定位,还能进行电击。

“少、少爷,”

工作人员忐忑地提醒:“这样可能不太安全……”

“关你什么事?”

宋秋光一把推开对方,冲阮榛扬了扬下巴:“上马!”

那么高大的马匹,阮榛完全不懂怎么爬上去,烈日炎炎,空气中是草料和干燥的泥土味,锦衣玉食的少爷们都围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绝望的阮榛。

“这就是你们家的小夫人?”

“别说,长得真有那个味道,我喜欢!”

“喜欢也不是你的,去问你爹要去!”

哄笑声中,有人扬起马鞭:“喂,谁过去搭把手,起码让美人能上马再……哎呀!”

马儿突然发了脾气,没等阮榛骑上去,就疯了似的跑了起来,缰绳瞬间绷紧,把阮榛摔倒在地。

剩下的剧情,阮榛已经不太记得了。

只知道那日的天很蓝,他以仰面的姿势被拖行了二十多米,幸得泥土松软,幸得上苍垂怜,灿烂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如今看到宋秋光,阮榛只觉恍若隔世。

宋秋光不可置信地握住右手手腕,那枚剪刀还立在上面,闪着锋利的冷意。

“救、救命!”

豆大的汗水落在地上,宋秋光哆嗦着大喊:“救救我,杀人了!”

刚才的佣人早跑没影了,走廊上回响着他的惨叫,格外凄厉。

“别叫唤了,死不了。”

阮榛一把给门关上:“说,找我做什么?”

宋秋光稳了稳心神,声音都在抖:“先、先给我找医生……”

他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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