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
阮榛把碗放回桌子上,没料到宋三爷还挺容易害羞,这要是将来谈恋爱滚到床上,恋人给衣裳一脱,那得激动成什么样。
想想,还挺好笑。
一碗粥喝完,额头浮现了薄汗,精神也恢复许多,阮榛慢吞吞地下了床,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剪刀。
他要自救。
还真在最下面的一层抽屉里,找到了把剪刀。
原本阮榛是打算先找钥匙,脱那个金属环的时候,一块给碍事的皮质腿环去了,但现在死活打不开上面的,起码,得给大腿解放。
剪刀很小巧,掂在手里蛮有分量,阮榛坐回床上,把睡裤褪掉。
比划了几下,还是没能剪下去。
腿环上是两只银色的蝴蝶,做的张扬又夸张,大翅膀几乎遮挡住大腿正面,阮榛保持着半跪的姿势,拽住边缘晃了晃,还是无法移动分毫。
太紧了,很不舒服。
他往后看了眼,决定侧着身子从后面剪,起码那里都是皮革质地,下手会方便许多。
这样想着,阮榛慢悠悠地下床,赤着腿走进浴室。
剪完后,正好再洗个澡。
他正对着那面镜子,在地上铺了层浴巾,坐下了。
一条腿弯曲起来,另一条随意地放下,圆润的脚趾直直地对准镜面,阮榛低下头,努力往腿环里塞了一根手指,给缝隙扯得更大一些。
太紧了。
他的腿是比较紧实的那种,线条利落漂亮,但也被勒出微微的肉感,指腹勾起黑色皮革,使劲儿往外扯,却连第二根手指都塞不进去。
阮榛俯着身体,仔细地调整剪刀的角度,一点点地塞进刀尖,再侧过刀片,几乎是贴着自己的皮肉,来小心翼翼地用力。
剪不动。
剪刀像是掉光了牙齿的猛兽,徒劳地张着自己的大嘴,再锋利的边缘也无济于事,腿环连个毛边都没被割破。
阮榛抽回手指,指腹已被挤压得通红。
他没气馁,站起来,去柜子那里找到了保湿霜,谁知道是什么牌子,小小一支,拧开是浓重的玫瑰香味。
半透明的膏体涂抹在掌心,搓揉两下悄然化开,涂在剪刀上,试了两下,拉扯出黏腻的银丝。
这次再塞进剪刀,就容易许多。
也深入许多。
他一点点地调整角度,用力,反复地绞着皮革的边缘,绞不动,就一点点地划,化开的膏体顺着大腿滑落,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蜿蜒的痕迹€€€€
阮榛突然停下动作。
有人在敲门。
和轻轻的脚步声。
他抽出剪刀,拿起纸巾擦拭了下自己,就站起来往外走,捞起挂在椅背上的睡裤。
“谁?”
外面是中年女性的声音:“阮先生,我是过来给您送东西的。”
阮榛重新穿好衣服,不动声色地把剪刀背在身后。
他打开了门。
在这个瞬间,一个高大的男人侧身挤了进来,眼看就要扣住阮榛的手腕。
“啊€€€€!”
阮榛手里的剪刀,狠狠地扎了进去。
宋秋光捂住自己鲜血淋漓的手背,痛得龇牙咧嘴,趔趄着跪在地上。
阮榛后退几步,捂住了自己的嘴。
“哎呀,怎么这么不小心?”
鲜红的血“啪嗒啪嗒”地落着,宋秋光咬牙切齿地抬头:“你!”
“你什么你,”
阮榛一脸担忧的模样:“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妈妈没有告诉过你吗,手不能太欠,不然容易受伤呀!”
当时在葬礼被逼到角落的时候,宋秋光就试图拽住自己的胳膊,被一把甩开了。
阮榛最烦这种人。
有话不能好好说,非得搁这儿动手动脚,又不是不小心摔倒就能亲个嘴的古早玛丽苏小说,肢体接触是为了推动感情,所以干嘛要这样手欠。
很失礼的!
原书中,宋秋光是个没什么城府的小人,所有的阴谋诡计都写在脸上那种,脾气相对而言也比较暴躁,被大哥宋春风和看似憨厚的二哥宋夏雨耍得团团转,然后他受了气,就要在阮榛身上讨回来。
宋秋光很喜欢拽着人的胳膊,拖得对方踉踉跄跄地跟着走,这让他有一种全然掌控的错觉,所以曾经有这么一段剧情,几位少爷约着同伴去马场玩乐,逼着阮榛下注,猜测是哪匹马能一举得魁。
阮榛哪里懂这些。
他只是胡乱地指了匹枣红色的马,就紧张地往后躲。
宋秋光哈哈大笑,拽着阮榛的手腕,给人强行带到台前。
“有眼光,这是我的马!要是今天能跑第一,晚上有你的奖励!”
阮榛脸色苍白。
可那天实在太糟糕了。
枣红马没跑两步就尥蹶子,往日的温顺全然消失不见,嘶鸣着腾跳起来,居然给宋秋光直接甩到地上,幸好旁边的工作人员有经验,及时扯住缰绳,才避免马蹄踏断少爷的肋骨。
“哎呦,三弟今晚可要辜负美人了!”
宋春风得意地回眸,对着满身狼狈的宋秋光极尽嘲讽。
“操,都怪你!”
宋秋光暴跳如雷,甚至推开了为自己擦拭泥土的助理,指着阮榛大骂:“扫把星,你给老子滚下来!”
这是宋家的私人马场,除了鸟鸣和马儿的鼻息之外,阮榛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锁链。
尝试过逃跑,可回来后就是凌虐。
以及无休止的威胁。
“那个张老头还在医院,你想让他死不成?”
“再说了,父亲把你娶回来,咱们就是一家人,往外跑什么呀,让别人看笑话!”
“我们几个对你还不好吗?别不知足!”
彼时的他不知道,张老头早已离开人世。
在宋家高高的院墙外,叫着阮榛的名字,和黄狗一起,颓然地倒在地上。
噩梦一般的人生,似乎永远没有终点。
当时的阮榛一步步走向马场,被宋秋光不耐烦地拽了过来,他们兄弟几个都有些不为人知的癖好,但共同点都包括在他身上佩戴锁链,明晃晃地表示,他不过是对方的所有物。
把活生生的阮榛,当做玩意看。
觉得呆呆的他,因为羞耻或者疼痛而惊叫的模样,太可爱了。
“你去驯服那匹马,给我跑第一。”
阮榛挣扎:“我不会……”
可宋秋光压根不管他的拒绝。
烈马在工作人员的安抚下,刚刚平静下来,仍在不住地用蹄子刨着地面,宋秋光毫不客气地把阮榛扯来,拉过缰绳,绑在手腕的锁链上。
看着是精致的一对首饰,实则里面装了定位,还能进行电击。
“少、少爷,”
工作人员忐忑地提醒:“这样可能不太安全……”
“关你什么事?”
宋秋光一把推开对方,冲阮榛扬了扬下巴:“上马!”
那么高大的马匹,阮榛完全不懂怎么爬上去,烈日炎炎,空气中是草料和干燥的泥土味,锦衣玉食的少爷们都围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绝望的阮榛。
“这就是你们家的小夫人?”
“别说,长得真有那个味道,我喜欢!”
“喜欢也不是你的,去问你爹要去!”
哄笑声中,有人扬起马鞭:“喂,谁过去搭把手,起码让美人能上马再……哎呀!”
马儿突然发了脾气,没等阮榛骑上去,就疯了似的跑了起来,缰绳瞬间绷紧,把阮榛摔倒在地。
剩下的剧情,阮榛已经不太记得了。
只知道那日的天很蓝,他以仰面的姿势被拖行了二十多米,幸得泥土松软,幸得上苍垂怜,灿烂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如今看到宋秋光,阮榛只觉恍若隔世。
宋秋光不可置信地握住右手手腕,那枚剪刀还立在上面,闪着锋利的冷意。
“救、救命!”
豆大的汗水落在地上,宋秋光哆嗦着大喊:“救救我,杀人了!”
刚才的佣人早跑没影了,走廊上回响着他的惨叫,格外凄厉。
“别叫唤了,死不了。”
阮榛一把给门关上:“说,找我做什么?”
宋秋光稳了稳心神,声音都在抖:“先、先给我找医生……”
他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