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生,晚安。€€€€沈括」
我捧着手机,像拿着一个烫手山芋,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以我们现在这种戳破的关系,他知道说晚安是什么意思吗?
互道晚安总觉得有些暧昧。
可是不回的话,好像又不太礼貌。
回的话,我该叫他什么呢?他好像不喜欢我叫沈总。
我点开短信,又关掉,再点开,又关掉,几次之后,不堪重负的手机竟然卡住了……
我只好关机,再等它慢吞吞开机。
一来二去过了十多分钟,这个时候再回好像又隔了太久不合适了。
哎,我叹了口气。
把手机丢开抱紧
被子,希望也许这只是有钱人的一时兴起,第二天就把我忘了。
我和乔乔不一样,乔乔是落难的小仙子,我天生是野地里的鸡,不该奢望那样的优待。
只是第二天当同一个号码又在手机亮起时,我才知道原来再普通的人也会做梦。
我的心脏又开始吐泡泡,跑到图书馆的楼梯间接起电话。
“春生。”他的声音在电话里也还是很好听。
“嗯。”我应了声,没有说沈总好,虽然旁边没人,我还是怕被人听了去。
沈括问:“在做什么,我没有打扰你吧。”
“在图书馆写作业,”我小声说,“没有打扰。”
“你们图书馆有狼吗?”沈括声音里带着点慵懒的笑。
“啊?”我没听懂。
他说:“那你怎么这么乖啊。”
低沉的男声带着遥远的温柔,我耳朵有点痒。
“晚上可以请你吃饭吗?”
“不好意思,我晚上有事了。”
“明天?”
“明天也有事了。”
“春生,你们这么忙吗?还是在躲我。”沈括问。
“没有,”我小心解释,“我要做家教的。”
其实我不忙,大家多多少少都会参加社团,我什么社团都没有参加。
但是我在带线上家教,平台有很多生源,只要我能抽出时间,不去AK的时候都会排课。
一小时60块,虽然远比不上AK,但也算是很不错的兼职了。
我比较笨,专业课的作业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完成,平常晚饭都是一边看专业书一边啃卷饼过去的,真的很难再抽出时间出去吃饭。
有时候图书馆碰见同学要一起出去吃饭,我会婉拒掉,一来要花时间,二来还要花钱。
次数多了大家觉得我孤僻,我没有解释,没有说要带家教的事。
说来可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有了卑劣的自尊心,虽然不会打肿脸用昂贵的东西,但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过得多么辛苦。
但没想到我却可以把这些忙碌和不堪毫无芥蒂地告诉沈括。
也许就像小蚂蚁不会望着泰山觉得压力大一
样。
我们差距太大了,我在他面前,不论怎样都是微不足道的。
而他夸我勤劳。
当时我就在想,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吗,竟然也可以作为优点。
沈括这天没有约到我,也没有不开心,第二天又打电话来。
第三天也打了。
第四天,他还没有说话先笑了:“小忙人,今天晚饭准备吃什么?”
我想了想,食堂无非就是那几样:“煎饼果子吧。”
沈括:“能不能申请加一根香肠?”
我心里涌上一股很柔软的暖,就像妈妈会看天气预报提醒我加衣服一样。
又觉得从沈大总裁嘴里说出一根可怜巴巴的香肠有点好笑。
我没忍住说:“我明天要去AK上班了。”
“我知道,每周五六日上班。”沈括说。
他说完,我捏着手机没再说话,他也没说话,好像就是要等我开口说什么一样。
我犹豫了几秒说:“我该去写作业了,再见。”
挂掉电话前我好像听到那边无奈又好笑的气音。
我回到座位,写不下去烧脑的作业,打开PPT开始备课,不敢去期待明天的事。
晚上回到寝室,乔乔分给我好多草莓味的小零食,欲盖弥彰地说:“一不小心买多了。”
我笑了笑:“哦。”没有拆穿他。
肯定不是小财迷自己买多了,也不会是特意想买给我的,因为草莓明明是乔乔自己最喜欢的口味,真是把别人当笨蛋啊。
可能恋爱就是会让人变笨吧。
我没告诉天天做贼一样偷偷溜出去约会的笨蛋,其实我早就碰见他和那位先生在一起了。
不过既然小乔没做好说出来的准备,就暂且给他留条底裤吧。
看他时常捧着手机傻笑的样子,我就在想,谈恋爱真的会那么开心吗?
数数时间,距离明天上班还有20个小时,除掉睡觉的6个小时,只剩14个小时,我不知道我也是笑着睡的。
第二天,我提前了一个小时到AK附近,锁好小黄走过去。
之前发型师教会了我怎么吹头发,喷定型,更衣室放
着这些工具,运气好碰见同事有空还可以指点我一下。
沿着马路,快到AK大门的时候,身后侧一辆车突然响了两下喇叭。
我下意识扭头去看,竟然看见沈括从后座下来。
我一时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先摘眼镜还是先遮头发。
上一次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戴着领班挑的水晶无框眼镜,顶着精致定型的头发。
而现在骑了一路车过来,软趴趴的头发想也已经翘起来不少,更窘的是,我平常害怕弄坏了那副好看眼镜,还戴着自己的大黑框。
我手足无措地把眼镜攥在手里,低着头,却不知道这样会刚好把脑袋翘起来的头发对准沈括。
他笑了笑问:“怎么了?”
我像一个没来得及在钟声敲响前退场的灰小丑,自暴自弃问:“沈总,你是不是失望了?”
“失望什么?”沈括挑着我的下巴让我抬起头来,带着笑意说,“失望上次没有发现你还可以更可爱吗?”
我睁大了眼睛,忍不住和他对视。
恃帅行凶的人揉了揉我还没有做造型的头发,颇有兴味说:“果然小白兔还是软一点可爱。”
目光又落到我土土的黑框眼镜上:“眼镜也很衬你。”
我更窘了,不知道这是在骂我还是安慰我,后退一点问:“你怎么在这儿啊。”
指尖从我下巴离开,他却俯下身在我耳边说:“不是你说再见吗?”
干燥的气息掠过,我感觉整个耳朵都烧了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离这么近。
“我、我去换工作服了。”我扭头跑了。
昨天挂了电话,其实我心里一直有点空落落的,沈括连着约了我好几天,我应该主动一次的,但是说出那句我要来这里上班的暗示已经用光了我的勇气,再多说,就是我脑子不清醒了。
没想到,沈括真的来了。
他之前是一直在路边等我吗?
他今天用的剃须水是薄荷味的,刚才离那么近,我闻到了。
心里像有一只小兔子在乱蹦,我比平时打理自己的时间多了不少,慌慌张张向领班报道时,以为会被说,她却笑眯眯拍了拍我,让我去上面一个包厢服务。
我大概猜到了点,推开门,里面只有沈括一个人坐在餐桌后,他面前摆了好多样精致的菜品,看上去还没有动筷。
他问我:“还没有吃饭吧?”
我撒了个小谎:“吃过了。”
“六点上班,你五点就到了附近,算来四点多出门,”沈括笑了笑,“现在大学生都吃饭这么早吗?”
我不好意思地扭了扭头,每次上班前确实没怎么吃东西,都是吃半盒饼干过来,晚上饿了回寝室再把剩下半盒吃了。
沈括起身走到餐桌对面,拉开椅子示意我去坐下。
我还在上班期间,不敢太逾矩,但他说:“和我吃饭就是你的工作。”
说完好像料到了我会纠结,又补充道:“就算是火锅店,遇到单独的客人都会在对面摆一个玩偶,难道贵店让我对着空气吃?”
他总是有这么多歪理,我只好坐下,心里记着作为服务生的职责。
桌上分量最大的是一道澳洲水晶蟹,大概要两只手才能抓住,之前我见过负责热餐的同事怎么给客人服务,要用蟹八件这样那样,但我负责酒水,还不太会这个。
我求助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当然什么也没看见,门关着,负责布餐的同事也被叫退了。
总不能让客人自己掰螃蟹吧,我正准备硬着头皮上,沈括却已经剪下了一只蟹腿,开壳,银色的小勺将细腻饱满的蟹肉推进餐碟。
我看得有点出神,他的手很好看,手指很长,剥蟹壳时发力绷起的青筋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