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传奇之白泽 第84章

  而眼前的这只金刚鹦鹉,整个鸟体大部份为亮丽的鲜红色,看起来特别的显眼啊!

  眼部和脸颊附近的裸皮有着不甚明显的红色横向羽毛,头部后方有些红色羽毛有着黄色滚边,头部和身体的很大一部分通红。

  而颈部和上翕有着鲜红色的艳丽羽毛。

  低翕的羽毛是红黄色,下颌骨是大片黑色,眼先和裸露的面颊皮肤发白,见到他们来了,竟然还兴奋了!

  白泽发现,这鸟儿在兴奋时,这裸露的部分竟然呈现粉红色调,就跟人脸红了一样。

  但是他敢保证,这绝对不是害羞的脸红。

  翅膀上层中间的覆羽为黄色,尖端带有点绿色,最外缘的主要飞行羽为蓝色,靠近尾巴以及内侧的覆羽为浅蓝色,尾巴上方的红色羽毛外缘尖端带有点蓝色,尾巴和翅膀内侧为红色,上喙为象牙白色带点黑色,下喙中间为黑色,虹膜黄色,腿爪黑色。

  在金刚鹦鹉的翅膀有着鲜艳的黄色羽毛,且这黄色的羽毛,不同于其他的羽毛,其他的羽毛有着淡淡的反光,可这黄色的羽毛,竟然是呈现出一种金属的颜色,像是金的一样!

  怪不得,叫“金刚鹦鹉”呢。

  尤其是尖利的嘴巴和爪子,上头的反光,纯粹是金属的反光。

  都不像是一只鸟儿的嘴巴和爪子了。

  展翅飞过来……好么,展翅足足十米长!

  老大一片,直扑白泽他们,白泽兴奋地看着那大鹦鹉:“这够大的啊?能骑着飞么?”

  这要是骑上去,那得多拉风啊!

  “放屁!”谁知道那鹦鹉竟然口吐人言:“老子也是你想骑,就能骑的么?”

  白泽眼睛更亮了:“还会说话啊!”

  “喜欢?”云天看了看鹦鹉。

  “嗯!”白泽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云天,大眼睛里就明晃晃的写着“想要想要想要”了。

  “好。”云天被白泽这样看着,热血上头,抄起自己的飞剑就迎了上去。

  白成森跟王家兄弟俩,也拿出自己的法宝来,想着帮个忙,结果人云天根本没给他们机会。

  云天脚踏飞剑,那速度并不比那只金刚大鹦鹉慢多少。

  “卧槽,你也会飞?”那鹦鹉速度飞快,且口吐人言,一点不像是一个飞禽,倒像是个鸟型的人类。

  白泽更想要这只鹦鹉了,竟然会说话,还说的非常好。

  云天没搭理它,只是飞剑相当的快,比起飞鸟的翅膀,这飞剑可灵活多了。

  而且云天没有用剑锋对金刚鹦鹉,而是用剑背,拍它!

  既不伤害它艳丽的外表,以及漂亮的羽毛,只是把它当苍蝇对待了。

  这只金刚鹦鹉一边挨揍一边破口大骂:“你们这群没良心的东西,就欺负我一只,老子跟你们拼了!”

  “拼什么拼?你一只鹦鹉,还想上天是怎么着?”白泽站在地上,一手掐腰,一手指着金刚鹦鹉:“你要给小爷当坐骑,小爷还怕你吃得多,养着你赔钱呢!”

  骂完还不过瘾,又加了一句:“你个赔钱货。”

  金刚鹦鹉顿时大怒:“你敢骂老子?要不是老子照顾这束大日太阳花,你们来了就只能看到一捧土了,还敢打老子的主意?”

  “你一口一个老子,知道什么是老子么?”白泽指了指自己:“小爷这样的才是老子,你这样的,最多算是一只禽兽。”

  金刚鹦鹉嘴上不饶人,却被云天压着打,云天最后以剑组成了一张剑网,将金刚鹦鹉死死地困在了网中,因为打不过人家,被困在了里头,金刚鹦鹉也不跟白泽打嘴仗了,全心用力脱困,却怎么也跑不出去。

  白泽见它不吭声了,自己爬了上去,大日太阳花,果然非常漂亮,在石头上的一个深坑里,坑里的是沙土,是风吹过来的细沙,不知道累积了多少年,才堪堪够大日太阳花生长,且这种细沙不存水,不软大日太阳花早就涝了。

  这东西喜阳光,耐旱不耐涝,最主要的是,要灵气充足,干净且每一天的日照,要超过八个时辰。

  而且灵药啊,非常的霸道,在它生长的范围内,是不会让别的东西生长的,所以,别看这山丘很高很大,却都是石头的,就连缝隙里,都没有长草。

  这就是大日太阳花的威力。

  这石头山的组成,也都是一些红褐色的石头,含着一丝火灵气。

  所以这大日太阳花,至纯至阳,这样的一朵花,鬼修那一系的人,是不敢靠近的,别说不敢靠近,就是在附近,只要靠近千里之内,他们都会觉得炙热,等到了百里之内,他们就会难受的全身犹如针扎,尤其是鬼修一般都是灵魂体,对于这种至纯至阳的东西,那都是敬而远之。

  而白泽爬上去之后,采集之后,用的锁灵玉匣,是一块火灵玉雕琢而成,正好适合盛装这个宝贝。

  采集了花朵,没有将大日太阳花连根拔起,保留了根系的完整,这样的话,它就可以自己生长,到时候,又是一束大日太阳花。

  “我的花儿啊!”金刚鹦鹉哭唧唧,也不挣扎了,表现的特别人性化,就像是被黄世仁抢走了喜儿的杨白劳。

  “你说你一只鹦鹉,留在这里,也没人跟你聊天,你不寂寞吗?”白泽多不用蹲下来,那鹦鹉的头,都跟他站着差不多高了。

  云天是见金刚鹦鹉不挣扎了,这才收了剑网,而金刚鹦鹉发现自己养的花儿被收走,心情大为沮丧,连挣扎都不挣扎了。

  “出去危险……人人都想抓我……我是金刚鹦鹉不假,可我也同时是五彩金刚鹦鹉,那帮蠢货,总以为老子是凤凰,抓住我就想刺激我觉醒凤凰血脉,麻蛋的老子是五彩金刚鹦鹉,是五彩大金刚鹦鹉啊!不是凤凰!”这家伙躺在地上,都不打滚了。

  “传说,凤凰乃是百禽之祖,所有鸟类的身体里,都有凤凰血脉,只是多寡而已,越是长相类似凤凰的,血脉越是靠近凤凰,你这么漂亮的羽毛,也怪不得别人打你的主意,你要是乐意的话,就跟我走吧,我保证,没人敢对你怎么样,好不好?这里就你一个,多孤单。”白泽起了恻隐之心。

  毕竟在现代社会待过三十几年,虽然没有养过宠物……其实他很想养宠物,无奈自己工作繁忙,有了宠物就要对宠物负责,你可以有很多个宠物,可是宠物只有你一个主人。

  所以白泽对所有的小动物都很有爱心,但是却不敢轻易的去养,因为觉得自己养不好,会让宠物受到伤害。

  记得他曾经有一个女同事,超级喜欢小京巴,在动物收容所里领养了一只,好么,因为上班太忙,只有下班的时候才有机会带着小狗狗出门遛弯儿,那只狗狗在家里待着倒是老实,但是吃起东西来没完没了,又因为特别会撒娇,那女同事控制不住……每次都多喂点,给自己买化妆品的钱都用来买进口狗粮了!

  结果把狗喂的那叫一个胖啊!

  得了狗狗肥胖症,又送去宠物医院,辛苦减肥,那女同事也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宠物跟主人一起减肥……那个痛苦啊。

  最后减肥成功了,女同事也不敢再养了,只好将狗狗送去了乡下的祖母那里,幸好,老人家一个人也孤单,有一只懂事又爱撒娇的狗狗陪伴,倒是不错,这算是一举两得。

  只是从那以后,女同事都是积攒假期,一个月八天假期,她都是死命加班,不休息,然后连休八天,坐车去乡下看祖母,看狗狗,每次都大包小包,祖母的保健品,狗狗的玩具……

  而在这里,白泽最开始没有想过养什么东西,但是在看到这只如此人性化的鹦鹉的时候,他倒是想养这只鹦鹉了。

  “你看起来还不错,但是老子事先说好了,老子只跟你签订平等的契约,可不签订主宠契约,我不给人当宠物的!”金刚鹦鹉歪着头,用一只眼睛看着白泽:“你要是答应,咱们这就成伙伴了,要是不答应,我宁愿去死!”

  “为什么不签订主宠契约?”白泽好奇了:“据我所知,灵兽都要签订主宠契约的啊?不被驯化的那叫妖兽。”

  “我管你叫什么?”金刚鹦鹉一昂头:“不自由,毋宁死!”

  “那你就去死吧!”云天直接驾驭飞剑,要砍掉它的鸟头。

  谁知道这家伙,竟然闭着眼睛打着哆嗦,还张嘴嗷嗷叫:“杀人啦!杀人啦!”

  大概是因为想起自己还不是人,还是一只鸟来着,喊了两句之后,改成了“杀鸟啦!杀鸟啦!”

  听起来像是“傻鸟啦”的……

  把白泽逗得啊,腰都直不起来了。

  王家兄弟俩更是哇哈哈的大笑起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鸟儿,还真有意识。

  “算了,算了。”白泽伸手,拦下了云天的飞剑:“它既然不愿意,那就算了,我们走吧,已经采了它养的花儿,算是对不起它了。”

  白泽掏出来能有一麻袋的松子,这是宗门山上那株万年老松树的松子儿,虽然老松树不算是什么灵植,但是它存在的时间太长了,据说还是第一代创始人在的时候,亲手栽种的,是宗门里的“老资格”了,所产的松子,蕴含着灵气,尤其是味道,炒熟之后,非常好吃。

  白泽没有养过鹦鹉这样的鸟类,不知道给它吃的坚果,熟的行么?还是它只能吃生的?

  不管了,都给它:“这些松子算是我的赔礼,虽然不值多少,但好歹,给你当个零嘴。”

  相比起这零嘴,金刚鹦鹉的体型太大了。

  不过这只鸟儿啄了一口松子儿,它倒是不怕白泽给它使坏,毕竟在武力上,它就打不过人家,鹦鹉是很聪明的鸟类。

  “这个好吃,算了,你们采了花就走吧,以后有时间再来看我……”金刚鹦鹉鸟挥了挥翅膀,引起了一阵风:“如果哪天老子在这里郁闷了,说不定会跑出去找你,你叫啥名字?”

  它还知道问白泽的名字。

  “我叫白泽。”白泽笑的灿烂如花:“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五月花。”它还真的有名字:“你们走吧。”

  “再见!”白泽朝它挥了挥手,果然带着人,退出了这里,采集了一些奇珍花草,便下了“天”的范围,然后一伙人回到了“人”这一层。

  在一处山洞里,他们安置了下来。

  因为已经天黑了。

  “明天一早,我们就走。”白泽道:“出去,不要成为最后一波出去,会被人当成眼中钉。”

  “小侄子,你这么有经验,走了多少秘境啊?”白成森钦佩的看着白泽:“要是你堂叔我当年有你这样的心机,肯定不会被人关在这里三百年。”

  “你还说?”白泽一边给大家准备晚饭,一边翻白眼:“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白成森终于有机会,一吐为快了:“当年啊,纯粹是眼瘸信错了人……”

  白成森当年出来闯荡的时候,也是个有点小名气的人,因为白家人统一都长得不错,白成森当年是筑基修士,虽然只是中期,但是他是法修,同时,又是个乐修,他的法宝是白家祖上一位元婴期大能用过的洞箫。

  此乃天山碧玉洞箫,据说如果是大乘期的修士吹奏,声音能洞穿九霄,使得仙人都能听到乐声。

  不过真假就不知道了。

  因为没有大乘期的人真的用这把玉箫演奏过。

  但是这把玉箫一看就不是凡品,加上白成森长得不错,所以大家恭维了一番,给他起了个外号,就叫“玉箫公子”。

  这个名号在一众小范围内,还一度火了一把,也有那么一两个女修倾心与他。

  但是白成森这性格就有些让人头疼了,他在外人面前装的人模狗样,实际上知道他的人都清楚,这小子是个有点二货的性格。

  这种性格大咧咧,没心眼儿,还很阳光,纯洁的像是一张白纸,所以白成森的朋友不少。

  其中就有一对兄妹的散修。

  “其实是不是散修,我也不太清楚,大家萍水相逢,一般都不报门派或者家族的名号。”白成森道:“我跟他们说,我也是散修,他们不也没追问我么。”

  “怎么不说门派呢?”王福山就皱眉了:“报了门派,自己有了个出身,多少人都羡慕呢!要是我跟弟弟能有门派的话,出门一定响亮的亮出我们的门派名头,让别人羡慕嫉妒恨去吧。”

  “傻小子。”白成森这个二货,竟然说人家王福山是傻小子,白泽嘴里的灵茶,差点喷了出来,就听白成森道:“你自报家门是什么好事儿啊?你知道这些人里,谁跟你的宗门有仇怨?找你的宗门长辈的麻烦,他们没那个本事,但是找你一个小辈的麻烦,甚至将你偷偷的暗算了,你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这一点,白泽跟云天认同的点头。

  王家兄弟俩赶紧记下来,这都是宝贵的经验之谈。

  “当时说是要来这三才秘境,我们在一起喝过两次酒,还一起探讨过修炼经验,算是散修的一种交流手段。”白成森回忆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有点古怪:“那俩兄妹同样姓白,但是我怀疑是假的名字,一个叫白丁子,一个叫白莲花。”

  “噗!”白泽顿时就喷了,这回他没忍住:“这什么名字?”

  “世上名字多了去了,你喷什么茶水啊?虽然是灵茶,可是也很脏的好么。”白成森嫌弃的丢了一个清尘术给白泽:“还想不想听故事了?”

  “想,想!”白泽咬牙切齿:“你老请说,继续说。”

  “那兄妹俩是组织来三才秘境的领头人,白丁子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了三才秘境的开启地,就带着我们过来了,本来是七个人的,除了我跟白丁子兄妹俩,还有四个人,也都是散修,结果我们进来了才知道,那四个人以前认识,但是在我们面前,他们假装不认识!”白成森咬牙切齿的道:“我们上次进来,就是去一个湖里,采集五品金莲,五品金莲那全身都是宝,不论是莲子、莲花、莲叶还是莲藕,都是能炼制不同丹药的好东西,为了一株五品金莲,最开始那四个人就对我们三个出手了,不过,白丁子兄妹也不是好人,他们也隐藏了一点实力,白丁子竟然是个剑修,虽然才是个筑基期,可剑修都很厉害!我们三个合伙杀了那四个暗算我们的家伙,却不知道,血腥气惊动了守卫五品金莲的毒雾蟾蜍,关键时刻,白丁子将我抛下,阻拦毒雾蟾蜍的脚步,自己带着妹妹白莲花,一起离开了三才秘境……”

  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境况,但是听得出来,白成森当时真的是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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