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说:“爷怎么如此说,我看他不是那种有心机的人。”
叶乘风叹气:“你不要总是一味好心,可还记和当年四姨太的事,她是那样楚楚可怜,谁都觉得她是个柔弱无害的人,可是就是她给当时怀孕的芷兰送了补药,还亲手熬绿豆汤送去,可是谁能料到那些补药,还有表面上很普通的绿豆红豆居然事先用红花水泡过。”
水仙也不吭声了,这事发生在不久前,二姨太有孕后,全庄上下禁绝红花麝香之类的东西,可是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有心人,谁会想到普通的食物补品会事先用红花水泡过,长时间服用,一般人无所谓,可是对于孕妇就受伤害于无形,孩子还是没保住。
事后他处置了四姨太,还有山庄里采买处的管事,但是伤害已经造成,无法弥补。
他说:“不要相信任何人,越是表面纯真的人越会骗人。”
水仙没有说话,但是脸上的表情似是在说“我不信。”
作者有话要说:怪了,这种章明明放到存稿箱了,居然昨天没发出来,倒底是晋江抽的问题,还是俺的问题。
重新发一遍。
看新闻说药某人被判死刑了,意料之中的事,因为他爸不是李刚,
意外的是媒体频繁说他多么阳光善良,啧啧,撞了人第一想到的不是救治,而是杀人灭口,这是善良的人做的事么?这样的人如果是善良,那俺就是耶稣了,脑袋后面还放着光呢,比一百瓦灯泡都亮。
学习好,就等于阳光善良么??这逻辑……
好多人喜欢聪明能干的人,一看主角穿过去没有马上显出与众不同的能力就觉得蠢,看不下去了,俺的口味和大众不大一样,俺喜欢笨一点的但是善良勤奋的人,比如郭靖这类,这种人做主角会让他有个好结果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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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豚中毒 ...
碧水山庄正厅,静观堂。
地上摆着十几个打开的箱子,里面满满装着华丽的丝绸锦段,还有香袋荷包扇子香珠等玩意儿,桌上的首饰盒里还有许多精美的首饰。
所有姨太太们都被召集在厅里,包括扮成女装的家乐,他很不高兴正在读书时被人打扰,却不得不前来,淡淡地看着兴奋的女人们围着少爷讨好献媚,瞧那一堆女人中间那个春风满面的家伙,一身锦衣华服真是无比的骚包,可是不得不承认这家伙长得还真是让人动心。
女人们都喜欢美丽的东西,很少在意这东西有什么实用价值。叶乘风每次外出做生意回家都回给女人们带些美丽的小礼物,让女人们觉得他心里是有自己的,只这分心意,就足以让那些女人无比欢喜了。
箱子里的东西让人看花了眼,姨太太们看见这么多好东西舍不得移开眼睛,高兴地围上去挑选起来,只有家乐远远地站在一边,根本就没有艳羡的意思,等姨太太们挑好了自己喜欢的绸缎首饰和玩意儿,满意地散去时,他也默默跟着退下,如一阵清风,没有吸引人的目光,却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叶乘风有些茫然了,对这个新人愈发有了兴趣。他命管家去请县里最好的医生来,把家乐做过的所有菜肴用料都列出来一一检查,也检查不出任何问题,的确是养身美容体食疗佳品。
他到底安的什么心,被贬到如此地步,没有一分不甘和怨恨,对那些妾室们也非常友善,连一点争宠的心思都没有。是真的心思纯净,又或是欲擒故纵的把戏?
九姨太海棠的院落,秋海棠开出一片红霞,屋子里一对俊男美女正在享用佳肴,海棠巧笑嫣然,不停地往少爷面前的酒杯里斟酒。
桌上摆着满满的菜肴,龙井虾仁,五味熏鸭,冬笋煨火腿,还有其他精致的小菜。
叶乘风夹了一筷龙井虾仁,皱着眉头:“虾仁一股子腥气,茶香也没出来。”
又夹了一筷五味熏鸭吃了一块:“油重盐重调料重,酱和味道还算可以,但是花椒八角太多,掩盖食物本身的味道。”
再夹一筷火腿冬笋挑剔:“火腿没有用鸡汤煮过,只有咸味没有鲜味。”
这时,屋外一个清亮的声音:“九姨太,菜做好了。”
家乐端着食盒步上台阶,叶乘风的目光跟着他,看他轻轻地把食盒放桌上,再把菜肴端出来,看他衣裳朴素没有任何纹饰,头发仍是用一根发带随意扎着,没有任何首饰,动作沉稳,目光澄澈,根本就没有往他这个全城第一帅哥身上瞄。
叶乘风不知怎地又来了一肚子气,好没气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家乐答道:“这是蜡头坛子肉,是给九姨太补身的。”
海棠点头:“是啊,爷不是老说我瘦得没有二两肉吗?所以我叫他做些补身的菜,我多吃一些说不定能长得丰满一些。”
“蜡头坛子肉?”叶乘风一脸嫌弃,“听这名字就俗气,还有这瓦罐如此粗砺,跟乡下人用的一样,叶府没有好食具吗?”
家乐给他解释:“这是用坛子烧的肉,为了怕凉了不好吃,所以没有盛出来直接用坛子上桌。”
叶乘风还是板着脸,海棠打圆场问:“为什么叫蜡头坛子肉?”
家乐解释说:“据说这个菜是从寺庙里传出的,出家人必须要吃斋茹素,也有个别和尚嘴馋想吃肉,有个和尚偷偷买了些肉,切好放在坛子里,再加入葱姜调料,用殿堂燃剩下的蜡烛头放在坛下一点点的烧,因怕人发现,所以密封坛盖不使香气外溢,过了一夜之后,蜡头燃尽,肉成奇香。所以叫蜡头坛子肉。虽然是传说,却是有道理,小火焖炖密不透气,可以使猪肉肥而不腻丰腴香醇。”
说着把坛子里的肉块盛到小碗里,把姜块葱段挑出来,一块块的肉肥瘦相间,红亮诱人,散发着浓浓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海棠立即夹了一块尝尝,忍不住赞叹:“哎呀,简直是平生第一次吃这么好的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爷尝尝。”
叶乘风做鄙视状:“肥厚油腻,看了就没胃口,谁吃这种东西,都是穷门小户的人才爱吃,还编出这种有辱佛门清誉的故事。”
家乐也不跟他较劲:“爷不爱吃就别吃,这个东西适合九姨太这样瘦削女子吃,你那么胖不用吃了。”
叶乘风恼了站起来:“我哪里胖了,哪里?”
其实叶乘风的身材偏瘦,但是那张脸却不胖不瘦棱角分明正正好,他向来为自己的身材自豪,家乐只用鄙视眼神朝他的小肚腩瞄了一眼,叶乘风赶紧说:“那只是中部地区稍有肥沃。”
说着深吸一口气,缩回肚腩。
家乐笑:“是啊,是啊,所以少爷不要吃肉了,否则肥沃的地方不止中部了。”
叶乘风第一次见到他的笑容,看到他笑得云淡风清,丝毫没有小女子笑不露齿的扭捏羞怯,忽然一肚子气消得无无影无踪。
“哼,盛汤。”叶乘风气哼哼坐下来继续吃饭,家乐给他盛了一碗汤放手边,桌上那碗坛子肉盖住了其它所有菜肴的香气,海棠吃了一块又一块,叶乘风眼睛直往那碗肉上瞄,可是一抬眼看见家乐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觉得那笑容无比狡猾,怒瞪他一眼,胡乱用汤泡了一碗饭就放下筷子。
接着几天,家乐天天都给海棠做一些美味的补身食物,色香味俱佳,叶乘风只看着又放不下架子去吃,越看越气。
直接把家乐叫到书房吩咐:“用好吃的讨好全庄上下,你还真有心计,你以后少往厨房转悠,这个书房归你打扫,地上有一片落叶,书上有一粒灰尘,当心你的皮。”
负责少爷书房的是叶乘风的小厮青川,听说打扫书房的差事转个别人非常开心,意味着本来就很懒的他以后可以更懒一点。
家乐进了书房就看见架上满满的图书,墙上挂着难得一见的好字画,他从小家境败落,记忆中的书香好象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只为生计操劳,在饭馆打杂做学徒,只能抽空读书,却没有余钱买那昂贵的书来看,现在看到这满架的图书,又羡慕又喜欢,忽然想到好些年前的家,那时他家还没有败落,在当地还是有钱有头脸的乡绅,可是败落后什么都没有了,书房自然是没有了,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哪能拥有书房。
书,是有钱有闲的人才有资格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