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看那张戴着白面具的怪异的脸, 唐三有着唐家人的外貌优点€€€€身材高挑、身形挺拔,似一根修竹, 想来没毁容前定然是个翩翩佳公子。
可惜唐三拿茶杯的右手也被火灼过,除拇指之外的四个手指因疤痕皱缩而呈现一种别扭的鸡爪样,无名指和小尾指更是黏连在一起, 根本无法分开。
这样的手当然是不能握剑的。
沈莳想:不止是剑, 其他的武器怕也很难拿住, 一身武功算是全废了。
“今晚……辛苦沈少侠了。”
唐三开口对沈莳说道。
他的声音嘶哑得很厉害, 仿佛砂纸与钝刀相互摩挲,难听到了极点。
这样的嗓音,若非声带受过伤,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三少爷客气了。”
沈莳朝唐三一拱手。
他一动, 原本就松了的发髻便散落下来, 漆黑的长发铺了一肩。
“哎呦,我的发带在与那黑衣人打斗时松脱了。”
沈莳朝唐三笑了笑, “这披头散发的仪容着实不雅,能麻烦三少爷借我一根发簪吗?”
这么一个小小要求, 唐三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张侍卫不在他身边,于是唐叔扬叫了个奉茶的小厮,吩咐他到自己屋里给沈莳拿一根发簪过来。
小厮一路小跑着去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拿了一根碧玉发簪回来。
“这簪子可真漂亮。”
沈莳接过发簪,在手上略一把玩,随后盘到自己头上,笑道:
“改日定当奉还。”
唐三还待客气几句,这时张侍卫回来了。
他朝沈莳见了一礼,又转向唐三,回禀道:
“我们已将灵慧院里里外外搜过了,没有发现那黑衣人的踪影。”
张侍卫顿了顿,又补充道:“老爷给咱们加派了人手,就守在院外,说是以防万一。”
唐三唐叔扬点了点头,低低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既然三少爷院中无事,那我也放心了。”
沈莳站起身来,“夜已深了,我便不打搅了,这就回了。”
唐三自然不会再留沈莳久坐。
他派张侍卫将沈莳送出了灵慧院。
€€€€€€
亥时六刻,即十点半。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他们住的清心院。
“主人。”
吴景澜服侍沈莳更衣,替他拔掉发簪,松开发髻的时候,问道:“您刚才为什么要问三少爷借这根发簪?”
沈莳从吴景澜手里接过簪子,捏在手里细细地把玩。
唐门家底颇厚,给少爷小姐的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
沈莳在唐门住了许久,不管是从“前情”里得到的记忆,还是这十多天来亲眼观察的所见,他就没见过那四兄弟用过玉石之外的发饰,他先前的那种不值钱的发带更是从来不会出现在几个公子头上。
是以这回小厮给沈莳拿的,是一根碧玉发簪。
那簪子通体呈现一种略深的墨绿色,水头算不得极好,但也绝对不是便宜货了。
“嗯,我确实是故意的。”
沈莳将头部雕成祥云状的碧玉发簪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又举起来对着烛光细细观察它的成色。
“因为我有个猜测,但还没有确切的证据……”
他回头对着吴景澜微微一笑:
“所以我打算冒险一点,做个实验。”
吴景澜:“什么实验?”
“来来来,这事还得麻烦你帮帮忙……”
明明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沈莳还是故作神秘,拉住吴景澜的衣袖,将人拽到自己身边,然后贴着他的耳朵低声嘱咐了几句:
“这样,你明早再到太平镇一趟,找个可靠的……”
吴景澜听完,一挑眉毛,“难道,你是怀疑€€€€”
“嘘!”
沈莳用一根手指抵住吴景澜的嘴唇,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这不还没证据嘛。”
吴景澜知道这家伙是有心在不显得OOC的情况下故意与自己亲密接触,既不拆穿,也不抗拒,只任由沈莳在近到过分的距离跟自己耳鬓厮磨般悄声低语。
“明白了,主人。”
吴景澜点了点头,让沈莳的指尖在自己唇角蹭了两下,“明日属下一定替您将事情办妥。”
€€€€€€
9月18日,这是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三天。
明日就是“沈时云”的侄女沈玉停灵满十四天,终于要入土为安的日子了。
是以沈莳今日起了个大早,到他嫂嫂劳意晗那儿帮忙做些琐碎准备。
沈莳在劳意晗的落英院里逗留到将近巳时半,也就是早上十点才告辞。
他是故意耽搁到这个点儿的。
因为沈莳辅助系统的【当前任务】里又刷出了新的指示,让他在十五分钟之后经过东侧碧霞院外的花园。
碧霞院是峨眉来的刁小姐刁湘竹的地盘。
上次沈莳打这里过的时候,就撞见了刁湘竹教训侍女的一幕,他很好奇这次自己又会看到什么。
沈莳卡着点儿,在巳时五刻时经过【当前任务】指定的小花园。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刁湘竹刁小姐,倒是看到了上回被扇了耳光的小侍女。
那小姑娘正站在花园里,不知在摆弄什么东西。
既然只有侍女一人,沈莳便没有刻意躲藏,而是大大方方地假装自己正巧路过。
那侍女听到沈莳和吴景澜说话的声音,条件反射地回头,看到是两个青年男子,连忙低头躬身退到一旁,训练有素地摆出了一副十分恭敬的姿态。
但沈莳是何等眼尖之人,一眼便看到了小姑娘脸上的红肿与淤青。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但看那小侍女脸上的伤痕,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了教训她留下的。
敢如此“打脸”的,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小侍女的主人,刁小姐刁湘竹了。
沈莳:“……”
他的目光迅速在女孩儿脸上扫过,又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仿佛没有注意到她那青紫斑驳的伤痕,而是指了指她手里拿的一袋子玉米花生,笑问:
“你是刁小姐的侍女吧?在这里做什么?”
小侍女原本以为沈莳和吴景澜只是路过,万万没料到竟然会找她答话。
她吓了一跳,身体条件反射地哆嗦了一下,才有些磕巴地回答:
“我、我在给小圣准备吃的……”
沈莳又问:“‘小圣’是谁?”
侍女回答:“是我家小姐养的小猴子。”
沈莳“哦”了一声。
他是见过刁湘竹带的那只小猕猴的。
既然是猴子,那便是“大圣”的徒子徒孙,取名叫“小圣”倒也很应景。
“哦?那小猴子平常是你负责喂养的?”
沈莳饶有兴趣地追问,“能让我看看吗?”
小侍女看沈莳一点没有要走的意思,只是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
“小圣跟我家小姐比较亲,不过饮食起居都是由我照顾的。”
女孩儿轻声说着,朝旁边一个一人多高的架子一指:
“这就是小圣吃饭的地方。”
那架子固定在游廊旁边,长得很像现代的多层花架,由两条木杆支撑起高低三根横杆,每条横杆上都挂着一个大盘子,显然是用来放食物的。
小侍女取下最低处的一个食盘,将玉米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取下第二层的食盘,放了一把花生,还有几只晒干的蟋蟀。
“这是小圣的午饭。”
说着,小侍女又去拿最高处的餐盘。
这姑娘年纪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纤瘦娇小,身高绝不超过一米六,那最上层的食盘对她来说实在有些太高了,需得踮起脚尖才能勉强够到。
沈莳很自然地一伸手,替她拿下了那只盘子。
“谢、谢过沈少侠。”
侍女不敢正眼看沈莳,只垂眸低头,轻声道谢,后颈红得似能滴出血来。
“这盘子比另外两个要深些,是给小圣喝水用的。”
为了缓解自己的羞赧尴尬,小姑娘一边解释,一边往盘里倒水,“这、这样就行了。”
沈莳点了点头,替她把水盘挂回到了最上层的杆子上。
然后侍女便从怀里掏出一枚哨子,衔在唇间,“咻咻”吹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