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这次他没忘记让大家分别乘坐几辆警车,顺便还带了一辆囚车。
贝壳区汉特维尔大街,那位年近五十的被害人,陶德勒太太,就住在这,今天中午一点左右,她被遗弃在自家后门的遗体,被邻居所发现。
陶德勒太太的后脑遭受过重击,因为在她的头发上还发现了木屑,所以应该是某种木棍,她的遗体上有成排的被棍棒敲打的痕迹,可能也是同一种凶器。因为尸体上的伤痕较清晰,所以最终怀疑是一根两指宽的圆头木棍。
另外,她脖颈上系着的是一根旧的黑色蕾丝缎带。
警车停下,奥尔下车就看见在陶德勒太太家门口的楼梯上聚集了一群人,人群中央是个站在第二个台阶上的三十岁男人,他穿着半新的黑色呢子大衣,油乎乎的头发上戴着一顶十分时髦的小圆礼帽,穿着保养得仿佛崭新的黑皮鞋,但手上却握着一根底端露出白色木茬的旧手杖。
“哦,我的母亲,我可怜的母亲,我应该和你住在一起的,这样你就不会受到这样可怕的伤害了。”那个男人在呜呜咽咽的哭泣,围着他的人们或者说些重复的话劝着他,或者在和旁人细致的讲着他们是怎么在这里的后院发现的死者,还有人说着红皮子们的威风,总之一团混乱。
这些人太专注于说话了,以至于都没有察觉警察的到来,直到奥尔把手搭在了最外围人群的肩膀上。
说话的声音瞬间停止了,他们像是一群被捏住了嘴的鸭子,匆匆忙忙散开。
“警察先生们,请问有什么发现吗?哦,我可怜的母亲啊。”
“是的,我们有所发现。您能将您的手杖给我看看吗,先生?”奥尔对着男人伸出了手。
“我的手杖?为什么要看我的手杖?”
“那是血迹吗?我还看见了头发,和一些肉皮……”
男人瞬间把手杖放在了身后:“您太失礼了,警察先生,您、您在暗示我杀害了我可怜的母亲吗?”
他慌了,戈尔隆先生的演技是影帝级的,这家伙就是彻底的菜鸡。
他的行动已经不打自招了,别说警察们,就是周围的虽然散开但依然怀着看热闹心情的普通人,也很明白了。
“神啊!这个畜生竟然杀害了他的母亲!”“他强暴了自己的母亲?!”
纯粹的杀人犯可能不会让民众这么愤怒,但男人对他母亲做的事情已经违反了人伦,无论道德还是宗教,都触及了周围人的底线。
“不,我不是!我没有!这、这手杖是我捡的!”
“那就把手杖给我。”奥尔伸手,可男人又把手杖放在了身后。
“这个野兽!”有人忍不住冲了上来,抓住了男人。这个人提醒了其他人,越来越多的人涌上来。
“轰!”一声炸响吓了奥尔一跳,他还以为有人开枪了。结果是罗森伯格的助手在拍照……这动静比开枪声音都大。
看着男人被揪住头发,挨了好几拳,衣裳也扯破了。奥尔终于带着警察们冲过去,分开人群和男人,那根手杖也顺理成章的到了奥尔的手里。
上面根本没有头发,也没有肉皮,但确实有血迹,而从受害者身上收集到的碎木头,很可能可以和手杖上缺失的白茬对上。
不过奥尔还是给了伊维尔€€警犬€€基西亚一个眼神,伊维尔眨了眨眼睛,
“带他上警车。他会得到该有的惩罚的!”
“警官先生,他就是缎带杀手吗?”
“不,他不是,他只是一个借用魔鬼名声的恶毒蠢货。”
“请杀了他!”“他该死!”“请抓到缎带杀手!”
奥尔又说了些话,安抚好了这些人,这才进入了死者的住宅。
“不是已经找到凶手了吗?”罗森伯格好奇的跟了上来。
“是找到了,但证据并不充足。手杖确实可以像他所说,是被捡到的,而刚才他的举动也可以解释为过分的惊慌。”
“您可真是一位神奇的……警察。”
奥尔觉得,他更想说的是血族。血族这个单词第一个发音的口型他都做出来了,只是没把那个单词说出来而已。
这地方虽然第一次来,但大多数房屋的布局是相同的。奥尔去向了客厅,没有任何发现。接着他去了二楼的主卧室,门打开的瞬间,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找到第一现场了。
破破烂烂的女士长裙和一套染着血迹的旧男士外套扔在地上,梳妆台前的椅子翻倒在地,抽屉全都打开,其中一个装满缎带的小抽屉里,许多缎带都被拽了出来,应该是取用的时候太过粗暴被带出来的。
大衣柜打开,里边都是男士的服装,看着这些衣服,奥尔觉得有些惊悚€€€€那男人和他的母亲同居?!
“这些应该是那位陶德勒夫人已逝丈夫的衣物。”伊维尔注意到了奥尔的表情,从一边的五斗柜上拿下一个相框递给了奥尔。
从照片上两人的装束看这是一张婚纱照,照片上头戴白纱,手举捧花的年轻女郎坐在凳子上,英俊的年轻绅士站在她身后。这时代的婚纱照一般应该是两人看向镜头的,但这张照片上,女郎用捧花遮住了小半张脸,偷偷扭头去看向绅士,绅士也恰好低着头看向女郎,露出一个有些破坏英俊面孔的傻气笑容……
在那一刻,他们必然是甜蜜的一对。
这个相框边沿的花纹已经被摩挲得模糊了,这是陶德勒夫人在漫长的孤独时光中留下的痕迹。
奥尔叹了一口气,走向衣柜,果然发现了一个空的衣架,一个鞋盒子和一个帽盒子里是空的,放皮带的抽屉里也多了一个空位,袖扣盒子里少了一对。所有这些放在柜子里的衣物,都被保存得很好。
这些衣服现在在谁的身上,用后脚跟想都能知道。因为这位已故的先生并没有使用手杖的习惯,所以那家伙才没连手杖也一块换了。现在为止,证据已经十分充分了。
“如果他说他进来的时候,发现陶德勒夫人已经去世了,他只是一时产生了贪婪的想法……啊,是我多想了。”毕竟这是一位追求真相的血族,罗森伯格还想为难一下他,但他还没说完,已经笑了。
男人很显然是陶德勒夫人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他拥有唯一的继承权,陶德勒夫人如果被其他人杀害,那么他直接报谋杀案就好,没必要“好心”为凶手掩藏痕迹,诬陷他人。
“那人好像不是她的儿子……”奥尔又看了看那些五斗柜上的照片。
有年轻绅士的单人照、两人的野餐照、两人穿着礼服的舞会照等等,但没有任何一张是孕妇照片,或者婴儿照。
“确实。”罗森伯格看着那些照片点了点头,让助手也对着五斗柜“轰”了一声。相机的闪光灯照得奥尔眯起眼睛,镁粉更是爆得到处都是。
“最好不要将受害者的面容刊登在报纸上,请将他们的脸抠掉。”
“好的,我会的。”罗森伯格觉得,他现在对奥尔的好奇心,甚至比对这个案子更大了,这到底是从什么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血族?
下楼后,奥尔问了问那些仍旧围在警察旁边咒骂的邻居。从他们那,奥尔确定了,原来凶手不是陶德勒夫人的亲生儿子,他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房侄子。
“那个年头,寡妇还没有继承权。乔治和贝瑟尼结婚三年就生了重病,谁能想到呢?他们只能收养了那个孩子,呸!破落户的无赖家里生不出好种!”
具体男人是不是破落户无赖家里的儿子,这些邻居也不知道,就只是这么咒骂而已。
那位绅士得了肺炎,虽然给妻子留下了遗嘱但并不保险。在那个年代,虽然最上层的女性们是有自主权的,但只要身份稍低,她们就毫无权利。
《圣典》上明文写出“作为妻子应该柔顺,应该服从于她们的丈夫,满足丈夫们的需求,尽量多的生儿育女。如在丈夫死去时,妻子没有孩子,不是母亲,她便不是合格的妻子。”
这后边原本还有一段“无子的寡妇该被脱光衣服用鞭子抽打赶出家门,直到有新的男人愿意接纳她,她则该跪倒在地亲吻新丈夫的脚,感谢他的仁慈。”
所以很多英雄传说里,英雄的战友在死前,都会把自己的妻子托付给英雄,让她免于不体面的酷刑。
直到两百多年前的大混战时代,因为年轻寡妇太多,实在鞭打不过来,男人又太少,没办法把每个女人都带回来,大量年轻女人被活活打死。于是某任教皇终于把这一句话给删掉了,他表示这是恶魔偷偷加在《圣典》里的,不是仁慈的光明神说的,光明神不忍见到生命受苦,所以派天使给他传递了消息。
于是这句话被抹掉了,寡妇们终于不用被抽死了,光明神果然是仁慈的神€€。
但是,直到现在在某些乡村里,依然有这种陋习存在。而别说是十几年前,就是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会直接把寡妇从家里赶出去,甚至包括有孩子的寡妇。
回到案子上来,凶手被收养时已经十二岁了。陶德勒夫人对他很好,给他找家庭教师,安排他进入学校。但他十五岁时就学会找站街女了,并且染上了酗酒的毛病,甚至带着那种女人回家,在宅子里玩乐,还学会了偷盗钱财,被陶德勒夫人赶了出去。
最初被赶走的时候,他还会回来认错,于是陶德勒夫人开始给他找工作。
上过语法课,有算数基础的男人,是很容易找到一份轻松的工作的。不过他干不到两周,就会因为偷盗、旷工、骚扰女职员等等原因被辞退了。每次他又会回来,纠缠陶德勒夫人讨要钱财。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陶德勒夫人死了。
那位先生死亡时也没想过,他给妻子安排的依靠,却成为了杀害她的凶手吧?
这个案子解决,奥尔正要上马车时,却被伊维尔拉住了,大麦克也站在伊维尔身边对他用眼神示意,他只能示意罗森伯格记者先上车。
“怎么?”这两个家伙怎么跑到一起了?
“这是房契,但我们还是得留人在这。”
“???”奥尔懵逼,是他错过什么了吗?房契是什么东西?
“当一些财产没有继承人,就应该收归区政府,如果政府机关有用,那就直接作为国家财产,或者进行拍卖。一般这件事是由各个区的警局进行整理的,拍卖后的财物,我们能拿到至少一成。”大麦克解释。
“哦(⊙ω⊙)”奥尔的眼睛也亮了,作为一个穷人,谈到钱他可就立刻精神抖擞了。
凶手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方侄子,那陶德勒夫妇应该还是有血亲的。但在她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也没有雇佣律师的情况下,找继承人这件事也是警方负责的。
所以……咳!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但这里是贝壳区。”
这栋宅子比奥尔的家要小一些,而且已经十分的老旧,宅子里客厅的墙纸都剥落了,还发生了一件残忍的凶案。但它在贝壳区,而这个时代,人们对凶宅与否并不在意,所以这宅子应该能卖到1500金徽左右,拍卖可能会卖到2000。
因为房子完全是局里跨区办案才拿到的,争取一下,或许能拿到两三成的,那每个人至少能分到1金徽,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但鱼尾区想得好,贝壳区会那么团结友爱的放手吗?
“可这个案子是我们负责的。”伊维尔说,“而且地契在我们的手里。”
“我知道了,大麦克,你带着五个人留下。”
大麦克本来也是这个意思:“当然!我会看好这座房子的!”
“对他们说这里是凶案现场,里边一定还有线索,在彻底结案之前,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否则缎带杀手找不到,就是他们破坏现场加破坏物证的原因。”奥尔叹了一声,“虽然这可能没用……如果对方要硬来,这毕竟是他们的地盘,你们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当然!”大麦克招呼走了几个巡警,并不是卡多兄弟他们几个。这代表着他彻底把卡多兄弟当做奥尔的人吗?
这些事情没必要多想,去下一个案子吧。
“你在警局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儿子是凶手吗?”同坐一车的罗森伯格并没有询问奥尔刚才在下面干什么,他感兴趣的是别的东西。
“我还在警局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位女士有个儿子。但她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家境优渥的女性,这样年纪的女性被害,有很大的几率是出于遗产纠纷。”
“好像……确实是如此。”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总之他十分认同的点起了头。
他们是按照远近走的,所以第二个案子反而是第三具尸体的发现地,那位脖子上套着丝袜的疑似站街女的死亡地。
她死于贝壳区与梧桐区交界的本德尔街,从车上下来,这条街道顿时给了奥尔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和长沟街很像,但比长沟街更乱。
白天的时候,长沟街在表面上是看不到闲人的,实在靠自己的能力找不到工作的男人,会被弯钩帮组织起来,即使他们是去干码头最脏最累的活,但至少有收入。那些站街女也都会在帮会成员的保护下,一起乘坐公共马车去其它街道,即使“接待”本地区的客人,也都是在暗巷里进行的交易。
本德尔街的两边都是靠着墙抽烟的男人,还有用披肩包裹着自己走来走去的女人。
这案子就是奥尔不确定凶手范围的其中一案,这很可能是凶手随机寻找受害人的冲动犯罪,他是不是故意模仿缎带杀手都要打一个问号,因为被害人脖子上的长筒袜,也是勒死她的凶器。
贝壳区的警察懒得查案子,直接把这个凶杀案也一块塞给鱼尾区分局也有可能。
尸体在一条巷道里被发现,巷道的左边是一家名叫甜心的旅店,右边则挂着“约翰家”的招牌。
奥尔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那个约翰家,跟让他灭门的布特家是类似的地方。不过没办法,这里既不是自家的鱼尾区,也不是没人管的黑区,现在还是白天,他不能把对布特家做的一切复制到约翰家。
“把两边的老板叫出来。”
巡警们咚咚咚砸着门,两边的老板很快出来了。
“一个女人死在了你们的家门口,你们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旅店老板露出谄媚的笑容,脏兮兮的手上拿着一枚2艾柯的钱币,要朝奥尔的手里塞:“警官先生们,我们都是本分的商人,并不知道什么杀人的事情。”
约翰家的老板,就叫他约翰,他聪明得多:“我是见到有那样一个人,他是个瘸子,肩膀左边高右边低,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外套,黑色头发。我看见他招呼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带着她进到了巷子里。我也听见了女人的叫声,但是,您知道的,这里到处都是女人的叫声。我以为他们只是……”
他做了个下流的手势:“谁能想到呢?那个男人在伤害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后,就那么离开了。当下一个男人带着女人进去时,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旅店老板已经收回了紧攥着2艾柯的手,他也立刻跟着点头:“对对对!我也看见,那一切真是太凄惨了。那些人们啊,只是为了节省半个艾柯的房费,真是吝啬。我的旅馆可是能保护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