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孽徒男主的饭碗 第35章

三人吵吵闹闹地到了生门门口。

戚怀风停在那里,剑柄抵住石门,轻轻一推。

大门洞开,露出一段十数米的长廊。长廊尽头空间流转,仔细一看,竟隐约是傲天宗后山的景象。

梅文鹤怔了一下,看了看这轻易寻到的出口,又回头去望刚才他们探索过的秘境:“作为上古秘境来说,这地方是不是太小了些?”

戚怀风垂眸望着前方长廊中断裂的地砖:“这一方秘境并不完整,更像是从一个完整的秘境上,撕下了一小块碎片。若是范围再大些,楚傲天也瞒不了这么久。”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推门而出,很快消失在了出口当中。

而在他们走后。

空气微荡,一道身影从石门后面传了出来,于圆形大殿中现身。

戚怀风的火灵分身回过头,望了一眼走远的两个师兄和他自己的本体,转身回到了那条小路。

他站在边缘,尽力穿过层层虚幻的火光,望向下方。

那里最深处,隐约有着师尊的气息。此外还残留着一些即便隔着重重阻碍,也仍旧锋锐逼人的剑意€€€€前者还有可能同沈映宵混淆,后者却足够独特,同为剑修,他绝不会认错。

而这个事实,让戚怀风眉头蹙得更深了:这么看来,沈映宵先前神智恍惚之时,说的并不是梦话,师尊的确就在傲天宗的后山。

可醒后他却又不肯承认,莫非是……受了什么人的威胁?

楚傲天不是师尊的对手,但他胜在为人阴险,没准用了哪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将师尊困在了这里。

再想起沈映宵和凌尘的失踪就在前后脚,且两人几乎同时在傲天中出现,如此一来,真相似乎呼之欲出€€€€或许是那位道心走失的楚宗主,勾结了银面丹修,两人先掳走了沈映宵,又以他为人质逼师尊就范,最后再反过来用师尊威胁前者,逼迫沈映宵对发生在傲天宗的一切三缄其口……

戚怀风短暂出了一会儿神,等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他按了按眉心,强行打断。

乱猜毫无意义,不论如何,最重要的还是先把人找到。

至于事情背后的真相,多想无益€€€€等本体送下那两个人回来,找到同样进了秘境的楚傲天,抓住他询问清楚就行了。

……

本命洞府当中。

沈映宵封存好本体的毒血,不太放心外面的状况,于是很快又回到了本体当中。

一睁眼就见剑灵飘在旁边,欲言又止。

看到沈映宵回来,剑灵开始告密:“你师弟的火灵分身悄悄留在秘境里没走。”

沈映宵一怔:“他莫非察觉了师尊的气息?”

剑灵想了想刚才的景象,点头道:“应该是。我见他一个人站在崖边,垂着头静静想了许多,那副神情同你师尊胡思乱想时一模一样,也不知究竟脑补了多少东西€€€€要我说,即便哪天灵气枯竭,你们师门修不了仙了,怕是也能下山开个茶馆说书糊口,不用担心饿死街头。”

“……”沈映宵,“我看你也挺能说的,到时候推你出去当师门王牌,每天若挣不足一个月的饭钱,便别再回来。”

第39章

秘境虽然诡异, 但这里能造成危险的东西,早已被凌尘砍了个七七八八,而且戚怀风留下的只是火灵分身, 并非本体, 于是沈映宵并未插手。

他反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留下分身探路, 说明小师弟稍后会再回来€€€€届时本体旁边没人看着,我便用分身偷走本体, 也溜过来看看状况。”

沈映宵还惦记着找楚傲天逼问秘境情况的事。毕竟不管是那些藤蔓,还是最后那一只引发师尊体内毒素的眼睛,都说明了这一处秘境, 恐怕同那下毒之人密切相关。

而分身毕竟是界外之物, 单独行动容易引来此方世界天雷降世, 因此得随身带上本体,时不时沾些气息。

有了单飞的盼头, 沈映宵便放心多了,继续挂在戚怀风身上躺尸。

此时他们已离了傲天宗, 正往远离魔宗的那一边行去。

梅文鹤盯着戚怀风那扛米袋似的动作, 看得直蹙眉。

他有心上前接过沈映宵, 却又实在追不上剑修御剑的速度, 只得尽量靠近:“宗门离得那么远, 你一直这样扛着对他不好,不如让我……”

戚怀风却道:“不回宗门。”

梅文鹤一怔:“那去哪?”

戚怀风指了指前面,没有说话, 只是让他跟上。

御剑飞行,其实是一件颇为无聊的事。

沈映宵心里还惦记着别的, 因此没多久, 他的元神便回到了本命洞府, 只让剑灵留意着外面的情况。

……

回了洞府,沈映宵换上分身,熟门熟路地来到了后院灵泉,朝盘坐在水池中央的凌尘望了过去。

蜃景当中的那小半池灵液,果然没有白费。

虽说到了合体期,每进一步都要积累海量的修为,一时半会儿看不出灵液对境界提升的效果。但如今凌尘压下毒性的速度,却明显比第一次快了许多。

看得出来他还是有些不适,但有玉露帮助,又不再走动,意识总算是勉强维持住了。

……

沈映宵飘身落在白玉莲台旁边。

察觉到有人靠近,凌尘停下调息,抬头望了过来。

白玉莲台半沉在水里,凌尘被锁其间,于是也有一半身体浸在灵池当中。他的衣摆轻柔散开,随着水波变化落下粼粼光斑。再稍微往上,腰身处的轻纱则被水浸湿,贴合在身上,勾勒出了若隐若现的肌肉纹理。

沈映宵的目光从那里路过两趟,最终若无其事地将目光定在凌尘脸上,目不斜视:“近来可好?”

凌尘总觉得他有些心不在焉:“你我上次见面,似乎就在一刻钟前。”

沈映宵脑中不知为何跳出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闭了闭眼,把奇怪的话咽了回去,“毒性变化只在一瞬,对我们丹修来讲,一刻钟已算得上极远。”

他原本觉得自己糊弄的不错,谁知凌尘听了这话,却目光微变:“既然那变化如此重要,方才你为何不在。你去做什么了?”

沈映宵:“……”

疑心还挺重。

我不过是去抽了你徒弟一点血,给他塞了补血丹方便下次压榨,顺便还在他体内下了封印减缓毒素流逝、方便我日后研究……这点小事,也值得被你这样怀疑?

……当然,这些话也就在心里想想,自是一句都不能提。

于是沈映宵只道:“那秘境当中还有不少宝物,自然要抓紧时间将之收入怀中€€€€我若是想研究你压制毒素的过程,只要再激出你体内毒性,让你重压一遍即可。这法子随时可用,比不得秘境机缘稍纵即逝。”

凌尘将信将疑。

沈映宵见他快要信了,笑道:“仙灵之体、修为,甚至你体内的毒,你徒弟有的你全都有,且更胜一筹。

“如今你都已经在我这里,我何必要再冒着失去你的风险,跑去暗害一个元婴期的小辈?我早便说过,有你已经足够了。”

这话似乎有点道理,凌尘像是终于信了。

沈映宵暗暗松了一口气,连忙打算做点正事,彻底引走师尊的注意力。

……

沈映宵拿来留影珠,仔细选出先前录下的地底大殿的部分,给凌尘查看。

凌尘望着他的手,比起录制的景象,倒是对这见所未见的法器更加在意。

他平时不重物欲,且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上有这般他不认识的法器,实属正常。

只是,没记错的话,自己先前毒发之时,银面人似乎也拿这颗珠子照过他……

想起自己那时狼狈不堪的模样,凌尘不由蹙了蹙眉。

但又想起丹修们的特性,知道那些影像大概只做研究之用,凌尘便只得说服自己不要在意此事,以平常心待之。

他认真看了看影像,又结合自己先前所见之事,对沈映宵道:“那条干枯手臂的经脉构成和灵力走向,和仙灵之体有些相似。”

沈映宵奇道:“有人将仙灵之体分尸保存?”

凌尘摇了摇头:“那并非天生的仙灵之体,而是后天改造而成。你所见到那些刻印在它内外的阵纹,便是此等用处。它的□□极为强横,此人生前恐怕已至合体圆满之境。”

他想了想,又道:“这倒像是我在古籍上见过的炼体之术€€€€有些人经脉受到无法逆转的损伤,亦或是寿数将近,便会妄想只保留紫府,更换其余躯体,借此长生。但从古至今从未有人成功过,这种术法于是一直被当作邪修的妄想,尽数封杀。”

沈映宵想起刚才那一块本不该出现的灵体碎片,隐约明白了一事:

那手臂生前的主人,恐怕不只是单纯的合体圆满,而是已经经历过飞升雷劫。

雷劫失败,那人却不知用何等方式留下了一部分身躯。而那灵魂碎片,恐怕也是渡劫时生成的,没能飞升,便留在了这方世界。

沈映宵暗自猜测的时候。

旁边,凌尘似是又想到了什么:“除了那段手臂,布阵之人应该也留下了其他部分的躯体。”

沈映宵微怔,他刚才还以为是有人捡了那合体期的手臂回来,想自己接上用。可听凌尘的意思却又不是这样:“你是说,那人凑齐了全套这样的肢体?”

凌尘点了点头:“但炼体之法讲究平衡,必须使用一具完整的躯体。否则换上紫府之前,身躯定会先一步四分五裂,无法成事。

“而躯体一死,修为尽散,想重新让肢体恢复合体之境,所需的灵力极其庞大,同一处地点难以攒够可供整具躯体使用的能力,因此那人只能分而行之。”

凌尘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银面人的神色。

原本他猜测这人听说了炼体之法,会因此动些歪心思,谁知银面人却只是认真听着,那副仿佛懂了却又有点茫然的模样,不知为何竟让他想起了自己那个虽然努力,却缺了一些阵法天赋的大徒弟。

这个念头划过,凌尘略微一怔。

很快他又暗自摇了摇头,有些无奈:映宵哪里和这人像了。应该只是他们碰巧都于阵法一途不算擅长,所以此时的反应,也难免有相似之处。

在此之前,凌尘只给两个人认真讲过阵法:其中一个一点就通,学什么都进步神速。而另一个便是沈映宵。

缺乏足够的参照,他很快便把银面人也归到了后者那一类中,没再多想。

不过这一丝熟悉感,倒是让凌尘对面前这人多了几分耐心。

他想起玉龛上的阵法,继续道:“这种邪术当中一直有种说法,便是肢体离开活人越久,接种时便越难成活,简直像有了自己的意识一样,越是修为高的肢体,便越是如此。

“那幕后之人恐怕是想等灵液攒足,再用灵液将那段手臂一具炼化,只是被你打断了进程€€€€单从这一点说,你倒是做了一件好事。”

沈映萧:“……”只有一件?我做的好事可多了,只是你没看到罢了。

他想起自己勉强也算是拯救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世界,不由暗暗挺直的腰杆。反正这衣服显得宽松,凌尘也看不出来。

……

虽然已能强打精神给他讲课,但凌尘才刚毒发,精力显然有些不济,沈映宵没打扰他太久,得到答案便退了出去。

放好分身,元神出了本命洞府,沈映宵在本体中睁开了眼。

稍一抬头,就见下方已不再是那片望不到尽头的广袤森林,而是能瞧见远处的一座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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