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孟梨又道,手已经摸到了筷子,在地上缓缓摩|擦了几下,把顶端磨尖。常衡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往他嘴里喂了块肉,见他实在不肯吃,才放了下来。
将饭菜往旁边推了推,保证一会儿的血溅不上去,才扬起了修长的玉颈。
“那你试试看,能不能杀了我。”
孟梨攥紧筷子,一言不发,微微垂着眼睫,眼底昏暗不明。忽然,手被一把握住,刺啦一声,那根筷子就穿进了常衡的喉咙里。
滚烫的血瞬间就溅了出来,孟梨愣住,茫然无措地看了看捅进常衡喉咙里的筷子,跟触电似的,立马甩开了手。
“不要紧。”
常衡将筷子拔了出来,声音听起来很沙哑,像是被戳坏了声带。就说这话的空儿,伤口已经愈合了。孟梨看着渐渐结痂的伤,更加茫然了。
“很神奇,对不对?任何伤落在我身上,都能很快愈合。所以,你杀不死我。”他把染血的筷子,远远丢开,抓过孟梨的手,用手帕轻轻擦拭掌心指间的残血,“你可以把杀我当成一种游戏,或者可以供你排除苦闷的一种方式。不止是筷子,只要你喜欢啊,你也可以用碎瓷片,刀剑,斧头弓箭,鞭子也行,随便你高兴,只是别伤着自己了。”
话到此处,孟梨手上的血,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常衡仰头冲他笑了笑:“但你身体太孱弱了,只怕拿不起刀剑,多吃点饭,好有力气狠狠折磨我。”
“……”孟梨把脸扭了过去,好半晌儿才低声道,“我不明白你,你的心思太难懂了,我好累,我不想猜了。”
“那就不要懂,有仇报仇,有气撒气,累了就好好休息,不想猜就不要猜。”
“……”孟梨又沉默了好久,“你还会去抓她回来么?”
常衡摇了摇头:“不抓了,就算你不放她走,我也打算等她伤好之后,就放她离开。”他缓缓道,“我从来没有打算和她在一起,我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
“我一直喜欢的人,后来和我成亲了,只是我……是我太蠢,我把他弄丢了。”
“我现在只想等他回来,不管多久,我都要等。”
孟梨冷冷一笑,事到如今,才跟他说这种话,既然不喜欢叶姑娘,那他倒是要问问常衡,你的菩提心是怎么丢的?
还不是为了叶簌簌才丢的?
可话到嘴边,又突然觉得,答案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有天大的难言之隐,也不是常衡新婚之夜抛弃他,还杀了他的理由。
他不可能再跟常衡破镜重圆,哪怕常衡现在终究做出了最后的选择,也只是退而求其次而已,孟梨从未被他坚定的选择过,一次都没有。
哪怕叶簌簌把他的心都骗走了,也只是暂且将人关起来,好吃好喝伺候着,还生怕人死了。
常衡口口声声说不喜欢叶姑娘,可每次面临选择,选的都是叶姑娘,他对叶姑娘处处偏袒,以礼相待,哪怕是瞎子也看得出来吧。
可常衡却对“喜欢”的孟梨,百般拒绝,千般疏远,时常因为一些小事,而诸多苛责。
孟梨一直以来都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常衡生气了,就会再次被丢掉。
是因为愧疚罢?
被断尾,被舍弃,被驱赶,被抛弃,最后被杀。这是小狐狸一路以来的经历,他已经在攻略男主的路上走得筋疲力竭了。
如今坐在轮椅上,再也扑腾不动了,变得面目全非,常衡却突然说喜欢他,一直以来都喜欢他。
多么可笑!
烛火摇曳,照在孟梨苍白如冷玉的脸上,他垂着的睫毛倒映出两扇阴影,眼底再没有昔日的半点朝气和鲜活了,面对常衡近乎卑微的求爱,也只是冷冰冰吐出一句:“我恨你。”
这本就在常衡的意料之中,常衡道:“恨我也好。”只要心里有恨,就能生出求生欲。只要孟梨好好活着,就算是恨他一辈子也好。
孟梨恨他不要紧,他爱孟梨就足够了。
“……阳春三月下扬州,我带你去扬州玩,好不好?买你喜欢吃的糖人,糖糕,冰糖葫芦,蜜饯果子……”常衡轻轻攥着他的衣袖,冲着他微笑,可眼圈通红如血,小心翼翼地哀求,“往后,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你。只要你开心,想怎么样都行。”
“我只求你不要赶我走,让我留下来照顾你,伺候你,给你出气解闷,行么?”
孟梨阖眸,并不看他,语气依旧冷漠:“堂堂离国的太子殿下,居然说得出这种话。”
“我不是什么太子殿下。”常衡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将脸贴在孟梨的手背上,清澈的眼泪,从眼眶中缓缓滴落下来,他怕弄脏了孟梨的手,赶紧用自己的袖子擦了去,语气更加卑微,“求求你…”
第75章 得到和失去,从不由我
从此地往扬州去,有很长一段距离。
走官道不行,孟梨腿脚不便,只能躺着或者坐着,时间长了腰酸背疼。
走水路更不行,他晕船。如果要常衡背着他走,只怕真到了扬州,桃李都该败完了。
常衡安慰他:“你放心,去之前我一定帮你把腿先治好,到时候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听说那边的酒肆卖的酒水好喝,但不知道和阿宁上回请我们喝的梨花醉比,到底哪个更好喝。”他又在弄药浴,往木桶里加了许多磨碎又煮过的药材,各种颜色的汤汤水水混合在一起。
满屋里都是蒸腾的热气,还有药材的清涩味,此刻蹲在木桶边,用白色的襻膊将宽袖挽起,露出的小臂纤细,曲线流畅,却不似完好无缺的玉石,上面覆着许多深浅不一的伤痕,早已经结痂落疤。尤其双手腕处,疤痕更明显。
那是割腕留下的疤。寻常有宽袖遮掩,倒也看不出来。
孟梨今日没有闭眼,半死不活倚靠在轮椅上,手里攥着两块浑圆的玉石把玩。这是常衡送给他的,说是常在手里盘,能锻炼手指的灵活度。
通体碧绿,质地上乘,没有过多的雕琢,只是打磨得非常光滑。孟梨有尝试过,能不能把玉石吞进嘴里,学古人吞金自尽。
但这玉石刚好,只够他在手心里把玩,还刚好比他现在的嘴要略大一圈。纵是把他下巴卸了,也断然吞不进去。又因为此玉质地坚硬,纵是如何摔砸,也依旧完好如初。实在不能用作伤人杀人的利器。
常衡把筷子,碗都盯得很紧,连院子里的石头,都清理得一干二净。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还会检查他身上有没有偷藏石块。甚至每隔半个时辰,就悄悄起身探他鼻息,反反复复确定他还有没有气。
好像以为这样,就能防止孟梨像叶簌簌一样想不开自戕。
“阿梨,我摸着水温正好,但如果你泡进去觉得冷了,或者热了,一定要跟我说啊。”
常衡把药浴弄好之后,才起身擦干净手,很娴熟地帮孟梨脱衣服,再将他抱起来,小心翼翼放进浴桶里。等人坐稳了,也不闲着,把脏衣服放进盆里,一边盯着孟梨泡药浴,一边洗衣服。
等孟梨泡好之后,他不仅把衣服洗好晒好,还顺便蹲在门口,煮好了粥,全程都不会让孟梨离开自己的视线。
确保自己只要一抬眼,就能完完全全看清楚孟梨。
他在粥里加了许多补血益气的食材,还能把所有食材炖得粘糯,糖放得也刚刚好,不至于太甜,也不至于寡淡无味。
他还学会了炖汤,鸡汤,鱼汤,排骨汤,虽然算不得好喝,但总归不至于喝着让人想吐。
他还会把鱼刺一根根仔细细细地挑出来,生怕孟梨误食,会卡伤喉咙,手巧到一整条鱼的鱼刺全部都挑出来,鱼肉都是完整的。
饶是百般精心照顾,可孟梨始终没能站起来。那双腿的肌肉已经萎缩了,又白又细,常衡只用一只手,就能完全攥住他的小腿。
经过多方打听,带他一起寻了一位当地有名的大夫。那大夫先是检查了孟梨的双腿,随后又问最近用了什么药,而后就示意常衡去隔间说。
隔着屏风,大夫直接开门见山道:“依我看,那小郎君的腿只怕没救了。”
常衡道:“大夫,无论多名贵的药,我都可以取来,只要能治好,我什么事都可以答应!”
大夫叹了口气,摇头道:“是老夫医术不精,烦你另请高明吧!”刚要离开,却被常衡拦住,大夫惊愕,“你,你这是……”
“我并不想伤人,只不过,劳烦你出去,同内子说,他的腿还有得治,只要好生休养调息,早晚有一日能站起来。”常衡单手扣在大夫的喉咙上,低声道,“有劳了!”
大夫无法,只好按他说的办,还开了一堆名贵药材,都有补血益气之效。
回去的路上,孟梨都挺平静的。
虽然不知大夫去隔间跟常衡说了什么,但见大夫前后两副面孔,也明白了几分。
看来,这双腿确实救不回来了,以后真要坐一辈子轮椅了。
现如今,他跟废人有什么区分呢。
吃喝拉撒睡,全在床上。就连自己爬上轮椅都难,还得常衡抱着他,才能上去。连洗澡穿衣服这么简单的事,都得常衡伺候着。
这样残废至此的叶公子,哪还有救活的必要?
他以前是那么健康,能蹦能跳,徒手连翻十个跟头都不在话下,现如今却借尸还魂到一个残废身上。让他怎么忍受得了?
“没用!没用了!我再也站不起来了!我成残废了!”孟梨突然失控,抡起拳头往腿上猛砸。还将挂在轮椅上的药包扯下来,撕拉一声,散落了一地。
常衡被他冷不丁的暴躁吓了一跳,赶紧绕到他面前,蹲下身,攥着他的手臂,急忙安慰,“怎么会没用呢,那大夫不是说了吗,肯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你别急。”
“你不要再骗我了,这双腿不会好的,永远都好不了!我再也站不起来了,我真的成残废了!……你现在开心了,对不对?你开心了!”孟梨挣开双手,攥紧的拳头胡乱往常衡身上猛捶,大喊大叫起来,“你开心了!你终于如愿了!”
“我,我开心什么了?”常衡不躲不挡,任由他发泄。
“你怎么不开心?当初我和叶簌簌都受伤了,她伤到了腿,我伤到了脚踝,你可怜她年纪轻轻,怕她腿上落了残疾,为什么就不可怜我年纪轻轻,就不担心我脚上落了残疾?”孟梨恨声道,“你为什么扶她不扶我?为什么?!明明我也受伤了,你却先去给她疗伤,她是姑娘家,我忍了……可为什么,你给她疗完伤,就去给其他人看伤势!”
“那时……”
“对!”孟梨双手捂住耳朵,“你那时被人群包围住了!我知道你要说这个!”
“……”
“可那只是你的借口!如果你真的在意我,区区几个手无寸铁的凡人,怎么可能挡得住你?事分轻重缓急,人分亲疏远近,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会不懂?”
孟梨不想看常衡的脸,索性把眼睛也闭上了,“为什么只带她去采野果子,都不带我?为什么我生病躺在床上时,你们却要在房顶看月亮?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和叶姑娘关系不和,却偏偏要带我们两个,一起回师门?”
“你明明知道,我不会害人,你明明就知道!却要在那天晚上,质问我叶姑娘的下落?”他的声线颤得厉害,语气狠厉,但也委屈万分,“你分明就是笃定我害她,你分明从来都不相信我!”
“为什么……我和她都快死了,你却救她不救我?你还把我一个人丢在林子里,到最后才回头找我……”
“……那是我的尾巴,你用我的尾巴去换钱,可换来的钱,却去救了你喜欢的叶姑娘!”孟梨又道,“明明时间来得及……明明你可以先救我,再去救她的,你明明可以两个都救…可你却拿着钱先去救她!”
“你只在乎她,都不管我落到坏人手里,会不会,会不会被打断胳膊,打断腿,你就只在意她!!”
孟梨大力捶他,推搡他,声音凄厉:“我恨你,我恨你,我恨死你了!!”
常衡有点糊涂,前面的事虽然有误会,但他都清楚,可最后一件,他不明白。将孟梨的手往下拽,急切地问:“什么时间来得及?什么两个都能救?你说清楚!”
“事到如今,你还要装?”孟梨冷眼看他,“我被坏人绑走了,需要五十万酬金!正好就是卖我尾巴的钱!你明明可以先救我,再带着我一起去救她,可你却……”
“我不知道此事,我不知!!”常衡是真不知道这事,那天晚上,孟梨突然从房里消失,他都找疯了,后来,是叶簌簌自己回来的,也不是他拿赎金去救的!
他抓着孟梨的胳膊,语气更急,“你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知道了,我一定……”
“你不知道?你敢摸着你的良心,以你在天之灵的亡母起誓,你真的没有看见过那道血书?你不知道我被坏人绑走,需要赎金?”
常衡立马跪地,竖指对天起誓:“我当真不知!也从未看过什么血书!若有半字虚言,就让,让我母亲在九泉之下,不得安息!”
孟梨闻听此言,愣了愣。他知道,常衡或许会说谎,但绝对不会拿亡母起誓撒谎,绝对不会。
可就算这一次是误会,那别的呢?
还能次次都是误会吗?
“是你自己误中媚|药,我为了救你,才献了身,可你不仅不肯对我负责,还,还非得设计,让我当众承认你是我师父!”话到此处,连孟梨自己都觉得好可笑,“你那么躲我,防我,屡次拒绝,百般避嫌,可我却一次次主动往你身上贴,你肯定觉得我不知廉耻,我特别廉价,对吧?”
“廉价到,你想玩就玩,想碰就碰,玩腻了就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一脚踹开。反正,我举目无亲,没人会替我做主,也没有人肯相信我说的话……哪怕我被你绑起来,强行带走,路过的人也只会觉得我是个坏东西!”
常衡放下手臂,摇头喃喃道:“不是这样的,不是……”
“不是?你敢说不是?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但你却不敢对我负责!我只是去向你求一个答案,可你怎么做的呢?”孟梨问他,“需要我帮你回忆吗?”
不需要帮忙回忆,常衡记得清清楚楚。他那天晚上没控制好情绪,失控之下打了孟梨。
事后,他万分悔恨,下定决心再也不动孟梨一根手指。可没过多久,又一次对孟梨动手。那次,他看见孟梨伸手去摸烧红的炉子。
也不知怎么搞的,又惊又恐之下,怒火攻心,拿起熬了个通宵做给孟梨的竹笛,就往他手上打。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让孟梨,乖顺一些,好好珍惜自己,不要自轻自贱,可到头来才发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