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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

封戈埃特岑家族中有一位教授,名副其实的教授,他一生中都在读书、研究、旅行,对庭园不感兴趣。他叫乔纳斯·古斯塔夫·沃尔夫冈·特希什威兹·封戈埃特岑。他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一八六二至一九四五)中,写过许多有关宗教史的书,其中最重要的有Das Heilige. Über Schlesiens Mystik (一九一四)以及Der Ursprung der Religion (一九一八)。他生前有两大爱好:宗教和屋顶。他想,在这两个题目之间必定有点什么共同的东西,它们必定以某种方式相互补充。在他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就对宗教感兴趣。那时在农村教堂举行的一次圣诞节弥撒上,他看到了一幅椭圆形的圣像画,围绕圣母马利亚悬着一些带有他们殉难标记的圣徒。对屋顶的爱好是后来产生的,就在又一次翻盖府邸屋顶的时候,需要把全部旧有的覆盖物换成新式的瓦。乔纳斯·古斯塔夫·沃尔夫冈无论做什么,总要做得精确、细致、认真。因此他阅读了所有关于屋顶、覆盖物、陶瓦和木瓦的书籍。二十世纪初整个时代思潮充满了革命气息,就在革命精神高涨的时候,他决定将称为“柏林瓦”的传统鱼鳞状陶瓦换成更为通用、具有哥特式风格、接近西方建筑艺术特点的浅砖红色“修女瓦”。从此府邸由于屋顶独特的盖瓦而在西里西亚成了珍奇,远近的邻居、神父和建筑师都来参观。府邸看起来就像法国的勃艮第城堡,就像巴伐利亚的修道院。
乔纳斯·古斯塔夫·沃尔夫冈无论去什么地方,他的眼睛搜寻的总是屋顶。他从火车里眺望一路经过的城市,他的目光总是仿佛不经意地沿着每座城市的上方逐一漫游,但实际上看到的是每根烟囱和每个斜面。正是根据看到的屋顶种类,乔纳斯能确定自己置身于欧洲的哪个部分。
他曾在洛桑和日内瓦学习。他在那里知道了弗洛伊德、弗雷泽和涂尔干。鲁道尔夫·奥托 ,一位德国神学家,给了他强烈的印象。瑞士的屋顶是世界上最美的屋顶之一。那里人们生产陶瓦用的是不同寻常的五彩缤纷的稀有泥土,那里没有颜色相同的屋顶。屋顶的外观不断变幻着色调,以泥土所能呈现的上千种颜色而令人惊诧,看上去就像用各色布片拼缀制成的百衲衣。他在瑞士住旅馆总是要挑选最高层的房间,以便从窗口观看那些销魂夺魄的屋顶。那里的瓦不是像在西里西亚那样铺成类似花边的网状花纹,而是铺成鱼鳞状,因此那些房屋看起来就像从某片难以想象的海洋里捕捞并抛到陆地上的肚子朝上翻过来的硕大的鱼。
后来,乔纳斯·古斯塔夫·沃尔夫冈在海德堡写了一篇关于生命的博士论文,还写了一部关于传说中的西里西亚一位名为库梅尔尼斯的圣女的著作。他也曾在大学教过书,但他的专长是研究基督教改革运动时期在西里西亚活动的教派,尤其是有关卡斯帕尔·什文克费尔德 的信徒和刀具匠教派。他为这些课题写过一些文章。
海德堡的屋顶是典型的德国式——红色和青灰色的。教堂的细高的尖顶具有无烟煤的颜色,对眼睛能起一种镇静作用。乔纳斯课后常溜溜达达信步走到城堡,居高临下地望着傍晚的城市,那时熙熙攘攘的大学生由于喝着廉价的苹果酒,讨论着学术理论而显得异常活跃、喧闹。
在宗教和屋顶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稳定的肤浅联系。第一种联想是平淡无奇的——认为两者都代表了最高的范畴。从这种联想得不出任何结果。但是另一种联想却具有某种意义。乔纳斯·古斯塔夫·沃尔夫冈有一天从海德堡城堡的阳台上望着城市的时候,就曾产生过这种联想——无论是屋顶还是宗教都是终极的顶点,它在封闭一个空间的同时,也将这个空间跟其余的空间分隔开来,跟天空、跟高度、跟世界咄咄逼人的无边无际分隔开来。幸亏有了宗教,我们才能正常生活,不致给一切无穷无尽的困扰弄得心烦意乱,否则真是无法忍受;而多亏了屋顶,我们才能安全地待在房子里躲避风雨和宇宙辐射。这里指的是某种类似阀门的东西,如同撑开一把雨伞,把自己藏在伞里,或是关闭一个小门,把你跟外部世界分隔开,躲进一个安全、熟悉和家具齐全的家庭空间。
 德语,意为:至圣的地方——西里西亚人的神秘教。
 德语,意为:宗教的起源。
 鲁道夫·奥托(Rudolf Otto,1869—1937),德国神学家、哲学家、比较宗教学家。
 卡斯帕尔·什文克费尔德(Caspar Schwenckfeld,1489或1490—1561),德国神学家、作家,西里西亚宗教改革最早的倡导者。

刀具匠

他们以唱自己的赞美诗和制作刀具打发时光。他们制作的刀刃在整个西里西亚比任何人制作的刀刃都要锋利得多。他们给刀刃安装上经过仔细雕琢的白蜡树木刀柄,每个人一拿起它都会爱不释手。他们每年出售一次刀具,都是在初秋树上的苹果已经成熟的时候。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某种展销性质的定期集市,吸引全地区的人前去采购。有人一次便买了几把甚至十几把刀子,然后再将其出售营利。在进行这种集市买卖的时候,人们忘记了刀具匠们是异教徒,信仰的是不同的上帝。假若人们认真起来不肯让步,会很容易提出这方面的证据,把这些刀具匠驱逐到天涯海角去。可那时谁能制作出这么好的刀具呢?
每当他们的孩子出生的时候,他们不是欣欢庆贺,而是号啕痛哭。而当他们中有人死去的时候,他们就会将其脱得精光,然后放进一个地洞里,并围绕敞开的墓穴翩翩起舞。
他们定居的村落位于将两个山脉分隔开来的丘陵地带的末端。这是一座石头建筑物,围绕它的是一些小小的土坯房。没有窗户,没有烟囱,看上去就像一些狗窝。这些屋子里装满了刀具。他们贮存刀子的方式就像熏制干酪一样——刀尖朝下悬挂在木头的顶篷上。穿堂风摇曳着它们,它们相互碰撞,像铃铛似的发出铿锵的响声,人们毫不畏惧地在这满是刀尖的天空下走来走去。钢尖触摸着他们的脑袋,仿佛在虔敬地为他们的死亡举行傅油圣事。
他们对世界的起源具有非常奇特的信仰,他们相信物质是精神的“感情冲动”,认为精神忘记了,停止了自己所完全投入的无边的平静,体验到了某种精神不应体验的东西——感情冲动,不可抗拒的激情。(后来神学家们绞尽脑汁,猜测这可能是一种什么感情。是恐惧?还是对存在和无法逃避这种存在的绝望?但是关于这一点任何地方都没有讲清楚。)
刀具匠们相信,灵魂是插进肉体里的一把刀。它迫使肉体去经受我们称之为生活的持续不断的痛苦。灵魂激发肉体的活力,同时又杀死肉体。因为生活中的每一天都使我们离开上帝远去。假若人没有灵魂,也就不会感受到痛苦;人也就会像阳光里的植物,像放牧在阳光灿烂的牧场上的动物。可是因为人有灵魂,而灵魂在自己存在之初就曾见过上帝的难以形容的光辉,一切在它看来就都似乎是黑暗的。作为从整体上削下来的一小块,却记得这个整体。作为为死而创造出来的生命,却必须活着。已经被杀死的,却依然活着。这就意味着有灵魂。
清晨和傍晚他们反复单调地吟唱自己忧伤的赞美诗——当他们用白蜡木雕刻刀柄的时候,当他们熔化钢坯和锻造刀身的时候,当他们秋天从树上摇下野苹果的时候,当他们照料自己为数不多的孩子——那些不经意间来到世上的不幸生灵——的时候,他们都在忧伤地吟唱着。
他们有着稀奇古怪的习俗,他们的全部生活都是稀奇古怪的。他们交媾的时候,会小心预防精液排泄至女方子宫。他们让精液泄到外面,奉献给他们自己的上帝。他们想象在人的精液里蕴藏着上帝的光辉,通过献祭将其从物质中解放出来,以期使其回归上帝。所以他们很少生孩子。
他们唯一的祈祷形式是大放悲声,他们将此称为唱赞美诗,而唯一的礼仪则是奉献他们的精液。否则他们便不会祈祷。他们认为,上帝是超人的生灵,跟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甚至不明白人的祈祷。

森林轰然崩塌

玛尔塔并不喜欢倾吐内心的秘密。但是有一天她却对我说,她能记住不同的时期,记住许许多多的时期,甚至像瓦姆别日采的还愿画所表现的那些时期她也记得。她辨认时间不是根据当时活着的人的长相——因为人的长相彼此可悲地相像,总是同样的那一些人——而是根据空气的颜色,根据绿色的色调上的细微差别和阳光照射在物体上的不同方式。玛尔塔对这一点确信不疑:她认为时间的特定阶段能通过色彩来辨别;颜色是时间的唯一可识别的特点。也许这跟太阳有某种共通之处;也可能是太阳在搏动的过程中改变了波长,或者空气过滤光线的方式不同,使地上的所有东西每年都有其独一无二的色调。
因此,玛尔塔学会了将她记忆中特定的时间细节同当时世界的色调联系起来的本事。我设想,可能是这样的,比方说,某天她见过运送干草、装满面粉的麻袋,装载建造房屋的黏土或是仓促装运日用器具的大车沿着石头道路滚滚而去,在她的大脑里就会将这类大车的木头轮子的外形同当时天空可能具有的奇特的淡红褐色联系在一起。或者她可能会把束胸的连衣裙式样跟透明的、甚至略带淡绿色的大气以及严寒冬天的天蓝色天空连系起来。
玛尔塔的记忆就是这样运转的。玛尔塔就是这样识别过去的。但是这种试图在时间上寻找顺序和规律性的方式,有时也会引她误入歧途。玛尔塔见过一些她不能理解的画面,这些画面似乎是唯一能在她心中唤起恐惧的东西——因为她已见过这么多的世事,还有什么能使她感到害怕的呢?
她曾见到谷地,谷地上方悬着低矮的橘红色的天空。这个世界所有的线条都不清晰,连阴影也是模糊的,投射在这一切上面的是某种陌生的异化的光。谷地里没有任何房屋,没有任何人的踪迹,没有生长一簇荨麻,没有一丛野生的黑醋栗灌木,也没有一条小溪——而原本曾是小溪流过的地方却早就消失在茂密、坚硬的棕红色荒草之下。小溪流过的地方看上去就像一道伤疤。在这个地方既没有白天,也没有任何一个夜晚到来。橘红色的天空在所有时间里都闪烁着同样的光——既不热,也不冷,完全是静止和冷漠的。山丘上依然被森林覆盖,但当她仔细观察它的时候,便看到森林是死的,在一个瞬间变成了木化石,凝固了,僵化了。云杉上挂着球果,树枝仍然盖满了发白的针叶——因为没有风可将它们吹得七零八落。玛尔塔有个可怕的预感:一旦在这自然景观里出现任何一点运动,这森林就会轰然崩塌,化为齑粉。

带锯子的人

喧闹声总是表明他的来临。刺耳的机械的狂啸,就如看不见的球从谷地的斜坡上弹回并总是在阳台附近停住。我们惴惴不安地抬起头,两条母狗竖起了颈背上的毛,我们拴在树干上的山羊吓得开始围绕那棵树奔跑。稍后,他本人才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一个高大、瘦削的男人从森林里现出身来,他在自己头顶上方挥舞着一把电锯,好像那是一杆威力强大的来复枪,而这个男人的样子似乎根本就不是从白桦林里走出来的,而是直接从战场,从战火纷飞的坦克中间,从炸毁的桥梁瓦砾堆下走出来的。从他的手势上我们看到了胜利的喜悦——挥动着铁片,有时甚至快捷地扣动锯子的启动器,引起锯子发出嘈杂的噪音,将整个谷地震成了裂块。“喂,喂!”他欢快地叫喊着,“我来了!”他顺着斜坡往下走,径直朝我们这儿走来,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锯子,用它的锯齿胡乱地砍削白桦树苗、幼小的枫树、山毛榉和草尖儿。在他的动作中有某种自鸣得意、虚张声势的因素:锯子挥得太高,摆动的幅度太大,就在他昂首阔步前行的时候,连青草都来不及退避,它们缠住了他的脚,使他跌了一跤。我们赶忙闭上了眼睛,生怕看到那外露的长长的锯齿怎样伤着了他自己。可他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站起身,只为自己的跌倒略感惊诧,但立刻就将其忘诸脑后,因为他眼前是坐在阳台上的我们这些人,那么多好奇的眼睛,那么多准备鼓掌的空手。当他走过公路,踏上小径,我们便看清他原来是个醉汉。锯子围绕着他摆动,划出一个个不规则的预示凶象的圈子,仿佛是想逃离自己狂乱的主人,又似乎是受到了他的诱惑和怂恿。“你们有什么需要锯的吗?”他大汗淋漓、面红耳赤、步履蹒跚而冒冒失失地问。
有一次R犯了个错误,吩咐他锯断一棵倒下的樱桃树。锯子震颤着,发出刺耳的尖叫声,锯子紧紧咬住了死树,将它锯成了几段参差不齐的木头。干完了这件事,他仍不满足,接着又把空气切成了几段。这男人的眼睛在我们的几棵椴树和苹果树的树干上转悠,直到R不得不站到它们前面,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遮挡住无力自卫的树木。“这棵白蜡树锯吗?”男人问,“它不遮挡你们的阳光吗?”同时挥舞着自己的武器。R把他送过公路,送回山上,陪着他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直到那人嗅到了别的用锯的机会。
带锯子的男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来,而我们则惊慌失措地从阳台上收起玻璃杯,关门闭户。我们窥视着他的绝望神情,他从我们房子旁边走过,冲着天空喊叫:“喂,你们有什么需要锯的吗?有要锯的吗?”

埃戈·苏姆

他在阳光里醒来。他躺在高大的植物中间的排水沟里。离他两米之处就是公路,他听见了有节奏的马蹄嗒嗒和大车嘎吱嘎吱的声响。他身上除了一条长裤一无所有,而且裤子也已撕成了破布条。他胸口的皮肤涂满了泥浆,大概还有鲜血。他观察全身,触摸了一遍,查看身上的皮肤是否完整。是完整的,但他宁愿身上哪怕什么地方的皮肤被抓伤或割破。由于血的源头是在他的体内,那样的话他至少能弄清身上的血是否是自己的。
但他没有受伤。他站了起来,感到一阵眩晕。头痛得古怪,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仿佛脑袋里的血流不畅,真痛得他眼里直冒金星。他最发愁的是现在怎么回家,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回到位于市中心的自己的街道,那里在一天中的这个时段所有的人不是出门买面包和牛奶,就是站在窗前看天气,而男人们为了不错过这美好的七月天的哪怕是片刻的时间,常常在阳台上刮胡子。人们甚至不会让他在这种状态下回家,他们会寻根问底,打听教授先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将神色惶惑地望着他外观上的创伤,会去请医生。或者,他们也许已经知道这一切?说不定警察已经在附近一带转悠,因为有人曾经发现了尸体……埃戈·苏姆坐到地上,平静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双手完全正常。他一下子恢复了神志,振作了起来。他决心去警察局,就在当时当地来个竹筒倒豆子彻底坦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个清楚。于是他起身走了,想到终于能向某个人倾吐秘密,把自己交到一双安全的关爱的手上,他顿时勇气大增。“我希望他们迅速对我做出判决。”他想,“谋杀是死罪,让他们立刻审判我,最终把我绞死。阿门。就算为现在所做的一切而作为一个罪犯死去,又何必经受那么多的痛苦?”不过,这已不是他的事,他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甚至无法猜透。“反正自有某位上帝或是某些经常出席备有橄榄和葡萄的盛宴的天神为此承担责任。祝他们好运。”
他终于弄明白,现在自己是身处圣安娜山的某个地方,离城镇约有六公里。不远处延伸着一条古老的旅游路线,去年他还带着一群年轻学生到过这里。下方流淌着一条小河,河上有道不同寻常的石头拱桥。地图上标出的名称是会计员桥。不错,他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这个由几栋房子组成的村庄就是皮耶特诺。从那里有条小道直接通向公路,通向城市。他加快了脚步,后来竟然奔跑了起来。
在皮耶特诺,刚过桥,在一块小小的浸水草地上站着一群沉默不语的人。他们见到埃戈·苏姆便向两边挪动了身子,埃戈·苏姆在他们的脚与脚之间看到一头死了的乳牛的庞大尸体。它肚皮破裂地躺在一边,内脏流淌在染满鲜血的青草地上。埃戈·苏姆本能地捂住了嘴巴,但他不能停步,他必须往那里走。人们给他让出了一块地方。所有的人都有阴沉难看的面孔、灰白色的头发和开裂的嘴唇。
“狗咬死了乳牛。”一个有副不匀称面孔的老者说。
“博博尔的狗。”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补充道。
“不是我的狗。我的狗是拴着的。”
此人大概就是博博尔,但一个瘦得像刨花、嘴里叼着香烟的男子立刻就向他扑了过去:
“放屁!你是这会儿才把它拴起来的。”
“博博尔从不看管自己的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几条狗。”老者坚持说,同时朝埃戈·苏姆瞥了一眼。
埃戈·苏姆只觉得一阵头晕,因为他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甚至想到了他夜里曾有过的某些模糊的回忆,或者那可能只是他的想象。他差点就要呼喊、尖叫、狂嚎,但他紧紧扼住自己的喉咙,制止它发出任何声音来。这个动作是如此奇特,以致人们全都好奇地望着他。这时博博尔从人群中冲了出去,他看起来像个侏儒——矮小、粗壮、胡子拉碴。他毫不犹豫地来到用条短链子拴着的大黑狗跟前。狗发出一声哀鸣,倒在了地上,它多半是靠嗅觉察觉到死神的到来。博博尔举起一块粗大的劈柴,挥动着胳膊,对准狗的脑袋狠狠地砍砸了下去。狗发出的尖叫是如此刺耳,有些妇女吓得瑟瑟发抖,而后它软软地翻滚到一侧,一动不动。鲜血从它的脑袋下边流淌了出来。
那时埃戈·苏姆跪倒在湿淋淋的青草地上,挨着乳牛的尸体,在心灰意懒的人们和脚与脚之间——开始啜泣。人们惊愕地望着他,时而彼此交换一下令人哭笑不得的一瞥。他们那冷峻的眼睛闪闪发光。
“喂,先生还是控制一下自己的感情吧,请莫激动。先生是为乳牛还是为狗哭泣呢?先生不怜惜人吗?”
埃戈·苏姆抬眼望着老者的面颊,在那张脸上寻找同情。也许他甚至以为这个男人会把他搂进怀中,并且用那件肮脏的长袍擦去他脸上的泪水。但是那农民的双眼有如两把刀子。
不久之后他沿着一条主要街道走了,但仍然身处郊区。他走过了这个时辰已经关闭的“利多”餐馆,他那破碎杂乱的思想环绕着柏拉图盘旋,他想到那位聪明而冷静的哲学家,那位像希腊的神一样的哲学家。不!不!这是个不恰当的比喻,因为希腊的众神既不聪明也不冷静。不过,那时的世界是另一种样子,不知是由于谁在发号施令,太阳闪烁着金色和桃红色的光,山坡上生长的橄榄树一派葱绿,人们都有着白皙的肌肤和白色的长袍。他脑海中产生的这种幻象逐渐转移到对死乳牛、被打死的狗和皮耶特诺那些人的面孔的想象上面,直到一个场面跟另一个场面重叠在一起。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但确实如此。一个场面是另一个场面的一部分。内心深处出现的有关柏拉图——他和他那只将一枚橄榄举到他金子般的嘴边的手——的画面,还有那同时出现的皮耶特诺的景象,成了奏响埃戈·苏姆未来的序曲。
人们目送着他,但他并未真正注意到他们——他们表现得很有分寸:皱着眉头,用眼角的余光凝视着他,多半是不想让他感到窘迫。但他好几次听见有人说:“他喝醉了!教授先生喝醉了!”他咬紧了牙关,已经走到了内波穆克的圣约翰大街的十字路口,他突然想到,去警察局之前该洗个澡。于是他机械地拐向自家房子的方向。楼梯间的门在他身后富有同情心地关上了。埃戈·苏姆将肮脏的拳头按到眼睛上,因为他感到自己再也无法忍住泪水使其不流出来。“柏拉图遇到这种处境会怎么做呢?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在柏拉图身上吗?倘若他遇到这种情况,他或许会自杀。”埃戈·苏姆自问自答。他也想自杀,像古罗马的风雅裁判官彼得罗纽斯 那样切开自己的血管,从容地流血而死;他也想在宴会上做这件事,在朋友中间,在一个明亮的敞开的正厅里,那里有金子般的空气、葡萄酒、橄榄等等。他死时会像苏格拉底一样开着玩笑。
嗬,埃戈·苏姆多么想死啊!他想象在自家的阳台中,他自己吊在绳子上摇摆。
但是埃戈·苏姆既没有上吊自杀,也没有去警察局。厨房的那张椅子,就是他曾如此仔细地把自己捆绑在它上面的那同一张椅子,怜悯地接纳了他那因恐怖的夜晚弄得筋疲力尽的身体。他一动不动地在上面坐到了天明。
早上他只洗了脸,就把几条长裤、几件内衣和一件毛衣装进了硬纸小提箱,锁上了自己的住宅,然后就出城,又回到了皮耶特诺。在那里他成功地说服了侏儒般的博博尔,使他确信,每个农民都需要个强壮的长工,即便只是为了掩埋死去的牲畜。博博尔满腹狐疑地望着他,但当他终于弄明白长工不想要工钱,只须有个睡觉的角落,有点什么吃的东西就知足,农民同意了,他那对灰色的眼睛闪烁着狡猾的光,活像只狐狸。
 彼得罗纽斯(Petronius,约27—66),生活于罗马皇帝尼禄统治时期的朝臣、讽刺小说家。

半生在黑暗中度过

确实如此,无论我们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无论我们对其同意还是不同意。世上大多数人只是由于失眠才记得漫漫长夜。当一个人酣睡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夜是什么。
埃戈·苏姆成了布罗尼斯瓦夫·苏姆;成了布罗内克先生。他带着轻快的心情欢迎这个正常的新名字。皮耶特诺的人们在这个名字后边加了“先生”二字,这是因为他尚有一双娇嫩的手,而且鬓角也已花白。只有博博尔在需要他干活的时候才简单明了地喊他布罗内克,吩咐他清除牛栏的粪便,给乳牛送水,翻晒干草。在皮耶特诺,由于这个地区难以置信的潮湿,干草永远也不能干透。
布罗内克先生如今不得不黎明即起,挤牛奶。他毫不费力就学会了做这项工作——只要看到乳牛的乳房像装满了液体的鼓胀的肉袋子,便用手指自上而下地轻轻挤压,直到白色的细流在奶桶壁上敲得咚咚响。然后他就喝这牛奶,它是温热的,有股牛粪的气味。这就是他的早餐。接着他把乳牛赶到牧场,还有一匹马——它把脑袋上下摆动,像是点头向他道早安,又像是对他的照料表示感谢。然后他便返回去清除马厩和牛栏的粪便。多年没有打扫过的牛栏、马厩积累了那么多的牛屎、马粪,踩实了的牛屎马粪慢慢变硬,硬得像石头。布罗内克用铁铲去敲去铲,犹如敲击泥炭一般。随后他将其装进手推车运到屋子前面,堆成一堆。快到正午的时候,他走进屋内,削了马铃薯的皮,煮熟后浇上猪油,跟酸牛奶一起摆上桌。他和博博尔两个人默默无言地吃着。走廊里博博尔的狗望着他俩,有小狗、有大狗、有狗崽儿,也有老狗,它们总是饥肠辘辘。永远也弄不清楚它们究竟有多少条。午饭后,博博尔躺下睡个小觉,布罗内克先生便坐在台阶上,望着波浪一般起伏绵延的地平线、牧场和山中草地被践踏得满是皱纹的区域,然后又是挤奶,过滤,熬制奶酪,把牛奶装罐,翻晒干草,用手推车运粪。晚饭吃的是面包加灌肠或劣质的软香肠;饭后博博尔就去邻居家喝酒。夜晚也就这样开始了。
夜总是在小河周围的什么地方悄悄降临,也就是从这个潮湿、阴冷的地方的天空开始黑下来。每天傍晚布罗内克先生都是这种天色变化的见证人。他坐在屋子正面的台阶上,眺望四野。首先他听见夜鸟有如时钟清脆的嘀嗒声一样有规律的啁啾。待黑暗完全笼罩了大地,他便听到了人的动静,他们酒后的声音——结结巴巴、迟钝、无助、含混不清,散发着仓促酿造的私酒的臭气——在黑暗中慢慢减弱、沉寂。像往常一样,布罗内克先生竭力不去思考,或者至少是尽可能少思考——实在避免不了思考的时候,就想想明天该做什么,是否该去睡觉了,那头黑色乳牛是否有点不正常,或者想想博博尔可能把干草叉放在了什么地方。最后他上楼去睡觉,在那里他浸泡在黑暗、潮湿和粪便的气味中,直到早上。
但也有另一种夜晚,它像水晶一样纯净得透明,晶莹得异常,那时布罗内克先生就不能入睡。在某种似梦非梦的状态下,他热切地渴望喝杯茶,他嘴里涌出了唾液,感到嗓子眼儿发紧。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成眠,越来越心烦意乱,他的脚发痒,好像是想要奔下楼梯,跑过院子,向前冲。“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他想,因为这种渴望迅速摆脱困扰的心态犹如痛苦的排尿需求,犹如积聚得太满的东西要求宣泄的机会一样,意志起不到任何作用。他哭了好几次,却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哭,只是泪飞如雨,而内心却是平静的——有如长满了青草的牧场。
那时他走进了森林,在树木之间转悠,用脚踢树干,将手紧紧握成拳头——他用力用得那么大,竟使指甲掐进了掌上的皮肤。他还记得森林的边缘和小礼拜堂,它守护着进入森林的入口,就如运动场旁边的售票亭。它的灰泥已经剥落,石头已经破裂,里面隐约可见的是钉在十字架上的双脚已经断裂的塑像。他厌恶地绕过小礼拜堂,上山,朝着边界的方向走去。此刻在他那昏昏沉沉的脑海里出现的唯一想法是盼望听见一声枪响,而且这声枪响是冲着他来的,是瞄准了他的身体的,他盼望这一枪带着可怕的呼啸射穿他的脑袋。在这之前什么事情也不要发生。
但却发生了跟往常同样的事情——首先他感到浑身疼痛和对这种疼痛的极端憎恶,然后是恶心想呕吐,而当他感到胃里翻江倒海正要呕吐的时候,他的思想之光熄灭了,他惊恐万分地看到的最后东西是一双长了尖爪子的手,还有一簇簇蓬乱的灰色的软毛。然后他就已整个受到渴望的控制,但他并未受到这种渴望的奴役,反而感到自由。
有时他的雇主雅谢克·博博尔想要聊聊天。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体育牌香烟,在说出第一句话之前就已抽掉了两支。他们坐在门口的石头台阶上,穿堂风吹着他们的后背,冰凉的石头使他们的屁股冷得无法忍耐。雅谢克·博博尔知道的只是坏消息。他说,广播里讲到一个妇女,她住在贝斯基德的大森林中。她能预言未来。曾经有三个旅行者到了那里,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最终都得在她的茅舍宿夜。她给他们牛奶,而后对他们说:“我能给你们预言未来,不过你们得给我买双皮鞋。”于是他们派了一个年纪最轻的旅行者下山,在村庄里给她买了一双网球鞋。老妇穿上了鞋,让旅行者看三具棺材。第一具棺材里装的是粮食,第二具棺材里装的是糠秕,而第三具棺材里却装满了鲜血。“未来三年将是这样的年份。”她说,“究竟是哪几年?”旅行者想弄清楚。但她不肯泄漏天机,只是说:“第一年是大丰收。接下来的一年从田地里将只能收到糠秕,而第三年则会血流成河。”“谁的鲜血?”她没有回答。所以现在博博尔大伤脑筋,琢磨今年是什么年——丰收年、糠秕年还是流血年?但是在皮耶特诺,未来看起来总是阴暗、不祥的。青草总是生满了鼻涕虫,小河里的水总是浑浊不清,人总是浮肿——不是得了酒后不适症候群就是有病;母羊在神秘的情况下倒毙,貂吃光了整窝雏鸡,雷劈死了乳牛,全窝的狗崽儿会在暴风雨时被淹死。这里下雨的时间总是最长,每样金属制成的东西都锈得发出嘎嘎的响声,牛粪上面则长满了白色的霉菌,因为它们永远不会被分解,不能为土地所吸收。
布罗内克总是那个将动物的尸体埋在小河边的人。每当博博尔的那些永远饥饿的狗从森林里拖回一只被咬得残缺不全的狍子,博博尔总是不允许它们将其吃掉。他那双给酒精弄得泪汪汪的眼睛出乎意料地罩上一缕温情,那时他就吩咐布罗布克把狍子埋掉。布罗内克几乎就能成死去动物的合格掘墓人了。可他在掩埋狍子的尸体的时候却遇到了难题:需要挖很深的坑穴,因为狍子有四只又长又僵硬的腿,任何旧式墓穴都容纳不下它。为了不让狗将它再次从地里刨出来,必须用铁锹砍断狍子细长的胫骨。布罗内克正是这样做的,尽管狍子已是毫无疑问地死了,但砍断它的腿仍然是件残酷可怕的事。
他想起第一次乘坐公共汽车到克沃兹科去献血的事。献血的念头也是在某天夜里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的,当时他浑身疼痛得那么厉害,以致他想发出狂嚎。这个念头的出现有可能是受到当时正好在宣传义务献血的地方广播电台的启发,也可能是一张报道此事的报纸的图片偶然落到了他的手中。他当时已把自己彻底变成了布罗内克,他对捐血这个想法并没有深思。他只是觉得把他的鲜血献给某个人是件美妙和公平正义的事,血不过是他体内的某种东西而已,这东西从未见过世界,从未感受过阳光,却能使他活着。怀着有人会乐意接受它们的信念,从自身开启那些内在的河流,让那些令人厌恶的黏稠和温热的东西流出来,毕竟是件美好的事。相信那些乐意接受它们的人也会接受它们对已是模糊不清的苍白的西伯利亚景色的全部记忆——那是一派由于恐怖而变得酸楚,由于无能为力而恶化了的风光。
一个有双白嫩的手的女人按摩他手上的血管,接着把一根针刺进血管,用塑料吸管抽出布罗内克的血,留待分发给别的人。事后布罗内克感觉到的唯有轻松。他得到一杯咖啡和一块戈普沃牌巧克力,他立即就吃了下去,甚至没有尝到甜味。当他爬上高踏板的公共汽车时感到有点虚弱,汽车把他送回山麓的村庄。
从此他每月献两三次血,超过了可以献血的量。但他经常可以撒谎,因为义务捐血中心站的日常文书工作相当混乱,手指白嫩的女护士不断变换,而且脑子里想的也是别的事情。他甚至等不到正规献血的时间就又跑去献血——让针刺入自己的血管,血液像小河淌水似的流出。他为这种失血后的头晕感到飘飘欲仙,这是他唯一可以享受的乐趣。他必须躺一会儿,休息片刻。他就在这时想象跟女人做爱。他学会了看懂护士的量血器刻度。一百毫升,两百毫升的血,他的身体顽强地生产这种红色的体液。有一天的夜晚,他一边听着喝醉的邻居们吵闹,一边计算。他总共献出了足有两桶的鲜血,却仍旧没有死。

蘑 菇

八月是从采蘑菇开始的,也就是说,像一向应有的那样。艳阳高照,把土地都晒干了,但我们的草地依旧积满了水;草地上长着茂盛的青草,绿得令人目眩。
第一株蘑菇是我偶然发现的,它生长在去玛尔塔家的小径上。一株小小的红色的哥萨克蘑菇看上去就像根粗大的火柴,而它头顶上方的天空就像涂上了红磷的火柴盒。这可能是火灾的预警,火灾可烧掉青草,把天空烧成橘红色。
整个早上我什么也没想,只想蘑菇。夜里我觉得似乎听到了蘑菇在生长。森林里噼啪作响,这是一种勉强听得见的声音,或者与其说是听到的不如说是感觉到的声音。故而我晚上经常睡不着觉。头一年黑森林里的蘑菇多得简直把我吓坏了。我带了满满几篮子蘑菇回家,把它们铺在报纸上。我久久地望着这份收获,真是百看不厌,直到不得不拿起刀去切它们柔软的、稚嫩的躯干。我割下了它们的菌盖,穿在黑刺李的刺上,让它们晒干。满是针刺的树枝连同戳在上面的菌盖,整个秋天都紧靠在我家房子的墙上。房子的墙壁吸足了干燥的鳞皮牛肝菌和哥萨克蘑菇的芳香。头一年就是这样的,当时什么都多,苹果、李子,甚至那棵老樱桃树也发疯似的结果子,喂饱了周围一带所有的椋鸟。然后是所有的东西全部越来越少。今年我只发现了几个苹果。我给它们点了数,守护着它们,随时准备放出两只母狗去赶走偷苹果的贼。
尽管潮湿的草地上没有伞菇——虽说这正是伞菇生长的时节——每逢八月来临,森林边缘地带就会冒出许许多多白色的帽子。
伞菇是那种没有青春的蘑菇。当它以头戴白色羊皮尖顶帽的形象刚从地里冒出来的时候,就已是老态龙钟了。它有副上了年纪的身子,老妇人的身子,这常常使我想起玛尔塔。青筋突起的瘦腿在地面上支起娇嫩的菌盖,触摸它的时候似乎总有点温热的感觉。在咔嚓一声掐断那条脆弱的瘦腿带回家去之前,常会跪下去闻闻它的气味。大家都知道怎样烹调伞菇——需要把它浸泡在牛奶里,而后滚上鸡蛋和捣碎的面包干,再用油将其煎成像煎肉排那样的金黄色,当下就得把它吃掉。以同样的方法可以烹调松球形的毒蝇菌,它有股核桃的气味。不过人们都不采集毒蝇菌。人们将蘑菇分为有毒的和可食用的,有关食用蘑菇的手册详细论述了将前者和后者区分开来的所有特征。手册上介绍了好蘑菇和坏蘑菇。任何一本有关蘑菇的书都不把蘑菇分为美丽的和丑陋的,香的和臭的,触摸时是令人感到愉悦的和不可忍受的、恶心的,也不将它们区分为哪种是可诱人出错的和哪种是可获得开脱、解救的。人们看到的是那种他们想看到的东西。这样的分类一清二楚,但却是人为的、不真实的。而实际上在蘑菇世界里没有任何绝对可靠的东西。
自打八月开始,几乎每天都有些患酒后症候群的男人在拂晓时分磕磕绊绊地走遍小白桦林,而后给我送来好几袋蘑菇放在台阶上。他们想拿这些蘑菇换一瓶家酿的葡萄酒。
“请进屋吧。”我最常说的就是这句话,但我往往大失所望——他们只采哥萨克蘑菇和白蘑。
然而我吃过所有品种的蘑菇。当我发现什么我不认识的蘑菇时,我总要先掰下一小块,放在舌头上试一试。我用涎液将蘑菇弄湿,再用舌头摩擦上颚,品尝味道,咽下。我从来没有给毒死过,也从来没有发生过因蘑菇中毒而被弄得死去活来的事。有可能会由于别的东西中毒而死,但绝不是由于蘑菇。我就这样学会了吃铜绿色的红菇,这种蘑菇谁也不采集,它们在秋天把整座森林染成了棕黄色。我也学会了吃鹿花菌,这种蘑菇形状相当奇特,简直可以作为完美结构的范例为建筑师效劳。还有毒蝇菌,神奇的毒蝇菌——我把它们的菌盖用油煎炒,又撒上了香芹菜。它的味道是如此鲜美,怎么可能有毒?我等待了一整夜,甚至等待了两三个长夜,因为中毒的症状有可能出现得很迟。拂晓时我凝视着窗户玻璃上的反光,那是一片比墙壁更亮、中间带个十字形的不协调的空白。小轿车的钥匙就放在桌子上。蘑菇不肯把我毒死。R平静地说,假若出现中毒症状,肯定已经来不及抢救了。即使洗胃、打点滴输液也全都是徒劳!如果中毒,早已进入了血液。
“为什么有的东西会想要置我于死地呢?”我问他,“难道我竟是个如此重要的人物,以致什么东西会想到杀死我?”
我小的时候曾吃过嫩马勃菌。它们看起来是那么漂亮,在乱草丛中显得那么完美。我激动得吞下了它们,我始终记得它们那种香粉的气味。我带了一点马勃菌回家,妈妈命我把它们扔掉。我没有告诉她我肚子里装的比这还多。从此以后我学会了吃这种蘑菇,把它放在奶油里稍微煎一下,撒上糖。
我把采到的第一批马勃菌送给了玛尔塔。我俩立刻就拿这种蘑菇做成了饭后甜点,把它们全都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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