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破损本
门柱上的牌子写着:破损本,我当它是个吉兆,便走了进去。
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后方,我想他应该是老板,个儿高挑,头发稀疏,他从账本中抬起头来,表情有点不悦。
我打定主意不多说什么客套话,直接走到他桌边,把书交给他,“这本书可以换多少钱?”
他专业地翻阅那本书,摸摸纸感,检查装帧,耸耸肩说:“一两个铜币。”
“不止吧!”我生气地说。
“它就只值你能卖到的价值。”他不带感情的说,“我可以给你一个半银币。”
“给我两银币,还有一个月后买回的权利。”
他大笑一声,“这儿不是当铺。”他一手把书推还给我,另一手拿起笔。
“二十天呢?”
他犹豫了一下,又粗略看了那本书一次,拿出他的钱包,取出两大银币。我已经好久没看过那么多钱了。
他把两银币放在桌上,推向我,我忍着没马上抓起,对他说:“我需要一张收据。”
这次他紧盯着我瞧了很久,我开始感到有点紧张,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模样,满身经年累月的脏污,却想为一本显然是偷来的书讨收据。
最后他又无所谓地耸耸肩,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并在底下画一条线,用笔指着说:“在这儿签名。”
我看到那张纸上写着:
我在此签名,证明我不会读也不会写。
我抬头看老板,他面无表情,我用笔沾墨,小心写下“D D”,仿佛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干,把“收据”推给我,他带着一丁点笑意问我:“D代表什么?”
“作废(Defeasance)。”我说,“那表示让某事不具约束力,通常是指合约。第二个D是指脆烤(Decrepitate),就是把人丢进火里发出的劈啪声。”他茫然地看着我,“在钧普伊,脆烤是伪造文书的刑罚,我想乱拟收据应该是属于那一类。”
我没动手去摸银币或那张收据,气氛沉默紧张。
“这里又不是钧普伊。”他说,一脸镇静。
“是没错。”我承认,“你很想污钱(defalcation),或许我应该加第三个D。”
他又狂笑了一声,接着微笑对我说:“少爷,你说服我了。”他抽出一张新的纸,放在我前面,“你来写收据,我签名。”
我拿起笔写:“本人同意,把里面提有『致克沃思』的《修辞与逻辑》一书归还给这张收据的持有者,换取两银分,只要他出示收据于——”
我抬头问:“今天几号?”
“旬五,三十八号。”
我已经没有记日期的习惯了。在街头,每一天都跟隔天差不多,只不过大家在旬六会喝多一点,在悼日会比较大方一点。
但如果今天是三十八号,我只剩五天可以去大学院,阿本以前告诉我,注册只到燃日,万一错过了,下个学期还要再等两个月。
我在收据上填好日期,划一条线让书商签名,我把纸推向他时,他表情有点困惑,也没注意到收据上写的是“银分”,而不是“银币”。银币价值大多了,那表示他同意以比买价还少的钱,把书卖还给我。
但是,当我想到这一切有多愚蠢时,我也不再得意了,因为不管是银分、还是银币,我都无法在两旬内攒够钱,赎回那本书。如果一切顺利,我可能明天就离开塔宾了。
这张收据虽然再也派不上用场,但它稍稍抚慰了我挥别儿时最后一样东西的痛苦。我吹一吹那张纸,小心地把它折好,放入口袋,拿起两银币。老板抓住我的手时,我吓了一跳。
他歉疚地笑着说:“很抱歉刚刚写了那张借据,但你看起来好像不会再回来了。”他稍稍耸肩说:“喏!”他把一个铜币塞进我手里。
我想这人不是那么坏,也对他微笑,一时间我对刚刚写的借据感到有点愧疚,也对顺手偷了三只笔感到过意不去,不过那感觉只持续一下子而已。既然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可以归还那些笔,我离开时又偷了一瓶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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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后方,我想他应该是老板,个儿高挑,头发稀疏,他从账本中抬起头来,表情有点不悦。
我打定主意不多说什么客套话,直接走到他桌边,把书交给他,“这本书可以换多少钱?”
他专业地翻阅那本书,摸摸纸感,检查装帧,耸耸肩说:“一两个铜币。”
“不止吧!”我生气地说。
“它就只值你能卖到的价值。”他不带感情的说,“我可以给你一个半银币。”
“给我两银币,还有一个月后买回的权利。”
他大笑一声,“这儿不是当铺。”他一手把书推还给我,另一手拿起笔。
“二十天呢?”
他犹豫了一下,又粗略看了那本书一次,拿出他的钱包,取出两大银币。我已经好久没看过那么多钱了。
他把两银币放在桌上,推向我,我忍着没马上抓起,对他说:“我需要一张收据。”
这次他紧盯着我瞧了很久,我开始感到有点紧张,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模样,满身经年累月的脏污,却想为一本显然是偷来的书讨收据。
最后他又无所谓地耸耸肩,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并在底下画一条线,用笔指着说:“在这儿签名。”
我看到那张纸上写着:
我在此签名,证明我不会读也不会写。
我抬头看老板,他面无表情,我用笔沾墨,小心写下“D D”,仿佛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干,把“收据”推给我,他带着一丁点笑意问我:“D代表什么?”
“作废(Defeasance)。”我说,“那表示让某事不具约束力,通常是指合约。第二个D是指脆烤(Decrepitate),就是把人丢进火里发出的劈啪声。”他茫然地看着我,“在钧普伊,脆烤是伪造文书的刑罚,我想乱拟收据应该是属于那一类。”
我没动手去摸银币或那张收据,气氛沉默紧张。
“这里又不是钧普伊。”他说,一脸镇静。
“是没错。”我承认,“你很想污钱(defalcation),或许我应该加第三个D。”
他又狂笑了一声,接着微笑对我说:“少爷,你说服我了。”他抽出一张新的纸,放在我前面,“你来写收据,我签名。”
我拿起笔写:“本人同意,把里面提有『致克沃思』的《修辞与逻辑》一书归还给这张收据的持有者,换取两银分,只要他出示收据于——”
我抬头问:“今天几号?”
“旬五,三十八号。”
我已经没有记日期的习惯了。在街头,每一天都跟隔天差不多,只不过大家在旬六会喝多一点,在悼日会比较大方一点。
但如果今天是三十八号,我只剩五天可以去大学院,阿本以前告诉我,注册只到燃日,万一错过了,下个学期还要再等两个月。
我在收据上填好日期,划一条线让书商签名,我把纸推向他时,他表情有点困惑,也没注意到收据上写的是“银分”,而不是“银币”。银币价值大多了,那表示他同意以比买价还少的钱,把书卖还给我。
但是,当我想到这一切有多愚蠢时,我也不再得意了,因为不管是银分、还是银币,我都无法在两旬内攒够钱,赎回那本书。如果一切顺利,我可能明天就离开塔宾了。
这张收据虽然再也派不上用场,但它稍稍抚慰了我挥别儿时最后一样东西的痛苦。我吹一吹那张纸,小心地把它折好,放入口袋,拿起两银币。老板抓住我的手时,我吓了一跳。
他歉疚地笑着说:“很抱歉刚刚写了那张借据,但你看起来好像不会再回来了。”他稍稍耸肩说:“喏!”他把一个铜币塞进我手里。
我想这人不是那么坏,也对他微笑,一时间我对刚刚写的借据感到有点愧疚,也对顺手偷了三只笔感到过意不去,不过那感觉只持续一下子而已。既然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可以归还那些笔,我离开时又偷了一瓶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