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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还不知道

隔天早上,我只睡两小时就睡眼惺忪地醒了。我匆匆坐上马车,整个早上都在打瞌睡。直到快中午,我才发现我们又从昨晚的旅店多载了一位乘客。
他名叫乔森,目的地是艾尼棱。他举止从容,笑容诚恳,看起来真诚,但我不喜欢他。
理由很简单,他整天都坐在戴娜旁边,肆无忌惮地哄她,开玩笑说要戴娜当他的小老婆。戴娜似乎完全没受前一晚熬夜的影响,看起来还是一样明亮清新。
我整天装得毫不在乎,却暗自生着闷气,充满妒意。我太爱面子,不愿加入他们的谈话,只好独自晾在一旁,整天闷闷不乐。我想忽略他的声音,偶尔会想起昨晚戴娜身后的水面反射月光时,她看起来的样子。
◇◇◇◇
当晚我原本打算等大家入睡后,邀戴娜一起去散步。但我还没去找她,乔森就从一辆马车上拿来一只大黑箱,箱子边缘有黄铜扣环。我一看到那箱子,心头一沉。
乔森察觉到大家的期待(尽管不包括我),他慢慢打开扣环,故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拿出他的鲁特琴。那是剧团的鲁特琴,琴颈长而高雅,琴身浑圆,熟悉得令人心痛。乔森确定大家都注意他以后,便扬起头拨动琴弦,停下来听那声音。接着,他自顾自点个头,便开始弹奏。
他有不错的男高音,手指也算灵活。他弹了一曲民谣,一首轻快的饮酒歌,还有一首旋律哀戚的慢歌,搭配我听不懂的语言,但我猜那是伊尔语。最后,他演奏〈匠贩之歌〉,大家都一起跟着唱,除了我以外。
我坐着动也不动,手指发疼,我想演奏而不是聆听。“想”这字眼还不够强烈,我渴望,渴望极了。我甚至想偷他的鲁特琴,趁黑夜离去。
他以夸张的手势结束演奏,若恩拍了几下手,以吸引大家的注意,“睡觉时间到了,要是你起晚了……”
戴瑞克语带戏谑地插嘴:“……我们就会被丢下。若恩老大,我们知道,太阳出来我们就准备好动身了。”
乔森大笑,用脚翻开鲁特琴箱,但是他还没把琴放进去以前,我对他喊:“我可以看一下吗?”我试着压抑声音中的迫切感,试着让它听起来像是一时的好奇。
我恨我自己问那个问题,因为询问乐手能否拿一下他的乐器,就好像问男人能不能吻一下他妻子一样,不是乐手的人不会了解那种感觉。乐器就像伴侣、爱人一样,陌生人常询问能不能触摸或拿一下,我明知这样问很惹人厌,却还是忍不住问了,“只要一下,可以吗?”
我看到他身体变得有些僵硬,不太愿意的样子,不过维持表面和善和弹奏乐曲一样,都是乐手的职责。“当然可以。”他打趣地说,虽然我看得出来那是装的,其他人可能信以为真。他走向我,把琴拿给我,“小心……”
乔森往后站几步,装出一派轻松的样子,但我看到他站的时候,两只手臂微微弯曲,好像准备好必要时就冲上前,从我手中抽走鲁特琴的样子。
我把琴翻转过来,持平而论,这把琴没什么特别,我父亲会觉得它只比柴火好一些些,我抚摸那木头,把它搂在胸前。
我没抬头,轻轻地说:“很美。”声音因情绪复杂而沙哑。
它很美,是我三年来见过最美的东西,比在城里的垃圾坑里住三年后,第一次见到的春田还美,比戴娜还美,几乎是了。
我可以坦白地说,当时我还没恢复我原本的样子,我才脱离流浪街头的日子四天,还不是那个剧团时期的我,也还不是你从传说中听到的那个人。塔宾的日子改变了我,我从中学到许多事情,若是没有经历这些,我相信我的生命应当会活的更轻松。
但坐在火边,拥着鲁特琴,我感觉到我因塔宾而衍生的那个冷酷、不快的自己开始崩解。就好像圈着冷却锻铁的土模一样脱落,留下干净、坚实的内在。
我一一拨动每根弦,拨到第三根弦时,那音有点偏了,我不加思索地稍稍调整一个弦钮。
“呃,不要去动那些。”乔森想装出不经意的语气,“你会把音调偏了。”但我没听进去,歌手和其他人感觉离我相当遥远,就像在深海底部一样。
我触摸最后一根弦,也稍稍调了音,弹了一个简单的和弦,那琴声轻柔精确。我移动一根手指,和弦变小调,那声音总让我觉得鲁特琴是在说“sad”(悲伤)。我又移动手指,鲁特琴发出两个和弦,相互呼应。接着,我不知怎的,就开始弹了起来。
琴弦接触手指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久别重逢、但忘了彼此有什么共同点的朋友。我缓缓轻轻地弹,弹出只有在火堆周遭才听得到的琴声。手指与琴弦小心地交谈,仿佛互诉衷曲一般。
接着我突然感受到内心什么崩解了,音乐开始涌入寂静中。我的手指巧妙地飞舞着,迅速弹出薄纱般的东西,传进火堆照亮的光圈里。音乐像微风吹着蜘蛛网一般飘动,像树叶落地一般旋转变化,感觉像三年的塔宾生涯在你内心留下空虚,像双手因酷寒而冻到发痛一样。
我不知道我弹了多久,可能是十分钟或一小时,但我的手还不习惯持续弹奏,手一滑,音乐就像梦醒的瞬间那样崩散了。
我抬头看到大家动也不动,表情从震惊到惊奇都有,接着,仿佛我的凝视破解了魔咒一样,大家都动了起来。若恩移动他的座位,两位雇工面面相觑,戴瑞克看我的样子,好像从没见过我似的。蕾塔还是僵在那里,手呜着嘴,戴娜把脸埋在手里,开始无助地暗暗啜泣。
乔森就只是站在那里,一脸错愕,面无血色,仿佛被捅了一刀。
我把鲁特琴拿给他,不知该对他道谢,还是道歉好,他麻木地收下。过了一会儿,想不出来该说什么,我留他们继续待在火堆边,自己走向马车。
◇◇◇◇
克沃思到大学院的前一晚是这样过的:他以斗篷当毯子,也当床。他躺下时,后方是火堆,前方聚着如披风般的影子。他张着眼睛,这点是确定的,但没人知道他看着什么。
我们就暂时让克沃思静一静,看他身后的火堆照出的光圈吧。每个人想独处时,都需要静一静。要是碰巧他流了泪,我们就原谅他吧,毕竟他不过是个孩子,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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