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沿着砾石小径往前走,这条路把屋后的草坪像头路一样清楚地一分为二。夜里下过雨,两旁的草地湿漉漉的,空气中充满水汽。地上四处爬着蚯蚓,表明这里的土壤相当肥沃,它们被太阳晒得半死不活,柔韧地伸曲着,粉红的,活像人的唇。
我打开白色尖板条木门,继续向前,穿过房前的草坪,朝前门走去。车道上,分配到这家的一名司机正在擦拭车子,这说明大主教没有出门,此刻正呆在饭厅后面他自己的屋子里,他的大多数时间似乎都消磨在那里。
车子是十分昂贵的“旋风”牌,比“凯旋”牌高级,更胜过庞大、实用的“巨兽”牌。车身是黑色的,不用说,这颜色象征显赫,但也是灵车的颜色。车身很长,线条流畅。司机正拿着块软皮擦拭着车身,一副呵护备至、爱不释手的样子。至少这点没变,男人爱惜名车的方式。
司机一身卫士军服,帽子时髦地斜戴着,袖子高高卷到胳膊肘,露出晒成棕褐色的前臂,手臂上一溜儿黑毛。他嘴角叼着一支烟,看来他也有可以在黑市交换的东西。
我知道这个司机的名字,他叫尼克。因为我曾听到丽塔和卡拉谈起他,还有一次听到大主教对他说:尼克,车子不用了。
他就住在这儿,住在这所房子里,在车库那头。他身份卑微:没有分到女人,一个也没有。他没有头衔:因为某种缺陷,比如缺少关系什么的。但他的举动却表现出对此毫不知情,满不在乎的样子。他随便有余,恭顺不足。也许是愚蠢所致,但我不这么想。有股鱼腥味,过去人们常这么讲,也有人说,我闻到股耗子味 [1] 。总之,是不受欢迎的气味。我不由自主地遐想他身上会是什么味道,当然不会是鱼腥味或死耗子的臭味:那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润泽发亮,因为轻烟缭绕而显得有几分朦胧。我叹息着深深吸了口气。
他看向我,发觉我在注视他。他长了张法国人的脸,瘦削古怪,棱角分明,笑起来嘴角皱起。他吸了最后一口烟,随手将烟蒂丢到车道上,一脚踩灭,吹了声口哨,又朝我眨眨眼。
我低下头,转身让白色双翼头巾遮住我的脸,继续往前走。他简直是在铤而走险,何苦呢?万一我报告了怎么办?
也许他只是表示友好。也许他看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想到其他地方去了。其实我渴望的只是那根烟而已。
也许这是个考验,看我反应如何。
也许他是个眼目 [2] 。
我打开前门,顺手把门关上,双眼低垂,不往后看。人行道上铺着红砖。我目不斜视地盯着脚下这片长方形砖块拼出的景观,只见砖块下经年累月冻土集结的地方微微拱起,砖块颜色有些陈旧,但仍十分鲜明,纹路清晰可辨。人行道比过去干净多了。
我走到街角等着。从前我可没有等人的耐心。恭顺站立等待的人同样也是在侍奉上帝 [3] 。丽迪亚嬷嬷说。她要我们将此铭记在心。她还说,你们并非个个都能善始善终,开花结果。有些人会落到干硬的地上或荆棘丛中 [4] 。有些人就是根儿浅。她说话时,下巴上那颗痣一起一落。她说,要把自己当成种子,这时的她声音格外亲昵甜蜜,但又阴阳怪气,暗藏玄机,就像过去教孩子们芭蕾的女教师的声音,好,把手臂抬高伸直,我们来扮小树。
我站在街角,权当自己是棵树。
一个脸上裹着白色双翼头巾的红色身影沿着红砖人行道向我走来。一个和我相仿的身影,一个毫无特征、难以描述的红衣女人,手中提着篮子。到了跟前,我们彼此细细打量,从面孔到裹体的筒形红布。没错,是她。
“祈神保佑生养。”她招呼道,这是我们之间的例行问候语。
“愿主开恩赐予。”我也用例行的话回答。我们转身穿过一座座大宅朝市中心走去。进城同样必须两人结伴同行,否则休想。据说是为了保护我们,可这未免荒谬透顶:难道我们被保护得还不够吗?事实是,她监视我,我监视她。万一哪天采购途中发生意外,让其中一个偷偷溜掉,另一个就得负责。
她做我的女伴已经两星期了。我不知道先前那位女伴出了什么事。总之有一天她人间蒸发了,由这个女人取而代之。这类事情是不适于打听的,因为答案往往不是你想要的。说到底也不会有答案。
这个女伴比我稍胖,褐色的眼睛,名叫奥芙格伦 [5] 。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她走起路来一副端庄模样,低着头,戴着红色手套的两手在身前交叉着,踏着碎步,看上去活像一只训练有素、直立行走的母猪。两人结伴同行的采购路上她向来一本正经,从不说半句离经叛道的话,可我也一样不说。她也许是个忠实的信徒,一个名副其实的使女。我不能冒险。
“听说仗打得很顺利。”她说。
“感谢上帝。”我回答。
“主赐予了好天气。”
“真让人心情舒畅。”
“从昨天开始,又打败了一些叛军。”
“感谢上帝。”我说,没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些叛军是谁?”
“浸礼会教徒 [6] 。他们在青山上有个据点。被天使军用烟熏了出来。”
“感谢上帝。”
有时我真希望她能闭嘴,让我安安静静地走路。但同时我又如饥似渴地盼望得到外界的消息,管它是什么消息;即便是谣传,其中也包含着某种信息。
我们到了第一道哨卡,这些哨卡类似道路施工或挖掘下水道时设下的路障:一个漆着黄黑两色条纹的交叉木架,上面印着一个表示“禁止通行”的红色六边形标志。关口附近悬挂着几盏灯笼,到晚上才亮。在头顶上方,我知道有探照灯,就装在电话线杆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启用。路两旁建有永备发射点,里面埋伏着整装待命的机关枪手。由于脸上裹着头巾挡住了视线,我看不到探照灯和那些机枪掩体,但我知道它们在那。
哨卡后面窄窄的关口旁,两个男人正在站岗。他们身穿宗教正统卫士的绿色军装,肩章和帽徽是白色三角形上两柄相交的利剑。这些卫士不是真正的士兵,其职责为执行常规警卫并负责日常粗活,比如给大主教夫人的花园松土。他们中除了隐姓埋名、掩盖真实身份的眼目外,全都是蠢的蠢,老的老,残的残,幼的幼。
这两位年纪都很轻:一个唇髭稀疏,另一个满脸粉刺。他们的年轻令人怦然心动,但我知道自己不可受此迷惑。年轻卫士往往最危险,最狂热,动不动就开枪。他们涉世未深,对生命的意义知之甚少。和他们打交道得小心翼翼。
上个礼拜就在这里,他们开枪打死了一个女人。是个马大。当时她正在长袍里翻找通行证,被他们误以为在摸炸弹,把她当男扮女装的奸细崩了。这类意外时有发生。
丽塔和卡拉认识死者。我听到她俩在厨房里议论此事。
他们不过是行使职责,卡拉说,保证我们的安全。
没什么比死掉更安全的了,丽塔愤怒地喊,她又没惹事,凭什么打死她?
纯属意外,卡拉回答。
胡扯,丽塔说,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意外,一切都是有意的。我能听见她把水槽里的盆盆罐罐弄得乒乓作响。
算了,不管怎么说,谁也不敢贸然炸掉这所房子,他得三思而行,卡拉说。
这没什么不同,丽塔说,她干活一向卖力,死得太惨了。
还有比这更惨的,卡拉说,至少这是一刹那间的事,不用受罪。
你可以这么说,丽塔说,但我宁愿慢点死,好给我时间申冤。
两名年轻卫士三指并拢,举到帽檐朝我们敬了个礼。这是对我们的致敬手势。由于我们的服务的性质,他们对我们表示敬意是理所应当的。
上了拉链的口袋缝在宽大的袖子里,我们从中取出通行证,让他们检验盖章。一个卫士走进右边的机枪掩体,把我们的号码输入电脑查验器。
把通行证还给我们时,长着桃色髭须的卫士低下头想看我的脸。我稍稍抬起头,好让他看清楚,恰好四目相对,他的脸腾地红了。他长了一张绵羊脸,长长的,带着几分哀怨,但一双眼睛却像狗眼似的又大又圆,像长毛狗,而不是小猎犬。他皮肤苍白,看上去有些病态的娇嫩,就像疥痂下的皮肉。虽然如此,我还是想把手放上去,放到这张没有遮盖的脸上。他先把目光掉开了。
这件事非同小可,它是对清规戒律的一次小小的叛逆,小到不可觉察,但类似这样的时刻是我留给自己的奖赏,就像小时候收藏在抽屉深处的糖果。这些时刻意味着各种潜在的可能,它们好似小小的窥孔,从中让人看到一个个朦胧的希望。
假如我在晚上来,在他单独值勤的时候——虽然他永远不会得到孤身一人独处的机会——让他看到白色双翼头巾之下的脸,会有什么结果?假如借着忽明忽暗的灯笼的光亮,我解下身上红色的裹尸布,把胴体呈现在他面前,他俩面前,又会有什么结果?在他们日复一日、没有穷尽地在哨卡旁站岗的时候,这些念头想必偶尔也会在他们的脑海里盘旋。毕竟这里平时没有旁人来往,只有大主教们坐在他们长长的黑色轿车里,带着沙沙声轻驰而过,或是他们一身粉蓝色的夫人们和戴着白色面纱的女儿们,她们正责无旁贷地赶去参加挽救仪式或祈祷集会,或是一身绿色、样子丑陋的马大们,偶尔还会有产车驶过,再有就是大主教们的红衣使女,她们总是步行。有时候会驶过一辆漆成黑色的有篷车,车身上印着一只白色带翅膀的眼睛。车窗是黑色的,坐在前排的人戴着墨镜:真是暗上加暗。
这种车不用说比其他任何车辆都更寂静无声。它们开过时,我们都把目光掉开。倘若里面发出声响,我们尽量充耳不闻。谁的心脏也经不起惊吓。
黑色篷车每到一个关口,不用停就被挥手放行。卫士们不愿冒险往里瞧或动手搜查,不愿冒险怀疑他们的权威。谁知道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
就算他们心里确实有些想法,从脸上也什么都看不出来。
然而可能性更大的是他们想到的不是扔在草坪上的衣服。一想到吻,他们头脑里立刻就会随之想到探照灯扫过,子弹出膛。他们想的不是尽职尽责,而是如何晋升成为天使军士兵,那样才有可能被允许成婚,之后如果能获得足够的权利,又能活到一定的岁数,还有望分到一个属于他们的使女。
脸上长着髭须的卫士为我们打开人行道的小闸门,自己则往后退,离得远远的,让我们过去。走开后我知道他们还在望着我们,这两个尚未得到准许触摸女人的年轻人。他们只能用眼睛过过瘾。我把屁股扭了扭,感觉到整条红裙摇摆起来。就像在护盾后面对人嗤之以鼻,或者举了根骨头在狗够不着的地方逗它取乐,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毕竟这一切并非他们的错,他们还太年轻。
随之我愧意全消。我喜欢拥有这种权利,这种挥舞狗骨头的权利,虽然被动,但总是种权利。我希望他们见到我们时会硬起来,不得不偷偷摸摸地在涂了油漆的哨卡上来回磨蹭。到了夜晚,在集体宿舍的军用床上,他们会难受无比。除了悄悄自渎外别无他法。那可是亵渎行为。这里不再有杂志,不再有电影,不再有自慰替代品;只有我和我的影子,从两个站立在路障旁,身子僵硬、目光专注的男人的视线中渐渐远去,直至消失。
[1] 英文中smell fishy(有股鱼腥味)及smell a rat(闻到耗子味)为固定习语,分别指“形迹可疑”和“觉得事情不对头”,在此为双关用法。
[2] 这里借用了《圣经》中上帝的眼目无所不察之意,实指秘密警察式人物。
[3] 此句典出自约翰·弥尔顿所作十四行诗《我的光明已耗尽》的最后一行。弥尔顿四十四岁时因劳累过度双目失明,该诗句大意为侍奉上帝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虔心等待。
[4] 此典出自《圣经·路加福音》第8章第4—7节中撒种的比喻。
[5] 其原文为Ofglen,意为“格伦的”。小说中所有使女的名字均由英文中表示所属关系的介词Of加上她们为之服务的大主教的姓构成,暗喻她们的附属身份。主人公名字奥芙弗雷德(Offred)也一样。
[6] 基督教新教一派的教徒,该派主张成年后始可受洗,受洗者应全身浸入水中。该派别与原教旨主义信奉者对立。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打开白色尖板条木门,继续向前,穿过房前的草坪,朝前门走去。车道上,分配到这家的一名司机正在擦拭车子,这说明大主教没有出门,此刻正呆在饭厅后面他自己的屋子里,他的大多数时间似乎都消磨在那里。
车子是十分昂贵的“旋风”牌,比“凯旋”牌高级,更胜过庞大、实用的“巨兽”牌。车身是黑色的,不用说,这颜色象征显赫,但也是灵车的颜色。车身很长,线条流畅。司机正拿着块软皮擦拭着车身,一副呵护备至、爱不释手的样子。至少这点没变,男人爱惜名车的方式。
司机一身卫士军服,帽子时髦地斜戴着,袖子高高卷到胳膊肘,露出晒成棕褐色的前臂,手臂上一溜儿黑毛。他嘴角叼着一支烟,看来他也有可以在黑市交换的东西。
我知道这个司机的名字,他叫尼克。因为我曾听到丽塔和卡拉谈起他,还有一次听到大主教对他说:尼克,车子不用了。
他就住在这儿,住在这所房子里,在车库那头。他身份卑微:没有分到女人,一个也没有。他没有头衔:因为某种缺陷,比如缺少关系什么的。但他的举动却表现出对此毫不知情,满不在乎的样子。他随便有余,恭顺不足。也许是愚蠢所致,但我不这么想。有股鱼腥味,过去人们常这么讲,也有人说,我闻到股耗子味 [1] 。总之,是不受欢迎的气味。我不由自主地遐想他身上会是什么味道,当然不会是鱼腥味或死耗子的臭味:那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润泽发亮,因为轻烟缭绕而显得有几分朦胧。我叹息着深深吸了口气。
他看向我,发觉我在注视他。他长了张法国人的脸,瘦削古怪,棱角分明,笑起来嘴角皱起。他吸了最后一口烟,随手将烟蒂丢到车道上,一脚踩灭,吹了声口哨,又朝我眨眨眼。
我低下头,转身让白色双翼头巾遮住我的脸,继续往前走。他简直是在铤而走险,何苦呢?万一我报告了怎么办?
也许他只是表示友好。也许他看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想到其他地方去了。其实我渴望的只是那根烟而已。
也许这是个考验,看我反应如何。
也许他是个眼目 [2] 。
我打开前门,顺手把门关上,双眼低垂,不往后看。人行道上铺着红砖。我目不斜视地盯着脚下这片长方形砖块拼出的景观,只见砖块下经年累月冻土集结的地方微微拱起,砖块颜色有些陈旧,但仍十分鲜明,纹路清晰可辨。人行道比过去干净多了。
我走到街角等着。从前我可没有等人的耐心。恭顺站立等待的人同样也是在侍奉上帝 [3] 。丽迪亚嬷嬷说。她要我们将此铭记在心。她还说,你们并非个个都能善始善终,开花结果。有些人会落到干硬的地上或荆棘丛中 [4] 。有些人就是根儿浅。她说话时,下巴上那颗痣一起一落。她说,要把自己当成种子,这时的她声音格外亲昵甜蜜,但又阴阳怪气,暗藏玄机,就像过去教孩子们芭蕾的女教师的声音,好,把手臂抬高伸直,我们来扮小树。
我站在街角,权当自己是棵树。
一个脸上裹着白色双翼头巾的红色身影沿着红砖人行道向我走来。一个和我相仿的身影,一个毫无特征、难以描述的红衣女人,手中提着篮子。到了跟前,我们彼此细细打量,从面孔到裹体的筒形红布。没错,是她。
“祈神保佑生养。”她招呼道,这是我们之间的例行问候语。
“愿主开恩赐予。”我也用例行的话回答。我们转身穿过一座座大宅朝市中心走去。进城同样必须两人结伴同行,否则休想。据说是为了保护我们,可这未免荒谬透顶:难道我们被保护得还不够吗?事实是,她监视我,我监视她。万一哪天采购途中发生意外,让其中一个偷偷溜掉,另一个就得负责。
她做我的女伴已经两星期了。我不知道先前那位女伴出了什么事。总之有一天她人间蒸发了,由这个女人取而代之。这类事情是不适于打听的,因为答案往往不是你想要的。说到底也不会有答案。
这个女伴比我稍胖,褐色的眼睛,名叫奥芙格伦 [5] 。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她走起路来一副端庄模样,低着头,戴着红色手套的两手在身前交叉着,踏着碎步,看上去活像一只训练有素、直立行走的母猪。两人结伴同行的采购路上她向来一本正经,从不说半句离经叛道的话,可我也一样不说。她也许是个忠实的信徒,一个名副其实的使女。我不能冒险。
“听说仗打得很顺利。”她说。
“感谢上帝。”我回答。
“主赐予了好天气。”
“真让人心情舒畅。”
“从昨天开始,又打败了一些叛军。”
“感谢上帝。”我说,没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些叛军是谁?”
“浸礼会教徒 [6] 。他们在青山上有个据点。被天使军用烟熏了出来。”
“感谢上帝。”
有时我真希望她能闭嘴,让我安安静静地走路。但同时我又如饥似渴地盼望得到外界的消息,管它是什么消息;即便是谣传,其中也包含着某种信息。
我们到了第一道哨卡,这些哨卡类似道路施工或挖掘下水道时设下的路障:一个漆着黄黑两色条纹的交叉木架,上面印着一个表示“禁止通行”的红色六边形标志。关口附近悬挂着几盏灯笼,到晚上才亮。在头顶上方,我知道有探照灯,就装在电话线杆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启用。路两旁建有永备发射点,里面埋伏着整装待命的机关枪手。由于脸上裹着头巾挡住了视线,我看不到探照灯和那些机枪掩体,但我知道它们在那。
哨卡后面窄窄的关口旁,两个男人正在站岗。他们身穿宗教正统卫士的绿色军装,肩章和帽徽是白色三角形上两柄相交的利剑。这些卫士不是真正的士兵,其职责为执行常规警卫并负责日常粗活,比如给大主教夫人的花园松土。他们中除了隐姓埋名、掩盖真实身份的眼目外,全都是蠢的蠢,老的老,残的残,幼的幼。
这两位年纪都很轻:一个唇髭稀疏,另一个满脸粉刺。他们的年轻令人怦然心动,但我知道自己不可受此迷惑。年轻卫士往往最危险,最狂热,动不动就开枪。他们涉世未深,对生命的意义知之甚少。和他们打交道得小心翼翼。
上个礼拜就在这里,他们开枪打死了一个女人。是个马大。当时她正在长袍里翻找通行证,被他们误以为在摸炸弹,把她当男扮女装的奸细崩了。这类意外时有发生。
丽塔和卡拉认识死者。我听到她俩在厨房里议论此事。
他们不过是行使职责,卡拉说,保证我们的安全。
没什么比死掉更安全的了,丽塔愤怒地喊,她又没惹事,凭什么打死她?
纯属意外,卡拉回答。
胡扯,丽塔说,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意外,一切都是有意的。我能听见她把水槽里的盆盆罐罐弄得乒乓作响。
算了,不管怎么说,谁也不敢贸然炸掉这所房子,他得三思而行,卡拉说。
这没什么不同,丽塔说,她干活一向卖力,死得太惨了。
还有比这更惨的,卡拉说,至少这是一刹那间的事,不用受罪。
你可以这么说,丽塔说,但我宁愿慢点死,好给我时间申冤。
两名年轻卫士三指并拢,举到帽檐朝我们敬了个礼。这是对我们的致敬手势。由于我们的服务的性质,他们对我们表示敬意是理所应当的。
上了拉链的口袋缝在宽大的袖子里,我们从中取出通行证,让他们检验盖章。一个卫士走进右边的机枪掩体,把我们的号码输入电脑查验器。
把通行证还给我们时,长着桃色髭须的卫士低下头想看我的脸。我稍稍抬起头,好让他看清楚,恰好四目相对,他的脸腾地红了。他长了一张绵羊脸,长长的,带着几分哀怨,但一双眼睛却像狗眼似的又大又圆,像长毛狗,而不是小猎犬。他皮肤苍白,看上去有些病态的娇嫩,就像疥痂下的皮肉。虽然如此,我还是想把手放上去,放到这张没有遮盖的脸上。他先把目光掉开了。
这件事非同小可,它是对清规戒律的一次小小的叛逆,小到不可觉察,但类似这样的时刻是我留给自己的奖赏,就像小时候收藏在抽屉深处的糖果。这些时刻意味着各种潜在的可能,它们好似小小的窥孔,从中让人看到一个个朦胧的希望。
假如我在晚上来,在他单独值勤的时候——虽然他永远不会得到孤身一人独处的机会——让他看到白色双翼头巾之下的脸,会有什么结果?假如借着忽明忽暗的灯笼的光亮,我解下身上红色的裹尸布,把胴体呈现在他面前,他俩面前,又会有什么结果?在他们日复一日、没有穷尽地在哨卡旁站岗的时候,这些念头想必偶尔也会在他们的脑海里盘旋。毕竟这里平时没有旁人来往,只有大主教们坐在他们长长的黑色轿车里,带着沙沙声轻驰而过,或是他们一身粉蓝色的夫人们和戴着白色面纱的女儿们,她们正责无旁贷地赶去参加挽救仪式或祈祷集会,或是一身绿色、样子丑陋的马大们,偶尔还会有产车驶过,再有就是大主教们的红衣使女,她们总是步行。有时候会驶过一辆漆成黑色的有篷车,车身上印着一只白色带翅膀的眼睛。车窗是黑色的,坐在前排的人戴着墨镜:真是暗上加暗。
这种车不用说比其他任何车辆都更寂静无声。它们开过时,我们都把目光掉开。倘若里面发出声响,我们尽量充耳不闻。谁的心脏也经不起惊吓。
黑色篷车每到一个关口,不用停就被挥手放行。卫士们不愿冒险往里瞧或动手搜查,不愿冒险怀疑他们的权威。谁知道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
就算他们心里确实有些想法,从脸上也什么都看不出来。
然而可能性更大的是他们想到的不是扔在草坪上的衣服。一想到吻,他们头脑里立刻就会随之想到探照灯扫过,子弹出膛。他们想的不是尽职尽责,而是如何晋升成为天使军士兵,那样才有可能被允许成婚,之后如果能获得足够的权利,又能活到一定的岁数,还有望分到一个属于他们的使女。
脸上长着髭须的卫士为我们打开人行道的小闸门,自己则往后退,离得远远的,让我们过去。走开后我知道他们还在望着我们,这两个尚未得到准许触摸女人的年轻人。他们只能用眼睛过过瘾。我把屁股扭了扭,感觉到整条红裙摇摆起来。就像在护盾后面对人嗤之以鼻,或者举了根骨头在狗够不着的地方逗它取乐,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毕竟这一切并非他们的错,他们还太年轻。
随之我愧意全消。我喜欢拥有这种权利,这种挥舞狗骨头的权利,虽然被动,但总是种权利。我希望他们见到我们时会硬起来,不得不偷偷摸摸地在涂了油漆的哨卡上来回磨蹭。到了夜晚,在集体宿舍的军用床上,他们会难受无比。除了悄悄自渎外别无他法。那可是亵渎行为。这里不再有杂志,不再有电影,不再有自慰替代品;只有我和我的影子,从两个站立在路障旁,身子僵硬、目光专注的男人的视线中渐渐远去,直至消失。
[2] 这里借用了《圣经》中上帝的眼目无所不察之意,实指秘密警察式人物。
[3] 此句典出自约翰·弥尔顿所作十四行诗《我的光明已耗尽》的最后一行。弥尔顿四十四岁时因劳累过度双目失明,该诗句大意为侍奉上帝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虔心等待。
[4] 此典出自《圣经·路加福音》第8章第4—7节中撒种的比喻。
[5] 其原文为Ofglen,意为“格伦的”。小说中所有使女的名字均由英文中表示所属关系的介词Of加上她们为之服务的大主教的姓构成,暗喻她们的附属身份。主人公名字奥芙弗雷德(Offred)也一样。
[6] 基督教新教一派的教徒,该派主张成年后始可受洗,受洗者应全身浸入水中。该派别与原教旨主义信奉者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