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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新安城里人群熙攘,尘土飞扬,灯火辉煌。沈泰与好友们曾经在青楼密集的北里地区流连忘返,通宵达旦地饮酒作乐,眠花宿柳。
那时,他们欣赏着丝竹之乐,吟诵诗歌,谈笑风生。有时候也会逢场作戏,寻一间幽室,与某个暗香销魂、肤若凝脂的女子云雨一番,直到晨钟响起,宣告宵禁结束,才摇摇晃晃地回到家里,酣睡一整天,不事学业。
而此刻,沈泰身在距离新安城极远的西边,远在帝国边境之外,独自一人住在群山之中,唯有从库拉诺湖畔吹来的寒风陪伴着他。天刚近晚,第一颗星升起的时候,沈泰就躺在小木屋内的窄床上,直到第二天日出。
春夏之季,鸟鸣声会唤他起床。这里的鸟儿数不胜数:有鱼鹰、鸬鹚、大雁和飞鹤,林林总总的鸟儿都在湖对岸筑巢,此起彼伏的叫声从不停歇。大雁让他想起了远方的朋友。不管是在诗词还是生活中,鸿雁都象征着离别。飞鹤则给他另外的联想,这种动物通常象征着忠诚。
而秋冬时节总是残酷无情,寒冷得让人无法呼吸。北风呼啸着在天地间肆虐,小木屋的墙壁抵挡不住严酷的冰寒,睡觉的时候他总是裹着厚厚的毛皮。湖对岸鸟儿们的栖息地也被冰雪封冻,黎明时分不再有嘈杂的鸟叫声唤他醒来。
但是,不管春夏秋冬,也不管月圆月缺,只要太阳一落山,就会有鬼魂出来游荡。
沈泰现在能分辨出一部分鬼魂的声音,有的充斥着愤怒,有的满是失落,还有的发出细弱连绵的哭喊,饱含着无尽的痛楚。
他已经不再害怕这些鬼魂了,刚开始的时候,独自伴着鬼魂们度过一个个夜晚,沈泰还以为自己会被吓死。
除了冬季,夜晚他都会敞开窗户,望着外面,但从来没有出去过。星月之下的湖畔世界是属于鬼魂的,至少他已经明白这一点了。
为了抵御这里带给他的孤独、阴森和恐惧,沈泰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定下了行事的规矩。这跟那些在深山老林里修道的隐士和僧道之流不同,他们会用冥想来应对,身如风中叶,心似明镜台,修身养性就可无所怖畏。可惜沈泰没有这种慧根,他也不是修道之人。
首先,每天清晨,都要祭拜父亲。沈泰还在守孝期内,他把自己放逐到这么遥远而艰辛的地方,也是为了做点什么寄托对父亲的哀思。他猜想,远在家乡的兄弟们也会在此刻做着同样的事情。祭拜过后,他便踏着点缀着野花的草地,抑或吱嘎作响的冰雪走到门外。除非天降暴风雨,他会练一趟瞰林功夫。先练拳脚,然后是单剑,最后是双剑。
他有时会看着冰冷的湖水,还有湖中心的小岛,或者抬头看看四周那绵延起伏的群山,还有山头终年不化的积雪。越过北边的山峰往下是一片斜坡,一直延伸到几百里外那能令人致命的大沙漠。蜿蜒曲折的丝绸之路连接着沙漠的两头,把无数的财富运送到奇台帝国的朝堂上,贡献给他的同胞们。
他的小屋旁有一间马棚,里面有一匹瘦小的、毛蓬蓬的马。冬季里他就在马棚里给小马喂水喂食,等到天气回暖、莺飞草长的时候,就把它放出来自己觅食。小马性格温顺,不会四处乱跑,何况这地方也无路可跑。
练完功夫,他会试图静坐入定,摒除世俗和野心的纷扰,坚定自己所做的一切。
然后,他开始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埋葬死者。
打从来到这里开始,他就没有浪费精力去区分奇台和塔古的士兵,所有的尸骸都堆在一起,散落着,混杂着,都是一样的白色枯骨。血肉早已腐烂在泥土里,或被鸟兽啄食得一干二净——对其中的某些人来说,或许不能说“早已”,毕竟夺走他们性命的战役还不算太过久远。
最后一场激战以奇台帝国的胜利告终,那是一场惨烈的胜利,四万多人命丧于此,奇台和塔古几乎各占一半。
他的父亲是那场战役的领兵大将,胜利后战功卓著,被天子封为“镇西左卫大将军”。班师回朝后,陛下在大明宫含光殿注释1  私下召见他,亲口嘉奖他的功勋,钦赐紫色绶带一条,玉佩一块,由近侍宦官当面转交。
胜利的荣耀荫庇了整个沈家。沈泰的母亲和姨娘秉烛焚香,感谢神仙菩萨和祖宗英灵保佑,为沈家降下这等福祉。
可是对大将军沈皋而言,这段战争的记忆一直萦绕心中,骄傲中掺杂着悲伤,直到两年前去世都无法释怀。
太多的生命葬送在这片两国交界的湖畔,而到头来,交战的双方都无力占据此地。
随后两国停战议和,经历繁琐的沟通和礼仪往来之后,双方完成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和亲——奇台帝国的公主嫁给了塔古帝国的国王,更进一步巩固了议和的效果。
沈泰曾听说那场战役死亡了四万人,他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画面。而现在这画面就在他眼前。
湖畔和山谷夹在几座孤单的要塞之中,两边帝国都严密监视着这个只需要几天脚程即可到达的地方。塔古帝国在南,奇台帝国在东。这里一片死寂,除了风声和天暖时的鸟鸣以外,只有鬼魂的哭号。
沈皋将军只对两个年幼的孩子吐露过内心的悲哀与负疚——他从不跟长子说这些。这样的情绪出现在一名将军身上是种耻辱,甚至是大逆不道,是对圣上英明决策的质疑。天子上承天命,下御宇内,金口玉言,绝不会有失,也绝不容许有分毫的差错,否则他的帝位和国家就会有倾覆的危险。
然而,沈皋确实不止一次地吐露过那样的心声。沈家庄园坐落在淮河附近,那里有一条由北流向南的清澈小溪。沈皋解甲归田后便在这里安享余生,每当他饮酒微醺,看着树叶和莲花瓣飘入湖中顺流而下时,总会忍不住提及心里的悲哀和负疚。而身为次子的沈泰之所以没有在家为父亲守孝,反而来到这个地方,也正因为如此。
或许将军没有理由如此悲哀,毕竟战士们为国捐躯,马革裹尸也应当无怨无悔,保家卫国本就是荣耀之事。可问题在于,在与塔古帝国交战时,奇台也并非百战百胜。塔古那些远在护卫严密的高原之上的国王们从未放弃他们的野心,一百五十年来,在这片位于帝国铁门关外的湖畔,冲突和战争从未断绝。对帝国而言,铁门关本身就是一座孤悬在外的边关要塞。
有“谪仙”之称的诗人司马子安曾有诗曰:“明月千里落,犹照铁门东。”虽然事实并没这么夸张,但只要到过铁门关的人都能体会到诗中的意境。
而沈泰则西行出了铁门关,越过了帝国最西边,来到湖畔与死者为伴。十数万将士死在此地,无论艳阳普照还是明月高悬,那森森的白骨总是一片凄惨景象。每到夜晚,鬼魂的恸哭哀号不绝于耳。有时候,在漆黑的夜里,他躺在床上,听得外面的哭号里少了一些熟悉的声音,便知道自己已经让那些尸骨入土为安了。
尸骨太多,要想全部埋葬根本不是人力所能及的事情——那是九天之上神仙才能完成的工作。然而,无法完成难道就意味着什么都不做么?
在这里为父亲守孝的两年多里,沈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脑海中浮现出当年父亲一边看着池塘里的肥鱼落花,一边用平静的声音让他斟酒的场景。
死者的白骨盈野,连湖心岛上都有。那里曾经有一座简陋的小堡垒,如今早已成为一片瓦砾废墟。他曾经想象过战争席卷这里的场景:木材从山坡上运到卵石滩上,战船被迅速地造好,被困于此的将士——或为奇台人,或为塔古人,视年代而定——则绝望地把最后一波箭雨射向对岸即将夺取他们生命的敌人。
两年前,沈泰找到一只小船,修补好后划向了湖心岛。那时正值春天,湖面碧波如镜,倒映着天空和两旁的山峦。湖心岛不大,也没有什么磅礴逼人的气势,从沈泰所居的山谷草地到湖心岛里的松林,死者都遍地可见,他能在尸骨堆里走上一整天还走不到头。
一年有大半的时间,他在这烈日高悬的天空下,开挖墓穴,埋葬枯骨和已经锈蚀的武器。这是件残酷而艰辛的工作,慢慢地,他的皮肤变得坚韧粗糙,肌肉也结实起来,手脚上长出厚厚的老茧,到了晚上便全身酸疼。烧好热水洗漱停当后,他一倒在床上就能沉沉睡去。
深秋过后是严冬,一直到初春之前,地面冻结,挖掘变成了不可能的工作。若想在这时候开挖墓穴,只会让人彻底崩溃。
沈泰来这里的第一年冬天,湖水冻结近一个月,那时候他可以步行去湖心岛。第二个冬天则温暖了许多,湖面没有完全冻上。要是天气不错,水面宁静,沈泰可以裹上皮衣,戴好皮帽,划船出去。四周满是白雾,寂静空旷的山谷中只有他一个凡人,顿觉自己在天地间如此渺小。他为死者祈祷,希望他们能够魂归九泉,早日超脱,不必再在冰冷的库拉诺湖畔承受风吹日晒,鸟啄兽食。

 
战争从来都不是两国之间的永恒主题。就算双方的君主有天大的野心,在这个偏僻的山谷里也不能长期维持军队给养。
因此,在将士们不必抛头颅洒热血的休战期间,也会有渔民或牧民在这片山谷中搭建小木屋,捕鱼放羊。那些小木屋大部分都毁掉了,沈泰找到了一间幸存下来的屋子,位置还不错,背靠着北边的松树坡,少受严酷的北风所侵。这所小屋差不多有上百年的历史,不管是屋顶、门框、窗格,还是石制的烟囱都不堪使用,沈泰尽己所能地修缮了一番。
意外的是,居然有人不请自来地给予他帮助。世事难料,福祸难测,无法分辨仔细。他认识的一个朋友还为此写过一首诗。
这是一个仲春深夜,他躺在床上无法入眠。天上高悬一轮圆月,这就意味着等到天明,几个塔古人会赶着牛车从南面的山坡下来,绕过湖边造访他的小木屋。而在新月当空的次日早晨,他的同胞则会从东面的铁门关前来。
他早就安排妥当,不让两边的人有机会见面。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任何不愉快。虽然现在没有战事,两国已经议和并互赠礼物以表诚心,奇台甚至连公主都送去和亲了,但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那些年轻冲动、好斗逞勇的士兵可不会顾虑这些。狭路相逢的年轻人本身就足以挑起一场战争。
对沈泰这种选择跟鬼魂住在一起的人,双方戍边的将士或许把他当成隐士,又或许当成蠢人。在他身上,双方来了一场心照不宣的有趣战争——每个月争先恐后地为他提供丰厚的资助。
沈泰的同胞在第一年夏天为他拉来了一马车木板,铺好了小木屋的地面。紧接着塔古人为他修好了烟囱。应沈泰的要求,从东边的铁门关送来了他要的笔墨纸砚,而他的第一壶美酒则来自南方。两边的关塞还都派人来帮他伐木砍柴。冬天还为他供应毛皮,不管是被褥还是衣物,应有尽有。第一年秋天,他的同胞送了只山羊给他挤奶喝,很快塔古人也送了只过来,还有一顶不甚美观但很保暖的塔古皮帽——带着两片耷拉的毛皮护耳,有条绳子可以系在下巴上。铁门关的士兵们甚至还为他的小马修了个马棚。
他曾经试图阻止这种比赛,但徒劳无功,最终他明白了:他们不是在对疯子布施,也不是要赌气跟对方争个高下。而是他花费在劈柴做饭、修缮房屋上的时间越少,就越能专注于他那前无古人的工作。而这似乎不管对他的同胞还是塔古人而言都很重要,这或许是为什么他们能容忍他待在这里的原因。
沈泰时常想着,这样的局面也挺讽刺。即使在议和时期,要是双方的将士碰巧在同一时间到达,肯定还是会拔刀相向,打个你死我活。只有真正的傻瓜才会以为西部的战争可以永远停止。不过两边帝国都尊重他的工作,让死者入土为安——直到有更多的人死去。
在这么个柔和的夜晚,他躺在床上无法入睡。虽然窗外风声呼啸,鬼魂哀号不绝,但这并非他睡不着的原因——这样的声音他早就习惯了。倒是窗外高悬的明月让他难以成眠。现在已经看不到织女星了,那颗星曾经在他窗前闪亮,即使是满月时也清晰可见。那是传说中的仙女,被流放到了天河的另一边,与她的丈夫——身为凡人的牛郎隔河相望。他想起了年轻时候曾经钟爱的一首诗,描写了明月怎么为这两位隔着天河的恋人传递相思之情。现在回想起来,太过矫揉造作,有卖弄文采之嫌。在第九王朝初年,许多著名的诗句都是这样的,仔细读来,尽是故弄玄虚地堆砌一些华而不实的辞藻。为什么会突然这样想?沈泰觉得有点悲哀:失恋总是会让人有所改变的,或许每个人都如此。但是,如果人总是一成不变,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哪怕学着改变就意味着放弃过去的生活。
月光洒在房间里,明亮得让他几乎忍不住从床上爬起来,去到窗边,看看银色的月光洒在绿色的草丛上是怎样的景象。可他太累了,辛苦劳作了一天总是会很累的,而且他恪守晚上绝不出门的规矩。这并非由于他畏惧门外的鬼魂,他愿意做它们的使者,但不愿被它们当成入侵的人。所以,只要太阳一落山,他就绝不侵扰鬼魂们的世界。
冬季里,他把门窗全都关牢实,尽量用布料和羊皮塞住墙壁的缝隙,阻挡风雪。他在屋里生火盆,或者点蜡烛,他还有两盏油灯,如果想要写诗的时候,可以点亮其中之一。无论点燃什么,小屋里都会变得烟雾缭绕。塔古士兵还送了个铜盆,供他温酒用。
当春天到来之时,沈泰打开窗户,让阳光、星光、月光和清晨的鸟鸣声都能透进小木屋。
他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却很快醒来。银色的月光洒在小屋里,让他在半梦半醒之间还以为仍在冬季,地上还铺洒着银光闪烁的冰霜。不一会儿他回过神来,不由笑了。他在新安城里的某位朋友一定会珍惜此时此景,那不正是那首著名的诗中所描绘的景色么?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这种“人在诗中”的感觉可不常见——或许他错了,如果诗里描述的意境太过真实,那么读到它的人总会进入到那场景,就跟他现在一样。又或许某些场景在读者的印象中已经留影,而诗里的句子会勾起他们特定的记忆,理应如此吧?诗人笔下所写应该是心中所想。
也有些诗歌会带来新鲜而危险的想法,有些人因为自己写的东西被流放,甚至被杀头。虽然可以用春秋的笔法来掩饰,比如把本朝的事情假托到几百年前的第一王朝或者第三王朝以遮掩本身的意图。但那并不是百试不爽的方法,毕竟当朝的官吏们也不是傻子。
低头思故乡。沈泰的故乡就是淮河附近的庄园,那里埋葬着他的祖父母、父亲还有三个夭折的兄弟;那里还有沈泰的母亲和姨娘,她们还在庄园里生活着;那里还有他那两个快要结束服丧的兄弟——长兄很快就会回到帝都。
他不知道自己的妹妹现在何处,女儿为父亲守孝只需三个月。可能沈礼眉已经跟皇后回宫了,不过皇后也不一定在宫中,有传闻说,早在两年前,皇后在大明宫里专享皇上恩宠的日子就已经结束了。太祖皇帝现在的宠妃是另一名光彩夺目的绝代佳人。
虽然有太多人似乎对新宠妃心怀不满,但据沈泰所知,没有一个人敢公然谈论。至少在他离开京城回家,又离开家到这里的那段时间里没有。
他的思绪飘回到了记忆中的家乡,金秋时节,一夜之间梧桐的落叶就能铺满门前小路。果园里种满了桃、李和杏树,春天盛开各色花朵,秋天结满累累果实。森林边上传来烧炭的味道,核桃林和桑树林背后村庄里升起冉冉炊烟。
不一会儿,他又想起了新安城:熙熙攘攘的繁华城市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掺杂着一些不和谐的颓废暴戾。形形色色的人,生活方式,在这里混杂交汇,甚至激烈对抗,即使是午夜时分也不消停。两百万人口的新安城,是苍天之下的世界中心。
新安城里夜如白昼,通明的万家灯火能够让最明亮的月光黯然失色。坊里街边和马车上的灯笼,照着那些达官显贵招摇过市——宵禁过后通常只有达官贵族和巡逻卫兵才能出入街道。青楼密集的北里,高楼窗内红烛摇曳,花灯挂满了金碧辉煌的楼阁露台。皇宫里更是灯火辉煌,庭院里两人高的廊柱上点着油灯,彻夜不熄。
靡靡之音和溢美之词在这里随处可闻,有的让人心碎神伤,也有的让人心满意足。巷弄阴暗处有时也充斥着刀光剑影。而到了白昼时分,不管是庞大喧嚣的东西集市里,还是酒坊或者书斋内;不管是弯弯曲曲、适合幽会或行刺的窄巷里,还是宽阔得不可思议的大街上;不管是卧房里、楼阁中、精心修建的私园或是景致秀丽、垂柳依依的湖畔,那些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甚至生死相残的剧码又重新上演,随处可见。
他想起了南城墙边上的长湖苑,想起了那个最后一次跟他幽会的人。那时桃花吐艳,他的父亲还在世。每月她只能离开北里三天,初八、十八和二十八,那正是他们幽会的日子。而如今,她是这么的遥不可及。
鸿雁总是象征着离别啊。
他想起了城墙北面的大明宫,已经不再年轻的天子,还有围绕在陛下身边的人群:太监、大臣(他的长兄就是其中之一)、皇子、博士和将军们,还有那个夜夜独承雨露,几乎改变了整个帝国命运的绝代佳人。
沈泰曾经想过考取功名,做一名可以“入阁”的臣子。他曾为此在京城游学整整一年,不过大部分时间都荒废在和青楼女子及酒肉朋友寻欢作乐当中。而就在即将决定他命运的为期三天的省试前夕,他得知了父亲在家乡的小溪边病逝的噩耗,接下来的两年半里他得为父亲服丧守孝注释2  ,求仕之途只能突然中断。
按照律法,子女为父母服丧守孝期间,不得任官、不得应考、不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如有违反则列为“不孝”重罪,杖责二十。
或许有人会指责他没有在家为父亲守孝,而是跑到偏僻的山间,这也不合律法。不过在他西行之前,已经向当地县丞请行并得到了许可。另外,他骨子里是个遗世而独立的人,跟野心和世俗之类的东西格格不入。
他的行为仍然会有一定风险,若有人私下向负责省试的礼部官员举报他,也会有麻烦。有的人会不择手段地打压对手,这种行径司空见惯,但沈泰认为他应该能够保护好自己。
当然,这种事情谁也不敢肯定,尤其是在新安城里。朝堂形势诡谲,文臣武将们擢升贬谪,难以料定,弄不好的话,罢官事小,重则还会被杀头或者被赐死。就在他离开之前,朝堂里就经历了一次风云变幻,只是沈泰压根没有入阁,对此一无所知。
至少他还不用拿自己的乌纱帽去冒险。而且他相信,就算真的有杖责重刑,他也能挺过来。
月光下的小木屋里,他躺在床上,像是即将破茧而出的蚕,这才意识到自己竟是如此思念那繁华的帝都。他思索着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重新回去过以前的日子,又或者他该做出点改变。
他很清楚,如果自己真的有所改变,那又得给人增添点茶余饭后的谈资。本来有关沈将军次子的议论就够多了。长子沈柳出入朝堂,他的抱负和成就与世俗所期望的基本相符。沈泰的弟弟还只是个年幼的孩子,不值得人们谈论什么。而次子沈泰所引发的流言蜚语比两个兄弟加起来还多。
等到七月的月圆时分,他的孝期就满了,可以结束这种独特的为父亲守孝的方式。他可以选择回到京城继续游学,做好参加下一次省试的准备,通常人们都会这么做。有的读书人参加了五次、十次以后才能金榜题名,也有的人终其一生也没有及第。每年各州县保荐的数千乡贡中,只有四十到六十人能够省试及第注释3  。最后的殿试由皇帝陛下亲自主持,主持殿试时,天子身着龙袍,头戴皇冠,腰系玉带,气度威严。不过其实科举中充斥着的贿赂与腐败在新安城早就屡见不鲜了。
月光给他的小木屋里染上一层银色,想起那繁华喧嚷的京城生活,沈泰的睡意被驱散得无影无踪。坊市里喧哗叫卖声不绝于耳,乞丐、杂耍艺人和相师穿行其中,还有专门受雇替人哭灵号丧的人,披散着头发在街上来来去去。马车粼粼,在京城里穿行不绝,蛮横的轿夫高声呼喝,驱逐前面的行人,有的甚至用竹棒打人来开道。待到宵禁时分,金吾卫手持长槊,在里坊的主要街口巡逻。
即使是宵禁,也有一些店彻夜开着,有人穿行来去,挨家挨户地收夜香,不时发出的吆喝声听上去有些凄厉。在新安城城墙外面,伐木工们排放着原木,顺着开凿的水渠送到东市,第二天早市上就可以贩卖这些木材。到了清晨,两边的坊市广场上或许会处决死囚,也会有些跑江湖卖艺的表演,引得人们围观。每天早晨五更三点后,金吾卫擂响四百声“开门鼓”,打开各大城门。等到晚上漏刻的“昼刻”尽时,擂响六百声“闭门鼓”,关闭城门实行宵禁。春天开满鲜艳的花朵,夏天结满累累的果实,秋天飘着金黄的落叶,城里的人们络绎不绝,车马扬尘。这就是繁华似锦的新安城。
想着想着,他几乎就能看到灯红酒绿的都城,听到那鼎沸的人声,闻到新安城里熟悉的气息。那记忆的洪流和来自灵魂的呐喊几乎要把他淹没。他努力把这一切抛诸脑后,将思绪拉回到月色中,聆听外面鬼魂的哭号。在这里,如果不能习惯伴着这种哭号声生活下去,就会彻底疯掉。
月光下,他看着那低矮的书桌,还有桌上的笔墨纸砚和桌下的蒲团。他的剑靠在墙角。松树的香味随着夜风从敞开的窗户中飘进来。蝉鸣声混合着鬼魂的哭号,叠成一阕凄惨之音。
沈泰凭着一股冲动来到了库拉诺湖,想为父亲的悲哀做点什么。虽然日复一日地埋葬着死者,但他毕竟只是个渺小的凡人,埋葬的尸骨和战场上的死者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说到底,他不是神仙,也不是圣人。
季节更迭,斗转星移,不知不觉两年已经过去了。他不知道自己回到繁华喧嚣的京城后会有什么感慨,真的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想念着某些人,其中有一位美丽的女子,他此刻几乎能够看到她的眼神,听到她的声音,有关她的记忆太深刻,让他今夜再也无法入眠。与她最后缠绵时的情景如在眼前。
“你一走就是两年半,要是这时候有人……要为我赎身,独占我身子,甚至纳我为妾,我该怎么办呢?”
他当然明白她所指的那个人是谁。
沈泰握住她的手,手指如青葱般修长水嫩,涂着艳丽的蔻丹,还戴着镶嵌宝石的戒指。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赤裸的胸膛上,让她感觉自己的心跳。
她笑了,带着苦涩。“够了!你总是这样,沈泰。你的心跳根本没有半分变化,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那时候他们身在北里的醉月楼,人们叫她春雨。沈泰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询问一名青楼女子的真名是一件很失礼的事。
他艰难地开口,语声缓慢:“两年确实很漫长,我知道。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两年的时间或许都会有很大改变,这是——”
她突然伸手,捂住了他的嘴,那动作并不温柔,她并不是那种处处都温柔的女人。
“够了,你先别说,听我说,要是你再跟我提什么道,什么中庸之类的,我就拿把刀把你给阉了!听明白了么?想想后果再开口。”
他还记得她那温润如丝的嗓音,她竟然能用这么柔媚的声音说这样粗鲁的话。沈泰吻了吻覆在他嘴唇上的掌心,轻轻地把她的手拉了下来:“你该选择对自己最好的路,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我不希望你变成一个站在金楼玉阶上夜夜守候的女人。那些诗情画意的事情留给别人去做吧。我只是想要回到家里,为父亲守孝。然后回来,我可以向你保证。”
他并没有说谎,那时候他确实是这样打算的。
虽然事与愿违,但谁又能保证世事尽如人意呢?就连贵为九五之尊的天子也做不到。
沈泰不知道春雨近况如何,或许真的有人把她从青楼赎出来,金屋藏娇,锦衣玉食地供养着。对她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铁门关东边从没来过书信,因为他自己一封也没往外写过。
世事圆融,不走极端。他最终想到:即使是新安城里的生活,也被恪守在“道”的范围内。中庸的智慧意味着万事随缘,向来如此。
人体内自分阴阳,阴阳相得,道乃可行。平和中庸之道随处可见,不管是对仗工整的对联,还是一副和谐怡人的画卷——上面的河流、山崖、飞鸟、渔船,都得讲究一个平衡。山和水,石与木,一切平和中庸,相辅相生的道都能在生活中看到。
对沈泰而言,当他离开此地的时候,也可以选择回到家乡而不是京城,这样更符合中庸之道。他可以在那里生活,可以随心所欲写点东西,按照他母亲和姨娘的安排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举案齐眉,白头偕老。他可以照看花园果园,款待来客,拜访亲朋,闲时看梧桐叶落,赏花观鱼,就像他父亲晚年的生活一样。甚至可能会有人对他冠之以名士的头衔。这个想法让他不由得在月光下笑了出来。
他也可以四处旅行,东渡淮河,或者沿着雄江而下,一直到江流入海之地,然后再回故里:欣赏下船工们划船逆水而行的英姿,或者在那悬崖绝壁连绵,滩多水急船只难行的地方,看着纤夫们拉着船,喊着节奏有力的号子,在河滩乱石中艰难前进。
他甚至可以去到遥远的南蛮之地,在那里享受另一种风土人情:稻花飘香、丛林密布。那里有大象、长臂猿、猩猩,有红木林和樟树林。深海里孕育着珍珠,黑暗的丛林中还有能致人死命的猛虎。
他的家族显赫尊贵,父亲的名声足以让他在整个奇台帝国畅行无阻,不管是地方官、税吏或者军营里的将军,都会对他尊敬有加。说实话,长兄的名字或许更好用,但其中牵扯到某些复杂的关系。
所以游历四方是可行的,他可以在旅行中思索,游览名山大川、亭台楼阁,拜访那坐落在云雾深处的宝塔,还有远山里的寺庙。他可以一边游览一边写诗,就像那位伟大诗人司马子安一样,或许这位谪仙此刻正诗兴大发。一想到司马子安,不可避免地就会想到美酒。这位斗酒诗百篇的文豪不管是在船上还是路上,在寺庙还是竹林,都能喝得个酩酊大醉。
此刻他应该也在与酒为伴吧?美酒,深夜,念及故友,再配上外面那阙凄惨之音,多么令人感慨!
带着这样的想法,昏昏欲睡的沈泰,突然间热切地希望塔古人明天务必要带来美酒。奇台士兵送来的酒在两周前就被他喝光了。漫长的黄昏足以让一个男人在就寝前多喝不少。
最终他沉沉入睡,梦里见到了那个女人,青葱般的手指抚在他的胸膛还有嘴唇上。她那如黛的娥眉,绿色的眼睛和鲜红的唇,那在摇曳的烛光下,从金色的发间一根一根摘下的玉簪,还有她身上那独特的幽香。

 
从湖对岸传来的鸟叫声将他从睡梦中唤醒。
前几夜他一直试图写一首对仗工整的诗,将这里的鸟叫声和新安城里坊市的喧嚣相对比,可惜一直没想出一句足够押韵的尾联。以一名诗人而言,他的文采或许比一般人要高出少许,足够写出平仄和对仗工整的句子。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自己想要写出什么传世之作可不容易。虽然在这两年里他一直在尝试,尤其是这段时间。
他起身穿衣,生火,梳洗,烹茶。他看了眼铜镜中的自己,放弃了刮胡须这种繁琐的事情,塔古人不介意他满脸胡楂子,就算他披头散发出现在他们面前也无妨。不过他觉得自己要是不绑头发的话就像个草原上来的野蛮人,他还能回想起他们的样子。
茶香四溢,在用饭和饮茶前,他站在东侧的窗口边,祭拜父亲的亡灵。每当这时他就会想起父亲在小溪边给野鸭喂食的场面。沈泰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想起这个,或许因为那场景太过恬静,而这个世道又太不安宁。
沈泰喝了点茶,吃了腌肉,还有加了苜蓿花蜜的小米粥。然后从墙上取下草帽,穿上夏天的薄靴,这双全新的靴子是来自铁门关的礼物,用来替换他那双磨破的旧靴子。
他们每次来的时候都会观察他,会注意到这类细节,沈泰明白。他也明白,如果不是有奇台和塔古要塞士兵的援助,他连这里的第一个寒冬都熬不过去。那些高人隐士们梦想着去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过隐居的生活,但绝不是在铁门关西边这样的地方,这里山势险峻,一到冬天就北风呼啸,酷寒无比。
在新月和满月时分送来的补给品从未断绝,这才是他能够在这里存活和坚持下去的原因,尤其是在草场和湖泊都被大雪封冻的时候。
他给两只山羊挤好奶,盖上奶桶,并提进了屋子。然后提起双剑出门,例行练习他的瞰林功夫。
练完以后,他放好双剑,又一次站在春夏之交的阳光里,听着清脆的鸟鸣声,看着它们在湖面盘旋飞翔,那蓝色的湖在美丽的晨曦中,再没有半分冬季的冰冷,就连那遍地的死尸似乎都消隐不见,掩映在飞鸟、湖水和草丛的美景中,需要仔细看才能看清。
沈泰可以看到自己亲手挖掘出来的坟堆,在小木屋西边,对着北面的松树林。现在已经有三排长长的坟墓了。
他转身,拿起铁铲,继续工作,那是他待在这里的意义所在。
这时候,南方来的一道反光映入了他的视线,阳光下,穿着闪亮盔甲的兵士们已经沿着斜坡走到最后一个转弯的地方。沈泰眯着眼睛打量着他们,今天塔古人似乎来得早了点。或者——他抬头看了看太阳——是他今天早上起晚了,昨晚上在月光下胡思乱想,睡得晚了点。
看着他们的牛车缓缓靠近,沈泰不由得想白粲是否亲自带队,他倒是很期待这样。
沈泰很难想象,如果有朝一日塔古人入侵奇台,白粲会率领他手下的士兵在奇台境内兴高采烈地烧杀抢劫、奸淫掳掠。或许男人会在战场上彻底改变,面目全非。沈泰想到自己在长城以外的大草原里跟游牧民族混在一起的时候,也有所改变。人总是会变的,甚至变得让你不敢去回忆过往,正视改变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他想象不出来白粲会变成一个只知道杀戮的野蛮人,但也不敢完全肯定。沈泰可以轻易地勾画出塔古人野蛮起来的形象,两年前他刚到这里时看到过,他们身穿重甲、手持武器,就像是士兵听到战鼓声准备前来厮杀一番,而不是给一个遗世独立的疯子运送补给。他明白这些高原帝国的战士们相当彪悍,绝不能等闲视之。
他看见白粲了,塔古人已经从斜坡上走下了山谷,正绕着湖边往他的小木屋行来。领队的白粲一马当先,胯下是那匹棕红色塞达种宝马,看起来气势不凡,令人惊叹。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小队里只有白粲一个人骑着。在奇台帝国,汗血宝马也被称为“天马”,传说它出的汗就像血一样殷红。
在遥远的西域,走完了丝绸之路,再穿过大沙漠,就能抵达塞达国——塔古人就是在那里买到汗血宝马的。穿过蜿蜒曲折的崎岖山路,那郁郁葱葱的山谷就是孕育这种非凡神驹的地方。数百年来,奇台人一直渴求着拥有这种能够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宝马,这种渴望书写在诗歌里,甚至连一代帝王都曾经为了掠夺汗血宝马不惜发动战争。
战马对一个国家而言非常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尊贵的皇帝陛下一直致力于保护和扶持长城以北的博古游牧民,这些喝着马奶酒,住着帐篷的草原人能够为奇台帝国提供他们所饲养的战马。然而博古的战马和塞达的汗血宝马相比无疑逊色许多。不管是奇台北部的黄土地或者南边的水田和丛林,都不适合繁殖和培育足以和汗血宝马媲美的优良马匹。这是奇台帝国持续上千年的遗憾。
在第九王朝的庇护下,有许多珍贵的交易品源源不断地通过丝绸之路运往新安城,价格高到令人咂舌,但是从来没有塞达的骏马。它们无法忍受如此漫长的沙漠之旅。从西域而来的神秘歌姬和舞姬,还有翡翠、雪花膏、宝石、琥珀、香料、宝剑、象牙以及修道之人喜欢的犀牛角粉,还有异域的美食、会说话的鸟儿……应有尽有,除了传说中的天马。
所以奇台帝国只能用其他的办法去寻找良驹,因为战马关系到骑兵,而骑兵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败。塔古和奇台其他方面几乎势均力敌,可塔古有汗血宝马——现在是塔古和塞达国的和平期,他们可以买入不少的宝马——所以占据了巨大的优势。
沈泰朝着白粲行礼两次表示欢迎,白粲勒住马,用左掌抵住右拳,行了个奇台式的拱手礼。沈泰清楚,他的亲友,尤其是长兄,要是看到他朝一名塔古战士低头行礼,肯定会认为是一种耻辱。不过他们肯定也没想过正是由于这些塔古人在两年里坚持不懈地为沈泰运送物资,他才能在这里存活下来。
白粲的脸颊上、上衣领口处和脖子左侧都有纹身,蓝色的图样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醒目。他翻身下马,也朝沈泰鞠躬两次,又行了一次拱手礼。
不待沈泰开口,他就笑了:“你不用问,我直接告诉你,我给你带酒来了。”他说的是奇台话,大部分塔古人都会说,这也是和平时期各地通行的语言,方便互相交易。在奇台帝国甚至有人认为奇台话是九重天阙之上神仙说的话,古老的传说中提到有一天,始皇的父亲站在地上朝着龙脊山虔诚地行礼,因此神仙才降下福祉,教会了他这门语言。
“你怎么知道我要问这个?”沈泰有点懊悔自己表现得太明显了。
“日子长了,一个男人能做什么消遣?美酒是最好的伙伴,我们的歌里这样唱。怎么样,一切还顺利么?”
“一切尚好,就是昨晚上月光太亮了,让我有点失眠,所以今天起晚了点。”
他们了解他的习惯,不过白粲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只是因为月光才睡不着?”
沈泰的同胞每次来的时候也差不多会问类似的问题,出于好奇,更是出于恐惧。这么多勇敢的人——包括眼前这一个,都曾经向他坦言他们做不来这份工作。这里的死者太多,怨气太重。沈泰点点头:“没错,可能还有回想起过去的缘故。”
他扫了一眼白粲背后,有位年轻的,全副武装的士兵骑行上前,沈泰不认识他。士兵没有下马,只是低头盯着沈泰,他的身上只有一个纹身,还装模作样地戴着头盔,一脸严肃。
“格纳,从屋子里拿把斧头,帮亚达劈柴去。”
“为什么?”
沈泰眨了眨眼,看着塔古队长。
白粲面不改色,也没有回头看在他身后骑着马的士兵:“因为这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如果你要抗命,就给我滚下马,交出武器,脱下靴子,然后自己一个人从山猫林里走回去。”
为了避免尴尬,沈泰装作漫不经心地转过身去,看着湖对面的飞得高高的灰鹭、燕鸥和金雕。那名身材健壮而匀称的士兵仍然坐在马上没有动弹:“这个家伙就不会自己劈柴么?”
“我想他可以,别忘了他在这里给我们死去的士兵挖了两年坟墓。”
“我们的?还是他们自己人的?他不会是来偷死尸骨头的吧?”
白粲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泰不由自主猛地转过身来,一种久违的情绪蔓延过他的脑海。他明白那是愤怒,他很容易被人激怒。这或许是身为次子的通病,上有长兄下有幼弟,次子的位置总是有点尴尬。
他尽力控制自己的愤怒,平静地说:“要不你四下找找,如果能找出哪块骨头是属于你们的,那真是帮了大忙。我倒还真想偷偷骨头,肯定挺有意思。”
场面陷入一片沉默。寂静也是有很多种含义的,沈泰没来由地想。
“格纳,你这个蠢货,赶紧去劈柴,现在就去!”
这次白粲转头瞪了格纳一眼,士兵终于不情不愿地屈服了,磨磨蹭蹭地从马背上爬下来。牛车缓缓地到了面前,旁边还有四个人,沈泰认识其中三个,跟他们点点头打招呼。
那个名叫亚达的士兵跟格纳一起牵着坐骑往小屋走去,他未着甲胄,只穿了一身深红色的束腰上衣,下面是褐色长裤。其他人已经轻车熟路地把牛车上的货物卸下来,朝小屋里搬去。他们很清楚来这里要做什么,卸载货物,堆放整齐,还有诸如打扫马棚之类的工作。尽快完成以后,他们会沿原路返回,天黑以后再待在这儿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小心点别把他的酒碰坏了!”白粲叫道,“我可不想听奇台人哭鼻子,太难听了!”
沈泰咧嘴笑了,士兵们也哄笑起来。
斧头劈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清晨的群山间回荡。白粲示意沈泰跟他一起走走,他俩穿过茂密的草丛往湖边走去,沈泰熟练地避开脚下的骨头。
漫山遍野飞舞着各色各样的蝴蝶,随着他们的前行,不时有被惊扰的蚱蜢在草丛中蹦跶,蜜蜂在草海鲜花中发出快乐的嗡鸣,四周都弥漫着浓浓的春天气息。而地上随处可见生锈的武器,连灰褐色的沙堆和湖水边缘都有,这让他们在行走时得加倍小心脚下。沙滩上有一些淡红色的石头,鸟儿在空中喧闹盘旋,不时俯冲下来,掠过水面,捕捉湖里的鱼。
“湖水还是这么冰冷?”沉默半晌,白粲开口问道。
他们正站在湖边,空气非常清新,远处的山峰悬崖清晰可见,湖心的小岛上还有飞鹤停留,就在昔日要塞的废墟上。
“一直是这样。”
“五天前有一场风暴,你这里没事?”
沈泰摇了摇头:“就下了点雨。估计风暴朝东边去了。”
白粲弯腰,抓起一把石子,一颗一颗地朝鸟儿扔去。
“太阳晒起来真热,”他终于开口说,“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戴着那顶草帽了,虽然戴着它让你看起来像个老头,要不就像个农夫。”
“或者两个都像?”
塔古人笑了。“没错。”他又开始扔石头,然后开口,“你快走了,是么?”
“没多久了。仲夏月圆的时候,我的孝期就结束。”
白粲点点头:“我写给他们的信里也这么说的。”
“写给谁?”
“朝廷,日格尔。”
沈泰盯着他:“他们知道我的事情?”
白粲又点了点头:“我告诉他们了,他们当然知道。”
沈泰迟疑片刻:“我想铁门关的人不会把有人在库拉诺湖边埋葬死者这种小事情往京城汇报的,难道我想错了?”
塔古人耸耸肩:“你确实错了,而且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平静。其实一直以来都有人注意到你,日格尔那边甚至有人认为你是奇台派来示威的。他们想要杀掉你。”
沈泰对此一无所知,惊讶地说:“就像刚才那个家伙?”
远处传来的砍柴声规律地响起,微弱,但清晰。
“你说格纳?他就是年轻气盛,想逞能。”
“比如杀个人?”
“想留点印象深刻的回忆,就像你的初夜。”
两人相视一笑,虽然他俩都很年轻,却忽然有了不同于年轻人的心境。
沉默片刻,白粲再次开口:“我奉命保护你的安全。”
沈泰哼了一声:“听到这个消息真让我感到由衷的喜悦。”
白粲清了清嗓子,似乎突然有点尴尬:“有人送了份礼物给你,事实上,是嘉奖。”
沈泰瞪大了眼睛:“礼物?你是说来自塔古朝廷么?”
“难道来自蟾宫的玉兔?”白粲开着玩笑,“当然啦,肯定是来自朝廷。准确地说,是来自陛下身边的某位贵人,陛下同意了。”
“同意?”
这个皮肤黝黑,下颌方正,还掉了一颗牙的塔古人咧嘴一笑:“今天你的反应真是迟钝。”
沈泰说:“因为你的话让我太意外了,很正常。这位贵人是谁啊?”
“你自己看吧。我给你带了封信。”
白粲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个浅黄色的卷轴,沈泰看到上面有塔古国王的玺印:红色的雄狮头。
他捻掉封蜡,开始读信。这封信并不长,内容却很震撼,沈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埋葬死者的行为能给他带来如此回报。他的呼吸为之一窒,脑袋里一下子混乱起来,像沙尘飞扬一般不受控制。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要是接受这份赏赐,只怕还没回到家就会没命的,更别提到新安城了。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望着远山和通往远山的小路,蓝色的湖水倒映出庄严肃穆的景象。古人曾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山水亘古不变,沈泰想着,跟它们相比,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而渺小。可惜,很多人没有领悟出这些道理。
他终于开口:“我不明白。”
白粲没有回答。沈泰低头又看了一遍书信,寻找到信尾落款的名字:
塔古宫中人。
宫中人,白玉公主程婉,她是奇台帝国天子太祖帝的女儿,排行十七,多年前便离开了辉煌的故土,远走异国他乡,带着她的琵琶、笛子、几名宫女和侍卫,还有一名塔古的武士。她也是奇台帝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嫁到塔古的公主,是塔古国主狮王桑格拉玛的宠妃之一,住在那神圣的高原城市日格尔。
在库拉诺湖的最后一役过后,联姻便成了和平协议的一部分。当年她还只有十四岁,年轻的公主见证了战争的残酷和野蛮,只愿沙场再无刀兵,这对两国而言都很重要。公主那优雅纤细的身影维系着两大帝国之间长久的和平——这话有点讽刺,说得就像和平可以长久到永恒,就像它曾经一直持续着,就像仅凭一个姑娘的身体和生命就可以将它维系到天长地久一般。
在奇台曾有人写过一首诗来表达对公主的怜悯:
白玉西出铁门关,
嫁与胡儿泪不干。
此去蛮荒无归时,
琵琶声断大雪山。
这首浅显易懂的诗歌在当时极为流行,直到作者被宫内侍卫缉拿,并在大明宫前广场上受杖责,险些丧命。因为诗中表现出对公主的惋惜和怜悯,暗指牺牲公主去和亲是一件荒谬的事情。
而这就是祸从口出。
遗憾是一回事——毕竟让一个青春貌美的公主离开繁华的故国,为了奇台的江山远嫁给塔古国王做嫔妃,确实是一件让人痛惜的事情。可是大明宫内天子的决策是绝对英明正确的,此乃天命,不容置疑。公主身为皇家人,理应为奇台的江山牺牲,这就是命。
沈泰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卷轴,努力平复着脑子里混乱不堪的思绪。白粲默不作声,放任他一直这么静默下去。
赐予某人一匹汗血宝马即是极大的荣耀。
而要是赐予某人五匹汗血宝马,足以让周围骑着凡马的同伴嫉妒到发狂。
而塔古王妃,白玉公主程婉,则赐予了他整整二百五十匹汗血宝马。
二百五十匹,没错,沈泰又看了一次这个数字。
书信是用奇台和塔古两国文字所写的,二百五十匹天马,是送给沈泰——前镇西左卫大将军沈皋次子——的私人礼物,不是给别人,甚至不是送给大明宫内天子的礼物。
信上写得很清楚,为了嘉奖他在库拉诺湖畔埋葬死者的高尚行为,日格尔城的桑格拉玛狮王赐予他汗血宝马,任由他自行处置。
“你知道这信上说什么?”沈泰问白粲,那口气自己听起来都很奇怪。
塔古队长点点头。
“这些马会让我送命的,”沈泰说,“别人会杀了我,抢走它们,我根本没命带着它们回去。”
“我知道。”白粲平静地说。
沈泰盯着他,塔古人那深棕色的眼睛里没有流露半分情绪。沈泰开口:“你也知道?”
“当然,这种厚赐可是一件天大的礼物。”
是啊,没错,天大的礼物。
沈泰突然大笑,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他摇摇头,不可置信地说:“老天爷,我根本不可能带着二百五十匹天马通过铁门关,更——”
“我知道,我知道,”塔古人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不能,所以我提了一些建议。”
“你提了建议?”
白粲点点头:“要是你一路向东,这对你来说就不是什么礼物,而是催命符……最好的可能是被抢走,最坏的则是你连小命都保不住。”
“是是是,没错,这就是催命符,什么厚赐啊!”沈泰忍不住拔高音量,他那简单平静的生活就在刚才被打破了,“我来这里的时候,大明宫里就斗得风云诡谲了,现在肯定更糟糕!”
“我想你说得没错。”
“哦?是么?你知道什么啊!”沈泰似乎又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脾气了。
白粲瞥了他一眼:“我身份低微,能知道什么?仅仅是赞同你的说法而已。”他顿了顿,“你到底要不要听听我的建议?”
沈泰低头,感到有点尴尬。他点点头,忽然脱下了草帽,让自己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远处斧头劈柴的声音声声不绝。
白粲把自己给朝廷写的书信内容,以及朝廷有何回应告诉了他。这似乎不是以白粲的官职能知道的东西,沈泰不禁猜想这位塔古人是不是晋升了。在详细听了白粲所谓的建议后,沈泰明白,或许它能够保证自己活下来,至少一段时间内可以。他清了清嗓子,想说点什么。
“你也知道,”白粲掩饰不住他内心的骄傲,“这是来自狮王桑格拉玛的礼物,是我王的慷慨赏赐。我们的奇台王妃或许是开口讨要这份赏赐的人,但真正把它送给你的,则是我们的狮王。”
沈泰静静地看着他,半晌才开口:“我明白,能够让日格尔的狮王陛下知道我的名字,对我来说已经是莫大的荣耀了。”
白粲的脸突然显出兴奋的红晕,犹豫了片刻,他突然鞠了一躬。
二百五十匹汗血宝马啊。沈泰沉思着,他明白自己的前途定然充满了腥风血雨。他要是能带着这些神驹回到朝堂,将为帝国圆了数千年来拥有天马的梦啊!帝国对汗血宝马的渴望如此强烈,天马造型的瓷器、玉器、象牙雕刻,还有那些诗人梦幻般的歌咏,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在诗人的想象中,汗血宝马足踏闪电和祥云,犹如神驹下凡一般威武。
可惜啊,世事无常,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人总是难以预料未来的。
  1. 此处遵照原文翻译,根据史料记载,唐代大明宫含光殿实为皇帝打马球娱乐的地方。 ​​​​​
  2. 古代所称的守孝三年,实则只有25或者27个月。此处按照原文所写的两年半翻译。 ​​​​​
  3. 本文科举制度以唐代为蓝本,通过州县乡试参加礼部省试的学子称为“乡贡”,中央和地方学院出身直接参加礼部省试的称为“生徒”,两者统称为“举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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