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七月中,归乐国境内。
烈日当空,照得道路两旁的树木都低下了头。
三五个路人忍不住炎热,缩到树下乘凉。黄沙大道旁卖茶水的老头也因此多了两桩生意。
“来碗茶。” 路人大力地扇着风,从怀里小心地掏出钱袋,拣出一枚小钱放在桌上。
“来啦,好茶一碗,清肝降火。”老头脸上堆着笑一手把茶端上,顺便搭讪两句,“好热的天,客人赶路?”
“对。这见鬼的天气,能把人热死。” 客人啜一口茶,润润干渴的嗓子,似乎是高兴了点,他养着眉说道,“我这是忙着送货回边境,唉,这两年东林国在边境闹事,弄得咱们生意人没口饭吃。幸亏小敬安王把那什么楚北什么的给打回去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嘿,咱们小敬安王就是好样的!”
“你说的那个什么北的我知道,是东林国大王的亲弟弟,也挺厉害。”
旁人笑着嚷道:“厉害管什么用,碰上咱们小敬安王,还不是被打回老家去了?”说罢,他一口气喝干碗里的茶,又掏出一枚小钱慷慨地往桌上一放,“老头,再来一碗!”
一听“小敬安王”这四个字,卖茶的老头也立即点头,边倒茶边说:“我听过,这可是我们归乐国的第一猛将啊,没有他打不胜的仗。”
众人正议论纷纷,忽然听见一声长叹,“你们还敢提‘小敬安王’这四个字?现在,小敬安王已经是归乐的叛臣了。”
此话宛如平地一声雷,惊得正聚在一起喝茶的几个人目瞪口呆。
卖茶老头手一抖,惊道:“这位客人说什么?小敬安王……”
“都不知道吧?”来客坐下来,用袖子扇着风,“我昨天才从都城过来,小敬安王刺杀大王未遂后逃出都城。现在,大王已经下令全国缉捕敬安王府一干人等。我听说,赏金还不少呢。”
“可小敬安王不是才平定了边疆犯军,刚刚回到都城受赏吗?”
“嘿,你说奇怪不奇怪,就是回到都城的当天晚上,他就企图进宫刺杀大王。你们可知道当时他用的是什么剑?”见周围众人都聚精会神听着自己说话,客人卖了一个关子。
“一定是什么宝剑吧?”有人猜。
“别听他瞎说。”也有人哂道,“我才不信小敬安王会造反。敬安王府世代都是归乐的忠心臣子,绝不会造反。”
客人见有人怀疑他的话,胡子一翘,嚷道:“他就用大王亲自赏赐的黑墨宝剑刺杀大王。黑墨宝剑听说过吧,只要被它划到,多小的伤口都会漆黑一片,永远不褪。”
“可……”
他们正争论不休,忽听见错杂的马蹄声渐近。
又一队马车到了,极平常的商人车队,车窗车门都用厚布帘子遮得死死的。赶车的是个男人,一脸横肉,往桌上扔下两枚小钱,吼道:“老头,来两碗茶!”
“来啦!”
“这鬼天,够热的!”
“对对,客人在树下乘乘凉再走吧,这里正讲小敬安王的事呢。”
“呸,老子赶着做买卖,管他什么这个王那个王。”昂头把茶咕噜咕噜地灌下喉咙,又把腰间的大水囊解下来递给老头,“把这里也装满了,老子要上路。”
老头连忙去帮他装水。
男人取过装满水的水囊,翻身上马,吆喝一声,马车又开始向前去了。
马车在黄沙道上摇晃前行,娉婷终于在没有停顿的颠簸中睁开了眼睛。
空气闷热,汗正沿着脖子往下滑,刚刚睁开的眼睛似乎还不能适应光亮,稍微眯了起来。
后脑隐隐发疼,一阵一阵的眩晕泛上来,像浪一波一波地要将人涌倒。
这是哪里?困惑地问着自己。待看清楚周围,心底无端冒出的警觉让娉婷清醒起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立即瞪得溜圆。
记忆中是漫天的火光、激烈的厮杀声……
“娉婷,你在城外等着,我们再进去把局面搅乱一点,接应父亲。”
“那……少爷,黎明时分,我们在城外山冈上会合。”
王爷呢?少爷呢?还有那调皮捣蛋唯恐天下不乱的冬灼又在哪里?
记得约定后,自己立即朝山冈出发,最后的记忆在刚刚瞧见山冈的时候终止。
当时后脑一疼,眼前发黑……
“醒了?”娉婷眼前的帘子忽然被人一把掀开,露出一张男人的脸,“早该醒了,再不醒老子真以为那一棒子把你给敲死了。”
人贩子?娉婷警惕地打量着这个人。
难道就在最关键的时候,少爷绝对不能少了自己伺候的时候,自己居然被人贩子抓了?真是没有天理,她白娉婷从小到大单独离开王府的次数少得可怜,居然一孤身就遇到人贩子。
“好了,老子现在要问你话。”男人坐进马车,扯出塞在娉婷口中以免她呼救的烂布,威吓道,“我问什么你答什么,敢不说实话,老子就抓你去喂狼。”
听到这种吓唬小孩的话,娉婷差点笑出来——娉婷自小便在小敬安王何侠跟前伺候,是唯一可以跟随何侠出征的女子,她年纪虽小,却已见识过不少杀戮场面,区区一句话,怎能将她吓住?
娉婷不待那男人发问,径直开口问题:“你是在都城城门外两里的地方抓到我的?”
男人被她问得一怔,见她悠然自得,淡淡浅笑中不怒自威,居然点头回答:“是。”
“我睡了几天?”
“两天半。”
娉婷一听回答,脸色稍变,暗叫不好。
娉婷推算,如果自己真的昏睡了两天半,大王的追兵定已开始在都城附近搜捕,那么,少爷他们将无法继续停留在与自己约定相会的山冈。如此一想,她心中焦急起来,又问:“你要将我卖到什么地方去?”
“去……”连答了几个问题的男人忽然觉出不妥,醒悟道,“哎?明明该我问你,怎么反让你问起我来了?”当即脸露凶相地低吼道,“我问你,你是哪家富豪的逃妻?家在什么地方?”
逃妻?
娉婷一愣,低头看了自己一眼,随即便醒悟过来。
她虽是王府丫头,但从小深得主人喜爱,使的东西比普通人家小姐的更精致几分。一身绸缎的自己在黎明时分独自奔走在都城郊外,难怪被人贩子当成富豪的逃妻。
怪不得这人贩子会好心让自己昏睡两天而没有中途扔掉,原来是把自己当成了可以勒索钱财的筹码。
娉婷嫣然一笑,摇头道:“我只是个丫头,并不是什么富豪的逃妻。”
“哼,丫头能穿这么好的绸缎?”
娉婷暗忖:大王恐怕已经下令全国通缉敬安王府的人,我可不能暴露身份。眼睛轻轻转了一圈,“我本想偷偷出城会情郎的,因为爱美,偷了小姐的衣服换上。”归乐国民风豪放,女子私会情郎的事倒真是不少。
男人一听,立即眉头大皱,掀开车窗上的帘子大喝一声:“老张,你给我过来!”
“来啦。”似乎人贩子不止一个,另一个正在其他马车上。
不一会儿,一张胖圆的脸从帘子外伸了进来,“福二哥,有什么吩咐?”
原来面前这个男人叫福二哥。
“吩咐你个头!你不是跟老子说这女人瞧起来像富豪的逃妻,可以换很多钱吗?”福二哥瞪眼指着娉婷,“她是个丫头!呸呸,白养了两天!”
老张缩缩脑袋,瞅了不做声的娉婷一眼,谄笑道:“福二哥别生气。抓都抓了,就算不是,至少也可以卖几个钱。”
“这种货色能卖什么钱?”粗粗的指头毫不客气地指到了娉婷鼻子上。
确实,娉婷的相貌不算上好,在敬安王府中,她勉强属于中等姿色,只落个清秀的评价而已。但整个敬安王府,却没有一人不知道娉婷的重要。
可娉婷从没想过今时今日竟然被一个人贩子指着鼻子说自己不值钱,她忍不住翻个了白眼。
福二哥对老张吼完后,露出一副自认倒霉的神色,“算了,多少也能卖个五十钱吧。这偷小姐衣裳穿的死丫头,害老子以为有油水,这两天还招待她坐得还是老子的私人马车。去去,把她带到后面的马车里和其他人一块儿待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