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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糖(九)

人世间数十年的光阴说慢是极慢,诸如孤身一人站在山寺中时,每一弹指都像是一生,总也瞧不到尽头。小说但是说快又是极快的,转眼便是白云苍狗,东海扬尘。

大泽寺里的岁月总是这样时快时慢,以至于久了之后,同灯也记不得自己究竟在这里点了多少年的灯,只能通过身上偶尔出现的灾祸和痛楚,来判断时日——

那人病了又很快好了;

那人躲过了一场灾;

那人这一世结束了;

人生在世寿数总是难以说清的,有长有短,同灯替的是灾祸痛楚,而不是寿数。所以那人并非世世长寿,只是即便亡故也是无灾无痛,安安静静地闭上眼。

一世帝王,一世蜉蝣,一世乞丐,一世沙弥……

盛衰否泰总是交替的,所以那人自帝王之后,每一世的寿数都不长,不过短短百来年,已经几入轮回了。上一世的沙弥终究还是只活了三十余年,死时的病痛虽然全由同灯担了,但也仍是短寿得可惜。

不过这一世,落在那人身上的灾祸病痛似乎少得多了,以至于整整十六年,同灯只替他担过一回大一些的病痛,剩余净是些小事,不足挂齿。

虽说灾祸少了是好事,但另一方面,牵连也跟着少了。

这十六年里,同灯在这大泽寺里呆得快要入了定。若不是玄悯和薛闲时不时会来一趟,他怕是连仙都修了几轮了。

不过这些年,江松山倒是比以前多了点人影。因为自三十多年前黑石滩一战后,太常寺的太卜便知晓了大泽寺之于国师的意义,没过几年,江松山山腰处便多了一间独屋,门匾上盖了朝廷的印,专供守山人落脚。

守山人挑的是有经验的山夫,吃着一点儿薄俸,简简单单守一山太平。

他要做的事倒是不难,就是定时巡山,看着点路过之人,不让寻常人随意登上江松山,毕竟大泽寺内同灯偶尔会替人受灾,若是有人莽莽撞撞地上来,总有被牵连的危险。若是山中忽然忽起雷火,便及时报给衙门,免得再烧一回山。

虽说是多了一个人,但实际上,守山人巡山也只是顺着山腰走,不会冒冒失失地顺着老石阶,去荒废的大泽寺转一圈。所以这守山人和同灯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三十年下来,同灯也没见过他一回,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某年早春,清晨的山间薄雾还未散,一个少年人便背着一个灰布包袱上了山。暮冬遗留的寒气还未全消,山间更是阴湿,这少年人却将袖子挽到了小臂,露出薄而精健的肌肉来。

他皮肤算不上白,一看就是从小干活,在日头下长大的。他头发束得高高的,一丝不苟,筋骨间处处透着力道,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

他是上一任守山人的儿子,现今上山,是来接这守山的职位。

少年在山腰的守山房边停下步子,解下包袱进了门。他将包袱放在里间的床铺上,又扫了一眼屋内的布置,便熟练地收拾了一番,拎起屋里的木桶,背手关上屋门,朝山间深处走去了。

他本意是要去山溪那边打些水来,却在路过一条石阶时停住了脚。

这条石阶他是知道的,沿着它一路往上走,要不了多久就能登上山顶,传说中的鬼寺就在上头。不知为何,少年每回听人说起鬼寺,心里都会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总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似乎越过数道山影,遥遥望过那座鬼寺,甚至看见过鬼寺里无声亮起的灯火。

但这是不可能的,毕竟他所住的地方在县城边郊,并不在山头上,怎么也不可能看见那样的场景。况且不知为何,每每想起鬼寺,他总有种不知由来的感慨。

现今他就站在这石阶前,那种莫名的感触更是来得突然。

少年只略微犹豫了一下,便干干脆脆地抬脚上了石阶。传闻这鬼寺已经荒了数百年了,从未有过人,沉静而孤寂。他越往山顶去,周围便越发安静。

若是寻常人,怕是要觉得有些瘆得慌了,可他却连半点儿怯意也没生,一步三阶地登上了顶。

大泽寺比他想象的要完好得多,但也荒得多。

完好是因为前殿和宝塔几乎看不出有被烧过的痕迹,就连寺门也是好好地伫立着,只是满含风霜。荒则是因为,前些天冬意还未散尽时,下过一场雪,县城里人来人往,积雪倒是早被踩没了,可这山寺里却依然存留着一片茫茫然的白,那种孤寂感便更为深重起来。

寺门半开着,少年在门外略微张望了一下,却并没有看齐全。他也不知自己是出于何种想法,鬼使神差地伸手推开了寺门。

吱呀——

寺门发出一声老旧得令人牙酸的声响,门内的一切便毫无遮挡地落进了少年眼里。

少年当即便愣住了,面色微愕地看着某一处,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他看见古寺宝殿长而空荡的台阶上,正静静地站着一个人影,高而瘦,一身白袍纤尘不染,在旷寂的茫茫雪色中,显出一种百年孤寂来。

“你是……”少年回神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寺内,站在了台阶下。他抬头看着那道白影,双眉微蹙,疑惑道:“你是谁?怎会在这鬼寺之中?”

那一身白袍的僧人恍然一愣,盯着少年的眉眼,似是明白了什么又似是犹疑,“你能看见我?”

少年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一年是癸卯年,距离那沙弥过世整整十七年,距离黑石滩一战整整三十七年,距离同灯圆寂已是百余年之久。

枯坐总有尽时,知己终能重逢。

远处天边几道白光闪过,隆隆闷响顺着天际滚滚而来。这年的第一声雨雷来了,山花烂漫的盛春自然也不远了……

千里之外,徽州府宁阳县内最有名的食肆里一如既往客满为患。

刚布完雨的薛闲和玄悯站在门口,扫量了一眼便进了店。

半个时辰前,薛闲还在江对岸布雨。只是他布完之后略有些犯馋,心血来潮之下想吃“桃脂烧肉”,玄悯对他的要求向来没有异议,于是两人便乘云千里来到了这家九味居。

薛闲进店时冲玄悯道:“当初我落脚在宁阳县时,见天吃的都是这家的招牌。不过那时候不方便动,都是江世宁那书呆子帮我来买,不知道三十多年过去,那几道菜味道变了不曾。”

玄悯瞥了眼屋外支出的早点摊,“嗯”了一声,“我记得这里。”

“诶?你也来吃过?”薛闲一愣。

“当日我去江家医堂捉你,正是应了这家食肆的堂倌所求。”玄悯淡声解释道。

活了千百年,若是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那脑子早就不够用了。薛闲向来只记得有些特别的人或事,就好似他记得当初玄悯是怎样将他从江家医堂偏屋的地上铲起来的,也隐隐记得出门时碰上了衙门的人,却想不起来当初在场的还有哪些杂人了。

被玄悯这么一提,他才有了些依稀的印象,顺口道:“好像是有那么个人,记不大清了。”

这家九味居的小二倒是十分热情,一见两人进店,也不说客满了,只笑脸盈盈地冲他们说九味居一切吃食都能装好了带回去,若是不介意,倒还有两桌客人少,可以合坐。

薛闲和玄悯所住的竹楼同这里怎么着也隔着大江,少说也有近千里,带着食盒上天翻腾一圈那也太不像话了。是以薛闲用眼神向玄悯这讲究人征询了一番,而后大手一挥,冲小二道:“无妨,合坐吧。”

“好嘞!怠慢了二位,咱们老板和老板娘说了,合坐的银钱减半。”小二笑眯眯地领着两人走到一张桌边。

这桌客人确实少,只有一人,生得白白净净,一副书生模样,但看衣着,至少是个小富人家。

约莫是薛闲记忆中留有印象的书生不算多,熟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他看全天下的书生,都觉得有江世宁的影子。

这不,他转头冲玄悯道:“这人长得倒是有几分像那书呆子。”

又来了……

玄悯颇为无言,捏了捏他的下巴,示意他赶紧坐下别傻站着。

那书生的菜刚上了一样,见他们坐下,颇为友善地冲他们笑了笑,又抬手指了指自己那份陶罐烧鸡,冲二人道:“坐一桌也是缘分,不妨一起吃。”

他笑起来更有江世宁的影子,薛闲便不认生地同他聊了起来。

这两人旁的不说,在吃上着实所见略同。小二陆陆续续上齐了菜后,两人均是失笑,因为两人点的菜式一模一样。

“当真是有缘了,实不相瞒,在下刚看见二位,就觉得有些面善。”那书生温和地笑了笑,道,“好像见了故人似的。”

薛闲一愣,转而和玄悯对视一眼,又看向那书生,勾着嘴角道:“巧了,我们也觉得你像一位故人,兴许上辈子是旧交呢。”

……

这顿饭吃得薛闲身心愉悦,临走时还给书生留了三张纸符,说是以后若有需要帮忙之处,即招即到。

直到回到竹楼,薛闲嘴角还带着一抹浅笑。

“你看见他的面相了么?”他冲玄悯说道,“这一世是个有福之人,长命百岁。”

玄悯看着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只点头“嗯”了一声,便捏着他的下巴,封住了他的嘴唇。

黑鸟光是看见吻,便屁滚尿流地跑了,跑得远远的,似乎生怕看见些瞎眼的场景。

两人纠缠至半夜时分,终于平复下来,相依着浅浅入了眠。

浅眠之中最易陷入纷乱的梦境,玄悯恍然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竹楼地下的石室里,薛闲站在他身边,离他近极了,眯着眼说道:“你亏欠我良多,如今我只需要你一点心头血,你给还是不给?”面色冷然之中透着一股邪气,还有一股深沉的恨意。

他闭了闭眼,没有让开,任薛闲埋在他脖颈间,咬透了他的皮肤,吸进去一口血。

薛闲重新站直身体时,带着恨意的嘴角还沾着一丝血迹,在他素白的脸上显得突兀又刺眼。

玄悯抬起手,想要帮他把那丝血迹擦干净,然而手抬到一半,便被身边的人碰了一下。

“做梦了?”有人低声问了他一句。

玄悯倏然睁开眼,就见梦中之人正支着头看他,梦中的邪气和恨意全然不再,甚至嘴角还抿着一抹笑。

他愣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反应过来,自己又梦见曾经的心魔了。

这心魔自从黑石滩一战后,始终跟着他,时不时便会在他心防不慎是冒出头来,打坐时有之,调养时有之,小憩时亦有之,约莫是一种深重的后怕。

不过三十多年过去,这心魔终究是出现得越来越少了,近几年更是只有寥寥数次,兴许再过上一两年,就真的再也不会梦见了。他像是一个后知后觉之人,花了如此久的时间,终于要从那些放不下的愧疚和惦念中走出来了。

只是因为身边之人始终都在,何其有幸。

玄悯深黑的眸子静静地看了薛闲片刻,倏然翻身压了过去,落在薛闲唇间的吻有些重,又满是缱绻。

薛闲一边回应一边没好气道:“你还想几天出不了门么……”

这一缠便又是许久。

胡天黑地的酣战之后,薛闲懒懒散散地靠在玄悯肩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用手指勾着他的下巴,漫不经心道:“我越来越觉着,你这一本正经的模样都是装的,我只是多提了旁人几句而已,你就这么磨我,半天不给个痛快……”

他声音里还带着一股子饱尝情·欲的哑意,说着抱怨的话,面上却只见闲散和酣足,可见只是动动嘴皮子逗逗人而已。

花了三十多年才认清这一点,这也着实是个人才了。

屋外躲灾的黑鸟崽子听不见二人动静,便又鬼鬼祟祟来冒了个头,落在窗边时刚巧听见薛闲这句话,当即觉得自己鸟眼瞎了鸟耳聋了,冲屋里的人活灵活现地啐了一口。

原本还懒懒散散的薛闲当即来了精神,抬手一指那黑鸟崽子,没好气道:“胆子肥了,敢啐人了,你再来一声试试,保管今晚吃上烤鸟肉。”

黑鸟:“啐!”

而后忙不迭吱哇叫着滚远了,仿佛慢一步就要没命似的。

薛闲:“……”

玄悯倚墙而坐,安安静静地看着某人一本正经地同鸟吵了一回架。

于是薛闲一回头,就看见了玄悯一弯便收的嘴角。

他当即一愣,“你方才是不是憋不住笑了?”

玄悯面色淡然,八风不动:“不曾。”

薛闲瞪了他一会儿,“我看见了!”

玄悯依然八风不动:“看错了。”

薛闲:“……再笑一个?”

玄悯一声不吭帮薛闲把衣服拉好,面色平静地下了床,收拾了一番,又转头问薛闲:“去大泽寺么?”

“去个鬼!你先笑一个。”薛闲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下床动起手脚来,正闹着,那逃命去的黑鸟崽子又回来了。

这次带回来了一只信鸽,鸽子腿上一如既往绑着太常寺的来信。

玄悯展开薄纸,细细看了一遍。

薛闲凑过去,问道:“又出事了?”

这些年玄悯有意将国师这个职位从朝堂中淡化出来,毕竟过于依赖一人之力,总是不妥当的。更何况真想救世,不一定非要有如此虚位。

太常寺的来信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频繁了,这一次只是太卜算了今年凶吉,例行公事报给他而已。

玄悯合上薄纸,淡声冲薛闲道:“无事,又是个丰年。”

在这熙熙尘世间,所求不过如此,债必偿,恩必报,诺必践,情必守。

风调雨顺,山河长安。

此生便算是了无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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