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的确,某种启示即将到来。
——威廉·巴特勒·叶芝
维多利亚的葬礼安排在1977年7月26日星期二。我们把她葬在一处小小的天主教墓园里,墓园所在的小山俯瞰着埃克塞特。
明亮的阳光下,那口白色的小棺材仿佛在发光。我没有看它。整个简短的下葬仪式里,我一直盯着达西神父头顶的那片蓝天。透过树冠的缝隙,学院旧建筑上方高耸的砖塔清晰可见。一群鸽子在夏日的晴空中转圈翱翔。就在仪式结束之前,不远处传来一阵孩子的喊叫和欢笑,但是一看到我们,他们的笑声戛然而止。阿姆丽塔和我同时转过头,看见一群年轻人骑着自行车毫不费力地朝下山的方向呼啸而过。阿姆丽塔计划在秋天重返学校任教。我什么也没做。回家三天后,她清空了维多利亚的房间,把它重新布置成一间缝纫室。她从没在里面做过手工,而我根本不曾踏进那里一步。
十月的那个周日,我们端着白葡萄酒坐在起居室里,讨论如何维持《他声》的运转,以及卡特的能源新政能否解决石油短缺。阿姆丽塔时常礼貌地点头微笑,但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仿佛一直远在千里之外。
“当然。”我干巴巴地回答。于是我们俩一起沿着林间小道走向山里的池塘。
这个季节的森林漂亮极了。小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铬黄色榆叶,只要转个弯,总有火红的枫叶和漆树扑面而来。长满棘刺的山楂树上挂着小小的果子,洁白的桦木在湛蓝的天空下昂然挺立。阿贝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根吸了一半的长雪茄,一边低头苦走,一边心不在焉地嚼着烟草。
我们走了三分之二英里,离俯瞰公路的山顶大概还有一半路程。阿贝一屁股坐在路边一棵歪倒的桦木上,开始有条不紊地脱下鞋子清理里面的沙土和细枝。我坐在他身旁,回头望向刚才上山时绕了一圈的池塘。
“你还留着达斯的手稿?”他突然问道。
“是的。”如果他是想替《他声》要那份稿子,那么不管最后能不能谈成,我们的友谊都完蛋了。
“嗯,”阿贝清清嗓子,吐了口唾沫,“你没写采访稿,《哈泼斯》的人有没有叽叽歪歪?”
“没有。”路对面不知何处传来啄木鸟的笃笃声。“我把预付款退了回去,不过他们坚持付清了差旅费用。你也知道,莫罗已经不在那儿干了。”
“嗯。”阿贝点燃雪茄,烟草味与秋天的清新气味十分相称,“你想好该怎么处理那首见鬼的诗了吗?”
“没有。”
“不要出版它,博比。不论何时何地。”他把仍在冒烟的火柴扔进一堆落叶,我重新捡出火柴棍捏在指间。
“嗯。”我回答。我们沉默了片刻。凉爽的微风在山间拂过,吹得脆弱的落叶簌簌摩擦。北边远处有只松鼠正在朝着另一只侵入者大声叫嚷。
“博比,你知不知道我在大屠杀中失去了几乎所有家人?”阿贝突然问道。他没有看我。
“不,这事儿我不知道。”
“是的。妈妈幸免于难,因为她和让当时正在伦敦,他们原本打算来看我。让赶回家乡,想救出摩西、穆蒂和其他人。我们再也没见过他们。”
我一言不发。阿贝向着蓝天吐出一口雪茄的烟雾。“博比,我跟你说这个,是因为在事后回头去看,似乎所有事情都是命中注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不断地想,你本来可以改变它,但你没有做到——比如说,你忘了做某件事,结果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懂。”
“但是,博比,没有什么命中注定,这就是他妈的运气差而已。不是谁的错,不要责怪任何人,除了那帮吃屎的混账以外。”
我沉默地坐了很久。秋叶在我们身侧打着旋儿飘落,为遍地金黄的毯子增添了一丝忧伤的美感。“我不知道,阿贝。”最后我终于说道。我的喉咙剧痛,几乎让我无法继续说下去,“我没有做对任何一件事。是我把她们带去了加尔各答。当我发现事态失控以后,并没有立即离开。最后,我也没有确认她们的飞机是否安全起飞。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事儿是谁干的?凶手是谁?克里希纳?那个自称卡马克雅的女人又能得到什么……她在整件事里扮演了什么角色?最重要的是,我为什么会犯下那个天杀的愚蠢错误,为什么要把枪带给达斯——”
“两枪。”阿贝说。
“什么?”
“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过,当时你听到了两声枪响。”
“是的,呃,那是把自动手枪。”
“然后呢?你觉得要是换了你,轰掉自己脑袋的时候你还会补一枪以防万一,是吗?”
“你是想说什么,阿贝?”
“杀掉达斯的人不是你,博比。也不是达斯自己。也许是某位可亲的骷髅外道教徒谋划了这一切,不是吗?那个名叫克里希纳的哥们儿……桑贾伊……管他妈的叫什么名字——也许他在觊觎桂冠诗人的宝座。”
“为什么——”我咽下嘴边的话,头顶数百英尺外,一只海鸥正在顺着上升的热气流转圈翱翔。“但这事儿跟维多利亚有什么关系?噢,上帝啊,阿贝……伤害她能为谁带来好处?我真的不明白。”
阿贝站起来又吐了口唾沫,他的西装上沾了不少树皮的碎屑。“我们走吧,哈,博比?我得坐大巴回波士顿去赶那见鬼的火车。”
我领着他迈步走向山脚,但阿贝抓住了我的胳膊。他严肃地看着我。“博比,你必须知道,你不必明白,也不会明白。你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不要以为自己可以……你忘不掉。但你必须继续生活。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也许每一天都很难熬,但你必须继续活下去。不然的话,那些杂种就赢了。我们不能输给他们,博比。你听懂我的话了吗?”
我点点头,转身快步走上几乎被落叶彻底淹没的林间小道。
我突然想到,对我来说,如何处理达斯的手稿,这个棘手的问题与祆教徒如何处理死者有着古怪的相似之处。印度的祆教正在逐渐萎缩,这个教派认为土、空气、火和水都是神圣的,所以不想用死者的尸体污染它们。最后他们想了个机智的主意。多年前阿姆丽塔跟我描述过孟买一座公园里的寂静之塔,秃鹫在塔顶上耐心地盘旋。
我不肯烧掉这份手稿,因为我感觉自己内心理智的高墙十分脆弱,那个黑暗的东西就在墙后等待,手稿燃烧的烟雾像是献给它的祭品。
我最后想出的解决方案比寂静之塔乏味得多。我亲手把那几百页纸撕成了碎片——它们依然散发着来自加尔各答的恶臭——然后把碎片塞进垃圾袋,又在里面放了点腐烂的蔬菜,免得被拾荒者捡走。我开车去了几英里外的一处大型垃圾场,亲眼看着黑色的袋子从陡峭的垃圾堆侧面滚落,消失在酸臭的垃圾池里。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十分清楚,虽然扔掉了手稿,但我仍然无法阻止迦梨之歌在脑子里回荡。
阿姆丽塔决定写完自己的博士论文,她每天总是起得很早,在学校里教完课以后,她就在图书馆里泡着,晚上修改论文,继续学习,然后早早上床。而我起得很晚,我经常在外面吃晚饭,然后混到深夜才回家。阿姆丽塔大约晚上十点结束学习,然后我就会占据她的位置,一直阅读到凌晨。在那没有阳光的几个月里,我什么都读——斯宾格勒、罗斯·麦唐诺、马尔科姆·劳瑞、黑格尔、斯坦利·埃尔金、布鲁斯·卡顿、伊恩·弗莱明,还有辛克莱·刘易斯。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在书架上摆了几十年却从未翻过的经典作品,还有从超市里买回来的畅销书。我什么都读。
二月,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波士顿北边一所小型学院的临时教职,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刚开始我每天往返,但没过多久我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带家具的小公寓,从此以后我就只有周末才会回到埃克塞特,甚至好几周都不回去。
阿姆丽塔和我从来没有谈过加尔各答的事儿。我们也绝口不提维多利亚的名字。阿姆丽塔退回了数论和布尔逻辑的世界里,看来她在那里过得比较舒适:在那个世界里,一切都严守规则,真值表可以通过逻辑推导得出。而我留在外面,陪伴我的只有笨拙的语言和变幻莫测的荒谬现实。
我在学院里待了四个月,要不是有位朋友打电话通知我阿姆丽塔进了医院,我可能根本不会回到埃克塞特。医生给她下的诊断是急性肺炎兼劳累过度。她在医院里住了八天,回家后又因虚弱继续卧床休养了一周。那段时间我一直待在家里照顾阿姆丽塔,种种细节让我逐渐找回了以前的柔情蜜意,但接下来她马上宣布自己已经好些了。六月中旬,她重新投身于计算机前,我也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我感觉怅然若失,就像体内有个巨大的黑洞,正在将我吞噬。
我在学校里认识了沉默寡言、个头矮小的生物学教授罗伊·贝内特,四月,他邀请我加入他的射击俱乐部。多年来我一直支持禁枪法案、厌恶手枪,但是那个学年末的大部分周六我都和贝内特一起泡在靶场里。在那个地方,似乎就连孩子都很精通双手握枪、双腿分开的射击姿势,而我此前只在电影里见过这个动作。如果有人需要去对面回收靶子,所有人都会礼貌地放下武器,微笑着从瞄准线旁退开。很多靶子都做成人体的形状。
有人建议我给自己买把枪,罗伊面带微笑,以传教式的热忱向我推荐了点二二口径的打靶手枪,他说这是不错的入门装备。我点头表示同意,但是第二天我立即买了一把价格不菲的7.65毫米复古鲁格。卖枪的女人说,这把自动手枪是她亡夫的宝贝与骄傲。随枪附赠的还有一只漂亮的手提箱。
我一直没有真正掌握大家推荐的双手握枪姿势,但已经能够颇为熟练地射穿二十码外的靶子。我在靶场上度过了很多个黄昏,夕阳在地上照出长长的影子,清脆的枪声此起彼伏。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每一次举起那涂过油、校过准的武器,都会感觉它潜藏的力量流过自己的身体,就像喝下一杯很烈的威士忌。我眯起眼睛谨慎地瞄准,耳畔传来震耳欲聋的枪声,突如其来的后坐力震动我僵硬的胳膊,在我心中激起一阵近乎狂喜的情绪。
阿姆丽塔康复后的一个周末,我带着那把鲁格回到了埃克塞特。一天半夜,她走下楼梯,发现我正在摩挲刚刚上过油、填满了子弹的武器。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我很久,然后一言不发地返回楼上。第二天早晨,我们谁也没提这事儿。
我到纽约来参加道布尔戴出版社的派对,主要是为了免费的酒水。当时我正站在阳台上,挣扎着要不要去拿第四杯威士忌,就在这时候,我听见了那个书商对着两个分销商高谈阔论。我走过去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阳台的角落里。这个人刚刚参加了新德里的一场书展,他并不知道我是谁。我解释说,我是个诗人,对印度的当代作品很有兴趣。
“是的,呃,恐怕我也没法告诉你这本书的更多细节,”他说,“我提起它只是因为这本见鬼的书似乎不太可能在我们这儿卖得很好。真的,只是一首长诗而已。大概印度的知识分子会激动得发狂,但是当然,我们不会有兴趣。诗歌在美国本来就卖得不好,更别说……”
“那本书的名字叫什么?”我问道。
“那个名字挺有趣的,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大概叫迦梨珊布哈,或者迦梨萨巴,诸如此类的名字。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我曾经跟一个名叫凯莉·萨默斯的女孩共事过,我注意到……”
“作者是谁?”
“作者?抱歉,我想不起来了。我之所以记得这本书,完全是因为出版商铺了很多货,但我从未真正留意过它的内容,你明白吧?脑子里只记得那么一大堆书。在德里每一间酒店的书店里,我总会看见它蓝色的封面。你去过印度吗?”
“达斯?”
“什么?”
“作者的名字是叫达斯吗?”我问道。
“不,不是达斯。”他回答,“至少我印象中不是。应该是个很难拼的印度名字。”
“是不是叫桑贾伊?”我追问。
“抱歉,我不知道。”书商说。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有什么区别吗?”
“不,”我说,“没什么区别。”我离开书商,独自靠在阳台栏杆上。两小时后,月亮已经升到了这座城市锯齿般的楼群上空,我依然待在那里。
不用看邮戳我就知道信来自印度。薄薄的信封散发出那个国家的气息,上面盖着加尔各答的邮戳。我站在车道尽头,站在高大的白桦树浓密的树荫下,拆开了信封。
我第一眼看见的是照片背面的留言,只有一句话:达斯还活着。照片是黑白的,很不清晰。前景里的人被闪光灯照成了白晃晃的一片,而后面的人看起来和剪影差不多。尽管如此,我还是立即认出了达斯。他的脸上疤痕累累,鼻子完全变了形,但是麻风的症状远远没有我见他的时候那么明显。他穿着一件白色上衣,手向前伸出,仿佛在对着学生强调什么事情。
照片里的八个男人围着一张矮桌坐在垫子上。闪光灯照亮了达斯背后剥落的壁画和桌上几只脏兮兮的杯子。除了达斯以外,还有另外两个男人的脸清晰可辨,但我不认识他们。我的目光停留在达斯右侧的剪影上。光线太差,那张脸的细节十分模糊,但我依然看到了猛禽似的鼻子和雨云般蓬乱的头发。
除了照片以外,信封里别无他物。
达斯还活着。那我能怎样?M.达斯又被那个婊子女神复活了一次?我站在那里,再次凝视照片,屈指轻弹。谁也看不出来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阴影里的人是克里希纳吗?那个人的头和身体微微前倾,看起来充满攻击性,我有一种感觉,那的确是他。
达斯还活着。
我转身离开车道走进树林。低矮的灌木从脚边擦过,空虚感在我体内积蓄旋转,仿佛随时可能裂开一道黑色的口子。我知道,一旦那道黑暗之门开启,我将再也无法挣脱。
我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溪流越来越宽,再往前走,它就会汇入一片沼泽。我在林间跪下,把那张照片撕成细碎的小片,然后推开一块大石,把纸片洒在松软暗淡的泥土中,又把石头推回原地。
回家路上,我脑海中一直盘旋着同一个画面:潮湿的白色物体拼命朝土里钻,试图避开外面的光线。
“等我回来。”我回答。
“你要去哪儿,博比?”
“纽约,”我说,“就去几天。”我将另一件衬衫放进箱子,下面是那把鲁格和六十四发子弹。
“我们必须谈谈,这很重要。”阿姆丽塔伸手搭在我胳膊上。
我往后退开,拉上黑色行李箱的拉链。“等我回来。”我说。
我把自己的车留在家里,乘火车前往波士顿,叫了辆出租车赶到洛根国际机场,然后登上晚上十点环球航空飞往法兰克福的航班,转机抵达加尔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