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翰尼醒了,他正躺在弯曲的橡树树枝上,身下是一张破旧的尼龙吊床,头顶是一片繁星璀璨的天空。这棵橡树高约一百英尺,不过树干并不粗壮,距地面六十英尺处的树干甚至单薄得仿佛承受不住约翰尼的重量。树枝虽弯弯曲曲,却坚韧有力。约翰尼伸手触摸这棵树的每一根树枝,感受着手脚之下磨损的树皮,这些树枝好像人的手指一样,沿着树干向外伸展开去。即使周围一片漆黑,约翰尼也可以在这棵树上轻松攀爬,他穿过吊床,爬到身下弯曲着的小树枝上。明月、森林还有一路向南延伸的沼泽,一切尽收眼底。这里是他的安身之地,这片六千英亩的土地就是他的家,这里的每一条溪流、每一座山峰、每一个湖泊、每一片沼泽,都是他的老友。
约翰尼并不总是在树上睡觉,他有一间小木屋,但待在小木屋内偶尔会有些压抑。这间小木屋是他自己亲手搭建的,约翰尼之所以选择到这棵生长在乱石山丘的老橡树上度过长夜,并不是因为小木屋的外观不尽如人意,不是因为他在梦游,也不是因为他对这棵树有特殊的情感回忆,更不是因为其他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他选择到这儿来,是因为在这里,他能更清晰地观测这片属于他的土地。这棵橡树生长在一片高于沼泽地面的岩石土壤之上,这片土壤一路延伸至雷文县最北边的角落。附近层峦叠嶂的山峰,恰好在沼泽湿地与岩石土壤之间形成一道屏障。约翰尼现在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见沼泽地和河流对面的一切。约翰尼继续沿着树枝向上爬了三十英尺,此时,他看见镇里最高的建筑物散发出一道闪烁的亮光。这栋建筑物和约翰尼的直线距离是十八英里,行车距离则是三十七英里。这些如此偏远的北边公路一路蜿蜒,崎岖不平,不过约翰尼并不在意。他不关心踏进这片土地的那些人。曾经有一次,几个猎人礼貌地向他询问事情,而他却愤怒地对其开枪射击,将那群人赶走了。约翰尼并未打算置他们于死地,倘若他真这么做,这些猎人必死无疑。约翰尼之所以朝他们开枪,是因为他对黑熊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可惜的是已经有两头雌性黑熊惨遭猎人杀害。而当它们被猎杀时,幼熊仍在兽穴中苦苦等待着母亲归来。因此,本无杀心的约翰尼标记好了禁入边界,开始夜以继日地追捕猎手。不过那些警察和法官并不支持这么做。在约翰尼将枪口对准猎手后,随之而来的是几个月的牢狱生活和媒体铺天盖地的疯狂报道。一件没有发生人命的小小枪击案之所以能引起如此轩然大波,是因为那些媒体记者永远不会忘记他,对大数人而言,他仍是那个十年前因媒体报道而一夜成名的黑眼睛小男孩。
在他人眼中,约翰尼或许是危险人物,也或许不可理喻,可约翰尼并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只是不愿看到父母脸上的愁容。约翰尼的父母希望他能生活在城市里,被楼房禁锢在四面高墙之下,然而,他们也深明,生活是如何将约翰尼从阴暗的童年记忆中拯救出来,并指引他来到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是的,这里的确非同一般,这里的舒爽清风,这里的璀璨星空,都是那么与众不同。每当约翰尼抬头仰望星辰,总会泪光闪烁,惊叹于这里深不见底的一切。在这一切的纯洁与祥和之下,一道白光移动,如同约翰尼心跳的韵律那般熟悉。
这是约翰尼的安身之所。
这就是他的生活。
约翰尼从吊床上翻身而起,爬到树枝上,树枝虽不粗壮,却依旧能够托起他身体的重量。树干又高又细,远处深蓝色的地平线清晰可见。他抬头仔细看了看树的顶部,开始向上攀爬,一直爬到树干上只能靠一只手环抱来保持平衡的地方。这当然是极其危险的举动,不过约翰尼这么做事出有因。
他在寻找火光。 这片森林曾经也发生过火灾,有时是因为篝火燃烧,有时则是因为雷击。有一次,一位猎人随手扔下的烟头便引起了熊熊大火。可像今天这样的火光却非同寻常,因为约翰尼在火光出现的第二天,完全找不到火灾发生过的丝毫痕迹,甚至连一根烧焦的树枝、一片烧黑的叶子都没有。
他四处探寻,却一无所获。
第一次出现类似事件的那天就如同今天一样,一样是万里无云的晴空,一样从远处升起一股青烟。那天,他攀爬到比今天更高的位置观测情况,在远处一座山丘的半山腰上看到一束微光,这座山丘位于向北边和西边延伸的群山之中,是自北向南的第三座山丘。山丘三面的斜坡并不算陡峭,斜坡上长满松木和灌木丛,正对约翰尼的那一面斜坡则铺满风化的乱石。山丘脚下,密密麻麻的圆石如同城市街区一般密集。在这些圆石之上是堆砌着岩石的斜坡峭壁,再往上是更多层层堆叠的石头和大树,最后由一道碎裂岩石形成的石墙冲破阻碍,一路延伸至山顶。这里便是那些火光出现的地方,就在被风雨侵蚀下凹凸不平的山顶某处。
三年来,约翰尼先后看到过这团火光十一次,今天是第十二次。这一次,约翰尼不慌不忙,静静地观察着它。在山脚下的圆石之间倒是有几条一路沿着斜坡上的风化石堆延伸至山顶的小道,但这几条小道纵横交错,并形成一个回圈,极容易迷失方向,因此约翰尼仔细观测着火光出现的角度和几条小道的路径方向。他在头脑中构思着最终选择前往的小道路径,随后迅速爬下大树,自信满满地朝那座山丘跑去。他裸露上身,穿了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赤着双脚在沼泽地里穿梭。虽然没穿外衣,但他的灵魂却犹如皮革一般坚硬,而多年在漆黑丛林中穿行造就了他极其敏锐的视觉。况且,此刻的夜色还称不上是漆黑一片。点点星辰在夜空中闪烁,一弯明月挂在河流上空。即便如此,大多数人仍旧无法以如此快的速度在沼泽里奔跑,但对于约翰尼而言,则根本不在话下。
他急速狂奔。
约翰尼沿着一条小路来到河边,河水在第二座山丘的山脚下分流,约翰尼沿着山脊快速向上攀爬。到达山顶后,他停下脚步,开始寻找青烟。清风在山间游荡,约翰尼来得太晚了,之前看到的火光已经熄灭,而生火的人也已了无踪影。眼前的景象在顷刻间化为虚空,这种情况曾经发生过。而当它再次发生,约翰尼只想不顾一切拼命奔跑。这团火光是一道难解之谜,其生火者则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幽灵。然而,在丛林里的这几年生活教会了约翰尼除了戒备和速度以外的其他东西——耐心、不声张和一点信心。约翰尼相信自己的感知。
生火者绝不是什么幽灵。 青烟再次在一道山谷间飘荡,伴随着木屑和树脂烧焦的味道。约翰尼爬到树梢,仔细观察着眼前的开阔地。山脚下散乱分布的圆石犹如靠山站立的危房。圆石间夹着几条小道,小道在某些地方相互交叠,组成教堂拱顶的形状。圆石边上的小径蜿蜒狭长,约翰尼的眼神跟随着这些与夜色融为一体的线条上下起伏,穿过树林和石堆,在山丘的下半部分蔓延。其他小径处于更高的位置,不过,在月色下有些模糊不清,且不能称作岩脊。约翰尼看向山顶表面,寻找火光,却没有任何发现。
应该是在半山腰上,更靠近东边。约翰尼思索着。
可问题是,这团火光似乎并非静止不动。上一个月,火光所在的位置更高,且更靠近西边,而在那之前的一次,则是在一处看似V形的岩面中心。
约翰尼跨过圆石堆前凹凸不平的地面,踏上了圆石之间的那条主道。小径前后分岔了三次,此时,一块大石横在约翰尼头上,小道在这里开始变得狭窄。约翰尼侧着肩膀,用手指紧紧抠住石墙,石墙上黏着许多动物多年来留下的毛发。约翰尼转过最后一道弯,石头堆叠,眼前出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或许自人类出现以来,这里就是如此模样,岁月侵袭也未曾使这里有任何改变。约翰尼顺着狭缝向上看去,头顶是一排闪着白光的星星。约翰尼沿着右手边的小径继续向上,歪扭着身体爬上斜坡,脚下的石头突然滚落山下。此时,约翰尼位于距离山顶最后一片树丛之下的山脊线上。仍旧没有火光的踪影。
“好吧,继续找。”
约翰尼爬过灌木丛,来到乱石层叠的斜坡脚下。在他向上攀爬的过程中,脚下的石头随力道左右移动,约翰尼不慎摔倒了两次。十分钟后,约翰尼朝身下望去,感到头晕目眩,内心突然涌出一种不祥之感。在他身下有太多石头和太多空隙。约翰尼眨眨眼,再次仔细查看,原本应该在他身下的树丛缺口却不知怎的,移到了他的左手边。他仿佛是在攀爬过程中头脑空白,足足爬了一百英尺高而不自知。他探出身子,试图明确自己所在的方位。约翰尼没有出现在本应出现的位置,而是更高,更靠右。
没问题的。约翰尼安慰自己。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脚下的斜坡太过陡峭,岩石堆犹如鱼鳞一般滑溜,一层一层地堆叠在一起。向上一百英尺的地方站立着一排松木和灌木丛。在其之上,一条小道沿着悬崖的下半部分延伸,通往一连串蜿蜒向上的岩脊。约翰尼此刻所处的位置太高,太靠右,他紧紧贴在一处斜坡上,然而,这里本是他此前刻意避开的地方,因为实在太过危险。约翰尼告诉自己:这只是个小失误,是他攀爬的速度太快了,周围的一切在凌晨四点的微弱亮光下看起来与以往有所不同。约翰尼这样在心里默念了两次,然而根本无法说服自己。他曾七次到过这里,从未有哪次遭遇今天这样的情况。
简直难以置信。
约翰尼小心翼翼,试图从现在的位置慢慢爬下山去。他找寻身下最大的石块,以确保其能完全承受自己的身体重量。约翰尼向一边跨了十二英尺,这时,他脚下一滑,一块长二十英尺的巨石掉落山下。约翰尼感受到它在瞬间消失,而他自己也随之滚落斜坡,巨石与地面碰撞的声响像是一辆货车狠狠砸向地面,震耳欲聋。约翰尼眼睁睁看着自己从高达上百英尺的斜坡几乎垂直掉落,紧接着是随之滚落的树木和圆石。这样一场山体滑坡足以将约翰尼生生活埋。
还好,约翰尼幸免于难。
在向下掉落五十英尺后,约翰尼猛撞到一块石头上,停了下来,他浑身上下到处瘀紫,鲜血淋漓,一半的身子都被从斜坡上滚落的树木和石头掩埋,他奄奄一息。身子上方的山丘被扫荡得干干净净。在约翰尼四周,散乱的石头堆积在一块两英尺长的岩石边,岩石下是又高又陡的悬崖,倘若有人从这里掉落,必死无疑。约翰尼环顾四周,他距离那处悬崖如此之近,只相距一英尺,抑或只有几英寸。 约翰尼一瘸一拐回到自己的小木屋,破晓时分的红色霞光洒落树丛。约翰尼扶着门框,走进木屋内,一头栽倒在靠近壁炉旁的床上,全身上下疼痛不已。当他醒来时,已是三个小时之后。约翰尼把身上的衣物扔在角落,走到小溪边,清洗身上残留的血液和尘土。他用绷带包扎好最严重的伤口,随后穿上衬衫和牛仔裤。约翰尼走到门边只有四英寸高的一面镜子前,检查脸上的伤势。镜子里的双眼如同玻璃一般清澈,毫无畏惧之色,因而少有人敢长时间盯着他的眼睛。二十三岁的年纪,约翰尼从不无故展露笑容,也从不在那些他看来缺乏真诚的人身上浪费时间。他曾多少次被问及同样的问题:
孩子,你还好吗?
你还能坚持吗?
整整十年,约翰尼忍受了这样两句毫无意义的话语整整十年,他很清楚,人们只是想探寻掩藏在其表面之下更加阴暗的想法。
你在那些可怕的地方到底看到了什么?
你现在的状况究竟有多糟糕?
那些人见过约翰尼的冷酷眼神,他们刨根问底,渴望看一眼那个男孩,寻找他眼神中闪烁着火光的野性与残忍。 半个小时后,约翰尼离开小木屋,朝南边的沼泽走去,随后经过几处干地,来到一处废弃的聚居地,这里曾是被释放的奴隶及其后代的住处。大多数的房屋结构都已腐烂、脱落,但有几处房屋仍然屹立不倒。当人们询问起默木野时,这里总是他们最关心的地方——到处是墓地、废弃的房屋、悬挂死人的大树。很少有人明白默木野究竟有多苍茫。
约翰尼拿出钥匙,打开其中一个房棚,里面停放着一辆白色卡车,经历了整整五十年的风吹雨打之后,车身上留下多处凹陷。距离这里两英里以外有一道金属大门,在穿过大门后,约翰尼驶上州际公路,打开车内广播,他一一跳过正在播放的访谈节目和本地体育新闻,最后找到了堪称经典的戴维森学院电台。电台节目里的声音陪着他一路向前,远处的山丘向四周伸展,城市景色在前方浮现。约翰尼对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街角、每一个社区、每一座纪念碑、每一条鹅卵石车道、每一条弯曲的沥青马路都了如指掌。三百年来,雷文县经历了太多次失去和纷争。许多母亲的儿子踏上战场,再也没能回来。这里曾发生过暴乱,经历过经济萧条,部分地区甚至曾被大火烧毁。
约翰尼从法院门前经过,在一处红绿灯前停下,看着大街上的人们手牵手、放声大笑,或是站在闪亮的玻璃前欣赏自己的模样。驶过一个街区后,约翰尼将车靠向路边,那家老旧的五金店矗立在人行道上,几个女人聚集在那里看着绿植、番茄和装满木托盘的大豆、玉米以及桃子。直到约翰尼走出卡车的那一刻,她们才注意到他。其中一个年轻女人对着大家眨眨眼,另一个人随即察觉到约翰尼的出现。当约翰尼从四个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她们纷纷扭头,齐刷刷地看向他。或许是因为约翰尼的模样,或许是因为他和这座小镇的过往。无论是什么原因吸引了这群女人,约翰尼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反应,他径直走向五金店,推开店门,与店主对视了一眼。店主比约翰尼年纪稍长,约翰尼进入店中时,他正站在摆放在商店后方的玻璃棉收银台后面。
“约翰尼·梅里蒙,是你啊,早上好。”
“早上好,丹尼尔。”
“我刚刚看到周围人对你的态度了,她们向来都是这样的,你别放在心上。”丹尼尔一边说一边俯身,额头靠向前面的玻璃窗户,“不过其中有两个女孩长得还不错,而且年纪跟你也差不多,你刚刚不该头也不回地从她们几个身边走过的,你可以好好考虑考虑。”
约翰尼点点头,没有吱声。并不是约翰尼不喜欢漂亮女孩,他当然喜欢,只不过他打算一辈子生活在默木野,没有几个女人受得了这种没有电力设施,没有电话通信,甚至连一口自来水都喝不上的生活吧。丹尼尔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约翰尼的反应,他朝着窗外的几个漂亮女孩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看着约翰尼,满脸堆笑地问道:“对了,你今天大驾光临本小店,需要买点什么呢?”
“我想买点弹药。”
“这两天我店里刚到了一辆新车,我可以给你打折哦。”
“我只想买点子弹。”
“好吧,我就喜欢你这种目标明确的人。”说完,丹尼尔打开抽屉,拿出二十盒二七〇温彻斯特步枪子弹,问道:“这次还是要点十二口径的吗?”
“是的。”
“你用来捕鸟的是吧?那给你拿七号应该就可以了。”
丹尼尔拿出两盒子弹,放到玻璃展柜上,几根白发散落在他光秃秃的头顶上。“还要买什么吗?”
“不用了。”
约翰尼付完钱,拿起两盒子弹,转身正要离开之时,丹尼尔突然开口说道:“你妈总是跟我打听你的消息。”约翰尼停住脚步,回头望向丹尼尔。“她知道你每个月都会到我这里来买东西。这本来跟我没多大关系……”
“确实跟你没关系。”
丹尼尔抬起双手,摇摇头,对约翰尼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不是那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但是她总到这儿来询问你的下落,我……”丹尼尔欲言又止,接着继续说道,“我觉得你真的应该给你妈打个电话,告诉她你的近况。”
“是她让你来跟我说这些的吗?”
“不是,我说这些话,跟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从你六岁时就认识你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自私自利的人。”
约翰尼放下手中的两盒子弹,他本想保持冷静,但语气中却不禁透露出一股怒气。“我和你一直相处得挺融洽的,不是吗?希望你不要打破这种融洽的关系。”
“我们俩相处得是不错,但……”
“我回镇上的大多数时间都待在你的店里。我知道我每次来你这里买的东西都不多,不过是一些子弹、盐、渔具或者是其他的小工具。我之所以每次都到你这儿来是因为你是本地人,为人随和,而且我喜欢跟你打交道,这是实话。我们能聊得来,你喜欢跟我聊步枪的话题,还总是问我待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干什么,我也给了你想要的答案。我们俩随时随地都能谈笑风生。”
“约翰尼,我……”
“我到这儿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向你咨询如何找女朋友,或怎么跟我妈相处的。”约翰尼眼神冰冷,声音也不带丝毫温度,约翰尼本不应让丹尼尔看到他如此冷漠的面孔,但此刻的他无心再去挽回什么,他继续说道,“我走了,下周见吧。”
“好吧,”丹尼尔点点头,撇着嘴应道,“下周见。”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再看约翰尼一眼。
约翰尼推开门走出商店,那些女人仍旧聚集在人行道旁,窃窃私语着什么,他目视前方,无心理睬,径直坐进车内,双眼紧闭。
妈的。
约翰尼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他正在遗忘这一切,遗忘如何与周遭的人相处,遗忘如何像常人一样生活……
约翰尼睁开双眼,看着前方的丹尼尔和他的商店,看着一路延伸的人行道和车来车往的马路,看着周围那些一边盯着他一边窃窃私语,甚至不时发出笑声的漂亮女孩。丹尼尔的孙女也在其中,二十二岁,貌若天仙。六个月前,丹尼尔试图撮合她和约翰尼,但约翰尼拒绝了。
他也遗忘了如何去接纳一个人啊。 所以约翰尼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与旷野为伴。尽管丹尼尔说约翰尼是因为自私才不陪伴在母亲身边,但事实绝不是如此,这一点,只有他自己明白。每当母亲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眼前浮现的便是早年丧生的女儿,以及那个为了救她而不惜付出生命的丈夫。这一切,约翰尼心知肚明。每次,当他鼓起勇气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同样的伤痛总会汹涌而来,将他吞没。
倘若父亲还活着,他站在镜子前的身姿应该也同我一样吧。
倘若妹妹还活着,现在也该亭亭玉立了吧。
一定是如此。然而,就连这一切,约翰尼都在渐渐遗忘。他不仅遗忘着如何开始正常人的生活,更遗忘着妹妹阿莉莎的声音,遗忘着她那些只有血脉相通的孪生兄妹才能读懂的神秘表情。往昔的种种就像影子一样从约翰尼脑海中掠过,那是童年的记忆。那时,父亲和妹妹没有离去,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每一天,这团影子都在悄然远去,慢慢变得模糊。约翰尼害怕,害怕时光流逝,那团记忆的影子会渐渐模糊,最终在某一天烟消云散,这一天,约翰尼比任何人都害怕。在经历一番挣扎后,如丹尼尔所愿,约翰尼去见了自己的母亲。
她叫凯瑟琳·亨特,如今已再次嫁为人妻,和第二任丈夫一起生活在距离图书馆和旧法院两个街区的一栋小房子里。房屋的门廊很别致,屋前围着一排篱栅,周围的邻居也待人友善。约翰尼将车停在人行道边上,屋外的窗户很明亮,墙漆也闪着微光。
“你是在监视我们的住处吗?”
说话的是约翰尼的继父,他从一个跟小型汽车差不多大小的箱子后面走出,身着一条蓝色牛仔裤,手上戴着皮手套,正在拖拽一块沾满了杂草的防水布。
“你这会儿不是应该在其他地方收拾那些匪徒吗?”
“今天没有。”约翰尼回答道。克莱德·亨特放下手中的防水布,打开房屋前的栅栏门。克莱德今年五十多岁,身形匀称,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是一名警察。他倚靠在约翰尼的车门上,一只手搭在打开的车窗上,俯视着车内的约翰尼,问道:“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最近过得怎么样?”克莱德一边问一边凑近约翰尼的脸,眯缝着眼,惊呼道,“天啊!约翰尼,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的这副样子,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你也知道我的……”
约翰尼拨开克莱德搭在车窗上的那只手,可克莱德更加靠近他,目光敏锐地细致观察。克莱德的双眼越靠越近。此时的约翰尼坐在驾驶座上,一边肩膀向车内倾斜,从约翰尼的坐姿来判断,他应该受了伤,同时,克莱德也注意到了约翰尼身上那些明显的伤口。
“下车吧,约翰尼。”
“我只是想来看看我妈。”
“你妈现在不在。来吧,儿子,下车吧。”
约翰尼顿了顿,随后关掉引擎,下车朝屋门走去。克莱德摘下皮手套,看着约翰尼走上人行道。
“你好像受伤了,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一切正常。”
“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一切正常的样子,是伤到肋骨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问?”
“别急,我刚刚看到你坐在车里和你走路的样子,你觉得我会看不出来你是伤到肋骨了?我以前也伤到过。来吧,让我给你看看伤口。”约翰尼望了望空无一人的街道,随即把T恤撩向一侧。克莱德低下身子,轻声惊叹道,“你伤得很重啊!跟人打架了吗?”
“我摔了一跤。”
克莱德注视着约翰尼的脸,难以置信的神情表露于色。约翰尼曾经也与人发生过暴力冲突,有一次,他与两名擅自闯入的猎人发生冲突,还因此遭受了四个月的牢狱生活。约翰尼总是固执己见,面对冲突从不主动退让,这一点很棘手。“进屋吧,我给你简单处理一下伤口。”
“没这个必要。”约翰尼放下T恤。
“这是命令,快进屋。”
身为警察的克莱德早已习惯别人对他唯命是从,所以他在说完这句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转身朝屋内走去。约翰尼站在原地思索了几秒,随后跟着克莱德走向门廊。进屋后,两人穿过过道,进入主浴室内。
“把T恤脱了,坐在这儿。”克莱德伸手指向镜子前的一张凳子,示意约翰尼坐下。约翰尼脱下T恤,双眼始终盯着地板。克莱德随即打开柜子寻找消毒水、软膏和绷带。当他直起身来时,站在原地一动一动,他注视着约翰尼,许久。约翰尼不时盯着地板,不时又看看墙壁或是自己的双手,却始终不看镜子一眼。“你妈妈有时候也会像你这样,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但偶尔还是会如此。”
“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明白。”
克莱德在约翰尼身边坐下,语气轻柔地说:“她每次在看镜子前,都会像你刚刚那样调整一下自己的心理,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早上,而且只持续一两秒钟。”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是吗?”
约翰尼抬眼看向镜子,眼里出现的却是死去妹妹的模样。“下周就是我妹妹的十周年忌日了。”
“我知道,下周三。”
“你们两个谈起过这件事吗?”
“你是说我和你妈妈吗?有时候会聊到,不过不像从前那么频繁了。”
约翰尼迅速将视线从镜子前移开。“我妈在哪儿呢?”他终于询问起自己的母亲。
“她和一些朋友去海边玩儿了,这倒是件好事,如果她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突发心脏病的。”
“我现在这个样子很糟糕吗?”
“难道你没有看过自己身上的伤吗?”
约翰尼摇摇头。
“那你看看吧。”
约翰尼坐在凳子上,扭转着身体,映入眼帘的是满背的瘀青、凝固的血迹和磨损得不成样的皮肤。
“你背上的血都浸湿T恤了,”克莱德说道,“我给你处理一下另一处伤口。”
“谢谢你。”
“可能会有点痛,”克莱德一边摸着约翰尼的肋骨和脊椎,一边说着,“你千万别动。”约翰尼强忍住疼痛。“好了,大致检查了一下,肋骨没有断,可能是骨折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你的肋骨绝对挫伤了。”
“都处理好了吗?”
“还没完呢。”克莱德又花了十分钟给约翰尼清理伤口,随后,他从衣柜里掏出一件T恤,扔向约翰尼。“你可能还需要缝合一下伤口,不过如果你后面几天疗养得好的话,光是用点绷带应该就可以了。记住,不要用力拉扯,别去伐木,也别去爬树,记住了吗?”约翰尼穿上T恤,克莱德倚靠在墙边,问道,“你想跟我聊聊你这伤到底是怎么来的吗?”
“我真的只是摔倒了而已,是我自己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
“我看过你犯错误的时候,没有一次是因为不小心。”
“这次的确是因为不小心,真的只是一个很愚蠢的错误。”
“那你的生活怎么样?最近还好吗?”
“还不错。”
“钱够用吗?”
“钱也够用。”
“怎么可能?你根本不工作,也没打算工作,你怎么可能有钱用?”
“我爸的寿险还没有用完……”
“你爸的寿险,好吧,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你十三岁那年,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了一百万,一直到你十八岁那年,这些钱还剩下多少?一百二十美元吗?你究竟花了多少钱在请律师这件事情上?是花光了所有吗?”
“我的生活一切都好,真的,克莱德。”
“我和你妈都支持你,孩子,让我们帮帮你吧。”
“我刚刚说过了,我不需要钱。”
“那是因为你住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四周都是浆果、树根、蛇……”
“不是这样的,你很清楚。”约翰尼打断道。
“好吧,你有自己的菜园,这一点不错,可是万一你不能打猎,也不能种菜呢?万一你的整个脊椎骨折了,而不是几根小小的肋骨呢?万一哪天你陷入那片巨大的沼泽地,丢了性命呢?”
“不会出现这种万一的,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你总不能永远都过这样的生活吧。”
“谁说不能?”约翰尼站起身来,说道,“谢谢你的绷带,也谢谢你给我处理伤口,不过我现在得走了。”
说罢,约翰尼径直朝门厅走去,克莱德连忙上前叫住了他,“约翰尼,别这样,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约翰尼停了下来,不过只有那么短短一秒钟,克莱德急忙伸手转过约翰尼的身体,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继续说道,“我和你妈妈都很爱你,我们很想你,也很担心你的生活,”克莱德向后退了一小步,但双手仍旧没有从约翰尼的肩膀上挪开,“我并不是想对你评头论足,看着我。”约翰尼看向克莱德,心中的怒火逐渐消退。“这就对了,只要你有任何需要,一定要告诉我们,你想回家也好,需要钱也好,我们都会支持你。”
“克莱德……”
“我知道,你想回去了,我看得出来。你总是想着默木野,总是想着那片土地。在你离开之前,告诉我一件事情,让我想明白。”
“什么事?”
“为什么你这么钟爱默木野?”
克莱德指的是那里的沉寂、沼泽、寂寞的山丘和无边无际的树海。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约翰尼的那些过往深深烙印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些他曾经深信不疑的事情,那些他苦苦搜寻妹妹下落的日日夜夜,那些伤痛,将他包装成了如今旁人难以理解的模样。倘若现在约翰尼提起“魔法”二字,旁人定会认为他神志不清,或是还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难以自拔。不生活在默木野,便永远对那里的真相一无所知。
即便旁人真能得知这一切背后的真相,约翰尼也不愿如此。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约翰尼并不总是在树上睡觉,他有一间小木屋,但待在小木屋内偶尔会有些压抑。这间小木屋是他自己亲手搭建的,约翰尼之所以选择到这棵生长在乱石山丘的老橡树上度过长夜,并不是因为小木屋的外观不尽如人意,不是因为他在梦游,也不是因为他对这棵树有特殊的情感回忆,更不是因为其他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他选择到这儿来,是因为在这里,他能更清晰地观测这片属于他的土地。这棵橡树生长在一片高于沼泽地面的岩石土壤之上,这片土壤一路延伸至雷文县最北边的角落。附近层峦叠嶂的山峰,恰好在沼泽湿地与岩石土壤之间形成一道屏障。约翰尼现在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见沼泽地和河流对面的一切。约翰尼继续沿着树枝向上爬了三十英尺,此时,他看见镇里最高的建筑物散发出一道闪烁的亮光。这栋建筑物和约翰尼的直线距离是十八英里,行车距离则是三十七英里。这些如此偏远的北边公路一路蜿蜒,崎岖不平,不过约翰尼并不在意。他不关心踏进这片土地的那些人。曾经有一次,几个猎人礼貌地向他询问事情,而他却愤怒地对其开枪射击,将那群人赶走了。约翰尼并未打算置他们于死地,倘若他真这么做,这些猎人必死无疑。约翰尼之所以朝他们开枪,是因为他对黑熊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可惜的是已经有两头雌性黑熊惨遭猎人杀害。而当它们被猎杀时,幼熊仍在兽穴中苦苦等待着母亲归来。因此,本无杀心的约翰尼标记好了禁入边界,开始夜以继日地追捕猎手。不过那些警察和法官并不支持这么做。在约翰尼将枪口对准猎手后,随之而来的是几个月的牢狱生活和媒体铺天盖地的疯狂报道。一件没有发生人命的小小枪击案之所以能引起如此轩然大波,是因为那些媒体记者永远不会忘记他,对大数人而言,他仍是那个十年前因媒体报道而一夜成名的黑眼睛小男孩。
在他人眼中,约翰尼或许是危险人物,也或许不可理喻,可约翰尼并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只是不愿看到父母脸上的愁容。约翰尼的父母希望他能生活在城市里,被楼房禁锢在四面高墙之下,然而,他们也深明,生活是如何将约翰尼从阴暗的童年记忆中拯救出来,并指引他来到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是的,这里的确非同一般,这里的舒爽清风,这里的璀璨星空,都是那么与众不同。每当约翰尼抬头仰望星辰,总会泪光闪烁,惊叹于这里深不见底的一切。在这一切的纯洁与祥和之下,一道白光移动,如同约翰尼心跳的韵律那般熟悉。
这是约翰尼的安身之所。
这就是他的生活。
约翰尼从吊床上翻身而起,爬到树枝上,树枝虽不粗壮,却依旧能够托起他身体的重量。树干又高又细,远处深蓝色的地平线清晰可见。他抬头仔细看了看树的顶部,开始向上攀爬,一直爬到树干上只能靠一只手环抱来保持平衡的地方。这当然是极其危险的举动,不过约翰尼这么做事出有因。
他在寻找火光。
他四处探寻,却一无所获。
第一次出现类似事件的那天就如同今天一样,一样是万里无云的晴空,一样从远处升起一股青烟。那天,他攀爬到比今天更高的位置观测情况,在远处一座山丘的半山腰上看到一束微光,这座山丘位于向北边和西边延伸的群山之中,是自北向南的第三座山丘。山丘三面的斜坡并不算陡峭,斜坡上长满松木和灌木丛,正对约翰尼的那一面斜坡则铺满风化的乱石。山丘脚下,密密麻麻的圆石如同城市街区一般密集。在这些圆石之上是堆砌着岩石的斜坡峭壁,再往上是更多层层堆叠的石头和大树,最后由一道碎裂岩石形成的石墙冲破阻碍,一路延伸至山顶。这里便是那些火光出现的地方,就在被风雨侵蚀下凹凸不平的山顶某处。
三年来,约翰尼先后看到过这团火光十一次,今天是第十二次。这一次,约翰尼不慌不忙,静静地观察着它。在山脚下的圆石之间倒是有几条一路沿着斜坡上的风化石堆延伸至山顶的小道,但这几条小道纵横交错,并形成一个回圈,极容易迷失方向,因此约翰尼仔细观测着火光出现的角度和几条小道的路径方向。他在头脑中构思着最终选择前往的小道路径,随后迅速爬下大树,自信满满地朝那座山丘跑去。他裸露上身,穿了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赤着双脚在沼泽地里穿梭。虽然没穿外衣,但他的灵魂却犹如皮革一般坚硬,而多年在漆黑丛林中穿行造就了他极其敏锐的视觉。况且,此刻的夜色还称不上是漆黑一片。点点星辰在夜空中闪烁,一弯明月挂在河流上空。即便如此,大多数人仍旧无法以如此快的速度在沼泽里奔跑,但对于约翰尼而言,则根本不在话下。
他急速狂奔。
约翰尼沿着一条小路来到河边,河水在第二座山丘的山脚下分流,约翰尼沿着山脊快速向上攀爬。到达山顶后,他停下脚步,开始寻找青烟。清风在山间游荡,约翰尼来得太晚了,之前看到的火光已经熄灭,而生火的人也已了无踪影。眼前的景象在顷刻间化为虚空,这种情况曾经发生过。而当它再次发生,约翰尼只想不顾一切拼命奔跑。这团火光是一道难解之谜,其生火者则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幽灵。然而,在丛林里的这几年生活教会了约翰尼除了戒备和速度以外的其他东西——耐心、不声张和一点信心。约翰尼相信自己的感知。
生火者绝不是什么幽灵。
应该是在半山腰上,更靠近东边。约翰尼思索着。
可问题是,这团火光似乎并非静止不动。上一个月,火光所在的位置更高,且更靠近西边,而在那之前的一次,则是在一处看似V形的岩面中心。
约翰尼跨过圆石堆前凹凸不平的地面,踏上了圆石之间的那条主道。小径前后分岔了三次,此时,一块大石横在约翰尼头上,小道在这里开始变得狭窄。约翰尼侧着肩膀,用手指紧紧抠住石墙,石墙上黏着许多动物多年来留下的毛发。约翰尼转过最后一道弯,石头堆叠,眼前出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或许自人类出现以来,这里就是如此模样,岁月侵袭也未曾使这里有任何改变。约翰尼顺着狭缝向上看去,头顶是一排闪着白光的星星。约翰尼沿着右手边的小径继续向上,歪扭着身体爬上斜坡,脚下的石头突然滚落山下。此时,约翰尼位于距离山顶最后一片树丛之下的山脊线上。仍旧没有火光的踪影。
“好吧,继续找。”
约翰尼爬过灌木丛,来到乱石层叠的斜坡脚下。在他向上攀爬的过程中,脚下的石头随力道左右移动,约翰尼不慎摔倒了两次。十分钟后,约翰尼朝身下望去,感到头晕目眩,内心突然涌出一种不祥之感。在他身下有太多石头和太多空隙。约翰尼眨眨眼,再次仔细查看,原本应该在他身下的树丛缺口却不知怎的,移到了他的左手边。他仿佛是在攀爬过程中头脑空白,足足爬了一百英尺高而不自知。他探出身子,试图明确自己所在的方位。约翰尼没有出现在本应出现的位置,而是更高,更靠右。
没问题的。约翰尼安慰自己。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脚下的斜坡太过陡峭,岩石堆犹如鱼鳞一般滑溜,一层一层地堆叠在一起。向上一百英尺的地方站立着一排松木和灌木丛。在其之上,一条小道沿着悬崖的下半部分延伸,通往一连串蜿蜒向上的岩脊。约翰尼此刻所处的位置太高,太靠右,他紧紧贴在一处斜坡上,然而,这里本是他此前刻意避开的地方,因为实在太过危险。约翰尼告诉自己:这只是个小失误,是他攀爬的速度太快了,周围的一切在凌晨四点的微弱亮光下看起来与以往有所不同。约翰尼这样在心里默念了两次,然而根本无法说服自己。他曾七次到过这里,从未有哪次遭遇今天这样的情况。
简直难以置信。
约翰尼小心翼翼,试图从现在的位置慢慢爬下山去。他找寻身下最大的石块,以确保其能完全承受自己的身体重量。约翰尼向一边跨了十二英尺,这时,他脚下一滑,一块长二十英尺的巨石掉落山下。约翰尼感受到它在瞬间消失,而他自己也随之滚落斜坡,巨石与地面碰撞的声响像是一辆货车狠狠砸向地面,震耳欲聋。约翰尼眼睁睁看着自己从高达上百英尺的斜坡几乎垂直掉落,紧接着是随之滚落的树木和圆石。这样一场山体滑坡足以将约翰尼生生活埋。
还好,约翰尼幸免于难。
在向下掉落五十英尺后,约翰尼猛撞到一块石头上,停了下来,他浑身上下到处瘀紫,鲜血淋漓,一半的身子都被从斜坡上滚落的树木和石头掩埋,他奄奄一息。身子上方的山丘被扫荡得干干净净。在约翰尼四周,散乱的石头堆积在一块两英尺长的岩石边,岩石下是又高又陡的悬崖,倘若有人从这里掉落,必死无疑。约翰尼环顾四周,他距离那处悬崖如此之近,只相距一英尺,抑或只有几英寸。
孩子,你还好吗?
你还能坚持吗?
整整十年,约翰尼忍受了这样两句毫无意义的话语整整十年,他很清楚,人们只是想探寻掩藏在其表面之下更加阴暗的想法。
你在那些可怕的地方到底看到了什么?
你现在的状况究竟有多糟糕?
那些人见过约翰尼的冷酷眼神,他们刨根问底,渴望看一眼那个男孩,寻找他眼神中闪烁着火光的野性与残忍。
约翰尼拿出钥匙,打开其中一个房棚,里面停放着一辆白色卡车,经历了整整五十年的风吹雨打之后,车身上留下多处凹陷。距离这里两英里以外有一道金属大门,在穿过大门后,约翰尼驶上州际公路,打开车内广播,他一一跳过正在播放的访谈节目和本地体育新闻,最后找到了堪称经典的戴维森学院电台。电台节目里的声音陪着他一路向前,远处的山丘向四周伸展,城市景色在前方浮现。约翰尼对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街角、每一个社区、每一座纪念碑、每一条鹅卵石车道、每一条弯曲的沥青马路都了如指掌。三百年来,雷文县经历了太多次失去和纷争。许多母亲的儿子踏上战场,再也没能回来。这里曾发生过暴乱,经历过经济萧条,部分地区甚至曾被大火烧毁。
约翰尼从法院门前经过,在一处红绿灯前停下,看着大街上的人们手牵手、放声大笑,或是站在闪亮的玻璃前欣赏自己的模样。驶过一个街区后,约翰尼将车靠向路边,那家老旧的五金店矗立在人行道上,几个女人聚集在那里看着绿植、番茄和装满木托盘的大豆、玉米以及桃子。直到约翰尼走出卡车的那一刻,她们才注意到他。其中一个年轻女人对着大家眨眨眼,另一个人随即察觉到约翰尼的出现。当约翰尼从四个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她们纷纷扭头,齐刷刷地看向他。或许是因为约翰尼的模样,或许是因为他和这座小镇的过往。无论是什么原因吸引了这群女人,约翰尼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反应,他径直走向五金店,推开店门,与店主对视了一眼。店主比约翰尼年纪稍长,约翰尼进入店中时,他正站在摆放在商店后方的玻璃棉收银台后面。
“约翰尼·梅里蒙,是你啊,早上好。”
“早上好,丹尼尔。”
“我刚刚看到周围人对你的态度了,她们向来都是这样的,你别放在心上。”丹尼尔一边说一边俯身,额头靠向前面的玻璃窗户,“不过其中有两个女孩长得还不错,而且年纪跟你也差不多,你刚刚不该头也不回地从她们几个身边走过的,你可以好好考虑考虑。”
约翰尼点点头,没有吱声。并不是约翰尼不喜欢漂亮女孩,他当然喜欢,只不过他打算一辈子生活在默木野,没有几个女人受得了这种没有电力设施,没有电话通信,甚至连一口自来水都喝不上的生活吧。丹尼尔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约翰尼的反应,他朝着窗外的几个漂亮女孩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看着约翰尼,满脸堆笑地问道:“对了,你今天大驾光临本小店,需要买点什么呢?”
“我想买点弹药。”
“这两天我店里刚到了一辆新车,我可以给你打折哦。”
“我只想买点子弹。”
“好吧,我就喜欢你这种目标明确的人。”说完,丹尼尔打开抽屉,拿出二十盒二七〇温彻斯特步枪子弹,问道:“这次还是要点十二口径的吗?”
“是的。”
“你用来捕鸟的是吧?那给你拿七号应该就可以了。”
丹尼尔拿出两盒子弹,放到玻璃展柜上,几根白发散落在他光秃秃的头顶上。“还要买什么吗?”
“不用了。”
约翰尼付完钱,拿起两盒子弹,转身正要离开之时,丹尼尔突然开口说道:“你妈总是跟我打听你的消息。”约翰尼停住脚步,回头望向丹尼尔。“她知道你每个月都会到我这里来买东西。这本来跟我没多大关系……”
“确实跟你没关系。”
丹尼尔抬起双手,摇摇头,对约翰尼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不是那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但是她总到这儿来询问你的下落,我……”丹尼尔欲言又止,接着继续说道,“我觉得你真的应该给你妈打个电话,告诉她你的近况。”
“是她让你来跟我说这些的吗?”
“不是,我说这些话,跟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从你六岁时就认识你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自私自利的人。”
约翰尼放下手中的两盒子弹,他本想保持冷静,但语气中却不禁透露出一股怒气。“我和你一直相处得挺融洽的,不是吗?希望你不要打破这种融洽的关系。”
“我们俩相处得是不错,但……”
“我回镇上的大多数时间都待在你的店里。我知道我每次来你这里买的东西都不多,不过是一些子弹、盐、渔具或者是其他的小工具。我之所以每次都到你这儿来是因为你是本地人,为人随和,而且我喜欢跟你打交道,这是实话。我们能聊得来,你喜欢跟我聊步枪的话题,还总是问我待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干什么,我也给了你想要的答案。我们俩随时随地都能谈笑风生。”
“约翰尼,我……”
“我到这儿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向你咨询如何找女朋友,或怎么跟我妈相处的。”约翰尼眼神冰冷,声音也不带丝毫温度,约翰尼本不应让丹尼尔看到他如此冷漠的面孔,但此刻的他无心再去挽回什么,他继续说道,“我走了,下周见吧。”
“好吧,”丹尼尔点点头,撇着嘴应道,“下周见。”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再看约翰尼一眼。
约翰尼推开门走出商店,那些女人仍旧聚集在人行道旁,窃窃私语着什么,他目视前方,无心理睬,径直坐进车内,双眼紧闭。
妈的。
约翰尼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他正在遗忘这一切,遗忘如何与周遭的人相处,遗忘如何像常人一样生活……
约翰尼睁开双眼,看着前方的丹尼尔和他的商店,看着一路延伸的人行道和车来车往的马路,看着周围那些一边盯着他一边窃窃私语,甚至不时发出笑声的漂亮女孩。丹尼尔的孙女也在其中,二十二岁,貌若天仙。六个月前,丹尼尔试图撮合她和约翰尼,但约翰尼拒绝了。
他也遗忘了如何去接纳一个人啊。
倘若父亲还活着,他站在镜子前的身姿应该也同我一样吧。
倘若妹妹还活着,现在也该亭亭玉立了吧。
一定是如此。然而,就连这一切,约翰尼都在渐渐遗忘。他不仅遗忘着如何开始正常人的生活,更遗忘着妹妹阿莉莎的声音,遗忘着她那些只有血脉相通的孪生兄妹才能读懂的神秘表情。往昔的种种就像影子一样从约翰尼脑海中掠过,那是童年的记忆。那时,父亲和妹妹没有离去,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每一天,这团影子都在悄然远去,慢慢变得模糊。约翰尼害怕,害怕时光流逝,那团记忆的影子会渐渐模糊,最终在某一天烟消云散,这一天,约翰尼比任何人都害怕。在经历一番挣扎后,如丹尼尔所愿,约翰尼去见了自己的母亲。
她叫凯瑟琳·亨特,如今已再次嫁为人妻,和第二任丈夫一起生活在距离图书馆和旧法院两个街区的一栋小房子里。房屋的门廊很别致,屋前围着一排篱栅,周围的邻居也待人友善。约翰尼将车停在人行道边上,屋外的窗户很明亮,墙漆也闪着微光。
“你是在监视我们的住处吗?”
说话的是约翰尼的继父,他从一个跟小型汽车差不多大小的箱子后面走出,身着一条蓝色牛仔裤,手上戴着皮手套,正在拖拽一块沾满了杂草的防水布。
“你这会儿不是应该在其他地方收拾那些匪徒吗?”
“今天没有。”约翰尼回答道。克莱德·亨特放下手中的防水布,打开房屋前的栅栏门。克莱德今年五十多岁,身形匀称,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是一名警察。他倚靠在约翰尼的车门上,一只手搭在打开的车窗上,俯视着车内的约翰尼,问道:“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最近过得怎么样?”克莱德一边问一边凑近约翰尼的脸,眯缝着眼,惊呼道,“天啊!约翰尼,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的这副样子,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你也知道我的……”
约翰尼拨开克莱德搭在车窗上的那只手,可克莱德更加靠近他,目光敏锐地细致观察。克莱德的双眼越靠越近。此时的约翰尼坐在驾驶座上,一边肩膀向车内倾斜,从约翰尼的坐姿来判断,他应该受了伤,同时,克莱德也注意到了约翰尼身上那些明显的伤口。
“下车吧,约翰尼。”
“我只是想来看看我妈。”
“你妈现在不在。来吧,儿子,下车吧。”
约翰尼顿了顿,随后关掉引擎,下车朝屋门走去。克莱德摘下皮手套,看着约翰尼走上人行道。
“你好像受伤了,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一切正常。”
“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一切正常的样子,是伤到肋骨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问?”
“别急,我刚刚看到你坐在车里和你走路的样子,你觉得我会看不出来你是伤到肋骨了?我以前也伤到过。来吧,让我给你看看伤口。”约翰尼望了望空无一人的街道,随即把T恤撩向一侧。克莱德低下身子,轻声惊叹道,“你伤得很重啊!跟人打架了吗?”
“我摔了一跤。”
克莱德注视着约翰尼的脸,难以置信的神情表露于色。约翰尼曾经也与人发生过暴力冲突,有一次,他与两名擅自闯入的猎人发生冲突,还因此遭受了四个月的牢狱生活。约翰尼总是固执己见,面对冲突从不主动退让,这一点很棘手。“进屋吧,我给你简单处理一下伤口。”
“没这个必要。”约翰尼放下T恤。
“这是命令,快进屋。”
身为警察的克莱德早已习惯别人对他唯命是从,所以他在说完这句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转身朝屋内走去。约翰尼站在原地思索了几秒,随后跟着克莱德走向门廊。进屋后,两人穿过过道,进入主浴室内。
“把T恤脱了,坐在这儿。”克莱德伸手指向镜子前的一张凳子,示意约翰尼坐下。约翰尼脱下T恤,双眼始终盯着地板。克莱德随即打开柜子寻找消毒水、软膏和绷带。当他直起身来时,站在原地一动一动,他注视着约翰尼,许久。约翰尼不时盯着地板,不时又看看墙壁或是自己的双手,却始终不看镜子一眼。“你妈妈有时候也会像你这样,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但偶尔还是会如此。”
“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明白。”
克莱德在约翰尼身边坐下,语气轻柔地说:“她每次在看镜子前,都会像你刚刚那样调整一下自己的心理,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早上,而且只持续一两秒钟。”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是吗?”
约翰尼抬眼看向镜子,眼里出现的却是死去妹妹的模样。“下周就是我妹妹的十周年忌日了。”
“我知道,下周三。”
“你们两个谈起过这件事吗?”
“你是说我和你妈妈吗?有时候会聊到,不过不像从前那么频繁了。”
约翰尼迅速将视线从镜子前移开。“我妈在哪儿呢?”他终于询问起自己的母亲。
“她和一些朋友去海边玩儿了,这倒是件好事,如果她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突发心脏病的。”
“我现在这个样子很糟糕吗?”
“难道你没有看过自己身上的伤吗?”
约翰尼摇摇头。
“那你看看吧。”
约翰尼坐在凳子上,扭转着身体,映入眼帘的是满背的瘀青、凝固的血迹和磨损得不成样的皮肤。
“你背上的血都浸湿T恤了,”克莱德说道,“我给你处理一下另一处伤口。”
“谢谢你。”
“可能会有点痛,”克莱德一边摸着约翰尼的肋骨和脊椎,一边说着,“你千万别动。”约翰尼强忍住疼痛。“好了,大致检查了一下,肋骨没有断,可能是骨折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你的肋骨绝对挫伤了。”
“都处理好了吗?”
“还没完呢。”克莱德又花了十分钟给约翰尼清理伤口,随后,他从衣柜里掏出一件T恤,扔向约翰尼。“你可能还需要缝合一下伤口,不过如果你后面几天疗养得好的话,光是用点绷带应该就可以了。记住,不要用力拉扯,别去伐木,也别去爬树,记住了吗?”约翰尼穿上T恤,克莱德倚靠在墙边,问道,“你想跟我聊聊你这伤到底是怎么来的吗?”
“我真的只是摔倒了而已,是我自己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
“我看过你犯错误的时候,没有一次是因为不小心。”
“这次的确是因为不小心,真的只是一个很愚蠢的错误。”
“那你的生活怎么样?最近还好吗?”
“还不错。”
“钱够用吗?”
“钱也够用。”
“怎么可能?你根本不工作,也没打算工作,你怎么可能有钱用?”
“我爸的寿险还没有用完……”
“你爸的寿险,好吧,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你十三岁那年,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了一百万,一直到你十八岁那年,这些钱还剩下多少?一百二十美元吗?你究竟花了多少钱在请律师这件事情上?是花光了所有吗?”
“我的生活一切都好,真的,克莱德。”
“我和你妈都支持你,孩子,让我们帮帮你吧。”
“我刚刚说过了,我不需要钱。”
“那是因为你住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四周都是浆果、树根、蛇……”
“不是这样的,你很清楚。”约翰尼打断道。
“好吧,你有自己的菜园,这一点不错,可是万一你不能打猎,也不能种菜呢?万一你的整个脊椎骨折了,而不是几根小小的肋骨呢?万一哪天你陷入那片巨大的沼泽地,丢了性命呢?”
“不会出现这种万一的,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你总不能永远都过这样的生活吧。”
“谁说不能?”约翰尼站起身来,说道,“谢谢你的绷带,也谢谢你给我处理伤口,不过我现在得走了。”
说罢,约翰尼径直朝门厅走去,克莱德连忙上前叫住了他,“约翰尼,别这样,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约翰尼停了下来,不过只有那么短短一秒钟,克莱德急忙伸手转过约翰尼的身体,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继续说道,“我和你妈妈都很爱你,我们很想你,也很担心你的生活,”克莱德向后退了一小步,但双手仍旧没有从约翰尼的肩膀上挪开,“我并不是想对你评头论足,看着我。”约翰尼看向克莱德,心中的怒火逐渐消退。“这就对了,只要你有任何需要,一定要告诉我们,你想回家也好,需要钱也好,我们都会支持你。”
“克莱德……”
“我知道,你想回去了,我看得出来。你总是想着默木野,总是想着那片土地。在你离开之前,告诉我一件事情,让我想明白。”
“什么事?”
“为什么你这么钟爱默木野?”
克莱德指的是那里的沉寂、沼泽、寂寞的山丘和无边无际的树海。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约翰尼的那些过往深深烙印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些他曾经深信不疑的事情,那些他苦苦搜寻妹妹下落的日日夜夜,那些伤痛,将他包装成了如今旁人难以理解的模样。倘若现在约翰尼提起“魔法”二字,旁人定会认为他神志不清,或是还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难以自拔。不生活在默木野,便永远对那里的真相一无所知。
即便旁人真能得知这一切背后的真相,约翰尼也不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