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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后记

  在我出版上一本短篇小说集《斯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后不久,我与一位读者交谈,她告诉我她有多喜欢这本书。她说,她已经能够按照固定的节奏把故事读完——大约三周,每晚一篇。“不过,最后我跳过了后记。”她一边说一边密切注视着我(我想,她觉得我可能会因为这种无礼的冒犯行为而愤怒地扑向她)。“我是那种不想知道魔术师是如何表演魔术的人。”

  我只是点了点头,告诉她这完全是她的权利,我不想就这个话题进行冗长复杂的讨论,因为我还有其他杂事要办。但是我今天早上没有杂事,我想澄清两件事,就像我们圣克利门蒂的老朋友过去说的那样。第一,我不在乎你是否读过后面的后记。这是你的书,对我来说,你赛马时尽可以把它戴在头上。第二,我不是魔术师,这些不是魔术。

  这并不是说写作中没有魔法,我恰好觉得有魔法,而且它枝繁叶茂地缠绕在小说中。悖论却是:大多数魔术师都会欣然承认,魔术师与魔法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不可否认的奇迹——从手帕中飞出来的鸽子,从空罐子里冒出来的硬币,从空空的手中抽出的丝巾——都是通过不遗余力的练习、久经考验的误导信号和技法来实现的。他们总是喋喋不休地谈论“东方的古老秘密”和“被遗忘的亚特兰蒂斯传说”。我怀疑,大体上,舞台魔术师会深深认同这个老笑话,这个笑话讲的是一个外地人问纽约的披头族怎么去卡内基音乐厅,披头族回答道:“练习,伙计,练习。”

  所有这些也适用于作家。在写了二十年的通俗小说之后,我被更多的知识分子式的评论家斥为雇佣文人(知识分子对雇佣文人的定义似乎是“一个作品被太多人欣赏的作家”),我会乐意证明,写作技艺是非常重要的,要想创作出好作品,反反复复、几易其稿是必需的。对我们这些稍有才能但几乎没有天赋的人来说,努力工作是唯一可取的做法。

  尽管如此,这份工作还是有魔力的,在一个故事——通常是一个片段,但有时也可能是一篇完整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作者头脑中的那一刻,作者就能感受到这种魔力(发生这种情况有点像被战术性核武器击中)。作者之后可以讲述那个时刻他在哪里、是什么因素促使他产生了这种想法,但这个想法本身是一个新的东西,是一个大于部分的总和,一些从无到有被创造出来的东西。套用玛丽安·摩尔的话来说,它是虚构花园里的一只真正的蟾蜍。所以你不必害怕阅读后记,不用担心我告诉你这些技巧会破坏魔法。真正的魔法没有窍门,只有历史。

  然而,这样做有可能会透露一个你还没有读过的故事的情节,所以如果你是那种(可怕的人中的一员)在看一本书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结局的人,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在吃肉饼之前一定要先吃巧克力布丁,那我请你别读这篇该死的文章了,以免你遭受可能最糟糕的诅咒:幻灭。对其他人来说,这里是一次旋风之旅,讲述了噩梦和梦境中的一些故事是如何发生的。

  《多兰的凯迪拉克》——我猜产生这个故事的思路非常明显。我在一个似乎永远完不了工的修路地点闲逛,空气中充斥着灰尘、焦油和废气,我坐在那里看着同一辆旅行车的尾端以及保险杠上同样的“我遇到动物会刹车”的贴纸,感觉大概有九年之久……只是那天,在我面前的车是一辆绿色的凯迪拉克德维尔汽车。当我们缓缓走过一个铺设了巨大圆管的挖掘工地时,我记得我当时在想,连像凯拉迪克那么大的车也能放进去。片刻之后,我有了“多兰的凯迪拉克”的想法,成竹在胸,情节完满,而且叙事中没有对任何一个元素做过丝毫改动。

  这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的诞生非常轻松。肯定不是。我从来没有被技术性的细节吓倒过——事实上,我几乎也不会感到不知所措。现在我要说一点《读者文摘》喜欢称之为“个人一瞥”的东西:虽然我喜欢把自己看作詹姆斯·布朗(他自封为“演艺界最勤奋的人”)的文学版本,但涉及研究和技术性细节时,我是一个极其懒惰的人。由于我在这些方面的疏忽,我一次次地受到读者和评论家的批评(最一针见血且最让我无地自容的一次批评来自为《芝加哥论坛报》和《奇幻与科幻小说》杂志撰稿的阿夫拉姆·戴维森)。写《多兰的凯迪拉克》时,我意识到这一次我不能只是敷衍了事,因为这个故事的整个基础依赖于各种科学细节、数学公式和物理学的假设。

  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令人不快的真相——在我已经为多兰、伊丽莎白和她的爱伦·坡风格的丈夫的故事着笔写了大约一万五千字之前——我无疑会把《多兰的凯迪拉克》这个故事归入“未完的故事部门”。但是我没有更早地发现,我不想停下来,所以我做了我唯一能想到的事,我打电话给我的大哥,请求帮助。

  戴夫·金是我们新英格兰人所说的“一件杰作”。他是一个智商超过一百五十的神童(你会在《混乱终结》中天才兄弟身上找到戴夫的影子),他在学校里简直就像坐着火箭雪橇,十八岁完成大学学业,开始在布伦瑞克当地的高中当一名数学老师。他的代数补习班的许多学生年龄都比他大。戴夫是缅因州有史以来当选的最年轻的城镇理事会成员,大约二十五岁时,他成了一名执行镇长。他是一个真正的博学者,一个对所有事情都有所了解的人。

  我在电话里向我哥哥解释了我的问题。一周后,我收到了他寄来的一封用牛皮纸信封装着的信,打开时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我确信他已经把我需要的信息发给了我,但我也同样确信这对我没有好处;我哥哥的字迹绝对糟糕透顶。

  令我高兴的是,我在里面找到了一盘录像带。当我插上电源时,我看到戴夫坐在一张高高的桌子旁,桌子上堆满了泥土。他用几辆玩具火柴盒汽车,向我解释了我需要知道的一切,包括那些关于下降弧的极不吉利的事情。戴夫还告诉我,我的主角将不得不使用高速公路设备来埋葬多兰的凯迪拉克(在最初的故事中,他是亲手完成的),并确切地解释了如何启动当地公路部门一般会在各种道路修理点留下的大型机器。这个信息非常有用……事实上,太有用了。我做了合适的改动,所以如果有人按照故事中的“配方”去尝试,什么都不会发生。

  关于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点:我写完的时候,我讨厌它。绝对讨厌。它从来没有被发表在杂志上,只是被我放进了我办公室后面走廊里的一个纸箱中。几年后,赫布·耶林写信来问我是否可以为我的一个短篇小说做限量版,最好是未出版过的,他在担任约翰勋爵出版社负责人期间出版了精美的限量版。因为我喜欢他出版的书,这些书很小,制作精美,而且通常都极其古怪,所以我走进被我看作“末日走廊”的地方,在箱子里寻找是否有什么可挽救的篇什。

  我偶然发现了《多兰的凯迪拉克》,时间又一次发挥了作用——阅读效果比我记忆中要好得多。当我把它寄给赫布时,他热情地接受了。我做了进一步的修改,这本书由约翰勋爵出版社出版,开本很小,大约印了五百册。为了让它呈现在本书中,我再次进行了修改,我对它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将其放在首篇。如果这个故事算不上别的什么,它至少也是一种恐怖故事的雏型,有着疯狂的叙述者和沙漠里准备不充分的埋葬情节。但这个特别的故事真的不再是我的了;它属于戴夫·金和赫布·耶林。感谢,朋友们。

  《小恶魔》——这个故事和《守夜》中的大部分故事发生在同一时期,最初发表在《骑士》上,就像一九七八年的大部分故事一样。因为我的编辑比尔·汤普森觉得这本书越来越“笨重”,所以没有把它选编进去。有时候,编辑们就是这样告诉作家们,他们必须删除一点内容,免得书价贵得离谱。我想把一个叫作《灰质》的故事从《守夜》中删除,比尔想删《小恶魔》。我听从了他的判断,又仔细地读了一遍故事,最后决定将它收入本书。我非常喜欢它——感觉就像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的布雷德伯里,邪恶的布雷德伯里嗜好杀害婴儿、叛变者;也像只有《魔界奇谭》中的古冢看守才会喜欢的故事。换句话说,《小恶魔》是一个恐怖的玩笑,没有任何社会性的益处。我喜欢故事的这一面。

  《夜航员》——有时,小说中的配角会抓住作者的注意力,拒绝离开,坚持说他还有更多要说的话和要做的事情。《夜航员》的主角理查德·迪斯就是这样一个角色。他最初出现在一九七九年的《死亡区域》中,在那部小说中,他给注定灭亡的主人公约翰尼·史密斯提供了一份在他那糟糕的超市小报《内部看法》上担任通灵师的工作。约翰尼把他赶出了他爸爸家的门廊,这本应该是他的结局。但他又来了。

  就像我的大多数故事一样,《夜航员》一开始只不过是闹着玩——一个拥有私人飞行员执照的吸血鬼,多么有趣的现代操作,但它随着迪斯的成长而成长。我很少了解我的人物,就像我不了解每天在现实中遇到的人物的生活和心灵一样。但我发现有时我可以把他们画出来,就像制图员绘制地图一样。当我写《夜航员》的时候,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有着深刻疏离感的人,他身上似乎以某种方式集结了二十世纪最后的二十五年里我们这个本应开放的社会中发生的一些最可怕、最令人困惑的事情。迪斯是本质上的无信仰者,他在故事结束时与夜航员的对峙让我想起了我在《撒冷镇》中使用的乔治·塞菲里斯的诗句——关于真理柱上有一个洞的那一句。在二十世纪末期,这似乎是完全正确的,而《夜航员》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人发现那个洞的故事。

  《小亲亲》——这个小男孩的祖父就是那个在《夜航员》结尾要求理查德·迪斯打开他的相机并曝光他的胶卷的人吗?你知道,我倒认为他是。

  《上头》——这个故事的其中一个版本最初发表在缅因州大学的文学杂志《沼泽根》上,那是在七十年代初,但本书的这个版本几乎完全不同。当我读到初版的故事时,我开始意识到这些老人实际上是《必需品专卖店》中所描述的灾难幸存者。那篇小说是一个关于贪婪和痴迷的黑色喜剧,而这是一个关于秘密和疾病的严肃故事。这篇小说似乎正好适合作为当初那篇的尾声……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城堡岩中的老朋友真是太棒了。

  《致谢》——多年来,自从第一次见到一位现已去世的著名作家(我在这里不会说出他的名字)并感到震惊以来,我一直被这样一个问题困扰着:为什么一些极具才华的人竟然是个如此彻头彻尾的浑蛋——女性骚扰者、种族主义者、冷嘲热讽的精英,或者残忍的恶作剧小丑。我并不是说大多数有才华或出名的人都是这样,但是我见过足够多这样的人——包括那个无可否认的伟大作家,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这个故事是为了给这个问题寻找我自己满意的回答而写的。努力失败了,但我至少能够表达我自己的不安,在这种情况下,这似乎就足够了。

  这不是一个非常政治正确的故事,我认为很多读者——那些期待被一个关于老妖怪和游乐场恶魔的平和故事吓到的人——将会被它激怒。我希望如此,我朝这个方向已经努力一段时间了,但我倾向于认为,我还没有完全放松下来。《夜梦故事集》中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是评论家们会归为恐怖故事的那种(可惜的是,他们又常常对此不屑),而恐怖故事应该是一条脾气暴躁的大狼狗,如果你靠得太近,它就会咬你。我想这条狗会咬人。我要为此道歉吗?你觉得我应该吗?这——被咬的风险——不是你最初选择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吗?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你把我当成你善良的老斯蒂芬叔叔、世纪末的罗德·塞林,我会更努力地咬你。换句话说,我希望你每次走进我的“客厅”时都有点害怕。我希望你不确定我会走多远,或者我下一步会做什么。

  我已经说了这么多,让我再补充一句,如果我真的认为《致谢》需要辩护,我一开始就不会发表。一个不能自我辩护的故事不值得发表。赢得这场战斗的是卑微的女仆玛莎·罗斯韦尔,而不是大牌作家彼得·杰弗里斯。这也告诉了读者所有他们需要知道的我的同情所在。

  哦,还有一件事。在我看来,这个故事最初发表于一九八五年,是小说《日蚀》(一九九二年)的试剪版。

  《会动的手指》——我最喜欢的短篇故事总是事出必有因。在小说和电影中(除了西尔维斯特·史泰龙和阿诺德·施瓦辛格等人主演的电影),你应该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我告诉你们,朋友和邻居:我讨厌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而且我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比如给人下了致幻剂以及由此产生的DNA变化,正是这些变化造就了查莉·麦基在《凶火》中的热动力学天赋)不是很多。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电影制片人所说的“贯穿在台词中的动机”——你注意到了吗?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从来没有人给我发过说明书;我只是在尽我所能度日,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活着离开生活,但同时我也尽量不败得太惨。

  在短篇小说中,作者有时仍被允许说“这发生了,别问我为什么”。可怜的霍华德·米特拉的故事就是属于这种,他在一次智力问答秀中努力对付从浴室排水管伸出来的手指,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完全站得住脚的隐喻,即我们如何应对生活中令人不快的意外:肿瘤、事故、偶尔噩梦般的巧合。奇幻故事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们能够回答“为什么坏事会发生在好人身上?”这个问题,而回答是:“咳——不要问。”在奇幻故事中,这个令人沮丧的答案似乎能让我们满意。最后,这可能是这种类型故事的主要道德优势:在最好的情况下,它可以打开一扇窗(或一个忏悔的屏风),让我们看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不是永恒的运动……但也不坏。

  《欢迎来到摇滚天堂》——本书中至少有两个故事是关于女主角眼中的“奇特小镇”的。这是一个,《雨季》是另一个。有些读者可能会认为我去过“奇特小镇”一两次,有些人可能会注意到这两幅画与我之前的作品《玉米田的小孩》有相似之处。它们有相似之处,但这是否意味着《欢迎来到摇滚天堂》和《雨季》都陷入了自我模仿呢?这是一个微妙的问题,每个读者都必须自问自答,但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当然是否定的啦,我还能说什么呢?)

  在我看来,用传统形式写出的作品和自我模仿的作品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以蓝调音乐为例。蓝调实际上只有两种经典的吉他和弦进程,这两个进程基本上是相同的。现在,回答我这个问题——仅仅因为约翰·李·胡克演奏了他用E调或A调写的几乎所有东西,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是在机械地、一遍又一遍地做同样的事情呢?很多约翰·李·胡克的粉丝(更不用说波·迪德利、马迪·沃特斯、弗里·刘易斯和其他所有伟大人物的粉丝)会说不是这样的。这些蓝调音乐爱好者会说,关键不在于你演奏时用了什么调子,而是你演唱时的灵魂。

  这里也一样。有一些恐怖故事的原型,它们像沙漠中的平顶山一样显得权威而突出——鬼屋故事、死而复生的故事、奇特小镇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正关乎的不是它们的内容,如果你能理解的话;总的来说,它们真正关乎的是神经末梢和肌肉受体,也就是你感觉到了什么。我在这里所感受到的是——这个故事的推动力,如此之多的摇滚歌手英年早逝或在恶劣的环境下死去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这是精算专家的噩梦。许多年轻的粉丝认为高死亡率是浪漫的,但是当你像我一样随着派特斯合唱团或者Ice-T起舞时,你就会开始看到更黑暗的一面,它就如同一条爬行的王蛇。这就是我在这里想表达的,虽然我认为故事得到最后六页或八页,才会真正开始变得精彩,像那条王蛇一样开始蠕动和爬行。

  《生在家里》——这可能是本书中唯一一个奉命写下的故事。约翰·斯基普和克雷格·斯佩克特(写过《尽头的光》《桥》,还有其他几本比较好的恐怖小说)想编一部故事选集,来探索如果乔治·罗梅罗写的“死亡三部曲”(《活死人之夜》《活死人黎明》《丧尸出笼》)中的僵尸接管世界,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概念让我的想象力火花四射,而这个背景设置在缅因州海岸上的故事就是成果。

  《我漂亮的小马驹》——八十年代初,理查德·巴克曼正努力写一部小说,书名是《我漂亮的小马驹》(我想这很自然)。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克莱夫·班宁的独立杀手的故事。他受雇组织了一群志趣相投的精神变态者,并在一场婚礼上杀死了一些有权势的罪犯。班宁和他的同伙成功了,把婚礼变成了一场血淋淋的屠杀,然后他们的雇主出卖了他们,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干掉。这部小说记述的就是班宁为逃离他所引发的灾难所做的努力。

  这部作品很糟糕,它诞生于我生命中一个不愉快的时期,此前一切顺利的事情突然都应声瓦解。理查德·巴克曼在此期间“去世”,留下了两个碎片:用笔名乔治·斯塔克写的几乎要完成的小说《机器之道》,以及《我漂亮的小马驹》。作为理查德的文学遗嘱执行人,我将《机器之道》加工成了一部名为《黑暗的另一半》的小说,并以我自己的名字将之出版(不过,我确实向巴克曼致谢了)。我抛弃了《我漂亮的小马驹》……除了一段简短的倒叙——班宁在等待时机开始攻击婚宴上的人之际,记起他的爷爷是如何教导他认识时间的可塑性的。我找到那段倒叙——惊人地完整,几乎是一个短篇小说,就像在垃圾堆里发现一朵玫瑰一样。我将之摘下,怀着极大的感激之情。这是我在极其糟糕的一年里写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之一。

  《我漂亮的小马驹》最初是由惠特尼美国艺术博物馆出版的,当时定价过高(在我看来,设计也过度了)。后来克诺夫出版社发行设计了一个稍微便宜的版本(但在我看来,仍然价格过高,设计过度)。在这里,我很高兴看到经过打磨和稍微简化处理后的作品,其实从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它只是我的又一篇短篇小说,比一些稍微好一点,比另一些差一点。

  《抱歉,正确号码》——还记得我在很多页之前是怎么开篇的吗,谈论《信不信由你!》?好吧,《抱歉,正确号码》几乎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晚上,我买了一双鞋,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有了这个想法,就是一个“迷你电视剧本”的想法。我想,它是“视觉”的,因为如今电影的电视转播扮演着如此核心的角色。我坐下来两次将它写完,就像书里展示的一样。我的“西海岸”经纪人——那个做电影交易的人——在那个周末拿到了它。接下来的一周早些时候,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为他当时制作的电视剧《惊异传奇》而读了这个故事(但当时还没有开始播出)。

  后来,斯皮尔伯格拒绝了——他说,他们需要更乐观一点的故事,所以我将它交给了我的长期合作者兼好朋友理查德·鲁宾斯坦,他后来推出了一部名为《午夜鬼谭》的电视剧。我不会说理查德对大团圆结局嗤之以鼻——我想,他和任何人一样也喜欢喜剧结局,但他从不回避沮丧的故事;毕竟,他制作过《宠物坟场》(我认为,《宠物坟场》和《末路狂花》是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仅有的以一个或多个主要人物的死亡作为结尾的好莱坞大片)。

  理查德在读到《抱歉,正确号码》的当天就买下了它的改编权,一两周后就投入制作了。一个月后,它在电视上播了……作为电视剧的首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它仍然是我听说过的以最快的速度从头脑转换到屏幕上的故事之一。顺便说一句,这个版本是我的初稿,它比最终的拍摄脚本更长一些,也更有质感;因为预算原因,最终只拍了两个场景。我将之收录在这里,以展示另一种讲述故事的方式……不同,但和任何其他的方式一样有效。

  《十点民族》——一九九二年夏天,我在波士顿市中心散步,寻找一个我一直无法找到的地址。最后,我找到了我要找的地方,但在我找到之前,我构思了这个故事。我的寻址活动发生在上午十点左右。当我走着的时候,我开始注意到每一栋高级摩天大楼前都聚集着成群的人,在社会学意义上根本不合理的一群人:木匠和商人们在亲切地交谈,看门人和梳着优雅发型、身穿制服的女士们在闲聊,送信员和行政秘书们在一起打发时间。

  在我对这些群体——写格兰法龙团体的库尔特·冯内古特从未想象过的——困惑了大约半小时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对某些特定阶层的美国城市居民来说,由于烟瘾,他们已经把喝咖啡的休息时间变成抽烟时间了。高级大楼现在都成了禁烟区,而美国人对二十世纪最惊人的转折之一也能平静以待;我们正在戒除自己的坏习惯,几乎没有大张旗鼓,结果出现了一些非常奇怪的社会学行为。那些拒绝放弃坏习惯的人——十点民族——就是其一。写这个故事仅仅是为了简单的娱乐,但我希望它能说明这次变革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这次变革至少暂时重塑了四五十年代隔离但平等的设施的某些特质。

  《枫树街的房子》——还记得我的制片人朋友理查德·鲁宾斯坦吗?他是送我第一本克里斯·范·奥尔斯伯格的《哈里斯·伯迪克之谜》的人。理查德用他那尖尖的笔迹附了一张字条:“你会喜欢的。”我确实很喜欢。

  这本书据说是由一系列图片、标题和说明文字组成,由同名的伯迪克先生绘制——这些故事本身并不那么突出。每一组图片、标题和说明文字都可以充当一种罗夏墨迹检测,也许更能说明读者/观看者的思想,而不是范·奥尔斯伯格先生的意图。我最喜欢的一组图文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把椅子——如果需要的话,他显然准备用它作为一根棍子——正看着客厅地毯下一个奇怪且似乎有机的凸起。“两周过去了,事情又发生了。”说明文字如是写道。

  鉴于我对动机的看法,这类事情对我的吸引力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两周后又发生了什么?我认为这无关紧要。在我们最糟糕的噩梦中,那些逼着我们醒过来,在恐惧和解脱中大汗淋淋、不停颤抖的东西,我们只能用代词来称呼。

  我的妻子塔比莎也被《哈里斯·伯迪克之迷》迷住了,是她提议我们家的每个成员根据其中一张图片写一篇短篇小说。她写了一篇;我们最小的儿子欧文(当时十二岁)也写了一篇;塔比莎选择了书中的第一张图片;欧文选择了中间的一张;我选择了最后一张。经克里斯·范·奥尔斯伯格的允许,我将我努力的成果收录在本书里。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除了我在过去的三四年里给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读了几次这个故事略有删节的版本,他们似乎很喜欢。我觉得,他们真正喜欢的是送邪恶的继父上西天。我确实很喜欢。这个故事以前从未发表过,主要是因为其错综复杂的前情,我很高兴在这本书里发表它。我只希望我也能把我妻子和儿子写的故事放在书里。

  《第五部分》——又是巴克曼,或者乔治·斯塔克的作品。

  《乌姆尼的最后一案》——一篇拟古之作,显然是的,和《华生的案子》搭配在一起也正因于此,但《华生的案子》更有野心。自从我在大学里发现雷蒙德·钱德勒和罗斯·麦克唐纳,就爱上他们(虽然我觉得大家应该注意到,钱德勒仍然被大家阅读和讨论,而麦克唐纳受到高度赞扬的“卢·阿彻”系列小说现在在黑色小说粉丝圈以外却鲜为人知。了解这一点颇有助益,但也有点可怕),我认为是这些小说的语言激发了我的想象力;它开辟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强烈地吸引着当时那个孤独的年轻人的心灵和思想。

  那也是一种极易被模仿的风格,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有至少五百位小说家发现了这一点。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有意回避那个钱德勒式的声音,因为对我没有什么用……用我自己的菲利普·马洛式的语调说不出什么。

  然后有一天我做到了。“写你知道的。”聪明的老伙计们告诉我们这些被斯特恩、狄更斯、笛福和梅尔维尔的余泽惠及的可怜人。对我来说,这意味着教学、写作和弹吉他……虽然不一定按照那个顺序。至于我自己写关于写作生涯的写作生涯,我想起了有一天晚上我听到切特·阿特金斯在奥斯汀城市极限音乐节上弹唱。他在给吉他调音一两分钟无果后,抬头看着观众说:“我花了大约二十五年的时间才发现我在这方面不是很擅长,那时我已经太有钱了,不能放弃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似乎注定要回到那个奇特小镇——不管你叫它俄勒冈州的摇滚天堂、内布拉斯加州的加特林,还是缅因州的威洛镇——而且我似乎也注定要继续做我的工作。那个困扰着我并且永远挥之不去的问题是这样的:当我写作的时候我是谁?在这件事上你是谁?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了什么,这其间有什么关系?

  所以,带着这些问题,我戴上了我的萨姆·斯佩德式软呢帽,点燃了一支好彩牌(现在这是个比喻)香烟,开始写作。结果就是《乌姆尼的最后一案》,在这本书的所有故事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这是它第一次出版。

  《低头》——我的第一篇有偿写作是体育主题的(有一段时间我负责整个《里斯本企业周刊》的体育部的工作),但这并没有让我的写作变得更容易。当邦戈西区全明星队出人意料地打入州冠军联赛时,我与他们的亲密接触,不是纯粹的运气使然,就是纯粹的命运使然,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一种更强大力量的存在。我倾向于更强大力量的论点,但无论如何,我在那里只是因为我的儿子在球队中。然而,我很快意识到——比戴夫·曼斯菲尔德、罗恩·圣皮埃尔或者尼尔·沃特曼还快——一些非常不寻常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我没有特别想写它,但总有东西告诉我,我应该写它。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的工作方法极其简单:我低下头,尽可能快地跑,越久越好。我写这篇故事时就是这么做的,像一只仓鼠一样疯狂地收集资料,只是想跟上球队的步伐。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我感觉就像生活在一本老土的体育小说里,很多人都用这本小说消磨枯燥的午后学习时光:《追求荣耀》《大前锋》,偶尔也会有像约翰·R.图尼斯的《来自汤姆金斯维尔的孩子》那样的优秀小说。

  无论是否艰难,《低头》都是我一生中难得的机会,在我完成之前,《纽约客》的奇普·麦格拉思就已经引导我写出了我一生中最优秀的非虚构类作品。我为此感谢他,但我最应该感谢欧文和他的队友们,他们首先让这个故事发生,并允许我发表我的版本。

  《布鲁克林的八月》——当然,它与《低头》配套,但有一个把它放在这里的更好的理由,就在这本长书的尾声部分:它逃出了创作者可疑名声的累人牢笼,过着与他相去甚远的平静生活。它已在各种棒球精选集中被重印了几次,似乎每次都被编辑选中,这些编辑似乎对我应该是谁或者我应该做什么一点概念都没有。我真的很喜欢这一点。

  好了,把它放在书架上,照顾好自己,直到我们再次见面。读几本好书,如果你的兄弟姐妹中有一个摔倒了,你看到了,把他或她扶起来。毕竟,下次你可能是那个需要帮助的人……或者帮我把那根讨厌的手指从排水沟里弄出来。

  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六日,缅因州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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