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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从没有当俘虏的经验

  乖乖走还是捆起来

  反抗与镇压

  笑着活下去

  戴维和对面的印第安人对视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动,只有两人的坐骑分别甩了甩尾巴,鼻子里喷着粗气。

  实话说,戴维其实没有办法看清楚对面那个人的模样,即便星光很亮,可也仅仅是在对方的额头和身上镀了一层亮边儿。

  但是戴维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像钉子一样钉在自己身上,他莫名其妙地觉得这目光熟悉,同时又很危险。这大概是一种生物本能,就像猫在面对恶犬时竖起全身的毛,他现在背心和手掌也在不断地出汗。于是他只能在心底不断地祈祷千万别是他最怵的那个人。

  足足一分钟,他们就这么相隔不到五码,但谁也没有动。

  得做点儿什么。

  现在的僵持状态让戴维全身不自在,但他不敢贸然调转马头逃命,把脊背亮给对方。他慢慢地伸手去摸枪——即便在那惊心动魄的逃命途中,他也牢记着把枪塞进腰带里,即便那枪的准心在两码外就漂移了。

  但他的手刚刚摸到枪柄,一支利箭就呼啸而至,戴维只觉得牛仔帽顶上一颤。他伸手摸了一下,那光滑的箭杆让他像被电了一样立刻缩回来,接着一股怒气从胸口一直蹿上!

  “嘿!”他朝印第安人大吼,“你差点杀了我!你没必要吓我,完全可以好好说的,我又不会反抗!”

  对面的印第安人放下弓箭,提着缰绳慢慢走过来。

  戴维立刻后悔了,他意识到生死之间的那一瞬间他竟然让情绪盖过了理智,他应该礼貌一些的,而且——这个人其实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吧。不知道现在举起双手的话,印第安人能不能明白他的意思,或者说,印第安人的投降动作是什么?他是不是该五体投地地趴在沙土里?

  “别误会,”对面的人开口了,“我没有吓你,我只是射偏了!”

  他会英语!戴维只高兴了0.01秒,咧咧嘴就突然意识到——他竟然真想杀了自己?

  所有的怒气又重新变成了恐惧,戴维立刻举起双手,“我再也不乱动了,请饶过我吧,酋长!”

  印第安人没有说话,他的马也没有停下脚步,最后他终于来到了戴维跟前,立刻让戴维的恐惧达到了顶峰:他见过这张脸,就在不久前的夜里,在洛徳镇,在那个木棚前,这张脸出现在正前方,而且这个人还向他的头掷出了一把匕首。

  两次,竟然两次试图杀死他!

  戴维全身都在抖。

  这个印第安人放松了缰绳,慢慢地绕着他走,在来到侧面的时候,一把将他的左轮手枪抽了出来。

  完了,被缴械了,这下他就跟被拔了牙的狗一样无力了。

  戴维提心吊胆地僵立在马背上,肌肉绷紧,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这个人就是“血狼”吗?传说中凶狠残忍的刽子手,杀了无数白人的印第安凶徒?那自己一定逃不过了,戴维悲观地想,想不到他的生命竟然终结在二十六岁这么美好的年纪,而且还保不住头皮……

  “我见过你。”印第安人却没有动手,依然慢吞吞地绕着他上下打量,“那天,有白人的大篷车被劫杀,你走过去了。”

  戴维猛地转向他,脸上充满了震惊。

  “你从沙漠中走来,一直到大篷车附近。”印第安人说,“你查看了尸体。”

  戴维穿越到这鬼地方的第一天碰到的印第安人果然是他!

  那么他就是三次试图杀死自己!

  戴维真是想咆哮了:这是在演《死神来了》吗?转来转去都要这个人来终结自己?莫非自己穿越一百多年就是为了让他杀死吗?

  不行!

  戴维深深地吸了口气,决定打破诅咒,或者是宿命之类的东西。就算他是《死神来了》的男主角,也得为保命而折腾一番。破罐子破摔的决心让戴维凝聚起了勇气,他慢慢地放下手,但腰上立刻就被枪口戳了一下。

  “别动!”

  他的手顿时伸得更直了,他咽了口唾沫,挤出一个讨好的笑。“血……血狼先生……”他说,“您是血狼先生,对吗?”

  对方勒住了马。

  戴维仿佛得到了鼓励:“血狼先生,您看,既然我们之间能够交流,为什么要如此剑拔弩张呢?”

  对方没有说话,依然用漆黑的眼睛看着他。

  “我觉得我们可以好好谈谈,我没有恶意,我跟警长他们完全不同。我只是路过这个地方,警长命令我帮忙,我才来的。我不是士兵,也不会参与到你们双方的战争中去,我觉得您完全没有必要把我当成敌人。血狼先生,您看,您追我完全是搞错了,如果您要对警长他们开枪,应该转身去另外的方向……”

  “别叫我先生,”印第安人冷冰冰地开口,“那是你们白人的称呼。”

  那你现在还在说白人的语言呢——虽然带着明显的口音!戴维对种族偏见如此之深的人充满了想要讥讽的冲动,但为了性命还是压住了舌根上的刻薄话。

  “好吧,血狼,我发誓我绝对不是你的敌人。为了表示诚意你可以拿走我的枪,让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血狼低头看了看手枪,把它插在自己的腰上,接着把弓箭背好,在戴维的注视下又从另一侧拔出一把短刀。

  都收了东西了怎么还这样啊?戴维脸色发白。

  但血狼只是朝旁边抬了抬下巴,“下马……”

  戴维立刻照做了,但他还不死心,“等等,先生……不,酋长!马还是留给我吧,我不能靠两条腿走出沙漠啊……”

  血狼没有理会他的哀求,也翻身下了马,从自己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绳子,割成两段,用一段短的把戴维的手捆了起来,又用另一段把他拴在了马鞍上。

  这是什么意思?他暂时不杀自己?

  “你是我的了。”血狼说,“现在跟我走。”

  等等!他要做什么?他想带自己去哪儿?

  “不,不,别这样!”戴维用力拽着绳子,“我真的对印第安人没有恶意,我只是暂时寄居在洛徳镇的,我还要回纽约呢!”

  “骗子!”

  “我是说真的!”

  “好了!”血狼不耐烦地大吼一声,他一把抓住戴维的领口把他提起来,凑近他的脸,“我跟你们打的交道可多了,毛嘴子,你们都满口谎言。”

  你到底有多深的心灵创伤?这都跟我无关啊!还有……什么叫毛嘴子?因为白人留胡子而印第安人都下巴光光吗?戴维脑子顿时乱成了纠缠的线团。

  不过这么近看,血狼的眼睛真亮啊,简直跟卢卡斯警长的目光一样让人感觉到无形的压力。这就是杀气吗?

  血狼放开戴维,用短刀拍拍他的脸,说:“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乖乖地跟我走,要么我现在把你的脚也捆上,让你的马拖着你走,就像拖一个死人。”

  这叫什么选择!

  戴维沮丧地垂着头,“我只有一个问题。”

  “嗯?”

  “你都要捆我的脚了,为什么不让马驮着我呢?”

  血狼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接着把短刀插回了腰间。他用戴维听不懂的话嘀咕了几句,摇摇头。

  “你在说什么?”

  血狼翻身上马,一手握住自己的缰绳,一手牵上戴维的马,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戴维一下子打了个趔趄。

  血狼回头来看着他,“我在说,原来今天我抓住的是个白痴。”

  戴维想吐了……

  其实他并没吃多少东西,应该说从昨天晚上八点钟开始就没有吃过东西了,但他还是一阵阵地反胃,甚至真的发出了干呕的声音。一阵阵酸水涌上喉咙。更糟糕的是,身子下面的马鞍硬邦邦地顶着他的胃部,仿佛是要磨穿个孔。

  戴维终于忍不住,哇地吐出一口酸水,眼泪都涌出来了。

  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罪,他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出生、长大,习惯了尊重人权的环境。就算上学的时候因为太书呆子气而被欺负过,可那也不过是丢番茄酱或者把作业藏起来这样轻飘飘的玩笑。他当然也知道人可以对同类做出残酷的事,但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切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他不过就是在沙漠中跟着前面那个暴君行走的时候多说了点儿哀求的话,他连自己的嗓子也说得沙哑了。是,他的确尝试过弄断手上的绳子,甚至用牙齿咬,可绳子没断不是吗?当然了,他躺在地上装昏倒只有一次,为此还被马拖了几米呢,手臂和脸颊都被擦破了。

  好吧……也许他不该试着攻击血狼。可是,他是个俘虏啊,俘虏难道不应该努力试着逃跑并奔向自由吗?

  这些事情都是符合逻辑的!

  《桂河大桥》《坚不可摧》《哈特的战争》……所有的电影都在阐述这个道理!可那个野蛮人根本不懂这些,他狠狠地给了戴维一拳,然后就不由分说地把他的双脚也捆起来,用可怕的力道将他脸朝下丢上了马背。戴维如同一头死猪般被马儿驮着,从夜晚走到天亮,从寒冷得发抖到热得冒烟,他哀求过,威胁过,也许诺了金钱,甚至愿意给印第安人做洛徳镇的内线,可血狼完全不理会他,只是拔出短刀挥舞了两下。

  戴维精疲力竭,完全绝望,他愤怒又委屈,难受又悲伤,终于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血狼勒住了马,来到戴维的身边,一下抓住他的后衣领,像掀翻一只麻袋一样将他拽下了马。戴维重重地摔在沙地上,尘土飞扬起来,笼罩了他全身,他大声地咳嗽着,却没法爬起来。他用手抹了把眼睛,脸上顿时一塌糊涂。

  “你可以休息一下。”血狼对他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我们就到了。”

  “到哪儿?地狱吗?”戴维声音沙哑地说。

  “我们的营地。”血狼心平气和地说,“也许那里是你的地狱,但对于我们来说,那里是家。”

  “我也想回家。”

  家,甜蜜的家……纽约那个。

  戴维鼻子一酸,又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么容易流泪。”血狼皱起眉头,“就算是我们的孩子也不会!”

  “既然……”戴维哽咽了一下,“既然上帝让人拥有泪腺,那哭一哭也是……很合逻辑的……”

  安德鲁神父听到他的回答,一定会感动得拥抱他吧。

  “毛嘴子的上帝是个邪神……”血狼在戴维的面前蹲下来,“你们到来以后,杀了我们很多的勇士,把我们从家园里赶走,你们都说那是上帝的旨意。你们的神让你们崇尚杀戮,并且还砍掉树木,挖开大地,他一定是在黑暗中诞生的邪神。”

  他的英语有些语法问题,并且带着很古怪的口音,但戴维能听懂。他无法反驳。他明白白人西进运动中印第安人遭遇的灭顶之灾,但他还是委屈地嘀咕:“上帝生在哪儿这件事,我觉得你可以和洛徳镇那个穿黑衣服的金发家伙讨论,我甚至可以帮你介绍一下,但我一个印第安人都没伤害过,我也没打算伤害任何人。”

  “你也朝我们开枪了。”

  这次总不能说“你们先动手的”了,戴维词穷,在开火这件事儿上他只是听到卢卡斯警长的命令条件反射而已。但是现在要跟一个没有接受过现代生物学教育的印第安人说巴普洛夫的狗(1)实在太艰难了。

  “在夜里什么也看不清,我都是朝天上射击的,”戴维急中生智,“你看一看就知道了,那破枪连准心都做歪了,什么也射不中。所以我是清白的,我们完全不是仇敌,你没有必要这么防着我。”

  “你见过狼放走它的猎物吗?”

  “实际上我连狼都没见过。”

  他终于成功地噎着了对方,戴维看见血狼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接着印第安人站起身来,又嘀咕了几句,向马儿走去。

  “你又说我是白痴,我听见了!”戴维大喊,人格侮辱有一回就够了。

  “不,”血狼背对着他说,“我是说,为什么毛嘴子会让你这种笨蛋参加战斗呢?”

  笨蛋是白痴的亲戚,所以依然是人格侮辱。

  “我只是个……”戴维顿了一秒,他该怎么定位自己的身份呢?不能太离谱,又不能完全没用,否则无法说服眼前这个精明的猎手。

  “我是个医生,”戴维说,“队医,嗯,你知道白人组队出门的时候,总得有人补血——我是说预防着受伤和照料伤口。”

  “医生?”血狼显然对这个说法感兴趣,“你的意思是,你会祈祷和治疗。”

  “这两件事儿分工不同,不过在洛徳镇安德鲁神父管前面那个,我……可以对付后面那个。”

  好歹我当过童子军,读过野战生存手册,还在社区的诊所做过义工。

  血狼又拔出了他的短刀!戴维脸色发白:天啊,难道说错了职业?医生不是最受欢迎的职业吗?等等,在游戏里要打败对方的确是应该先干掉能恢复HP值的人……

  要不是手被捆着,戴维简直想给自己两个耳光。

  但血狼却用短刀割断了他脚上的绳子。

  “起来吧。”他说,“医生不必受到如此对待,只要你答应也同样医治我的同胞。”

  就算你要我做全身按摩也没问题啊!戴维心中狂喜,连连点头。

  血狼扶住他的胳膊,把他从地上拽起来,甚至拍了拍他身上的沙土。“我尊敬每个照料病人的医生,只要你老老实实地跟我回营地,我就不会再捆着你。”他说,“如果你能为我们的人解除痛苦,我甚至可以解开你的手。”

  “我一定会的。”戴维说,有个骨折或者止血、消毒什么的活儿,他还是可以干的。

  于是两个人之间的气氛终于趋向缓和,他们友好地相互点头,定下了承诺。

  血狼用手遮光远眺,又看了看地上的影子。

  现在他们已经走出了全是细沙的地方,进入了一片泛红的戈壁,虽然还是十分干旱、炎热,但植物却多了起来,有高大的仙人掌和约书亚树,还有一丛丛的灌木。继续往前走,戴维毫不怀疑他们将更加接近一片绿洲。戴维不知道昨天晚上他是怎么从宿营地跑出来的,加上被血狼捉住以后行进了那么久,他再也找不到原来那条干涸的河床了。实话说,就算这个时候血狼放他走,他可能也没法回到洛徳镇了。

  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说不定警长还会跟印第安人交换俘虏。对了,钱钱呢?他有没有被捉住?

  “我能喝点儿水吗?”戴维指了指血狼的马鞍。

  血狼把水壶解下,却无意松开戴维的绳索。好吧,就让你来伺候——怀着自我安慰的想法,戴维张开嘴,让血狼把水倒进来。

  他又活过来了,就像晒干的墨鱼干重新泡够了水,就像冬眠的蛇被农夫的胸膛温暖,这种感觉简直让他的眼眶又要再一次湿润了。

  但就在他感动的时候,水流断了。

  血狼捏着皮水壶站在原地,微微侧过头。

  “怎么了?”

  血狼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很快,他放回水壶,把耳朵贴到脚边的一块岩石上,仔细地倾听了一会儿。

  可这附近什么都没有啊,戴维四处张望。还没等他看到一只野兔或者狐狸,血狼已经把他推上了马,他自己也立刻翻身上马,一手握住戴维坐骑的缰绳,一手握住自己的。他嘴里发出响声,催促着马匹开始小跑。

  到底怎么了?戴维纳闷儿,也许是救兵?不,他可不能抱有太美好的期望。此时此刻,能不被横放在马背上驮着走就够了。

  戴维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马儿的鬃毛。

  (1)著名心理学家巴普洛夫用狗做的实验,常用来形容一个人不经思考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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