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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太阳下山了,利瓦伊还坐在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旁边等。成群的苍蝇围着他嗡嗡盘旋。他手指头好痛,心里很纳闷,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考验他。他上过教堂,知道上帝会这样考验人。可是利瓦伊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他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这样考验他。他只是个清洁工人。这世界令他感到困惑。可是,过去这七天来,上帝一直在对他说话。上帝说话的声音好轻柔。当他感觉周遭世界一片黑暗,天旋地转,听到上帝轻柔的话语,他会感到很安慰,很舒服。然而,听上帝说话,听了整整一个礼拜下来,那已经成为他脑海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上帝忽然不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会感到莫名空虚。此刻,利瓦伊心里充满疑惑,不知道上帝为什么忽然又不说话了。他刚从监狱里逃出来,而此刻,他坐在地上,前面十英尺的地方有一具尸体。他已经逃亡七天了。
我创造世界花了七天。
上帝的声音忽然如潮水般涌进利瓦伊的脑海里。可是,这次听起来有点不太一样。那声音若隐若现。利瓦伊屏住呼吸,转头看看旁边,可是那声音又不见了。利瓦伊知道自己不够聪明——他太太这样告诉过他——可是也不算笨。他是逃犯,而他旁边有一具尸体,这恐怕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而且,头顶的河岸上就有一条小路。所以,利瓦伊决定等一下再听上帝说话。
就这么一次。
他跪在那个死人旁边,摸摸他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后来,他摸出那个人的皮夹,把里面的钞票拿出来,因为他肚子饿了。他祈求上帝原谅他,然后把皮夹丢在地上,把那个人的尸体拉直。他从尸体背后拉出断裂的手臂,然后让死者的双手交叠在胸前。接着,他伸出一根手指沾了一点血,在死者苍白的额头上画了一个十字,然后轻抚死者的眼皮,让死者闭上眼睛。他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把死者的灵魂带回天堂。
带他走吧。
好好照顾他的灵魂。
就在他站起身来的那一刹那,他忽然看到眼前有个白白亮亮的东西闪了一下。
东西抓在尸体手上。那是一小片布条,夹在尸体指间。利瓦伊轻轻一抽就把那片布条抽出来了。那片布条白白的,破破烂烂,很像是从衬衫上撕下来的,长度和一只婴儿鞋差不多。布条已经褪色,脏兮兮的,上面绣着一个名牌。利瓦伊不识字,所以看不懂那是什么名字。不过,那片布条白白的,看起来很干净,而且大小又刚好。于是,他把布条缠在血淋淋的手指上,用牙齿咬住一边,打了个结,然后拉紧。
接着,他走到柳树的树荫下,站在那个缠着黑胶布的箱子旁边。他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抓住箱子的一头,然后用力甩到肩上。对一般人来说,那一定很重,光是想象那个动作都会怕。不过,利瓦伊不是一般人。他太强壮了,而且这是他的使命。箱子扛在肩上,黑胶布在他耳朵上摩擦着。那一刹那,他忽然又听到上帝说话了。他说利瓦伊表现得很好,叫他继续走。
于是他走了。十五分钟后,警察来了。
 
亨特警官的车子开到桥上,慢慢减速,最后停下来。这里很偏僻,没有路灯,没有人家。整个天空一片黝黑,西边的地平线呈暗紫色,浓浓的乌云低压压地悬在天际。接着,两道刺眼的闪电划过天际,传来一阵隆隆的雷声。接着,好几辆警车也跟着开上桥,排成一列停在亨特车子后面,车顶上的警灯闪个不停。有人打开一具探照灯,桥上忽然大放光明。亨特转头看看约翰尼。约翰尼和他妈妈坐在后座。后面警车的大灯从后窗照进来,约翰尼的脸笼罩在一片阴影中,看起来一团黑,不过一束束的头发看起来特别显眼。“你还好吗?”他问。约翰尼没吭声。约翰尼的妈妈紧紧搂了他一下。“约翰尼,就是这里吗?”
约翰尼咽了一口唾液。“就是这里。”他伸手往外指。“就在桥边,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再告诉我一次,当时他说了什么。我必须知道他说的每一个字,不能漏掉。”
约翰尼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我找到她了。那个被绑架的女孩子。”
“没有别的吗?”
“他叫我赶快跑。我想,他的意思是,开车撞他的人可能会下来杀我。”
亨特点点头。整件事的详细经过,他已经问过约翰尼六七次了。“他都没说什么别的吗?你为什么会认为他说的就是你妹妹?他有没有提到那女孩子叫什么名字?他有没有说那女孩子长什么样子?”
“他说的就是阿莉莎。”
“约翰尼——”
“他说的就是她!”
车后的灯光很刺眼,他看到约翰尼歪了一下头。亨特忽然很想拍拍约翰尼肩膀,想告诉他不要怕,没事了。然而,无论他多么渴望,此刻他却没办法扮演这种角色,没办法亲自抚平男孩心中的创伤。他瞄了凯瑟琳·梅里蒙一眼。她坐在后面一动也不动,看起来好娇小。他忽然也好想拍拍她的肩膀,但那种感觉却复杂得多。她很漂亮,很温柔,楚楚可怜。然而,她是受害者。警察和受害者之间有一道界线。他不能跨过那条线。那是规范。于是,亨特强迫自己把心思集中在案子上。他说话的时候口气很冷峻。“约翰尼,你要有心理准备。那种可能性很低。已经一年了,他说的很可能是蒂法妮·肖尔。”
约翰尼摇摇头,但还是没吭声。这时候,他妈妈说话了,可是,她说话的口气让人觉得她自己也像个孩子。“我认识蒂法妮。”她说。
这句话她已经说第二次了,可是却好像没有人注意。约翰尼眨眨眼睛,眼前忽然浮现出那个失踪女孩的模样。蒂法妮个子小小的,一头金发,绿眼睛,左手上有一条伤疤。她很喜欢说一个笑话给别人听,只要别人肯听。那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好像扯到三只猴子、一只大象,还有一个软木塞。她是个乖孩子,一直都很乖。
亨特又接着问:“桥上那个人,你还记得别的什么吗?你认得出他吗?”
“我只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动来动去。我没看到他的脸。”
“他开的车是什么样子?”
“我说过了,我没看到。”
亨特转头看了车窗外一眼,看到那些警察陆续下了车,幢幢人影映照在桥边的水泥护栏上。他心情很不好。“你们待在车上。”他说,“不要离开车子。”
说着他钻出车子,用力关上门,开始仔细观察四周的环境。空气凝滞潮湿,飘散着河水的气味。桥的两边一片漆黑,仿佛浓浓的夜色从桥下涌上来。亨特朝北边瞄了一眼,仿佛他看得到雷文县边缘那一大片荒野。那里是一大片森林,还有连绵的小山丘,山脚下是一道狭长的沼泽区,绵延二十英里。那里就是这条河的源头。这时候,一滴雨水打到他脸上。他朝旁边那个警察比了个手势。“在桥边架一具探照灯。”他说,“就在这个位置。”说着他开始往桥墩那边走过去。这时候,那个警察从巡逻车里拿出一具探照灯,打出一道耀眼的光束,刺穿黝黑的夜色。他拿着灯走到桥边,光束在四周投映出一片不规则形的光圈。最后,他把灯架到桥边,光束照向河岸,桥下泥地上那具尸体赫然出现在眼前。
约翰尼·梅里蒙的脚踏车被丢在旁边五英尺外的地上。
老天。
那孩子说的都是真的。
亨特察觉到手下的警察都挤到他旁边来了。跟他一起来的有四个巡警,还有一个鉴定科的人。他听到车子的挡风玻璃上传来断断续续的噼啪声,感觉到越来越多的雨滴断断续续打在他头上。开始下雨了,而且会下很大。他抬起手比了个手势。“陈尸地点用防水布盖起来。快点。栏杆上也要盖。就在这个位置。”他想到柏油路面上可能会有车子烤漆的碎屑,还有玻璃碎片。“这附近应该有一辆摩托车。你们去找出来。还有,留一个人搭帐篷。”这时候,远处传来隆隆雷声,他抬头看看天空。“这场雨恐怕不是闹着玩的。”
 
车子里,约翰尼的妈妈开始发抖了。约翰尼感觉得到。一开始是两手发抖,接着肩头也开始颤抖起来。
“妈?”
她没吭声,手伸进皮包里摸索了半天。车子座椅的部位很暗,什么都看不见,于是她把皮包举起来,让车子后方的灯光照进皮包里。她歪了一下头,约翰尼瞄了她一眼,然后听到塑料瓶里的药丸哗啦啦响了几声。她倒了几颗药丸到手上,然后头往后一仰,把药丸吞下去。接着,她把皮包放回黑漆漆的座椅上,头往后一仰,撞上椅背的头靠。她很用力,头弹了一下。接着,她说话了,口气很冷。“以后别再做这种事。”她说。
“你是说逃学?”约翰尼问。
“不是。”
两人忽然陷入一阵沉默,气氛很凝重。约翰尼感觉胸口升起一股寒意。
“不要再给我任何希望。”她转头看着他,“绝对绝对别再对我做这种事。”
 
他们才刚搭起帐篷,大雨就如泰山压顶般倾盆而下,噼里啪啦打在帐篷上。帐篷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亨特蹲到尸体旁边。噼里啪啦的雨声实在太吵,他必须大吼,旁边的人才听得到他讲话。两个警员拿着手电筒站在他后面。一个鉴定科的人和一个法医蹲在尸体的另一边。这时候,站在亨特后面那个警察说:“帐篷恐怕很快就会渗水了。”亨特点点头。春天时节,这种大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来势汹汹,雨量惊人,对他们的工作会造成很大的干扰。
亨特打量着尸体那张血迹斑斑的脸,然后看看那条向右折断的手臂。他仔细打量断裂部位的碎骨。死者衣服上有几片干掉变硬的污垢,黑黑的,又带点绿。那污垢渗透进布料里,鞋带上也有,而且散发出一股味道,闻起来像某种分泌物。那并不是衣服浸泡到河水干掉之后的痕迹,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死者的特征,你有什么分析吗?”亨特问法医。
“他很健康。体格很壮,我判断年龄三十五岁左右。你有一位同事已经把他的皮夹拿走了。那边那个。”
亨特转头看看克罗斯警官。克罗斯已经把那个皮夹放在一个装证物用的透明塑料袋里。克罗斯背对着灯光,整个人看起来特别高大,满脸皱纹,神色凝重。他今年三十八岁,已经干了十年警察。他先前干巡警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强悍,碰到大阵仗面不改色。他升任警官还不满六个月。他把证物袋拿给亨特,然后说:“驾驶执照上的名字是戴维·威尔逊。他有器官捐赠卡。视力正常。他住的那条街是高级小区。皮夹里有一张借书证,还有几张餐厅的收据。有的是罗利市的餐厅,有的是威尔明顿市的餐厅。手上没看到戴过结婚戒指的痕迹,应该是未婚。皮夹里没有现金,不过两张信用卡还在。”
亨特盯着袋子里的皮夹。“你碰过这个皮夹了吗?”
“是的。”
“克罗斯,我是这个案子的承办警官,了解吗?”他口气很严厉,看得出来他在极力克制。
克罗斯赶紧立正站好。“了解,长官。”
“我知道你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案子,没经验。不过,所谓的承办警官,意思就是我必须负责任。能不能逮得到凶手,能不能找得回那个女孩子,我必须负责任。”他眼睛还是盯着克罗斯,然后举起一根手指头。“无论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如何,它都会一辈子跟着我,没完没了。我必须承担责任,明白吗?”
“明白了,长官。”
“以后,只要是我承办的案子,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碰触任何证物。下次再犯,我就不放过你了。”
“我只是希望能够帮得上忙。”
“你出去。”亨特气得浑身发抖。他不敢想象,万一那女孩子找不回来……
克罗斯匆匆走出去,一脸愧疚。亨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转回去看着尸体。死者身上穿的是一件灰色的T恤,上面有血迹、汗水的痕迹,还有那种黑黑绿绿的污垢。腰带是那种普通的棕色皮带,没什么特别,上面的铜环磨损得很厉害。那条粗棉布裤也已经磨得差不多了。他有一只眼睛微微张开。现场灯光很亮,死者的眼神显得很呆滞。
“帐篷里真他妈的热死人。”法医名叫特伦顿·穆尔,个子瘦瘦小小的,头发浓密,毛孔很粗。他说话有点口齿不清,越大声越严重。不过,他很年轻,很聪明,就算他口齿不清,还是让人感觉得出来他是个厉害角色。“看起来,他是攀岩族。”
“怎么说?”
穆尔朝尸体的方向抬抬下巴。“你看看他的手。”
亨特仔细看看戴维·威尔逊的手。他满手都是老茧、疤痕、擦伤,指甲剪得很短很整齐,可是很脏。不过,这样就能断定他是攀岩专家吗?建筑工人的手可能也是这样。“何以见得?”
法医把尸体的一根手指头拉直。“你看看上面的老茧。”亨特仔细看看指尖的部位,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接着,穆尔法医把另外几根手指也拉直,指尖上也都是老茧。“当年念大学的时候,我那个室友就很喜欢攀岩。他常常用指尖抠住门框上缘,做吊单杠的动作,有时候甚至边吊边跟我聊天。真他妈爱炫耀。这里,你摸摸看这里。”
穆尔法医指着尸体的指尖。亨特摸摸指尖上的老茧。那层老茧摸起来像皮鞋。“我室友的指尖就像那样。”说着他指向尸体的上半身。“他上半身的肌肉也有同样的特征。前臂肌肉特别发达,手掌上伤痕累累。不过,当然啦,我刚刚说的纯属猜测,要等正式的验尸报告出来才算数。”
亨特注意到死者两手交叠在胸口,两腿伸直并拢。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说:“有人动过尸体。”
“有可能。不过还是要等验尸报告出来再说。”
亨特立刻皱起眉头伸手指着尸体。“你真的认为他从桥上掉下来,身体会是这种姿势?”
法医咧开嘴笑起来,那副模样看起来真的就是那种二十五岁的小伙子。“当然是开玩笑的,警官。看你好像很紧张,放轻松一点嘛。”
“我不喜欢别人跟我开玩笑。”亨特指着尸体支离破碎的手臂和折弯变形的腿。“你觉得他的手脚是被车子撞断的,还是从桥上摔下来摔断的?”
“你确定他是在桥上被撞的吗?”
“撞击之后,他的摩托车一定被移动过。有人把摩托车推到路堤下面,然后从树上扯了一堆树枝树叶下来盖住车子。不过,早晚还是会被人发现的。我们在桥上找到一些烤漆的碎屑,颜色和摩托车的油箱一样,我想,送去化验之后应该会吻合。而且还有目击者。那孩子亲眼看见的。”
“他人在这里吗?”穆尔医师问。
亨特摇摇头。“我叫一个警员送他回家去了。他和他妈妈。他们没必要待在这里。”
“他多大年纪?”
“十三岁。”
“他说的话可以采信吗?”
亨特想了一下。“很难说。我想应该可以。那孩子很聪明。或许情绪上有点问题,不过很聪明。”
“那么,案发的时间,他说是什么时候?”
“他说大概是两个钟头到两个半钟头之前,他看到那个人从桥上掉下来。”
法医耸耸肩。“时间吻合。死者身上还没有出现尸斑。”说着他又回头看看尸体,弯腰凑近尸体脸部,伸手指向额头上那个血十字。“这个倒很罕见。”
“你觉得这有什么含义?”
“我负责解剖尸体,不研究杀人动机。你看,眼皮上也有血迹。说不定可以采到指纹。”
“你怎么知道的?”
“只是直觉。血迹的形状和尺寸看起来和人的指印差不多。”穆尔法医又耸耸肩。“不知道杀人凶手是谁,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实在不怎么聪明。”
 
亨特一钻出帐篷,立刻被雨淋得头发衣服全都湿透。他看着桥上,脑海中想象着案发那一刹那轰隆隆的金属撞击声,想象一个人凌空飞起。而那孩子会目睹这一切,一定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亨特弯腰去拉约翰尼的脚踏车。刚刚搭好帐篷之后,脚踏车被丢在一边。深陷在泥浆里的脚踏车被拖出来,黄浊浊的泥水从车身上的破洞里流出来。他把车子推到桥底的干地上。几个警察窝在那边躲雨,很多人手上都夹着烟,不过其中有一个看起来好像很忙。克罗斯。他自己一个人站在一边,一手拿着手电筒,另一只手上拿着约翰尼·梅里蒙的地图。
亨特向他走过去。为了皮夹的事,亨特还是一肚子火,不过克罗斯倒是先开口了。
“很抱歉。”他一脸愧疚地说。
亨特忽然想起过去这一年。自从阿莉莎失踪之后,这一年来,他常常做噩梦,充满无力感。不过,把气出在克罗斯身上,好像有点不公平。他还年轻,没什么经验,更何况,过些时日,有一天他也会像亨特一样,受尽漫漫长夜的煎熬。亨特硬挤出一丝笑容。虽然笑得有点僵,但他已经尽力了。“那东西你在哪里找到的?”他指着地图。
克罗斯剃着平头,方方正正的下巴。他手抓着地图往下垂,举起手电筒照向河下游。“地图夹在那孩子的脚踏车上。”克罗斯忽然紧张起来,整个人退缩了一下。“这……这也是证物吗?”
确实是证物,不过亨特告诉自己放轻松点。“等一下再给我就好了。”
“没问题。”亨特转身正要走开的时候,克罗斯忽然叫住他。“长官……”
亨特立刻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桥下一片昏暗,克罗斯看起来显得特别高大,整张脸在阴影中呈现出一种暗绿色,不过,他眼中放射出一种热切的神采。
“有件事必须跟你说一声。”克罗斯说,“跟案情无关,不过,我觉得你还是知道一下比较好。你听说过我儿子吗?”
“你是说杰拉尔德?很会打球那个?知道啊。我知道他。”
克罗斯忽然嘴角一沉。“不是。不是杰拉尔德。是另外一个,我家的老幺杰克。”
“噢,我倒是不知道你还有一个叫杰克的儿子。”
“呃,今天他也来过这里,和梅里蒙家那孩子在一起。他也是逃学。不过,我要说清楚,他在案发之前就离开了。今天学校封锁校园清点人数,发现他不见了,于是就打电话给我。结果我回到家,发现他正在家里看卡通影片。”
亨特想了一下。“你觉得我需要找他来问吗?”
“我问过他了,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你当然可以找他来问问看。”
“听起来他跟案子好像没什么关联。”亨特说。
“那就好。不过,他告诉我,你儿子也来过这里。”
亨特摇摇头。“不可能吧。”
“大概是中午吃饭的时间。你儿子和他几个朋友一起跑到这里来。”克罗斯还是面无表情,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我只是觉得跟你说一声比较好。”
“杰克他确定——”
“我儿子是有点懒散,不过他并不笨。”
“我知道了,克罗斯,谢谢你。”说完亨特转身要走,但克罗斯又把他叫住。
“呃,另外有一件事倒是跟案情有关联。梅里蒙家的孩子不是说他跑到一半被一个黑人抓住,那个人脸上有疤?”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你是不是认为他跟这个案子没有关联?你认为他跟这个人的死没有关联,对吧?”
“人是不是他杀的?你是问我这个吗?”
“是的。”
“不是他杀的。”亨特说,“我认为不可能。案发当时,他人在河下游一英里外的地方。”
“你有把握吗?”
“你为什么这样问?”
“目前我们的假设是,约翰尼·梅里蒙在现场碰到三个人。一个是死者威尔逊;一个是开车把威尔逊撞下桥的人;另外一个,就是那个身材高大脸上有疤的黑人。对不对?”
“目前的推论是这样没错。”
“只不过,那孩子并没有亲眼看到开车的人。他只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没看清楚他的脸。所以,他无法判断开车的人是否就是那个黑人。”说着克罗斯扬起手上的地图。“这是税务机关用的城区地图,这一区的。城区的部分画得很细,每条街每个小区都标得清清楚楚。不过,这张图也画到一部分郊区。你看右上角这边,在最边上,河就在这里。”他伸手指着地图,“我们就在这个位置。桥就在这里,看到了吗?”
“看到了。”
“你再看看这条河是怎么流的。”
亨特立刻就看出端倪了。桥的南边,河道忽然一个急弯,倒转一百八十度往反方向流。于是,平行的河道中间夹着一条狭长地带,长度大约一英里,宽度约四百多码。亨特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不过并不是气克罗斯,而是气他自己。“那条小路一直都沿着河边。”亨特说。
“假如梅里蒙家的孩子沿着那条路一直跑,他一定跑了很远才跑到黑人抓住他的那个地方。就算拼命跑,大概也要跑个十到十五分钟吧。”克罗斯用手指敲敲地图。“不过,要是我不走小路,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大概走个五分钟就到了。”
“直接穿过中间那片树林,距离很近。”
“非常近。”
亨特转头看看帐篷外面。外头倾盆大雨,一片灰蒙蒙。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景象:那个人被车子撞飞起来,掉到桥下,全身支离破碎。“假如戴维·威尔逊被杀是因为他发现——”
“因为他发现那个失踪的女孩——”
亨特暗暗咬牙。“杀害戴维的凶手一定会想杀约翰尼灭口。要是他知道这边河道的地形——”
“他会直接从中间穿过去,在这边堵住约翰尼。约翰尼大概跑了十二到十五分钟,可是凶手只要五分钟就走到了。所以说,约翰尼才跑到河流转弯的地方,凶手就已经走到了。”
“妈的。”亨特整个人忽然挺直起来。“赶快用无线电通知总部,要他们派人在每一条通路设临检哨,清查所有车辆。目标是黑人男性,四十到六十岁,右边脸上有明显伤疤。车身有明显毁损,可能是左前轮挡泥板。通知各外勤单位,追查对象涉嫌杀害戴维·威尔逊,而且可能涉嫌绑架蒂法妮·肖尔。进行逮捕的时候要注意,尽量不要伤到嫌犯。嫌犯必须接受审讯。好了,赶快把消息发出去。”
克罗斯立刻掏出无线电开始呼叫。
亨特在旁边等着,忽然又感到一阵怒气往上冲。经过一年来的煎熬,他思绪涣散了,反应变迟钝了。远远就看得到河道有个急弯——他早该想到这里的地形——结果竟然还要等菜鸟警官提醒他,他才发现。不过,算了,现在懊恼也没用,重要的是要赶快找到那女孩子,所以,他不能让这种事干扰他的情绪。他必须把面子问题摆在一边,集中心思应付手头上的案子。蒂法妮今天才刚失踪,八个钟头,将近九个钟头。这次,他非把这个女孩子找回来不可。他握紧拳头,暗暗发誓。
这次一定不会像上次那样。
他看着约翰尼的脚踏车,脑海中忽然浮现出约翰尼对他说的那句话。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亨特看到绑在约翰尼脚踏车上的那根大羽毛,伸手拿起来。那根羽毛已经破破烂烂,色泽看起来很黯淡,摸起来粗粗的。他轻轻摸了几下羽毛。
你发誓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这时候,站在后面的克罗斯忽然放下手上的无线电。“联络好了。”他说。
亨特点点头。
“这是什么?”
亨特放开手上的羽毛。羽毛吊在线上轻轻晃了一下,然后就被湿湿的车身支架粘住了。“没什么。”他说,“一根羽毛。”
克罗斯走过去拿起那根羽毛。
“这是老鹰羽毛。”
“你怎么知道?”
克罗斯耸耸肩,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是在山区出生和长大的。我祖母有印第安人血统。她很迷信这类图腾的东西。”
“图腾?”
“反正就是宗教仪式和圣物之类的东西。”他伸手指着那条河,“河流象征纯洁。蛇象征智慧。诸如此类。”他又耸耸肩,“我总觉得那都是狗屁。”
“图腾。”亨特喃喃自语嘀咕着。
“是啊。”他伸手指着羽毛,“像那个就是一种神圣的魔法。”
“什么魔法?”
“那代表力量。权力。”这时天空忽然划过一道闪电,那一刹那克罗斯放开了手上的羽毛,“只有酋长才可以戴老鹰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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