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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亨特沿着附近的马路绕了两圈,可是每次开回到约克姆家门口那条路,都能看到州调查局的厢型车停在车道上。于是,他只好又开走了。他打电话给克罗斯,打算问他贾维斯家现场目前进展如何。电话响四声之后,克罗斯接了电话。“嗯,法医已经来了,第一具尸体大概不到一个钟头就可以挖出来了。他说今天就可以把所有的尸体挖出来,大概下午三点左右,最晚到黄昏,一定可以完工。”
“媒体那边状况怎么样?”
“你自己应该想象得到。你要过来吗?”
“发现什么了吗?”
克罗斯迟疑了一下。亨特听到电话里克罗斯的声音忽然闷住了。“还没。”
“要是有什么发现,马上打电话给我。”
亨特挂断电话。这时候,车子开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这里是东区最破落的贫民区,房子老旧不堪,墙板满是裂痕,晾衣绳上挂满了灰灰的内衣裤。亨特注意到那些房子的地基。有些房子地板的横梁架在生锈的汽油桶上,有些架在花岗岩石块上,隔开了潮湿的泥土地面。距离最近的那栋房子底下塞满了堆积多年的垃圾。亨特注意到泥土地面上有一小片很平滑的地方,好几只狗在那里钻进钻出。百年来,那些被“解放”的黑人农奴失去工作之后,都住到东区这一带来。这一点,从景观上就可以很明显看得出来。亨特感觉得到,昔日那种不公不义的邪恶阴影依然笼罩着这个地方,他感觉自己仿佛笼罩在一种贫穷和绝望的气息中。这里距离农奴的墓园还有一英里。
路口的绿灯亮了。
但亨特的车子并没有往前开。
他脑海中的某个角落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念头。有一辆车在他后面猛按喇叭,于是他把车子开过十字路口,停到路边。后面那辆车的驾驶员猛踩油门,引擎发出一阵隆隆巨响,然后,车子从他旁边呼啸而过。亨特注意到那辆车底盘上装着闪闪发亮的霓虹灯,轮框装饰得很漂亮,后视镜上挂着帮派标志,车里的音响传出惊天动地的重低音音乐。开车的人满脸凶相,狠狠瞪了他一眼。但亨特根本不理会他。此刻,他的心思已经完全被一些很古老的事物占据了。
黑人农奴。他们全身汗流浃背,衣服都湿透了。
一只杂种狗躺在阴影中,伸出粉红的舌头……
想到这里,他愣了一下。
他忽然想到了。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约克姆,但忽然想到约克姆此刻还在警车的后座。他被州调查局的人押到罗利市去,现在应该还在半路上。于是亨特打电话给凯瑟琳·梅里蒙。她很快就接了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可是却流露出一丝希望。“我要确定一下你在不在家。”亨特说。
她口气忽然兴奋起来。“你找到约翰尼了吗?”
“还没。现在我要去你那边。”
路上车子很多,亨特足足开了二十三分钟才到凯瑟琳家。她穿着凉鞋,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裤管剪短了。皱巴巴的衬衫穿在她纤瘦的身上,看起来松松垮垮的。“你看起来好像很累。”亨特说。他说对了,她眼眶深陷,面无血色,一看就知道真的很累。
“凌晨三点肯就跑到这边来闹。后来我就睡不着了。”
“你家?他跑到你家来?”
“我没让他进来。他在门口拼命敲门,大吵大闹,骂得很难听。他大概是喝醉了,想找人发泄。”
亨特没有说话,眼中射出怒火。他看得懂凯瑟琳脸上的表情。眼前这个女人饱受折磨,却又意图掩饰。“别替他找借口。”
“我应付不了肯。”
亨特拼命压抑,极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她态度越来越消极,这不是面对问题应有的态度。“我得到约翰尼房间去看看。”
“好。”她带他走过昏暗的走廊,走进约翰尼房间。一进门,亨特打开灯,看向约翰尼的床。结果,他并没有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接着,他走到约翰尼的柜子前面。柜子上摆了一排书。他的视线逐一扫过书背上的书名。“没在这里。”
“什么没在这里?”
“约翰尼有一本雷文县的历史书,大小差不多是这样。”说着他抬起手比了一个尺寸。“几天前,我看到那本书在他床上。你知道那本书吗?”
“不知道。我毫无印象。那很重要吗?”
“很难说。可能很重要。”说着他开始转身要出去了。
“你要走了吗?”
“我会跟你保持联络。”
走到门口,她忽然轻轻抓住他的手臂。“我想跟你说声谢谢。肯一直来骚扰我,而你却想尽办法在保护我。接下来,要是他打算对我动粗,或是恐吓威胁什么的,我一定会打电话给你。这样可以吗?”说着她轻轻捏了一下他的手臂。“我一定会打电话给你。”
“我等你电话。”他嘴里这样说,心里已经开始有别的盘算了。他走出大门,往车子走过去,而她却还站在门口看着他,一直等到他车子开上马路,她才走进屋子里。他开始打电话给泰勒警员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后视镜,看着她家。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了。“我刚刚在凯瑟琳·梅里蒙家。”他说。
“这好像没什么稀奇。”
“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你的人情已经快用光了。”
“我要你去帮我调查一下肯·霍洛韦。你到他办公室去找他,或是到他家去找他。我要你赶快找到他,然后逮捕他。”
电话里,泰勒忽然不吭声了。亨特知道她在思考他刚刚说的最后一句话。她一定是在想,要是她真的逮捕了霍洛韦,下场可能就是被他反咬一口,到市长那边去告状,对她提出诉讼。她可不想落到这种下场。“理由呢?”
“妨碍公务。昨天我们要去审讯米琼的时候,他打电话警告他。下午我会写报告,不过,我要你现在就先去把他抓起来。马上。不管上头施加多少压力,我来扛。你只要负责去把那个王八蛋抓起来。”
“这是合法拘捕吗?”
“你为什么会这样问?你从来没有这样质疑过我。”
“因为以前我从来不觉得需要质疑你。”
“听我的话,去把他抓起来就对了。”
亨特挂断电话,然后打电话到查号台问雷文县图书馆的电话号码。总机小姐把电话号码告诉他,然后立刻帮他接通。“借还书柜台。”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亨特说他想找一本书,接着,他听到电话里那个人开始敲键盘。“那本书已经被人借走了。”
“我知道。我想问的是,你们馆里有没有另外一本?”
“我查查看。有。架上还有一本。”
“帮我保留一下。”亨特说。“还有,麻烦你告诉我你的姓名。”
亨特挂断电话之后,立刻往图书馆的方向开过去。约克姆已经不在他身边了,他少了个帮手。另外,贾维斯家现场的状况已经在掌握中。剩下的问题,就是约翰尼了。可怜的孩子。这祸闯大了。他竟然偷了一把枪跑了。
解放的黑人农奴。
弗里曼特尔。
亨特认得那个名字,因为他在约翰尼那本书里看到过。虽然当时他只是瞥了一眼,但此刻他很快就想起来了。“约翰尼·潘德尔顿·梅里蒙,外科医生,废奴主义者。”而下一页还有一张照片。当时他并没有特别留意,但现在他全都想起来了。那张照片底下有个名字。
伊萨克·弗里曼特尔。
亨特用力踩下油门,车子开始加速,他整个背猛然贴到椅背上。约翰尼知道哪里可以找得到弗里曼特尔,而弗里曼特尔是逃犯,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手。
亨特伸手去拿警灯,贴到车顶上,然后一路风驰电掣穿越曼因街,时速高达一百二十公里。后来,车子终于来到图书馆的停车场。他匆匆下车,引擎没有熄火,两分钟后,他走出了图书馆,手上拿着那本书。他飞快地一页页翻过,很快就找到了那一页。他仔细打量着约翰·潘德尔顿·梅里蒙的照片。额头宽阔,五官饱满结实,身上穿着一套正式的黑西装,整个人看起来没有一丁点地方像约翰尼,除了那双眼睛。他也有一双乌黑的眼睛。
亨特开始读伊萨克那段文字。书上说,弗里曼特尔之所以选择这个姓,是为了象征自己重获自由。书中也有一张他的照片。他块头很大,身上的衣裤很粗陋,帽缘松软下垂。他那双手大得吓人,满脸的大胡子夹杂着几撮花白胡子。约翰尼告诉过亨特,弗里曼特尔这个姓只有黑人印第安人混血儿才会用。亨特这才感觉到,伊萨克·弗里曼特尔的五官确实有点印第安人的味道。可能是那双眼睛吧,要不然就是那平坦的脸颊。
秘堂。
亨特从置物箱里拿出地图,和书上那张地图比对了一下。那个地方,不管叫秘堂还是什么,是整个雷文县最荒凉最偏僻的地方。那一带,只有森林,只有沼泽,只有河流,根本没有人烟。整个雷文县,电话公司和电力公司的用户数据完全查不到弗里曼特尔这个姓,不过,时间已经过了一百五十年,就算查到了大概也没什么用。都过时了。但无论如何,亨特一定要找到那孩子。太多太多的原因,他非找到那孩子不可。
亨特把排挡杆往前一推,车子飞也似的冲上路。
“秘堂”在西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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