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瑞瓦
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我的刀锋。
她瞧着高个儿男人走下踏板,来到码头上。此人一身常见的水手行头,身着灰扑扑的衣裤,脚蹬一双结实的旧靴子,披了一条破烂的羊毛斗篷。令她吃惊的是,男人的腰带和后背都没有佩剑,不过,他肩上挎着一个束口的粗布包,那长度足够容纳一柄剑。
听见船上有人喊话,高个儿男人转回头。那是一个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男人,颈上系一条红围巾,表明了他的船长身份,正是此人驾船把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送到了眼前的小港口。高个儿男人摇摇头,嘴角一挑,露出礼节性的微笑,继而友好地挥了挥手——那姿势分明是永别之意——然后转身走了。他脚下生风,同时拉起了斗篷上的兜帽。码头上有不少小贩、行吟诗人和妓女,大多数人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但也有人见他身材高大,多看了两眼。有几个妓女漫不经心地招揽生意,显然当他是在海上讨生活的穷小子。他只是笑笑,故作遗憾地摊开双手。
一帮蠢婊子,她心想。她蜷伏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子里——过去三天,这儿就是她的家。两边的屋子里住的是鱼贩,她还没习惯这股腥臭。他渴望鲜血,不要鱼肉。
高个儿男人绕过一处拐角,看样子必定是往北门而去。她从藏身的地方站起来,跟了上去。
“该交钱了,宝贝儿。”又是胖小子。自打她来到这条小巷子,他就老找她的麻烦,要她给镚子,否则便向卫兵报告她躲在这儿。最近港口管事的对流浪者没啥耐性,可她知道,真正令他感兴趣的不是镚子。他可能十六岁了,比她小两岁,但要高上一英寸多,魁梧一大截。从他的眼神能看出来,她交的镚子大多贡献给了酒馆。“别装了,”他说,“你说过,再过一天你就走。你还没挪窝儿。该交钱了。”
“求你了!”她尖声嚷道,害怕地直往后缩。如果他没有喝醉,或许会对她的行为有所怀疑:从街上退到阴影里岂不是更容易遭受攻击?“我又搞到了,瞧见没?”她伸出手,一枚铜币在微光中隐隐闪亮。
“铜币!”正如她所预料的,他抬起手,一巴掌打掉了镚子,“库姆布莱婊子。你的铜币我要了,我还要——”
她一拳打向他的鼻头下方,指节突起,精准无比,这一击足以令人疼痛难忍、意识混乱。他的头猛然后仰,一小团鲜血从鼻孔里喷射而出,上唇登时开了花。他摇晃着身子退了几步,与此同时,她从藏在背后的刀鞘里抽出小刀。不过没有动刀子的必要了,胖小子舔了舔皮开肉绽的嘴唇,瞪着茫然无措的双眼,倒在了地上。她提起他的脚踝,把他拖进阴影之中。他的口袋里还有余下的几枚铜币、一小瓶红花和一颗啃了一半的苹果。她拿走铜币,嚼着苹果走开了,没动那瓶红花。估计几个钟头后才会有人发现胖小子,到时候大家很可能以为他是酗酒斗殴的倒霉蛋。
其间,高个儿男人出现在视野内,穿过城门,友善地向卫兵点头致意——兜帽却没有褪下——然后往北边走去。她徘徊了一阵子,啃完了苹果,等他走出大半里之后,才悄然跟上。
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我的刀锋。
暮色降临之时,他离开大路,走进林中寻觅适合扎营的地方。她跟踪而至,只见他在一棵巨大紫杉的枝丫底下寻了一小片空地,于是她躲在一丛金雀花后面的浅沟里,透过纵横交错的枝叶看他扎营。不愧是野外生存的老手,动作麻利,简省至极:捡来柴火,燃起火堆,清扫地面,铺好铺盖,不过一转眼的工夫。
高个儿男人背靠紫杉树坐下,开始吃晚饭。他啃了一块牛肉干,又从水壶里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盯着逐渐微弱的火苗。奇怪的是,他神情紧张,似是在偷听什么重要的谈话。她也紧张起来,担心被对方发现,于是抽出了小刀。他能感应到我的存在吗?她颇为好奇。牧师警告过她,他体内有黑巫术,可能是她所面对的最强大的敌人。当时她笑了,一甩手将小刀掷向谷仓墙壁上的靶子——在这儿,她接受了多年精心的指导。小刀正中靶心,刀身剧烈颤抖,靶子应声碎裂,坠落在地。“圣父保佑我,记得吗?”她说。牧师狠狠地抽了她一顿,因为她傲慢自大,还大逆不道地宣称自己参透了世界之父的圣意。
她看着高个儿男人满脸紧张的古怪模样,等了一个钟头,他眨了眨眼睛,往林子里扫视一圈,然后裹着斗篷睡下了。她又忍了一个钟头,等到夜色最深的时候,林中漆黑如墨,唯一一缕光亮来自于那将熄的火堆。
她从蹲伏的浅沟里站起身来,反转刀柄,刀刃平贴在腕后,以掩住寒光。她使出平生所学——她从六岁开始接受牧师的严厉教导——蹑手蹑脚地向熟睡中的高个儿摸过去,犹如悄然靠近猎物的林中野兽。高个儿男人仰面躺着,脑袋歪向一侧,脖子暴露在外。此时杀他轻而易举,但她的任务非常明确。那把剑,牧师反反复复向她强调,剑才是最终目的,杀死他倒是其次。
她掉转刀锋,稳稳地执刀在手。脖子上架把刀,一般人都会老实,牧师如是说。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你的刀锋。
她朝高个儿男人冲去,小刀直指他暴露在外的喉咙……
她的胸口撞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一阵剧痛袭来,肺里的空气吐了个精光。是他的靴子,她暗自叫苦。高个儿男人一脚蹬来,她随即腾空而起,四仰八叉地跌到了十尺开外。她狼狈地爬起身,一刀劈向对方可能发起进攻的方位……却劈了个空。高个儿男人站在紫杉树旁打量着她,那一脸戏谑的表情令她恼羞成怒。
她大吼一声,向前猛冲,全然不顾牧师用手杖一次次灌输给她的警告。她向左佯动,继而一跃而起,刀锋下劈,切向高个儿男人的肩膀……依然落空。她收势不及,身子一晃,脚步踉跄,继而旋身一看,发现他竟然站在旁边,仍是满脸笑意。
她猛扑过去,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劈砍突刺、拳打脚踢……统统落了空。
她只得停手,喘着粗气,尽力按捺胸中翻涌的愤怒和憎恨。如果一击不中,就立即撤退,牧师的话在她脑海里回荡,藏在暗处,等待下一次机会。只要有耐心,圣父从来不吝赏赐。
她朝高个儿男人怒吼一声,继而扭头向暗处冲去……
“你有你父亲的眼睛。”
快走!牧师的声音在她脑海里轰然响起。但她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高个儿男人变了脸色,愉悦化作哀伤。
“在哪里?”她问,“黑刃,我父亲的剑在哪里?”
他眉毛一扬:“黑刃。好些年没听过这个称呼了。”他走回营地,往火堆里扔了几根新鲜的树枝,继而打燃了燧石。
她转身面对林子,须臾,又转身面对营地,懊恼和挫败感令她无比煎熬。没用的家伙,胆小鬼。
“想留就留下来,”黑刃说,“想跑就跑吧。”
她深吸一口气,稍稍平复情绪,然后收刀回鞘,走到火堆的另一边坐了下来。“黑巫术救了你。”她斥责道,“你那罪恶的魔法是对圣父大爱的冒犯。”
他发出愉快的哼哼声,不停地拨弄着柴火。“你在沃恩克雷的时候鞋子上沾了粪便。城里的粪便有特别的味道。你应该躲在下风处。”
她低头瞧了瞧鞋子,暗自骂了一句,按捺住刮掉粪便的冲动。“我知道你的黑巫视力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关于我父亲,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有他的眼睛,我说了。”黑刃坐下来,拿起一只皮袋子,隔着火堆扔过去。“接着,看你饿的。”
袋子里装的是干牛肉和几块燕麦饼。她不予理会,肚子却咕噜咕噜直叫。“你应该知道,”她说,“是你杀了他。”
“其实呢,不是我。至于下手的那个人……”他声音渐弱,神情也随之黯然,“嗯,他也死了。”
“是你下令攻打他的神圣领地……”
“汉提斯·穆斯托尔是个狂信徒,他丧失理智,杀死了亲生父亲,导致疆国爆发了一场毫无必要的战争。”
“真刃不过是执行圣父的裁决,处死了一个叛徒,争取让我们摆脱你们这帮异教徒的统治。他的一举一动,都是效忠圣父之大爱……”
“真的?这是他告诉你的?”
她沉默不言,低下头,企图掩藏怒气。父亲什么都没告诉过她,她甚至从没见过父亲,这个黑巫附身的异教徒显然知道这一点。“告诉我在哪里,”她咬牙切齿地说,“我父亲的剑。我有权拿回来。”
“这就是你的任务?寻找一把身长一码的精钢利剑,这任务真可谓神圣。”他把靠在紫杉树旁的粗布包取来,递给她,“如果你想要,这把给你了。反正比你父亲的那把精良多了。”
“真刃的剑是圣物,这是《第十一经》里的记述,受世界之父的祝福,可以团结爱众,结束异教徒的统治。”
他听完,更是乐不可支:“其实,那只是一把仑法尔式样的武器,再寻常不过,就是普通士兵或是没什么钱的骑士惯用的那种,剑柄也没有镶嵌值钱的金子和珠宝。”
虽说他的态度很轻蔑,但这番话极具说服力。“你当时在场,看着那把剑离开我那被害的父亲。告诉我剑的去处,否则我以圣父之名发誓,我永远不会饶过你,除非你杀了我,黑刃。”
“维林。”他说着,把粗布包放到一旁。
“什么?”
“这是我的名字。你可以这样称呼我吗?如果你喜欢正式点,可以叫艾尔·索纳大人。”
“我以为你是兄弟。”
“以前是。”
她闻言大惊。他不属于宗会了?这太荒唐了,其中必定有诈。
“你怎么知道去哪里能找到我?”他问。
“船在开往沃恩克雷之前在南塔停泊过。你这么臭名远扬的人,别指望没人认出你。消息很快就在爱众之中传开了。”
“这么说,如此骄人的成就,不是你一个人的功劳。”
她一时激愤,最终还是忍住没说。你这个没用的贱人,不如掏心窝子全告诉他算了!她站起身,背对着他:“这事儿我们没完……”
“我知道去哪里找。”
她身子一震,回头望过来。他的神情极为严肃。“那就告诉我。”
“可以,但我有条件。”
她紧紧地抱着胳膊,厌恶地皱起鼻子,不无轻蔑地说:“看来伟大的维林·艾尔·索纳也想要女人的身子,跟别的男人一个德行。”
“不是。正如你所说,我不能指望别人认不出我来,我需要伪装。”
“伪装?”
“对,你就是我的伪装。我们一起旅行,就扮成……”他想了想,“……兄妹。”
一起旅行。跟他一起旅行?光是想想都很恶心。
可是那把剑……拿到剑才是最终目的。愿圣父原谅我。“多远?”她问。
“到瓦林斯堡。”
“那要走上三周。”
“不止呢,沿途我还要稍事停留。”
“等我们到了瓦林斯堡,你就告诉我上哪里找那把剑?”
“我保证。”
她再次坐了下来,避开他的目光,就这样轻易受他摆布,实在令人恼火。“我答应。”
“你最好睡一会儿。”他从火堆旁走开,裹着斗篷躺下去。“噢,”他说,“怎么称呼你?”
怎么称呼你?而不是,你叫什么名字?他以为她会编个名字,她偏偏不遂他的愿。等他死的时候,要让他知道是谁杀了他。“瑞瓦。”她说。我随了母亲的名字。
她吃了两块燕麦饼,就着他的水壶喝了水。饥饿是老朋友了,在她的印象中,日日夜夜都不缺它的陪伴。真正的爱众,所需的唯一给养是圣父之爱,牧师如是教导。那次,她头一回在寒冷的荒野中熬了整整一夜。
不等太阳爬上树梢,他们上路了。艾尔·索纳甩开长腿,踏着不变的节拍,行走如飞,实在教人难以跟上。“你在沃恩克雷怎么不买匹马?”她问,“贵族不是上哪儿都骑马吗?”
“我的钱只够买吃的,哪还能买马。”他回答,“还有,走路的人不大惹人注意。”
他为何如此不愿意抛头露面?她觉着奇怪。在沃恩克雷,只要他自报家门,要多少金子就有多少金子,马厩里的良驹任他挑选。
但他选择隐藏身份。每当有货车经过,他便扭过头,拉紧兜帽。她据此断定,不管他这次回来是什么目的,反正不是为了求取荣耀。
“你的刀法不错。”途中休息时,他开口说道。
“还不行。”她咕哝道。
“刀法要有人教才行。”
她吃了一块燕麦饼,没有作答。
“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是不可能失败的。”这不是嘲笑,只是陈述事实。
“因为你们邪恶的宗会把你们从小当狗一样鞭打,教你们通晓死亡的奥义。”
出乎她意料的是,他笑了。“正是如此。你还会使什么武器?”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不愿再多透露什么。
“你肯定会使弓,当然了,”他接着说道,“所有库姆布莱人都会使弓。”
“我不会!”她厉声喝道。这话是真的。牧师告诉她,使用小刀足矣,弓箭不适合女人。他当然有一把弓,库姆布莱的男人都有,牧师也一样。她打算偷偷地练,结果挨了牧师好一顿打,那是肉身的痛;而她拉不开长弓的耻辱,是内心的痛。这是她不愿揭开的伤疤。
他不再提这茬儿,两人接着赶路,傍晚之前又走了二十里。他比头天晚上早些扎好了营,生好了火,嘱咐她看好火堆,然后在林子里消失了至少一个钟头。“你去哪里?”她怀疑他会直接走掉,把她扔在这里。
“看看这片森林有什么礼物送给我们。”
他回来时已是暮色四合,带回了一根长长的梣树枝。他坐在火堆边吃过晚饭,便拿出一把水手短刀削起了那根树枝,熟练地剥去细枝和树皮。他什么也不说,她忍不住问:“你在做什么?”
“弓。”
她愤愤地哼了一声:“我不接受你的礼物,黑刃。”
他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头也不抬地说:“是我要用。咱们很快就要靠打猎填肚子了。”
接下来的两个晚上他都忙着制弓:把枝条两端削薄,将中间修出弧度,另一边整平。他切了一条靴子皮边作为弓弦,系在两端的凹槽里。“弓术非我所长,”他若有所思地说着,拉动弓弦,拨出一声低沉的鸣响,“不过我的兄弟邓透斯,我怀疑他出生时手里就攥了把弓。”
她知道邓透斯兄弟的故事,那是他传奇的一部分。这位著名的弓手兄弟,在他纵火焚毁阿尔比兰攻城器时救了他,第二天却命丧于一次不光彩的伏击。传说中还提到,黑刃杀死那些阿尔比兰伏兵时出离愤怒,不顾对手跪地求饶,将沙地染得满目猩红。她不大相信这个故事,对任何有关维林·艾尔·索纳的离奇传闻也持怀疑态度,但鉴于那天晚上他轻而易举地挫败了她的攻势,她不由有些动摇,或许那些传说并不全是胡说八道。
他削尖了另一根梣木树枝,用以制作箭头,毕竟手头没有铁器。“打鸟儿应该没问题。”他说,“但打不了野猪,皮肉太厚,要铁箭头才能穿透。”
他拿起弓,走进林子。熬了整整两分钟,她痛骂一句,跟了上去。此时,他正借着一株老橡树的掩护,箭在弦上,一动不动地等待时机。他双眼紧紧地盯着面前一小片空地上的茂密草丛。瑞瓦轻手轻脚地走到他身边,却故意踩上一根枯枝,噼啪声顿时响彻林间空地。草丛中惊出三只雉鸡,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往天空飞去。只听艾尔·索纳手里的弓弦一声脆响,一只鸟儿翻身落地,羽毛随之飘落。他略带责备地瞟了她一眼,然后走过去捡拾猎物。
弓术非我所长,她心想,骗子。
此时,她望着那把弓瞧了好一会儿。比起多年前令她深感挫败的长弓,这一把弓身较短,弓臂较薄,无疑更容易拉开。她四下张望,然后拿起弓来,从艾尔·索纳用长草编织的临时箭袋里取出一支箭,搭上弓弦。弓在手中感觉轻便称手。她瞄准了十码开外的一棵银皮桦树,尽管树干细瘦,看起来却不难射中。出乎她的预料,拉弓颇有些费劲,乃至触动了当年久练长弓无果的记忆,不过她这次总算把弓弦拉到了嘴角处。她一松手,箭矢擦过桦树的边儿,消失在一丛蕨草当中。
“还不错。”艾尔·索纳踩着低矮的灌木大步走来,斗篷里包着刚刚采摘的新鲜蘑菇。
瑞瓦把弓扔了过去,然后一屁股坐下来,拔出小刀。“平衡性太差,”她低声抱怨,“害我没射中。”她揪住颈后的头发,开始两周一次的例行修剪。
“别,”艾尔·索纳说,“你要扮成我妹妹,阿斯莱的女人都是留长发的。”
“阿斯莱的女人都是没用的荡妇。”她割断了一大把头发,任其飘落。
艾尔·索纳叹了口气:“那我们就说你脑子笨,总是像小孩一样剪头发。俺娘没办法改掉你这坏习惯。”
“不准这么说!”她怒目而视,他则报以微笑。她咬紧腮帮子,把小刀插回鞘中。
他把弓和箭袋放到她身边:“拿着吧。我再做一把。”
他一语不发,离开道路,走向森林。越往北走,林木越发稀疏,不过仍有一丛丛密林可供宿营和打猎。她注意到他在靠近林子的时候身姿略有变化,双肩前耸,两臂松弛,十指张开,似是要抓住什么。她曾见牧师做出过类似动作,但远不如这么自然而优雅……她猛然意识到,黑刃比牧师更强,而在此之前,她认为这绝无可能。没人能强过牧师,毕竟他的技艺天生拥有圣父的祝福。可这个异教徒,爱众的死敌,正如掠食者一般优雅地移动,与其作对,只能是一种结局。我是傻瓜,她想清楚了。当时还指望那么轻易地制服他。如果要杀他,我必须更加狡猾……或者拥有更高的武艺。
她跟在后面,保持了一小段距离。她手持短弓,犹豫着要不要搭上一支箭,最终决定放弃,因为不管林子里的敌人是什么,她的弓术很难发挥用处。她转而抽出小刀,眼珠子骨碌碌地观察四周的动静,却只看见树枝在风中摇摆。
大约走了二十码,他们找到了尸体。共有三个人,男人、女人和小孩。男人被捆在树上,嘴里塞着麻绳,上身赤裸,从脖子到腰部有一道干涸的血迹。女人则一丝不挂,遍体瘀青和割伤,显然遭受过长时间的虐待。她有一根手指被切断了,从血量来看,当时她还活着。小男孩不超过十岁,也是赤身裸体,经受了同样的折磨。
“歹徒干的。”瑞瓦说道。她凑近了察看被绑在树上的男人,那条麻绳死死地勒进了他的脸颊。“他们强迫他在旁边观看。”
艾尔·索纳挪开了目光,眼神中那种强烈的不安前所未有,他边走边扫视地面,找寻蛛丝马迹。“最少过了一天半,”瑞瓦说,“根本找不到新鲜的痕迹。他们没准去了最近的镇子,拿从这儿抢到的财物喝花酒玩女人。”
他回头瞪着她:“你那位世界之父的大爱好像给了你一副铁石心肠。”
他显然动怒了,她不由抓紧刀柄。“杀人越货在这儿是家常便饭,黑刃。我见过死人。没有歹徒找上门来是我们走运。”
他那凶狠的眼神倏忽即逝,当他挺直身体,蓄势待发的捕猎姿态也转眼不见。“兰斯米尔镇最近。”
“我们不顺路。”
“我知道。”他走向男人的尸体,用水手刀割断了绳索。“去捡柴火来,”他说,“要很多很多。”
“戏班子。”瑞瓦看到马车两边轻佻下流的标语,不禁厌恶地说道。他们慢慢地挤过人群,艾尔·索纳的兜帽拉得很低,不过观众们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最中央的木头台子上。台上的男人脸颊瘦长,上身是亮红丝绸衬衫,下身是黄黑相间紧身裤,一边弹奏曼陀铃一边放声歌唱,伴舞的则是一个身穿雪纺绸舞裙的女人。男人弹琴的技艺极其娴熟,嗓音清亮悦耳,不过更吸引瑞瓦的是舞蹈——那女人婀娜腾转,舞姿优美,令她不由自主地沉迷其中。她赤裸的胳膊在火光的映照中似在闪耀,还有那双藏在雪纺绸面纱后的眼睛,明亮而又湛蓝……
瑞瓦移开目光,闭上双眼,指甲狠狠地嵌进了掌心的肉里。世界之父,我再次请求您的原谅……
“我握着爱人柔软的小手,”红衫男人唱道,那是《越过山谷》的最后一段,“挂在她脸颊上的泪珠晶莹闪耀,我将带着她的微笑前去往生,她的爱不消太久……”他忽然住嘴,瞪大眼睛望着观众当中的某个人。瑞瓦顺着他的视线,发现那人正直愣愣地盯着艾尔·索纳遮在兜帽底下的脸。“……便会来到。”男人最终吐出几个字,唱完了这首歌。虽然唱得并不完美,观众们依然鼓起掌来。
“谢谢你们,我的朋友!”曼陀铃演奏者深鞠一躬,抬手示意舞者,“我和美丽的艾萝娜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请诸位依循我们惯常的规矩表达心意。”他说着指了指搁在台前的桶。“接下来,亲爱的朋友们,”歌手沉声说道,表情也严肃起来,“请欣赏今晚最后一个节目。这个故事有伟大的冒险,也有无耻的背叛,有血光之灾,也有珠宝失窃。请欣赏——《海盗的复仇》!”他张开双臂谢幕,然后拉起女孩的手,一摇一晃地飞奔下台,看得出他腿脚不便。两个男人立刻登上木板,看来是凭着想象中的样子装扮成的梅迪尼安水手。
“我发现了一艘船,船长!”等掌声平息后,矮个儿男人开口说道。他举起木头望远镜抵在眼前,做出观察海面的样子。“要我说的话,应该是一艘疆国的船。诸神保佑,可以大抢一笔了。”
“大抢一笔,没错!”高个儿戏子附和道,他的下巴上挂着羊毛制成的假胡子,脑袋上戴有红头巾,“还有很多很多的鲜血,可供我们的诸神解渴。”
两名戏子故作邪恶地大笑起来,与此同时,艾尔·索纳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胳膊。他往左边一偏头,两人挤出人群,走向马车当中的一处空地。不出所料,她看到曼陀铃演奏者正等在那里,双眼在黑暗中异常明亮,当艾尔·索纳拉下兜帽,那人出神地端详起来。
“诺林军士。”他开口招呼。
“大人,”那人激动得喘不过气来,“我听说……倒是有传言,不过——”
艾尔·索纳走上前,热情地抱住了对方,瑞瓦发现这名戏子的脸上满是震惊。“很高兴见到你,简利尔,”艾尔·索纳说着,退了回去,“真的太高兴了。”
“关于您越狱也有一千种说法,”诺林接着说,“他们说您借助逝者之力,用枷锁打造了一根铁棒,在皇帝的地牢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我还以此为内容写了首歌,向来很受欢迎。”
“那么,恐怕你要再写一首了,”艾尔·索纳说,“讲讲他们是怎么放我走的。”
“我还以为你先去了梅迪尼安岛,”瑞瓦明显不大相信,“杀了那帮海盗的冠军斗士,还救了一位公主。”
他耸耸肩:“我在岛上就是演了一出戏。不过我真没有做戏子的天分。”
“那有什么要紧,大人。”诺林说,“要知道,我们这儿欢迎您,您愿意待多久都可以。”
“我们要去瓦林斯堡。如果你们也去那边,我们很高兴与你们同行。”
“我们往南走,”艾萝娜说,“梅林斯湾的夏令集市年年都有钱赚。”听她的语气有所防备,显然对黑刃的到访不大欢迎。聪明,知道哪儿有他,哪儿就有死亡,瑞瓦心想。
“我们往北去。”诺林淡淡地说,然后对艾尔·索纳笑道,“我敢说,瓦林斯堡的夏令集市一样好赚钱。”
“我们付路费。”维林对艾萝娜说。
“不要说这种话,大人,”诺林信誓旦旦地说,“有您的剑随行,我们还要什么路费。现如今歹人不少。”
“说到歹人,我们在几里外的林子里发现了他们干的好事。那一家子惨遭劫杀。其实,我们来这儿是为他们讨公道的。今晚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物?”
诺林思索了片刻:“下午的时候,酒馆来了一帮吵吵闹闹的家伙。他们衣着打扮很不体面,却有钱喝麦酒。其中一人戴了条串有金戒指的项链,引起了我的注意。要我说,那枚戒指太小了,不像是男人戴的。由于酿酒师拒绝卖一个闺女给他们,还引发了一阵骚乱。卫兵们要他们闭嘴,不然就滚出去。这条河下游一里多远的地方有一处流浪者聚居地,如果他们没有钻回林子里,我们估计能在那边找到他们。”
艾萝娜听到他说“我们”,不由瞪了他一眼。
“如果他们喝醉了,肯定要好好睡一觉,”艾尔·索纳说,“我敢说他们这一觉能睡到天亮。说起来,讨公道就要牵扯到卫兵,可我不想引人注意。”
“讨公道可不止这一种方式,大人。”诺林提醒,“我记得清楚呢,剿匪这事儿咱们以前经常干。”
艾尔·索纳瞟了一眼马车的角落,那儿的帆布包裹着他的长剑。“不,如今我不是领军将军,也不再侍奉国王。看来是没办法了。明早我去找卫队长。”
晚饭过后,诺林坐在马车的梯子上,弹着曼陀铃唱起了歌儿,身边的艾萝娜随声应和。戏子们纷纷聚拢过来,希望听到他们最喜欢的歌。瑞瓦和艾尔·索纳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从他们敬畏的眼神可以看出,有些人显然猜到了他的身份。不过,诺林只说瑞瓦以及他在奔狼的老朋友现在是家里的客人,请各位尊重他们的隐私,这样一来,也就没人问什么了。
“他看上去不像当兵的。”瑞瓦对艾尔·索纳说。他们安顿在距离戏班子不远的地方,为了抵御夜晚的寒冷,火堆已经生起来了。
“他以前就像歌手多一点。”艾尔·索纳说,“不过在必要的时候,也是坚强不屈的斗士。我很高兴他拿到了抚恤金。看来他和这些人在一起很开心。”
瑞瓦飞快地瞟了一眼艾萝娜,她正微笑着枕在诺林的膝盖上。那是当然,她心想。
天色渐晚,戏班子成员慢慢散去,回到了各自的马车,诺林和艾萝娜也上床歇息。垫在身子底下的是厚毯子和软毛皮,其舒适程度令瑞瓦大为惊讶。她只知道睡在硬实的地上是什么滋味。舒适是陷阱,牧师如是说,是对圣父大爱的阻碍,因为舒适令我们软弱,屈从于异教徒的统治。她曾在谷仓里藏了一袋稻草用来垫着睡觉,因此挨了好一顿打。
她等了足足两个钟头。艾尔·索纳睡觉从不打鼾,甚至不怎么出声,而且纹丝不动。他的胸脯在毯子底下平稳地起伏,她看了好一会儿才放心,然后钻出毯子,提着鞋,赤脚走向河边。她来到岸边,掬了几把水泼在脸上,洗去残存的倦意,接着穿上鞋子,跟随奔流的河水往下游走去。
流浪者聚居地并不难找,闻着木柴的烟味寻去,就能看到一座座棚屋和帐篷。营地里只燃了一堆火,有人发出刺耳的笑声。是四个男人,正轮流喝一瓶酒。其余的流浪汉肯定被他们吓跑了,她心想。她爬近了些,直到能听清他们的交谈声。
“我说凯拉,那婊子都死了你还在搞她!”一个男人笑道,“奸尸啊,你这狗日的家伙。”
“至少我没搞那个小男孩,”另一个人回敬道,“那才是天理不容。”
瑞瓦觉得没必要藏着了,时间耽误不起。必须速战速决,赶在艾尔·索纳发现她失踪之前处理完。
她刚刚走进营地,四个男人全都闭了嘴,酒也忘了喝,满脸讶异之色。
“找地方睡觉吗,小美人?”个头最大的男人问道。他头发蓬乱,形容枯槁,一看便是漂泊不定、风餐露宿的憔悴样儿。他还戴了条项链,上面串着一枚金戒指。要我说,那枚戒指太小了,不像是男人戴的。瑞瓦想起了林子里那个女人,还有那根断掉的手指。
她没说话,只是瞪着他们。
“我们这儿地方多着呢,”男人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他们都滚了,搞不懂怎么回事。”
瑞瓦与他对视,一语不发。虽说他烂醉如泥,却也觉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在离她几英尺远的地方站住了,眯起眼睛问道:“你来干什么,丫——!”
小刀瞬间出鞘,她矮身前突,紧接着行云流水一般起身挥手。刀刃划开他的脖子,扭转而出,与此同时,他轰然倒地,鲜血从指缝间喷涌如泉。
第二个死在她手里的人彻底惊呆了,眼看着她一跃而起,双腿缠住他的胸膛,小刀深深地刺进他的肩膀,一刀,又一刀。她跳将下来,疾冲向第三个人,那人正慌里慌张地摸索插在腰间的棍子。他只来得及挥动了一次,她轻而易举地俯身躲过,就地一滚,回手割断了他的腿筋。他当即倒地,惨叫连连,嘴里骂个不停。瑞瓦转身面对第四个人。他握着一把长刃匕首,抖抖索索地瞧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眼中流露出莫可名状的狂热。但他到头来只是惊恐地看了瑞瓦一眼,然后丢掉匕首,转身就逃。没等他钻进火光照射不到的暗处,飞射而至的小刀扎进了他的肩胛之间。
瑞瓦走到大个子男人的尸体旁边,把他翻了过来,取下挂在脖子上的戒指。他腰间还插了一把锻造精良的猎刀,刀柄上刻有疆国禁卫军的兵团标志。她拿走猎刀,收好戒指,走向被割断腿筋的男人,此时他哭得满脸鼻涕眼泪,连声求饶。
“别担心,凯拉。”她说,“我保证不奸你的尸。”
瑞瓦皱起眉头:“什么?”
他拿起来给她看,戒指的内圈刻有两个圆环,其中一个周围环绕火焰。“他们是绝信徒。”
她耸耸肩,接着吃早餐。
“那些尸体……”艾尔·索纳说。
“绑了石头,丢进河里了。”
“真有效率。”
她感觉对方话里有话,于是抬起头,看到了他眼里的某种东西,不禁令她怒火重燃。那是失望。“不是我想来这儿,黑刃,”她说,“我来这儿是为了拿到真刃之剑,好打垮你们邪恶的疆国,赢得圣父的大爱。我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妹妹或徒弟。我完全不需要你来认可。”
简利尔·诺林咳了两声,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该去找卫队长了,大人。不然今天未必能办好。”
“不必了,简利尔。”艾尔·索纳把戒指扔回给瑞瓦,“留着吧,是你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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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瞧着高个儿男人走下踏板,来到码头上。此人一身常见的水手行头,身着灰扑扑的衣裤,脚蹬一双结实的旧靴子,披了一条破烂的羊毛斗篷。令她吃惊的是,男人的腰带和后背都没有佩剑,不过,他肩上挎着一个束口的粗布包,那长度足够容纳一柄剑。
听见船上有人喊话,高个儿男人转回头。那是一个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男人,颈上系一条红围巾,表明了他的船长身份,正是此人驾船把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送到了眼前的小港口。高个儿男人摇摇头,嘴角一挑,露出礼节性的微笑,继而友好地挥了挥手——那姿势分明是永别之意——然后转身走了。他脚下生风,同时拉起了斗篷上的兜帽。码头上有不少小贩、行吟诗人和妓女,大多数人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但也有人见他身材高大,多看了两眼。有几个妓女漫不经心地招揽生意,显然当他是在海上讨生活的穷小子。他只是笑笑,故作遗憾地摊开双手。
一帮蠢婊子,她心想。她蜷伏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子里——过去三天,这儿就是她的家。两边的屋子里住的是鱼贩,她还没习惯这股腥臭。他渴望鲜血,不要鱼肉。
高个儿男人绕过一处拐角,看样子必定是往北门而去。她从藏身的地方站起来,跟了上去。
“该交钱了,宝贝儿。”又是胖小子。自打她来到这条小巷子,他就老找她的麻烦,要她给镚子,否则便向卫兵报告她躲在这儿。最近港口管事的对流浪者没啥耐性,可她知道,真正令他感兴趣的不是镚子。他可能十六岁了,比她小两岁,但要高上一英寸多,魁梧一大截。从他的眼神能看出来,她交的镚子大多贡献给了酒馆。“别装了,”他说,“你说过,再过一天你就走。你还没挪窝儿。该交钱了。”
“求你了!”她尖声嚷道,害怕地直往后缩。如果他没有喝醉,或许会对她的行为有所怀疑:从街上退到阴影里岂不是更容易遭受攻击?“我又搞到了,瞧见没?”她伸出手,一枚铜币在微光中隐隐闪亮。
“铜币!”正如她所预料的,他抬起手,一巴掌打掉了镚子,“库姆布莱婊子。你的铜币我要了,我还要——”
她一拳打向他的鼻头下方,指节突起,精准无比,这一击足以令人疼痛难忍、意识混乱。他的头猛然后仰,一小团鲜血从鼻孔里喷射而出,上唇登时开了花。他摇晃着身子退了几步,与此同时,她从藏在背后的刀鞘里抽出小刀。不过没有动刀子的必要了,胖小子舔了舔皮开肉绽的嘴唇,瞪着茫然无措的双眼,倒在了地上。她提起他的脚踝,把他拖进阴影之中。他的口袋里还有余下的几枚铜币、一小瓶红花和一颗啃了一半的苹果。她拿走铜币,嚼着苹果走开了,没动那瓶红花。估计几个钟头后才会有人发现胖小子,到时候大家很可能以为他是酗酒斗殴的倒霉蛋。
其间,高个儿男人出现在视野内,穿过城门,友善地向卫兵点头致意——兜帽却没有褪下——然后往北边走去。她徘徊了一阵子,啃完了苹果,等他走出大半里之后,才悄然跟上。
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我的刀锋。
***
整个白天,高个儿男人不停地赶路,偶尔驻足张望,扫视路边的林子和远处的路面。只有极为谨慎的人,或是经验丰富的战士,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她没有走到路上,始终藏身在林子里——这片树林覆盖了沃恩克雷的北部乡间——远远地咬住他的背影。他步若流星,稳健有力,不知不觉便行了好几里路。路上也有旅行者来来往往,大多数马车满载货物,不是从港口来,便是到港口去;有几个独行的骑手,没人驻足找高个儿男人搭讪。鉴于林子里贼寇出没,与陌生人交谈实属不智之举。尽管那些人见到他时神色警惕,故作冷淡,他却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丝毫不以为意。暮色降临之时,他离开大路,走进林中寻觅适合扎营的地方。她跟踪而至,只见他在一棵巨大紫杉的枝丫底下寻了一小片空地,于是她躲在一丛金雀花后面的浅沟里,透过纵横交错的枝叶看他扎营。不愧是野外生存的老手,动作麻利,简省至极:捡来柴火,燃起火堆,清扫地面,铺好铺盖,不过一转眼的工夫。
高个儿男人背靠紫杉树坐下,开始吃晚饭。他啃了一块牛肉干,又从水壶里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盯着逐渐微弱的火苗。奇怪的是,他神情紧张,似是在偷听什么重要的谈话。她也紧张起来,担心被对方发现,于是抽出了小刀。他能感应到我的存在吗?她颇为好奇。牧师警告过她,他体内有黑巫术,可能是她所面对的最强大的敌人。当时她笑了,一甩手将小刀掷向谷仓墙壁上的靶子——在这儿,她接受了多年精心的指导。小刀正中靶心,刀身剧烈颤抖,靶子应声碎裂,坠落在地。“圣父保佑我,记得吗?”她说。牧师狠狠地抽了她一顿,因为她傲慢自大,还大逆不道地宣称自己参透了世界之父的圣意。
她看着高个儿男人满脸紧张的古怪模样,等了一个钟头,他眨了眨眼睛,往林子里扫视一圈,然后裹着斗篷睡下了。她又忍了一个钟头,等到夜色最深的时候,林中漆黑如墨,唯一一缕光亮来自于那将熄的火堆。
她从蹲伏的浅沟里站起身来,反转刀柄,刀刃平贴在腕后,以掩住寒光。她使出平生所学——她从六岁开始接受牧师的严厉教导——蹑手蹑脚地向熟睡中的高个儿摸过去,犹如悄然靠近猎物的林中野兽。高个儿男人仰面躺着,脑袋歪向一侧,脖子暴露在外。此时杀他轻而易举,但她的任务非常明确。那把剑,牧师反反复复向她强调,剑才是最终目的,杀死他倒是其次。
她掉转刀锋,稳稳地执刀在手。脖子上架把刀,一般人都会老实,牧师如是说。愿大爱无疆、全知全见的世界之父,指引你的刀锋。
她朝高个儿男人冲去,小刀直指他暴露在外的喉咙……
她的胸口撞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一阵剧痛袭来,肺里的空气吐了个精光。是他的靴子,她暗自叫苦。高个儿男人一脚蹬来,她随即腾空而起,四仰八叉地跌到了十尺开外。她狼狈地爬起身,一刀劈向对方可能发起进攻的方位……却劈了个空。高个儿男人站在紫杉树旁打量着她,那一脸戏谑的表情令她恼羞成怒。
她大吼一声,向前猛冲,全然不顾牧师用手杖一次次灌输给她的警告。她向左佯动,继而一跃而起,刀锋下劈,切向高个儿男人的肩膀……依然落空。她收势不及,身子一晃,脚步踉跄,继而旋身一看,发现他竟然站在旁边,仍是满脸笑意。
她猛扑过去,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劈砍突刺、拳打脚踢……统统落了空。
她只得停手,喘着粗气,尽力按捺胸中翻涌的愤怒和憎恨。如果一击不中,就立即撤退,牧师的话在她脑海里回荡,藏在暗处,等待下一次机会。只要有耐心,圣父从来不吝赏赐。
她朝高个儿男人怒吼一声,继而扭头向暗处冲去……
“你有你父亲的眼睛。”
快走!牧师的声音在她脑海里轰然响起。但她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高个儿男人变了脸色,愉悦化作哀伤。
“在哪里?”她问,“黑刃,我父亲的剑在哪里?”
他眉毛一扬:“黑刃。好些年没听过这个称呼了。”他走回营地,往火堆里扔了几根新鲜的树枝,继而打燃了燧石。
她转身面对林子,须臾,又转身面对营地,懊恼和挫败感令她无比煎熬。没用的家伙,胆小鬼。
“想留就留下来,”黑刃说,“想跑就跑吧。”
她深吸一口气,稍稍平复情绪,然后收刀回鞘,走到火堆的另一边坐了下来。“黑巫术救了你。”她斥责道,“你那罪恶的魔法是对圣父大爱的冒犯。”
他发出愉快的哼哼声,不停地拨弄着柴火。“你在沃恩克雷的时候鞋子上沾了粪便。城里的粪便有特别的味道。你应该躲在下风处。”
她低头瞧了瞧鞋子,暗自骂了一句,按捺住刮掉粪便的冲动。“我知道你的黑巫视力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关于我父亲,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有他的眼睛,我说了。”黑刃坐下来,拿起一只皮袋子,隔着火堆扔过去。“接着,看你饿的。”
袋子里装的是干牛肉和几块燕麦饼。她不予理会,肚子却咕噜咕噜直叫。“你应该知道,”她说,“是你杀了他。”
“其实呢,不是我。至于下手的那个人……”他声音渐弱,神情也随之黯然,“嗯,他也死了。”
“是你下令攻打他的神圣领地……”
“汉提斯·穆斯托尔是个狂信徒,他丧失理智,杀死了亲生父亲,导致疆国爆发了一场毫无必要的战争。”
“真刃不过是执行圣父的裁决,处死了一个叛徒,争取让我们摆脱你们这帮异教徒的统治。他的一举一动,都是效忠圣父之大爱……”
“真的?这是他告诉你的?”
她沉默不言,低下头,企图掩藏怒气。父亲什么都没告诉过她,她甚至从没见过父亲,这个黑巫附身的异教徒显然知道这一点。“告诉我在哪里,”她咬牙切齿地说,“我父亲的剑。我有权拿回来。”
“这就是你的任务?寻找一把身长一码的精钢利剑,这任务真可谓神圣。”他把靠在紫杉树旁的粗布包取来,递给她,“如果你想要,这把给你了。反正比你父亲的那把精良多了。”
“真刃的剑是圣物,这是《第十一经》里的记述,受世界之父的祝福,可以团结爱众,结束异教徒的统治。”
他听完,更是乐不可支:“其实,那只是一把仑法尔式样的武器,再寻常不过,就是普通士兵或是没什么钱的骑士惯用的那种,剑柄也没有镶嵌值钱的金子和珠宝。”
虽说他的态度很轻蔑,但这番话极具说服力。“你当时在场,看着那把剑离开我那被害的父亲。告诉我剑的去处,否则我以圣父之名发誓,我永远不会饶过你,除非你杀了我,黑刃。”
“维林。”他说着,把粗布包放到一旁。
“什么?”
“这是我的名字。你可以这样称呼我吗?如果你喜欢正式点,可以叫艾尔·索纳大人。”
“我以为你是兄弟。”
“以前是。”
她闻言大惊。他不属于宗会了?这太荒唐了,其中必定有诈。
“你怎么知道去哪里能找到我?”他问。
“船在开往沃恩克雷之前在南塔停泊过。你这么臭名远扬的人,别指望没人认出你。消息很快就在爱众之中传开了。”
“这么说,如此骄人的成就,不是你一个人的功劳。”
她一时激愤,最终还是忍住没说。你这个没用的贱人,不如掏心窝子全告诉他算了!她站起身,背对着他:“这事儿我们没完……”
“我知道去哪里找。”
她身子一震,回头望过来。他的神情极为严肃。“那就告诉我。”
“可以,但我有条件。”
她紧紧地抱着胳膊,厌恶地皱起鼻子,不无轻蔑地说:“看来伟大的维林·艾尔·索纳也想要女人的身子,跟别的男人一个德行。”
“不是。正如你所说,我不能指望别人认不出我来,我需要伪装。”
“伪装?”
“对,你就是我的伪装。我们一起旅行,就扮成……”他想了想,“……兄妹。”
一起旅行。跟他一起旅行?光是想想都很恶心。
可是那把剑……拿到剑才是最终目的。愿圣父原谅我。“多远?”她问。
“到瓦林斯堡。”
“那要走上三周。”
“不止呢,沿途我还要稍事停留。”
“等我们到了瓦林斯堡,你就告诉我上哪里找那把剑?”
“我保证。”
她再次坐了下来,避开他的目光,就这样轻易受他摆布,实在令人恼火。“我答应。”
“你最好睡一会儿。”他从火堆旁走开,裹着斗篷躺下去。“噢,”他说,“怎么称呼你?”
怎么称呼你?而不是,你叫什么名字?他以为她会编个名字,她偏偏不遂他的愿。等他死的时候,要让他知道是谁杀了他。“瑞瓦。”她说。我随了母亲的名字。
***
她猛然惊醒,原来是他正踢散火堆的余烬。“你最好吃点东西。”他示意那只皮袋子,“今天要赶不少路。”她吃了两块燕麦饼,就着他的水壶喝了水。饥饿是老朋友了,在她的印象中,日日夜夜都不缺它的陪伴。真正的爱众,所需的唯一给养是圣父之爱,牧师如是教导。那次,她头一回在寒冷的荒野中熬了整整一夜。
不等太阳爬上树梢,他们上路了。艾尔·索纳甩开长腿,踏着不变的节拍,行走如飞,实在教人难以跟上。“你在沃恩克雷怎么不买匹马?”她问,“贵族不是上哪儿都骑马吗?”
“我的钱只够买吃的,哪还能买马。”他回答,“还有,走路的人不大惹人注意。”
他为何如此不愿意抛头露面?她觉着奇怪。在沃恩克雷,只要他自报家门,要多少金子就有多少金子,马厩里的良驹任他挑选。
但他选择隐藏身份。每当有货车经过,他便扭过头,拉紧兜帽。她据此断定,不管他这次回来是什么目的,反正不是为了求取荣耀。
“你的刀法不错。”途中休息时,他开口说道。
“还不行。”她咕哝道。
“刀法要有人教才行。”
她吃了一块燕麦饼,没有作答。
“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是不可能失败的。”这不是嘲笑,只是陈述事实。
“因为你们邪恶的宗会把你们从小当狗一样鞭打,教你们通晓死亡的奥义。”
出乎她意料的是,他笑了。“正是如此。你还会使什么武器?”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不愿再多透露什么。
“你肯定会使弓,当然了,”他接着说道,“所有库姆布莱人都会使弓。”
“我不会!”她厉声喝道。这话是真的。牧师告诉她,使用小刀足矣,弓箭不适合女人。他当然有一把弓,库姆布莱的男人都有,牧师也一样。她打算偷偷地练,结果挨了牧师好一顿打,那是肉身的痛;而她拉不开长弓的耻辱,是内心的痛。这是她不愿揭开的伤疤。
他不再提这茬儿,两人接着赶路,傍晚之前又走了二十里。他比头天晚上早些扎好了营,生好了火,嘱咐她看好火堆,然后在林子里消失了至少一个钟头。“你去哪里?”她怀疑他会直接走掉,把她扔在这里。
“看看这片森林有什么礼物送给我们。”
他回来时已是暮色四合,带回了一根长长的梣树枝。他坐在火堆边吃过晚饭,便拿出一把水手短刀削起了那根树枝,熟练地剥去细枝和树皮。他什么也不说,她忍不住问:“你在做什么?”
“弓。”
她愤愤地哼了一声:“我不接受你的礼物,黑刃。”
他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头也不抬地说:“是我要用。咱们很快就要靠打猎填肚子了。”
接下来的两个晚上他都忙着制弓:把枝条两端削薄,将中间修出弧度,另一边整平。他切了一条靴子皮边作为弓弦,系在两端的凹槽里。“弓术非我所长,”他若有所思地说着,拉动弓弦,拨出一声低沉的鸣响,“不过我的兄弟邓透斯,我怀疑他出生时手里就攥了把弓。”
她知道邓透斯兄弟的故事,那是他传奇的一部分。这位著名的弓手兄弟,在他纵火焚毁阿尔比兰攻城器时救了他,第二天却命丧于一次不光彩的伏击。传说中还提到,黑刃杀死那些阿尔比兰伏兵时出离愤怒,不顾对手跪地求饶,将沙地染得满目猩红。她不大相信这个故事,对任何有关维林·艾尔·索纳的离奇传闻也持怀疑态度,但鉴于那天晚上他轻而易举地挫败了她的攻势,她不由有些动摇,或许那些传说并不全是胡说八道。
他削尖了另一根梣木树枝,用以制作箭头,毕竟手头没有铁器。“打鸟儿应该没问题。”他说,“但打不了野猪,皮肉太厚,要铁箭头才能穿透。”
他拿起弓,走进林子。熬了整整两分钟,她痛骂一句,跟了上去。此时,他正借着一株老橡树的掩护,箭在弦上,一动不动地等待时机。他双眼紧紧地盯着面前一小片空地上的茂密草丛。瑞瓦轻手轻脚地走到他身边,却故意踩上一根枯枝,噼啪声顿时响彻林间空地。草丛中惊出三只雉鸡,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往天空飞去。只听艾尔·索纳手里的弓弦一声脆响,一只鸟儿翻身落地,羽毛随之飘落。他略带责备地瞟了她一眼,然后走过去捡拾猎物。
弓术非我所长,她心想,骗子。
***
早上醒来,她发现营地无人,黑刃肯定又去打猎了,可他的弓仍搁在一根倒地的树干上。她只觉得肚子里有种怪异的感觉,沉甸甸的,煞是陌生,然后才想起来,这是她第一次不是饿着肚子醒来。艾尔·索纳把那只雉鸡叉在火堆上炙烤,还撒了一把柠檬百里香用来调味。她当时好一番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是油。她无意间发现他正在笑,于是脸色一沉,掉转过头,嘴里仍是嚼个不停。此时,她望着那把弓瞧了好一会儿。比起多年前令她深感挫败的长弓,这一把弓身较短,弓臂较薄,无疑更容易拉开。她四下张望,然后拿起弓来,从艾尔·索纳用长草编织的临时箭袋里取出一支箭,搭上弓弦。弓在手中感觉轻便称手。她瞄准了十码开外的一棵银皮桦树,尽管树干细瘦,看起来却不难射中。出乎她的预料,拉弓颇有些费劲,乃至触动了当年久练长弓无果的记忆,不过她这次总算把弓弦拉到了嘴角处。她一松手,箭矢擦过桦树的边儿,消失在一丛蕨草当中。
“还不错。”艾尔·索纳踩着低矮的灌木大步走来,斗篷里包着刚刚采摘的新鲜蘑菇。
瑞瓦把弓扔了过去,然后一屁股坐下来,拔出小刀。“平衡性太差,”她低声抱怨,“害我没射中。”她揪住颈后的头发,开始两周一次的例行修剪。
“别,”艾尔·索纳说,“你要扮成我妹妹,阿斯莱的女人都是留长发的。”
“阿斯莱的女人都是没用的荡妇。”她割断了一大把头发,任其飘落。
艾尔·索纳叹了口气:“那我们就说你脑子笨,总是像小孩一样剪头发。俺娘没办法改掉你这坏习惯。”
“不准这么说!”她怒目而视,他则报以微笑。她咬紧腮帮子,把小刀插回鞘中。
他把弓和箭袋放到她身边:“拿着吧。我再做一把。”
***
第二天,他们再次上路。艾尔·索纳的步子丝毫没有放慢,但她已能轻松跟上,无疑是近来改善饮食的功劳。他们走了个把钟头,艾尔·索纳突然站住,头往前倾,鼻孔微张。瑞瓦过了一会儿才闻到,自西拂来的微风里夹杂着一种刺鼻的腐臭。她以前闻过,他也一样,闻过很多次。他一语不发,离开道路,走向森林。越往北走,林木越发稀疏,不过仍有一丛丛密林可供宿营和打猎。她注意到他在靠近林子的时候身姿略有变化,双肩前耸,两臂松弛,十指张开,似是要抓住什么。她曾见牧师做出过类似动作,但远不如这么自然而优雅……她猛然意识到,黑刃比牧师更强,而在此之前,她认为这绝无可能。没人能强过牧师,毕竟他的技艺天生拥有圣父的祝福。可这个异教徒,爱众的死敌,正如掠食者一般优雅地移动,与其作对,只能是一种结局。我是傻瓜,她想清楚了。当时还指望那么轻易地制服他。如果要杀他,我必须更加狡猾……或者拥有更高的武艺。
她跟在后面,保持了一小段距离。她手持短弓,犹豫着要不要搭上一支箭,最终决定放弃,因为不管林子里的敌人是什么,她的弓术很难发挥用处。她转而抽出小刀,眼珠子骨碌碌地观察四周的动静,却只看见树枝在风中摇摆。
大约走了二十码,他们找到了尸体。共有三个人,男人、女人和小孩。男人被捆在树上,嘴里塞着麻绳,上身赤裸,从脖子到腰部有一道干涸的血迹。女人则一丝不挂,遍体瘀青和割伤,显然遭受过长时间的虐待。她有一根手指被切断了,从血量来看,当时她还活着。小男孩不超过十岁,也是赤身裸体,经受了同样的折磨。
“歹徒干的。”瑞瓦说道。她凑近了察看被绑在树上的男人,那条麻绳死死地勒进了他的脸颊。“他们强迫他在旁边观看。”
艾尔·索纳挪开了目光,眼神中那种强烈的不安前所未有,他边走边扫视地面,找寻蛛丝马迹。“最少过了一天半,”瑞瓦说,“根本找不到新鲜的痕迹。他们没准去了最近的镇子,拿从这儿抢到的财物喝花酒玩女人。”
他回头瞪着她:“你那位世界之父的大爱好像给了你一副铁石心肠。”
他显然动怒了,她不由抓紧刀柄。“杀人越货在这儿是家常便饭,黑刃。我见过死人。没有歹徒找上门来是我们走运。”
他那凶狠的眼神倏忽即逝,当他挺直身体,蓄势待发的捕猎姿态也转眼不见。“兰斯米尔镇最近。”
“我们不顺路。”
“我知道。”他走向男人的尸体,用水手刀割断了绳索。“去捡柴火来,”他说,“要很多很多。”
***
又走了一天,他们终于抵达兰斯米尔镇——那是一大群无甚特色的房屋,围在埃文河畔的水磨坊四周。此时已经入夜,他们发现这儿正在举办某种庆祝活动,镇民们举着无数火把,聚集在几辆马车周围——这些马车涂装艳丽,呈扇形摆开。“戏班子。”瑞瓦看到马车两边轻佻下流的标语,不禁厌恶地说道。他们慢慢地挤过人群,艾尔·索纳的兜帽拉得很低,不过观众们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最中央的木头台子上。台上的男人脸颊瘦长,上身是亮红丝绸衬衫,下身是黄黑相间紧身裤,一边弹奏曼陀铃一边放声歌唱,伴舞的则是一个身穿雪纺绸舞裙的女人。男人弹琴的技艺极其娴熟,嗓音清亮悦耳,不过更吸引瑞瓦的是舞蹈——那女人婀娜腾转,舞姿优美,令她不由自主地沉迷其中。她赤裸的胳膊在火光的映照中似在闪耀,还有那双藏在雪纺绸面纱后的眼睛,明亮而又湛蓝……
瑞瓦移开目光,闭上双眼,指甲狠狠地嵌进了掌心的肉里。世界之父,我再次请求您的原谅……
“我握着爱人柔软的小手,”红衫男人唱道,那是《越过山谷》的最后一段,“挂在她脸颊上的泪珠晶莹闪耀,我将带着她的微笑前去往生,她的爱不消太久……”他忽然住嘴,瞪大眼睛望着观众当中的某个人。瑞瓦顺着他的视线,发现那人正直愣愣地盯着艾尔·索纳遮在兜帽底下的脸。“……便会来到。”男人最终吐出几个字,唱完了这首歌。虽然唱得并不完美,观众们依然鼓起掌来。
“谢谢你们,我的朋友!”曼陀铃演奏者深鞠一躬,抬手示意舞者,“我和美丽的艾萝娜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请诸位依循我们惯常的规矩表达心意。”他说着指了指搁在台前的桶。“接下来,亲爱的朋友们,”歌手沉声说道,表情也严肃起来,“请欣赏今晚最后一个节目。这个故事有伟大的冒险,也有无耻的背叛,有血光之灾,也有珠宝失窃。请欣赏——《海盗的复仇》!”他张开双臂谢幕,然后拉起女孩的手,一摇一晃地飞奔下台,看得出他腿脚不便。两个男人立刻登上木板,看来是凭着想象中的样子装扮成的梅迪尼安水手。
“我发现了一艘船,船长!”等掌声平息后,矮个儿男人开口说道。他举起木头望远镜抵在眼前,做出观察海面的样子。“要我说的话,应该是一艘疆国的船。诸神保佑,可以大抢一笔了。”
“大抢一笔,没错!”高个儿戏子附和道,他的下巴上挂着羊毛制成的假胡子,脑袋上戴有红头巾,“还有很多很多的鲜血,可供我们的诸神解渴。”
两名戏子故作邪恶地大笑起来,与此同时,艾尔·索纳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胳膊。他往左边一偏头,两人挤出人群,走向马车当中的一处空地。不出所料,她看到曼陀铃演奏者正等在那里,双眼在黑暗中异常明亮,当艾尔·索纳拉下兜帽,那人出神地端详起来。
“诺林军士。”他开口招呼。
“大人,”那人激动得喘不过气来,“我听说……倒是有传言,不过——”
艾尔·索纳走上前,热情地抱住了对方,瑞瓦发现这名戏子的脸上满是震惊。“很高兴见到你,简利尔,”艾尔·索纳说着,退了回去,“真的太高兴了。”
***
“关于您的死有一千种说法。”吃晚饭的时候,歌手对艾尔·索纳说道。他们受邀走进了他和艾萝娜共用的马车。舞者已经换下雪纺绸舞裙,穿的是朴素的灰裙子,还给他们做了炖菜和面点。瑞瓦尽量不看她,专心致志地吃东西。艾尔·索纳介绍她的时候是这样说的:“瑞瓦,这几周假扮成我的妹妹。”简利尔·诺林只是点点头,告诉她不用拘束,丝毫没有流露出对真相的好奇。士兵是不会质疑将军的,她心想。“关于您越狱也有一千种说法,”诺林接着说,“他们说您借助逝者之力,用枷锁打造了一根铁棒,在皇帝的地牢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我还以此为内容写了首歌,向来很受欢迎。”
“那么,恐怕你要再写一首了,”艾尔·索纳说,“讲讲他们是怎么放我走的。”
“我还以为你先去了梅迪尼安岛,”瑞瓦明显不大相信,“杀了那帮海盗的冠军斗士,还救了一位公主。”
他耸耸肩:“我在岛上就是演了一出戏。不过我真没有做戏子的天分。”
“那有什么要紧,大人。”诺林说,“要知道,我们这儿欢迎您,您愿意待多久都可以。”
“我们要去瓦林斯堡。如果你们也去那边,我们很高兴与你们同行。”
“我们往南走,”艾萝娜说,“梅林斯湾的夏令集市年年都有钱赚。”听她的语气有所防备,显然对黑刃的到访不大欢迎。聪明,知道哪儿有他,哪儿就有死亡,瑞瓦心想。
“我们往北去。”诺林淡淡地说,然后对艾尔·索纳笑道,“我敢说,瓦林斯堡的夏令集市一样好赚钱。”
“我们付路费。”维林对艾萝娜说。
“不要说这种话,大人,”诺林信誓旦旦地说,“有您的剑随行,我们还要什么路费。现如今歹人不少。”
“说到歹人,我们在几里外的林子里发现了他们干的好事。那一家子惨遭劫杀。其实,我们来这儿是为他们讨公道的。今晚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物?”
诺林思索了片刻:“下午的时候,酒馆来了一帮吵吵闹闹的家伙。他们衣着打扮很不体面,却有钱喝麦酒。其中一人戴了条串有金戒指的项链,引起了我的注意。要我说,那枚戒指太小了,不像是男人戴的。由于酿酒师拒绝卖一个闺女给他们,还引发了一阵骚乱。卫兵们要他们闭嘴,不然就滚出去。这条河下游一里多远的地方有一处流浪者聚居地,如果他们没有钻回林子里,我们估计能在那边找到他们。”
艾萝娜听到他说“我们”,不由瞪了他一眼。
“如果他们喝醉了,肯定要好好睡一觉,”艾尔·索纳说,“我敢说他们这一觉能睡到天亮。说起来,讨公道就要牵扯到卫兵,可我不想引人注意。”
“讨公道可不止这一种方式,大人。”诺林提醒,“我记得清楚呢,剿匪这事儿咱们以前经常干。”
艾尔·索纳瞟了一眼马车的角落,那儿的帆布包裹着他的长剑。“不,如今我不是领军将军,也不再侍奉国王。看来是没办法了。明早我去找卫队长。”
晚饭过后,诺林坐在马车的梯子上,弹着曼陀铃唱起了歌儿,身边的艾萝娜随声应和。戏子们纷纷聚拢过来,希望听到他们最喜欢的歌。瑞瓦和艾尔·索纳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从他们敬畏的眼神可以看出,有些人显然猜到了他的身份。不过,诺林只说瑞瓦以及他在奔狼的老朋友现在是家里的客人,请各位尊重他们的隐私,这样一来,也就没人问什么了。
“他看上去不像当兵的。”瑞瓦对艾尔·索纳说。他们安顿在距离戏班子不远的地方,为了抵御夜晚的寒冷,火堆已经生起来了。
“他以前就像歌手多一点。”艾尔·索纳说,“不过在必要的时候,也是坚强不屈的斗士。我很高兴他拿到了抚恤金。看来他和这些人在一起很开心。”
瑞瓦飞快地瞟了一眼艾萝娜,她正微笑着枕在诺林的膝盖上。那是当然,她心想。
天色渐晚,戏班子成员慢慢散去,回到了各自的马车,诺林和艾萝娜也上床歇息。垫在身子底下的是厚毯子和软毛皮,其舒适程度令瑞瓦大为惊讶。她只知道睡在硬实的地上是什么滋味。舒适是陷阱,牧师如是说,是对圣父大爱的阻碍,因为舒适令我们软弱,屈从于异教徒的统治。她曾在谷仓里藏了一袋稻草用来垫着睡觉,因此挨了好一顿打。
她等了足足两个钟头。艾尔·索纳睡觉从不打鼾,甚至不怎么出声,而且纹丝不动。他的胸脯在毯子底下平稳地起伏,她看了好一会儿才放心,然后钻出毯子,提着鞋,赤脚走向河边。她来到岸边,掬了几把水泼在脸上,洗去残存的倦意,接着穿上鞋子,跟随奔流的河水往下游走去。
流浪者聚居地并不难找,闻着木柴的烟味寻去,就能看到一座座棚屋和帐篷。营地里只燃了一堆火,有人发出刺耳的笑声。是四个男人,正轮流喝一瓶酒。其余的流浪汉肯定被他们吓跑了,她心想。她爬近了些,直到能听清他们的交谈声。
“我说凯拉,那婊子都死了你还在搞她!”一个男人笑道,“奸尸啊,你这狗日的家伙。”
“至少我没搞那个小男孩,”另一个人回敬道,“那才是天理不容。”
瑞瓦觉得没必要藏着了,时间耽误不起。必须速战速决,赶在艾尔·索纳发现她失踪之前处理完。
她刚刚走进营地,四个男人全都闭了嘴,酒也忘了喝,满脸讶异之色。
“找地方睡觉吗,小美人?”个头最大的男人问道。他头发蓬乱,形容枯槁,一看便是漂泊不定、风餐露宿的憔悴样儿。他还戴了条项链,上面串着一枚金戒指。要我说,那枚戒指太小了,不像是男人戴的。瑞瓦想起了林子里那个女人,还有那根断掉的手指。
她没说话,只是瞪着他们。
“我们这儿地方多着呢,”男人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他们都滚了,搞不懂怎么回事。”
瑞瓦与他对视,一语不发。虽说他烂醉如泥,却也觉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在离她几英尺远的地方站住了,眯起眼睛问道:“你来干什么,丫——!”
小刀瞬间出鞘,她矮身前突,紧接着行云流水一般起身挥手。刀刃划开他的脖子,扭转而出,与此同时,他轰然倒地,鲜血从指缝间喷涌如泉。
第二个死在她手里的人彻底惊呆了,眼看着她一跃而起,双腿缠住他的胸膛,小刀深深地刺进他的肩膀,一刀,又一刀。她跳将下来,疾冲向第三个人,那人正慌里慌张地摸索插在腰间的棍子。他只来得及挥动了一次,她轻而易举地俯身躲过,就地一滚,回手割断了他的腿筋。他当即倒地,惨叫连连,嘴里骂个不停。瑞瓦转身面对第四个人。他握着一把长刃匕首,抖抖索索地瞧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眼中流露出莫可名状的狂热。但他到头来只是惊恐地看了瑞瓦一眼,然后丢掉匕首,转身就逃。没等他钻进火光照射不到的暗处,飞射而至的小刀扎进了他的肩胛之间。
瑞瓦走到大个子男人的尸体旁边,把他翻了过来,取下挂在脖子上的戒指。他腰间还插了一把锻造精良的猎刀,刀柄上刻有疆国禁卫军的兵团标志。她拿走猎刀,收好戒指,走向被割断腿筋的男人,此时他哭得满脸鼻涕眼泪,连声求饶。
“别担心,凯拉。”她说,“我保证不奸你的尸。”
***
艾萝娜给他们做了早餐,是黄油煎鸡蛋和蘑菇。她跳舞好看,做饭也好吃,瑞瓦一边想,一边狼吞虎咽。等到艾萝娜和诺林去照料拉车的马匹,她从口袋里掏出戒指,扔给艾尔·索纳。他瞧了许久。“日月教。”他轻声说道。瑞瓦皱起眉头:“什么?”
他拿起来给她看,戒指的内圈刻有两个圆环,其中一个周围环绕火焰。“他们是绝信徒。”
她耸耸肩,接着吃早餐。
“那些尸体……”艾尔·索纳说。
“绑了石头,丢进河里了。”
“真有效率。”
她感觉对方话里有话,于是抬起头,看到了他眼里的某种东西,不禁令她怒火重燃。那是失望。“不是我想来这儿,黑刃,”她说,“我来这儿是为了拿到真刃之剑,好打垮你们邪恶的疆国,赢得圣父的大爱。我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妹妹或徒弟。我完全不需要你来认可。”
简利尔·诺林咳了两声,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该去找卫队长了,大人。不然今天未必能办好。”
“不必了,简利尔。”艾尔·索纳把戒指扔回给瑞瓦,“留着吧,是你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