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保姆
1
把百来号饥肠辘辘的孤儿盗贼放进充满拱室和地道的阴冷洞穴,头顶着昔日的坟场,再让一个半瘸老人监护他们,很快你就会发现,管理他们成了一项微妙的工作。
古老的卡莫尔城,阴影山下的盗贼王国,盗贼导师还没有真的衰老,受他监护的肮脏孤儿做梦也不敢一对一反抗他。然而,他却时刻警惕潜藏在紧握双拳和嗜血冲动中的暴乱势头——在他的训练培育之下,暴乱的火苗每一天都会变得愈加凶险。他这条性命依赖于虚饰的秩序,而这种秩序在最好的时刻也比被打湿的纸张还要脆弱。
当然了,他的存在能在特定半径之内带来强迫性的绝对服从。无论任何地方,只要听得见他的声音,能被他的感官捕捉到越轨行为,孤儿就会温顺听话。不过,他毕竟总有醉酒、睡觉和瘸着腿在城里跑来跑去办事的时候,为了维持这帮乌合之众的秩序,他必须让他们积极地镇压他们自己。
他将阴影山块头和年纪最大的少年男女中的大多数塑造成荣誉卫兵,赋予他们虚假的特权和一星半点的所谓尊重。更重要的一点,他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每一个都生活在对他的极度恐惧之中。失败的代价永远是剧痛或即将领受的剧痛,异常不顺从的成员则会莫名失踪。没有人会做梦似的认为他们去了更好的地方。
因此,他保证了他选中的这群少数派时刻沉浸在恐惧中,没有其他出路,只能将痛苦强加于年龄和块头略逊他们一筹的孩童身上——同时也将恐惧传递下去——那些孩童转过身又去压迫更加弱小的一个阶层。不幸就这么一级一级分配给所有人,盗贼导师的权威如同地质压力,一直落到孤儿群落中最驯顺的边缘。
就其本身而言,这是一个值得赞美的体系,只要你不是凑巧属于最外围的边缘人物:个头最小、性格最坏、人缘最差的那些。对他们来说,阴影山的生活就仿佛每时每刻都有一只皮鞋踩着他们的脸。
洛克·拉莫瑞只有五六岁,也可能七岁——谁都不确定,也无所谓。他的个头小得出奇,性格坏得无人能及,人缘差得难以想象。哪怕他拖着脚走在一大群臭烘烘的孤儿里,身边有几十个同类,他依然是一个人。他自己对此也一清二楚。
2
集会的时间到了。阴影山下最糟糕的时刻之一。洛克四周的孤儿仿佛变幻莫测的河流,又像一片陌生的森林,处处暗藏杀机。
在这种环境下求生,第一条规则就是不能引来注意。孤儿大军压低声音说话,走向阴影山中央的巨大拱室,盗贼导师召唤他们去那里。洛克左右各扫一眼,这一招的重点在于既隔着安全距离找到欺压他人成性的家伙,又不和他们对视(那是第一等最可怕的错误),然后假装随意,在自己和所有威胁之间放上足够多的中立孩童,直到集会散场。
第二条是假如事实证明第一条不足以避开灾祸——这是常有的事——那就绝对不能做出反应。
人群在他背后分开。和所有被捕猎的动物一样,洛克拥有高度发达的避害本能。他有足够的时间抢先退缩,迎接落在两块肩胛骨之间的狠狠一击。洛克撞在地道壁上,几乎站不住脚。
随着这一击而来的是熟悉的笑声:葛雷格·弗斯,大他几岁,体重两石,和卡莫尔公爵一样,都远远超出了洛克的报复能力。
“诸神啊,拉莫瑞,你这小家伙是多么虚弱和笨拙。”葛雷格单手按住洛克的后脑勺,推着他仍旧在湿泥墙壁上的整个身体向前走,直至他的额头撞上一根古老的地道撑梁,带来阵阵剧痛。“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妈的,你要是打算操蟑螂,蟑螂都会把你掀翻在地。”
附近的每一个人都哈哈大笑,有几个是真的觉得好笑,其他的是害怕被人看见没有笑。洛克继续跌跌撞撞往前走,他胸中怒火翻腾,嘴里却一言不发,就仿佛满脸泥土、脑门有个抽痛的肿包是完全正常的生活状态。葛雷格又推了他一把,但已经没用多大劲头了,他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挤开众人继续朝前走去。
装死。假装不在乎。否则几秒钟的羞辱就会变成几小时甚至几天的痛苦,否则几块瘀青就会变成折断的骨头——甚至是更可怕的结果。
孤儿的河流渐渐汇聚,这是一次少有的大型集会,阴影山的所有人差不多都来齐了,主洞里的空气比平时还要沉闷和凝重。盗贼导师坐在他的高背椅上,群聚的孩童几乎遮住了他的头顶,最年长的属下在人群中分开道路,各自占据了他周围的固定位置。洛克找到最偏僻的一面墙,紧紧靠上去,尽其所能扮演一片黑影。直到此刻,背后有了舒服的安全感,他才抬起手抚摸额头,放任自己沉浸在一瞬间的愤怒之中。他拿开手,指尖有滑溜溜的鲜血。
过了一阵,孤儿的流淌终于停歇,盗贼导师清清喉咙。
这是森多瓦尼第七十七年的一个悔罪日,也是处绞刑的日子。阴影山下的黑暗洞窟之外,卡莫尔公爵的臣民正在晴朗的春日天空下结绳圈。
3
“这件事多么令人不快。”盗贼导师说,“对,就是这样。公爵的执法铁臂掳走了我们的几个兄弟姐妹。真是可悲可叹,他们居然会松懈到被逮住的地步!唉。正如我经常拼命教导大家的,我可爱的孩子们,我们这门行当非常微妙,往往不被我们施展技艺的对象赞赏。”
洛克擦掉脸上的泥土。罩衫袖子抹上的泥土比擦掉的更多,但整理仪容的仪式能够镇定心神。就在他清理自己的时候,盗贼导师又开口了。
“悲伤的一天,我可爱的孩子们,真正的悲剧。但牛奶腐坏,你反而可以期待奶酪,对吧?哈,对!机会!今天这个处绞刑的日子,天气好得不合季节。这意味着人们的钱袋会塞得鼓鼓囊囊,而眼睛都死死盯着难得一见的奇景,是不是啊?”
他伸出两根弯曲的手指(很久以前折断过,愈合得很不好),表演一个人走出高台边缘,向前直冲而下,掉落在地后,两根手指痉挛般抽动几下的戏码,几个年纪最大的孩子咯咯怪笑。孤儿大军中有人轻声啜泣,但盗贼导师置若罔闻。
“你们三五人一组,全都给我去看绞刑。”他说,“让这一幕教你们记住恐惧,我可爱的孩子们!轻率,笨拙,想要信赖别人——今天你们会看见唯一可能得到的奖赏。要享受诸神赐予的生命,你们必须手脚灵活,拿了就跑。跑得仿佛地狱猛犬闻到了罪人的臭味!这样我们才能逃离绞架!今天你们要最后再看一眼几个朋友,他们就没能做到这一点。”
“但在回来之前,”他压低声音,“每一个人都要向他们致敬。不顾一切危险,偷上一大把钱币或珠宝;空手而归就要饿肚皮。”
“我们必须这样吗?”
这是一声绝望的呜咽。洛克听出说话的是塔姆,一个新来的饵子,处于最最底层,甚至还没开始学会阴影山的生活方式。刚才啜泣的肯定也是他。
“塔姆,我的羔羊,没有任何事情是你必须做的。”盗贼导师的声音仿佛发霉的天鹅绒。他伸出手,穿过孤儿的人群,孩子们犹如肮脏的麦秆一般分开,最后他的手落在塔姆剃得精光的脑袋上。“可是,如果你不工作,我也就不需要伺候你了,对吧?请便,尽管脱离这次盛大的远征。冰冷的坟场泥土不限量供应,那就是你的晚餐。”
“可是……我就不能,呃,做些别的事情吗?”
“哎呀,你可以去抛光我的银质茶具嘛,只可惜我并没有。”盗贼导师屈膝跪下,暂时离开了洛克的视线,“塔姆,我有的只是这份工作,所以你要做的也是这份工作,明白了吗?好小伙子。勇敢的小伙子。眼睛里为什么淌出了两条小河,难道是因为外面在举行绞刑?”
“他们——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这只意味着——”
“塔姆,你这块小尿垫,把哀号塞回你该死的小屁眼里!”
盗贼导师猛地转身,刚才说话的人脑袋上挨了一巴掌,向后跌去。倒霉的家伙踉跄后退,孤儿的海洋里掀起涟漪,他窃笑的伙伴推了他几把,他这才站住。洛克忍不住微笑。看见仗势欺人的大孩子挨打,总能让他心中暗喜。
“维斯林,”盗贼导师用危险的欢欣口吻说,“你莫非特别喜欢被人打断说话?”
“不——不……不,先生。”
“得知我们在这方面居然意见一致,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
“当……当然。对不起,先生。”
盗贼导师的视线回到塔姆身上,刚才仿佛蒸汽遇到阳光般消失的微笑,突然又回到了他脸上。
“就像我说的,我们那些朋友,我们将要哀悼的朋友。多么不幸啊。但他们的问吊,难道不是为了我们上演的好一场大戏吗?他们聚集起的人群,难道不是一颗熟透的李子吗?如果拒绝利用这样的机会,我们还算得上是什么朋友呢?忠实的朋友?勇敢的朋友?”
“不,先生。”塔姆喃喃道。
“太对了。既不忠实,也不勇敢。因此,我们要把握住这个机会,对吧?他们掉下去的时候,我们将用目不转睛的视线向他们致敬,好不好?”
“只要……只要您这么说,先生。”
“我当然这么说了。”盗贼导师敷衍地拍拍塔姆的肩膀,“去吧。绞刑将在中午开始;在这个该死的城市里,绳术大师是唯一准时的生物。谁要是迟到,我敢向你们保证,就必须花费十倍的力气补偿。保姆!召集你们的饵料和爪子,管好你们新来的兄弟姐妹。”
孤儿开始散开,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召唤分配给他们的搭档和部属,盗贼导师拖着维斯林去洞壁边说悄悄话。
洛克嗤嗤坏笑,猜测今天自己要和谁搭档外出冒险。走出阴影山,有无数口袋等着被扒,无数花招等着去玩,无数大胆的盗窃罪等着去犯。尽管他明白自己之所以成为一个不合群的怪物,有一部分原因就来自对偷窃的纯然狂热,但他绝对不会在这一方面约束自己,因为那就像他背上的一对翅膀。
阴影山下的虐待只是迎向光明之前他必须忍耐的惨淡,只有在工作时他才真正活着:心脏怦怦狂跳,手里捏着别人的值钱东西,拼命飞奔去安全的地方。就他这五六或者七年的经历教给他的,劫掠他人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一种感觉,也是他拥有的唯一真正的自由。
4
“小子,你觉得你能改进我的领导技巧了?”尽管握力不足,但盗贼导师的双臂仍是成年人那样有力,他把维斯林按在泥墙上,像是木匠要把装饰物钉上墙壁。“以为我大声说话的时候,需要你的智慧指教?”
“不,大人!请原谅我!”
“维斯林,我的宝贝,我难道不是慈悲为怀吗?”盗贼导师假装随意地撩开旧大衣的一侧翻领,露出他永远挂在腰上的切肉刀的刀柄,刀柄底下有最微弱的一抹寒光闪过。“我原谅,我提醒。小子,你得到提醒了吗?彻彻底底的提醒?”
“绝对的,先生,真的。求求你……”
“那就好。”盗贼导师放开维斯林,松手让大衣落下去重新遮住大刀,“看来我们达成了令人愉快的共识。”
“谢谢你,先生。对不起。只是……诸神诅咒的塔姆哭了一早上,他还没见过任何人上绞架。”
“我们每个人都有头一回。”盗贼导师叹道,“只要他能顺来一个钱袋,就让那小子哭吧。要是他没做到,绞架就是他最好不过的老师了。不过,我要把他和另外两个问题放进一个必须特别照看的小组。”
“问题?”
“塔姆,因为他的敏感。还有个没牙。”
“诸神啊。”维斯林说。
“对,是啊,那个脑子生锈的小粪球,就算把双手缝在他屁股上,他也拉不进手掌心。虽然如此,对,他。塔姆。还有一个。”
盗贼导师意味深长地望向远处的角落,一个阴沉的小个子男孩抱着胳膊靠在墙上,望着其他孤儿组成各自的队伍。
“拉莫瑞。”维斯林悄声说。
“特别照看。”盗贼导师紧张兮兮地咬着左手的指甲,“只要有人盯着他,让他保持理智和谨慎,从他身上倒是能榨出许多钱财。”
“他他妈的险些烧掉半个城市,先生。”
“窄巷区而已,烧掉了多半也没人怀念。他为此领受了严厉的惩罚,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认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他需要负责的看管,免得玩出格。”
维斯林掩饰不住厌恶的表情,盗贼导师轻轻嗤笑。
“不是你,小伙子。我要你和葛雷格那只小猿猴负责掩护。要是有人得手,你们就帮忙引开注意力;要是有人被逮住,你们立刻来找我。”
“感激不尽,先生,非常感谢。”
“那是当然。哭哭啼啼的塔姆……缺根筋的没牙……地狱里逃出来的短裤魔头。我需要一根明亮的蜡烛给他们引路,去给我叫醒一个翻窗组。”
“哦。”维斯林咬住腮帮子。翻窗组得名于成员擅长传统撬窃,是阴影山孤儿里的正牌精英。他们被免除了绝大多数杂活,习惯只在黑暗中下手,得到允许每天睡到下午。“他们可不会喜欢这个。”
“他们喜不喜欢关我屁事,反正他们今晚没事做。给我找个精明的。”盗贼导师咬掉一块新月形的肮脏指甲,吐掉后在大衣上擦拭手指,“妈的,给我把萨贝莎叫来。”
5
“拉莫瑞!”
终于叫到了他的名字,而且来自盗贼导师本人。洛克小心翼翼地踏着泥土地面走向阴影山之主,盗贼导师在和一个背对洛克的高挑少年窃窃私语。
还有孩子在盗贼导师面前等候。一个是塔姆。另一个是没牙,这个不幸的白痴挨了大孩子的许多拳脚,最终带给他这个绰号。不祥的预感悄悄钻进洛克的肚肠。
“哎呀,人来齐了。”盗贼导师说,“三个勇敢的可爱小伙子。你们要在我的特别授权下,去执行一项特别任务。见见你们的保姆。”
高挑少年转过身。
她浑身脏兮兮的,和所有人一样。虽说在洞窟里炼金灯球的银色亮光下很难说得准,但她似乎有点疲惫。她穿磨破了的棕色马裤,宽松的长罩衫与原本的白色已经相去甚远,扎紧的方巾上又戴了一顶皮革水手帽,所以看不见她的哪怕一根头发。
但毫无疑问,她是个女孩。这辈子第一次,某种不需要练习的动物本能在洛克胸中苏醒,提醒他注意这个事实。阴影山有的是姑娘,但洛克从未仔细想过男女之间的区别。他猛吸一口气,意识到指尖传来阵阵刺痒。
她比洛克至少大一岁,高至少半英尺。尽管疲惫,但她拥有某些女孩天生的那种气势,使得男孩感觉自己像是鞋跟下的一只昆虫,洛克既没有那份口才,也缺乏用类似词汇描述这种处境的经验。他只知道她和他在阴影山见过的所有姑娘都不一样,站在她的面前,他感觉某种神秘和远比他广阔得多的东西触碰了他。
他想雀跃。他想呕吐。
他突然痛恨起了塔姆和没牙的存在,痛恨“保姆”这个词语的内涵,他渴望能做些什么事情——随便什么事情都行——去打动这个女孩。想到脑门上的肿包是多么难看,想到要和两个没用的鼻涕虫组队,他不禁面颊发烧。
“这是贝丝。”盗贼导师说,“小伙子们,今天你们由她负责。她说的话和我说的同样有效。双手要稳当,头脑要冷静。不许拖拖拉拉,严禁他娘的恶作剧。我们最不需要的就是你们滋生野心。”吐出最后一句的时候,你不可能看漏盗贼导师投向洛克的冰冷眼神。
“非常感谢,先生。”贝丝的语气里没有半分热忱。她推着塔姆和没牙走向洞窟的一个出口。“你们两个,去门口等着。我要和你们这个朋友私下里说句话。”
洛克惊呆了——和他说句话?她猜到了他在当爪子和饵料上很有一套,猜到了他和另外两个完全不是一码事?贝丝左右看看,伸出双手按住他的肩膀,屈膝跪下。洛克的肚子里有只紧张的小动物翻起了跟头。她的视线降下来与他平行,绝不与人对视的老规矩不但被推到一旁,甚至完全从他脑海里消失了。
这时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他坠入了爱河,尽管他要到几年后才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还有它将多么彻底地扰乱他的一生。
第二,她第一次直接对他说话,他会无比清楚地记住当时的话,那些字词将烙刻在他心中,直到当时的其他事情都已褪色变成半真半假的记忆。
她说:“你就是那个叫拉莫瑞的?”
他急不可耐地点点头。
“好,听我说,你个小屎蛋。我听过你的所有事情,所以你给我他妈的闭嘴,把那双不听话的手好好收在口袋里。我向诸神发誓,你敢给我惹来一星半点的麻烦,我就找座桥把你扔下去,不管谁去看都会是他娘的一出意外。”
6
突然感觉自己只有半英寸高,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洛克昏昏沉沉地跟着贝丝、塔姆和没牙从阴影山的黑暗洞穴走进临近中午的阳光下。他双眼酸痛,阳光只是原因之一。全世界他只想打动这么一个人,是他的什么行为(还有,是谁告诉她的?)引来了她的苛责?
冥思,苦想,他的思绪不安地转向周围的环境。来到时刻改变中开阔地带,有那么多东西要看,有那么多声音要听。生存本能渐渐占了上风。脑海深处依然完全被贝丝占据,但他强迫双眼注视当前的处境。
今天的卡莫尔欢腾而繁忙,城市从阴雨连绵的艰苦春天中得到解放。人们纷纷打开窗户。最富裕的家族已经换衣,撤掉油布斗篷和带帽长袍,穿上夏日的凉爽衣裙。穷人还裹着一年四季不变的恶臭破布,和阴影山的居民一样,他们必须把所有衣物穿在身上,否则就会落在连破布都要偷的毛贼手上。
四个孤儿穿过运河桥,从阴影山来到窄巷区(有件事始终让洛克既自豪又不敢相信,那就是盗贼导师竟然深信他的某个小小计谋能够焚毁这一整个城区),洛克看见至少三艘捞尸船在用铁钩从浮码和泊桩下打捞浮尸。有时候天气太冷,浮尸会被扔在那儿散发恶臭,多日无人搭理。
贝丝领着三个男孩穿越窄巷区,躲躲闪闪跑上石头台阶,走过摇摇欲坠的木质行人桥,避开最狭窄和曲折的小巷——那里往往潜藏着醉汉、野狗和某些不怎么显眼的危险。塔姆和洛克紧跟着她,但没牙时而跑到前面,时而落到后面。他们离开窄巷区,走向玛拉·卡莫尔拉赞区草木茂盛的花园小径,这是最古老的散步道。贝丝抓住没牙的衣领,拖着他向前走。
“你这个脑子不如青春痘大的白痴,”她说,“跟着我,别惹麻烦!”
“别惹麻烦。”没牙嘟囔道。
“你想白跑这一趟,晚上饿肚子?你想给维斯林这种蛮子一个理由,打掉你还没被他打掉的牙齿?”
“不——”没牙把这个字拖成一个无聊的哈欠,他左右看看,像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世界。他挣脱贝丝的手掌。“我要戴你的帽子。”他指着她的皮帽说。
洛克紧张地咽了口唾沫。他见过没牙突然没头没脑这么讲话。这小子的脑袋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在山洞里时常因为招惹别人而受苦——显眼但缺少力量就意味着痛楚。
“不行。”贝丝说,“一边待着去。”
“我就要,我就要嘛!”没牙跺着脚,攥紧拳头,“我保证我会乖乖的!给我你的帽子!”
“你会乖乖的是因为我叫你乖乖的!”
没牙的回答是猛地一跳,从贝丝的头上抓过帽子。他用力太大,连头巾一起拽了下来,一头蓬乱的红棕色卷发垂到了她肩膀上。洛克的下巴险些脱臼。
她的头发在阳光下自由飞舞,这幅景象的美丽和真实简直难以形容,他有一瞬间忘记了他的迷恋只是单方向的,忘记了这一点对他们的任务只有好处。洛克注视着她,发现她的头发只有下半截是真正的棕色,耳朵以上是锈红色的。她染过头发,后来又长出了一截。
起初的震惊过后,贝丝的动作比没牙还快,他拿着她的帽子还没来得及戴上,帽子就回到了她手中。她用帽子恶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噢!”
她还不满意,又给了他一下,他向后畏缩。洛克恢复了神智,连忙换上茫然的表情——在阴影山下,附近只要有人挨打,无关者就都是这个表情。
“别打了!别打了!”没牙啜泣道。
“你要是敢再碰一下我的帽子,”贝丝咬牙切齿道,抓住他的衣领摇晃,“我向掌管死亡的艾赞·基拉发誓,愚蠢的小屁虫,我就直接送你去见她。”
“我保证!我保证!”
她松开手,怒目而视,几个敏捷的动作之后,红色卷发重新消失在扎紧的头巾底下。皮帽拉下来盖住头巾,洛克不禁一阵失望。
“算你走运,没有别人看见,”贝丝推着没牙向前走,“诸神爱你,小鼻涕虫,真是算你走运,没有别人看见。快走。你们两个跟紧我。”
洛克和塔姆一言不发地跟上她,活像两只紧张的小鸭子紧盯着母亲的尾羽。
洛克兴奋得发抖。同伴的无能曾使他胆战心惊,但此刻他希望他们的毛病能让他在贝丝眼中更加威风。天哪,对。就让他们哀号,让他们发疯,让他们空手而归吧。妈的,让他们向城市警卫告密,让警哨和犬吠撵着他们穿街过巷吧。比起那样,她会更喜欢其他的选择,包括他在内。
7
他们终于离开玛拉·卡莫尔拉赞区,走进纷乱扰攘的人群。
天气好得不合时节,确实适合问吊。公爵法庭所在的老城堡区,这个平日里死气沉沉的地方,今天熙熙攘攘犹如狂欢节。卵石路面上挤满了平民百姓,偶尔能看见有钱人家的四轮马车辘辘驶过人群,雇佣来的随车保镖迈开大步,时而发出威胁,时而推搡行人。洛克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某些角度看,阴影山外的世界和阴影山内的世界没什么区别。
四个孤儿组成一条人链,穿梭于喧嚣的人群之间。洛克紧抓着塔姆,塔姆紧抓着贝丝。贝丝非常不愿意让没牙离开她的视线,于是把他像攻城锤似的挡在众人之前。从洛克的高度只能看见少数几张成人的面孔,整个世界变成了无穷无尽的腰带、腹部、大衣下摆和马车轮轴。他们在一半幸运和一半坚忍的推动下向西前行,目的地是公义道,这条运河在过去五百年间始终是处绞刑的场地。
运河堤岸的边缘是一道矮石墙,再过去径直向下七八英尺就是水面。石墙已经风化崩裂,但仍旧坚固得足够让孩童坐在上面。贝丝协助洛克和塔姆钻出拥挤的人群,一只手自始至终抓着没牙。洛克手脚并用,想去贝丝旁边,塔姆却抢先贴着贝丝坐下了,洛克要是撬开他就会闹得天下大乱。他努力掩饰不快,挤出坚定的表情环顾四周。
至少这儿视野更好。运河两边都聚满了人群,有商贩叫卖面包、香肠、麦酒和船上的纪念品。他们用带长竿的小桶收钱,将货物递给站在高处的观众。
洛克能看见瘦小的身影成群结队,在大衣和腿脚的森林中闪避穿梭:阴影山的孤儿正忙着工作。他还看见了城市警卫的黄色号衣,背着盾牌的一组组小队穿过人群。这两个彼此敌对的阵营若是相遇,就会像不该碰面的炼金元素混到一起似的酿成灾祸,但目前还没有人喊叫,也没有警哨吹响,没有出了岔子的征兆。
黑桥上的交通已经中断。点缀阴森石拱的灯柱裹上了黑色裹尸布,一小群僧侣、囚犯、警卫和公爵属下的官员站在伸出桥面的行刑台后,两艘满载黄衣警卫的小船停在黑桥两端的运河上,确保囚犯落下时水面上不会有船只经过。
“我们难道不该去做事吗?”没牙说,“难道不该去偷钱包、戒指或别的——”
贝丝刚松开手不到半分钟,又连忙抓住他,咬牙切齿地骂道:“我们在人群里你就给我闭上嘴。紧紧闭上!我们要坐在这儿,留神观察,等绞刑结束后再工作。”
塔姆打个寒战,样子比早些时候更凄惨了。洛克叹了口气,既烦躁又生气。阴影山的同伴要上绞架,确实很可悲,但更可悲的是黄衣警卫居然抓住了他们。卡莫尔到处都有人莫名其妙死去,在黑街、运河和酒馆里,被火烧死,被瘟疫收割去一整个街区。塔姆,你也是孤儿,难道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对洛克来说,死亡和吃饭撒尿一样平常,看见他几乎不认识的人被吊死,他实在无法迫使自己难过起来。
说到这个,还好绞刑似乎很快就要开始了。桥上传来持续不断的鼓声,在水面和石头之间回荡,兴奋的嗡嗡交谈声渐渐停歇。在大庭广众之下折断几根脖子能让卡莫尔的民众如此谦恭和专注,连神圣仪式都做不到这一点。
“卡莫尔的忠诚市民们!森多瓦尼第七十七年,蒂拉斯迪姆月的第十七个日子,正午即将降临。”一名穿丝绸和紫貂皮衣服的大腹传令官站在黑桥顶上大声喊话,“这些罪犯严重违反了卡莫尔城的法律和习俗,被判有罪。尼克凡提公爵大人依照法定权力,在红色议事会可敬的掌玺法官批准下,将他们带到这里来接受惩罚。”
他身旁的桥上有了动静。七名囚犯被拖上前,每人由两位披着猩红色兜帽长衫的警员伺候。洛克看见塔姆紧张地咬住指节。贝丝的手臂搂住塔姆的肩膀,洛克不禁咬牙切齿。他很听话,循规蹈矩,没有闹出任何乱子,得到贝丝关怀的为什么却是塔姆?
“你得习惯这个,塔姆,”贝丝柔声说,“现在请向他们致敬。鼓起勇气。”
桥面的行刑台上,绳术大师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勒紧绳圈。吊绳的长度与各个囚犯的身高相仿,系在他们脚后的环栓上。行刑台上没有任何精细的机械部件,没有复杂的花式构造。东方的卡莫尔不是塔尔维拉,囚犯在这里只是被推下台面。
“杰瑞文·塔瓦斯蒂!”传令官看着羊皮纸喊道,“纵火,蓄意接收贼赃,袭击公爵的官员!玛琳娜·康塔达,伪造钱币,为此滥用公爵大人的名字和形象!奇奥·维斯帕齐,入室行窃,用意恶毒的哑剧表演,纵火和盗马!洛雷奥·维斯帕齐,蓄意收赃!”
成年人到此为止,传令官走向三名孩童。塔姆抽噎哭泣,贝丝悄声说:“嘘——好了。”洛克注意到贝丝非常冷静,他尽量模仿她那种漠然气度,双眼平视,抬起下巴,嘴唇微微抿起。要是她在处刑仪式当中看他一眼,肯定会注意到他这一点,会赞赏……
“玛利亚贝拉,没有姓氏,”传令官喊道,“盗窃和肆意反抗!泽尔达,没有姓氏,盗窃和肆意反抗!”
绳术大师把额外的重量绑在最后三名罪犯的腿上,因为他们本身的体重太轻,下坠到头的时候恐怕无法给他们一个痛快的结局。
“拉斯,没有姓氏,盗窃和肆意反抗。”
“泽尔达对我很好。”塔姆悄声说,嗓音嘶哑。
“诸神知道。”贝丝说,“现在请安静。”
“因为肉体犯下罪行,你们的肉体将领受死亡。”传令官继续道,“你们将被吊颈悬挂于流水之上,直到死亡,流水将载着你们不安的灵魂去往铁海,到了那里,它们将不再能伤害公爵治下的所有灵魂和居民。愿诸神慈悲,及时接收你们的灵魂。”传令官放下卷轴,面对死囚。“以公爵的名义,我赐予你们公义。”
鼓声响起。一名绳术大师拔出长剑,防止囚犯反抗。洛克见过一次绞刑,他知道死囚只有一次机会,能够发扬他们身上还剩下的尊严精神。
今天的处刑相当顺利。鼓声突然停歇。一对对的兜帽黄号衣迈步向前,把各自掌握的囚犯推下绞刑台。
七根长绳猛地拉紧,麻绳或颈骨(或两者)断裂的脆响陡然响起,塔姆扭头不看,洛克早就料到他会这样,但洛克对没牙的反应还是估计不足。
“啊——!啊——!啊——!”
每一声惨叫都比上一声更长更响。贝丝用一只手捂住没牙的嘴巴,拼命想按住他。水面上,四具较大和三具较小的尸体像钟摆似的晃动,幅度很快就变得越来越小。
洛克的心脏怦怦直跳。附近的所有人肯定都瞪着他们——他听见了咯咯笑声和厌恶的评论。他们吸引来的注意越多,待会儿去完成真正的任务就越困难。
“嘘——”贝丝竭尽全力控制住没牙,“安静,该死。给我安静!”
“出什么事了,姑娘?”
洛克惊恐地看见两个黄号衣分开了他们背后的人群。诸神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吗?他们要是在搜捕阴影山的孤儿怎么办?他们要是恶声恶气地逼问怎么办?他按捺住跳进运河的冲动,瞪大双眼,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贝丝用一条胳膊搂住没牙的脸,勉强扭转半身,向两名警官弯腰致意。
“我的小弟,”她气喘吁吁地说,“他从没看过绞刑。我们没有存心制造混乱。我这就让他住口。”
没牙不再挣扎,开始啜泣。刚才开口的黄号衣是个中年男人,满脸伤疤,厌恶地低头看着他。
“你们四个是自己来的?”
“妈妈让我们来的,”贝丝说,“想让男孩们见识一下绞刑,看看懒散和交友不慎会带来什么下场。”
“多么明智的女人,没什么比一场绞刑更能吓掉小把戏身上的坏毛病了。”男人皱起眉头,“她为什么没有来?”
“天,我的母亲,她最爱看绞刑了。”贝丝说,然后压低声音,“可是,呃,她吃坏了肚子,很严重。她一整天就坐在她的——”
“够了。那好吧。”黄号衣清清噪子,“愿诸神赐她健康。近一段时间最好别带这孩子来看悔罪日仪式了。”
“我同意,长官。”贝丝又弯腰行礼,“母亲会为了这个打他屁股的。”
“那我们就走了,姑娘。别再闹出什么动静来。”
“一定的,长官。”
两名警官走进已经恢复活力的人群。贝丝滑下石墙,动作称不上优美,因为她同时挽着没牙和塔姆。前一个需要她用一条胳膊紧紧抓住,后一个不肯松开她的另一条手臂。塔姆没有像没牙那样大呼小叫,但洛克看见他眼睛里泛着泪光,脸色比早些时候更加苍白了。洛克伸出舌头在嘴里舔了一圈,黄号衣的灼人视线烤得他口干舌燥。
“走吧,”贝丝说,“离开这儿。我们已经看过了要看的东西。”
8
再次穿过大衣、腿脚和腹部的森林,洛克感觉到兴奋重新抬头,他轻轻抓住贝丝的罩衫后摆,以免跟丢她,她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既开心又失望。贝丝领着他们回到玛拉·卡莫尔拉赞区的绿荫下;不到四十码之外就是数以百计的人群,这里却那么安宁和幽静。他们钻进一个偏僻的角落,她把塔姆和没牙摔在地上。
“诸神在上!要是被另外一帮阴影山的人看见了怎么办?”
“对不起,”没牙呻吟道,“但他们……但他们……但他们死了——”
“上了绞架谁能活着下来?所以绞刑才是死刑!”贝丝用双手扭着罩衫前襟,然后深吸一口气,“给我镇静下来。快。你们每个人都必须偷一个钱袋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否则就不能回去。”
没牙又是好一阵抽泣,他侧身躺在地上咬住指节。塔姆的声音比洛克能想象的还要疲惫:“我做不到,贝丝。对不起。我会被抓住的。我实在做不到。”
“那你今晚就没饭吃了。”
“行啊,”塔姆说,“送我回去吧,求求你。”
“该死。”贝丝揉揉眼睛,“我不能空着手带你们回去,否则我的麻烦也不会比你们少,听懂了?”
“你是翻窗组。”塔姆喃喃道,“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也这么希望。”贝丝说,“你们两个必须镇静下来——”
“我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
洛克闻到了一个胜利的机会。贝丝在河岸上救他们脱离麻烦,此刻他有了一个绝佳的报答机会。想到她会有什么反应,他微笑着站起身,尽可能挺直腰杆,清清喉咙。
“塔姆,别这么窝囊,”贝丝完全无视了洛克,“你必须去偷点东西,或者吸引注意力让别人下手。我不会给你其他选择——”
“不好意思。”洛克犹豫道。
“你要干什么?”
“我可以分他俩一人一个。”洛克说。
“什么?”贝丝转向他,“你在胡说什么?”
洛克从罩衫底下拿出两个皮革钱袋和一块精致的丝绸手帕——只是手帕稍微有点脏。
“三件,”他说,“我们三个人。就说我们每人偷了一件,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你他妈是从哪儿——”
“就在人群里,”洛克说,“你抓着没牙……你的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了,肯定没看见。”
“我还没叫你动手呢!”
“唔,可你也没叫我别动手。”
“但那是——”
“我总不能把它们还回去吧!”洛克的语气比他的本意暴躁得多。
“别冲我嚷嚷!唉,诸神在上,你生什么气嘛。”贝丝说。她屈膝跪下,伸手按住洛克的肩膀,被她的手碰到,在她的注视之下,洛克突然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洛克说,“没什么。”
“诸神啊,你这个孩子真是奇怪。”她又瞥一眼塔姆和没牙,“你们三个真是一篮子灾难,两个没法工作,一个没有命令就自己工作。我看我们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贝丝接过洛克手里的钱袋和手帕。她的手指扫过他的手指,他打个哆嗦。贝丝眯起双眼。
“早上撞到头了?”
“对。”
“是谁推的你?”
“自己摔的。”
“哦,对,当然。”
“真的!”
“脑袋别是碰坏了吧?要么你就是生病了。你抖得很厉害。”
“我……我没事。”
“随便你。”贝丝闭上眼睛,用指尖揉了揉,“看来你帮大家省了无数麻烦。你要我……怎么说呢,有什么人在骚扰你吗,你希望能阻止他?”
洛克惊呆了。一个大孩子,这个大孩子,翻窗组里的一员,在问他要不要保护。她能做到吗?她能管住维斯林和葛雷格吗?
不。洛克强迫自己从贝丝迷人的脸上移开视线,低头盯着地面。永远会有其他的维斯林和葛雷格。而且,要是这些人因为她的干涉愈加敌视他怎么办?她是翻窗组的,他属于街头组,他们的昼夜相反。他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她;她能提供什么样的保护?他可以继续装死,避免引来别人的注意。规矩一。规矩二。始终如此。
“我自己摔的,”他说,“我没事。”
“好吧。”她答道,有点冷淡,“随便你。”
洛克的嘴几次张开又合上,拼命想挤出点什么话,用来取悦这个陌生的存在。太迟了,来不及了。她转过身,拉起地上的塔姆和没牙。
“真是不敢相信,”她说,“但你们两个白痴欠窄巷区纵火犯一顿晚饭了。要是向任何人泄露今天的事,你们知道会惹上天杀的多少麻烦吗?”
“我知道。”塔姆说。
“要是被我听到风声,我会非常不开心的,”贝丝继续道,“任何风声!听见了吗,没牙?”
可怜的倒霉孩子点点头,然后继续吸吮他的指节。
“那就回阴影山吧。”贝丝拉拉头巾,正了正帽子,“东西由我保管,我亲手交给导师。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透露给其他人。”
她习惯性地抓着没牙一路回到坟场。塔姆跟在她背后,显得精疲力尽,但像是松了一口气。洛克走在最后,以他完全缺乏经验的头脑左思右想。他说错了什么话,做错了什么事吗?他误判了什么情况吗?他省去了她那么多麻烦,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高兴?
回去的一路上贝丝没有和他说过任何话。在他找到由头再次搭话之前,她就钻进通往翻窗组私有领土的地道,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不能跟着走进去。
他郁闷了一整晚,用灵活手指挣来的晚饭只吃了几小口。他生气不是为了贝丝,而是因为自己不知怎的惹火了她。
9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每一天都漫长得超乎洛克的想象,因为除了白天犯法的短暂兴奋和求生存的日常琐务之外,他的心神完全被另一件事占据。
贝丝不肯离开他的脑海。他做梦会梦见她,她的头发如何从帽子里倾泻而出,如何被从玛拉·卡莫尔拉赞区交错枝叶之间洒下的阳光照亮。奇怪的是,在梦里,她的头发从发根到发梢全都是红色,没有被染色剂或伪装物沾染。美梦的代价是每次在黑暗中被冻醒,他都会体验到剧烈的失望,从未侵扰过他的神秘情绪在心中翻腾。
他必须再见到她。无论如何。
刚开始他还怀有希望,希望被打入这个麻烦小队是永久性的,贝丝将持续担任他们的保姆。不幸的是,盗贼导师似乎没有这个打算。洛克慢慢意识到,要是他还想再找到机会打动她,就必须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他很难打破自己定下的惯例,更不用说他处在少有露头机会的最底层了。但他开始在家园的洞窟和地道里四处漫游,渴望能瞥见一眼贝丝,将自己暴露给大孩子的凌虐和嘲笑。他装死。他不做出任何反应。规矩一和规矩二。为了一个目标心甘情愿地领受创伤,感觉还相当不赖。
街头组地位卑下的孤儿们(其实就是几乎所有人)一起睡在像是养育院的小洞窟地上,一个房间几十人。洛克半夜三更从梦中醒来后,经常尽量保持清醒,竖着耳朵去听四周除嗫嚅和窸窸窣窣之外的声响,捕捉翻窗组执行秘密任务时来来去去的脚步声。
以前他睡觉总是在打鼾的伙伴中央,或者背靠一堵令人放心的土墙。如今他冒险睡在人群的外沿,从那儿能看见地道里的人来人往。毕竟每一个经过的黑影,每一声他听见的脚步声,都有可能是她。
他极少有成功的时候,他在晚餐时见过她几次,但她从不和他说话。就算她注意到了洛克,也完全没有表现出来。洛克虽然想去找她说话,但她周围都是翻窗组的伙伴,还有街头组仗势凌人的大孩子……敢出头就是死路一条。于是他只能想方设法偷偷跟踪她,只要能多看见她半秒钟,就能享受一次胸中波涛翻腾的感觉。这几眼和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值得了许多天的苦闷期待。
日子一天天、一周周在孩童那永远朦胧的时间感中过去。那几个与贝丝共度的短暂快乐瞬间——他和她说话,她和他说话——在洛克脑海中被抛光又磨光,直到他的人生仿佛就从那一天开始。
春季的某一天,塔姆死了。洛克听见传闻,他偷钱袋被当场逮住,受害者用拐杖敲碎了他的颅骨。这种事并不稀奇,若是有目击者能证明塔姆企图偷东西,他只会失去非惯用手上的一根手指;要是没人支持他的说法,他就会被绞死。卡莫尔毕竟是个文明城邦,杀死孩童有时候合情合理,有时候则不可接受。
过了不久,没牙也走了,大白天被马车碾死的。洛克心想这或许也不是坏事,他和塔姆在阴影山过得异常凄惨,说不定诸神给他们找到了更好的出路。再说洛克反正也不关心,他有自己的执念要去追求。
没牙死后过了几天,洛克在北角区忙活了一个漫长而湿漉漉的下午,在富裕的集市上踩点和偷窃。他甩掉救急斗篷上的雨水,所谓斗篷,也就是他每晚睡觉当毯子的那块恶臭毛皮。他去见维斯林和葛雷格带领的大孩子,每天小孩子带着所得回来,都要被他们揭走一层皮。
他们平时总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嘲笑和威胁洛克这种人上,但今天他们在兴奋地讨论其他什么话题。洛克等待着轮到自己遭受凌辱,听见了对话中的只言片语。
“……对,他为此很不开心……他是最挣钱的人之一。”
“我知道她是,所以她特别喜欢装腔作势。”
“但对你来说,他们不就是翻窗组吗?不就是这副德行吗?显然他们不乐意遇到这种事。证明他们和咱们一样都是凡人,他们也会搞砸。”
“嘴巴坏得不得了。先是那个倒霉蛋被打烂了脑袋……然后是被我们踢掉满嘴牙的小屎蛋……现在轮到她。”
洛克只觉得肚子里一阵冰凉。
“谁?”他说。
维斯林说到一半停下来,他盯着洛克,像是惊呆了:这个街头组的小动物居然会说话。
“什么谁,你的屁股又痒痒了?”
“你们在说谁?”
“你他妈问这个干什么?”
“到底是谁?”
洛克的双手不由自主攥紧,心脏狂跳不已,他扯开嗓门大喊:“到底是谁?”
维斯林一脚就踢翻了他。洛克眼睁睁看着,看着对方的脚飞向自己的脸,渐渐巨大得无法想象,但他就是躲不开。地板和天花板颠倒过来,等洛克恢复视觉,他已经躺在了地上,维斯林的一只脚踩着他的胸口。带着铜锈味的温暖鲜血一点一滴流进喉咙眼。
“他这是抽什么风,敢这么和我们说话?”维斯林心平气和地说。
“谁知道呢。真他妈的可悲,简直了。”葛雷格说。
“求求你,”洛克说,“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你有权知道什么?”维斯林跪下来,用膝盖抵住洛克的胸口,在他衣服里翻找,掏出他那天偷到的全部成果:两个钱袋,一根银项链,一块手帕,几木管杰里什化妆品。“说起来,葛雷格,我怎么不记得今晚拉莫瑞带回来了任何东西呢?”
“我也不记得,维斯。”
“是啊。你这个小尿裤精,这就太可惜了。晚饭你只能吃自己的屎了。”
洛克早就习惯了地道里此刻响起的哄堂大笑,他完全不去理会。他想爬起来,喉咙却又挨了一脚。
“我只是想知道,”他勉强道,“发生了什么——”
“你有什么好关心的?”
“求求你……求求你……”
“好吧,既然你好声好气地问我,”维斯林把洛克的战利品扔进一个脏布袋,“翻窗组今晚过得很不顺利。”
“彻底玩砸了。”葛雷格说。
“偷一户大宅子的时候被发现了。不是每个人都逃了回来,在运河里失去了一个。”
“谁?”
“贝丝。淹死了。”
“你胡说,”洛克嘶哑地叫道,“你胡说!”
维斯林一脚踢在他的侧腹,洛克吃痛翻滚。“谁说……谁说她——”
“他妈的我说的。”
“谁告诉你的?”
“公爵写信告诉我的,你个弱智。当然是导师了!贝丝昨晚淹死了。她没有回到阴影山。你是爱上她还是怎么了?真是可笑。”
“下地狱吧!”洛克咬牙喊道,“你下——”
维斯林一脚踢在同一个地方,打断了他的叫骂。
“葛雷格,”他说,“我们有个大问题了。这小子的脑子出了问题,忘了他对我们这些人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
“我刚好会治这个毛病,维斯林。”葛雷格一脚踢在洛克的两腿之间,洛克张开嘴,但喊不出声音,只能嘶嘶发出痛苦的出气声。
“让这个小涂屎精尝尝厉害。”维斯林咧嘴坏笑,和葛雷格两个人用结结实实的重脚招呼洛克,仔细挑选落脚的位置,“喜欢这个吗,拉莫瑞?敢和我们顶嘴,喜欢换来的苦头吗?”
盗贼导师禁止孤儿之间公开残杀,否则洛克今天就会交待在这儿了。要不是打死他的代价是自己送命,这两个大孩子无疑会把他踢成肉泥,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险些要了他的小命。
过了足足两天,洛克才能出去重新工作,因为没有朋友照顾他,所以他被饥渴折磨了两天。但恢复健康没有给他带来满足,重新开始工作也没有任何乐趣可言。
他回到原先的生活中:每天装死,躲在角落里,规矩一和规矩二。他在阴影山下又变成孤单一人。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把百来号饥肠辘辘的孤儿盗贼放进充满拱室和地道的阴冷洞穴,头顶着昔日的坟场,再让一个半瘸老人监护他们,很快你就会发现,管理他们成了一项微妙的工作。
古老的卡莫尔城,阴影山下的盗贼王国,盗贼导师还没有真的衰老,受他监护的肮脏孤儿做梦也不敢一对一反抗他。然而,他却时刻警惕潜藏在紧握双拳和嗜血冲动中的暴乱势头——在他的训练培育之下,暴乱的火苗每一天都会变得愈加凶险。他这条性命依赖于虚饰的秩序,而这种秩序在最好的时刻也比被打湿的纸张还要脆弱。
当然了,他的存在能在特定半径之内带来强迫性的绝对服从。无论任何地方,只要听得见他的声音,能被他的感官捕捉到越轨行为,孤儿就会温顺听话。不过,他毕竟总有醉酒、睡觉和瘸着腿在城里跑来跑去办事的时候,为了维持这帮乌合之众的秩序,他必须让他们积极地镇压他们自己。
他将阴影山块头和年纪最大的少年男女中的大多数塑造成荣誉卫兵,赋予他们虚假的特权和一星半点的所谓尊重。更重要的一点,他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每一个都生活在对他的极度恐惧之中。失败的代价永远是剧痛或即将领受的剧痛,异常不顺从的成员则会莫名失踪。没有人会做梦似的认为他们去了更好的地方。
因此,他保证了他选中的这群少数派时刻沉浸在恐惧中,没有其他出路,只能将痛苦强加于年龄和块头略逊他们一筹的孩童身上——同时也将恐惧传递下去——那些孩童转过身又去压迫更加弱小的一个阶层。不幸就这么一级一级分配给所有人,盗贼导师的权威如同地质压力,一直落到孤儿群落中最驯顺的边缘。
就其本身而言,这是一个值得赞美的体系,只要你不是凑巧属于最外围的边缘人物:个头最小、性格最坏、人缘最差的那些。对他们来说,阴影山的生活就仿佛每时每刻都有一只皮鞋踩着他们的脸。
洛克·拉莫瑞只有五六岁,也可能七岁——谁都不确定,也无所谓。他的个头小得出奇,性格坏得无人能及,人缘差得难以想象。哪怕他拖着脚走在一大群臭烘烘的孤儿里,身边有几十个同类,他依然是一个人。他自己对此也一清二楚。
2
集会的时间到了。阴影山下最糟糕的时刻之一。洛克四周的孤儿仿佛变幻莫测的河流,又像一片陌生的森林,处处暗藏杀机。
在这种环境下求生,第一条规则就是不能引来注意。孤儿大军压低声音说话,走向阴影山中央的巨大拱室,盗贼导师召唤他们去那里。洛克左右各扫一眼,这一招的重点在于既隔着安全距离找到欺压他人成性的家伙,又不和他们对视(那是第一等最可怕的错误),然后假装随意,在自己和所有威胁之间放上足够多的中立孩童,直到集会散场。
第二条是假如事实证明第一条不足以避开灾祸——这是常有的事——那就绝对不能做出反应。
人群在他背后分开。和所有被捕猎的动物一样,洛克拥有高度发达的避害本能。他有足够的时间抢先退缩,迎接落在两块肩胛骨之间的狠狠一击。洛克撞在地道壁上,几乎站不住脚。
随着这一击而来的是熟悉的笑声:葛雷格·弗斯,大他几岁,体重两石,和卡莫尔公爵一样,都远远超出了洛克的报复能力。
“诸神啊,拉莫瑞,你这小家伙是多么虚弱和笨拙。”葛雷格单手按住洛克的后脑勺,推着他仍旧在湿泥墙壁上的整个身体向前走,直至他的额头撞上一根古老的地道撑梁,带来阵阵剧痛。“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妈的,你要是打算操蟑螂,蟑螂都会把你掀翻在地。”
附近的每一个人都哈哈大笑,有几个是真的觉得好笑,其他的是害怕被人看见没有笑。洛克继续跌跌撞撞往前走,他胸中怒火翻腾,嘴里却一言不发,就仿佛满脸泥土、脑门有个抽痛的肿包是完全正常的生活状态。葛雷格又推了他一把,但已经没用多大劲头了,他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挤开众人继续朝前走去。
装死。假装不在乎。否则几秒钟的羞辱就会变成几小时甚至几天的痛苦,否则几块瘀青就会变成折断的骨头——甚至是更可怕的结果。
孤儿的河流渐渐汇聚,这是一次少有的大型集会,阴影山的所有人差不多都来齐了,主洞里的空气比平时还要沉闷和凝重。盗贼导师坐在他的高背椅上,群聚的孩童几乎遮住了他的头顶,最年长的属下在人群中分开道路,各自占据了他周围的固定位置。洛克找到最偏僻的一面墙,紧紧靠上去,尽其所能扮演一片黑影。直到此刻,背后有了舒服的安全感,他才抬起手抚摸额头,放任自己沉浸在一瞬间的愤怒之中。他拿开手,指尖有滑溜溜的鲜血。
过了一阵,孤儿的流淌终于停歇,盗贼导师清清喉咙。
这是森多瓦尼第七十七年的一个悔罪日,也是处绞刑的日子。阴影山下的黑暗洞窟之外,卡莫尔公爵的臣民正在晴朗的春日天空下结绳圈。
3
“这件事多么令人不快。”盗贼导师说,“对,就是这样。公爵的执法铁臂掳走了我们的几个兄弟姐妹。真是可悲可叹,他们居然会松懈到被逮住的地步!唉。正如我经常拼命教导大家的,我可爱的孩子们,我们这门行当非常微妙,往往不被我们施展技艺的对象赞赏。”
洛克擦掉脸上的泥土。罩衫袖子抹上的泥土比擦掉的更多,但整理仪容的仪式能够镇定心神。就在他清理自己的时候,盗贼导师又开口了。
“悲伤的一天,我可爱的孩子们,真正的悲剧。但牛奶腐坏,你反而可以期待奶酪,对吧?哈,对!机会!今天这个处绞刑的日子,天气好得不合季节。这意味着人们的钱袋会塞得鼓鼓囊囊,而眼睛都死死盯着难得一见的奇景,是不是啊?”
他伸出两根弯曲的手指(很久以前折断过,愈合得很不好),表演一个人走出高台边缘,向前直冲而下,掉落在地后,两根手指痉挛般抽动几下的戏码,几个年纪最大的孩子咯咯怪笑。孤儿大军中有人轻声啜泣,但盗贼导师置若罔闻。
“你们三五人一组,全都给我去看绞刑。”他说,“让这一幕教你们记住恐惧,我可爱的孩子们!轻率,笨拙,想要信赖别人——今天你们会看见唯一可能得到的奖赏。要享受诸神赐予的生命,你们必须手脚灵活,拿了就跑。跑得仿佛地狱猛犬闻到了罪人的臭味!这样我们才能逃离绞架!今天你们要最后再看一眼几个朋友,他们就没能做到这一点。”
“但在回来之前,”他压低声音,“每一个人都要向他们致敬。不顾一切危险,偷上一大把钱币或珠宝;空手而归就要饿肚皮。”
“我们必须这样吗?”
这是一声绝望的呜咽。洛克听出说话的是塔姆,一个新来的饵子,处于最最底层,甚至还没开始学会阴影山的生活方式。刚才啜泣的肯定也是他。
“塔姆,我的羔羊,没有任何事情是你必须做的。”盗贼导师的声音仿佛发霉的天鹅绒。他伸出手,穿过孤儿的人群,孩子们犹如肮脏的麦秆一般分开,最后他的手落在塔姆剃得精光的脑袋上。“可是,如果你不工作,我也就不需要伺候你了,对吧?请便,尽管脱离这次盛大的远征。冰冷的坟场泥土不限量供应,那就是你的晚餐。”
“可是……我就不能,呃,做些别的事情吗?”
“哎呀,你可以去抛光我的银质茶具嘛,只可惜我并没有。”盗贼导师屈膝跪下,暂时离开了洛克的视线,“塔姆,我有的只是这份工作,所以你要做的也是这份工作,明白了吗?好小伙子。勇敢的小伙子。眼睛里为什么淌出了两条小河,难道是因为外面在举行绞刑?”
“他们——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这只意味着——”
“塔姆,你这块小尿垫,把哀号塞回你该死的小屁眼里!”
盗贼导师猛地转身,刚才说话的人脑袋上挨了一巴掌,向后跌去。倒霉的家伙踉跄后退,孤儿的海洋里掀起涟漪,他窃笑的伙伴推了他几把,他这才站住。洛克忍不住微笑。看见仗势欺人的大孩子挨打,总能让他心中暗喜。
“维斯林,”盗贼导师用危险的欢欣口吻说,“你莫非特别喜欢被人打断说话?”
“不——不……不,先生。”
“得知我们在这方面居然意见一致,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
“当……当然。对不起,先生。”
盗贼导师的视线回到塔姆身上,刚才仿佛蒸汽遇到阳光般消失的微笑,突然又回到了他脸上。
“就像我说的,我们那些朋友,我们将要哀悼的朋友。多么不幸啊。但他们的问吊,难道不是为了我们上演的好一场大戏吗?他们聚集起的人群,难道不是一颗熟透的李子吗?如果拒绝利用这样的机会,我们还算得上是什么朋友呢?忠实的朋友?勇敢的朋友?”
“不,先生。”塔姆喃喃道。
“太对了。既不忠实,也不勇敢。因此,我们要把握住这个机会,对吧?他们掉下去的时候,我们将用目不转睛的视线向他们致敬,好不好?”
“只要……只要您这么说,先生。”
“我当然这么说了。”盗贼导师敷衍地拍拍塔姆的肩膀,“去吧。绞刑将在中午开始;在这个该死的城市里,绳术大师是唯一准时的生物。谁要是迟到,我敢向你们保证,就必须花费十倍的力气补偿。保姆!召集你们的饵料和爪子,管好你们新来的兄弟姐妹。”
孤儿开始散开,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召唤分配给他们的搭档和部属,盗贼导师拖着维斯林去洞壁边说悄悄话。
洛克嗤嗤坏笑,猜测今天自己要和谁搭档外出冒险。走出阴影山,有无数口袋等着被扒,无数花招等着去玩,无数大胆的盗窃罪等着去犯。尽管他明白自己之所以成为一个不合群的怪物,有一部分原因就来自对偷窃的纯然狂热,但他绝对不会在这一方面约束自己,因为那就像他背上的一对翅膀。
阴影山下的虐待只是迎向光明之前他必须忍耐的惨淡,只有在工作时他才真正活着:心脏怦怦狂跳,手里捏着别人的值钱东西,拼命飞奔去安全的地方。就他这五六或者七年的经历教给他的,劫掠他人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一种感觉,也是他拥有的唯一真正的自由。
4
“小子,你觉得你能改进我的领导技巧了?”尽管握力不足,但盗贼导师的双臂仍是成年人那样有力,他把维斯林按在泥墙上,像是木匠要把装饰物钉上墙壁。“以为我大声说话的时候,需要你的智慧指教?”
“不,大人!请原谅我!”
“维斯林,我的宝贝,我难道不是慈悲为怀吗?”盗贼导师假装随意地撩开旧大衣的一侧翻领,露出他永远挂在腰上的切肉刀的刀柄,刀柄底下有最微弱的一抹寒光闪过。“我原谅,我提醒。小子,你得到提醒了吗?彻彻底底的提醒?”
“绝对的,先生,真的。求求你……”
“那就好。”盗贼导师放开维斯林,松手让大衣落下去重新遮住大刀,“看来我们达成了令人愉快的共识。”
“谢谢你,先生。对不起。只是……诸神诅咒的塔姆哭了一早上,他还没见过任何人上绞架。”
“我们每个人都有头一回。”盗贼导师叹道,“只要他能顺来一个钱袋,就让那小子哭吧。要是他没做到,绞架就是他最好不过的老师了。不过,我要把他和另外两个问题放进一个必须特别照看的小组。”
“问题?”
“塔姆,因为他的敏感。还有个没牙。”
“诸神啊。”维斯林说。
“对,是啊,那个脑子生锈的小粪球,就算把双手缝在他屁股上,他也拉不进手掌心。虽然如此,对,他。塔姆。还有一个。”
盗贼导师意味深长地望向远处的角落,一个阴沉的小个子男孩抱着胳膊靠在墙上,望着其他孤儿组成各自的队伍。
“拉莫瑞。”维斯林悄声说。
“特别照看。”盗贼导师紧张兮兮地咬着左手的指甲,“只要有人盯着他,让他保持理智和谨慎,从他身上倒是能榨出许多钱财。”
“他他妈的险些烧掉半个城市,先生。”
“窄巷区而已,烧掉了多半也没人怀念。他为此领受了严厉的惩罚,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认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他需要负责的看管,免得玩出格。”
维斯林掩饰不住厌恶的表情,盗贼导师轻轻嗤笑。
“不是你,小伙子。我要你和葛雷格那只小猿猴负责掩护。要是有人得手,你们就帮忙引开注意力;要是有人被逮住,你们立刻来找我。”
“感激不尽,先生,非常感谢。”
“那是当然。哭哭啼啼的塔姆……缺根筋的没牙……地狱里逃出来的短裤魔头。我需要一根明亮的蜡烛给他们引路,去给我叫醒一个翻窗组。”
“哦。”维斯林咬住腮帮子。翻窗组得名于成员擅长传统撬窃,是阴影山孤儿里的正牌精英。他们被免除了绝大多数杂活,习惯只在黑暗中下手,得到允许每天睡到下午。“他们可不会喜欢这个。”
“他们喜不喜欢关我屁事,反正他们今晚没事做。给我找个精明的。”盗贼导师咬掉一块新月形的肮脏指甲,吐掉后在大衣上擦拭手指,“妈的,给我把萨贝莎叫来。”
5
“拉莫瑞!”
终于叫到了他的名字,而且来自盗贼导师本人。洛克小心翼翼地踏着泥土地面走向阴影山之主,盗贼导师在和一个背对洛克的高挑少年窃窃私语。
还有孩子在盗贼导师面前等候。一个是塔姆。另一个是没牙,这个不幸的白痴挨了大孩子的许多拳脚,最终带给他这个绰号。不祥的预感悄悄钻进洛克的肚肠。
“哎呀,人来齐了。”盗贼导师说,“三个勇敢的可爱小伙子。你们要在我的特别授权下,去执行一项特别任务。见见你们的保姆。”
高挑少年转过身。
她浑身脏兮兮的,和所有人一样。虽说在洞窟里炼金灯球的银色亮光下很难说得准,但她似乎有点疲惫。她穿磨破了的棕色马裤,宽松的长罩衫与原本的白色已经相去甚远,扎紧的方巾上又戴了一顶皮革水手帽,所以看不见她的哪怕一根头发。
但毫无疑问,她是个女孩。这辈子第一次,某种不需要练习的动物本能在洛克胸中苏醒,提醒他注意这个事实。阴影山有的是姑娘,但洛克从未仔细想过男女之间的区别。他猛吸一口气,意识到指尖传来阵阵刺痒。
她比洛克至少大一岁,高至少半英尺。尽管疲惫,但她拥有某些女孩天生的那种气势,使得男孩感觉自己像是鞋跟下的一只昆虫,洛克既没有那份口才,也缺乏用类似词汇描述这种处境的经验。他只知道她和他在阴影山见过的所有姑娘都不一样,站在她的面前,他感觉某种神秘和远比他广阔得多的东西触碰了他。
他想雀跃。他想呕吐。
他突然痛恨起了塔姆和没牙的存在,痛恨“保姆”这个词语的内涵,他渴望能做些什么事情——随便什么事情都行——去打动这个女孩。想到脑门上的肿包是多么难看,想到要和两个没用的鼻涕虫组队,他不禁面颊发烧。
“这是贝丝。”盗贼导师说,“小伙子们,今天你们由她负责。她说的话和我说的同样有效。双手要稳当,头脑要冷静。不许拖拖拉拉,严禁他娘的恶作剧。我们最不需要的就是你们滋生野心。”吐出最后一句的时候,你不可能看漏盗贼导师投向洛克的冰冷眼神。
“非常感谢,先生。”贝丝的语气里没有半分热忱。她推着塔姆和没牙走向洞窟的一个出口。“你们两个,去门口等着。我要和你们这个朋友私下里说句话。”
洛克惊呆了——和他说句话?她猜到了他在当爪子和饵料上很有一套,猜到了他和另外两个完全不是一码事?贝丝左右看看,伸出双手按住他的肩膀,屈膝跪下。洛克的肚子里有只紧张的小动物翻起了跟头。她的视线降下来与他平行,绝不与人对视的老规矩不但被推到一旁,甚至完全从他脑海里消失了。
这时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他坠入了爱河,尽管他要到几年后才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还有它将多么彻底地扰乱他的一生。
第二,她第一次直接对他说话,他会无比清楚地记住当时的话,那些字词将烙刻在他心中,直到当时的其他事情都已褪色变成半真半假的记忆。
她说:“你就是那个叫拉莫瑞的?”
他急不可耐地点点头。
“好,听我说,你个小屎蛋。我听过你的所有事情,所以你给我他妈的闭嘴,把那双不听话的手好好收在口袋里。我向诸神发誓,你敢给我惹来一星半点的麻烦,我就找座桥把你扔下去,不管谁去看都会是他娘的一出意外。”
6
突然感觉自己只有半英寸高,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洛克昏昏沉沉地跟着贝丝、塔姆和没牙从阴影山的黑暗洞穴走进临近中午的阳光下。他双眼酸痛,阳光只是原因之一。全世界他只想打动这么一个人,是他的什么行为(还有,是谁告诉她的?)引来了她的苛责?
冥思,苦想,他的思绪不安地转向周围的环境。来到时刻改变中开阔地带,有那么多东西要看,有那么多声音要听。生存本能渐渐占了上风。脑海深处依然完全被贝丝占据,但他强迫双眼注视当前的处境。
今天的卡莫尔欢腾而繁忙,城市从阴雨连绵的艰苦春天中得到解放。人们纷纷打开窗户。最富裕的家族已经换衣,撤掉油布斗篷和带帽长袍,穿上夏日的凉爽衣裙。穷人还裹着一年四季不变的恶臭破布,和阴影山的居民一样,他们必须把所有衣物穿在身上,否则就会落在连破布都要偷的毛贼手上。
四个孤儿穿过运河桥,从阴影山来到窄巷区(有件事始终让洛克既自豪又不敢相信,那就是盗贼导师竟然深信他的某个小小计谋能够焚毁这一整个城区),洛克看见至少三艘捞尸船在用铁钩从浮码和泊桩下打捞浮尸。有时候天气太冷,浮尸会被扔在那儿散发恶臭,多日无人搭理。
贝丝领着三个男孩穿越窄巷区,躲躲闪闪跑上石头台阶,走过摇摇欲坠的木质行人桥,避开最狭窄和曲折的小巷——那里往往潜藏着醉汉、野狗和某些不怎么显眼的危险。塔姆和洛克紧跟着她,但没牙时而跑到前面,时而落到后面。他们离开窄巷区,走向玛拉·卡莫尔拉赞区草木茂盛的花园小径,这是最古老的散步道。贝丝抓住没牙的衣领,拖着他向前走。
“你这个脑子不如青春痘大的白痴,”她说,“跟着我,别惹麻烦!”
“别惹麻烦。”没牙嘟囔道。
“你想白跑这一趟,晚上饿肚子?你想给维斯林这种蛮子一个理由,打掉你还没被他打掉的牙齿?”
“不——”没牙把这个字拖成一个无聊的哈欠,他左右看看,像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世界。他挣脱贝丝的手掌。“我要戴你的帽子。”他指着她的皮帽说。
洛克紧张地咽了口唾沫。他见过没牙突然没头没脑这么讲话。这小子的脑袋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在山洞里时常因为招惹别人而受苦——显眼但缺少力量就意味着痛楚。
“不行。”贝丝说,“一边待着去。”
“我就要,我就要嘛!”没牙跺着脚,攥紧拳头,“我保证我会乖乖的!给我你的帽子!”
“你会乖乖的是因为我叫你乖乖的!”
没牙的回答是猛地一跳,从贝丝的头上抓过帽子。他用力太大,连头巾一起拽了下来,一头蓬乱的红棕色卷发垂到了她肩膀上。洛克的下巴险些脱臼。
她的头发在阳光下自由飞舞,这幅景象的美丽和真实简直难以形容,他有一瞬间忘记了他的迷恋只是单方向的,忘记了这一点对他们的任务只有好处。洛克注视着她,发现她的头发只有下半截是真正的棕色,耳朵以上是锈红色的。她染过头发,后来又长出了一截。
起初的震惊过后,贝丝的动作比没牙还快,他拿着她的帽子还没来得及戴上,帽子就回到了她手中。她用帽子恶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噢!”
她还不满意,又给了他一下,他向后畏缩。洛克恢复了神智,连忙换上茫然的表情——在阴影山下,附近只要有人挨打,无关者就都是这个表情。
“别打了!别打了!”没牙啜泣道。
“你要是敢再碰一下我的帽子,”贝丝咬牙切齿道,抓住他的衣领摇晃,“我向掌管死亡的艾赞·基拉发誓,愚蠢的小屁虫,我就直接送你去见她。”
“我保证!我保证!”
她松开手,怒目而视,几个敏捷的动作之后,红色卷发重新消失在扎紧的头巾底下。皮帽拉下来盖住头巾,洛克不禁一阵失望。
“算你走运,没有别人看见,”贝丝推着没牙向前走,“诸神爱你,小鼻涕虫,真是算你走运,没有别人看见。快走。你们两个跟紧我。”
洛克和塔姆一言不发地跟上她,活像两只紧张的小鸭子紧盯着母亲的尾羽。
洛克兴奋得发抖。同伴的无能曾使他胆战心惊,但此刻他希望他们的毛病能让他在贝丝眼中更加威风。天哪,对。就让他们哀号,让他们发疯,让他们空手而归吧。妈的,让他们向城市警卫告密,让警哨和犬吠撵着他们穿街过巷吧。比起那样,她会更喜欢其他的选择,包括他在内。
7
他们终于离开玛拉·卡莫尔拉赞区,走进纷乱扰攘的人群。
天气好得不合时节,确实适合问吊。公爵法庭所在的老城堡区,这个平日里死气沉沉的地方,今天熙熙攘攘犹如狂欢节。卵石路面上挤满了平民百姓,偶尔能看见有钱人家的四轮马车辘辘驶过人群,雇佣来的随车保镖迈开大步,时而发出威胁,时而推搡行人。洛克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某些角度看,阴影山外的世界和阴影山内的世界没什么区别。
四个孤儿组成一条人链,穿梭于喧嚣的人群之间。洛克紧抓着塔姆,塔姆紧抓着贝丝。贝丝非常不愿意让没牙离开她的视线,于是把他像攻城锤似的挡在众人之前。从洛克的高度只能看见少数几张成人的面孔,整个世界变成了无穷无尽的腰带、腹部、大衣下摆和马车轮轴。他们在一半幸运和一半坚忍的推动下向西前行,目的地是公义道,这条运河在过去五百年间始终是处绞刑的场地。
运河堤岸的边缘是一道矮石墙,再过去径直向下七八英尺就是水面。石墙已经风化崩裂,但仍旧坚固得足够让孩童坐在上面。贝丝协助洛克和塔姆钻出拥挤的人群,一只手自始至终抓着没牙。洛克手脚并用,想去贝丝旁边,塔姆却抢先贴着贝丝坐下了,洛克要是撬开他就会闹得天下大乱。他努力掩饰不快,挤出坚定的表情环顾四周。
至少这儿视野更好。运河两边都聚满了人群,有商贩叫卖面包、香肠、麦酒和船上的纪念品。他们用带长竿的小桶收钱,将货物递给站在高处的观众。
洛克能看见瘦小的身影成群结队,在大衣和腿脚的森林中闪避穿梭:阴影山的孤儿正忙着工作。他还看见了城市警卫的黄色号衣,背着盾牌的一组组小队穿过人群。这两个彼此敌对的阵营若是相遇,就会像不该碰面的炼金元素混到一起似的酿成灾祸,但目前还没有人喊叫,也没有警哨吹响,没有出了岔子的征兆。
黑桥上的交通已经中断。点缀阴森石拱的灯柱裹上了黑色裹尸布,一小群僧侣、囚犯、警卫和公爵属下的官员站在伸出桥面的行刑台后,两艘满载黄衣警卫的小船停在黑桥两端的运河上,确保囚犯落下时水面上不会有船只经过。
“我们难道不该去做事吗?”没牙说,“难道不该去偷钱包、戒指或别的——”
贝丝刚松开手不到半分钟,又连忙抓住他,咬牙切齿地骂道:“我们在人群里你就给我闭上嘴。紧紧闭上!我们要坐在这儿,留神观察,等绞刑结束后再工作。”
塔姆打个寒战,样子比早些时候更凄惨了。洛克叹了口气,既烦躁又生气。阴影山的同伴要上绞架,确实很可悲,但更可悲的是黄衣警卫居然抓住了他们。卡莫尔到处都有人莫名其妙死去,在黑街、运河和酒馆里,被火烧死,被瘟疫收割去一整个街区。塔姆,你也是孤儿,难道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对洛克来说,死亡和吃饭撒尿一样平常,看见他几乎不认识的人被吊死,他实在无法迫使自己难过起来。
说到这个,还好绞刑似乎很快就要开始了。桥上传来持续不断的鼓声,在水面和石头之间回荡,兴奋的嗡嗡交谈声渐渐停歇。在大庭广众之下折断几根脖子能让卡莫尔的民众如此谦恭和专注,连神圣仪式都做不到这一点。
“卡莫尔的忠诚市民们!森多瓦尼第七十七年,蒂拉斯迪姆月的第十七个日子,正午即将降临。”一名穿丝绸和紫貂皮衣服的大腹传令官站在黑桥顶上大声喊话,“这些罪犯严重违反了卡莫尔城的法律和习俗,被判有罪。尼克凡提公爵大人依照法定权力,在红色议事会可敬的掌玺法官批准下,将他们带到这里来接受惩罚。”
他身旁的桥上有了动静。七名囚犯被拖上前,每人由两位披着猩红色兜帽长衫的警员伺候。洛克看见塔姆紧张地咬住指节。贝丝的手臂搂住塔姆的肩膀,洛克不禁咬牙切齿。他很听话,循规蹈矩,没有闹出任何乱子,得到贝丝关怀的为什么却是塔姆?
“你得习惯这个,塔姆,”贝丝柔声说,“现在请向他们致敬。鼓起勇气。”
桥面的行刑台上,绳术大师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勒紧绳圈。吊绳的长度与各个囚犯的身高相仿,系在他们脚后的环栓上。行刑台上没有任何精细的机械部件,没有复杂的花式构造。东方的卡莫尔不是塔尔维拉,囚犯在这里只是被推下台面。
“杰瑞文·塔瓦斯蒂!”传令官看着羊皮纸喊道,“纵火,蓄意接收贼赃,袭击公爵的官员!玛琳娜·康塔达,伪造钱币,为此滥用公爵大人的名字和形象!奇奥·维斯帕齐,入室行窃,用意恶毒的哑剧表演,纵火和盗马!洛雷奥·维斯帕齐,蓄意收赃!”
成年人到此为止,传令官走向三名孩童。塔姆抽噎哭泣,贝丝悄声说:“嘘——好了。”洛克注意到贝丝非常冷静,他尽量模仿她那种漠然气度,双眼平视,抬起下巴,嘴唇微微抿起。要是她在处刑仪式当中看他一眼,肯定会注意到他这一点,会赞赏……
“玛利亚贝拉,没有姓氏,”传令官喊道,“盗窃和肆意反抗!泽尔达,没有姓氏,盗窃和肆意反抗!”
绳术大师把额外的重量绑在最后三名罪犯的腿上,因为他们本身的体重太轻,下坠到头的时候恐怕无法给他们一个痛快的结局。
“拉斯,没有姓氏,盗窃和肆意反抗。”
“泽尔达对我很好。”塔姆悄声说,嗓音嘶哑。
“诸神知道。”贝丝说,“现在请安静。”
“因为肉体犯下罪行,你们的肉体将领受死亡。”传令官继续道,“你们将被吊颈悬挂于流水之上,直到死亡,流水将载着你们不安的灵魂去往铁海,到了那里,它们将不再能伤害公爵治下的所有灵魂和居民。愿诸神慈悲,及时接收你们的灵魂。”传令官放下卷轴,面对死囚。“以公爵的名义,我赐予你们公义。”
鼓声响起。一名绳术大师拔出长剑,防止囚犯反抗。洛克见过一次绞刑,他知道死囚只有一次机会,能够发扬他们身上还剩下的尊严精神。
今天的处刑相当顺利。鼓声突然停歇。一对对的兜帽黄号衣迈步向前,把各自掌握的囚犯推下绞刑台。
七根长绳猛地拉紧,麻绳或颈骨(或两者)断裂的脆响陡然响起,塔姆扭头不看,洛克早就料到他会这样,但洛克对没牙的反应还是估计不足。
“啊——!啊——!啊——!”
每一声惨叫都比上一声更长更响。贝丝用一只手捂住没牙的嘴巴,拼命想按住他。水面上,四具较大和三具较小的尸体像钟摆似的晃动,幅度很快就变得越来越小。
洛克的心脏怦怦直跳。附近的所有人肯定都瞪着他们——他听见了咯咯笑声和厌恶的评论。他们吸引来的注意越多,待会儿去完成真正的任务就越困难。
“嘘——”贝丝竭尽全力控制住没牙,“安静,该死。给我安静!”
“出什么事了,姑娘?”
洛克惊恐地看见两个黄号衣分开了他们背后的人群。诸神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吗?他们要是在搜捕阴影山的孤儿怎么办?他们要是恶声恶气地逼问怎么办?他按捺住跳进运河的冲动,瞪大双眼,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贝丝用一条胳膊搂住没牙的脸,勉强扭转半身,向两名警官弯腰致意。
“我的小弟,”她气喘吁吁地说,“他从没看过绞刑。我们没有存心制造混乱。我这就让他住口。”
没牙不再挣扎,开始啜泣。刚才开口的黄号衣是个中年男人,满脸伤疤,厌恶地低头看着他。
“你们四个是自己来的?”
“妈妈让我们来的,”贝丝说,“想让男孩们见识一下绞刑,看看懒散和交友不慎会带来什么下场。”
“多么明智的女人,没什么比一场绞刑更能吓掉小把戏身上的坏毛病了。”男人皱起眉头,“她为什么没有来?”
“天,我的母亲,她最爱看绞刑了。”贝丝说,然后压低声音,“可是,呃,她吃坏了肚子,很严重。她一整天就坐在她的——”
“够了。那好吧。”黄号衣清清噪子,“愿诸神赐她健康。近一段时间最好别带这孩子来看悔罪日仪式了。”
“我同意,长官。”贝丝又弯腰行礼,“母亲会为了这个打他屁股的。”
“那我们就走了,姑娘。别再闹出什么动静来。”
“一定的,长官。”
两名警官走进已经恢复活力的人群。贝丝滑下石墙,动作称不上优美,因为她同时挽着没牙和塔姆。前一个需要她用一条胳膊紧紧抓住,后一个不肯松开她的另一条手臂。塔姆没有像没牙那样大呼小叫,但洛克看见他眼睛里泛着泪光,脸色比早些时候更加苍白了。洛克伸出舌头在嘴里舔了一圈,黄号衣的灼人视线烤得他口干舌燥。
“走吧,”贝丝说,“离开这儿。我们已经看过了要看的东西。”
8
再次穿过大衣、腿脚和腹部的森林,洛克感觉到兴奋重新抬头,他轻轻抓住贝丝的罩衫后摆,以免跟丢她,她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既开心又失望。贝丝领着他们回到玛拉·卡莫尔拉赞区的绿荫下;不到四十码之外就是数以百计的人群,这里却那么安宁和幽静。他们钻进一个偏僻的角落,她把塔姆和没牙摔在地上。
“诸神在上!要是被另外一帮阴影山的人看见了怎么办?”
“对不起,”没牙呻吟道,“但他们……但他们……但他们死了——”
“上了绞架谁能活着下来?所以绞刑才是死刑!”贝丝用双手扭着罩衫前襟,然后深吸一口气,“给我镇静下来。快。你们每个人都必须偷一个钱袋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否则就不能回去。”
没牙又是好一阵抽泣,他侧身躺在地上咬住指节。塔姆的声音比洛克能想象的还要疲惫:“我做不到,贝丝。对不起。我会被抓住的。我实在做不到。”
“那你今晚就没饭吃了。”
“行啊,”塔姆说,“送我回去吧,求求你。”
“该死。”贝丝揉揉眼睛,“我不能空着手带你们回去,否则我的麻烦也不会比你们少,听懂了?”
“你是翻窗组。”塔姆喃喃道,“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也这么希望。”贝丝说,“你们两个必须镇静下来——”
“我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
洛克闻到了一个胜利的机会。贝丝在河岸上救他们脱离麻烦,此刻他有了一个绝佳的报答机会。想到她会有什么反应,他微笑着站起身,尽可能挺直腰杆,清清喉咙。
“塔姆,别这么窝囊,”贝丝完全无视了洛克,“你必须去偷点东西,或者吸引注意力让别人下手。我不会给你其他选择——”
“不好意思。”洛克犹豫道。
“你要干什么?”
“我可以分他俩一人一个。”洛克说。
“什么?”贝丝转向他,“你在胡说什么?”
洛克从罩衫底下拿出两个皮革钱袋和一块精致的丝绸手帕——只是手帕稍微有点脏。
“三件,”他说,“我们三个人。就说我们每人偷了一件,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你他妈是从哪儿——”
“就在人群里,”洛克说,“你抓着没牙……你的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了,肯定没看见。”
“我还没叫你动手呢!”
“唔,可你也没叫我别动手。”
“但那是——”
“我总不能把它们还回去吧!”洛克的语气比他的本意暴躁得多。
“别冲我嚷嚷!唉,诸神在上,你生什么气嘛。”贝丝说。她屈膝跪下,伸手按住洛克的肩膀,被她的手碰到,在她的注视之下,洛克突然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洛克说,“没什么。”
“诸神啊,你这个孩子真是奇怪。”她又瞥一眼塔姆和没牙,“你们三个真是一篮子灾难,两个没法工作,一个没有命令就自己工作。我看我们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贝丝接过洛克手里的钱袋和手帕。她的手指扫过他的手指,他打个哆嗦。贝丝眯起双眼。
“早上撞到头了?”
“对。”
“是谁推的你?”
“自己摔的。”
“哦,对,当然。”
“真的!”
“脑袋别是碰坏了吧?要么你就是生病了。你抖得很厉害。”
“我……我没事。”
“随便你。”贝丝闭上眼睛,用指尖揉了揉,“看来你帮大家省了无数麻烦。你要我……怎么说呢,有什么人在骚扰你吗,你希望能阻止他?”
洛克惊呆了。一个大孩子,这个大孩子,翻窗组里的一员,在问他要不要保护。她能做到吗?她能管住维斯林和葛雷格吗?
不。洛克强迫自己从贝丝迷人的脸上移开视线,低头盯着地面。永远会有其他的维斯林和葛雷格。而且,要是这些人因为她的干涉愈加敌视他怎么办?她是翻窗组的,他属于街头组,他们的昼夜相反。他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她;她能提供什么样的保护?他可以继续装死,避免引来别人的注意。规矩一。规矩二。始终如此。
“我自己摔的,”他说,“我没事。”
“好吧。”她答道,有点冷淡,“随便你。”
洛克的嘴几次张开又合上,拼命想挤出点什么话,用来取悦这个陌生的存在。太迟了,来不及了。她转过身,拉起地上的塔姆和没牙。
“真是不敢相信,”她说,“但你们两个白痴欠窄巷区纵火犯一顿晚饭了。要是向任何人泄露今天的事,你们知道会惹上天杀的多少麻烦吗?”
“我知道。”塔姆说。
“要是被我听到风声,我会非常不开心的,”贝丝继续道,“任何风声!听见了吗,没牙?”
可怜的倒霉孩子点点头,然后继续吸吮他的指节。
“那就回阴影山吧。”贝丝拉拉头巾,正了正帽子,“东西由我保管,我亲手交给导师。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透露给其他人。”
她习惯性地抓着没牙一路回到坟场。塔姆跟在她背后,显得精疲力尽,但像是松了一口气。洛克走在最后,以他完全缺乏经验的头脑左思右想。他说错了什么话,做错了什么事吗?他误判了什么情况吗?他省去了她那么多麻烦,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高兴?
回去的一路上贝丝没有和他说过任何话。在他找到由头再次搭话之前,她就钻进通往翻窗组私有领土的地道,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不能跟着走进去。
他郁闷了一整晚,用灵活手指挣来的晚饭只吃了几小口。他生气不是为了贝丝,而是因为自己不知怎的惹火了她。
9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每一天都漫长得超乎洛克的想象,因为除了白天犯法的短暂兴奋和求生存的日常琐务之外,他的心神完全被另一件事占据。
贝丝不肯离开他的脑海。他做梦会梦见她,她的头发如何从帽子里倾泻而出,如何被从玛拉·卡莫尔拉赞区交错枝叶之间洒下的阳光照亮。奇怪的是,在梦里,她的头发从发根到发梢全都是红色,没有被染色剂或伪装物沾染。美梦的代价是每次在黑暗中被冻醒,他都会体验到剧烈的失望,从未侵扰过他的神秘情绪在心中翻腾。
他必须再见到她。无论如何。
刚开始他还怀有希望,希望被打入这个麻烦小队是永久性的,贝丝将持续担任他们的保姆。不幸的是,盗贼导师似乎没有这个打算。洛克慢慢意识到,要是他还想再找到机会打动她,就必须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他很难打破自己定下的惯例,更不用说他处在少有露头机会的最底层了。但他开始在家园的洞窟和地道里四处漫游,渴望能瞥见一眼贝丝,将自己暴露给大孩子的凌虐和嘲笑。他装死。他不做出任何反应。规矩一和规矩二。为了一个目标心甘情愿地领受创伤,感觉还相当不赖。
街头组地位卑下的孤儿们(其实就是几乎所有人)一起睡在像是养育院的小洞窟地上,一个房间几十人。洛克半夜三更从梦中醒来后,经常尽量保持清醒,竖着耳朵去听四周除嗫嚅和窸窸窣窣之外的声响,捕捉翻窗组执行秘密任务时来来去去的脚步声。
以前他睡觉总是在打鼾的伙伴中央,或者背靠一堵令人放心的土墙。如今他冒险睡在人群的外沿,从那儿能看见地道里的人来人往。毕竟每一个经过的黑影,每一声他听见的脚步声,都有可能是她。
他极少有成功的时候,他在晚餐时见过她几次,但她从不和他说话。就算她注意到了洛克,也完全没有表现出来。洛克虽然想去找她说话,但她周围都是翻窗组的伙伴,还有街头组仗势凌人的大孩子……敢出头就是死路一条。于是他只能想方设法偷偷跟踪她,只要能多看见她半秒钟,就能享受一次胸中波涛翻腾的感觉。这几眼和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值得了许多天的苦闷期待。
日子一天天、一周周在孩童那永远朦胧的时间感中过去。那几个与贝丝共度的短暂快乐瞬间——他和她说话,她和他说话——在洛克脑海中被抛光又磨光,直到他的人生仿佛就从那一天开始。
春季的某一天,塔姆死了。洛克听见传闻,他偷钱袋被当场逮住,受害者用拐杖敲碎了他的颅骨。这种事并不稀奇,若是有目击者能证明塔姆企图偷东西,他只会失去非惯用手上的一根手指;要是没人支持他的说法,他就会被绞死。卡莫尔毕竟是个文明城邦,杀死孩童有时候合情合理,有时候则不可接受。
过了不久,没牙也走了,大白天被马车碾死的。洛克心想这或许也不是坏事,他和塔姆在阴影山过得异常凄惨,说不定诸神给他们找到了更好的出路。再说洛克反正也不关心,他有自己的执念要去追求。
没牙死后过了几天,洛克在北角区忙活了一个漫长而湿漉漉的下午,在富裕的集市上踩点和偷窃。他甩掉救急斗篷上的雨水,所谓斗篷,也就是他每晚睡觉当毯子的那块恶臭毛皮。他去见维斯林和葛雷格带领的大孩子,每天小孩子带着所得回来,都要被他们揭走一层皮。
他们平时总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嘲笑和威胁洛克这种人上,但今天他们在兴奋地讨论其他什么话题。洛克等待着轮到自己遭受凌辱,听见了对话中的只言片语。
“……对,他为此很不开心……他是最挣钱的人之一。”
“我知道她是,所以她特别喜欢装腔作势。”
“但对你来说,他们不就是翻窗组吗?不就是这副德行吗?显然他们不乐意遇到这种事。证明他们和咱们一样都是凡人,他们也会搞砸。”
“嘴巴坏得不得了。先是那个倒霉蛋被打烂了脑袋……然后是被我们踢掉满嘴牙的小屎蛋……现在轮到她。”
洛克只觉得肚子里一阵冰凉。
“谁?”他说。
维斯林说到一半停下来,他盯着洛克,像是惊呆了:这个街头组的小动物居然会说话。
“什么谁,你的屁股又痒痒了?”
“你们在说谁?”
“你他妈问这个干什么?”
“到底是谁?”
洛克的双手不由自主攥紧,心脏狂跳不已,他扯开嗓门大喊:“到底是谁?”
维斯林一脚就踢翻了他。洛克眼睁睁看着,看着对方的脚飞向自己的脸,渐渐巨大得无法想象,但他就是躲不开。地板和天花板颠倒过来,等洛克恢复视觉,他已经躺在了地上,维斯林的一只脚踩着他的胸口。带着铜锈味的温暖鲜血一点一滴流进喉咙眼。
“他这是抽什么风,敢这么和我们说话?”维斯林心平气和地说。
“谁知道呢。真他妈的可悲,简直了。”葛雷格说。
“求求你,”洛克说,“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你有权知道什么?”维斯林跪下来,用膝盖抵住洛克的胸口,在他衣服里翻找,掏出他那天偷到的全部成果:两个钱袋,一根银项链,一块手帕,几木管杰里什化妆品。“说起来,葛雷格,我怎么不记得今晚拉莫瑞带回来了任何东西呢?”
“我也不记得,维斯。”
“是啊。你这个小尿裤精,这就太可惜了。晚饭你只能吃自己的屎了。”
洛克早就习惯了地道里此刻响起的哄堂大笑,他完全不去理会。他想爬起来,喉咙却又挨了一脚。
“我只是想知道,”他勉强道,“发生了什么——”
“你有什么好关心的?”
“求求你……求求你……”
“好吧,既然你好声好气地问我,”维斯林把洛克的战利品扔进一个脏布袋,“翻窗组今晚过得很不顺利。”
“彻底玩砸了。”葛雷格说。
“偷一户大宅子的时候被发现了。不是每个人都逃了回来,在运河里失去了一个。”
“谁?”
“贝丝。淹死了。”
“你胡说,”洛克嘶哑地叫道,“你胡说!”
维斯林一脚踢在他的侧腹,洛克吃痛翻滚。“谁说……谁说她——”
“他妈的我说的。”
“谁告诉你的?”
“公爵写信告诉我的,你个弱智。当然是导师了!贝丝昨晚淹死了。她没有回到阴影山。你是爱上她还是怎么了?真是可笑。”
“下地狱吧!”洛克咬牙喊道,“你下——”
维斯林一脚踢在同一个地方,打断了他的叫骂。
“葛雷格,”他说,“我们有个大问题了。这小子的脑子出了问题,忘了他对我们这些人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
“我刚好会治这个毛病,维斯林。”葛雷格一脚踢在洛克的两腿之间,洛克张开嘴,但喊不出声音,只能嘶嘶发出痛苦的出气声。
“让这个小涂屎精尝尝厉害。”维斯林咧嘴坏笑,和葛雷格两个人用结结实实的重脚招呼洛克,仔细挑选落脚的位置,“喜欢这个吗,拉莫瑞?敢和我们顶嘴,喜欢换来的苦头吗?”
盗贼导师禁止孤儿之间公开残杀,否则洛克今天就会交待在这儿了。要不是打死他的代价是自己送命,这两个大孩子无疑会把他踢成肉泥,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险些要了他的小命。
过了足足两天,洛克才能出去重新工作,因为没有朋友照顾他,所以他被饥渴折磨了两天。但恢复健康没有给他带来满足,重新开始工作也没有任何乐趣可言。
他回到原先的生活中:每天装死,躲在角落里,规矩一和规矩二。他在阴影山下又变成孤单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