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卡桑德拉
凌晨五点,在阿姆斯特丹的运河边,斯卡利和我戴着《侠盗双雄》的假发,还粘了鬓角。那天晚上我们一伙有十个人,包括新郎罗布,他被锁在红灯区的床上,下半身糊了一坨剃须泡沫,他未来的大舅子拍着妓女大笑不已,那妓女的屁股夹着一把直柄剃须刀,当时我看了一下斯卡利,他看了看我说:“极力否认?”我点头。当新娘设法问你们周末单身派对的情况的时候,有些问题是你绝对不愿意回答的。于是我们溜出去喝酒,剩下八个戴着《侠盗双雄》假发的大男人(其中一个基本全裸,还被一副粉红色的手铐铐在床上,他似乎已经隐约觉得此次冒险不是个好主意了)待在充满消毒剂和便宜香薰味道的房间里。我们坐在运河边,喝着罐装丹麦啤酒谈起以前的事情。
斯卡利真名叫杰里米·波特,现在大家都叫他杰里米,不过我们十一岁的时候都叫他斯卡利,那位准新郎罗布·坎宁安跟我同校。后来我们分开,失去了联系,后来又通过如今常见的那种懒人方法重新联系上了,就是老友重逢网、脸书之类的,这次是自十九岁之后斯卡利和我第一次重聚。戴《侠盗双雄》的假发是斯卡利的主意,他说这样我们看起来就像这部电影里的兄弟二人——留大胡子的斯卡利,虽然矮但身材结实,我则是那个高个子。考虑到自从离开学校开始当模特之后我的收入还不错,我会把高个子那位设定得好看一点,然而戴《侠盗双雄》假发时还粘着鬓角的话,谁都不好看。
而且假发让人觉得很痒。
我们坐在运河边,啤酒喝完之后,我们继续聊天,一直聊到太阳出来。
上一次我见到斯卡利还是在十九岁,我们满怀雄心壮志。他刚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了RAF。他会驾驶飞机,还利用飞行的机会偷偷运毒,于是他一边为国家服务一边赚了很多钱。他从上学的时候开始就有很多疯狂的主意。有时候事情完全失败,有时候他会害得我们都惹上麻烦。
十二年后的现在,他的RAF生涯只维持了六个月就结束了,因为脚踝有毛病,现在他是一家生产双层玻璃窗公司的高管,按他的说法,离婚之后他分了一座小房子,养了一条金毛犬作伴。
他跟双层玻璃窗公司的一个女人交往,但他也不希望那个女人和她男朋友分手,因为这样似乎更方便些。“当然离婚之后有时候我也会哭着醒来,嗯,确实会的。”有一次他这样说。我想象不出来他哭的样子,而且他说的时候在笑,很灿烂的斯卡利笑脸。
我跟他说了我的事情,还在做模特,在朋友的古玩店帮忙,找事情做,有很多绘画工作。我很幸运,人们买我的画,每年我都可以在切尔西的小画廊里开个小个展,一开始只有熟人来买画——比如摄影师、前女友之类的——现在我认识了不少真正的收藏家。我们说起一些似乎只有斯卡利才记得的事情,他、罗布和我曾经是密不可分的铁三角,我们说起十几岁时候的伤心事,关于卡罗琳·明顿(现在跟一个牧师结婚了,名字变成了卡罗琳·基恩),还说起第一次厚着脸皮去看十八禁电影的事情,但是我们都忘了那部电影演了什么。
斯卡利说:“那天我收到了卡桑德拉的消息。”
“卡桑德拉?”
“你的前女友卡桑德拉,你忘了?”
“……忘了。”
“从赖盖特来的那个。你每一本书上都写了她的名字。”可能我看起来特别不解或者特别困,或者完全是喝醉了的样子。因为他说:“你是假期滑雪的时候认识她的。我的天啊,你的第一次就是跟她,卡桑德拉。”
“哦。”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卡桑德拉。”我确实想起来了。
“是啊。”斯卡利说,“她给我在脸书上留言,说她在伦敦东区开了一家社区剧院。你去跟她聊聊吧。”
“真的吗?”
“应该是,看她写的留言,我觉得她对你还有感情。她问了你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他醉得太厉害了还是我醉得太厉害了,我们在晨曦中盯着运河。我说了几句话,但忘了说的是什么,然后我问斯卡利记不记得酒店在哪里,我反正是忘了,他说他也忘了,但是罗布记得很清楚,我们应该去找他,然后把他从一大群漂亮的妓女中救出来,手铐和刮胡刀也得取掉,但是我们意识到,自己忘了该走哪条路去找他。我们赶紧找线索,我发现衣服兜里有一张卡片,上面印着酒店地址,于是我们回了酒店。在离开运河、离开那个古怪的夜晚之前,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摘下《侠盗双雄》的假发,把它扔进河里。
假发漂在水面上。
斯卡利说:“我们交了押金的,你知道吧。你不想戴假发的话给我拿着就好了。”然后他又说,“你给卡桑德拉发个消息吧。”
我摇头。也不知道他是在网上遇到了什么人,又或者不知道是把谁当成卡桑德拉了,反正我知道那个人绝对不可能是卡桑德拉。
因为,卡桑德拉,是我虚构的。
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总是觉得有点尴尬。我突然开始蹿个子,一下子就比绝大部分朋友都高了,我自己也知道自己太高了。我母亲经营着一家小马场,我在那里帮忙,但是那些女孩——能干、活泼又敏锐的那种女孩——让我觉得害怕。我在家写一些很蹩脚的诗,画水彩画,大部分都是画我家的小马。在学校里——我们学校只有男生——我打板球还不错,偶尔参加表演,跟朋友们一起玩,听磁带(当时CD是个新鲜事物,CD播放器很贵,很少见,我们的磁带播放器、高保真音响都是父母兄长姐姐淘汰的东西)。我们不说音乐、体育的时候,我们就讨论女孩子。
斯卡利比我大。罗布也是。他们喜欢带我一起玩,但是他们也会笑话我。他们把我当小孩,但我不是小孩。他们都跟女孩子做过那件事了。其实这也不全是真的,他们都是跟同一个女孩做的,卡罗琳·明顿,她非常开放,随时都可以跟人出去,只要对方有摩托车就行。
我没有摩托车。因为我没到可以骑摩托车的年龄,我母亲也买不起(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为麻醉剂过量的医疗事故去世了,当时他只不过是因为脚趾感染去做小手术而已。直到现在我都尽量不去医院)。我在派对上见过卡罗琳·明顿,但是有点怕她,就算我真的有了摩托车,我也不希望是跟她进行第一次性体验。
斯卡利和罗布都有女朋友。斯卡利的女朋友比他高,胸很大,喜欢足球,也就是说斯卡利也得假装自己喜欢足球,主要是喜欢水晶宫队。罗布的女朋友认为她和罗布必须有共同点,也就是说,罗布不可以听八十年代中期的流行电音——这是我们都很喜欢的,罗布必须改听那些在我们出生前就组建起来的嬉皮士乐队,很不好听,有时候罗布会拿回来好多她父亲收集的老电视剧,那些挺好。
我没有女朋友。
我母亲都开始说这件事了。
那个主意,那个名字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我已经忘了。我就只记得我在作业本上写了“卡桑德拉”几个字,然后故意什么都不说。
“卡桑德拉是谁?”斯卡利在校车上问。
“谁都不是。”我回答。
“她肯定是某个人。你把她的名字写在你的数学作业本上了。”
“是我们假期去滑雪认识的一个女生。”上个月的时候,我母亲、我、我姨妈还有表兄弟去奥地利滑雪了。
“我们可以见见她吗?”
“她住在赖盖特。应该可以吧。有机会的话。”
“嗯,但愿如此。你喜欢她吗?”
我没马上回答,因为我要等着恰当的时机,接着我说:“她接吻真的很棒。”斯卡利就笑起来,罗布想知道是不是舌吻,我说:“随你们怎么想。”然后等那一天结束的时候,所有人都相信卡桑德拉是真的了。
得知我终于有女朋友了,我妈妈很高兴。她提问我就耸耸肩膀敷衍过去。(比如卡桑德拉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之类。)
我跟卡桑德拉“约会”了三次。每次约会,我都坐火车去伦敦,然后自己看电影。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很好玩的。
第一次回来之后,我又编了些结婚、胸部的触感之类的故事。
第二次约会(其实是我一个人在莱斯特广场看《摩登保姆》),我跟妈妈说我们手拉手看了电影,但是吞吞吐吐地跟罗布和斯卡利说那是我的“破处日”,地点是伦敦卡桑德拉的姑妈的公寓,她姑妈走了,卡桑德拉有钥匙(这两个人发誓保密,但是不到一周就有其他同学听到风声跑来问我是不是真的)。作为证据,我有一包安全套,少了一个只剩三个,其中一个我扔了。另外还有四张连贯的黑白照片,是我第一次去伦敦的时候,在维多利亚车站的照相亭垃圾桶里捡到的。那一连照片上拍的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头发长且直(颜色我不确定,可能是暗金色,或者红色,也许是浅棕色),她面容友善,长着雀斑,挺漂亮的。我把照片揣进兜里。美术课上我照着第三张照片,也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画了素描。那张照片里,她略微侧着头,仿佛在招呼照相亭外某个朋友。她很可爱,很迷人。我希望她真的是我的女朋友。
我把那幅画挂在卧室墙上,躺在床上就能看见。
第三次约会之后(看的是《谁杀害了兔子罗杰?》)我带着坏消息回到学校:卡桑德拉全家都要搬去加拿大(我觉得去加拿大比去美国可信),因为她父亲的工作调动了,我可能很长时间都见不到她了。我们并没有分手,但是彼此都需要现实一点:那时候视频电话太贵了,十几岁的孩子用不起。于是这一切就结束了。
我很难过。所有人都知道我很难过。大家都说他们很想见见卡桑德拉,也许可以等她圣诞节回来的时候?我确信等不到圣诞节大家就忘记她了。
事实的确如此。圣诞节我和妮基·布莱文斯约会了,卡桑德拉仅剩的痕迹是我的作业本上的几个名字,还有我的卧室墙上挂的一幅画,下面写着“卡桑德拉,一八九五年二月十九日”。
我妈妈卖掉马场的时候,那幅画也在搬家时弄丢了。那时候我在上艺术大学,想到自己虚构了一个女朋友,还画了她的素描,真是觉得很丢人,于是也就没去找了。
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想起过卡桑德拉了。
我母亲把马场、房子以及草地都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在我们原来的地上修了个住宅区,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我母亲得到了一套小独栋,地点就在西顿路尽头。我至少每两周去看她一次,通常是星期五回去,星期天早晨走,规律得像客厅里的落地钟。
我母亲很在意我的幸福。她经常跟我说她的某个朋友有适合结婚的女儿。最尴尬的一次对话是她想把我介绍给他们教堂的风琴师,她说那个年轻人跟我同龄。
“妈妈,我不是同性恋。”
“没关系的,孩子。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他们还能结婚呢。不是真的结婚,但是跟结婚差不多。”
“我真的不是同性恋。”
“我就是觉得,你到现在还不结婚,还画画,还做模特。”
“我交过女朋友的,老妈。你见过好几个呢。”
“一个也没成啊,孩子。我觉得你应该有话想跟我说。”
“我真的不是同性恋,妈妈。是的话我会跟你说实话的。”接着我又说,“在艺术学校的时候,我在派对上亲过蒂姆·卡特,那时候我们都喝醉了,而且之后也什么都没发生。”
她诡秘地一笑:“这就够了啊,年轻人。”然后她就换了个话题,仿佛是要清除掉嘴里的怪味似的,她说,“你绝对想不到上周我在乐购遇到了谁。”
“谁啊?我猜不到。”
“你的前女友。初恋的那个。”
“妮基·布莱文斯?等等,她结婚了吧,对不对?改叫妮基·伍德布里奇了?”
“是妮基之前的那个。卡桑德拉。我在她后面排队。本来我是在她前面,但是我忘了买今天配浆果的奶油,所以又回去拿了,结果她就到我前面了,我看着她很面熟。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乔安妮·西蒙德的小女儿,就是有语言障碍的那个,以前我们都叫她结巴,但是现在不能那么说了。接着我想,我知道在哪里见过她了,那张脸在你床边挂了五年,我就问:‘你是卡桑德拉吧?’她说:‘是啊。’我说:‘也许我说这话你会笑我,不过我是斯图尔特·英尼斯的妈妈。’她说:‘斯图尔特·英尼斯?’然后就恍然大悟了。然后我把东西放进购物袋,她就在旁边陪我。她说她已经在脸书联系上了你的朋友杰里米·波特,他们说起你的事情……”
“你说脸书?她跟斯卡利在脸书上联系过了?”
“是啊,亲爱的。”
我喝了口茶,也不知道我妈妈到底是跟谁聊天了。我说:“你确定是挂在我床边那幅画上的卡桑德拉?”
“是啊,亲爱的,她跟我说你带她去了莱斯特广场,还说她们搬家去加拿大的时候她很悲伤。他们去了温哥华。我问她有没有遇到过我的表兄莱斯利,他二战之后就去了温哥华,她说应该没遇到,毕竟温哥华是个大城市。我跟她说你画了那幅素描,她很想知道你的近况。她听说你这周要去参加一个画廊的开业仪式,就很高兴。”
“你跟她说了这个?”
“是啊,亲爱的。我觉得她很想知道。”然后我妈妈又充满希望地说,“她真的很漂亮,孩子。我记得她开了一家社区剧院还是什么的。”然后话题又转向邓宁医生的退休生活,在我出生前邓宁医生就是我们的医生。我妈妈说他是这行里唯一的非印度人了,然后她又说了些别的想法。
那天晚上我躺在母亲房子里那间留给我的小卧室里,反复回想白天的对话。我很久不用脸书了,也许可以回去看看斯卡利的朋友是哪些人,这个冒牌的卡桑德拉是否也是其中之一,但是那里有很多人我都不想再见到,很快我就不再去想了。最终肯定是一个很简单的解释,这样一想,我就睡了。
我在切尔西的利特尔画廊卖画有十多年了。以前我的画只占了墙面的四分之一,每幅画的价格不超过三百镑。现在我每年十月都在这里举办画展,为期整整一个月,准确来说我只需要卖出去十几幅画就够了,足以交房租、维持日常生活,一直生活到明年。没卖出去的画就一直挂在画廊里,直到卖出去为止。一般到圣诞节就卖掉了。
经营画廊的那对情侣名叫保罗和巴里,从十二年前,我第一次在他们的画廊展出画作开始,他们就叫我“帅小伙”,也许当年他们说的是事实。那时候他们穿着花哨的开领衬衣,戴着金链子,现在两人都进入中年了,他们穿着昂贵的西装,而且老是谈论我不怎么喜欢的股票交易。但我还是喜欢他们。我每年跟他们见三次面:九月他们来我的画室看我有没有在创作,然后选了一些作品准备展览。然后是十月的时候把画挂起来,展览开幕。接着就是二月份我们结账。
巴里负责画廊的经营工作。保罗是共同所有权人,通常是聚会的时候露面,同时也在皇家大剧院的服装部门工作。今年的预展派对在星期五晚上举行。之前好几天我都在紧张地布置画作。现在我的工作完成了,除了希望大家喜欢我的画以外,就只能等着、当心自己不要出丑,再没有别的事情做了。按照巴里的指示,我已经这样做了十二年:“少喝香槟,多喝水。对收藏家来说最坏的事情就是遇到喝醉了的艺术家,尤其是因为醉酒而出名的那种,但是亲爱的,你不是那种人。你要表现得亲切又神秘,人们问你画作背后的故事时,你要说:‘我不能说’。但是千万要暗示对方绝对有故事。他们买的就是故事。”
我很少邀请别人来参加预展派对,有些艺术家会把预展当作社交活动,邀请很多人。但我不会。我严肃对待自己的作品,并对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最近一次展览名为“风景中的人”,基本上都是在关注我的作品),我认为派对只是和广告一样的活动,对潜在买家进行预告,还有就是招待那些会给出好评并对买家进行宣传的人。我说这些是为了跟你说明,预展派对的客人名单是巴里和保罗拟定的,不是我。
预展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整个下午我都在忙着挂画,确保每件事都万无一失,每年我都要做这些事。今天唯一有点不同的就是保罗似乎很激动,像小孩忙着要告诉你他给你买了生日礼物似的。而巴里呢,挂画的时候他跟我说:“我觉得今晚的展览会让你声名大噪。”
我说:“我觉得《湖畔》那幅画的价格似乎写错了。”那幅画尺寸很大,画的是温德米尔的落日景象,有两个小孩茫然若失地看着湖岸。“是三千镑,而不是三十万镑。”
“是吗?”巴里温和地说,“天啊。”但是他没有改过来。
这就很奇怪了。但是第一个客人已经提前来了,写错的事情可以放一放。一个年轻人请我尝尝盛在银色托盘里的蘑菇泡芙。我从角落的桌子上拿了一杯必须慢慢喝的香槟,然后打算去跟人交流一下。
所有的画价格都标得很贵,按照这些价格利特尔画廊恐怕一幅画也卖不出去,我不禁有些担心明年的生计。
巴里和保罗负责带我在屋里四处走动,逢人就说:“这就是那位画家,帅小伙斯图尔特·英尼斯,是他画出了这些美丽的作品。”我跟对方握手微笑。等晚会快结束的时候,我就跟所有人都见过面了,保罗和巴里很会介绍人,他们说:“斯图尔特,你还记得大卫吗,他在《邮报》上写过关于艺术的文章……”然后我就说:“当然记得啊。你还好吗?真高兴你能来。”
在屋里人最多的时候,一个十分引人注意的红头发女人突然喊道:“印象派是狗屎!”还没有人给我介绍过她。
我当时正在和《每日邮报》的艺术评论家说话。我们转过身,他问:“是你的朋友吗?”
“不是。”我回答。
她还在大喊大叫,而派对上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了。她高喊:“谁都不喜欢这些狗屎!不喜欢!”然后她伸手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瓶墨水高喊一声:“你倒是卖啊!”然后就把墨水泼到了《温德米尔的落日》那幅画上。那是一瓶蓝黑墨水。
保罗跑到她身边夺走墨水瓶说道:“女士,这幅画价值三十万英镑。”巴里抓住她的胳膊说:“你还是去警察局坐坐吧。”然后就把她送进办公室里。她边走边喊:“我不怕!我骄傲!他这样的艺术家就只能骗骗你们这些不懂事的买家。你们这些蠢货!印象派是狗屎!”
然后她就出去了,参加派对的人窃窃私语,看着画上的墨水痕迹又看着我。《邮报》的那个人问我对此事如何评价,看到三十万英镑的画作被毁我有何感想。我嘀咕了几句我对自己当画家一事很自豪,艺术本质是短暂的之类的话。他说他认为今晚的事件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我们都表示同意。不管这事艺术不艺术,反正那个女人肯定脑子不正常。
巴里再次出现,对所有人解释说:保罗正在处理那个女人的事情,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我。宾客们还在激动地窃窃私语,巴里把他们全都送走了。他边送客边道歉,说我们度过了激动人心的夜晚,还说明天也会照常开门。
画廊里只剩我们的时候,他说:“一切顺利。”
“什么?那真是灾难啊。”
“嗯。‘斯图尔特·英尼斯,三十万英镑的画作被毁’。你应该表现得大度点对不对?她也是一个艺术家,不过目的不一样。有时候你就需要一些东西来把你踢进下一个阶段。”
我们去了后面的房间。
我说:“这是谁的主意?”
“我们的。”保罗说。他正在后屋跟那个红头发女人喝着白葡萄酒。“主要还是巴里想出来的。我们需要一个好演员来执行,于是我找到了她。”她笑了笑,还挺谦虚的,可能是想做出既有点尴尬但又对自己很满意的表情。
巴里朝我笑了笑说:“帅小伙,如果这样还不能让你引起公众注意,那什么都不行了。你现在是个重要人物了,都有人攻击你了。”
“温德米尔那幅画就毁了。”我说。
巴里看了看保罗,他们笑起来。“已经卖掉了,连同墨迹一起,一共卖了七万五千镑。”巴里说,“我一直都说了,人们以为自己买的是画,其实他们买的是故事。”
保罗给我们倒了酒。他对那个女人说:“我们欠你的情。斯图尔特、巴里,我提议向她敬酒。干杯。”
“敬卡桑德拉。”我们说着干杯。这一次我没有小口喝。我需要干了这杯酒。
喝完了之后,保罗说:“卡桑德拉,这位富有魅力又有才华的年轻人就是斯图尔特·英尼斯。”
“我知道。”她说,“其实我们以前就认识。”
“说说看。”巴里说。
“嗯。”卡桑德拉说,“二十年前,斯图尔特把我的名字写在他的数学作业本上。”
她看起来很像画上那个女孩,或者说看起来很像照片里的女孩长大的样子。她的脸尖尖的。看起来很聪明,很自信。
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她。
我说了句:“你好,卡桑德拉。”但除此以外也想不出其他什么话可说了。
我们在我公寓楼下的酒吧里。他们那里也提供食物,比一般酒吧好些。
我觉得,我跟她说话的态度就好像她是我的发小。我提醒自己,我不认识她。我今晚才认识她。她手上还有墨水的痕迹。
我们看了菜单,点了一样的食物——一些素食。东西上来之后,我们先吃菜叶包,然后吃鹰嘴豆泥。
“你是我编出来的。”我对她说。
我第一句话说的不是这个。一开始我们说的是她那家社区剧院,她是如何认识保罗的——保罗为今晚这件事付了她一千镑——以及她确实需要钱,但是答应保罗主要还是因为这件事听起来好玩。她说,要是知道是泼我的画,她肯定不会答应。她觉得这一定是命运。
于是我就说了那句话。我怕她以为我疯了。但是我还是说出来了:“你是我编出来的。”
“不。”她说,“我不是你编的。我就在这里,显然不可能是你编出来的。”接着她又说,“你要摸摸我吗?”
我看着她。她的脸,她的动作,她的眼睛。她确实是我梦中情人的样子。全无我看其他女人时觉得不满的地方。于是我说:“好的,要啊。”
“我们先吃晚饭吧。”她说完这句接着又说,“你上次跟女人在一起是多久以前?”
“我不是同性恋。”我说,“我有女朋友。”
“我知道。”她说,“最后一个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一下。是布里吉特?还是那个特别时髦的中介,送我去冰岛那个?我也不确定。我说:“两年吧。也许三年。我只是还没遇到对的人。”
“你遇到过。”她说。她打开自己的手提包,那个包是紫色的,很大,看起来软趴趴的,她拿出一个硬壳文件夹,打开之后拿出一张边缘发黄的纸。“看。”
我想起来了。我怎么会忘呢?那是挂在我床头好几年的画。她看了看周围,仿佛是在跟某个窗帘外面的人说话。画上写着:卡桑德拉,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九日。还有个斯图尔特·英尼斯的签名。看到自己十五岁时候的签名真是又尴尬又暖心。
“一九八九年我从加拿大回来了。”她说,“我父母在那边离婚了,妈妈想回来。我想知道你在做什么,所以就去了你们家原来在的地方。房子已经空了。窗户也破了。早就没有人住了。他们已经把马厩拆掉了——我很难过,我是一个爱马的女孩子。但我还是走进那座房子,最后找到了你的卧室。虽然家具没有了,但确实是你的卧室。闻起来有你的味道。那幅画还钉在墙上,任何人都能一眼看见。”
她笑了。
“你是谁?”
“卡桑德拉·卡莱尔。三十四岁。前演员。失败的剧作家。现在在诺伍德经营社区剧院。大厅可出租。每年演四场,有工作室,还有哑剧表演。你是谁,斯图尔特?”
“你知道我是谁。”接着我又说,“你知道我之前从没见过你,对不对?”
她点头说:“可怜的斯图尔特。你住在楼上,对不对?”
“是的,有时候有点吵。但是坐地铁方便。房租也不贵。”
“我们结账然后上楼吧。”
我去拉她的手。但是她迅速躲开说:“等等,我们先谈谈。”
于是我们去了楼上。
“我喜欢你的公寓。”她说,“一看就肯定是你会住的那种地方。”
“也许该考虑搬到大一点的地方去。”我对她说,“但我觉得这里很好。我的工作室后窗的光线很好——现在是晚上,看不到。总之很适合画画。”
带别人回家的感觉很奇怪。你不得不用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自己生活的地方。客厅有两幅我自己的油画,那是我短命的模特生涯留下的(我没耐心为了摆造型站那么久,我自己知道),小厨房里有一张放大的我的广告照片,厕所台阶上的书封上也是我——大部分都是言情小说。
我带她看了工作室,然后又看了卧室。她看了看爱德华七世时代的理发椅,这是我从肖迪奇一个倒闭的古董店里淘来的。她坐在椅子上脱下鞋。
“你喜欢的第一个成年人是谁?”她问。
“这问题真奇怪。我觉得是我母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三岁,或者四岁的时候。有个邮递员,被我叫作邮差先生。他开着小邮车来,送给我一些可爱的东西。不是每天来,他隔三岔五来。棕色的包装纸上写着我的名字,里面装着娃娃或者糖或者别的东西。他长得和蔼可亲,鼻子上好多疙瘩。”
“他是真实存在的吗?听起来像是小孩编出来的人。”
“他把邮车开进房子里。那车子并不大。”
她一边说着一边解开衬衣扣子。她的衬衣是奶油色的,还沾着一些飞溅的墨点。“你记得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不是别人跟你说的那种。是你自己真正记得的。”
“三岁的时候我和父母一起去海边。”
“是你记得的?还是别人告诉过你?”
“问这个有什么用呢……”
她站起来,扭了几下,把裙子脱掉。她穿着白色的胸罩,深绿色的内裤有点旧了。那是很平常的穿着,不是你穿着想要给新情人看的东西。我好奇脱掉胸罩后她的胸部看起来是什么样的。
她离开椅子和我并排坐在床边。
“躺下。到床那边,我会躺在你旁边。你不要碰我。”
我躺下,手放在身旁。她低头看着我。她说:“你真美。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我十五岁的时候一定会喜欢你。礼貌、可爱、没有威胁。懂艺术。有小马。有马场。女孩子没有准备好你也肯定不会采取下一步行动吧,我猜对了没有?”
“是的。”我说,“你猜对了。”
她躺在我旁边。
“你可以摸我了。”卡桑德拉说。
去年下半年我又开始想斯图尔特了。可能是因为压力太大。工作大体上还算比较顺利,但是我和帕维尔分手了。他其实人不坏,但是他确实跟很多东欧那边的麻烦事情有牵连。我在考虑要不要网恋。我在网上浪费了一周时间,有一个专门帮助老友重逢的网站,很容易就联系上了杰里米·“斯卡利”·波特,还有斯图尔特·英尼斯。
我觉得我没办法这样继续下去。我缺乏那种专注力,没有办法注重细节。这是人老了之后会失去的东西之一。
我父母没时间的时候,邮差先生就会来我家。他带着那种小矮人一般的微笑,朝我挤挤眼睛,给我棕色纸包装的包裹,上面用大写字母写着“卡桑德拉”,里面装的是巧克力,或者娃娃,或者书。他的最后一件礼物是一个塑料做的粉色麦克风,我可以在屋里边走边唱歌,假装自己上电视了。那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我父母没问礼物是从哪里来的。我也没考虑过它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们就是邮差先生送的,他开着他的小面包车进入客厅,来到我的卧室门口,他肯定会敲三次门。我是个感情外露的女孩,收到塑料麦克风之后,我跑过去抱住他的腿。
很难描述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他像雪一样化了,或者灰一样散了。某个刹那,我似乎抱住了一个人,但接着就只剩下白色的灰,随后一切都消失了。
我希望在那之后邮差先生能回来,但是他再也没出现。他消失了。再后来我就很不愿意想起他了:我太沉迷了。
这个房间太奇怪了。
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十五岁的时候喜欢的人现在会让我开心呢,我觉得很奇怪。斯图尔特很完美:马场(有小马),会画画(他是多么的敏感),他还没有和女孩子上过床(我是第一个),他很高,黑发,而且非常帅气。我喜欢他的名字,有一点点苏格兰风格,听起来仿佛小说里的英雄。(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我把斯图尔特的名字写在我的作业本上。
我没跟朋友们说过那件最重要的事情——斯图尔特是我虚构的。
我从床上坐起来,低头看,黑色绸缎床单上留下一个灰烬或什么粉末组成的人类轮廓。我穿上自己的衣服。
墙上照片里的人渐渐淡去。这个我倒是没料到。不知道几小时后他的世界会剩下些什么,我想着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了,这只是个性幻想,是某种令人安心舒适的东西。他一生都没有真正触碰到任何人,他只是一幅画,是少数人脑海中模模糊糊的记忆,这些人绝大部分时间根本就没想起过他。
我离开公寓。楼下酒吧里还有人。他们坐在角落的桌旁,那是刚才斯图尔特坐的位置。蜡烛已经烧完了,我觉得那就是我们。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谈话。很快,他们起身离开了,蜡烛灭了,灯也关了,要等到明晚才重新点亮。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有那么一刻——我希望是最后一次——我很想念斯图尔特·英尼斯。
我靠在出租车靠背上,不再想他。我希望自己的钱够打车,接着我发现自己在想:等明天早晨,我包里是会有一张支票,还是一张白纸。但是无所谓了,我闭上眼睛等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