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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撒克逊人不敢轻举妄动。从第一眼看到我们开始,他们就没有发起攻击,而我们却登上巴顿山顶,暂时安全了。他们也满足于坐在南边山脚下,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下午,一大群长枪兵往萨丽丝泉的方向走去,他们一定能够发现那个几乎荒废的城市,我想过不多时就能看到茅草燃烧的冲天火光与烟雾,但这样的火灾并未出现,黄昏时,这伙长枪兵从劫掠的城市满载而归。夜幕降临,暗影笼罩河谷,在巴顿山顶的我们仍然享受着最后一缕白昼,而我们的敌人却已在眼皮底下生起了篝火。北方的丘陵地带还有更多火光。在山丘环绕之中,巴顿山就像一个离岸岛屿,中间隔着一片布满青草的鞍部地带。我半认真地想过,或许我们能够趁着夜色穿过山丘,向科里尼翁的方向挺进,所以在黄昏之前,我派伊撒和一些人来侦察这条路线,等他们回来却报告说,鞍部地带之外的山脊已经布满了撒克逊侦察兵。但我不肯作罢,依然想要率领大家向北逃跑,不过我也知道撒克逊骑兵一定会注意到我们,到了黎明,撒克逊人全军就能追上来。我一直游移不定,直到深夜终于两权相害择其轻:留守巴顿山。

  对撒克逊人来说,我们的架势很像一支大军。我指挥着二百六十八名男子,而敌人不知道的是,这其中只有不到一百人是精锐长枪兵。其余有四十人是应征兵,三十六人是久经沙场的战士,曾经守卫过卡丹城堡或者杜诺维瑞阿的宫殿,不过这三十来号人大多数都因为上了岁数而动作缓慢,还有一百一十个是平生从未厮杀见血的年轻人。我手下七十名经验丰富的长枪兵和阿尔甘特的十二名黑盾战士可以说是不列颠最优秀的勇士,虽然我并不怀疑三十六名老兵的作用,年轻的新兵中也不乏狠角色,但考虑到一百一十四名妇孺需要保护,我们的战斗实力根本捉襟见肘、不值一提。不过至少我们还有充足的食物和水源,因为我们有七车珍贵的粮食,巴顿山也有三股清泉。

  第一天夜幕降临时,我们数清了敌人的数量。山谷中大约有三百六十名撒克逊人,北方陆地上至少还有八十人。敌人的数量足以将我们牢牢钉在巴顿山上难以动弹,只是尚不足以发起攻势。山顶无树木遮掩的平坦三面都是三百步宽,合在一起的防守面对我们来说实在过于庞大,但如果敌人发动攻击,我们可以在很远之外看到他们的行动,也有充足的时间部署长枪兵迎击。我估计,两三次攻击我们尚能挺住,因为不论在哪里,总有一道可怕的陡坡横在撒克逊人面前,需要他们攀爬,我的人可以以逸待劳,但如果敌人数量增加,那么我们势必被吞噬在茫茫人海之中。

  第二天黎明,山谷中的撒克逊人依然按兵不动,他们的篝火烟雾和河边的水雾混杂在一起。随着薄雾消散,我们看到他们正在砍伐树木搭建小屋;这令人沮丧的迹象表明,他们打算驻扎于此。我自己的人也在山坡上忙碌,砍下小山楂和桦树的树苗,利用它们搭建掩护,抗击可能的敌人袭击。他们把小树枝丫拖回山顶,并且堆积在古壁垒上。我还吩咐了五十个人去鞍部地带以北的山顶上伐木,然后用一辆卸了粮食的牛车拖回山上。这些人带回来的木材足够盖一间木屋。不过我们的小木屋比不上撒克逊人的精致,没有用草甸或者茅草铺设屋顶,而是用粗糙的木材围着四辆牛车凑合搭起来,再用枝条做顶罢了。好在里面足够宽敞,能为妇孺家眷遮风避雨。

  第一天夜晚,我就派了两个长枪兵去往北方。他们俩都是从新兵蛋子里挑出来的机灵鬼。我命令他们尽全力到达科里尼翁,然后将我们的困境告诉亚瑟。我不奢望他发兵引援,但至少得让他知道出了什么事儿。第二天,我担心再次见到这两个年轻人,生怕看到他们被绑在撒克逊骑兵身后,但却根本连他们的影子都没找到。我后来才知道,两人都幸免于难,得偿所愿抵达了科里尼翁。撒克逊人建造了住所,我们也在矮墙上部署了更多荆棘和树枝。没有一个敌人靠近,我们也没有下去搦战。我把山顶分为若干部分,每个地方都分配给一队长枪兵把守。最优秀的七十名战士负责守卫面向敌人的南方壁垒。新兵蛋子一分为二,分别部署在精锐战士的两个侧翼,将山的北侧防御交给十二名黑盾战士,由应征兵和来自卡丹城堡与杜诺维瑞阿的守卫提供支援。率领黑盾战士的是一个名为尼尔的莽汉子,身上伤痕累累,他曾参与过一百多次丰收季节的掳掠战斗,手指上戴满了战士的戒指。尼尔在北部壁垒上竖起了他自己临时制成的旗帜,那不过是插在草地上的一根被剥去树枝的桦树苗,尖端挂着一片从黑色斗篷上撕扯下来的布条。这褴褛的爱尔兰旗帜竟带着一种狂野不羁的挑衅意味。我仍然寄希望能有机会金蝉脱壳。撒克逊人这会儿忙着在河谷中搭建栖身之地,北方的高地却依然在不停诱惑我,所以到了第二天下午,我骑马穿过尼尔的旗帜抵达对面的山顶。在激荡的云层下面是一片空旷的荒野,我吩咐老兵伊切林指挥一伙新兵来山顶伐木,此刻他走到了我的坐骑旁边。看到我正盯着空旷的沼泽地,他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他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那儿全都是撒克逊杂碎,全都是。”他说。

  “你确定?”

  “来了又走,大人。多是骑兵。”他的右手拿着一把斧头,向西比画着山谷围绕沼泽呈西北走向的地方。小山谷里,树木越长越密,只能看到它们青绿的树冠。“树林里有一条路,”伊切林说,“他们都潜伏在那里。”

  “这条道准是通向格兰温的。”我说。

  “可必须经过撒克逊人,大人,”伊切林说道,“那些杂碎都在,全都在。我听到他们用斧头砍树的声音。”

  我猜这条山谷道路被砍倒的树木拦腰切断了。但我心里还是痒痒。如果我们捣毁粮食,抛弃任何有可能减缓我们速度的物品,那么仍然有可能突破撒克逊人的封锁,与亚瑟的军队会合。我一整天都良心不安,因为交代给我的明确职责是与亚瑟会合,然而现在困在巴顿山的时间越长,亚瑟的任务就越难进展,我不知道是否可以趁夜色偷偷穿过沼泽地。今晚是半月,不过足够照亮道路,如果我们速度够快,肯定能够避开撒克逊人的主力。或许会遭受撒克逊骑兵的袭扰,但我的长枪兵能够应付下来。但是过了沼泽地以后呢?毫无疑问是丘陵地区,连日的降雨让河水肆虐,我不仅需要一条路,需要浅滩和桥梁,还需要行军速度,不然孩子们就会落在后边,到时候长枪兵也只能慢下脚步提供保护,撒克逊人就能像疾走的恶狼一般轻松赶上待宰的羊群。我能想到逃离巴顿山的办法,但我无法预见如何克服重重艰难险阻抵达科里尼翁,而不至于沦为敌人的刀下之鬼。

  终于在黄昏时分,我拿定了主意。当时我还在考虑一路飞速向北,希望利用营火欺骗敌人,让对方以为我们依然留在巴顿山的山顶上,谁知正想间,撒克逊人的增援又来了。这些人来自东北方向,也就是科里尼翁的方向,其中一百人来到我寄希望能够瞒天过海的荒野上,随后向南逼近,驱赶着我派去伐木的士兵,迫使他们越过鞍部地带,回到巴顿山。我们现在真的身陷重围了。

  那天晚上我和夏汶坐在篝火旁。“眼前让我想起,”我说道,“在莫岛的那天夜晚。”

  “我想也是。”她说。

  在那个夜晚,我们发现了圣锅,大家蜷缩在一堆乱石中,周围笼罩着丢尔纳赫的魔力。没有一个人幻想过还能活命,但是梅林突然复活,起身嘲笑我。“身陷重围,是吗?”他问我,“寡不敌众,是吗?”我两次点头,梅林反而笑了。“就这样你还自认勇士哩!”

  “是你让我们陷入困境。”夏汶引用梅林的话,回忆着露出微笑,接着叹了口气。“如果我们没有和你们在一起,”她指着围在篝火旁边的妇孺说道,“你会怎么做?”

  “往北走。在中途打一仗,”我朝着鞍部地带撒克逊人点燃的星星火光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向北行进。”我并不确定我真会这么做,因为这样做意味着抛弃所有在山脊部位因作战而负伤的战友,但其余的人由于不受妇女或儿童的束缚,肯定能够超过撒克逊人追击的速度。

  “假设,”夏汶轻声说道,“你请求撒克逊人让妇女和儿童安全撤离呢?”

  “他们先答应,”我说,“然后一等你们走出我们的保护范围,就开始虏获你们,强奸你们,杀死你们,最后奴役儿童。”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她温和地问道。

  “的确不是。”

  她头靠在我肩膀上,尽量不打扰到头枕在母亲膝盖上睡觉的塞伦。“那我们能坚持多久?”夏汶问。

  “我可以老死在巴顿山,”我说道,“前提是前来攻击的人数不超过四百。”

  “那他们会派四百人吗?”

  “或许不会。”我撒了谎,夏汶也知道我撒了谎。他们显然会派遣超过四百人攻山。无数次战争告诉我,通常你最怕什么,敌人就做什么。这次我们遭遇的敌人肯定会尽遣所有兵力。

  夏汶沉默了一会儿。遥远的撒克逊人营地里传来狗吠,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嘹亮。我们的狗也开始回应,小塞伦在睡梦中挪了挪身子。夏汶抚摸着女儿的头发。“如果亚瑟在科里尼翁,”她轻声问道,“为什么撒克逊人会来这里?”

  “我不知道。”

  “你觉得他们会北上同主力会合吗?”

  我曾经也这么想过,但越来越多撒克逊人来到此地让我产生了怀疑。我怀疑我们遭遇的是一支撒克逊人大军,他们故意绕过科里尼翁,迂回进入深山老林,准备杀向格兰温,威胁亚瑟的后方。除此之外,我想不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撒克逊人出现在萨丽丝泉山谷,但这并没有解释他们为什么不继续前进。与此相反,他们竟然在此安营扎寨,看来是想要围困我们。这样说来,或许我们留在此处也是帮了亚瑟的忙。我们牵制住了敌人大军远离科里尼翁,但如果我们对敌情估计正确,那么撒克逊人的兵力远超预料,竟然能够在亚瑟和我们之间应转自如、同时碾压。

  夏汶和我都陷入了沉默。十二名黑盾战士已开始放声歌唱,等他们一曲罢了,我的手下也用一首埃尔提德的战歌作为回报。我的吟游诗人珀里格也在演奏竖琴歌唱。他找了一块皮革胸甲,并且用盾牌和长枪武装了自己,但这副架势在瘦弱身板的衬托下显得十分别扭。我希望他永远都不要丢下竖琴而去舞刀弄枪,因为那样意味着所有的希望都覆灭了。我想象着撒克逊人蜂拥而至——看到如此多的妇女和孩子,他们禽兽般欣喜若狂——我马上抹去了这可怕的想法。我们必须活着,我们必须坚守城垣,我们必须打赢战斗。

  第二天早上,在一片灰蒙蒙的天空下,清风卷集着西方的雨水,我也穿上了装备。它很重,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有意不穿它,但撒克逊人的增援部队到了,我确信必有一战,所以,为了让自己宽心好受,我还是披挂上自己最好的盔甲。首先,在我的亚麻衣服和羊毛绒裤上,我套了一件垂落至膝盖的皮革外衣。皮革很厚,可以阻挡剑刃,但经不住长枪穿刺。外衣上头,我穿上弥足珍贵的罗马重装锁子甲,我的奴隶已经将锁子甲抛光如新,每一处细小的勾连鳞甲都在闪闪发光。锁子甲的边缘镶嵌着金箔,袖子和颈部也饰有金色圆环。这一件锁子甲价值连城,全不列颠都难以找寻,其锻造手法之娴熟足以对抗除长枪之外的任何武器。我的及膝长靴上缝制了青铜片,防止敌人从盾墙下面挥舞长剑砍我的脚。头盔上饰有一条正欲振翅攀上金色山峰的银色飞龙,左右还可以拉下银质的贴腮片,这样一来,敌人就看不到我的正脸,只能望见头盔后面那两块杀气腾腾的眼部暗影。只有伟大的军阀才配得上如此昂贵的盔甲,震慑敌人心魄,叫他们心生恐惧。我把海威贝恩的腰带绑在锁子甲上,然后往脖子上系了一件斗篷,最后举起了分量最重的战矛。随后,我穿戴妥当,背着盾牌,绕着巴顿山山顶的围墙走了一圈,好让我的部下以及敌人都能清楚地看见我,让他们知道有一个出身不凡的骁勇战士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我在南面山顶结束游行,居高临下地望着敌人,掀起了锁子甲和皮革外衣,往山下撒克逊人的方向撒尿。

  我不知道格温薇儿也在附近,她放声一笑才让我回过神来,这笑声打乱了我的动作,我心里很尴尬。她挥挥手,没有在意我的道歉。“你看起来精神头儿不错嘛,德瓦。”她说道。

  我旋开头盔的贴腮片。“夫人,我希望,”我说,“再也不用穿这身装备了。”

  “听起来跟亚瑟一模一样。”她苦笑一声说道,然后走到我身后,欣赏着我盾牌上为了向夏汶致意而用银条捶打的星形图案。“我真是弄不明白,”她转过来面对我,“为什么你大多数时间都打扮得像个猪倌,一到打仗时又那么光芒万丈。”

  “我才不像什么猪倌呢。”我抗议道。

  “是不像我的,”她说,“我可不能忍受身边有人脏兮兮的,猪倌也不例外,所以我总是赏给他们体面的衣服。”

  “我可是去年才洗的澡。”我毫不退让。

  “去年才洗!”她假装吃了一惊。她手握一把猎人弓,背上一袋箭。“如果他们真攻了上来,”她说,“我打算送他们一些人的灵魂去另一个世界。”

  “如果他们真攻上来,”我知道他们当然会这么做,“除了头盔和盾牌之外您什么也看不见,您只会浪费您的箭。要等到他们抬起头来冲撞我们的盾墙时,您才有机会瞄准他们的眼睛。”

  “我不会浪费弓箭的,德瓦。”她冷酷地回答。

  第一处威胁来自于北方,刚刚抵达的撒克逊人在鞍部地带的树林中组成了一道盾墙,将巴顿山和高地一分为二。我们最丰沛的泉水就来自于鞍部地带,或许撒克逊人是想切断我们的水源供给。中午刚过,他们排起盾墙进入到了小山谷。尼尔站在我们的壁垒上紧盯不放。“八十人。”他告诉我。我让伊撒带着五十名部下来到北方壁垒,用这些人对付八十个撒克逊人上坡绰绰有余,但我们很快就发现,撒克逊人并不打算攻击,他们只是想引诱我们到鞍部地带,那样他们就可以在更加公平的条件下与我们作战。毫无疑问,一旦我们遂了他们心愿,会有更多的撒克逊人冲出茂密的林木伏击我们。“留在此地,”我告诉我的手下,“不要下去!等候命令!”

  撒克逊人在嘲笑我们。有的人晓得些不列颠语,大声咒骂我们是懦夫、女人或蠕虫。偶尔会有一小群人爬上斜坡中途,诱惑我们打乱队列冲下山坡,但是尼尔、伊撒和我吩咐所有人保持冷静,岿然不动。一个撒克逊巫师慢吞吞地爬上湿滑的山坡,然后紧张兮兮地向我们冲了几步,嘴里叽叽喳喳、念念有词。他只有一张狼皮披肩,下面赤身裸体,头发用粪便固定成一个高耸的锥形。他时而发出刺耳的咒骂,时而哀号法术咒语,之后往我们的盾牌扔了一根小骨头,但我们仍然纹丝不动。巫师吐了三次口水,浑身哆嗦着跑回鞍部地带,撒克逊首领另想了个办法,试图引诱我们其中一人单打独斗。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头上梳着油腻而肮脏的金色发辫,一直垂到金色的盔甲领口。他的胡子用黑色的缎带绑在一起,铁甲加身,护胫则以罗马青铜制成,盾牌上画着一只咆哮的狼头。头盔两侧饰有牛角,正中央用黑色缎带绑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狼头骨。他的上臂和大腿都围系着一圈黑色兽毛,手握一把硕大无比的双刃战斧,皮带上还挂着一柄长剑,以及一把短阔的“撒克逊短斧”,这也是撒克逊人名字的由来。他叫嚣着亚瑟能下山和他一对一单挑,但叫了许久发现无人应战,干脆又转而向我发起挑战,骂我是懦夫,一个胆小如鼠的奴隶和一个麻风妓女的儿子。他全部用撒克逊语骂骂咧咧,我的部下都不明白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只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下午过了一半的时候雨停了,撒克逊人厌倦了引诱我们下山应战,转而带了三个被俘的孩子来到了鞍部地带。这些孩子还非常年轻,不过五六岁而已,脖子前全架着撒克逊短斧。

  “有种的快下来啊,”撒克逊人首领喊道,“不然他们就得死!”

  伊撒看了看我。“让我下去吧,大人。”他恳求道。

  “这是我的防区,”黑盾战士领导人尼尔坚决地说道,“让我宰了那个混蛋。”

  “可这是我的山顶。”我说。这里不仅仅是我的山顶,我还有责任在这里指挥第一场战斗。国王可以让他的勇士代替自己和敌人决斗,但是作为一个军阀,如果能够亲力亲为,岂有差遣他人、李代桃僵之理?所以我合上了贴腮片,隔着手套碰了碰了海威贝恩剑柄上的猪骨,然后往锁子甲下头按了按,感应着夏汶的胸针隆起来的小疙瘩。我静下心来,推开粗木栅栏,缓步走下陡峭的斜坡。

  “你和我!”我用撒克逊语朝大个儿撒克逊人喊道,“就以孩子的性命为赌注。”我用长枪指向那三个孩子。

  眼见终于有一个不列颠人下山应战,撒克逊人顿时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呐喊。他们纷纷回撤,并且带走了孩子,把鞍部地带留给了他们的勇士和我。身材魁梧的撒克逊人左手抄起大斧,往金凤花丛中吐了口唾沫。“你说起我们的语言还挺顺溜的,猪猡!”他粗鲁地“问候”我。

  “因为这本就是猪猡的语言。”我说。

  他将斧头高高地抛向空中,斧刃一边旋转,一边在微弱的阳光下闪烁寒光,几乎要洞穿云层。这柄斧头很长,双刃斧首十分沉重,但他却轻而易举地在半空中抓住了它。大多数人很难在短时间内操持如此庞大的武器,更不要说高高抛起又稳稳抓住了,但这撒克逊人分明举重若轻。“亚瑟不敢来应战,”他说,“所以才派你来送死。”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提亚瑟之名。但如果敌人真认为亚瑟在巴顿山,那么我也不会傻到泄露军机。“比起碾死一只臭虫,亚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说,“所以他吩咐我来宰了你,然后在埋葬你臃肿的尸体时,将你的双脚指向南方,叫你的灵魂孤独徘徊,永远不能到达彼世。”

  他又啐了口唾沫。“你叫起来的样子就像猪猡。”出言不逊成了一种仪式,单挑决斗也不能免俗。亚瑟两样都不喜欢,他认为出言不逊是白费口水,单挑决斗是浪费精力,但只要能够击倒敌方勇士,我倒没有什么意见反对。这样的战斗确实只有一个目的,如果我能杀死这个人,我的部队将会欢欣鼓舞,撒克逊人会从他们勇士的死亡中看到可怕的征兆,不过也要担上输掉决斗的风险。但在那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很有自信。撒克逊人比我的个头高一尺,肩膀也更加宽阔,但我怀疑他速度不会很快。他看起来主要依靠的是力量,而我不仅强壮,脑子也很聪明。他抬头看着我们挤满了男女的壁垒。我看不到夏汶,但是格温薇儿在战士之中亭亭玉立,风姿绰约格外显眼。“那是你的婊子吗?”撒克逊人用斧头指着她问道。

  “今晚她就是我的了,你这可怜兮兮的蠕虫。”他向我走近了两步,现在我和他只有十几步之遥,然后他又把斧子扔向空中。他的人在北坡为他欢呼,而我的人则在壁垒里为我助威鼓劲。

  “如果你怕了,”我说,“我可以给你些时间先清理清理你的肠子。”

  “等我为你的尸体开膛破肚吧。”他停下,向我啐了唾沫。我还在琢磨该用长枪还是海威贝恩取他性命,最后还是决定用动作更加迅速的长枪,前提是他没有招架住。很明显,他很快就会发起进攻,因为他已经在眼花缭乱地快速挥动斧头,我怀疑他想用迷人眼睛的斧刃向我直冲过来,然后用盾牌挡开我的长枪,再用斧头砍向我的脖子。“我的名字是沃夫格尔,”他正式地自报家门,“策尔迪克的萨尔纳德部落首领,这片土地将成为我的领地。”

  我从左臂取下盾牌,将其转移到右臂,改换左手握住长枪。我没有把盾牌缠绕在右臂,而是紧紧握住盾牌的木柄。萨尔纳德的沃夫格尔是左撇子,如果我把盾牌放在左臂,那么他的斧头可以攻击我毫无防备的一侧。我其实不太擅长左手持矛,但是为了速战速决,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主意。“我的名字,”我也正式地回答说,“是盎—英王国国王阿尔的儿子德瓦。也就是那个在里奥法面颊上留下剑痕的人。”

  最后一句是我为了让他内心不安而故意吹嘘的,或许起了些效果,但他没有并没有任何表露。相反,他突然咆哮了一声,发起了攻击,他的士兵都在震耳欲聋地为他欢呼。沃夫格尔的斧头在半空中呼啸,他的盾牌已经准备好将我的长枪格挡到一边,他像公牛一样猛冲而来,可我却把自己的盾牌往他的脸上扔了过去。我故意往盾牌的一边发力,因此整个盾牌就像一块金属镶边的木头圆盘一样向他飞转而去。

  猝不及防间,眼看一块极有分量的盾牌向自己的脸呼啸飞来,他赶忙抬起自己的盾牌,止住了手里挥舞旋转的斧头。我听到他盾牌发出咔哒一声,但我早已单膝跪地,从底下抽出长枪向上斜刺。萨尔纳德的沃夫格尔虽然灵敏地格挡住我的盾牌,却无法收住他步履沉重的冲刺,没能及时按下盾牌,所以直挺挺地撞上了长枪的利刃。我瞄准了他的腹部,也就是在他铁胸甲下面的某个地方,那里有皮革上衣充当防护,但我的长枪依然能像针插进亚麻布般穿刺皮革。当长枪利刃依次扎入皮革、皮肤、肌肉和内脏,深深埋进沃夫格尔的下腹时,我站起了身,扭动着长枪杆,然后看到他的斧头晃动了一下,我才开始咆哮自己的战吼。我又扎了一次,长枪依然深深刺入他的腹部,接着我再次扭动着状如秋叶的利刃,萨尔纳德的沃夫格尔只能张大嘴愣神地盯着我,我甚至注视到他眼里的惊惧。他想抬起斧头,奈何腹痛难忍,腿脚又绵软无力,摇摇欲坠,大口喘息,跪倒在地。我准备抽出海威贝恩了结掉他,所以扯出长枪,退后了一步。“这是我们的土地,萨尔纳德的沃夫格尔,”我故意放大嗓门,让他的人都能听到我说的话,“永远都是我们的土地。”我干净利落地挥舞剑刃,重重砍向敌人颈背处头发凌乱的部位,直接切斩他的颈椎。

  眨眼之间,他就这样倒地死了。

  我握住长枪杆,靴子踩在沃夫格尔的肚子上,用力扯出剑刃,然后弯腰从他的头盔上拧下狼头骨。我把泛黄的头骨展示给敌人们看,接着扔落在地上,用脚踩成碎片。我解开了死人的金项链,捡起他的盾牌、斧头和刀子,向哑然失色的敌人挥舞炫耀战利品。我的手下则一片欢呼雀跃。最后,我弯下腰,解开他沉甸甸的青铜护胫,那上面还装饰着我的信仰——密特拉的图腾。我站在掠夺品之中。“放孩子们走!”我对撒克逊人喊道。

  “有种的你自己过来接他们呀!”一人喊叫着回应,然后挥刀划开了其中一个孩子的喉咙。另外两个孩子尖叫起来,接着也先后受戮,撒克逊人似乎还不解气,往他们幼小的尸体上吐口水。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手下会失去理智向鞍部地带直冲过来,但伊撒和尼尔没让他们离开壁垒半步。我向沃夫格尔的尸体也吐了口水,对奸诈的敌人回以冷笑,然后夹带战利品回到山上。

  我把沃夫格尔的盾牌给了一个应征兵,刀给了尼尔,斧头给了伊撒。“打仗时不要用它,”我说,“砍木头的时候再用。”

  我带着金项链找到了夏汶,但她却摇了摇头。“我忌讳拿死人的金器。”她说。我们的女儿们簇拥在她的怀抱里,我可以看到她一直在哭泣。夏汶并不是一个喜欢流露感情的女人。小时候她就知道,她继承了她那令敌人胆寒的父亲的达观性格,不知何故,这种乐夫天命的性格已经深深植入她的灵魂,可她现在却完全掩饰不住担心和痛苦。“你差点儿命都没了!”她急切地说道。我无言以对,只是蹲在她旁边,摘下一把草,沿着海威贝恩的边缘擦除血迹。夏汶对我皱了皱眉。“他们杀了那些孩子?”

  “是的。”我说。

  “是谁的孩子?”

  我耸耸肩。“谁知道呢?兴许是偷袭时抓获的孩子。”

  夏汶叹了口气,抚摸着莫温娜的金发。“你非得去决斗吗?”

  “你忍心我派伊撒去吗?”

  “不。”她承认。

  “那么好,我必须去决斗。”我说,事实上,我很享受刚才的战斗。只有傻瓜才想决斗,但开弓没有回头箭,绝不能三心二意,甚至不能带着悔意战斗,必须在近乎野蛮的快感之中战胜敌人。正是这种野蛮的快感刺激着我们的吟游诗人写下有关爱情和战争的伟大歌谣。我们战士像对待爱情一样盛装参与战斗;我们衣着华丽,穿金戴银,我们在银色的头盔上安插顶饰,我们趾高气昂,我们夸口吹嘘,当屠戮的刀刃无比接近我们的时候,我们感觉仿佛是神灵在我们流淌的血液中释放了咒语。人生而热爱和平,但如果连全力以赴地英勇战斗都做不到,那就不配拥有这份和平。

  “如果你死了,我们该怎么办?”夏汶问道,眼睛注视着我把沃夫格尔精致的护胫扣在靴子上。

  “那就请将我火葬,我的爱人,”我说,“将我的灵魂送去陪伴戴安。”我亲吻了她,然后将金项链献给了格温薇儿,她倒是对这礼物很满意。前不久,她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所有的珠宝,尽管她对撒克逊人的做工毫无兴趣,但她还是将项链戴在了脖子上。

  “我很享受这场战斗,”她说着,拍了拍金片,让它们复归原位,“我希望你能教我一些撒克逊语,德瓦。”

  “当然可以。”

  “骂人的话。我要骂个痛快。”她笑了,“越粗鲁越好,德瓦,你只管教我最糙、最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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