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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痛恶绝的背后必定都有一个爱的故事。
      因为我是个了解爱,也尝过爱情滋味的男人。我说「男人」,是因为我所知道的自己是个男人。看看我,妳看见什么了?难道我长的不像男人吗?难道我没有和妳一样的感觉,和妳一样的痛苦,和妳一样的深爱,和妳一样的哀恸吗?构成人的,若非这些元素,那还会是什么呢?在身而为人的人生里,我是科学家,名叫范宁。提摩西.J.范宁,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化学系艾罗丝.阿姆斯特朗杰出讲座教授。在我的那个年代,我是有名而且很受尊敬的人。在很多议题上,都会有人来请教我的看法。我昂首阔步踏进专业的殿堂。我是个人脉甚广的人。我握手,吻颊,交朋友,找爱人,名利双收,尽享现代世界的荣华富贵。市中心的公寓,乡间的别墅,时髦的汽车,醇美的好酒,这些都是我所拥有的。我在高级餐厅用餐,在顶级饭店过夜,我的护照盖满签证章。我追过三个女人,结过三次婚。虽然这几次婚姻到最后都是一场空,但事后看来也都不遗憾。我工作、休息、希望、回忆—甚至还偶尔祷告。总而言之,我享受生活。
      然后,在玻利维亚的丛林里,我死了。
      妳知道我叫零号。这是历史所赋予我的名字。毁灭者零号,吞噬世界的零号。然而基于本体论的缘由,这段历史并不会被写下来。如果没有人可以记录,过往的一切会有什么结果呢?我死了,接着又活了过来,这是最老掉牙的故事。我从死亡中醒转,看见了什么?我在一间有蓝色灯光的房间里—纯粹的蓝色,是天空和海洋融为一体才有的那种蓝。我的手臂、双腿,甚至头部都被绑住。我是那个地方的囚徒,脑袋里有零碎的意象,闪现的光线和颜色不肯凝聚成有意义的样貌。我的身体嗡嗡叫,只发得出这个声音。我后来知道那是我刚结束变身的最后一个阶段。我还没看见自己的身体,我还困在这里。
      提姆,你听见我说的话吗?
      这个声音传来,无所不在,却又无所在。我死了吗?这是上帝的声音,在对我讲话?说不定我的人生过得有点虚掷光阴,所以情态发展出乎预期。
      提姆,要是听得到我的声音,请举起手。
      我的上帝,任何上帝做这样的要求似乎都不过分。
      很好。换另一手。非常好。干得好,提姆。
      你认得这个声音,我对自己说。你没死,这是人类,像你一样的人类的声音。一个叫你小名的人,还会说「干得好」。
      很好。呼吸。你做得很好。
      情况慢慢明朗起来。我一直生着某种病。说不定我会痉挛,所以才有束带绑住我。我还没回想起来整个状况,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这声音是关键。如果我可以认得出来那是谁的声音,一切就能水落石出。
      我要松开你的束带,好吗?
      我感觉到压力不见了。经由某种摇控机械操控,我的束带缩回去了。
      你能坐起来吗,提姆?你能为我试试看吗?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我生的是什么病,最坏的情况都已经过去。我并没有觉得不舒服—恰恰相反。从我胸膛发出的那种嗡嗡声,变成像管弦乐似的全身震颤,彷佛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奏着同样的音符。这感受非常深刻,简直近似性爱的快感。我的下半身,我的脚趾尖,甚至连我的发根都感觉到—我这辈子从没体验过像这样丝丝入扣的微妙情绪。
      第二个嗓音,比第一个声音略低一些:范宁博士,我是席克斯上校。
      席克斯。我认得叫席克斯的人吗?
      你听得到我们讲话吗?你知道你在哪里吗?
      我心里有个洞打开了。不是洞,是个深渊。我饿了。深沉而疯狂的饥饿。我的饥饿不是人类的那种饿,而是动物的饿。是利爪与尖牙的饿感,是挖掘搜捕,把柔嫩的肌肉咬进嘴里,温热的汁液在味蕾上喷溅开来的那种饿感。
      提姆,你害我们好担心。和我讲讲话啊,兄弟。
      宛如记忆的大门敞开,回忆滚滚而来。雨林,热气蒸腾,翠绿浓密的树冠上满是鸣啸不休的动物;我皮肤的黏腻,还有群集在我面前的不知名昆虫;士兵们脸上画着迷彩,在我们前行的时候举枪瞄准我们周围的林木;有雕像,五官像人,体型像怪物,警告着我们。但他们却叫我们前进,要我们更深入这个戴着神秘面纱的地方;蝙蝠。
      牠们在夜里前来,群集在我们营地周围。蝙蝠,几百只,几千只,几万只,不计其数拍着翅膀的生物。牠们冲出天堂。牠们如风暴掌控天空。地狱之门敞开,这是牠们呕出来的东西,黑色的呕吐物。牠们不像在飞,反倒像在游泳,动作如规律的波浪,彷佛一群在空中泳动的鱼。牠们落在我们身上,所有的翅膀,牙齿和不怀好意、细碎的快乐尖叫。我还记得那飞袭,那尖叫。我在一个有蓝色光线,有个叫得出我名字的声音的地方,但是在心里,我奔向河流。我看见一个女人,在河岸痛苦扭动。她名叫克劳蒂亚,她是我们的人。蝙蝠像斗篷般覆满她的全身,想想看那种惊骇,她的身体几乎完全都看不见了。她抽搐扭动,像是被恶魔折磨狂舞。老实说,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袖手旁观,我没有什么英雄本色。然而,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身上有自己从未明白的一面。我往前跳了两大步,抓住她,让我们两个滚进恶臭的丛林河水里。我感觉到蝙蝠牙齿温热地戳进我手臂和脖子的肉里。河里血水翻腾,牠们狂怒至极,连河水也无法吓阻。就算是溺死,牠们也要咬我们。我用手肘扣住克劳蒂亚的脖子,往下潜去,尽管我知道这样做也无济于事。这女人已经死了。
      全部的事情我都记得,还有另一件。我记得一个男人的脸。他低头看我,脸的周围是一圈丛林的天空。我了无生气,发起高烧。周遭的空气随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嘈杂声而一下一下跳动。那人不知在叫嚷什么。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嘴巴。这个还活着,他在说—我的朋友,乔纳斯.黎尔,他在说—还活着,还活着,还活着⋯⋯
      我抬起头看。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像个牢房。我对面的墙上有个宽阔的黑色窗子,映照出我的模样。
      我看见我变成什么了。
      我不是站起来,而是冲出去。我飞快冲过房间,砰一声撞上窗子,窗后的那两个人马上往后跳开。乔纳斯和另一个人,那个叫席克斯的。他们的眼睛惊恐圆睁。我用力捶打,我大声叫吼。我张开嘴巴露出牙齿,让他们知道我愤怒的程度。我想杀了他们。不,比起我心中的渴望,「杀」这个字还太温和。我想灭了他们。我想撕开他们的四肢,我想折断他们的骨头,把我的脸埋进那湿黏黏的遗骸里。我想要伸手探进他们的胸膛,扯出他们的心脏,在肌肉仍因最后的迷走电流而抽搐时,享受那血淋淋的鲜肉,盯着他们的脸,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掉。在我的撞击之下,他们喊叫颤抖。
      一阵白热的亮光充斥整个房间,我觉得自己彷佛被几百枝箭射中。我蹒跚后退,缩倒在地板上。头顶上有传输设备喀啦喀啦响,随着砰一声,铁栅落下,把我关了起来。
      提姆,对不起。我没打算要这样做的,原谅我⋯⋯
      他或许是没打算这样做。但没差啦。就算在那时,痛苦瑟缩的那时,我也知道他们的优势是暂时的,一点都不重要。我是人类的黑色之花,打从时间开始之初,就奉命要来摧毁没有任何一个上帝喜欢的这个世界。
      从一个,我们变成十二魔。这能不能留下记录,同样也是个问题。古老的种子在我的血液里扎根,传播到其他人身上。我开始对这些人了如指掌。起初,他们吓到了我。他们的人生和我如此不同。他们没有良知,没有悲悯,没有哲学。他们就像残酷的野兽,他们残暴的心充斥最黑暗的行为动机。我很早就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要真正理解邪恶,就必须去亲身感觉、亲身体验。我们必须踏进另一个人的心里,就像踏进黑暗无光的洞穴一样。他们一个接一个进到我心里,而我也进到他们的心里。巴柏寇克是第一个,他做的梦实在是太恐怖了—虽然他的梦其实并没有比我自己的梦更惨。其他人依序而来,一个一个加入。莫里森和查维兹,巴菲斯和杜瑞尔,温斯顿和索萨,艾珂和蓝布莱特,瑞恩哈特和马丁内兹,最卑鄙邪恶的一群。甚至还有卡特,他痛苦的回忆燃起了我心中仅有的悲悯余烬。随着时日推移,在这些麻烦的家伙陪伴之下,我开始有了逐渐扩大的使命感。他们是我的继承人,我的随从,在他们的簇拥之下,我拥有领导的能力。他们和我不一样,他们不鄙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就像一切都无关紧要一样。他们的口腹之欲不知节制,倘若无人指引,他们会迅速且全面地摧毁我们全体。他们是我所要驾驭的兵马,但如何让他们听从指挥呢?
      他们需要的是一个上帝。
      九加一,我装出最像上帝的声音对他们说,九是你们的,一是我的,正如你是我的一样。成为十,就如种子落土,我们将成为众鬼,几千万倍数之众。
      脑筋清楚的人或许会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我拥有领导他们的能力,我当然也有制止一切的能力。愤怒是其中一个原因,当然。我所爱的一切都被夺走了,我不爱的也无法幸免,换言之就是我身而为人的生活完全被剥夺。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经过改造的我所拥有的生物冲动,你能要求一头饥饿的狮子无视草原上的丰美猎物吗?我之所以谈这些,并不是希望求得任何人的宽谅,因为我的行为是无可饶恕的。我也并不是要道歉,虽然我是真的觉得很抱歉(妳听到我这么说会不会很意外?这个零号,也就是提摩西.范宁,竟然觉得抱歉?这是真的。我对一切都觉得很抱歉)。我只是希望架设好舞台,在适当的情境中展现我的心绪。我渴望的是什么?是让这世界变成荒凉之地,是让世界像镜子般反射出我这卑劣无耻的影像,惩罚黎尔。我的朋友,黎尔,也是我的敌人,他自以为可以拯救这个无法拯救、自始即不配被拯救的世界。
      我在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就是这么愤怒。然而对于处境的超自然层面,我也不能永远视而不见。小时候,我经常对全能的上帝讲话。我的祷告很肤浅、很幼稚,很像是对圣诞老人讲的话:希望晚餐吃意大利面,祈求生日得到一辆新脚踏车,盼望能有一天下雪停课。「上帝,请您秉持无限的慈悲,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多么讽刺啊!我们生来虔诚而恐惧,但实际情况却应该恰恰相反。人生教我们学会的是,知道自己可以承受得了失去多少。长大成人之后,我和许多人一样,把冲动摆错了地方。我不会说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只能说我很少(如果不是指完全没有的话)想到神圣之类的问题。在我看来,无论是什么样的上帝,都不太可能会关注人类生活的琐事,而我也不认为,我们可以因此摆脱人生义务,不用正直高尚的态度待人。没错,我人生的连串事件让我坠入虚无绝望的境地,但即使是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刻—直到今天我都还没有走出来—我都不怪任何人,只怪我自己。
      但是就如同摰爱变成哀痛,哀痛变成愠怒一样,最后愠怒也必定要让位给思索,才能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我具有的象征意义不容辩驳。由科学而造的我,是完美的工业产品,是人类对自身坚定信念的具体化身。从我们浑身是毛的祖先第一次用燧石磨擦石头,以火光驱走夜黑之时起,我们就爬上以傲慢筑成的梯子往天堂而去。但就只是这样吗?我是终极的证据,证明人类活在一个没有上帝看顾,没有目的宗旨的宇宙里?又或者我具有其他的意义?
      于是我思索我的存在。到头来,这样的沉思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我之所以存在,是有目的的。我不是毁灭的肇始者,我只是祂的工具,是恐怖之神在天堂工坊里打造出来的工具。
      除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之外,我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我现在这个比较人模人样的外表,我只能说,乔纳斯毕竟还是说对了一件事,虽然那个浑蛋自己并不知道。我接下来要述说的事情,是在我变身之后几天内发生的,地点在某个夜幕低垂的草原小村庄,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堪萨斯州的塞万尼。时至今日,回想起最初的那段时间,我仍然满心喜悦。多么昂扬的自由啊!我的欲望得到如此丰裕的满足!对我来说,夜晚的世界宛似辉煌的盛宴,无穷尽的美食飨宴。然而我仍然戒慎恐惧地行动。没有公路客栈的大开杀戒,没有全家人躺在床上的集体屠杀,没有快餐广场血流成河,顾客歪七扭八肢解的尸体躺在血泊里。这样的事情最后终究会发生,但是在当时,我想办法尽量不留下足迹。一路向东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只吃一点点东西,只在可以轻松进食的情况之下才吃,而且迅速处理掉残余的尸骸。
      因此,看到那辆卡车时,我心中唱起喜悦的咏叹调。
      这辆车夸张得可笑,装饰过度的四人座小货卡—装了烟囱,后轴双轮、车顶防翻杆上还有一排灯。南方邦联旗印在保险杆上,车头朝内停在积水的露天采石场边。这辆遗世独立的车子非常理想,车上乘客的心有旁骛当然也是:一男一女在车上交缠,两人享受彼此的程度,和我待会儿要享用他们的喜悦程度不相上下。好一会儿,我就只是这样默默观看。我的注目与色欲无关,而是带着科学家的好奇观察他们。为什么要在如此逼仄的地方做这种事呢?为什么小货卡如此不便的空间(那男人把他的爱人压在仪表板上)可以释放出他们身上的狂野兽性呢?这世上可供他们办事的床肯定够多的了。他们并不年轻,青春已远,男的秃头肥胖,女的削瘦干瘪、皮肤松弛,一看到两人就会让人想到岁月飞逝。这个地方怎么会对他们有吸引力?是因为怀念往日时光?他们年轻的时候来过这里?我所目睹的是青春光芒的重现?然后我想到了—他俩都已婚,只是对象不是眼前的这个人。
      我先对付那个女人。在前座宽阔的长条座椅上,她跨坐在男伴身上,狂野地在他身上起伏抽动—双手紧紧抓住座椅头枕,裙子卷到腰间,内裤挂在一只骨瘦如柴的脚踝,头朝上微仰,宛如哀求。这时我打开门,她的表情不似警醒,反倒像是恼怒,彷佛我打断了她格外重要的思绪。这一刻当然没持续太久,顶多就是几秒钟。说来有趣的是,如果把人的头从身体上拿掉,整个身体就变成一袋自附吸管的鲜血。我把她没了头的躯体拉直,嘴巴靠在喷出血来的大洞上,用力畅饮一大口。我原本没抱太大的期望,以她这种小镇人家的饮食习惯,肯定吃多了防腐剂,血液里很可能会有化学味。但结果并非如此。这女人其实非常可口,她的血称得上是多种香气口味的综合,像是陈年美酒。
      再结结实实喝了两大口,我就把她丢到一边去。这时她的男伴—裤子缠在脚踝,闪着微光的阴茎急遽萎缩—鼓起所有的力气,拚命挤向驾驶座,手忙脚乱地想在钥匙串里找出车钥匙。这串钥匙可真多,肯定是干管理员的。他的手指颤抖,拿一把钥匙塞进钥匙孔,然后再试另一把,全都不管用,他嘴里不停念着:「天哪!」「要死了!」,但和他几秒钟之前发出的狂喜欢悦,以及在女伴耳边的淫言秽语相比,也只不过略加修正而已。
      这幕喜剧实在是太精彩了。老实说,再来多少次我都觉得不够。
      这是我铸下的大错。如果我更迅速地杀死他们,别停下来享受逗趣的表演,那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界将会大不相同。因为我的拖延让他有时间找到正确的钥匙,插进钥匙孔,发动引擎,在我还来不及冲进车里,来不及抓住他的头,往旁边一扭,用我的下巴喀答一声压碎他的气管之前,他已经伸手抓到排档杆了。我欣喜地享用这个倒霉受害者鲜血淋漓的大餐,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他发动车子上档了。
      我们讨厌水是大家都知道事。对我们来说,水就代表死亡。我们的身体缺乏脂肪组织的浮力,会像石头那样沉到水底。对于掉进采石矿坑的经过,我只有片断的回忆。小货卡慢慢开向坑口边缘;地心引力和无可避免的往下掉;我周围全是水,冰冷的死亡裹住我,灌进我的眼睛、鼻子和肺里。微小的错误酿成天大的灾难。几乎在任何方面都坚不可摧的我,竟然自己找了一条丧命最快的道路。小货卡撞上积水的采石矿坑底土,发出轻轻的砰一声时,我让自己从车里挣脱出来,沿着底部往前爬。尽管处在惊慌的状态,我却还是有种讽刺的感觉。零号个案,世界的毁灭者,像只螃蟹那样爬着!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摸索着爬到矿坑边缘,往上爬向自由。时间是我的敌人,我只剩一口气能让自己活着。我拚死拚活终于摸到一堵石墙,开始往上爬。一手接着一手往上攀,我眼前净是黑暗,终局就要来临了……
      最后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趴在地上—肌肤粉红,手和膝盖看起来完全像人—吐出大量湿软如泥的黑色呕吐物。然而我是怎么办到的,恐怕得留给神学家去探讨了。我肯定死过,我的身体记得这些事情。想办法从矿坑的积水里逃脱出来之后,我像具溺毙的尸体,在石头上躺了好久好久,结果却又被丢回人间,活了过来。
      死亡之门,看来并非标示「只进不出」。
      最后一口矿坑水吐出来之后,处在震惊晕眩中的我想办法站起来。我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我是谁?心绪的茫茫然让我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或许都是我的梦—但是接着,我想到的却是,现在才是在做梦。我在月光下举起一只手。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只人类的手—提摩西.范宁,艾罗丝.阿姆斯特朗讲座教授范宁的手。我低头看我其余的部分;我用颤抖的手指摸摸我的脸,我的胸腹,我惨白的腿。在月光下赤身裸体的我,仔细探索我肢体的每一吋构造,宛如盲人读着点字书。
      我被下咒了,我想。
      我在坑壁突出的岩架上,一条窄窄的之字形小径带我来到顶端,这里一片荒草,半露出许多生锈的机械。我完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除了月光,举目不见一丝光。地貌如此荒凉,邈无人烟,彷佛世界已经灭绝。
      矿坑的水可以掩藏我的第二名受害者,但是还有个女人需要处理。我最不想要的就是警察来搜捕,让事情变得复杂。我绕过矿坑来到方才停车的地方。看见她并没有让我觉得懊悔,只有一种应付了事的怜悯,就像你早上在报上读到远方发生的大灾难,心中一闪而过的同情配着第二片早餐吐司下肚。远远溅起的两波水花—身体、头部—她就没入水深处。
      但这并不能解决我眼前的问题:一个大男人赤身裸体独自在这不知是哪里的荒郊野外。我需要衣服,需要栖身处,还需要编个故事。而且,我心里也很扰攘不安,像是有个听不见的警铃在脑袋里响起,告诉我说,倘若破晓时分还身在旷野,下场必定不怎么妙。
      主要干道的高速公路太危险。我走向树林,希望最后可以找到某条罕有人车经过的道路。在树林里走了一段长路之后,我来到一片才刚栽植作物的田野,中间一条泥土路贯穿。我看见远处有灯,就朝那里走去。那是间快要倒塌的小平房,说不上来是什么模样,看来像是个只能容一人生活的小箱子。房子正面有两扇窗,其中一扇窗里有盏灯,也就是我远远看见的那个灯光。车道上没半辆车,显示屋里没人。灯亮是为了等待主人回来。
      门一推就开,里面是一间客厅,摆设夹板家具、乡村风味的小摆饰,以及一部大得像体育场屏幕的电视机。快速查看室内一圈—四个房间和一个厨房—印证我的揣测,没人在家。我的侦查进一步发现屋主是女性,念的是威奇塔州立大学护理学院,年近五十,有张温柔的满月脸,一头没怎么梳理的灰发,穿二十号的大尺码衣服,照片里的她多半是脸颊粉红的微醺状态,坐在某间异国风情洋溢的餐馆里(戴塑料花环,厚颜无耻地和乐手调情,拿着冒烟的干酪串),而且她独居。我在她的衣橱里找出最中性的衣服—一条穿在我结实的中码身材上还嫌宽松的运动裤,一件同样太大的连帽T恤,以及一双夹脚拖—进到浴室。
      映入眼帘的镜影并不完全符合我的期待。我觉得情况很明显,身体泡进水里并没有让我完全回复到人类状态,只是像扮妆那样为我加工添上了一些东西。病毒还在,我的死亡只是激发病毒和宿主产生新的互动。许多特性都还保留着,包括视力、听力和嗅觉,都还是拥有强化了的精确准度。而我虽然还没拿来好好试验一下,但我的四肢—事实上是我的整个肢体架构,从骨头到血液—都充满了野兽般的气力。
      然而,这些并没有让我对自己眼前所见做好准备。我的皮肤白得非常不自然,近乎死尸的灰白。头发不可思议地往后长,在前额变成三角形,是个完美到可笑的美人尖。眼睛是像白化症患者那种怪异的红色。但让我呆住的是最后一个细节。起初我以为这是个玩笑。我上唇两端在平常的齿列之中,滴下两个白白的东西,像冰柱—不,更精确来说,是獠牙。
      德古拉。诺斯非拉图2。吸血鬼。念出这些名字,我很难不翻白眼。然而这就是我,乔纳斯.黎尔奇幻梦想的具体化身,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轮胎碾过碎石的声音惊醒了我,正当我从洗手间出来时,两道车头灯的灯光穿过房间。门打开,春天的空气灌进来,我及时躲到衣架后面。这个女人—她名叫珍哪.杜芙,我是从裱框挂在书桌上方的证书得知她的名字,卧房里的这张书桌满是乱七八糟的账单—她笨重地走进来,身穿花卉图案上衣,搭白色人造纤维长裤,以及很合理的护士鞋,刚值完夜班回来。她一进门立刻把一串钥匙摆在门边的桌上,踢掉鞋子,把塞得太满的皮包丢在椅子,走进厨房,接着就听见冰箱门打开,杯子被倒满的声音。经过喝下一杯量大到足以安抚灵魂的葡萄酒(我闻得到是便宜的夏布利白酒,很可能是盒装的)的时间之后,杜芙护士回到客厅,手上的那个杯子大得像油漆罐,打开巨大的电视,噗通跳上沙发,躺在那里活像消了气的充气游行花车。
      她到底为什么没注意到衣架后面的我,我实在猜想不出来,只能说我的新状态让我可以站得文风不动,像某种保护色似的,疲累的寻常眼睛看不见。我看着她在不同频道之间转来转去—警匪剧,气象频道,监狱纪录片—最后停在一个实境节目,演的是—还能是什么别的呢?—做杯子蛋糕的比赛。她背对我。一口接一口,酒慢慢变少,我猜要不了多久,在酒精的助眠之下,杜芙护士就要开始打呼了。但是有黎明的光剑朝我逼近,还有种种迫切的需求—我需要现金、汽车、白天可以栖身的安全处所,实在看不出来有任何理由要拖延。我从藏身处出来,走到她后面。
      「啊哈。」
      我没有马上杀了她。再一次,我不祈求宽恕,只是希望妳耐心听我讲。我需要搜集信息,为此,杜芙护士必须活着。
      浅尝的行动完成之后,这女人立即昏厥—吊白眼、吐气、身体一吋吋松软无力。我像个猴急的新郎那样抱她进卧房,让她躺在被子上,然后到浴室,在浴缸里放满水。等我回来时,改变已经发生了。她的嘴巴冒出白色的泡沫,手指开始抽搐,接着是手臂。她发出呻吟,然后是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沉默无声,只有身体不停严重痉挛,让她的身体猛烈抽动,害我以为亲爱的杜芙护士会像鞭炮那样整个爆开。
      接着发生了。我想得出来最近似的比拟是花朵绽开的缩时影片。随着软骨喀啦一声,她的手指开始延展变长,头发突然与头颅分家,呈扇形落在枕头上。彷佛浸了酸液般,她脸上的五官开始变得平庸,最后不留下一丝个人特征。这时她已不再抽搐,眼睛闭着,脸上的表情简直可以说是安详。我坐在她身边,温和地低声鼓励。她身上开始射出绿光,让房间沐浴在宛如婴儿房般的柔和光线里。她的下巴掉下,随着一声近似狗的喷嚏声,满口的牙齿像玉米粒般从嘴巴里飞出,取而代之的,是一整排长矛从鲜血淋漓的牙龈冒出来。
      这非常恐怖。非常美。
      她睁开眼睛。好长一会儿,她瞪着我看。这眼神有多么痛苦啊!我们两人都是我们自己故事里的一个角色,而这也正是我们赋予自己生命的意义。但这个曾经是杜芙护士的女人—照料生病受苦的病患,搜集拼布被和奶油搅拌器,喝迈泰鸡尾酒、玛格丽塔和巴哈马嬷嬷,是女儿、姊妹、梦想家、治疗者、未婚女子—变得连她自己也不认识了。如今她是我的一部分,是我意志的延伸,只要我想,就能让她一面弹奏隐形的乌克丽丽,一面单脚跳舞。
      「妳不必害怕。」我把她的手握在我手里,「这是最好的,妳终会明白。」
      再一次,我把她抱了起来。我的力气如此之大,她笨重的身躯在我手里轻如玩具。我想起一段回忆—我以前也像这样抱起过一个女人。虽然情况大不相同,但当时的她也轻若无物。这段回忆唤起的柔情如此深刻,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对自己的行动产生怀疑。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厘清,而我即将要执行的任务是一种仁慈—虽然是间接的方式。
      我把杜芙护士抱到浴室,让她的身体悬在浴缸上方。透过尚未完全消失的女性直觉,她双臂搂着我的脖子。她还没发现这缸水,一如我所期望。我深深凝望她的眼睛,射出让她放心的思绪。她对我百分之百的信任。我对她来说是什么?父亲?爱人?解救者?上帝?
      她的身体碰到水那一剎那,魔咒破碎了。她开始狂暴扭动,拚命想挣脱,但是她的力气比不过我。我夹住她的肩膀,把她那张怪异的脸压到水面下,她的惊恐和困惑传到我身上。这是何等的背叛!何等无法理解的奸计!其他人会因为悲悯而动摇,但这些情绪只强化了我的决心。我感觉到她吸了第一口水。水像个嗝那样弹跳穿过她的身体。她吸进第二口,然后第三口,涨满整个肺。最后一个痛苦痉挛之后,她就走了。
      我往后退开。第一个测试通过了,再来是第二个。等待她恢复人形的时候,我开始数秒。没有任何动静,所以我把她从水里抓起来,让她面朝下躺在地板上,以为这样或许可以让过程顺利一些。但又过了好几分钟,我不得不承认没有任何变化会发生。杜芙护士已经永远离开人世。
      我离开浴室,坐在女人的床上思索这个情况。我唯一想得出来的结论是,因水致死所产生的变形效果只能适用在我一个人身上。我的后裔没有这种复活的天赋。然而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我该坐在这里,看起来完全和我以前的外表一模一样,而她却死在浴室地板上,像只被漂白过的大海怪—这完全超乎我的理解能力。我是我们这个族群更为强健的版本,是天字第一号,是开山祖师,是零号?或者这个差别并不在身体,而在于心灵?因为我想活下来,而她不想?我思索自己的情绪。但我其实并没有任何情绪可言。我刚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溺死在浴缸里,但我的感觉却完全透明无色。从我把獠牙刺进她脖子柔软的肉里,吸了甜蜜如糖的第一口起,她就不再是独立于我之外的个体,而是某种附属品。杀了她,并没有比修剪指甲更不道德。所以或许差别就在于此。从唯一重要的面向来说,在我把杜芙护士压进水里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死了。
      与此同时,警铃在我脑中响起。房里的光线变了,我的克星—破晓—就要来了。我快步穿过屋里,拉上各处的窗帘和百叶窗,锁上前门和后门。接下来十二个钟头,我哪里也不去。
      我在醇美的黑暗里醒来,发现我睡了有史以来最清新醒脑、没有做梦的一觉。没有敲门声唤醒我。还没有人注意到杜芙护士的离世,但当然总会有人发现的。我迅速准备一切。在美国的偏僻乡间,吸血鬼,特别是希望能不被雷达发现的吸血鬼,需要现金来应付。在一个猫儿造型的饼干罐里,我找到两千三百元的纸钞,远超过我的需要,同时还有一把点三八左轮枪,自地球开天辟地以来,最不需要这玩意儿的,应该就是我吧。
      我的计划是走曲折的路线往东行,避开主要的高速公路。这趟路程要花五个,甚至六个夜晚。杜芙护士这辆丢满糖果包装纸和汽水罐、车体刮花的破旧丰田可乐娜目前可以满足我的需求,但很快就必须丢弃了。有人会闻到浴室死尸的味道,注意到她的车子不见了。而且我也觉得—看起来也是—穿着过大的女性运动服和浴室夹脚拖真的很可笑,应该赶紧换上比较适合的服装。
      八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密苏里州,在这里开始为我这段期间的生活建立既定的模式。每天黎明破晓时分,我都会安安稳稳住进某间不知名的小汽车旅馆,躲在紧闭的窗帘和用防水胶带黏合的硬纸板后面,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一等夜色降临,我就再次上路,一路不停地开到天亮前一两个钟头。在伊利诺伊州的卡邦岱尔,我决定丢掉这辆可乐娜。我也非常饿。天黑之后我留在入住的那家旅馆,坐在停好的车里,观察进进出出的旅人,找出可以提供我营养、衣物与交通工具的合适对象。我选中的那个男人和我身高体重都差不多,而且看似(很有利的)喝醉了。他正要进房间的时候,我从他背后把他往里推,在他还来不及讲出半句醉话之前,就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他。他尝起来有腐臭油脂,以及酒吧里分杯卖的威士忌味道。我用浴帘把他的身体裹起来,掩藏腐坏的臭味,然后把他塞进衣橱里,拿出他皮夹与手提箱里的东西(休闲长裤,没烫且花色可憎的格纹衬衫,六套内衣裤,一条裤档印着『吻我,我是爱尔兰人』的『新潮』短裤),匆匆开走他那辆装饰豪华、彻底美国风格的房车。皮夹里的名片说他是工业用空气循环设备制造商的地区营业主管。我原本也可能是像他这样的人哪。
      就这样,我停停走走穿过毫无特色可言的美国中西部平原。随着夜色一分分消逝,路程一哩哩增加,道路的催眠作用让我的心思飘向往昔。我想起我早已过世的父母,我长大的那个小镇—我,毁灭之王,生魂化身,对许多无名小村而言,就只是在黑夜里飞掠而过的两道车头灯光。我想起我所认识的人,交过的朋友,上过的女人。我想起一张有鲜花、有水晶、有海景的餐桌,还有一个夜晚—哀伤却美丽的夜晚—在飘飞的雪花里,我带着心爱的人回家。我想起这些事情,还有更多其他的事,但我想的最多的,是莉兹。
      第六天傍晚,纽约的灯光从可悲的纽泽西之间升起。八百万人,我的所有感官高声欢唱,宛若女高音。我从林肯隧道进入曼哈顿,把车丢在第八大道,开始步行。我进入行经的第一家小酒馆,这是一家爱尔兰酒吧,有着漆了厚厚一层亮光漆的吧台,地板有木屑。从老顾客的态度看来,气氛一切如常。纽约客向来与世隔绝,国土中部发生的事情还没让他们有危机全面爆发的感觉。我独自坐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原本并不打算要喝,但后来却发现我想喝,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喝了之后也没什么不好的效果。很好喝,那微妙的美好滋味在我的味蕾跳跃。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我明白了两件事:我一点都没有醉,但非常非常需要撒尿。在男厕里,我的身体释放出强劲的水流,打在小便池里发出清脆的声音。这也让我很满足,感觉上所有的肉体快感都放大了一百倍。
      但是真正赢得我注意的是吧台上方的电视机,正播放着洋基球赛。我一直等到比赛的最后一球投出,才问酒保可不可以转台到CNN。
      我没等太久。屏幕底部的字幕出现:「科罗拉多杀人狂」的标题。疯狂暴行不断扩散,全州各地都传出案情:全家人从床上消失,整镇的男女老少无一幸存,公路餐馆的顾客像鳟鱼那样被开膛剖肚、掏出内脏。但是也有幸存者—被咬,但没死。那东西盯着我看,根本不是人,身上发出亮光。这疯言疯语是因为脑袋坏了还是怎么了?还没有人好好计算过,但我有。在我的指令下,每杀死九个人,就要留一个人加入我们。医院挤满病患和伤员,呕吐、发烧、痉挛,然后……
      「真是鬼话连篇。」
      我转头看坐在我身边的家伙。旁边的凳子什么时候有人坐了?这是特定类型的都会人物,大量制造出来的那种:头微秃,像个律师,有张聪明外露却略显好斗的脸,早上刮过又冒出来的胡渣,挺着他一直说要想办法减掉的脾酒肚。雕花皮鞋、蓝色西装、浆烫平整的白衬衫,领带松松挂在脖子上。有人在家等他,但他还没办法回去面对他们,在刚经历过这样的一天之后不行。
      「这我最清楚了。」
      在他面前的吧台上有杯葡萄酒。我们四目交接,互看了似乎长得异乎寻常的时间。我注意到他洒了很多古龙水,想要掩饰紧张冒汗的臭味。他的目光在我的躯干游梭,暂停在我上扬的嘴巴。「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哈,我心想。我的眼睛打量四周一圈。完全没有女人。「我想没有。我是新来的。」
      「你有对象吗?」
      「目前没有。」
      他绽开微笑,伸出手—没戴婚戒的那只手。「我是史考特。让我请你喝杯酒吧。」
      三十分钟之后,我穿着他的西装,把他丢在走廊里,身体抽搐,口吐白沫。
      我想去看看我的旧公寓,但甩开了这个念头。那里从来就不是我的家。哪里是怪物的家?任何人的家?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地理的支点,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在那个界域里,过去永远都会是现在。我进入中央车站大厅的时候夜已深沉,半夜两点多。餐厅和商店早就打烊,拉起铁门。售票口上方的广告牌只列出上午的班车,厅里只有几个人:到处可见的大众运输警察,身穿防弹背心与吱吱嘎嘎的皮制装备;一对穿晚宴服的情侣追赶早就已经离站的火车;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戴着耳机,拿着拖把拖地。大理石大厅的正中央是有着传奇时钟的询问处。我们在那个亭子碰面,就是有四面钟的那个……这是纽约最热门的会面地点,说不定也是全世界最知名的。有多少影响终生的际遇就在这里发生?有多少的幽会,多少的情爱之夜就从这里展开?有多少世代的人得以降生于世,就因为有个男人和女人,决定在这个黄铜镶乳白玻璃闪闪生辉的传奇时钟下碰面?我歪着头看向圆拱的天花板,高达一百二十五呎。在我二十出头的时候,这里的美被一层又一层的煤灰和尼古丁给掩住了,但以前的纽约就是那样。一九九○年代末期的彻底清理,让镶金叶的星座图像重现荣光。金牛座是牛;双子座是双胞胎;水瓶座提着他的水;一道乳白色的银河之臂,就像我们在最澄澈晴朗的夜里才会见到的那样。但有个虽然很难逃过我这科学家的眼睛,却很少人知道的事实,中央车站的天花板其实是左右颠倒的。是夜空的镜像。据说当时画家是根据一幅中世纪的手稿画的,但那手稿上的天空并不是从下往上看,而是从上往下看。那不是人的视点,而是上帝的视点。
      我在西阳台的楼梯顶端坐下来。有个大众运输警察飞快瞟我一眼,但我既穿得像值得敬重的白领阶级专业人士,没昏昏欲睡也看不出来喝醉酒,他也就没管我。我对周遭的环境做了理性分析。中央车站不只是车站而已。纽约拥有许多的地下廊道与堂室,而中央车站就是纽约地下世界的中枢。每天有数十万人经过此地,大部分都只看见自己的鞋尖。换言之,对我的目标来说,这里是最理想的地点。
      我等待。时间分分秒秒流逝,然后一天天过去。似乎没人注意到我,就算是注意了,也不在乎。有太多其他事情在发生。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之后,我听到了从未听过的声音。那是寂静的声音,是没有其他人在场时才能听得见的声音。夜晚降临了。我从台阶上站起来,走到外面,举目望去没有半盏灯。黑得如此彻底,让我觉得眼前所见也可能是一片汪洋,远离海岸的大海。我仰头,看见最不可思议的景观。星星,几千颗,几万颗,几百万颗的星星,在这空无的世界上方缓缓转动,远自太初即已开始的转动。星星的点点光芒洒在我脸上,彷佛雨滴,穿过时光,从往昔落了下来。我不明白自己的感觉是什么,只知道我感觉到了。于是,我终于哭了。
      2 Nosferatu,为一九二二年德国电影《吸血鬼》里的吸血鬼主角,一九七九年曾再重拍,为经典的吸血鬼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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