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阿布霍森宅邸
再从楼梯上下来时,莉芮尔已经从头到脚干干净净了。事实证明,影像们是浴刷和大量热水的忠实信徒。莉芮尔猜测热水来自温泉,因为最开始的几缸水硫磺味儿很重,和坷睐冰川的情形一模一样。
影像为莉芮尔准备了相当华丽的衣服,但她拒绝了。她另外换了一身图书馆二等助理的制服。她穿制服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不穿它还真不习惯。至少这身红马甲能让她觉得自己多少还算个真正的坷睐。
影像仍旧跟在身后,手臂上搭着一件女外套。影像固执地要她试穿一下,但莉芮尔一再解释,马甲和这外套完全不搭配。
走下楼梯时,另一个影像打开楼梯右边的双重门。苍白的符咒手扭动着青铜的门把手,加上暗色的橡木背景,显得非常醒目。影像挪到一旁,低下了戴着兜帽的头——莉芮尔这才第一次看到了主厅。它大约占据了第一层的一半,但让莉芮尔震惊不已的并不是它的面积。长长的主厅,巨大的彩色玻璃画窗,上面描绘着界墙的修建过程。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还有那张长长的锃亮的桌子,上面摆满银器,桌旁是高靠背椅。
这一切,莉芮尔都在暗镜里见过。只是那时,坐在椅子上的是她的父亲。
“原来你已经到了。”萨姆斯在她身后说道,“对不起,我迟到了。怎么都没办法让影像给我一套合适的衣服。他们找的衣服一件比一件稀奇古怪。莫格说它们实在太古老了,准是这个缘故。”
莉芮尔转身看着他的外套。上面有皇族的金塔,但纹章当中还有一种奇怪的图案,她从来没有见过——一种泥刀或是铲子,银色的。
“筑墙者的泥刀。”萨姆斯解释道,“他们全都已经离去好多个世纪了。至少有一千年……我说,我喜欢你的头发。”莉芮尔望着他,他又补充了一句。她没有戴头巾。梳理之后,黑色秀发闪闪发亮。那身马甲也没有真的掩盖住她纤细的身材。她的确很迷人。但现在,她身上出现了某些东西,忽然让他觉得有些害怕。她到底让他联想起了谁?
萨姆斯从开门的影像身旁走过,走向桌子。走到一半,他忽然意识到莉芮尔没有挪动脚步。她仍旧站在门口,凝视着桌子。
“怎么了?”他问道。
莉芮尔说不出话。她示意那个带着她的外套的影像过来。莉芮尔拿起外套,展开,看着上面的纹章。
她重新叠起外套,放好,闭上眼睛,默默地数到十,然后再一次展开外套,再一次凝视着它。
“怎么回事?”萨姆斯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莉芮尔开口了,同时脱下马甲,递给身旁的影像。萨姆斯不知她为什么这时脱衣服,奇怪不已。但她穿上那件外套,慢慢地把它抚平时,萨姆斯更是震惊不已。
外套纹章上是坷睐的金星,形成一个对角线。另一道对角线上则是阿布霍森的银色钥匙。
“我一定是半个阿布霍森。”莉芮尔说,从语气上看,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话,“事实上,我想,我是你妈妈的半个妹妹。你的祖父是我的父亲,我是你的姨妈。对不起,半个姨妈。”
萨姆斯闭上眼睛,好几秒钟后才睁开,梦游一般走到椅子前坐下。片刻之后,莉芮尔在他对面坐下。最后,他终于说话了。
“我的姨妈?我妈妈的半个妹妹?”他顿了顿,“她知道吗?”
“我想她不知道。”莉芮尔咕哝道,忽然又变得担心起来。她还没有真正想过她的出身问题会带来的后果。鼎鼎大名的萨布莉尔对突然出现了一个妹妹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肯定不知道——否则她早就会找到我了。我是用暗镜发现的。我想看见我的父亲是谁,于是望向过去,发现我的父亲就在这间屋子里,坐在那张椅子里。他们只共度了一晚,之后他不得不离她而去。我想,那就是他离开人世的那一年。”
“不可能,”萨姆斯摇着头,“那是二十年前。”
“哦,”莉芮尔红着脸说,“我撒谎了。我只有十九岁。”
萨姆斯瞪着她。看他的神情,似乎只要再出现哪怕一点新发现,他的脑子就会彻底化为糨糊。“那些影像怎么会知道给你那件外套呢?”他问道。
“我告诉他们的。”莫格说,猫头从近旁的一把椅子边上冒了出来。一看就知道,他刚才一直在打盹,身体一侧的毛压得乱糟糟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莉芮尔问。
“我为阿布霍森服务过好多个世纪,”莫格一边舔毛,一边说,“所以什么事都一清二楚。我早就意识到萨姆斯并不是候补阿布霍森,从那以后就一直睁大眼睛,等待真正的那个出现。交给准阿布霍森的法铃是不会出现的,除非准阿布霍森即将登场。莉芮尔的母亲来见当时的阿布霍森特西尔时,我也在场。所以轻而易举就能作出判断:莉芮尔既是过去的阿布霍森的女儿,也是法铃所暗示的那个候补阿布霍森。”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候补阿布霍森,她才是?”萨姆斯问道。
“但我不可能是!”莉芮尔大叫道,“我是说,我不想做阿布霍森。我是坷睐,我想我还是个忆往师。我是……我是坷睐之女!”
最后一个词是拼命喊出来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随你怎么抱怨,但血脉终会呈现。”回声消失时,莫格道,“你是准阿布霍森,你必须拿起法铃。”
“感谢咒契!”萨姆斯长出一口气,莉芮尔发现他眼里噙着泪水,“我的意思是,反正我永远不可能学会怎么运用法铃。莉芮尔,你会是一个更好的阿布霍森——准阿布霍森。看看吧,你仅仅带着竖笛就敢于闯进冥界。还有,你同赫奇遭遇后可以安然逃脱,我却只能被他灼伤,还让他抓住了尼古拉斯。”
“我是坷睐之女。”莉芮尔固执地说,但连她自己也听得出来,声音小了许多。她曾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但她绝不想成为候补阿布霍森,某一天——遥远的将来——更成为阿布霍森。她的人生将致力于追捕、毁灭、驱逐亡者。她将在王国内四处漫游,而不是住在坷睐冰川,过坷睐的生活。
“是行路者选择路,还是路选择行路者?”她小声说,《亡者之书》的最后一页闪现在她脑海中。接着,另一个想法出现了,她的脸变得煞白。
“我永远不可能得到预视之力了,对吗?”莉芮尔慢慢地说。她是半个坷睐,但在她的血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阿布霍森的血。预视之力,这个她终生期待的天赋,她再也不可能得到了,永远不可能了。
“是的,女主人。”坏狗出现在莉芮尔身后,轻声说,然后将嘴巴搁在她的膝盖上,“但坷睐的血脉给予你忆往师的天赋。只有阿布霍森和坷睐的孩子才能回望过去。你必须培养自己这种独有的天赋,让它成长壮大——既是为你,也是为王国,为咒契。”
“我永远不可能得到预视之力了。”莉芮尔悄声重复道,说得很慢很慢,“永远得不到了……”她突然紧紧搂住干净得出奇的狗脖子,甚至没注意坏狗身上头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散发出肥皂的香郁气味。但她没有哭。她的眼睛干干的。她觉得很冷,坏狗身上令人宽慰的热量也无法让她温暖起来。
萨姆斯看到她在颤抖,但仍旧坐在椅子上没动。他觉得自己应该过去安慰安慰她,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应该不算个年轻姑娘、女孩子什么的,她是姨妈,而他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如果他拥抱她,她会不高兴么?
“那个……预见能力真的对你这么重要吗?”他迟疑着问道,“你知道,”他继续说,揉着手里的亚麻餐巾,“我觉得……觉得大大地松了口气,解脱了。我不用再做准阿布霍森了。我从来不想感应到冥界,或是走进冥界之类的地方。真的进去之后,就是上一次,那个役亡师……当他抓住我时……我盼着死掉,一死百了。可我竟然逃脱了。我知道,我是绝不会再走进冥界的。只是,其他人全都盼着我继承母亲的事业,因为艾丽米尔会成为女王。我想,你可能也一样,你知道,其他坷睐都有预视之力,所以这是唯一要紧的事,即使你不想要它也罢。有了预视之力以后,你才能实现别人对你的期望,就像我成为准阿布霍森后才能让大家满意一样。只是,我不想成为他们想让我成为的人,而你成了……我在胡言乱语,对吗?抱歉。”
“虽然说了这么多,”莫格评论道,“但大多数都还颇有道理。你还是有希望的,萨姆斯王子。你的话很对。一眼就能看出,莉芮尔是个做阿布霍森的料子,可她却这么希望得到预视能力!肯定是因为在坷睐那座冷得要命的山上受到长期灌输,才会有这么稀奇古怪的想法。”
“我想得到的是归属感。”莉芮尔坐直身体,轻声道。她不住告诉自己,现在的震惊只是因为童年梦想的破灭。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她蒙上眼睛才获准进入观测台时,当萨娜和瑞尔向她挥手道别时,她早已知道自己不会拥有预视之力了。她知道她的人生将会改变,她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坷睐。但至少她还拥有别的东西,她告诉自己,同时尽力克制住心头的幻灭之感。准阿布霍森总比没有预见能力的坷睐强得多,后者完全是与众人格格不入的怪人——但她的内心却怎么也无法接受这种推论。
“你会得到的,你属于这里。”莫格简单地说,举起一只长着粉红肉垫的白色猫爪,朝大厅一挥,“我是阿布霍森最老的仆人,我从骨髓里知道,你属于这里。影像们也感受到了这一点。看看它们吧,聚在这里,只是为了看你;看看你头上的照明咒印吧,你走到哪里,哪里的咒印就会更加明亮,比别的任何地方都亮。整座宅邸——还有它的仆人们——都在欢迎你的到来,莉芮尔。阿布霍森也会欢迎你的,还有国王,还有你的侄女艾丽米尔。”
莉芮尔环顾周围。的确,从大门到厨房,一大群影像聚集着,挤满了对面的房间。至少有一百个之多,有一些老得手都看不见了,应该是双手的地方只残留着微弱的光影。当她看过去时,它们全都向她鞠躬。
莉芮尔也欠身还礼,已经抑住的泪水又从脸颊滑落下来。
“莫格说得对。”坏狗汪汪地说,下巴舒舒服服地放在莉芮尔的大腿上,“你的血脉决定了你会成为什么人。记住,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准阿布霍森这个高贵职位,还有整整一个家庭,所有人都会欢迎你。”
“一点儿没错!”萨姆斯大声叫道,兴奋地跳了起来,“我简直等不及想看看艾丽米尔听说我找到了我们的姨妈时的表情了!母亲也会高兴的。我想,她一直都对我这个准阿布霍森很失望。还有爸爸,他被封印了很久,早就没有任何活着的亲戚了。这个消息太棒了!我们要为你开一个欢迎会——”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莫格嘲弄地喵了一声,打断他的话,“比如你的朋友尼古拉斯、南方难民、役亡师赫奇,还有他们正在红湖边挖掘的无论什么玩意儿。”
萨姆斯停了下来,好像嘴巴突然被堵上了似的。他重新坐了下来,那股兴奋劲儿被这短短的几句话彻底浇灭了。
“对啊,”莉芮尔沉重地说,“应该好好想想这些事,我们必须做出决定,这比什么都重要。”
“除了午饭。没有谁有本事空着肚子拟定计划。”莫格插嘴道。坏狗立即发出饥饿的吠叫,表示支持。
“看来真得吃点儿什么了。”萨姆斯同意道,示意影像们摆上午餐。
“我们是不是先送封信出去?给你的父母,还有艾丽米尔。”莉芮尔问道,尽管她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诱人香味。食物看来的确是最最重要的。
“对,应该这样做。”萨姆斯同意道,“只是我不太确定应该说什么。”
“我想,每件事都说。”莉芮尔道。她很难集中精神。她一直看着外衣上的银色钥匙,觉得脑袋晕乎乎的,很不舒服,“要让艾丽米尔和你的父母了解我们所掌握的一切,特别是赫奇正在挖掘某种最好永远埋在地下的肆行魔法物品、尼克成了他的俘虏、克萝尔作为高等亡者回来了。告诉他们,我们将尽力找到并救出尼克,阻止敌人的阴谋。”
“我也这么想。”萨姆斯心不在焉地说。他低头看着影像刚刚摆到他面前的餐盘,但他的注意力显然不在水煮鲑鱼上,“只是……既然我不是准阿布霍森,所以不可能帮上多少忙。我想留在这里。”
迎接他的是一片沉默。莉芮尔凝视着他,但他不愿直视她的眼睛。莫格静悄悄地吃着东西,而坏狗则发出一声轻柔的吠叫,震动着莉芮尔的腿。莉芮尔看着萨姆斯,寻思着该怎么说才好。她真想能写张便条,推过桌子,然后回到她的房间。但她已经不再是坷睐的大图书馆的二等助理了。那些日子已经成了往事,和一切定义她过去生活与身份的东西一起消失了。连她的图书馆助理的马甲都被影像们偷偷带走了。
她成了候补阿布霍森,这就是她现在的工作,莉芮尔想,她必须做好的工作。在瑞特林河岸边,她曾辜负了那些南方人,但那种事不会重演了。从现在起,她绝不会再辜负任何人。
“你不能这样,萨姆斯。这不只是救你的朋友尼古拉斯。想想赫奇打算做什么。他想夺走二十万人的生命,把所有冥界的鬼魂释放到王国土地上来!他正在挖的东西肯定是那个计划的一部分。像这种大事,我绝不可能独自面对。萨姆斯,我需要你的帮助,王国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不是准阿布霍森,但你还是古国的王子。你不能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干。”
“我……我害怕冥界,”萨姆斯呜咽着说,他举起被烧伤的手腕,让莉芮尔看见上面的伤疤。猩红色的伤疤被颜色更浅的正常皮肤映衬着,“我害怕赫奇。我……我不敢再面对他了。”
“我也害怕,”莉芮尔轻声说,“怕冥界,怕赫奇,怕大概上千种别的东西。但我宁可怀着恐惧之心去做点儿什么,也不愿意坐等可怕的事情发生。”
“对呀,对呀。”坏狗抬起脑袋,“做总比不做强,王子。另外,你闻上去不像个懦夫——所以你肯定不是懦夫。”
“在高桥的时候,你敢于面对弩手,”莉芮尔补充说,“还有掠过水面的那个肆行魔法造物,那就是勇敢。另外,我敢肯定,无论我们将面对什么,绝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多半可怕得多。”莫格兴高采烈地说。萨姆斯丢脸好像让他很开心,“想想吧,更可怕的是干坐在这儿,什么都不知道,直到亡者手卒阻塞了瑞特林河,赫奇通过干涸的河床,打烂大门。”
萨姆斯摇了摇头,小声嘀咕了句什么,好像是说他的父母的什么事。他显然并不相信莫格预言的末日,仍然抓着宅邸这根救命稻草不放。
“敌人这盘棋上有许多棋子,已经全部行动起来了。”莫格说,“国王和阿布霍森去安塞斯蒂尔,反击在那里酝酿的阴谋。他们大概已经成功地阻止了南方难民穿过界墙,但那肯定只是敌人计划的一部分。还有,因为这一招是整盘棋上最明显的一步,所以一定也是计划中最不重要的一步。”
萨姆斯盯着桌面,他已经完全没有食欲了。最后,他终于抬起头。“莉芮尔,”他说,“你认为我是个懦夫吗?”
“不。”
“那么,我想我还不是个懦夫。”萨姆斯说,声音变得有力了些,“尽管我还是觉得害怕。”
“这么说,你会和我一起去了?找到尼古拉斯,还有赫奇?”
萨姆斯点了点头。他不敢开口,唯恐声音暴露出自己是多么恐惧。
大厅里沉默了,他们都想着不久后会发生的事。一切都改变了,被历史、命运还有事实所改变。萨姆斯和莉芮尔都不再是不久以前的那个人了。他们想象着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新的生活将把他们引向何方。
以及何处——何时——这份新生活将遽然中止。
尾声
亲爱的萨姆斯:
我在用本地的方式给你写信,用一支翎毛笔,还有讨厌的厚纸(它们像海绵一样吸墨)。我的自来水笔不出水了,没办法修好。我随身带的纸也烂了,我想是霉菌引起的。
你们古国的环境对安塞斯蒂尔的产品真是太不友好了。这里的空气和真菌真厉害,腐蚀性跟热带地区差不多。没想到高纬度地区竟会有这种事。
我不得不取消我计划的大多数实验,主要是由于仪器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了大麻烦——自从越过界墙之后,我患上了某种热病。身体差多了,还时常出现幻觉。
事实证明,赫奇——就是我在拜恩雇的那个人——非常有用。他帮助我澄清了当地的种种流言和迷信,终于查明了闪电圈的具体位置。不仅如此,他还以非常值得赞扬的热情监督挖掘过程。
最初雇用本地工人时,我们遇到了一大堆麻烦,但后来赫奇偶然发现了一个办法。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从传染病院和麻风病人居住区征募人手。从那些地方来的工人非常强壮,但长得实在难看,气味也非常难闻。在阳光下走动的时候,他们全身上下包裹在斗笠和绷带里面,但天黑之后,他们似乎觉得舒适多了。赫奇称他们“值夜班的”。我必须得承认,这是个恰如其分的名字。
他向我担保,他们的疾病并不容易传染,但我还是回避任何身体接触,力求安全。有趣的是,他们和南方人一样,都喜欢蓝色的帽子和头巾。
闪电圈正如我想象的那么迷人。刚发现它的时候,据我观测,闪电每小时会两次击中一个小山或是土丘,一直持续许多个小时。雷暴几乎每天都有。现在,离埋在下面的东西越来越近时,闪电的频率更加频繁,头顶的风暴更是持久不散。
根据我读过的资料和我的梦境(你准会笑话我,这实在太不像我了),我认为闪电圈是由两个成分未知的金属半球组成的,埋在小山下面二十至三十寻①深处。我们发现,这个小山完全是人工堆砌而成,非常难挖。它用的材料古怪极了,甚至包括骨头——你肯定不会相信的,但现在,挖掘工作进行得更加迅速了,我希望我们可以在数天之内发现目标。 注①:长度单位,一寻相当于六英尺。
我曾经计划从那里去拜里塞尔同你见面,让实验暂时中止几周。但以我的健康状况,更合理的办法是返回安塞斯蒂尔,离开这里的恶劣空气。
我会随身携带这两个半球,我已经从爱德华叔叔手里拿到了输入许可证。我认为它们的密度和重量一定非同凡响,但愿能用船运,通过红湖顺流而下,进入大海,然后前往西海岸诺黑文北面的一个小地方。那里有一个废弃的木材加工厂,我可以用作实验站。我在桑比尔有个念四年级的同学,叫蒂莫西·瓦拉赫,他应该已经在那儿了,正在按照我的方案建起一座闪电农场,为这两个半球输入能量。
有私房钱,亲戚是大人物,这种事真令人愉快,不是吗?没有他们,这些事会非常难办。告诉你,等我父亲发现我把整个季度的津贴都花在数百根闪电导杆和长达数英里的加重铜线上,他一定会暴跳如雷!
但只要能把闪电圈带进我自己的实验站,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相信,我很快就能证实那两个半球可以储存多得不可思议的电子能量,这些能量全都是从风暴中汲取的。一旦弄清它们是如何萃取能量的,我就可以制造出较小的型号。这样一来,我们将拥有一种全新的廉价能源,取之不尽!塞尔的超级电池将为未来的城市和工厂提供能量。
正如你现在所看到的,我的梦想和我严重膨胀的头脑一样大。我需要你过来让它缩一缩水,萨姆斯,对我本人和我的能力提出批评!
还是说老实话吧,我希望你来看看我的闪电农场的光荣成果。如果可能的话,一定过来,尽管我知道你不喜欢越过界墙。我从跟爱德华叔叔的最后一次谈话中得知,你的父母已经到了安塞斯蒂尔,正在讨论克罗里尼提出的计划(就是将南方难民安置到界墙边你们废弃不用的土地上)。拜见父母和欣赏我的成果,也许你能把这两件事结合起来?
无论如何,我期待能尽快见到你。
你忠诚的朋友。
尼古拉斯·塞尔
尼克放下笔,向纸上哈着气。其实用不着哈气,他想,墨迹全洇开了,让他的漂亮书法成了鬼画符。
“赫奇!”他叫道,向后一靠,压下一阵眩晕和恶心。这样的症状经常发作,特别是在动脑筋之后。头发也在脱落,牙龈酸痛难忍。但这不可能是坏血症,他的食物品种很丰富,而且每天都会喝一杯新鲜的酸橙汁。他正想再叫,赫奇已经出现在帐篷门口。和平常一样,穿着打扮十分粗野,但这个人非常能干。像他这种在精锐部队当过兵的人,理当是这种样子。
“我要寄一封信给我的朋友萨姆斯王子。”尼克说,他叠好信纸,斜过蜡烛,滴下一滴蜡,手指一压把信纸封好,“我不知道你们这儿是怎么送信的,反正把它交给信使,或者送信员之类。如果需要的话,直接派你的人把信带到边城去。”
“别担心,主人。”赫奇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交给我好了。”
“好。”尼克含含糊糊地答应道。又热起来了,而他带来的驱虫水在这儿一点儿用也没有。他得再让赫奇用赫奇的办法替他驱虫……但首先要考虑的仍是那个大问题——那个大坑的情况。
“挖掘进展得怎么样?”尼克问,“有多深了?”
“我估计有二十二寻。”赫奇兴奋地回答,“很快就要挖到地方了。”
“船准备好了吗?”尼克问,他尽量坐直身体。但他真的想躺下。在他眼中,房子已经开始旋转,灯光也泛出奇异的红色。
“我需要招募一批水手,”赫奇说,“‘值夜班的’怕水,会加重他们的……疾患。招募的人随时可能赶到。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主人。”他补充道。尼克没有回答。不过赫奇似乎并不是在对尼克说话,他的目光盯着这年轻人的胸口,而非他的眼睛。尼克瞪着他,却什么也看不见,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断断续续。在他意识深处的某个地方,他知道他正在昏厥。在赫奇面前,他时常这样昏厥过去。这种缺陷真要命,可他却无法控制。
赫奇等待着,紧张地舔着嘴唇。尼克的头前后摇晃着。他呻吟起来,眼皮飞快地眨动着。然后,他坐直了,身体在椅子上挺得笔直。
尼克的确昏过去了,出现在他眼睛里的是某种别的东西,某种休眠、隐匿的智能。突然间,它吟唱起来。随着歌声,尼克的鼻孔和喉咙里冒出一股股辛辣的白烟,盘旋缭绕。
“听我为你唱一首古老的谣曲——
哦,九个可以闪耀光明者存在于遥远的往昔!
七个大放光明者做什么?
啊,他们编织咒契!
五个织经纱,从头织到尾,
两个织纬纱,边织边修理。
九个中还剩两个,决定不炫耀光明——
他们何处去?
第八个藏起来,躲得远远的,
可是七个找到他,逼迫他出力。
第九个很倔强,一心要反抗,
但孤独的奥兰尼斯,光华终被灭熄,
身体截成两半,埋葬在山丘之下,
躺在那里诅咒着我们,永远不会止息。”
吟唱之后是久久的沉默。然后,那个声音低声重复着最后的两句。
“身体截成两半,埋葬在山丘之下,躺在那里诅咒着我们,永远不会止息……但这不是我的歌,赫奇。没有我的歌声,世界仍旧旋转。没有体验过我的毁灭力量的生命四处蔓延。四处蔓延,却没有毁灭的制衡,结果只能陷入疯狂——而我对毁灭之火的梦想只是梦想。很快,这个世界就会沉睡,我的梦将成为万物的梦,我的歌将充满每只耳朵。难道不是这样吗,我忠实的赫奇?”
但说话者并没有等待赫奇回答,它继续说下去,不再吟唱,语气也更加严厉,“毁掉这封信。派给克萝尔更多的亡者手卒,一定要让它们杀死王子。绝对不能让他来到这里。你自己到冥界去,时刻留意坷睐那个狡猾的女儿。一看到她,立即杀死她。挖吧,快些,再快些,因为我……必须……重新……合为一体!”
最后一句话挟带着巨大的力量,厉声吼出。这股力量将赫奇掷向帐篷,让他穿过朽坏的帆布,直抛入外面的黑夜。他回头望着帐篷,胆战心惊,唯恐发生更可怕的事。但通过尼克之口发声的说话者已经消失,帐篷里只有那个失去知觉的、病歪歪的年轻人,鲜血正缓缓流出他的鼻孔。
“我听见您的话了,主人。”赫奇低声说,“一如既往,我将服从。”
古国三部曲Ⅱ莉芮尔 完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影像为莉芮尔准备了相当华丽的衣服,但她拒绝了。她另外换了一身图书馆二等助理的制服。她穿制服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不穿它还真不习惯。至少这身红马甲能让她觉得自己多少还算个真正的坷睐。
影像仍旧跟在身后,手臂上搭着一件女外套。影像固执地要她试穿一下,但莉芮尔一再解释,马甲和这外套完全不搭配。
走下楼梯时,另一个影像打开楼梯右边的双重门。苍白的符咒手扭动着青铜的门把手,加上暗色的橡木背景,显得非常醒目。影像挪到一旁,低下了戴着兜帽的头——莉芮尔这才第一次看到了主厅。它大约占据了第一层的一半,但让莉芮尔震惊不已的并不是它的面积。长长的主厅,巨大的彩色玻璃画窗,上面描绘着界墙的修建过程。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还有那张长长的锃亮的桌子,上面摆满银器,桌旁是高靠背椅。
这一切,莉芮尔都在暗镜里见过。只是那时,坐在椅子上的是她的父亲。
“原来你已经到了。”萨姆斯在她身后说道,“对不起,我迟到了。怎么都没办法让影像给我一套合适的衣服。他们找的衣服一件比一件稀奇古怪。莫格说它们实在太古老了,准是这个缘故。”
莉芮尔转身看着他的外套。上面有皇族的金塔,但纹章当中还有一种奇怪的图案,她从来没有见过——一种泥刀或是铲子,银色的。
“筑墙者的泥刀。”萨姆斯解释道,“他们全都已经离去好多个世纪了。至少有一千年……我说,我喜欢你的头发。”莉芮尔望着他,他又补充了一句。她没有戴头巾。梳理之后,黑色秀发闪闪发亮。那身马甲也没有真的掩盖住她纤细的身材。她的确很迷人。但现在,她身上出现了某些东西,忽然让他觉得有些害怕。她到底让他联想起了谁?
萨姆斯从开门的影像身旁走过,走向桌子。走到一半,他忽然意识到莉芮尔没有挪动脚步。她仍旧站在门口,凝视着桌子。
“怎么了?”他问道。
莉芮尔说不出话。她示意那个带着她的外套的影像过来。莉芮尔拿起外套,展开,看着上面的纹章。
她重新叠起外套,放好,闭上眼睛,默默地数到十,然后再一次展开外套,再一次凝视着它。
“怎么回事?”萨姆斯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莉芮尔开口了,同时脱下马甲,递给身旁的影像。萨姆斯不知她为什么这时脱衣服,奇怪不已。但她穿上那件外套,慢慢地把它抚平时,萨姆斯更是震惊不已。
外套纹章上是坷睐的金星,形成一个对角线。另一道对角线上则是阿布霍森的银色钥匙。
“我一定是半个阿布霍森。”莉芮尔说,从语气上看,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话,“事实上,我想,我是你妈妈的半个妹妹。你的祖父是我的父亲,我是你的姨妈。对不起,半个姨妈。”
萨姆斯闭上眼睛,好几秒钟后才睁开,梦游一般走到椅子前坐下。片刻之后,莉芮尔在他对面坐下。最后,他终于说话了。
“我的姨妈?我妈妈的半个妹妹?”他顿了顿,“她知道吗?”
“我想她不知道。”莉芮尔咕哝道,忽然又变得担心起来。她还没有真正想过她的出身问题会带来的后果。鼎鼎大名的萨布莉尔对突然出现了一个妹妹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肯定不知道——否则她早就会找到我了。我是用暗镜发现的。我想看见我的父亲是谁,于是望向过去,发现我的父亲就在这间屋子里,坐在那张椅子里。他们只共度了一晚,之后他不得不离她而去。我想,那就是他离开人世的那一年。”
“不可能,”萨姆斯摇着头,“那是二十年前。”
“哦,”莉芮尔红着脸说,“我撒谎了。我只有十九岁。”
萨姆斯瞪着她。看他的神情,似乎只要再出现哪怕一点新发现,他的脑子就会彻底化为糨糊。“那些影像怎么会知道给你那件外套呢?”他问道。
“我告诉他们的。”莫格说,猫头从近旁的一把椅子边上冒了出来。一看就知道,他刚才一直在打盹,身体一侧的毛压得乱糟糟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莉芮尔问。
“我为阿布霍森服务过好多个世纪,”莫格一边舔毛,一边说,“所以什么事都一清二楚。我早就意识到萨姆斯并不是候补阿布霍森,从那以后就一直睁大眼睛,等待真正的那个出现。交给准阿布霍森的法铃是不会出现的,除非准阿布霍森即将登场。莉芮尔的母亲来见当时的阿布霍森特西尔时,我也在场。所以轻而易举就能作出判断:莉芮尔既是过去的阿布霍森的女儿,也是法铃所暗示的那个候补阿布霍森。”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候补阿布霍森,她才是?”萨姆斯问道。
“但我不可能是!”莉芮尔大叫道,“我是说,我不想做阿布霍森。我是坷睐,我想我还是个忆往师。我是……我是坷睐之女!”
最后一个词是拼命喊出来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随你怎么抱怨,但血脉终会呈现。”回声消失时,莫格道,“你是准阿布霍森,你必须拿起法铃。”
“感谢咒契!”萨姆斯长出一口气,莉芮尔发现他眼里噙着泪水,“我的意思是,反正我永远不可能学会怎么运用法铃。莉芮尔,你会是一个更好的阿布霍森——准阿布霍森。看看吧,你仅仅带着竖笛就敢于闯进冥界。还有,你同赫奇遭遇后可以安然逃脱,我却只能被他灼伤,还让他抓住了尼古拉斯。”
“我是坷睐之女。”莉芮尔固执地说,但连她自己也听得出来,声音小了许多。她曾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但她绝不想成为候补阿布霍森,某一天——遥远的将来——更成为阿布霍森。她的人生将致力于追捕、毁灭、驱逐亡者。她将在王国内四处漫游,而不是住在坷睐冰川,过坷睐的生活。
“是行路者选择路,还是路选择行路者?”她小声说,《亡者之书》的最后一页闪现在她脑海中。接着,另一个想法出现了,她的脸变得煞白。
“我永远不可能得到预视之力了,对吗?”莉芮尔慢慢地说。她是半个坷睐,但在她的血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阿布霍森的血。预视之力,这个她终生期待的天赋,她再也不可能得到了,永远不可能了。
“是的,女主人。”坏狗出现在莉芮尔身后,轻声说,然后将嘴巴搁在她的膝盖上,“但坷睐的血脉给予你忆往师的天赋。只有阿布霍森和坷睐的孩子才能回望过去。你必须培养自己这种独有的天赋,让它成长壮大——既是为你,也是为王国,为咒契。”
“我永远不可能得到预视之力了。”莉芮尔悄声重复道,说得很慢很慢,“永远得不到了……”她突然紧紧搂住干净得出奇的狗脖子,甚至没注意坏狗身上头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散发出肥皂的香郁气味。但她没有哭。她的眼睛干干的。她觉得很冷,坏狗身上令人宽慰的热量也无法让她温暖起来。
萨姆斯看到她在颤抖,但仍旧坐在椅子上没动。他觉得自己应该过去安慰安慰她,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应该不算个年轻姑娘、女孩子什么的,她是姨妈,而他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如果他拥抱她,她会不高兴么?
“那个……预见能力真的对你这么重要吗?”他迟疑着问道,“你知道,”他继续说,揉着手里的亚麻餐巾,“我觉得……觉得大大地松了口气,解脱了。我不用再做准阿布霍森了。我从来不想感应到冥界,或是走进冥界之类的地方。真的进去之后,就是上一次,那个役亡师……当他抓住我时……我盼着死掉,一死百了。可我竟然逃脱了。我知道,我是绝不会再走进冥界的。只是,其他人全都盼着我继承母亲的事业,因为艾丽米尔会成为女王。我想,你可能也一样,你知道,其他坷睐都有预视之力,所以这是唯一要紧的事,即使你不想要它也罢。有了预视之力以后,你才能实现别人对你的期望,就像我成为准阿布霍森后才能让大家满意一样。只是,我不想成为他们想让我成为的人,而你成了……我在胡言乱语,对吗?抱歉。”
“虽然说了这么多,”莫格评论道,“但大多数都还颇有道理。你还是有希望的,萨姆斯王子。你的话很对。一眼就能看出,莉芮尔是个做阿布霍森的料子,可她却这么希望得到预视能力!肯定是因为在坷睐那座冷得要命的山上受到长期灌输,才会有这么稀奇古怪的想法。”
“我想得到的是归属感。”莉芮尔坐直身体,轻声道。她不住告诉自己,现在的震惊只是因为童年梦想的破灭。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她蒙上眼睛才获准进入观测台时,当萨娜和瑞尔向她挥手道别时,她早已知道自己不会拥有预视之力了。她知道她的人生将会改变,她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坷睐。但至少她还拥有别的东西,她告诉自己,同时尽力克制住心头的幻灭之感。准阿布霍森总比没有预见能力的坷睐强得多,后者完全是与众人格格不入的怪人——但她的内心却怎么也无法接受这种推论。
“你会得到的,你属于这里。”莫格简单地说,举起一只长着粉红肉垫的白色猫爪,朝大厅一挥,“我是阿布霍森最老的仆人,我从骨髓里知道,你属于这里。影像们也感受到了这一点。看看它们吧,聚在这里,只是为了看你;看看你头上的照明咒印吧,你走到哪里,哪里的咒印就会更加明亮,比别的任何地方都亮。整座宅邸——还有它的仆人们——都在欢迎你的到来,莉芮尔。阿布霍森也会欢迎你的,还有国王,还有你的侄女艾丽米尔。”
莉芮尔环顾周围。的确,从大门到厨房,一大群影像聚集着,挤满了对面的房间。至少有一百个之多,有一些老得手都看不见了,应该是双手的地方只残留着微弱的光影。当她看过去时,它们全都向她鞠躬。
莉芮尔也欠身还礼,已经抑住的泪水又从脸颊滑落下来。
“莫格说得对。”坏狗汪汪地说,下巴舒舒服服地放在莉芮尔的大腿上,“你的血脉决定了你会成为什么人。记住,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准阿布霍森这个高贵职位,还有整整一个家庭,所有人都会欢迎你。”
“一点儿没错!”萨姆斯大声叫道,兴奋地跳了起来,“我简直等不及想看看艾丽米尔听说我找到了我们的姨妈时的表情了!母亲也会高兴的。我想,她一直都对我这个准阿布霍森很失望。还有爸爸,他被封印了很久,早就没有任何活着的亲戚了。这个消息太棒了!我们要为你开一个欢迎会——”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莫格嘲弄地喵了一声,打断他的话,“比如你的朋友尼古拉斯、南方难民、役亡师赫奇,还有他们正在红湖边挖掘的无论什么玩意儿。”
萨姆斯停了下来,好像嘴巴突然被堵上了似的。他重新坐了下来,那股兴奋劲儿被这短短的几句话彻底浇灭了。
“对啊,”莉芮尔沉重地说,“应该好好想想这些事,我们必须做出决定,这比什么都重要。”
“除了午饭。没有谁有本事空着肚子拟定计划。”莫格插嘴道。坏狗立即发出饥饿的吠叫,表示支持。
“看来真得吃点儿什么了。”萨姆斯同意道,示意影像们摆上午餐。
“我们是不是先送封信出去?给你的父母,还有艾丽米尔。”莉芮尔问道,尽管她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诱人香味。食物看来的确是最最重要的。
“对,应该这样做。”萨姆斯同意道,“只是我不太确定应该说什么。”
“我想,每件事都说。”莉芮尔道。她很难集中精神。她一直看着外衣上的银色钥匙,觉得脑袋晕乎乎的,很不舒服,“要让艾丽米尔和你的父母了解我们所掌握的一切,特别是赫奇正在挖掘某种最好永远埋在地下的肆行魔法物品、尼克成了他的俘虏、克萝尔作为高等亡者回来了。告诉他们,我们将尽力找到并救出尼克,阻止敌人的阴谋。”
“我也这么想。”萨姆斯心不在焉地说。他低头看着影像刚刚摆到他面前的餐盘,但他的注意力显然不在水煮鲑鱼上,“只是……既然我不是准阿布霍森,所以不可能帮上多少忙。我想留在这里。”
迎接他的是一片沉默。莉芮尔凝视着他,但他不愿直视她的眼睛。莫格静悄悄地吃着东西,而坏狗则发出一声轻柔的吠叫,震动着莉芮尔的腿。莉芮尔看着萨姆斯,寻思着该怎么说才好。她真想能写张便条,推过桌子,然后回到她的房间。但她已经不再是坷睐的大图书馆的二等助理了。那些日子已经成了往事,和一切定义她过去生活与身份的东西一起消失了。连她的图书馆助理的马甲都被影像们偷偷带走了。
她成了候补阿布霍森,这就是她现在的工作,莉芮尔想,她必须做好的工作。在瑞特林河岸边,她曾辜负了那些南方人,但那种事不会重演了。从现在起,她绝不会再辜负任何人。
“你不能这样,萨姆斯。这不只是救你的朋友尼古拉斯。想想赫奇打算做什么。他想夺走二十万人的生命,把所有冥界的鬼魂释放到王国土地上来!他正在挖的东西肯定是那个计划的一部分。像这种大事,我绝不可能独自面对。萨姆斯,我需要你的帮助,王国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不是准阿布霍森,但你还是古国的王子。你不能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干。”
“我……我害怕冥界,”萨姆斯呜咽着说,他举起被烧伤的手腕,让莉芮尔看见上面的伤疤。猩红色的伤疤被颜色更浅的正常皮肤映衬着,“我害怕赫奇。我……我不敢再面对他了。”
“我也害怕,”莉芮尔轻声说,“怕冥界,怕赫奇,怕大概上千种别的东西。但我宁可怀着恐惧之心去做点儿什么,也不愿意坐等可怕的事情发生。”
“对呀,对呀。”坏狗抬起脑袋,“做总比不做强,王子。另外,你闻上去不像个懦夫——所以你肯定不是懦夫。”
“在高桥的时候,你敢于面对弩手,”莉芮尔补充说,“还有掠过水面的那个肆行魔法造物,那就是勇敢。另外,我敢肯定,无论我们将面对什么,绝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多半可怕得多。”莫格兴高采烈地说。萨姆斯丢脸好像让他很开心,“想想吧,更可怕的是干坐在这儿,什么都不知道,直到亡者手卒阻塞了瑞特林河,赫奇通过干涸的河床,打烂大门。”
萨姆斯摇了摇头,小声嘀咕了句什么,好像是说他的父母的什么事。他显然并不相信莫格预言的末日,仍然抓着宅邸这根救命稻草不放。
“敌人这盘棋上有许多棋子,已经全部行动起来了。”莫格说,“国王和阿布霍森去安塞斯蒂尔,反击在那里酝酿的阴谋。他们大概已经成功地阻止了南方难民穿过界墙,但那肯定只是敌人计划的一部分。还有,因为这一招是整盘棋上最明显的一步,所以一定也是计划中最不重要的一步。”
萨姆斯盯着桌面,他已经完全没有食欲了。最后,他终于抬起头。“莉芮尔,”他说,“你认为我是个懦夫吗?”
“不。”
“那么,我想我还不是个懦夫。”萨姆斯说,声音变得有力了些,“尽管我还是觉得害怕。”
“这么说,你会和我一起去了?找到尼古拉斯,还有赫奇?”
萨姆斯点了点头。他不敢开口,唯恐声音暴露出自己是多么恐惧。
大厅里沉默了,他们都想着不久后会发生的事。一切都改变了,被历史、命运还有事实所改变。萨姆斯和莉芮尔都不再是不久以前的那个人了。他们想象着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新的生活将把他们引向何方。
以及何处——何时——这份新生活将遽然中止。
尾声
亲爱的萨姆斯:
我在用本地的方式给你写信,用一支翎毛笔,还有讨厌的厚纸(它们像海绵一样吸墨)。我的自来水笔不出水了,没办法修好。我随身带的纸也烂了,我想是霉菌引起的。
你们古国的环境对安塞斯蒂尔的产品真是太不友好了。这里的空气和真菌真厉害,腐蚀性跟热带地区差不多。没想到高纬度地区竟会有这种事。
我不得不取消我计划的大多数实验,主要是由于仪器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了大麻烦——自从越过界墙之后,我患上了某种热病。身体差多了,还时常出现幻觉。
事实证明,赫奇——就是我在拜恩雇的那个人——非常有用。他帮助我澄清了当地的种种流言和迷信,终于查明了闪电圈的具体位置。不仅如此,他还以非常值得赞扬的热情监督挖掘过程。
最初雇用本地工人时,我们遇到了一大堆麻烦,但后来赫奇偶然发现了一个办法。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从传染病院和麻风病人居住区征募人手。从那些地方来的工人非常强壮,但长得实在难看,气味也非常难闻。在阳光下走动的时候,他们全身上下包裹在斗笠和绷带里面,但天黑之后,他们似乎觉得舒适多了。赫奇称他们“值夜班的”。我必须得承认,这是个恰如其分的名字。
他向我担保,他们的疾病并不容易传染,但我还是回避任何身体接触,力求安全。有趣的是,他们和南方人一样,都喜欢蓝色的帽子和头巾。
闪电圈正如我想象的那么迷人。刚发现它的时候,据我观测,闪电每小时会两次击中一个小山或是土丘,一直持续许多个小时。雷暴几乎每天都有。现在,离埋在下面的东西越来越近时,闪电的频率更加频繁,头顶的风暴更是持久不散。
根据我读过的资料和我的梦境(你准会笑话我,这实在太不像我了),我认为闪电圈是由两个成分未知的金属半球组成的,埋在小山下面二十至三十寻①深处。我们发现,这个小山完全是人工堆砌而成,非常难挖。它用的材料古怪极了,甚至包括骨头——你肯定不会相信的,但现在,挖掘工作进行得更加迅速了,我希望我们可以在数天之内发现目标。
我会随身携带这两个半球,我已经从爱德华叔叔手里拿到了输入许可证。我认为它们的密度和重量一定非同凡响,但愿能用船运,通过红湖顺流而下,进入大海,然后前往西海岸诺黑文北面的一个小地方。那里有一个废弃的木材加工厂,我可以用作实验站。我在桑比尔有个念四年级的同学,叫蒂莫西·瓦拉赫,他应该已经在那儿了,正在按照我的方案建起一座闪电农场,为这两个半球输入能量。
有私房钱,亲戚是大人物,这种事真令人愉快,不是吗?没有他们,这些事会非常难办。告诉你,等我父亲发现我把整个季度的津贴都花在数百根闪电导杆和长达数英里的加重铜线上,他一定会暴跳如雷!
但只要能把闪电圈带进我自己的实验站,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相信,我很快就能证实那两个半球可以储存多得不可思议的电子能量,这些能量全都是从风暴中汲取的。一旦弄清它们是如何萃取能量的,我就可以制造出较小的型号。这样一来,我们将拥有一种全新的廉价能源,取之不尽!塞尔的超级电池将为未来的城市和工厂提供能量。
正如你现在所看到的,我的梦想和我严重膨胀的头脑一样大。我需要你过来让它缩一缩水,萨姆斯,对我本人和我的能力提出批评!
还是说老实话吧,我希望你来看看我的闪电农场的光荣成果。如果可能的话,一定过来,尽管我知道你不喜欢越过界墙。我从跟爱德华叔叔的最后一次谈话中得知,你的父母已经到了安塞斯蒂尔,正在讨论克罗里尼提出的计划(就是将南方难民安置到界墙边你们废弃不用的土地上)。拜见父母和欣赏我的成果,也许你能把这两件事结合起来?
无论如何,我期待能尽快见到你。
你忠诚的朋友。
尼古拉斯·塞尔
尼克放下笔,向纸上哈着气。其实用不着哈气,他想,墨迹全洇开了,让他的漂亮书法成了鬼画符。
“赫奇!”他叫道,向后一靠,压下一阵眩晕和恶心。这样的症状经常发作,特别是在动脑筋之后。头发也在脱落,牙龈酸痛难忍。但这不可能是坏血症,他的食物品种很丰富,而且每天都会喝一杯新鲜的酸橙汁。他正想再叫,赫奇已经出现在帐篷门口。和平常一样,穿着打扮十分粗野,但这个人非常能干。像他这种在精锐部队当过兵的人,理当是这种样子。
“我要寄一封信给我的朋友萨姆斯王子。”尼克说,他叠好信纸,斜过蜡烛,滴下一滴蜡,手指一压把信纸封好,“我不知道你们这儿是怎么送信的,反正把它交给信使,或者送信员之类。如果需要的话,直接派你的人把信带到边城去。”
“别担心,主人。”赫奇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交给我好了。”
“好。”尼克含含糊糊地答应道。又热起来了,而他带来的驱虫水在这儿一点儿用也没有。他得再让赫奇用赫奇的办法替他驱虫……但首先要考虑的仍是那个大问题——那个大坑的情况。
“挖掘进展得怎么样?”尼克问,“有多深了?”
“我估计有二十二寻。”赫奇兴奋地回答,“很快就要挖到地方了。”
“船准备好了吗?”尼克问,他尽量坐直身体。但他真的想躺下。在他眼中,房子已经开始旋转,灯光也泛出奇异的红色。
“我需要招募一批水手,”赫奇说,“‘值夜班的’怕水,会加重他们的……疾患。招募的人随时可能赶到。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主人。”他补充道。尼克没有回答。不过赫奇似乎并不是在对尼克说话,他的目光盯着这年轻人的胸口,而非他的眼睛。尼克瞪着他,却什么也看不见,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断断续续。在他意识深处的某个地方,他知道他正在昏厥。在赫奇面前,他时常这样昏厥过去。这种缺陷真要命,可他却无法控制。
赫奇等待着,紧张地舔着嘴唇。尼克的头前后摇晃着。他呻吟起来,眼皮飞快地眨动着。然后,他坐直了,身体在椅子上挺得笔直。
尼克的确昏过去了,出现在他眼睛里的是某种别的东西,某种休眠、隐匿的智能。突然间,它吟唱起来。随着歌声,尼克的鼻孔和喉咙里冒出一股股辛辣的白烟,盘旋缭绕。
“听我为你唱一首古老的谣曲——
哦,九个可以闪耀光明者存在于遥远的往昔!
七个大放光明者做什么?
啊,他们编织咒契!
五个织经纱,从头织到尾,
两个织纬纱,边织边修理。
九个中还剩两个,决定不炫耀光明——
他们何处去?
第八个藏起来,躲得远远的,
可是七个找到他,逼迫他出力。
第九个很倔强,一心要反抗,
但孤独的奥兰尼斯,光华终被灭熄,
身体截成两半,埋葬在山丘之下,
躺在那里诅咒着我们,永远不会止息。”
吟唱之后是久久的沉默。然后,那个声音低声重复着最后的两句。
“身体截成两半,埋葬在山丘之下,躺在那里诅咒着我们,永远不会止息……但这不是我的歌,赫奇。没有我的歌声,世界仍旧旋转。没有体验过我的毁灭力量的生命四处蔓延。四处蔓延,却没有毁灭的制衡,结果只能陷入疯狂——而我对毁灭之火的梦想只是梦想。很快,这个世界就会沉睡,我的梦将成为万物的梦,我的歌将充满每只耳朵。难道不是这样吗,我忠实的赫奇?”
但说话者并没有等待赫奇回答,它继续说下去,不再吟唱,语气也更加严厉,“毁掉这封信。派给克萝尔更多的亡者手卒,一定要让它们杀死王子。绝对不能让他来到这里。你自己到冥界去,时刻留意坷睐那个狡猾的女儿。一看到她,立即杀死她。挖吧,快些,再快些,因为我……必须……重新……合为一体!”
最后一句话挟带着巨大的力量,厉声吼出。这股力量将赫奇掷向帐篷,让他穿过朽坏的帆布,直抛入外面的黑夜。他回头望着帐篷,胆战心惊,唯恐发生更可怕的事。但通过尼克之口发声的说话者已经消失,帐篷里只有那个失去知觉的、病歪歪的年轻人,鲜血正缓缓流出他的鼻孔。
“我听见您的话了,主人。”赫奇低声说,“一如既往,我将服从。”
古国三部曲Ⅱ莉芮尔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