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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亢金龙

第十三章 亢金龙

金目见势不妙,飞快腾云离去。

他咬牙切齿、杀气腾腾地回到了黄花观之中,嘴里大喊着“来人”。

此刻,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带上这里的全部妖兵,去和外面的家伙们拼个你死我活。

金目心机颇深,留了不少妖兵镇守家门。这些妖兵,可都是之前这几年大小妖蛊里面留下来的精兵悍将。至于自己的妖气,只要啃食上十来个妖兵,自然是能登时恢复。

但是,金目大仙的一嗓门,空空荡荡回旋在黄花观之中,却没有任何声音响应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妖兵从地面爬出来回应自己。

奇了怪了……金目大仙这才左右看看,心里纳闷:自己明明把剩下的将近两百多足妖兵安插在此,为何现在连个屁都不见?这俗话说得好,活要见人,死要见……

一阵风吹来,金目听得头上的响动,忽然抬头,然后一下子失了力气,跌坐在地上。良久,金目大声狂叫,失去了理智,气得几近发狂。而他的肉身也保持不住人形,化作巨大的蜈蚣,在黄花观之中狂扭着自己的身子。

黄花观的屋顶上,悬着不下百具妖兵的尸首,无一例外是被人用绳子悬住脖子勒死,挂在了横梁之上。

定是客栈那些个家伙趁自己不备,端了自己的老巢!金目大仙显然没想到对方会有这么一手,他懊恼不已。这些多足怪不仅是自己一手培养,更是耗了自己不少精元。金目遭此一难,对他来说与灭门无异。此仇不报,何以存世!

冷静了片刻,金目急忙顺着墙壁攀爬蹿上了横梁,想要解开尸首。但是,这些绳子似乎有些门道,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开上面的死结。甚至,金目不顾形象上嘴去咬,那绳子也丝毫没有断开的意思。忙活了几乎半个时辰,金目硬是连一具多足怪尸首都没有救下来。

既然如此……金目思忖片刻,不再浪费时间,张开嘴,就在横梁之上,开始了大肆饕餮。

啃了几个妖兵之后,金目终于恢复了几分理智,开始回想刚才的状况。最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百妖蛊,最后得利的竟然是那不起眼的杏花妖,不过,那漫山遍野的杏花开放,也让他更加肯定之前的计划没有错,只要拿到杏花,配合红钱以及自己多年炼制的毒雾……

就在这时,金目眼光忽然扫到两个身影,就在黄花观外站着。

是自己眼花了,还是刚才被气得太狠,这两个人的样子,像是在这里等候已久,可自己先前根本没注意到。

哦?是两个绝色女子?

金目大仙眉头一皱,站起身来,但见得这两个女子丝毫没有慌张,微微施礼:“桃花源金角、银角参见金目大人!”

原来是桃花源的人,铜雀的手下……

金目大仙听得对方自报家门,匆忙还了一礼。双方随即客套了一番,说了些有的没的。金目表面上试探了对方几句,心里却一直在打鼓:莫非是来催讨黄花饼的?这可有些强人所难……才几天啊,对方未免也太操之过急了吧!

想到此,金目不自觉地摆上了几分脸色,话说得也难听了几分,里外都是些牢骚,意思是桃花源掌柜的未免有些小人肚量。那金角、银角却也没有在意,依旧笑吟吟的。

真不愧是铜雀调教出来的……

想到铜雀……金目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专赴京城鬼市的情形。

当日他亲赴京城,与“桃花源”掌柜的面谈了一番。那掌柜的虽然慈眉善目,但是金目大仙背后的冷汗从来就没有停过。虽然掌柜的看起来是如此弱不禁风,只要自己现出原形,一口就能将其毙命,但是……

此人危险。

金目大仙的本能告诉自己。

幸好双方谈得不错。

尤其是那掌柜的,得知了自己可以用妖花炼毒一事之后颇为感兴趣,这毒是金目的得意之作,无色无味不易觉察,但却能扰人心智。临末了,金目大仙不仅得了一笔银子,而且还带回了一大批妖铜兵器用来组建自己的势力。

至于交换条件嘛……

黄花镇一直都是光禄寺的大人们颇为照顾的地方;只要他将自己做的那些掺了罂粟的黄花饼卖给朝廷的人,剩下的事情就不必过问。

甚至为了协助他,铜雀当场给了他一枚红钱,以提升妖力,天下间竟然有如此便宜的买卖!

想到这些,金目对着金角、银角拍胸脯保证,自己定会加紧赶制,只需三日,下一批黄花饼就可做好。

谁知道,当金目大仙说出这个好消息时,那金角“扑哧”一笑,摆摆手示意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来意:“我们是奉掌柜之命,前来问大仙借一样东西应急。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特意叨扰大仙。不过,大仙大可放心,桃花源一定有借有还,而且一定会连本带利。”

“哦?”这番话倒是勾起了金目大仙几分兴趣,“不知道两位女施主,所借何物?”

“喏。”银角倒也不客气,指了指金目大仙的胸口。

金目大仙一时迟疑,低头看了看自己。自己的胸前,除了挂着的红钱之外,并没有什么宝贝啊……

又过了一会儿,金目才反应过来,登时一怒:“简直儿戏!你们是说……”

“是的,正是想问大仙,借上您的红钱一用。”金角毫不避讳,开口说道。

金目大仙差点当场发了脾气。

红钱?没了红钱,自己的计划怎么施行,这个时候来拿红钱,铜雀到底是何居心?

但是随后他却冷静了几分。

一来,自己日前扔出了百妖蛊后一直没有休息,身上已经没了什么妖力;二来,这两人既然是桃花源派来的,想必也有几分本事。思来想去,如果当下便撕破脸皮斗起法来,自己是要吃亏的。

倒不如先缓上一缓。

思及此,金目收了自己的脾气,双手抱拳毕恭毕敬地说道:“这红钱,本来就是桃花源掌柜铜雀大人赠送的,既然是桃花源掌柜的开口,那小仙也只能勉为其难。只不过,黄花饼还未筹备妥当,两位正好可以在小仙这里游玩几日。待得小仙准备完毕,自然是将红钱一并奉上,两位便可以起身回京城了,一举两得。”

金角和银角互相看了看,然后露出了阵阵媚笑:“等不得那么久……掌柜的着急呢!不过既然大仙开口,我们也不能不识趣,否则伤了和气。不如这样,我们就在这里住上一日,来的路上也瞧见这镇里有吃饭落脚的地方。明天返程倒是合适,也能给大仙一个准备。”

一天?

金目大仙顿时心里窝火。对方面上说得好听,仿佛对自己让步几分,实则竟是自说自话,全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既是如此,自己便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那好,还请两位暂且休息。明日,小仙自然准备妥当。”金目还是作了一揖,以退为进。

金角、银角点点头,转过身,扭着身子离开了后山。

是可忍孰不可忍!

金目咬牙切齿,待到那两人身影消失之后,又回身爬上横梁,继续吞噬那些死去的妖兵!

现在的他,急需妖力!

忽然,金目动作一顿,他看着横梁上这些原本属于自己的妖兵,似乎明白了什么。

——是那两个女人做的!

金目舔舔嘴角残存的血,目露凶光:等本仙恢复了妖力,除了生吞活剥外面那几个家伙,还要让你们两个永世不得超生!

再说那金角、银角,别了那金目之后倒也并不着急,直接奔着黄花镇唯一的饭庄而去。

白日里路过此处时,便闻得一阵香甜,自然是打算来这里饱一饱口福。只是推门进来,金角、银角霎时间瞥见角落里坐着一个惹眼的花臂大汉,正闷头喝酒。

双方互相警觉地对视了一眼。

之后,金角、银角出于小心,找了另一个角落坐下,点了酒菜。

那花臂汉子正是李晋。

原来当日破了百妖蛊之后,青玄几人住的客栈已经倒塌,现在暂时借住在镇边一户穷苦人家里,能讨到的也只是些粗茶淡饭。

李晋自告奋勇出来给大家买些酒菜回去,其实,他只是不想跟那吴承恩和青玄待太久。

虽然相处日子不长,但这两人的来路着实奇怪。

吴承恩道行一看就不深,估计修行也就十来年而已,但能力却十分有趣。而青玄则深不可测,五行之法用得炉火纯青,打斗时看不出来,但那一掌打出杏花妖身上的妖力,绝不是等闲之辈。

说起来,这青玄使用的法力他好生熟悉,在他的记忆里,似乎曾经也有这么一个人善用五行之力……那是多久以前呢?

十年?不,不是近几年,应该是一百……两百年前?

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青玄的脸,这张脸……似乎真的见过呢!有些东西呼之欲出,可偏偏又记不起来了。

就在李晋沉思的时候,整个饭庄中的空气,忽然凝重起来。继金角银角之后,又有一个人,撑着一把怪伞走进了饭庄。

此人进来之后并没有落座,随意看了一眼坐在角落的李晋,然后,径自走到了金角、银角附近。

金角、银角抬头看看面前的男子,笑脸吟吟。

“没猜错的话,两位是妖。”那人开门见山,没有一句废话,一边说着,一边收了伞握在手里。

“公子猜得没错,不知公子有何贵干?”金角、银角并不避讳,对着面前的汉子坦言道。

“那事情就简单了,逢妖必杀。”那汉子倒是光明磊落,客客气气地指了指外面,“烦请两位移步,与在下出去一战,省得惊了附近的百姓。”

“想必公子有些来历,在下还未请教呢。”金角、银角立时站了起来,并无慌张,反而散发出两股杀气。

“在下镇邪司二十八宿,亢金龙·九剑。”

整个饭庄一瞬间杀气弥漫,九剑和金角、银角正对峙,却听到背后“咣当”一声,几人看去,只见李晋倒在地上。

原来看到这阵仗,李晋就想着悄无声息地溜走,哪知刚起身没两步,断的那条腿就磕在了门口的板凳上,李晋疼得“哎哟”一声就摔在了地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喝醉了喝醉了……你们打你们的,我就看看,就看看。”

金角、银角看到这副架势,不由得多瞅了李晋几眼。

李晋立马吹胡子瞪眼:“怎么着,饭庄你家开的?看热闹不许吗?!哎哟你看看这些妖怪嚣张得啊……这位拿伞的壮士,速速动手收了这两个霸道的妖孽,堪称为民除害!”

那九剑见此,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做了一个手势,将金角、银角在众目睽睽之下请离了那饭庄。

李晋目送这一人两妖离开,周围也没人注意,内心才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这场争斗,李晋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卷入的。

正如李晋那日对李棠说的一样,他这一次离开李家的理由,并不只是为了寻找李棠,而是另有任务——家主想让他找机会混进锦衣卫镇邪司,打探朝廷的消息。

李晋在寻找大小姐的时候,也曾跟家里的白面具们碰过面,交换过消息,对方说有一个自称镇邪司镇九州的人,曾对李棠不敬。

不过,在李晋的认知中,镇邪司的人应该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挑衅李家。

虽然家主擅自给李棠定了婚约,但对李棠还是很关心的,毕竟就这么一个妹妹。倘若真有什么人对李棠不利,家主肯定不会放过对方。

至于他自己……则另有打算。

只是没想到,在他一路上游山玩水打发着时间、盘算着主意,这走着走着便遇到了吴承恩一行人,以及……李棠。

既然已经找到李棠了,那其他的……都可以暂时放一边。

现在,李晋心中的目标就只有一个——少生事端。

李晋一边喝酒一边琢磨,却听得外面已经远远打斗了起来,而且隐约听得到惨叫声。

嗯,那两个女子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看来镇邪司的那位小哥八成要葬在这里了。

只不过事不关己,李晋并没有在意,只是按照出来前李棠的吩咐买了些酒菜,左摇右摆地回去交差了。

咱们再说九剑。

之前为了完成麦芒伍交代的任务,九剑其实已经在南秀城待了一段时日,行踪倒也简单。

每日天还没有亮透,他便从客栈讨上一些茶水、干粮,然后走到前往南秀城的必经之路上一坐便是一天。

等到入了夜,九剑便拍拍屁股,起身回到客栈休息。

南秀城的百姓见九剑虽然面相凶狠,但是为人温和,而且一直都是谦卑有礼,自然也是相安无事。

大部分百姓只当他是没有赶上之前悬赏的能人异士罢了,甚至偶尔也会和他攀谈几句。

但其实,九剑在人们不知道的时候,早就斩杀了五只已经成精的蜘蛛怪。

这些蜘蛛怪凶恶异常,徘徊在南秀城周围,不肯离去。而且,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曾被妖力催化过。

九剑推测,应该是它们的头领被之前路过的捉妖人干掉,漏掉了这几个不成气候的蜘蛛怪,而它们不知道要去哪儿,智化程度也不如原来的蜘蛛头领,所以习惯性地在熟悉的地方徘徊,并依靠本能去捕杀猎物。

对捉妖人来说,这几个被妖力催化过的半成品蜘蛛怪不成对手,可对百姓而言就是大患了。好在九剑一直奉行镇邪司铁令——逢妖必杀——自然要把看见的妖怪都除掉才对得起自己的身份。

后来血菩萨的乌鸦带来消息——南秀城一共就七只蜘蛛精,之前他与吴承恩等人灭掉两只,剩下的五只都被九剑消灭,南秀城已经无甚危险,而现在任务有变,麦芒伍要他赶快赶到黄花镇,活捉金目大仙。

是的,活捉。

这虽然与镇邪司铁令有违,但麦芒伍一向运筹帷幄,而且从没有错过。九剑知道,自己无须质疑,只须执行命令即可。

九剑顺着浓烈的花香,倒是不难找到黄花镇,而且花香里的确夹杂着妖气。想来定是那金目大仙无疑了!

然而等到进了镇子,九剑顺着那黄花饼的香气找到一家饭庄——却发现,这镇上竟不止金目大仙一个妖怪!

他最先注意到的便是饭庄最里面的角落里坐着的那两个妖艳女子。即便这两人化为了人形,也丝毫没有打算掩盖身上散发的妖气。如此明目张胆,想必一定有些本事吧。

至于正对门口坐着的那个花臂汉子,眉宇之间倒是带着一股正气,想来与妖无关。只是自打自己进门,这人便频频与自己眉来眼去,不知是何用意?

九剑也没多想,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把那两个女妖引出去再说,免得伤及无辜。

出了饭庄,九剑与那金角、银角斗在一起,几招之内便知对方俱是高手。当即决定边打边退,向着人稀的郊外引去,以免伤及无辜。

那金角、银角自不是普通小妖,桃花源能在鬼市有今日之盛,她二人便是掌柜铜雀最得力的手下。

此刻两人虽然依旧保持着人形,双手的指甲却已经有四五寸长短,而且坚硬无比。随随便便抬手一抓,便撕透了九剑腿上的铠甲,留了五道血痕。

九剑知道自己大意不得,即刻抛起巨伞——那伞在半空中展开,幻化成九把残刃在半空中画圆。紧接着,九剑比起两根手指抬手一指,最终大喝一声“龙”!

那九把兵器忽然间便有了生命一般首尾相接,如同龙形一样朝着金角的脸面破风而去。

金角之前一直占着上风,即便感觉到兵刃已在眼前仍不慌不乱,抬手一挡就护住自己。

电光石火之间,哪晓得九剑忽然间抖了抖手指,自己的兵器便在空中灵动一番,最前面的兵器绕了一圈,从背后刺向了金角的背脊!

那金角却没有坐以待毙,反而四肢腾空向前一跃,顺势在半空中攀爬着这九把兵器,朝着地上的九剑杀了过去。在金角吸引了九剑足够注意力的同时,银角已经不声不响,在九剑身后死角处的泥土之中冒了出来,同时瞄准了九剑的脖颈。

虽然九剑年纪轻轻就有了这御剑的本事,但是金角和银角早有准备,对付他最好的办法便是贴身而战。再加上目前可以前后夹击,料得九剑这小子下一刻便在劫难逃。

果然,眼见得面前的金角逼了上来,那九剑只能收了刚才的攻势。九把兵器顿时回了九剑身后,重新画圆,所有剑似乎都蓄势待发准备扑出去一般嗡嗡作响。而九剑也收了身段,双手垂下,似乎想找出金角的破绽。

就是现在!

银角抓住时机,抢在九剑揣摩着重新出招之前挥舞着利爪冲向了他的死角。金角自然是全盘入眼,立刻心领神会,张嘴便朝着九剑大吼一声,掩盖住了银角刺杀的身法带起的风声。

得手了!

“虎。”

九剑的一声冷笑,惊到了近在咫尺的银角。金角顿时也是一愣:奇怪了,刚才还悬在九剑背后的那几把兵器,为何在自己眨眼间全不见了踪影!莫不成是……

等等!金角突然注意到,那九剑比着的两指,此刻依旧未松开。看起来九剑仿佛垂手而立,但是换个角度去想的话,也可以认为他是在指着地面……

难道是?

正在迟疑之际,一股飓风从天而降,仿佛猛虎扑食。

“闪开!”金角大声喊道。

已经晚了。九把兵器不知何时已经从九剑背后移开,悬在了半空之中;就在金角察觉到了不对劲时,这几把兵器齐刷刷地垂直刺下,遍布于九剑周身!

幸好金角提醒得及时。

凭那银角的身手,匆忙之际勉强向那从天而降的剑雨缝隙间躲避过去。

但事情却出乎金角和银角的预料,这落下的九把兵器,每一把的周身都缠绕着厚厚的剑气不断旋转——即便是兵器与兵器之间的缝隙,也早被这凌厉的剑气所填满、覆盖。

银角听到了金角的提醒,几乎本能地停下了自己的步伐避开那些个剑气——肩膀猛然一疼——好险,看来只是一些皮肉伤。

银角看着掉了一层皮的伤口,觉得并无大碍。

幸好,这家伙用的这些个兵器都已经残破不堪,看来连刀刃都卷了也说不定……

但是,很快银角就意识到了问题:为何自己被剑气所伤之后,并不是被切开一个口子,而是掉了一层皮?

是的。这当中的秘密,才是九剑的真本事。

就像刚才金角看到的一样,九剑的兵器周围并不是附着了剑气,而是被不断飞舞盘旋的剑气所缠绕。那银角只是擦伤了一下,本想伺机而动,却不由得整个肉身都被吸了起来,搅进了剑气形成的漩涡之中。

这漩涡之中乃是层层锋利的剑气,可谓避无可避,霎时间银角的肉身便是血光飞溅,惨叫连连。金角知道大事不好,这么下去不消一刻,别说肉身,银角的内丹都会连渣都剩不下了。

这一套“虎式”,九剑耍得简直行云流水,威力和速度与最开始的“龙式”简直判若两人。看起来,九剑也明白自己以少打多胜算不高,所以刚才的第一招刻意隐了实力,为的就是引得金角、银角大意,以求一击必杀。

这个时候,再察觉到九剑的心思已经晚了。

金角自知不妙,拼尽全力也要先救下银角。迎面扑了上来——九剑抬起右手比着二指微微弯曲,登时另外八把同样缠绕着剑气的兵器拼成了一个剑阵,横着挡在了金角面前。

金角不管不顾,伸手想要挡开这剑阵,却一下子觉得自己将被吸进无底深渊似的,整个人使不出力气。

金角急忙作法,瞬时间自断指甲才躲过了一劫。看到这一幕,九剑不禁皱了皱眉头:想必对方已经看穿了自己的招式。

“厉害。”金角落地之后,并没有再急于进攻,只是看了看自己流着血的手掌,淡淡说了一句,“倒是小女子小瞧了公子……刚才听说,公子乃是二十八宿的九剑?”

九剑不晓得这妖怪为何到了这步田地,反而从容了起来。

身后的银角元气大伤已经撑不住了,难不成眼前这金角还有别的手段不成?

只见得那金角退后了一步,在怀里摸索一番,掏出了一个葫芦轻轻捧起。

当九剑再一次审视眼前这个女子的时候,他只感觉到了一股不同之前的杀意。

本能地提高了警惕,准备小心应付。

只见金角朱唇微张,淡淡说道:“银角大仙。”

霎时间,一阵飞沙走石袭过,九剑急忙手腕一翻,本来面前横着的剑阵立时将自己包了进去,应付着可能出现的暗器。

但是,并没有任何东西飞过来。

奇怪了,刚才那阵从自己背后而起的阴风到底是……

不好。

九剑一个激灵,猛然转头。

果然,自己背后的那只妖怪,不知何时已经逃离了剑气的漩涡,不见了踪影。

当九剑回过头看向眼前的时候,清楚地看到遍体鳞伤的银角,已经气喘吁吁地蹲在了金角身边。

“九剑公子。”那金角就那么平静地望着九剑,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微笑。

此时在她手中的葫芦正朝着九剑又一次举了起来: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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