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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卓利瞇眼凑向显微镜﹐想辨别毛发的明显特征﹐无奈她再怎么看﹐也无法辨别这根毛发和她多年来见惯的毛发有何差异。她让开来﹐让谭过来看一看。

  「这个载片上的东西是保护毛﹐」艾琳说。「保护毛的作用相当于动物的大衣。」

  「跟绒毛有差吗﹖」谭问。

  「有。绒毛是底层的毛﹐作用是保温﹐人类没有绒毛。」

  「照妳这么说﹐这根是哪里来的﹖」

  「先剔除掉可能的出处﹐或许比较容易﹐」艾琳说。「由于毛色从头到尾一致﹐可见这种动物的毛梢和毛根是同一种颜色。因为看不到冠状鳞﹐所以不可能是啮齿类生物和蝙蝠。」

  谭从显微镜前抬头。「什么是冠状鳞﹖」

  「鳞是角质的架构﹐覆盖在毛发的外层﹐类似鱼的鳞片。从冠状鳞的排列特征﹐可以判断动物属于哪一科。」

  「妳刚说﹐啮齿类动物的毛发有冠状鳞﹖」

  艾琳点头。「这根毛发也缺乏棘突鳞﹐可见不是猫﹑貂,或海豹。」

  「要从所有物种当中一一剔除吗﹖」瑞卓利问。

  「就某种程度而言﹐确认方法的确是删除法。」

  「目前为止﹐妳排除了猫鼠和蝙蝠。」

  「正确。」

  「太好了﹐」瑞卓利嘟哝着﹐「可以把蝙蝠侠和猫女从嫌犯名单上删除了。」

  艾琳叹着气﹐摘下眼镜﹐按摩鼻梁。「瑞卓利警探﹐我想解释的只是﹐以一般显微镜来辨识动物毛发并不容易。凭这几种形态上的迹象﹐我可以剔除几科的动物﹐不过这两根和我在这里化验过的毛发截然不同。」

  「妳另外能排除哪些动物﹖」谭问。

  「如果是鹿或北美驯鹿﹐毛根是酒杯状﹐毛质也会比较粗糙﹐所以这不是鹿科动物。以这种毛色来判断﹐也不符合浣熊或水獭。和家兔或绒鼠比较起来﹐这毛发也太粗糙。如果从毛根形状﹑直径﹑鳞列﹐我敢说﹐它最接近人类的毛发。」

  「为什么不敢断定是人类﹖」瑞卓利问。

  「妳再看显微镜一下。」

  瑞卓利弯腰凑近。「我应该注意哪里﹖」

  「注意看这根毛发多直﹐没有阴毛或腋毛的弯曲现象。」

  「所以这是头发﹖」

  「我最初也这样想。我以为是人类的头发。妳再仔细看毛髓﹐也就是贯穿中间的管状地带﹐像管子一样流通整根毛发。这个样本有个非常奇怪的地方。」

  「能仔细说明吗﹖」

  「问题在于毛髓指数﹐也就是毛髓直径和毛发直径的比率。我化验过的人发样本多到数不清﹐从没看过这么宽的毛髓。人类的正常发髓指数小于三分之一﹐这一根的毛髓超过毛发直径的一半﹐不是细细一条﹐而是宽阔的一大根管子。」

  瑞卓利打直身子﹐看着艾琳。「会不会是生了什么病﹖基因突变吗﹖」

  「就我所知是没有。」

  「不然﹐这是什么动物的毛﹖」谭问。

  艾琳深吸一口气﹐看似搜寻着适切的字眼。「如果排除这个角度﹐这根几乎像是人类的头发﹐可惜不是。」

  瑞卓利赫然一笑﹐划破沉默。「不然是什么﹖难道是大脚雪怪﹖」

  「我猜是人类以外的灵长类动物﹐用显微镜无法判定。这毛发没有上皮细胞附着﹐所以唯一的DNA只有粒腺体。」

  「照这样化验下去﹐时间太久了。」谭说。

  「所以﹐我考虑再做一种化验﹐」艾琳说。「我找到印度发表的一份科学文章﹐主题是毛发角质蛋白的电泳分析。印度的皮毛走私猖獗﹐常用这种方法来辨识境外物种的皮毛。」

  「哪一家实验室能化验﹖」

  「美国有几间野生动植物的化验室﹐我可以联络看看。想辨别这生物﹐快捷方式可能就是找他们帮忙。」艾琳看着显微镜。「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一定要查出这头毛茸茸的动物是什么。」

  从外形来看﹐退休警探汉克.巴寇兹看似长期抗战的老兵﹐敌手是酒魔﹐最后臣服于必然的结果。瑞卓利在J.P.多以尔酒吧找到他﹐看见他坐在吧台的老位子﹐他正盯着一杯苏格兰威士忌看。时间还不到下午五点﹐但巴寇兹已经醉得差不多了。他起身迎接瑞卓利时﹐瑞卓利注意到他握手时摇摇晃晃﹐眼油盈眶。退休八年﹐老习惯还在﹐他依然以警探的打扮出门──牛津衫加休闲西装﹐只不过牛津衫的衣领已经磨穿了。

  多以尔酒吧颇受波士顿警察欢迎﹐现在时间还早﹐常客仍未报到。巴寇兹大手一挥﹐唤来酒保的关注。「她的酒﹐算在我账单上﹐」他指着瑞卓利高声说。「妳想喝什么﹐警探﹖」

  「不用了﹐谢谢。」瑞卓利说。

  「没关系啦。别让老警探单独喝闷酒。」

  她朝酒保点头。「给我一杯Sam Adams淡啤酒。」

  「帮我再添一杯。」汉克.巴寇兹跟着说。

  「想不想改坐一桌﹖」瑞卓利问。

  「我喜欢这位子﹐坐这里就好啦。这张高脚凳是我的。始终都是。何况﹐」他补充说着﹐向几乎无人的酒吧环视一周﹐「有谁偷听得到﹖这案子太古老了﹐已经没人关心﹐大概只有家属例外。」

  「包括你在内。」

  「是啊﹐唉﹐这种案子很难释怀啊。过了这么多年﹐我无法侦办终结的那些案子﹐照样常常烦得我睡不着。尤其是夏洛蒂.迪昂失踪案﹐因为她父亲找私家侦探去追查﹐让我很不爽。他是想影射我是烂警察一个。」他哼一声﹐灌一大口苏格兰威士忌。「他浪费那么多钱﹐只想证明我没有漏掉线索。」

  「所以﹐私家侦探也查不出究竟啰﹖」

  「对。那女孩子凭空消失了。没有证人﹐没有证据﹐只留下一个背包﹐留在巷子里。现在监视摄影机到处都是﹐十九年前哪有﹖抓走她的歹徒下手一定干净利落﹐肯定是临时起意。」

  「怎么说﹖」

  「失踪当天是校外教学。她读的是贵族寄宿学校博敦学院﹐在富莱明罕的郊外。那天﹐三十个学生搭乘专车进波士顿﹐下车走一趟自由步道。费纽尔厅商店街不在预定的行程之内。老师告诉我﹐学生喊饿﹐所以决定在热闹的费纽尔厅吃午餐。我认为﹐歹徒看见夏洛蒂﹐不顾一切﹐直接动手。」他摇摇头。「高知名度的绑架案啊。派崔克.迪昂是创投业者﹐案发时﹐人在伦敦﹐坐自己的私人专机赶回家。以他的身分和资产﹐我以为歹徒会要求赎金﹐结果迟迟没有等到。夏洛蒂平白无故从地球表面消失了。没有线索﹐没有尸体。什么也没有。」

  「失踪前一个月﹐她的生母才在红凤凰餐厅身亡。」

  「对﹐我知道。那家人的运气太背了。」他啜饮着苏格兰威士忌。「金钱也无法阻挡死神。」

  「有那么单纯吗﹖只是运气太背﹖」

  「英格叟和我推敲再推敲﹐从各种角度去探讨﹐还是看不出两件案子的关联。夏洛蒂的监护权之争﹖离婚撕破脸﹖金钱因素﹖」

  「想不出原因﹖」

  巴寇兹摇摇头。「我离过婚﹐到今天还恨那个贱人。派崔克.迪昂却不一样﹐他和前妻还是朋友﹐甚至和前妻的新老公阿瑟合得来。」

  「阿瑟拐走他老婆﹐他也无所谓﹖」

  巴寇兹呵呵笑。「是啊﹐很难理解吧﹖一开始是美满的两家人﹐一边是派崔克﹑笛娜﹑夏洛蒂﹐另一边是阿瑟﹑芭芭拉﹑儿子马克。小孩上同一间贵族学校﹐两家人因此结识﹐一开始是一起吃晚餐﹐后来阿瑟看上派崔克的老婆﹐两对夫妻一起离婚﹐阿瑟娶走笛娜﹐派崔克获得十二岁女儿夏洛蒂的监护权﹐大家继续和好如初。太反常了吧。」他放下酒杯。「正常的情形是大家变成仇人。」

  「你确定他们不是仇人﹖」

  「恨在心里﹐不是不可能吧﹐我猜。可能离婚五年之后﹐派崔克.迪昂跟踪前妻和新老公进餐厅﹐一气之下枪毙他们。不过﹐马克.麦勒理对我发誓说﹐大家都是朋友。何况﹐马克的生父也在同一个枪击案丧生。」

  「马克的生母芭芭拉呢﹖老公被人抢走了﹐她难道无所谓﹖」

  「我没机会访问到芭芭拉.麦勒理。她在血案的前一年中风。夏洛蒂失踪那天﹐芭芭拉在医院接受复健﹐一个月后死了。又是倒霉一家。」他朝酒保招手。「喂﹐再给我一杯。」

  「呃﹐你开车过来的吗﹖」瑞卓利问﹐对着他的空杯皱眉。

  「没关系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杯。」

  酒保将另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放在吧台上﹐巴寇兹只是对着杯子干瞪眼﹐彷佛酒杯本身能暂解酒瘾。「整个案子就这样﹐」他说。「夏洛蒂失踪时十七岁﹐金发美少女﹐就读寄宿学校﹐休假时和父亲同住﹐人生无忧无虑﹐结果转眼被人从路上抓走﹐化成空气。她的遗体到现在还找不到。」他端起酒杯﹐手现在不抖了。「造化捉弄人啊。」

  「死亡也是。」

  他笑笑﹐小酌一口。「有道理。」

  「另外有个失踪少女劳拉.方﹐你对她的案子有什么见解﹖」

  「那案子归赛德拉克调查﹐愿他的灵魂安息。不过﹐我调档案出来看过﹐因为和红凤凰有点关联。我看不出什么疑点﹐不认为两桩绑架案相关。我认为﹐夏洛蒂失踪是临时起意的掳人案﹐劳拉另当别论。劳拉在放学走路回家途中失踪。同校的一个学生看见劳拉主动坐上车子﹐好像她认识驾驶似的。没有人记下车牌﹐少女劳拉从此不见人影。又是一具永不见天日的尸体。」他凝视吧台里排列成行的酒瓶。「让人不禁怀疑﹐森林里﹑垃圾掩埋场里﹐究竟埋了多少骨骸。美国的失踪人口上百万。那么多具尸骨。如果我死了﹐至少在下葬的地方好好立个碑﹐让世人知道我被埋在下面﹐那我还能接受。假如死了被埋起来﹐没人发现﹐上面长了一堆杂草﹐不就等于从没来过这世上吗﹖」他耸耸肩。「好了﹐夏洛蒂.迪昂案讲完了。对妳有帮助吗﹖」

  「还不晓得。现在﹐整个案子是眼花缭乱的拼图﹐夏洛蒂.迪昂只是其中的一小片。」瑞卓利对酒保挥手。「我请客吧。」

  「不行。」巴寇兹说。

  「你向我解释夏洛蒂案﹐帮了我一个忙。」

  「反正我整天耗在这间酒吧﹐坐同一个位子。想找我﹐妳知道去哪里找人﹐」他说。瑞卓利的手机响起﹐他低头望去。「妳好红喔﹐运气真好。」

  「视来电者而定。」她接听手机。「我是瑞卓利警探。」

  「恕我冒昧打这通电话。」来电者是男性﹐口气确实带有不愿打扰她的意味。「我相信妳是谭警探的直属长官吧﹖」

  「对﹐我们是同事。」

  「我这通电话代表所有受害人家属﹐我们不希望再和谭警探打交道了。他把所有人都惹毛了﹐连可怜的玛莉.吉尔摩也不高兴。事情过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又拿这些问题来烦我们﹖」

  瑞卓利按摩着头。她势必要找后进训训话﹐但她畏惧那一刻的到来﹕你身为公仆﹐不能惹民众发飙。「先生﹐对不起﹐」她说。「请问贵姓大名﹖」

  「派崔克.迪昂。」

  她打直腰杆﹐望向巴寇兹﹐见到他热切关注这通电话。一朝为警察﹐终生是警察。「笛娜.麦勒理是你的前妻﹖」她说。

  「对。她罹难的往事被挖出来﹐我感觉很痛苦。」

  「我能体会你的苦处﹐迪昂先生﹐不过﹐谭警探确实有必要向各位请教。」

  「笛娜去世十九年了。凶手是谁﹐已经没有疑问了﹐为什么要旧案重提﹖」

  「我不太方便讨论。全──」

  「对﹐我了解。全案侦办中。谭警探是这样说的。」

  「他说得没错。」

  「他惹得马克.麦勒理脸色铁青﹐也让玛莉.吉尔摩和女儿伤心。起先是接到那些信﹐接着是谭警探一直打电话过来。为什么﹖我们全想知道原因。」

  「抱歉﹐」她插嘴。「你们接到什么信﹖」

  「连续六﹑七年了。每年三月三十﹐同样的信出现在我们的信箱﹐好像什么阴间来的纪念日提醒函。」

  「信上写什么﹖」

  「我收到的都是笛娜的讣闻﹐背面写着﹕你不想知道真相吗﹖」

  「这些信﹐你还留着吗﹖」

  「对﹐玛莉也留着。不过马克接到信很生气﹐把信全丢掉了。」

  「信是谁寄的﹖你知道吗﹖」

  「我只能猜是在《环球报》登广告的同一个人。那个艾睿丝.方。」

  「方夫人为什么做这种事﹖」

  对方沉默半晌。「我不想讲方夫人的坏话。她失去了丈夫﹐所以我知道她也吃了不少苦。我替她难过。可是﹐我认为﹐问题的症结相当明显。」

  「什么问题﹖」

  「那女人﹐」派崔克说﹐「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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