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珍.瑞卓利站在停尸间的灯箱前﹐研究着男尸的X光片﹐怎么看也觉得他的骨骼架构大致正常﹐只有一项醒目的特点﹕头颅与躯体分离﹐遭人在第三和第四颈椎之间一刀砍断。虽然谭和佛洛斯特已经站在验尸桌旁﹐等候验尸开始﹐瑞卓利仍杵在这里﹐尚未做好心理准备﹐无法面对尸布下的尸首。X光片呈现的是抽象的线条﹐是黑白的卡通人体构造图﹐缺乏血肉的外观与气味﹐也没有脸孔。因此﹐她在灯箱前逗留﹐拖时间﹐专心看着X光片里的心肺。昨晚﹐同一颗心脏将热血喷洒在她的衣裤上。若非无名救星插手﹐挂在这里的X光片就是我﹐她心想。躺在验尸桌上的人是我。
「珍﹖」莫拉说。
「一刀就能断头﹐刀锋一定锐利到难以想象。」瑞卓利说﹐视线仍固定在X光片上。
「重点在于人体结构﹐」莫拉说。「关键是刀口劈进关节的角度。在中古时代﹐熟练的刽子手能一刀斩断犯人的脖子。如果一刀不够﹐还得接着再补几刀﹐表示他的能力不足。或是喝醉了。」
「一早欣赏这景象﹐心旷神怡啊。」谭说。
莫拉掀开尸布。「还没有剪开衣物。我猜你们希望看全程。」
我可不想看﹐瑞卓利心想。我不想来这里。但是﹐瑞卓利强迫自己转向验尸桌。虽然这具尸首不值得惊奇﹐她看见断头时仍骤然吸一口气。她对男尸仍一无所知﹐不清楚这人的姓名与来历。警方对他的了解仅止于昨夜从他口袋搜出的物品﹕一盒弹匣﹑一卷钞票﹑福特面包车的钥匙。这辆车是赃车﹐停在英格叟家两条街外。歹徒没有任何证件。
谭弯腰近看断头﹐不为所动。莫拉揭开死者的毛线帽时﹐他也没有畏缩的神色。死者褐色头发修剪整齐﹐五官毫无出色之处﹐鼻子不高不扁﹐嘴唇不厚不薄﹐下巴也没有特点﹐是在路上擦肩而过﹑立刻忘记的长相。
昨晚尸体运来时﹐已有人员为他采集双手证物和指纹﹐手指仍沾有紫墨。莫拉和吉间一起剪除运动衫﹑长裤﹑内裤﹑袜子。断头尸的身躯肌肉发达﹐体格壮硕﹐右膝盖有一道对角线的伤疤﹐是从前动过手术的迹象。瑞卓利凝视着疤痕﹐心想﹕昨晚我轻松跑赢他﹐原因现在总算揭晓。
在放大镜下﹐莫拉检查被斩断的软组织﹐寻找异常与瘀伤。「不见锯齿痕﹐」她说。「伤口的切痕一致﹐没有再补一刀的现象﹐是一气呵成的刀伤。」
「我不是告诉过妳吗﹖」瑞卓利说。「是一把剑。一刀砍断。」
莫拉抬头。「无论我认为证人多可靠﹐证实一下总是最妥当。」她继续检查刀伤。「这一刀的角度有点异状。持刀的手是哪一边﹖左手或右手﹖」
瑞卓利迟疑着。「我没有看见实际挥刀的动作。不过﹐他走开的时候﹐刀子在……在他的右手。」
「确定﹖」
「确定。为什么问﹖」
「因为这一刀从右下方进入﹐角度偏上﹐从颈部左边出来。」
「那又怎样﹖」
「这名死者的身高大约五呎十或十一﹐如果凶手从背后攻击﹐挥刀的动作是由右至左﹐凶手可能比死者矮。」莫拉看着瑞卓利。「妳赞同吗﹖」
「我躺在地上﹐从那种角度﹐谁看起来都比我高﹐尤其是拿着一把大刀的人。」她吐出一口气﹐忽然意识到莫拉又以分析心理的目光审视她﹐令她心烦。那种眼光能侵犯她的隐私﹐让她觉得像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
瑞卓利陡然转身走开。「我没必要看下去了。验这具尸体﹐能了解什么﹖大惊奇喔﹐他的头被砍断了﹖」她脱掉袍子﹐扔进脏衣桶。「你们继续忙吧﹐我想去化验室走走﹐看英格叟的手机里有什么线索。」
等候室的门突然被推开﹐瑞卓利赫然看见走进门的人是她的夫婿。「你来这里干嘛﹖」
FBI特案探员嘉柏瑞.狄恩并非没进过验尸室。他曾侦办过一桩连续杀人案﹐因而结识瑞卓利﹐两人在办案期间一起嗅过不少尸臭﹐观察过几具腐化程度不等的尸体。嘉柏瑞已经穿好袍子和鞋套﹐神情专注而阴冷﹐戴上手套﹐走向验尸桌。
「是巷子里的男尸﹖」他开门见山问。「差点枪毙妳的﹐就是这个﹖」
「哈啰﹐老公﹐怎么连一声招呼也不打﹐」瑞卓利挖苦他。她望向谭。「你如果在想﹐这个搅局的人是谁﹐我告诉你﹐他是我的先生嘉柏瑞。我也不知道他的来意。」
嘉柏瑞依旧关注着尸体。「我们目前对他的了解有多少﹖」
「我们﹖你什么时候加入的﹖」瑞卓利问。
「从他对妳开枪的那一刻开始。」
「嘉柏瑞。」她叹气道﹐「这件事我们找时间再谈。」
「应该趁现在谈。」
她凝视着丈夫﹐想理解状况﹐想解读他的表情。他的脸在验尸灯的照耀下显得冷酷。「你怎么了﹖」
「我想谈的是指纹。」
「我们比对过他的指纹﹐在自动指纹辨识系统里查无结果。」
「我指的是屋顶无名女尸的指纹。」
「她的指纹﹐我们也比对不出结果﹐」莫拉说。「她不在FBI的数据库里。」
「我对国际刑警发出一份黑色通报﹐」嘉柏瑞说﹐「因为我觉得﹐这案子明显不单纯﹐牵涉到的背景很复杂。想想看﹐屋顶女人的打扮﹐她拿的是什么手枪﹐她没带证件﹐而且驾驶赃车。」他转向断头尸。「和这男人一样。」
「国际刑警对你回报了吗﹖」瑞卓利说。
他点头。「一个钟头前接到了。屋顶女人的指纹在他们的数据库出现﹐没有姓名﹐只有指纹。两年前﹐伦敦发生一件汽车炸弹案﹐他们在爆炸装置上采集到她的指纹。车子的驾驶是美国生意人﹐被炸死了。」
「牵扯到恐怖主义吗﹖」谭问。
「国际刑警相信﹐汽车炸弹案是黑道的蓄意攻击案﹐是付钱买来的暗杀行动。屋顶女子显然是职业杀手﹐我猜这男人也是。」他转向瑞卓利。「珍﹐碰上这种人﹐防弹衣也救不了妳。」
瑞卓利惊讶一笑。「哗﹐我们抽中特奖了﹐不是吗﹖」
「妳有一个女儿﹐」嘉柏瑞说。「我们有一个女儿。妳思考一下。」
「有什么好思考的﹖」
「波士顿市警局能不能应付这种案子。」
「暂停。我们可以去隔壁沟通这件事吗﹖」她瞄向同事。「抱歉﹐」她喃喃说﹐推开门出去﹐进入走廊﹐脱离旁人的听力范围时﹐她才对嘉柏瑞脱口质问﹕「你来这里干嘛﹖」
「我想保住妻子的性命。」
「这里是我的地盘耶。这里的事﹐由我做主。」
「妳的对手是什么人﹐妳有概念吗﹖」
「我正在调查。」
「调查期间﹐妳到处吃子弹﹑收尸﹖」
「对。收了不少。」
「其中一个当过警察。英格叟懂得自卫﹐结果照样躺进尸袋。」
「照你这样讲﹐你是想叫我退出﹖叫我跑回家﹐躲进床铺下面﹖」她继续说﹐「哼﹐你想得美。」
「珍﹐职业杀手是谁找来的﹖请得起杀手﹐对付退休警察﹐这种人绝对不把波士顿市警局放在眼里。他不怕妳。幕后一定有黑道在指使。俄裔帮派份子。或是华裔──」
「凯文.唐纳修。」她说。
嘉柏瑞愣了一下。「爱尔兰黑手党﹖」
「我们已经在收集对他不利的证据。他的一个手下名叫乔伊.吉尔摩﹐是中国城血案的死者之一。吉尔摩的母亲相信﹐血案其实是唐纳修指使的暗杀。英格叟是那件案子的首席警探。」
「如果藏镜人是唐纳修﹐他的神通广大﹐可能连波士顿警局的人也被他收买。」
她注视着丈夫。「FBI能左证吗﹖」
「证据还不足够办他。不过我可以告诉妳﹐他不是好惹的﹐珍。如果他能收买波士顿警局﹐他已经摸清了妳的如意算盘。他知道妳把苗头对准他。」
她想起昨夜的情景。在英格叟家﹐警界人员蜂拥而至﹐连马凯特组长也亲自出马。有多少警察一直在观察她﹑留意她说的话﹑了解她的规划﹖这些情资﹐有多少被走漏给唐纳修﹖
「昨天晚上是运气好﹐」嘉柏瑞说。「妳活下来了。建议妳见好就收﹐回家清静一下。」
「丢下这个案子不管﹖你想叫我缩手﹖」
「请个假﹐休养一下。」
「少来。」她站得太近﹐乃至于脖子伸直才能平视丈夫的眼睛。嘉柏瑞不畏缩﹔他从不退却。「你不必对我讲这种话﹐」她说。「现在不要。」
「不然﹐妳要我等到什么时候才讲﹖替妳办丧事时才讲吗﹖」
她的手机震破两人之间的寂静。她拿出来接听﹐口气很冲﹕「我是瑞卓利。」
「呃﹐是不是打搅到妳了﹐警探﹖」
「妳是谁﹖」
「艾琳。化验室。」
瑞卓利呼出一口气。「对不起。妳化验出什么结果﹖」
「无名女尸身上不是黏着两根奇怪的毛发吗﹖我本来比对不出结果﹐记得吗﹖」
「记得。灰色的那两根。」
「我等不及想告诉妳结果。」
夫妻的争执仍压在瑞卓利的心头﹐她驾车带着佛洛斯特前往市警局。佛洛斯特对她的情绪够了解﹐所以一路上尽量少开口﹐但当她把车子转进停车场时﹐佛洛斯特若有所思地说﹕「结婚的滋味里面﹐我怀念其中一部分。」
「哪一部分﹖」她说。
「有人挂念着另一半﹐唠叨另一半不要冒险。」
「怎么会怀念这种事﹖」
「怎么不行﹖这表示他爱妳。表示他不愿失去妳。」
「换言之﹐我要上的战场有两个﹐一方面尽工作上的本分﹐另一方面对抗嘉柏瑞﹐以免被他五花大绑。」
「假如他不啰唆呢﹐怎么办﹖妳有想过吗﹖假如他对妳不够关心﹐所以懒得念妳﹐妳怎么办﹖感觉不是太像根本没有结婚吗﹖」
她驶进停车位﹐熄火。「他不希望我侦办这案子。」
「碰到这么多波折﹐我也不确定自己想不想办这案子。」
她望着佛洛斯特。「你怕了﹖」
「我不怕承认。」
他们听见车门关上的声响﹐转头看见谭停在几个车位之外下车。「我敢打赌﹐他没有被吓到﹐」她嘟哝着。「那个李小龙大概天不怕地不怕。」
「一定是装出来的啦。要是他不怕唐纳修那一票人马﹐他的脑袋肯定有毛病。」
瑞卓利推开车门。「下车吧﹐不然会被人当成车床族。」
他们走到化验室时﹐发现谭已经坐在艾琳的显微镜前观察采样。
「两位来了﹐」艾琳说。「谭警探和我正在看几种灵长类毛发的标本。」
「和无名女尸身上的毛发相似吗﹖」瑞卓利问。
「有﹐不过显微镜无法确认出特定的品种﹐所以我只好求助另一种方法。」在桌台上﹐艾琳摊开一张纸﹐上面印着几条垂直的粗灰线﹐灰色的色调不一。「这些是角质蛋白的图案。毛发的不同成分可以用电泳来分离﹐做法是先清洗采样﹐晾干﹐泡进综合化学液体里融化﹐接着把融化后的蛋白质滴在薄薄一层的胶体上﹐然后通电﹐让不同种类的蛋白质以不同的速度在胶体上移动。」
「最后得到这几条灰色的色带﹖」
「对。不过要先经过银染和冲洗﹐以加深对比。」
佛洛斯特耸耸肩。「没啥看头吧。」
「然后我用电邮发给奥勒冈州的野生动植物检验室﹐请他们用数据库来比对角质蛋白。」
「这种东西也有数据库﹖」谭说。
「当然有。全球野生动植物专家都有贡献。美国海关如果扣押一批动物皮毛﹐会想调查皮毛是不是濒临绝种的动物﹐可以透过这套数据库辨识皮毛的原主。」艾琳打开一份档案夹﹐再抽出一张角质蛋白。「他们比对出这一份。各位会留意到﹐这一张上面的蛋白质色带﹐排列组合和一种生物几乎完全吻合。」
瑞卓利的眼睛在两张纸上来回转动。「第四条。」她说。
「答对了。」
「第四条是什么动物﹖」
「是一种非人类的灵长类动物﹐符合我最初的猜测。猕猴科﹐长尾叶猴属。这一品种的俗名是灰毛长尾叶猴。」
「灰毛﹖」瑞卓利抬头问。
艾琳点点头。「毛色吻合妳从无名女尸身上采集到的毛发。长尾叶猴的体型相当大﹐黑脸﹐毛色有灰有金﹐分布在南亚﹐从中国到印度都有﹐习性是地栖和树栖。」她停顿一下。「意思是﹐牠们可以住在树上﹐也可以住在地上。」她转向计算机﹐以Google搜寻相片。「看这一张﹐就知道这种猴子的长相。」
瑞卓利一看见屏幕上的猴子﹐双手顿时冰冷。黑脸。灰毛。子弹隔着防弹衣﹐射中肩胛骨的部位隐隐发痛。她忆起热血泼脸的情景﹐想起巷内的人影耸立眼前﹐头上有银发。「这种猴子能长多大﹖」
「雄猴的身长大概两呎半。」
「不会长得更高吗﹐妳确定﹖」
「牠们不是猿﹐只是猴子。」
瑞卓利看着佛洛斯特﹐见到他脸色苍白﹐眼神震惊。「你在屋顶看见的是这个﹐对吧﹖」她问。
艾琳皱眉。「你看见什么﹖」
佛洛斯特摇头。「我看见的东西比两呎半高太多了。」
瑞卓利点头。「我同意。」
艾琳一下子看瑞卓利﹐一下子看佛洛斯特。「你们两个都看见过﹖」
「脸是长得这样没错﹐」佛洛斯特说﹐「也长着灰毛﹐不过那东西不可能是猴子。何况﹐哪门子的猴子会拿着刀剑到处跑﹖」
「哇﹐听你这么一讲﹐我的脊背发凉了﹐」艾琳轻声说。「这种猴子在印度称为哈奴曼长尾猴。在印度教﹐哈奴曼是骁勇善战的神猴。」
艾琳刚才体会到的凉意﹐这时忽然像一股冰气﹐对着瑞卓利的颈背直吹。她想起巷子里的那一头生物﹐记得牠转身时剑光一闪﹐然后溜进阴影。
「这种猴子和美猴王是同一种吗﹖」谭说。「我知道印度神猴的传奇。中国另有一个版本。我祖母常讲美猴王的故事给我听。」
「谁是美猴王﹖」瑞卓利问。
「他的中文名字是孙悟空﹐从圣石里蹦出来﹐最初只是一只石猴子﹐之后变成有血有肉的猴子﹐受封为猴王。他后来变成战士﹐上天宫学习众神的智能﹐可是他上了天宫却大闹。」
「照你这么说﹐他是坏人﹖」佛洛斯特问。
「不对﹐他不邪恶﹐只是太冲动﹐爱调皮捣蛋﹐像真正的泼猴一样。有人根据他写了一整本书的故事﹐描写他偷吃天宫的所有蟠桃﹐喝太多酒﹐偷走琼浆玉液﹐和神打斗。诸神全拿他没办法﹐只好把他赶出天宫﹐暂时关进山间的监牢。」
佛洛斯特笑笑。「听起来像我的高中同学。」
「他后来怎么了﹖」瑞卓利问。
「孙悟空在人间留下一连串的事迹。他有时候会惹麻烦﹐有时行善。我记不清楚所有故事﹐只知道有很多魔法打斗﹑河怪﹑会讲人话的动物。是很典型的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可不会跳进人间喔﹐」瑞卓利说﹐「哪会在真人的死者身上留下毛发。」
「我只是把孙悟空的传奇讲给妳听。他的个性复杂﹐有时候乐于助人﹐有时候破坏心很重。不过﹐每当他来到好坏事的关口﹐他十之八九选择做好事。」
瑞卓利凝视着艾琳计算机屏幕上的相片﹐看着片刻之前令她毛骨悚然的猴脸。「所以说﹐他一点也不邪恶。」她说。
「对﹐」谭说。「美猴王虽然缺点不少﹐虽然有时候爱作怪﹐他常站在正义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