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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陷阱

再度登上高山,清新冷冽的熟悉气息涌动在罗根喉头。他们起初在森林里行军,高度攀升几不可察;随着树木渐渐稀疏,小路进入山谷,两侧是植被覆盖的山崖,间或有溪水潺潺,莎草和金雀花点缀其中;后来山谷越来越窄,成了峡谷,两侧变作陡峭的绝壁和摇摇欲坠的碎石堆,路也越走越险峻。顺着峡谷两侧向前望去,有两面高耸的悬崖,再往上则隐约可见山峰--有的是灰色、有的是浅灰色、有的甚至近乎于白,最终与阴沉、晦暗的遥远天际融为一体。
太阳出来了,这真难为人,气温愈发炙热,光线也很刺眼。他们爬得精疲力竭又提心吊胆,时刻提防着可能跟来的贝斯奥德。四百多亲锐加上众多脸绘纹路的山民排成长长一列,在干泥地和乱石间骂骂咧咧、一步一滑地前进,踩得石头吱嘎作响。克鲁默克的女儿费力地走在罗根前头,被她父亲的战锤压弯了腰,头发贴在汗水弄脏的脸庞周围。罗根的女儿本该比她还大,如果她没和妈妈及兄弟们一起被山卡杀掉的话。这念头让罗根感到空虚和内疚。糟糕的念头。
“闺女,要我帮你拿家伙吗?”
“妈的,不用!”她冲他吼,然后从肩上扔下锤子,拖着它上坡。她始终怒冲冲看着他,锤头“咣当咣当”在多石的泥地上留下道道小坑。看来一碰到女人,哪怕十岁女孩,他也一如既往地应付不来。
克鲁默克出现在他身后,指骨项链在脖子上晃来晃去。“挺凶吧,呃?你得凶猛点,才入得了咱家人的眼!”他靠过来,眨眨眼,“这小东西可是最凶的,说实话,老子也最疼她。”他摇晃脑袋,看着女孩拖锤子。“她要嫁给谁,可够那可怜虫喝几壶。对了,知会你一声,咱们到了。”
“呃?”罗根抹掉脸上汗水,皱眉张望,“咋没见--”
说着他就发现了:克鲁默克的堡垒--若能叫堡垒的话--就在眼前。
前方的峡谷不过一百跨宽,有一堵墙连通两面悬崖。但这堵墙古老破败,由粗糙的砖块建成,裂缝比比皆是,表面爬满藤蔓、荆棘和野草,简直就像山的一部分。它也没比峡谷险峻多少,最高处不过三人高,而且摇摇欲坠,塌陷迹象随处可见。墙中央有道风化的灰色木板门,上面生着青苔,它陈旧腐朽,干燥欲裂。
墙一侧有座塔,依悬崖而建--准确地说,那是一根自岩壁伸出的天然石柱,加上粗糙打磨的岩石,一直垒高,形成平台,可从高处俯瞰。罗根边走边看看狗子,狗子难以置信地眯眼打量着眼前的墙。
“这啥啊?”黑旋风声音隆隆,他撇着嘴跟上来。塔下墙侧长了几棵树,看样子有五十年以上,长得比墙还高,任谁都能爬上去,跃入这所谓的“堡垒”。
大巴瞪着“堡垒”:“你说它高耸入云,固若金汤?”
“固若……金汤。”克鲁默克挥挥手,“咱山民不擅营造嘛。还想咋的呀?十座大理石高塔,外加比斯凯林之厅更大的房子?”
“至少有堵看得过去的墙。”黑旋风闷声闷气地说。
“吓!墙?黑旋风,咱可听说你冷得像雪,沸腾起来又比尿还臊,咋这会儿反倒想躲墙后边了?”
“贝斯奥德要真跟来,人数会是我们十倍以上,死疯子!没错,老子就是想要墙!你说这儿有墙!”
“可你自己说过,朋友。”克鲁默克轻声细语,像在哄孩子,还用粗手指敲敲脑门,“咱是疯子啊!咱脑子里活像装了一麻袋猫头鹰,这可是公认的!咱连自家小子的名字都记不住,天晓得对墙有啥概念?大部分时候,咱根本不清楚自己在说啥,你们竟然信咱的,不也够蠢吗?你们肯定也疯了!”
罗根揉揉眉心,长叹一声。狗子的亲锐陆续聚拢过来,打量着那堆长满青苔的石头,不满地交头接耳。罗根能说什么?他们忍着炎热长途跋涉,却迎来这样的结果。但在他看来,他们也没得挑。“想建个更好的地儿也晚了,”他嘟囔,“我们只能充分利用手头资源。”
“不愧是血九指,不用墙,明事理!”克鲁默克的大肥手拍了拍罗根的胳膊。“你不会死!你是月亮的宠儿,咱的好朋友,你与众不同!只要在月亮的注视下,你就不会死!你不会--”
“闭嘴。”罗根说。
他们郁闷地沿斜坡朝大门走去。克鲁默克大喊一声,老旧的门便颤悠悠开了。两个满脸狐疑的山民分站两侧,盯着他们进去。大伙儿踏着沉重的步伐,浑身疲惫、嘟嘟囔囔地沿石头里开凿的陡峭步道走向上方的平坦空地。那是两峰间的山鞍,约一百跨宽、两百跨长,几面都是岩石绝壁。空地边缘散布着一些木屋和棚户,它们都被常年生长的青苔染绿了,另有一座摇摇欲坠的岩石大厅依石壁而建,低矮的烟囱冒出一缕青烟。厅旁有从峭壁中挖出的狭窄台阶,通向塔顶平台。
“如果形势不妙,”罗根嘀咕,“这里无路可逃。”
克鲁默克笑得更灿烂。“当然啦。这才是重中之重,不是吗?贝斯奥德会以为能瓮中捉鳖。”
“不是以为,是的确能。”狗子不开心地说。
“是啊,但到时候你们的朋友从那老王八羔子背后现身,不就大大出乎他意料了吗?狗日的混球,单是看到他吓尿的光景,咱也值了啊!”
罗根嚅动嘴巴,冲石头上吐了口唾沫。“就是不晓得到时候我们是什么光景?或许是尸体。”一群毛茸茸的绵羊挤在羊圈里,瞪大眼睛茫然四望,还咩咩叫个不停。罗根太明白这种孤立无援、陷入绝境的滋味了。从地势较高的堡垒内部看去,几乎看不出护墙的高度,仿若腿长便能直接踏上护墙走道,站到破破烂烂、苔藓遍布的“墙垛”边。
“别担心自个儿,血九指。”克鲁默克大笑,“没错,咱的堡垒或许不入流,但咱占了地利啊,况且群山和明月都会嘉许咱们英勇无畏的奋战。这里地势好,历史悠久。你听过‘英勇的’拉法的传说吗?”
“没听过。”罗根不想听故事,但他知道反对也没用。
“拉法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伟大的山民匪首。他和他的兄弟们多年来掠袭了周围所有氏族。某个炎热的夏天,大家受够了,于是联合起来在山间追捕他。这里就是他最后抗争的地方。就是这座堡垒。拉法、他的兄弟们以及麾下部众。”
“结果呢?”狗子问。
“他们都被杀了,脑袋割下来,用麻袋装着,扔进平时拉屎的坑里。”克鲁默克笑道,“这才能叫‘最后抗争’吧,呃?”
“完了?这就没了?”
“咱知道的就这些,人死了还能咋样?不过咱要说,拉法死得挺英勇。”
“谢谢鼓励。”
“不客气,不客气!你想听的话,咱还知道好多传说咧!”
“不,不,够了。”罗根转身走开,狗子随他并肩而行,“等我们打赢这场仗,你再慢慢讲!”
“哈,哈!血九指!”克鲁默克在后面大喊,“到时候咱这场仗也成为传说了,呃?你蒙不了咱!你和咱,都是月亮的宠儿!背靠群山,咱们才会拼尽全力!因为无路可逃!难道不是吗?走投无路是最棒的!”
“是啊,是啊。”罗根朝大门走去,一边低声自言自语,“走投无路是最棒的。”
※ ※ ※
狗子站在墙下,抬头打量,思索怎么才能让自己和一干手下活过这周。
“把这些爬山虎和杂草清干净比较好,”他说,“太他妈好爬了。”
大巴挑起一边眉毛。“你确定拔了它们墙不会塌?”
寡言扯起一根藤蔓,带下大片灰尘。
“你说得对。”狗子叹气,“那就把能割掉的割掉,呃?至少墙顶得好好处理,最好多放些石头,这样贝斯奥德放箭时才能躲在后面。”
“是个思路。”大巴说,“前面挖个壕沟也不错,沟底插好木桩,让那帮杂种吃不了兜着走。”
“还要封死那扇门,拿钉子钉上,后面塞满石头。”
“那样出去会很麻烦。”大巴说。
罗根不以为然。“最要紧的不是咱们能不能出去。”
“说得对极了。”克鲁默克肥厚的手里握着烟斗,笑嘻嘻地踱步走来,“要紧的是贝斯奥德的小子能不能进来。”
“那我们就从修补这堵墙开始吧。”狗子指指比墙还高的树,“把树砍倒、清除,还要凿石头,混泥灰,活儿多着呢。克鲁默克,你有人手没?你这儿总有些称手家伙吧?”
山民的头儿嘬着烟嘴,皱眉瞅了狗子良久,吐出一股棕色烟雾。“或许有吧,但咱干吗听你的,狗子?月亮在上,老子好杀人,讨厌和泥灰。”寡言翻了翻白眼。
“那你肯听谁的?”罗根问。
“若是你的命令,血九指,老子必定服从,其他人都不行!月亮钟爱你,咱敬爱月亮,你可是--”
“那就赶紧叫人来砍树挖石头。别叨叨个没完了,妈的。”
克鲁默克一脸不悦地在墙上磕着烟斗里的烟灰。“你们这帮人,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就知道瞎操心。这事儿你得往好处想。要是贝斯奥德压根没出现,那才是最糟的!”
“那才是最糟的?”狗子瞪了他一眼,“你确定?要是贝斯奥德杀到,你的墙在他的亲锐面前像屎堆一样不堪一击,我们统统死翘翘呢。”
克鲁默克眉头紧锁,看看脚下地面,又眯眼瞥瞥头上云团。“没错。”他说着又笑起来,“那更糟。你小子脑子倒挺快。”
狗子长叹一声,看着远处绵延的山谷。这堵墙的确不如预期,但位置无可指摘。要攻打它,就得一边向上爬坡,一边承受凶猛攻击,这里的防御者居高临下、准备充分,同时又走投无路、必须死磕到底。想想都觉得可怕。
“这下面不容易列阵。”罗根与狗子不谋而合,“他们得无遮无拦地顶着空中的箭雨,发挥不了人数优势。反正我是不敢想象有多惨烈。他们要真跟来了,我们怎么部署?”
“我建议分成三队。”狗子朝石塔点点头,“我带百十来个使弓好手去那儿。挺适合射箭的,地势高,视线好,看得清情况。”
“嗯。”寡言附和。
“也要安排些壮汉去投石。”
“我来。”大巴说。
“挺好。精壮汉子上墙,准备跟爬上来的敌人肉搏。这队得你带,罗根。黑旋风、摆子和红帽子做你的副手。”
罗根不怎么起劲地点点头。“好的,没问题。”
“克鲁默克带山民守在墙后,一旦他们要破门,就主动出击。若能撑过一天,你们两队就换班。山民上墙,罗根和其他人守墙后。”
“体格不大,计划挺棒!”克鲁默克的大手拍着狗子的肩膀,都快砸中脸了,“说不定是你小子睡着时,月亮托的梦!老子没异议!”他用肉乎乎的拳头捶击掌心,“老子喜欢出击!南方人干脆别来了,给咱多剩点敌人!老子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
“了不起。”狗子嘀咕,“找个悬崖冲去吧。”他抬眼看看太阳,又望向承载所有人希望的墙。就个人而言,他可不想冒着飞矢石雨来翻墙,但毋庸置疑,这堵墙比想象中矮得多、薄得多,也脆弱得多。三树或许会说,人生不可能事事如愿。但偶有一次也好啊。
“陷阱准备好了。”克鲁默克看着山谷,哈哈大笑。
狗子点点头。“问题在于,它困住的是谁?贝斯奥德,还是我们?”
※ ※ ※
夜色中,罗根于篝火间穿行。有些篝火旁围坐着亲锐,他们喝着克鲁默克的啤酒,抽着克鲁默克的查加,为别人的故事哄然大笑;还有些篝火旁围坐着山民,粗糙的毛皮、纠缠的须发、脸上的纹路和闪烁的火光让他们看起来像一群狼。不知哪里有人在唱歌,歌词陌生,曲调也陌生,仿如林间走兽的低鸣和吠叫,又似起伏的山谷和峰峦。好久以来,罗根头一回放松地抽了些烟、喝了些酒。一切如此惬意。篝火、人群,连凉风都是。他晃晃悠悠走在黑暗中,寻找狗子一伙人的篝火,却没个头绪。他迷路了,在很多方面都是如此。
“爹,您杀过多少人?”是克鲁默克的女儿。堡垒里少有如此尖细的声音,真可惜。罗根看到黑暗中映现出山民的硕大身形,他的三个孩子坐在左近,超大的武器放在手边。
“哦,艾森,咱杀的人可多了,”克鲁默克低沉响亮的话音震得罗根一顿,“根本记不清。你们的老爹虽然总是疯疯癫癫,但可不好对付,他是一等一的好手。等贝斯奥德带着他那帮跟屁虫出现,你们可以离近了见识见识。”他抬头看见走过来的罗根。“咱敢发誓--贝斯奥德也不会反对--全北方只有一个人比你们的老爹更残暴、更血腥、更强硬。”
“谁啊?”背盾男孩问。看着克鲁默克的手指过来,罗根心里一沉。
“哈,就是他。血九指。”
女孩瞪了罗根一眼。“他算什么。你比他强,爹!”
“死者在上,咱可不行!别乱说话,闺女,不然你爹一泡尿淹死你。”
“可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厉害。”
“该给你们仨上一课了……保持最弱、最傻、最胆小的形象,是成为危险人物的第一步,呃,九指?这样当你释放出体内的恶魔时,可怜的对手会受到两倍的惊吓。震惊和意外,小可爱们,然后一击致命,毫不手软。杀手就是这样铸就的。体格、力气和大嗓门固然有用,但在无与伦比、无法抵抗、毫无慈悲的速度面前啥都不是,呃,九指?”
孩子们一头雾水,但罗根年轻时,他爹也给他上过这样一课,他这些年来谨记于心。“先下手为强,这是个可悲的事实。”
“这就是他的作风!”克鲁默克一拍粗壮的大腿喊道,“说得好!有什么可悲的?孩儿们,你们记得老威廉姆吗?”
“他被雷劈死啦!”背盾男孩喊,“在高山的风暴中!”
“没错!他刚站到那儿,紧接着一声巨响,好像全世界都塌了,然后一道亮如烈日的闪电劈下,于是威廉姆死翘翘喽!”
“他的脚着了火!”女孩大笑。
“没错,艾森,你看他死得多快,多让人震惊,杀他的闪电多么无情,”克鲁默克觑眼看着罗根,“就跟那个人一样。你刚出不敬之词,然后呢?”他重重击掌,吓了三个孩子一跳,“他就让你入了土,比老天爷弄死威廉姆还快,没有一丝犹豫。当你们站在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两跨以内时,每一秒都命悬一线,对吧,血九指?”
“呃……”这话罗根可不爱听。
“那他到底杀过多少人呢?”女孩梗着脖子叫嚷。
克鲁默克大笑着揉乱女孩的头发,“没法数啊,艾森!他是杀手中的杀手!月亮之下,他剑下亡魂如星辰大海。”
“那恐刹呢?他俩谁厉害?”持矛男孩问。
“哦哦哦哦哦!”克鲁默克轻叹,脸上浮现笑容,“恐刹不是人,斯坤,他是别的东西。不过老子很期待恐刹芬利斯与血九指的对决,鹿死谁手咧?”他搓着手,“总算有好戏看了,总算有值得月亮照耀的大事发生了。”他抬眼望天,罗根也跟着看去,只见天幕漆黑,明月当空,月亮硕大皎洁,耀如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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