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伤心农庄
时光倒退三十年。那时候,计划重振英格兰魔法大业以惊世人的诺瑞尔先生还没到伦敦去,一位名叫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先生刚刚继承了一笔遗产。这笔遗产包括一幢破烂不堪的房子、几处贫瘠的土地,再加上堆积如山的债务和贷款。形势不容乐观,不过,在劳伦斯看来,只要给他一大笔钱,什么都好办。有个来钱的法子,劳伦斯之前之后的男士们多有尝试,他本人也不例外:将竭力讨好有继承权的富家千金视为己任,遇上一个哄一个。他本人又生得一表人才,举止高雅,言语风趣,于是没过多长时间便赢得一位小姐的芳心。此小姐家姓艾齐司通,苏格兰人,年纪轻轻。娶她过门,劳伦斯一年就有九百镑的收入。
拿着艾小姐带过来的钱,劳伦斯修了房子,整了田地,把债也还清了。很快,他用不着借钱,反倒开始挣钱了。他把土地拓宽,他把现钱放贷,他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息,他致力于这样或那样的营生,只要他醒着,所有时间都被业务占满。他不再花工夫理会他年轻的太太。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她在身边,只要她一说话,他就觉得厌烦。而她,可怜的人儿,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地产都在什罗普郡,此郡靠近威尔士界,是一片相当僻静的所在。斯特兰奇太太在那边谁也不认识。她在城市住惯了,早已跳惯了爱丁堡的舞会,逛惯了爱丁堡的店铺,听惯了爱丁堡朋友们的快言快语。如今,四周都是高大、阴沉的群山,困在威尔士连绵的雨帘里,这般景象,令她十分消沉。她忍受了五年孤独后便撒手人寰,就是因为独自到那些大山里散步,赶上一场暴风雨,死于风寒。
斯特兰奇夫妇有个独子。斯太太死的时候,孩子大约四岁。斯太太下葬没几天,这孩子就成了劳伦斯和他太太娘家激烈斗争的焦点。艾齐司通一家坚持认为:根据婚前协议,斯特兰奇太太财产中一大部分都要留给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将在成年之后接受这笔遗产。而劳伦斯——说出来谁也不会太奇怪——声称他太太的钱,每一分该怎么用,都归他说了算。两方都找了律师,两场官司随即打响:一场设在伦敦的民事律师公会,另一场则位于苏格兰法庭。这两场官司——斯特兰奇状告艾齐司通、艾齐司通状告斯特兰奇——打了一年又一年,在这段时间里,只要一看见儿子,劳伦斯就心生厌烦。对劳伦斯来说,这孩子就是一滩湿地、一丛病树——光往里投钱,毫无产出。要是英格兰法律准许劳伦斯把儿子卖了,再买一个新的,他真能这么干。(1)
与此同时,艾齐司通一家看出劳伦斯准能把他儿子整得像他老婆一样惨,于是斯太太的娘家哥哥给劳伦斯写了封快信,说希望孩子每年能过来一趟,在自己爱丁堡的家里待上一段时间。劳伦斯这回一点儿没作难便答应了,这让他大舅子颇为惊奇。(2)
于是,乔纳森·斯特兰奇小的时候,每年有半年时间都是在爱丁堡夏洛特广场的舅舅家度过的。不难想象,他在那边住着,耳濡目染,对自己的爸爸不会有什么好印象。他在爱丁堡接受了启蒙教育,由三位艾姓表姐妹陪着——大名分别是玛格丽特、玛丽亚和乔治娜。(3)爱丁堡绝对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爱丁堡人和伦敦人一样头脑灵敏、热衷娱乐。乔纳森只要一到爱丁堡,他的舅舅、舅妈便竭尽所能哄他高兴,希望能弥补一下他在他爸爸家里受的冷落。如此看来,就算乔纳森长大后有点儿娇气任性、自以为是,也不足为奇。
劳伦斯·斯特兰奇人老了,钱多了,心眼还是没变好。
诺瑞尔先生和闻秋乐会面的前几天,劳伦斯·斯特兰奇家里来了一位新男仆。仆人们都特别乐意帮他熟悉工作、了解情况。他们告诉他,斯特兰奇老爷为人傲慢,一肚子坏水,人人都恨他。他们告诉他,斯特兰奇老爷爱财如命,跟自己的亲儿子好几年都不说话。他们还说,斯特兰奇老爷脾气坏得像妖魔,让这位新男仆千万不能招惹他,否则下场更可怕。
这位新男仆谢过大家,并保证会记住大家的话。可惜大家不知道,其实这位新男仆的脾气足够和斯特兰奇老爷一拼高下。这位新男仆偶尔对别人冷嘲热讽,时常对别人大呼小叫。他觉得自己能力强、本领高,于是别人的成就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他没跟大家提他自己的毛病,单纯因为他还没了解到别人的毛病。虽说经常和朋友、邻居们吵架,他总是分析不清原因,他向来认为错都在人家。看到这儿,要是读者您觉得这一章写的都是坏蛋,我还得赶紧澄清一下:劳伦斯·斯特兰奇当然是从头坏到尾,而这位新男仆还算正常——他身上有阴暗面,也有闪光点。他这人办事还算明智,若赶上救死扶伤,他固然奋不顾身,然而他很有无中生有的本事,一感觉别人在骂自己,他报起仇来绝不手软。
劳伦斯·斯特兰奇先生岁数大了,觉特别少,有时甚至感觉自己夜里比白天还精神,于是坚持坐在写字台前写信办公。他醒着,自然也得有个仆人伺候着。那位新男仆刚来没几天,就轮到他当班了。
开头一切正常,夜里两点钟刚过,斯特兰奇老爷叫新男仆给他端一小杯雪利酒。这差事听着不难,新男仆却是大费周折。他先是在平时藏酒的地方找了一圈,没找到。于是,他不得不先把女仆叫起来,问她大管家住哪间屋,随后他又去把大管家叫起来,问他雪利酒放在哪里。找到大管家,却又耽搁片刻,因为大管家唠叨了半天,说从来没听说过斯家老爷要过雪利酒喝,家中少爷乔纳森·斯特兰奇先生倒是好这口,经常往衣帽间里藏上一两瓶。
依照大管家的说法,新男仆从地窖里端来了雪利酒——这一趟又得点蜡烛,又得在阴冷黑暗的楼梯上爬上爬下,还得从衣服上往下扫脏兮兮的蜘蛛网。发了霉的旧房梁上吊着生了锈的旧铁架,只管往脑袋上撞。新男仆完事儿后直从脸上往下擦血抹泥。当他把酒端到斯特兰奇先生面前,老爷一口喝光,说再来一杯。
新男仆已经受够了地窖,天亮之前再也不愿去第二次。他想起大管家说的话,于是直接上楼,跑到斯特兰奇少爷的衣帽间里。小心翼翼地进了门,他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蜡烛却全都点着。新男仆对这种行为不以为然,他知道,有钱的单身汉种种恶习中最突出的一样,就是浪费蜡烛。他开抽屉,掀柜门,抽出几只尿盆挨个查看;桌椅底下不放过,花瓶里也不忘溜几眼。(如果您奇怪他为什么专搜这些地方,我得告诉您:跟有钱单身汉打交道,他比您有经验,他知道这些人过日子法儿总和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果然不出他所料,一瓶雪利酒正在屋主的一只靴子里等着当脱靴拔子呢。
正倒酒的工夫,新男仆眼睛偶然扫过墙上挂着的一面镜子,发现屋里原来并不是空无一人。斯特兰奇少爷正坐在一把高背、高扶手的椅子上,新男仆的所作所为,他一览无余,看得瞠目结舌。新男仆一句话都没说——就算他肯解释,先生少爷们也得肯听才行啊;若解释给旁的仆人听,人家立马就能明白。新男仆于是径自离开了房间。
自上任之日起,这位新男仆便有“往上爬”的心思,他想着有朝一日让所有仆人都听他的话。他感觉,就凭自己聪慧过人、见多识广,斯家这一老一少若有什么难事,自己绝对是总参谋。在他脑海里,两位先生已然对他说:“你也知道,杰里米,这回事情急、任务重,我们信不过别人,只有交给你去办。”而此时,如果说新男仆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有些夸张。然而,他并不能否认:刚才斯家少爷看见他闯进屋来私自倒酒,好像确实不太高兴。
才树雄心便受挫折,新男仆此时脾气点火就着。他走回书房,斯家老爷拿过第二杯酒,一口下了肚,说他还想再喝一杯。新男仆听了,闷声哀号,随后揪着头发大喊:“你这个老疯子,要是还想喝干吗不早说?我早知道第一次就把整瓶都拿来了!”
老爷一脸惊奇地望着他,随后淡淡地说,当然啦,要是觉得特别麻烦,那就算了。
新男仆回了厨房(一路上寻思着自己刚才是不是有那么点冒失),没过几分钟,铃铛又响了起来。斯家老爷坐在写字台旁,手拿一封信,望着窗外漆黑的雨夜。“有个人住在对面那座山上,”他对新男仆说,“杰里米,你一定要赶在天亮之前把这封信送到他手上。”
啊,新男仆心想,来得真够快的!什么事情这么紧急,而且还要在夜幕下处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已经非我不用了!新男仆大受感动,十分迫切地答应,说自己马上动身。他接过信,发现信封上只写着“魏文”二字,颇有神秘色彩。他问老爷这宅子可有名字,万一走错了也好问路。
老爷先是说没有,后又住嘴,笑了起来:“问路的话,你一定要说你找的是伤心农庄的魏文。”他还让新男仆一定要通过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一扇破门离开乡间主路,穿过门去,就能看见一条小道,直接通往伤心农庄。
新男仆牵出马来,提了盏大灯笼,踏上乡间主路。夜里寒气逼人,凄风苦雨掺作一团,从衣服敞口处往里钻,没走多久,他就感觉要冻僵了。
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环山小道已经荒芜,模样令人望而却步,简直称不上是条“道”,到处都是新长出来的树苗。新男仆挣扎前行,狂风里,树枝如同条条大棒抽在他身上。他刚走了半里地,就感觉仿佛已经和好几条壮汉一一过招(他本是莽撞之人,经常在公共场合跟人发生口角,这种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他骂这个魏文又粗心又懒惰,连篱笆都搭不齐整。约摸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一处所在,这地方过去也许是一片田地,如今已经荒芜,长满了带刺灌木,他后悔没随身带上一把斧头。他把马拴在树旁,只身前行。灌木丛上的荆刺又大又硬,铺天盖地;有好几次,他整个人都被“钉”在树从里面,“钉子”数量多,钉人的方式也奇特(他一只胳膊冲上举着,一条腿往后扭着)。他几乎绝望,怕自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说来也怪,这么高大的荆棘围栏里面,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新男仆想来想去,觉着这魏先生很可能已经在里头躺了好几百年了。这倒不必担心,他心想,反正也用不着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破晓时分,山边现出惨淡的微光,新男仆走到一处破败的村舍前。这村舍看不出有多“伤心”,倒更像是伤了脖子。烟囱外墙塌陷,仿佛垂着头,顶上的烟囱耷拉着,摇摇欲坠。房上的瓦片脱落,房梁从缺口处露出来,仿佛根根肋骨。树木荆棘长满了一屋,它们伸枝发芽,生命力强,冲碎了窗户,把大门拱出了门框。
新男仆站在雨里,望着眼前的惨象出神。愣了一会儿,他抬头发现有人正从山上大步流星地向他走来。这人仿佛是神仙故事里的角色,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大帽子,手里还攥着根手杖。走近了再看,发现不过是个自耕农。此人看模样知情达理,他那副打扮远看富有传奇色彩,近看才知是他把一大块帆布顶在脑袋上遮雨。
这农夫跟新男仆打了声招呼:“小伙子啊!出什么事了?你浑身是血,衣服都撕烂了!”
新男仆低头看了看身上,发现人家说的没错。他于是解释说来时走的小道都荒了,长满了荆棘。
农夫一脸惊讶。“有好走的路啊!”他大叫起来,“西边不出二十米,走过来连一半时间都用不了!是谁让你走这条老路的?”
新男仆没有答话,只问农夫知不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伤心农庄的魏文先生。
“这就是魏文的宅子,他人都死了五年了。伤心农庄?谁跟你说这里叫伤心农庄?人家肯定是蒙你呢。让你从这条老路过来,还让你找伤心农庄,真行!不过,要我说,这名字倒也不错,魏文在这里真是伤透了心。可怜人,他手上有片地,刚巧被山底下一位先生看中了。魏文不愿意卖,那位先生就派来一群恶棍,大夜里,把魏先生种的豆子、萝卜、白菜全都刨了出来。看魏先生还是不让步,这位先生就跟他打官司——可怜的魏先生,他哪里懂什么打官司,他根本听不明白。”
新男仆思索片刻,说道:“我想,我知道那位先生是谁。”
“唉,”农夫说,“谁都知道!”他凑近新男仆看了看。“小伙子,”他说,“你的脸跟牛奶冻一个颜色,你抖个不停,简直像要散架了!”
“我冷。”新男仆说。
农夫(他说他名叫波布里奇)听了,坚持要带新男仆回自己的家,在火炉边暖和暖和,吃点喝点,愿意的话再躺上片刻。新男仆谢过他,但只说自己冷而已。
于是,波布里奇把新男仆领回到拴马的地方(绕开了荆棘),把该走的路指给他看。随后,新男仆便回了斯宅。
惨白的天上挂着一轮惨白的日头,这般天光,算是“绝望”这个词最恰当的解释。新男仆骑在马上,总觉得魏文就好像此时的太阳,天空则是地狱,是老斯特兰奇把魏文扔进了火坑,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他一进门,仆人们就都聚了过来。“啊呀,我的孩子,”大管家着急了,“看看你成了什么样子!是不是因为那雪利酒,杰里米?是不是因为酒他生你的气了?”
新男仆身子一歪,跌下了马。他揪住大管家的外衣,求大管家给他拿一根钓鱼竿来,说他要用竿把魏文从地狱里面钓出来。
听了这番话(再加上其他一些胡言乱语),仆人们当即断定他是着凉发烧了。他们扶新男仆上床躺下,派人去请大夫。斯家老爷闻讯,立马派人跟过去,通知大夫不必来,随后,他又跟大管家说想喝点稀粥,一定要让新男仆给他端过来。看这形势,大管家只好跑去找斯家少爷求情。可少爷似乎一大早就去了什鲁斯伯里,而且要第二天才回得来。仆人们只得把新男仆从床上架起来,替他穿好衣服,把放了粥的托盘塞到他毫无反应的手里,推着他出了门。之后的一整天,斯家老爷一刻不停地“找事”,还特别强调,一切事情都要由新男仆来做。
傍晚时分,新男仆已经烧得像火上的铁壶一样烫了,满嘴都是大桶装蛤蜊之类的胡话。然而,老爷宣布今天还是要熬夜办事,让新男仆留在书房伺候他。
大管家壮起胆子,求老爷今晚让他来替班。
“啊,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这小伙子!”老爷目光里全是厌恶的神情,“我就想留他在我身边。你觉得他身体不大好是吗?我看哪,他是缺少新鲜空气。”说罢他便打开了写字台前的窗子,屋里顿时冰冷刺骨,飞进片片雪花。
大管家叹了口气,撑起新男仆(他又开始往下出溜了),把他靠在墙边支稳了,随后悄悄地把手套塞进他的口袋里。
入夜后,一个女仆进屋给斯家老爷端粥,一回到厨房,她就汇报说手套被老爷发现了,已经没收摆在桌子上了。仆人们上了床,都黯然神伤,心想新男仆准活不过明天早上。
天亮了,老爷书房的门紧关着。七点了,没人揿铃叫仆人,也没人出屋。八点,九点,十点,仆人们希望越来越渺茫,都把手攥紧了。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一点——斯家老爷也忘了——新男仆毕竟是身体强健的年轻人,而老爷已经老了。这一夜,新男仆受的罪,老爷也得跟着分享。十点过了七分钟,大管家和车夫进书房一探究竟,发现新男仆躺在地板上,睡得正香,烧全退了。再看屋子另一头,斯家老爷还坐在写字台旁,已经冻死了。
接连两夜发生的事在附近传开了,大家听说后都特别想亲眼见见这位新男仆,愿望之强烈,仿佛他屠过火龙、斗过巨怪。受到这般关注,新男仆自然十分得意,于是把事情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到后来,他发现,当斯家老爷要第三杯雪利酒的时候,自己其实是这样回敬他的:“啊,你这个可恶的罪人!你虐待善良的百姓,把他们逼上绝路,自己却坐享其成!然而总有一天——时间不会太长——农夫受你压迫叹的每一口气,农妇受你欺侮流的每一滴泪,你统统都要补偿!”故事讲成这个模样,附近的村民都知道,当晚斯家老爷打开窗户企图冻死新男仆的时候,新男仆曾经大呼:“别看现在冷,斯特兰奇,有你热的时候!寒冷在先,煎熬在后!”——考虑到斯家老爷目前的状态,新男仆算得上是未卜先知。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拿着艾小姐带过来的钱,劳伦斯修了房子,整了田地,把债也还清了。很快,他用不着借钱,反倒开始挣钱了。他把土地拓宽,他把现钱放贷,他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息,他致力于这样或那样的营生,只要他醒着,所有时间都被业务占满。他不再花工夫理会他年轻的太太。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她在身边,只要她一说话,他就觉得厌烦。而她,可怜的人儿,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地产都在什罗普郡,此郡靠近威尔士界,是一片相当僻静的所在。斯特兰奇太太在那边谁也不认识。她在城市住惯了,早已跳惯了爱丁堡的舞会,逛惯了爱丁堡的店铺,听惯了爱丁堡朋友们的快言快语。如今,四周都是高大、阴沉的群山,困在威尔士连绵的雨帘里,这般景象,令她十分消沉。她忍受了五年孤独后便撒手人寰,就是因为独自到那些大山里散步,赶上一场暴风雨,死于风寒。
斯特兰奇夫妇有个独子。斯太太死的时候,孩子大约四岁。斯太太下葬没几天,这孩子就成了劳伦斯和他太太娘家激烈斗争的焦点。艾齐司通一家坚持认为:根据婚前协议,斯特兰奇太太财产中一大部分都要留给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将在成年之后接受这笔遗产。而劳伦斯——说出来谁也不会太奇怪——声称他太太的钱,每一分该怎么用,都归他说了算。两方都找了律师,两场官司随即打响:一场设在伦敦的民事律师公会,另一场则位于苏格兰法庭。这两场官司——斯特兰奇状告艾齐司通、艾齐司通状告斯特兰奇——打了一年又一年,在这段时间里,只要一看见儿子,劳伦斯就心生厌烦。对劳伦斯来说,这孩子就是一滩湿地、一丛病树——光往里投钱,毫无产出。要是英格兰法律准许劳伦斯把儿子卖了,再买一个新的,他真能这么干。(1)
与此同时,艾齐司通一家看出劳伦斯准能把他儿子整得像他老婆一样惨,于是斯太太的娘家哥哥给劳伦斯写了封快信,说希望孩子每年能过来一趟,在自己爱丁堡的家里待上一段时间。劳伦斯这回一点儿没作难便答应了,这让他大舅子颇为惊奇。(2)
于是,乔纳森·斯特兰奇小的时候,每年有半年时间都是在爱丁堡夏洛特广场的舅舅家度过的。不难想象,他在那边住着,耳濡目染,对自己的爸爸不会有什么好印象。他在爱丁堡接受了启蒙教育,由三位艾姓表姐妹陪着——大名分别是玛格丽特、玛丽亚和乔治娜。(3)爱丁堡绝对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爱丁堡人和伦敦人一样头脑灵敏、热衷娱乐。乔纳森只要一到爱丁堡,他的舅舅、舅妈便竭尽所能哄他高兴,希望能弥补一下他在他爸爸家里受的冷落。如此看来,就算乔纳森长大后有点儿娇气任性、自以为是,也不足为奇。
劳伦斯·斯特兰奇人老了,钱多了,心眼还是没变好。
诺瑞尔先生和闻秋乐会面的前几天,劳伦斯·斯特兰奇家里来了一位新男仆。仆人们都特别乐意帮他熟悉工作、了解情况。他们告诉他,斯特兰奇老爷为人傲慢,一肚子坏水,人人都恨他。他们告诉他,斯特兰奇老爷爱财如命,跟自己的亲儿子好几年都不说话。他们还说,斯特兰奇老爷脾气坏得像妖魔,让这位新男仆千万不能招惹他,否则下场更可怕。
这位新男仆谢过大家,并保证会记住大家的话。可惜大家不知道,其实这位新男仆的脾气足够和斯特兰奇老爷一拼高下。这位新男仆偶尔对别人冷嘲热讽,时常对别人大呼小叫。他觉得自己能力强、本领高,于是别人的成就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他没跟大家提他自己的毛病,单纯因为他还没了解到别人的毛病。虽说经常和朋友、邻居们吵架,他总是分析不清原因,他向来认为错都在人家。看到这儿,要是读者您觉得这一章写的都是坏蛋,我还得赶紧澄清一下:劳伦斯·斯特兰奇当然是从头坏到尾,而这位新男仆还算正常——他身上有阴暗面,也有闪光点。他这人办事还算明智,若赶上救死扶伤,他固然奋不顾身,然而他很有无中生有的本事,一感觉别人在骂自己,他报起仇来绝不手软。
劳伦斯·斯特兰奇先生岁数大了,觉特别少,有时甚至感觉自己夜里比白天还精神,于是坚持坐在写字台前写信办公。他醒着,自然也得有个仆人伺候着。那位新男仆刚来没几天,就轮到他当班了。
开头一切正常,夜里两点钟刚过,斯特兰奇老爷叫新男仆给他端一小杯雪利酒。这差事听着不难,新男仆却是大费周折。他先是在平时藏酒的地方找了一圈,没找到。于是,他不得不先把女仆叫起来,问她大管家住哪间屋,随后他又去把大管家叫起来,问他雪利酒放在哪里。找到大管家,却又耽搁片刻,因为大管家唠叨了半天,说从来没听说过斯家老爷要过雪利酒喝,家中少爷乔纳森·斯特兰奇先生倒是好这口,经常往衣帽间里藏上一两瓶。
依照大管家的说法,新男仆从地窖里端来了雪利酒——这一趟又得点蜡烛,又得在阴冷黑暗的楼梯上爬上爬下,还得从衣服上往下扫脏兮兮的蜘蛛网。发了霉的旧房梁上吊着生了锈的旧铁架,只管往脑袋上撞。新男仆完事儿后直从脸上往下擦血抹泥。当他把酒端到斯特兰奇先生面前,老爷一口喝光,说再来一杯。
新男仆已经受够了地窖,天亮之前再也不愿去第二次。他想起大管家说的话,于是直接上楼,跑到斯特兰奇少爷的衣帽间里。小心翼翼地进了门,他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蜡烛却全都点着。新男仆对这种行为不以为然,他知道,有钱的单身汉种种恶习中最突出的一样,就是浪费蜡烛。他开抽屉,掀柜门,抽出几只尿盆挨个查看;桌椅底下不放过,花瓶里也不忘溜几眼。(如果您奇怪他为什么专搜这些地方,我得告诉您:跟有钱单身汉打交道,他比您有经验,他知道这些人过日子法儿总和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果然不出他所料,一瓶雪利酒正在屋主的一只靴子里等着当脱靴拔子呢。
正倒酒的工夫,新男仆眼睛偶然扫过墙上挂着的一面镜子,发现屋里原来并不是空无一人。斯特兰奇少爷正坐在一把高背、高扶手的椅子上,新男仆的所作所为,他一览无余,看得瞠目结舌。新男仆一句话都没说——就算他肯解释,先生少爷们也得肯听才行啊;若解释给旁的仆人听,人家立马就能明白。新男仆于是径自离开了房间。
自上任之日起,这位新男仆便有“往上爬”的心思,他想着有朝一日让所有仆人都听他的话。他感觉,就凭自己聪慧过人、见多识广,斯家这一老一少若有什么难事,自己绝对是总参谋。在他脑海里,两位先生已然对他说:“你也知道,杰里米,这回事情急、任务重,我们信不过别人,只有交给你去办。”而此时,如果说新男仆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有些夸张。然而,他并不能否认:刚才斯家少爷看见他闯进屋来私自倒酒,好像确实不太高兴。
才树雄心便受挫折,新男仆此时脾气点火就着。他走回书房,斯家老爷拿过第二杯酒,一口下了肚,说他还想再喝一杯。新男仆听了,闷声哀号,随后揪着头发大喊:“你这个老疯子,要是还想喝干吗不早说?我早知道第一次就把整瓶都拿来了!”
老爷一脸惊奇地望着他,随后淡淡地说,当然啦,要是觉得特别麻烦,那就算了。
新男仆回了厨房(一路上寻思着自己刚才是不是有那么点冒失),没过几分钟,铃铛又响了起来。斯家老爷坐在写字台旁,手拿一封信,望着窗外漆黑的雨夜。“有个人住在对面那座山上,”他对新男仆说,“杰里米,你一定要赶在天亮之前把这封信送到他手上。”
啊,新男仆心想,来得真够快的!什么事情这么紧急,而且还要在夜幕下处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已经非我不用了!新男仆大受感动,十分迫切地答应,说自己马上动身。他接过信,发现信封上只写着“魏文”二字,颇有神秘色彩。他问老爷这宅子可有名字,万一走错了也好问路。
老爷先是说没有,后又住嘴,笑了起来:“问路的话,你一定要说你找的是伤心农庄的魏文。”他还让新男仆一定要通过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一扇破门离开乡间主路,穿过门去,就能看见一条小道,直接通往伤心农庄。
新男仆牵出马来,提了盏大灯笼,踏上乡间主路。夜里寒气逼人,凄风苦雨掺作一团,从衣服敞口处往里钻,没走多久,他就感觉要冻僵了。
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环山小道已经荒芜,模样令人望而却步,简直称不上是条“道”,到处都是新长出来的树苗。新男仆挣扎前行,狂风里,树枝如同条条大棒抽在他身上。他刚走了半里地,就感觉仿佛已经和好几条壮汉一一过招(他本是莽撞之人,经常在公共场合跟人发生口角,这种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他骂这个魏文又粗心又懒惰,连篱笆都搭不齐整。约摸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一处所在,这地方过去也许是一片田地,如今已经荒芜,长满了带刺灌木,他后悔没随身带上一把斧头。他把马拴在树旁,只身前行。灌木丛上的荆刺又大又硬,铺天盖地;有好几次,他整个人都被“钉”在树从里面,“钉子”数量多,钉人的方式也奇特(他一只胳膊冲上举着,一条腿往后扭着)。他几乎绝望,怕自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说来也怪,这么高大的荆棘围栏里面,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新男仆想来想去,觉着这魏先生很可能已经在里头躺了好几百年了。这倒不必担心,他心想,反正也用不着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破晓时分,山边现出惨淡的微光,新男仆走到一处破败的村舍前。这村舍看不出有多“伤心”,倒更像是伤了脖子。烟囱外墙塌陷,仿佛垂着头,顶上的烟囱耷拉着,摇摇欲坠。房上的瓦片脱落,房梁从缺口处露出来,仿佛根根肋骨。树木荆棘长满了一屋,它们伸枝发芽,生命力强,冲碎了窗户,把大门拱出了门框。
新男仆站在雨里,望着眼前的惨象出神。愣了一会儿,他抬头发现有人正从山上大步流星地向他走来。这人仿佛是神仙故事里的角色,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大帽子,手里还攥着根手杖。走近了再看,发现不过是个自耕农。此人看模样知情达理,他那副打扮远看富有传奇色彩,近看才知是他把一大块帆布顶在脑袋上遮雨。
这农夫跟新男仆打了声招呼:“小伙子啊!出什么事了?你浑身是血,衣服都撕烂了!”
新男仆低头看了看身上,发现人家说的没错。他于是解释说来时走的小道都荒了,长满了荆棘。
农夫一脸惊讶。“有好走的路啊!”他大叫起来,“西边不出二十米,走过来连一半时间都用不了!是谁让你走这条老路的?”
新男仆没有答话,只问农夫知不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伤心农庄的魏文先生。
“这就是魏文的宅子,他人都死了五年了。伤心农庄?谁跟你说这里叫伤心农庄?人家肯定是蒙你呢。让你从这条老路过来,还让你找伤心农庄,真行!不过,要我说,这名字倒也不错,魏文在这里真是伤透了心。可怜人,他手上有片地,刚巧被山底下一位先生看中了。魏文不愿意卖,那位先生就派来一群恶棍,大夜里,把魏先生种的豆子、萝卜、白菜全都刨了出来。看魏先生还是不让步,这位先生就跟他打官司——可怜的魏先生,他哪里懂什么打官司,他根本听不明白。”
新男仆思索片刻,说道:“我想,我知道那位先生是谁。”
“唉,”农夫说,“谁都知道!”他凑近新男仆看了看。“小伙子,”他说,“你的脸跟牛奶冻一个颜色,你抖个不停,简直像要散架了!”
“我冷。”新男仆说。
农夫(他说他名叫波布里奇)听了,坚持要带新男仆回自己的家,在火炉边暖和暖和,吃点喝点,愿意的话再躺上片刻。新男仆谢过他,但只说自己冷而已。
于是,波布里奇把新男仆领回到拴马的地方(绕开了荆棘),把该走的路指给他看。随后,新男仆便回了斯宅。
惨白的天上挂着一轮惨白的日头,这般天光,算是“绝望”这个词最恰当的解释。新男仆骑在马上,总觉得魏文就好像此时的太阳,天空则是地狱,是老斯特兰奇把魏文扔进了火坑,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他一进门,仆人们就都聚了过来。“啊呀,我的孩子,”大管家着急了,“看看你成了什么样子!是不是因为那雪利酒,杰里米?是不是因为酒他生你的气了?”
新男仆身子一歪,跌下了马。他揪住大管家的外衣,求大管家给他拿一根钓鱼竿来,说他要用竿把魏文从地狱里面钓出来。
听了这番话(再加上其他一些胡言乱语),仆人们当即断定他是着凉发烧了。他们扶新男仆上床躺下,派人去请大夫。斯家老爷闻讯,立马派人跟过去,通知大夫不必来,随后,他又跟大管家说想喝点稀粥,一定要让新男仆给他端过来。看这形势,大管家只好跑去找斯家少爷求情。可少爷似乎一大早就去了什鲁斯伯里,而且要第二天才回得来。仆人们只得把新男仆从床上架起来,替他穿好衣服,把放了粥的托盘塞到他毫无反应的手里,推着他出了门。之后的一整天,斯家老爷一刻不停地“找事”,还特别强调,一切事情都要由新男仆来做。
傍晚时分,新男仆已经烧得像火上的铁壶一样烫了,满嘴都是大桶装蛤蜊之类的胡话。然而,老爷宣布今天还是要熬夜办事,让新男仆留在书房伺候他。
大管家壮起胆子,求老爷今晚让他来替班。
“啊,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这小伙子!”老爷目光里全是厌恶的神情,“我就想留他在我身边。你觉得他身体不大好是吗?我看哪,他是缺少新鲜空气。”说罢他便打开了写字台前的窗子,屋里顿时冰冷刺骨,飞进片片雪花。
大管家叹了口气,撑起新男仆(他又开始往下出溜了),把他靠在墙边支稳了,随后悄悄地把手套塞进他的口袋里。
入夜后,一个女仆进屋给斯家老爷端粥,一回到厨房,她就汇报说手套被老爷发现了,已经没收摆在桌子上了。仆人们上了床,都黯然神伤,心想新男仆准活不过明天早上。
天亮了,老爷书房的门紧关着。七点了,没人揿铃叫仆人,也没人出屋。八点,九点,十点,仆人们希望越来越渺茫,都把手攥紧了。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一点——斯家老爷也忘了——新男仆毕竟是身体强健的年轻人,而老爷已经老了。这一夜,新男仆受的罪,老爷也得跟着分享。十点过了七分钟,大管家和车夫进书房一探究竟,发现新男仆躺在地板上,睡得正香,烧全退了。再看屋子另一头,斯家老爷还坐在写字台旁,已经冻死了。
接连两夜发生的事在附近传开了,大家听说后都特别想亲眼见见这位新男仆,愿望之强烈,仿佛他屠过火龙、斗过巨怪。受到这般关注,新男仆自然十分得意,于是把事情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到后来,他发现,当斯家老爷要第三杯雪利酒的时候,自己其实是这样回敬他的:“啊,你这个可恶的罪人!你虐待善良的百姓,把他们逼上绝路,自己却坐享其成!然而总有一天——时间不会太长——农夫受你压迫叹的每一口气,农妇受你欺侮流的每一滴泪,你统统都要补偿!”故事讲成这个模样,附近的村民都知道,当晚斯家老爷打开窗户企图冻死新男仆的时候,新男仆曾经大呼:“别看现在冷,斯特兰奇,有你热的时候!寒冷在先,煎熬在后!”——考虑到斯家老爷目前的状态,新男仆算得上是未卜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