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罗伯特·范岱穆之书
魔法师的房子应当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而诺瑞尔先生宅内最与众不同之处,无疑是齐尔德迈斯的存在。找遍伦敦城里所有住家,也找不出第二位像他一样的侍从。今天还见他跟个普通男仆似的从餐桌往下撤用过的杯子、往下掸面包渣子;明天他就能当着一屋子的高官权贵,打断人家谈话,直抒己见,挑人家的错处。有一回,就因为跟齐尔德迈斯同时张口说话,德文郡公爵在大庭广众之下挨了诺瑞尔先生的批。
1812年1月底雾气蒙蒙的一天,齐尔德迈斯走进汉诺威广场宅内书房,诺瑞尔先生正在屋里忙着。他对诺先生简单禀报一番,说自己有事要办,得出远门,归期不定。随后,他将外出期间需其他用人干的活儿交代好,便骑着马离开了。
之后的三个礼拜内,诺瑞尔先生统共收到齐尔德迈斯四封信,分别寄自诺丁汉郡的纽瓦克、约克郡东区的约克、北区的里士满,以及西区的谢菲尔德。信上谈的都是公务,至于他神神秘秘出去干什么了,却是只字未提。
2月中下旬的一天夜里,他回来了。当晚,拉塞尔斯和德罗莱特在汉诺威广场用的饭,齐尔德迈斯进屋的时候,他们正跟诺先生一起在客厅里。齐尔德迈斯是从马厩直接过来的,靴子、裤子上溅得都是泥,外套淋过雨,还是潮的。
“你到底跑哪儿去了?”诺先生问。
“约克郡。”齐尔德迈斯道,“去那儿打听打听闻秋乐。”
“你见着闻秋乐了?”德罗莱特上赶着追问。
“没有,我没见着。”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诺先生问。
“不,我不知道。”
“啧,”拉塞尔斯瞄着齐尔德迈斯,一脸鄙夷,“诺先生,您要肯听我一句,就别让齐先生再把时间浪费在闻秋乐身上了。都好几年了,他的事儿没人再瞧见过,也没人再听说过。他很可能已经死了。”
齐尔德迈斯往沙发上一坐,那气派就仿佛有充分的资格:“牌上说他没死,牌上说他还活着,那本书还在他手里。”
“牌!又是牌!”诺先生叫起来,“我跟你讲了千百遍:听见这玩意儿我就反感!求你把它们从我这里都清出去,再也别提!”
齐尔德迈斯冷冷地看了他主人一眼。“您还想不想知道我都打听到了什么?”他问。
诺先生忍气吞声地点点头。
“那好,”齐尔德迈斯说道,“诺瑞尔先生,为了您的需要,我特地跑去找闻秋乐的几个老婆,去跟她们再混熟一点。她们难道就没一个知道点儿什么对咱们有用的信息——我总觉得不太可能。我想我只要多带她们去酒馆、多给她们买酒喝,让她们放开了说,最后总能有个人把事情捅破。现在看来,我是正确的。三个礼拜前,南珀薇给我讲了件事情,让我对闻秋乐那本书的去向有了把握。”
“南珀薇是他哪个老婆?”拉塞尔斯问。
“是他元配。她给我讲的事情发生在二三十年前他俩刚成亲不久。当时他俩在酒馆喝酒,花光了钱,店家再也不肯赊账,于是只好回家。二人晃晃悠悠沿街走,在阴沟里发现个比自己醉得还厉害的家伙:一个老头躺在沟里,烂醉如泥;脏水绕他周身流淌,冲到他脸上,没把他淹死纯是运气。这可怜人身上某些地方引起闻秋乐的注意,闻秋乐好像认出了他是谁,走过去细看,而后大笑起来,恶狠狠地踹了那老头一脚。南珀薇问闻秋乐老头是谁。闻秋乐说老头名叫克莱格。她又问他俩怎么认识的。闻秋乐愤愤答曰不认识,说他从来也不认识这个克莱格。不仅如此,他还对南珀薇说他这辈子也不打算再认识。简而言之,他恨谁也没有像恨克莱格这样厉害!南珀薇怪他解释得不具体,闻秋乐很不情愿地吐了口,说这老头是他爸爸。罢了一个字不再多说。”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诺先生插嘴道,“你怎么不问问闻秋乐那些老婆知不知道书的事情?”
这问题似乎惹恼了齐尔德迈斯:“我问了,先生。四年前就问过了。我告诉过您,您许还记得,书的事情她们谁都不知道。”
诺先生气得把手一挥,示意齐尔德迈斯继续讲下去。
“又过了几个月,南珀薇在酒馆里听别人读报上关于约克一场绞刑的报道。她就爱听人描述精彩的绞刑,约克这场尤其令她印象深刻,因为处决的犯人正是克莱格。这事儿她念念不忘,晚上回家便告诉了闻秋乐。没想到闻秋乐早就知道了,这克莱格还真就是他爸爸。闻秋乐听说克莱格被绞死后非常高兴,说他罪有应得,绞刑还算便宜他了;还说克莱格犯的是滔天大罪——英格兰近百年来数他罪过大。”
“什么罪过?”拉塞尔斯问。
“一开始南珀薇怎么也想不起来,”齐尔德迈斯道,“我就继续问、不松口,且答应再给她买酒喝,她终于想起来了。克莱格偷了本书。”
“书!”诺先生叫起来。
“噢,诺瑞尔先生,”德罗莱特也叫起来,“一定就是那本!一定就是闻秋乐那本!”
“是吗?”诺先生问。
“我想大概是。”齐尔德迈斯道。
“这女人知不知道书是什么书?”
“她不知道。南珀薇能提供的线索只有这么多。我于是又往北走,去了约克。克莱格是在那里受审后被处决的。我查了当地季审法院的记录,头一大发现便是克莱格生在约克郡的里士满。哦,是的!”齐尔德迈斯说到这儿,看了看诺先生,眼神别具意味,“闻秋乐,至少从籍贯上来说,也算是约克郡人。(1)克莱格年轻时候先是在北部的大集上表演走钢丝,可走钢丝这门艺术嗜酒的人是没法儿练的——克莱格可是远近闻名的酒鬼——他于是只好放弃了这门营生。回到里士满,他在一家富裕的农庄找了份用人的差事做。后来干得不错,他那份机灵劲儿给农场主留下了好印象,交给他办的事情越来越多。偶尔他会去跟一帮乌合之众喝酒,每次绝不止一两瓶。他会一直喝到龙头流干、酒窖腾空。一喝醉,就撒好几天酒疯,几天里将坏事做尽——偷、赌、打架、毁东西——只不过他每次都确保自己撒疯闯祸离农庄远远的,每次都能拿出充分的理由,为自己离岗做开脱。于是他主人,也就是那位农庄主,一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头——农庄上其他用人却都心知肚明。农庄主名唤罗伯特·范岱穆,平日里不言不语,为人可亲可敬——这种人也最容易受克莱格之流的恶棍蒙骗。农庄在范岱穆家传了好几代人,早年间曾是伊思比寺的大庄园之一……”
诺瑞尔先生猛抽口气,在椅子上如坐针毡。
拉塞尔斯看看他,像是有所疑问。
“伊思比寺是乌衣王的根据地之一。”
“就跟何妨寺似的。”齐尔德迈斯补了一句。
“竟然是这样!”拉塞尔斯惊道,(2)“您对这角色一向什么意见我也知道,结果您住的地方跟他关系这么密切,我实在没想到。”
“你不懂,”诺先生恼了,“我们这是在说整个约克郡——约翰·乌斯克格拉斯(3)生活并统治了三百年的整个北英格兰王国。没有哪座村庄、哪片田野跟他关系不密切的。”
齐尔德迈斯继续讲道:“范岱穆祖上还有一样曾经属于寺院的东西,是寺里最后一任方丈托交他们保存的宝贝。这宝贝也跟他们家的地一起代代传下来了。”
“一本魔法书?”诺先生满怀期望地问。
“假如约克郡当地人所言属实,这可不是一般的魔法书,而是魔法书中的魔法书——乌衣王本人一笔一画写出来的。”
屋里一片沉寂。
“有这个可能吗?”拉塞尔斯问诺先生。
诺先生没答话。他坐在那儿,陷入了沉思,被这突如其来且并不太令人愉快的说法占据了心思。
待他终于开口,却也不像回答问题,而是心里想到什么就直接说出来了:“声称有本书为乌衣王所有甚至亲笔所写,这纯属英格兰魔法界的一派胡言。有好些人自以为找到了这本书,或自以为知道书藏何处。他们中间有不少本是良才,本也能搞出举足轻重的研究,结果却把毕生精力全浪费在追寻乌衣王这本书上。当然,我也并不是说这本书就一定不存在……”
“要是真存在呢,”拉塞尔斯催他快说,“要是有人真把它给找到了,会怎么样呢?”
诺先生摇摇头,不肯答话。
齐尔德迈斯替他作答:“那么英格兰魔法就要根据这本书上的内容被重新解读。”
拉塞尔斯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吗?”他问。
诺先生犹豫着不肯说,看样子特别像是打算一口否定。
“你相信这书真就是乌衣王那本?”拉塞尔斯问齐尔德迈斯。
齐尔德迈斯耸耸肩膀。“至少范岱穆是相信的。我在里士满找到两位老者,他们年轻时曾在范岱穆宅内做过用人。他们说乌衣王那本书是范岱穆的命根子,他活着首先是要做一名‘护书人’,别的任务——做丈夫、家长、庄稼人——都在其次。”齐尔德迈斯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咱们这个时代人所能承担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最重的负担。”他若有所思地说,“范岱穆平日里似乎也搞搞理论魔法研究,业余随便搞搞。他买过魔法题材的书,还花钱请北阿勒屯一位魔法师做指导。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十分奇怪——两位老用人都说范岱穆一辈子没读过乌衣王那本书,对书的内容只隐约知道个大概。”
“啊!”诺先生轻声叹道。
拉塞尔斯和齐尔德迈斯都看他。
“看来,书他是读不了的,”诺先生道,“那真是……”他没说下去,开始啃指甲。
“也许因为书是拉丁文写的。”拉塞尔斯提示道。
“你怎么知道范岱穆就不懂拉丁文?”齐尔德迈斯带着一丝怒意反问,“就因为人家是农民……”
“噢!向你保证,我可没有看不起广大农民的意思,”拉塞尔斯笑起来,“这门营生自有它的价值,不过务农的,毕竟没多少是靠古典研究出名的。你说的这个人,见了拉丁文能判断出语种吗?”
齐尔德迈斯回敬道范岱穆当然能判断出来,他又不是傻子。
拉塞尔斯冷冷地反驳说自己可没叫过人家傻子。
他俩越吵越凶,直到诺先生那边突然慢悠悠、若有所思地发了话,二人才住了口:“乌衣王初到英格兰之时,是不识字的。那时候没几个人识字,就连国王也不例外。乌衣王又是在仙灵朝廷长大的,那里根本没有任何文字,他也从来没见过文字。后来他有了人类仆从,见识了文字的模样,了解到文字的用途。那时候他还是个年轻人——年轻得很,不过十四五岁,却已在人界仙界各打下一座江山,任何魔法师所渴求的本领,他全都具备。当时的他心高气傲,根本不把他人所思所想放在眼里——别人的想法,哪里比得上他自己的心思呢?他于是不肯照仆人的意思学拉丁文,干脆自己发明了一种文字,记录想法,为日后打算。这文字大约比拉丁文更能如实反映他的内心活动。刚到英格兰时的情况便是如此,后来待得久了,他也变了,变得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不再坚持独来独往——不那么像仙灵,而更像人类了。最后他终于肯像一般人一样学习读书写字,而当初自己发明的文字却也没有忘记——所谓‘王字’——还把它教给手下一些受宠的法师,好让他们更深入地领会自己的法术。马丁·佩尔和贝拉西斯都曾在书中提到过王字,可他二人从未见其一笔一画。倘若真有一部分字迹存留下来,且真出自乌衣王之手,那确实……”诺先生说着说着又停了。
“诺先生,您瞧,”拉塞尔斯道,“您今晚真是出人意表!您一向声称对此人恨之入骨、充满鄙视,现在却大加赞赏。”
“我对他的恨并没因赞赏而减轻一丝一毫!”诺先生厉声说道,“我说他是伟大的魔法师,并没说他是个好人,也没说我盼他在英格兰魔法界起什么作用。况且,刚刚你听见的是我个人意见,不足为外人道也。人家齐尔德迈斯就懂,就能理解。”
说罢,诺先生紧张地瞥了一眼德罗莱特,而德罗莱特的心思其实早不在这里了——他一听说齐尔德迈斯汇报的消息跟时髦社交圈子没丁点关系,净是约克郡的农民、酗酒的下人,便不再听了。这会儿他正忙着用手绢擦鼻烟壶。
“这么说书是克莱格偷的?”拉塞尔斯问齐尔德迈斯,“你是不是就想告诉我们这个?”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1754年秋天,范岱穆把书交给克莱格,让他送到德比郡匹克峰布莱屯一个人的手上。为何将书送人,我不清楚。克莱格赶了两三天的路,走到谢菲尔德找了间小客栈住下。在那儿他跟个铁匠聊到了一块儿去,这铁匠也是出了名的能喝,跟他一样不同凡响。俩人赛着喝,直赛了两天两夜。最初只是比比谁更能喝,从第二天开始便赌对方能不能完成只有喝高了才想得出的疯狂任务。屋角腌着一桶青鱼,克莱格就赌那铁匠敢不敢在铺满鱼的地面上走一遭。此时周围已聚来些看客和闲汉,他们帮着把鱼从桶里倒出来,铺了满地。铁匠便开始从屋子一头往另一头走——鱼被踩成肉酱,人摔了不少跟头——这一路走了个满地腥臭、头破血流。罢了,铁匠便赌克莱格敢不敢沿着客栈房檐也走一回。克莱格到目前为止已经一整天没清醒过了。围观看客总以为他马上就要掉下来摔断(那断了也就断了的)脖子,可他一直也没掉下来。走完,他又让那铁匠把鞋子烤了吃掉,铁匠吃了鞋便让克莱格把范岱穆那本书也吃掉。克莱格于是把书撕成纸条子,一片一片都给吃了。”
诺先生吓得大叫,连拉塞尔斯也惊得直眨眼睛。
“过了几天,”齐尔德迈斯接着讲道,“克莱格酒醒了,发觉自己闯了祸。他南下伦敦,四年后在沃坪一间客栈搞上个女招待,这女招待后来就成了闻秋乐的妈。”
“道理再清楚不过了!”诺先生大叫,“书根本没丢!这套赌酒的鬼话都是克莱格编出来骗范岱穆的!他把书私藏起来,传给了儿子!咱们现在只要去找……”
“可他为了什么呢?”齐尔德迈斯问,“费尽周折,就为了把书留给自己从没见过也毫不在乎的儿子?再说,他去德比郡的时候闻秋乐还没出生呢。”
拉塞尔斯清清嗓子:“诺先生,这回呢,我是同意齐先生的。要是书还在克莱格手里,或者说克莱格知道书的下落,他一定会在审讯过程中提出来,争取换条命回来。”
“还有,若闻秋乐因他爸犯罪而落得这么大的好处,”齐尔德迈斯补充道,“他为何还要恨他爸爸?他爸爸给吊死了,他为何兴高采烈?罗伯特·范岱穆本人确信书被毁了——这点是明摆着的。南珀薇告诉我克莱格是因为偷书被吊死的,而范岱穆告他的时候,说的可不是偷。范岱穆告他蓄意谋杀。就这样,克莱格成了英格兰最后一名因谋杀书籍而被施以绞刑的人。”(4)
“若书真被他爸给吃了,闻秋乐怎么还说书在自己手里?”拉塞尔斯声音充满疑问,“这是不可能的事儿啊。”
“范岱穆的传家宝最后传到了闻秋乐的手上,究竟怎么回事,我也不强装明白。”齐尔德迈斯道。
“德比郡那个人呢?”诺先生突然问,“你刚才说范岱穆要把书送到德比郡一个人手里。”
齐尔德迈斯叹了口气:“我回伦敦的时候途经德比郡,于是去布莱屯绕了一圈:一座荒山,顶上统共三栋房子、一家旅店。无论克莱格当年去找的是谁,人肯定早死了。我什么都没打听到。”
史蒂芬·布莱克和满头白毛的先生坐在“黎明男儿”的聚会场所——牛津大街沃顿记咖啡馆顶楼的雅间里。
白毛先生正如平常一样,大谈自己对史蒂芬感情多么深。“这倒提醒我了,”他说,“都好几个月了,我一直打算向你赔个不是,还你个说法。”
“向我赔不是,先生?”
“是的,史蒂芬。你我二人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坡夫人幸福,可就因为我跟那可恶的巫师有个协议,必须每天早上送她回她丈夫家中,害她熬过一整天才能迎来夜晚。你这么聪明,一定早就发现自己是不受这个限制的。我猜你一定会想,为什么我不把你带去丧冀乐个地久天长呢?”
“我确实这么想过,先生。”史蒂芬附和道,他顿了顿——自己的全部未来都取决于下一个问题了,“您有什么顾虑吗?”
“是的,史蒂芬。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有的。”
“原来如此,”史蒂芬道,“那实在太遗憾了。”
“你就不想听听我的顾虑是什么吗?”白毛先生问道。
“哦,我要听的,先生!真的,先生!”
“那就听着,”白毛先生换上一脸庄严肃穆,与平日神情大相径庭,“我们仙灵知道些未来的事情。命运女神常选我们做她神谕的信使。过去,我们帮基督徒实现他们高贵不凡的命运,包括恺撒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查理曼大帝、威廉·莎士比亚、约翰·卫斯理等等等等。(5)然而,我们对未来的认识十分模糊且……”说到这儿,白毛先生拼命挥手,就好像要拨开面前厚厚的蜘蛛网,“……且不尽然。出于对你的敬爱,史蒂芬,我到浴火的城池与战场观烟雾之象,掏出垂死之人尚在滴血的肚肠,只为参一参你命运的走向。你果真是做君王的命!我丝毫不奇怪!当初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当国王的料,而我是不可能看走眼的。不仅如此,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你将来统治的是哪里了。烟雾、肠肚以及其他一些征象都表达得很清楚:你将来统治的国度,正是你如今的所在,已然与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史蒂芬等他说下去。
“你还猜不到吗?”白毛先生大叫,不耐烦起来,“肯定是英格兰啊!一做出这重大发现,我心里那高兴劲儿,简直无法和你形容!”
“英格兰!”史蒂芬惊叹道。
“是啊,没错!对这个国家来说,还有比你做他们的王更好的事吗?如今的英王又老又瞎,后辈子嗣清一色的醉生梦死、脑满肠肥!现在你明白我为何不带你去丧冀了。若把你带离理应由你统治的王国,我就大错特错。”
史蒂芬坐了一会儿,努力思索。“这王国难道不在非洲吗?”他开口问道,“可能我命中注定是要回到那边去的,那里人也许凭借某些征兆还能认出我是他们王族的后代?”
“也许。”白毛先生将信将疑地说,“不,不会!这不可能!你看,你要统治的王国一定是你之前待过的地方。你又没去过非洲。哦,史蒂芬啊,我多期盼你辉煌的未来得以实现!等到了那天,我就让我统治的数个王国与大不列颠结盟,你我二人和平共处,有如结义弟兄。试想咱们的敌人会怎样气急败坏!那俩巫师会怎样怒火焚心!到时候他们该如何咒骂自己当初没把咱俩放在眼里!”
“可我觉得您一定是误会了,先生。我是统治不了英格兰的,有这就不行……”他摊开一双手在身前,心想:这身黑皮。嘴上却接着说道:“只有您,先生,您偏爱我,才觉得这事儿可行。做奴隶的当不了国王啊,先生。”
“奴隶?史蒂芬,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一生下来就是奴隶,先生。我们这一族人很多都如此。我妈妈曾在沃特爵士的爷爷位于牙买加的地产上做奴隶。这位威廉爵士债台高筑,只好跑去牙买加将产业卖掉,罢了带回些财物,其中一样就是我妈妈。或者不如说,他是打算把我妈带回家里做用人的,可她在路上生下我后就死了。”
“哈!”白毛先生兴高采烈地感叹道,“这不跟我说的一样嘛!可恶的英国佬奴役了你和你伟大的母亲,是他们的阴谋诡计使你们沦为阶下奴仆!”
“是啊,先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没错。可如今我不再是奴隶了——大不列颠国土之上,谁也不为奴。自由之风遍及英格兰各地,人人以此为傲。”不过,他心想,他们把奴隶都圈在别的国家了。嘴上却接着说:“从威廉爵士的男仆把还在襁褓中的我抱下船那一刻起,我就是自由身了。”
“无论如何咱们都要报复的!”白毛先生叫道,“杀掉坡夫人的男人很容易,完后我就去冥府走一遭,把他爷爷给揪出来,然后……”
“可蓄奴的并不是人家爷俩,”史蒂芬争辩道,“沃特爵士一向是反对奴隶贸易的,而威廉爵士对我也很好,他给我取了名字,还供我读书。”
“给你取了名字?什么?连你的名字都受了敌人的制?他们这是为了给你打上奴隶的烙印吗?我劝你赶紧换掉它,等登上英王宝座的时候再取一个!你妈妈当初叫你什么?”
“我不知道,先生。她叫没叫过我我都不清楚。”
白毛先生眯起眼来,看样子在绞尽脑汁地思考。“当妈当成这样很是奇怪,”他思忖着,“都不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字的。好吧,你会有属于自己的名字的,真正属于你自己的。这点我确信无疑。妈妈将你抱在怀里那千金一刻,在心底用它呼唤过你的。你就不想知道吗?”
“我当然想,先生。可我妈妈早就死了。她管我叫什么,都不一定告诉过别人。她连自己的名姓都没留下。我小时候问过威廉爵士,他也记不得了。”
“他绝对记得,就因为心眼儿太坏才不告诉你的。要想查出你姓甚名谁,必要靠能人相助。史蒂芬,这个人必要聪慧灵通、才智不凡,高风亮节无人可及。事实上,这个人就是我。是的,就这么定了。为了证明我对你的爱,我一定要查出你的真名姓!”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1812年1月底雾气蒙蒙的一天,齐尔德迈斯走进汉诺威广场宅内书房,诺瑞尔先生正在屋里忙着。他对诺先生简单禀报一番,说自己有事要办,得出远门,归期不定。随后,他将外出期间需其他用人干的活儿交代好,便骑着马离开了。
之后的三个礼拜内,诺瑞尔先生统共收到齐尔德迈斯四封信,分别寄自诺丁汉郡的纽瓦克、约克郡东区的约克、北区的里士满,以及西区的谢菲尔德。信上谈的都是公务,至于他神神秘秘出去干什么了,却是只字未提。
2月中下旬的一天夜里,他回来了。当晚,拉塞尔斯和德罗莱特在汉诺威广场用的饭,齐尔德迈斯进屋的时候,他们正跟诺先生一起在客厅里。齐尔德迈斯是从马厩直接过来的,靴子、裤子上溅得都是泥,外套淋过雨,还是潮的。
“你到底跑哪儿去了?”诺先生问。
“约克郡。”齐尔德迈斯道,“去那儿打听打听闻秋乐。”
“你见着闻秋乐了?”德罗莱特上赶着追问。
“没有,我没见着。”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诺先生问。
“不,我不知道。”
“啧,”拉塞尔斯瞄着齐尔德迈斯,一脸鄙夷,“诺先生,您要肯听我一句,就别让齐先生再把时间浪费在闻秋乐身上了。都好几年了,他的事儿没人再瞧见过,也没人再听说过。他很可能已经死了。”
齐尔德迈斯往沙发上一坐,那气派就仿佛有充分的资格:“牌上说他没死,牌上说他还活着,那本书还在他手里。”
“牌!又是牌!”诺先生叫起来,“我跟你讲了千百遍:听见这玩意儿我就反感!求你把它们从我这里都清出去,再也别提!”
齐尔德迈斯冷冷地看了他主人一眼。“您还想不想知道我都打听到了什么?”他问。
诺先生忍气吞声地点点头。
“那好,”齐尔德迈斯说道,“诺瑞尔先生,为了您的需要,我特地跑去找闻秋乐的几个老婆,去跟她们再混熟一点。她们难道就没一个知道点儿什么对咱们有用的信息——我总觉得不太可能。我想我只要多带她们去酒馆、多给她们买酒喝,让她们放开了说,最后总能有个人把事情捅破。现在看来,我是正确的。三个礼拜前,南珀薇给我讲了件事情,让我对闻秋乐那本书的去向有了把握。”
“南珀薇是他哪个老婆?”拉塞尔斯问。
“是他元配。她给我讲的事情发生在二三十年前他俩刚成亲不久。当时他俩在酒馆喝酒,花光了钱,店家再也不肯赊账,于是只好回家。二人晃晃悠悠沿街走,在阴沟里发现个比自己醉得还厉害的家伙:一个老头躺在沟里,烂醉如泥;脏水绕他周身流淌,冲到他脸上,没把他淹死纯是运气。这可怜人身上某些地方引起闻秋乐的注意,闻秋乐好像认出了他是谁,走过去细看,而后大笑起来,恶狠狠地踹了那老头一脚。南珀薇问闻秋乐老头是谁。闻秋乐说老头名叫克莱格。她又问他俩怎么认识的。闻秋乐愤愤答曰不认识,说他从来也不认识这个克莱格。不仅如此,他还对南珀薇说他这辈子也不打算再认识。简而言之,他恨谁也没有像恨克莱格这样厉害!南珀薇怪他解释得不具体,闻秋乐很不情愿地吐了口,说这老头是他爸爸。罢了一个字不再多说。”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诺先生插嘴道,“你怎么不问问闻秋乐那些老婆知不知道书的事情?”
这问题似乎惹恼了齐尔德迈斯:“我问了,先生。四年前就问过了。我告诉过您,您许还记得,书的事情她们谁都不知道。”
诺先生气得把手一挥,示意齐尔德迈斯继续讲下去。
“又过了几个月,南珀薇在酒馆里听别人读报上关于约克一场绞刑的报道。她就爱听人描述精彩的绞刑,约克这场尤其令她印象深刻,因为处决的犯人正是克莱格。这事儿她念念不忘,晚上回家便告诉了闻秋乐。没想到闻秋乐早就知道了,这克莱格还真就是他爸爸。闻秋乐听说克莱格被绞死后非常高兴,说他罪有应得,绞刑还算便宜他了;还说克莱格犯的是滔天大罪——英格兰近百年来数他罪过大。”
“什么罪过?”拉塞尔斯问。
“一开始南珀薇怎么也想不起来,”齐尔德迈斯道,“我就继续问、不松口,且答应再给她买酒喝,她终于想起来了。克莱格偷了本书。”
“书!”诺先生叫起来。
“噢,诺瑞尔先生,”德罗莱特也叫起来,“一定就是那本!一定就是闻秋乐那本!”
“是吗?”诺先生问。
“我想大概是。”齐尔德迈斯道。
“这女人知不知道书是什么书?”
“她不知道。南珀薇能提供的线索只有这么多。我于是又往北走,去了约克。克莱格是在那里受审后被处决的。我查了当地季审法院的记录,头一大发现便是克莱格生在约克郡的里士满。哦,是的!”齐尔德迈斯说到这儿,看了看诺先生,眼神别具意味,“闻秋乐,至少从籍贯上来说,也算是约克郡人。(1)克莱格年轻时候先是在北部的大集上表演走钢丝,可走钢丝这门艺术嗜酒的人是没法儿练的——克莱格可是远近闻名的酒鬼——他于是只好放弃了这门营生。回到里士满,他在一家富裕的农庄找了份用人的差事做。后来干得不错,他那份机灵劲儿给农场主留下了好印象,交给他办的事情越来越多。偶尔他会去跟一帮乌合之众喝酒,每次绝不止一两瓶。他会一直喝到龙头流干、酒窖腾空。一喝醉,就撒好几天酒疯,几天里将坏事做尽——偷、赌、打架、毁东西——只不过他每次都确保自己撒疯闯祸离农庄远远的,每次都能拿出充分的理由,为自己离岗做开脱。于是他主人,也就是那位农庄主,一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头——农庄上其他用人却都心知肚明。农庄主名唤罗伯特·范岱穆,平日里不言不语,为人可亲可敬——这种人也最容易受克莱格之流的恶棍蒙骗。农庄在范岱穆家传了好几代人,早年间曾是伊思比寺的大庄园之一……”
诺瑞尔先生猛抽口气,在椅子上如坐针毡。
拉塞尔斯看看他,像是有所疑问。
“伊思比寺是乌衣王的根据地之一。”
“就跟何妨寺似的。”齐尔德迈斯补了一句。
“竟然是这样!”拉塞尔斯惊道,(2)“您对这角色一向什么意见我也知道,结果您住的地方跟他关系这么密切,我实在没想到。”
“你不懂,”诺先生恼了,“我们这是在说整个约克郡——约翰·乌斯克格拉斯(3)生活并统治了三百年的整个北英格兰王国。没有哪座村庄、哪片田野跟他关系不密切的。”
齐尔德迈斯继续讲道:“范岱穆祖上还有一样曾经属于寺院的东西,是寺里最后一任方丈托交他们保存的宝贝。这宝贝也跟他们家的地一起代代传下来了。”
“一本魔法书?”诺先生满怀期望地问。
“假如约克郡当地人所言属实,这可不是一般的魔法书,而是魔法书中的魔法书——乌衣王本人一笔一画写出来的。”
屋里一片沉寂。
“有这个可能吗?”拉塞尔斯问诺先生。
诺先生没答话。他坐在那儿,陷入了沉思,被这突如其来且并不太令人愉快的说法占据了心思。
待他终于开口,却也不像回答问题,而是心里想到什么就直接说出来了:“声称有本书为乌衣王所有甚至亲笔所写,这纯属英格兰魔法界的一派胡言。有好些人自以为找到了这本书,或自以为知道书藏何处。他们中间有不少本是良才,本也能搞出举足轻重的研究,结果却把毕生精力全浪费在追寻乌衣王这本书上。当然,我也并不是说这本书就一定不存在……”
“要是真存在呢,”拉塞尔斯催他快说,“要是有人真把它给找到了,会怎么样呢?”
诺先生摇摇头,不肯答话。
齐尔德迈斯替他作答:“那么英格兰魔法就要根据这本书上的内容被重新解读。”
拉塞尔斯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吗?”他问。
诺先生犹豫着不肯说,看样子特别像是打算一口否定。
“你相信这书真就是乌衣王那本?”拉塞尔斯问齐尔德迈斯。
齐尔德迈斯耸耸肩膀。“至少范岱穆是相信的。我在里士满找到两位老者,他们年轻时曾在范岱穆宅内做过用人。他们说乌衣王那本书是范岱穆的命根子,他活着首先是要做一名‘护书人’,别的任务——做丈夫、家长、庄稼人——都在其次。”齐尔德迈斯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咱们这个时代人所能承担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最重的负担。”他若有所思地说,“范岱穆平日里似乎也搞搞理论魔法研究,业余随便搞搞。他买过魔法题材的书,还花钱请北阿勒屯一位魔法师做指导。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十分奇怪——两位老用人都说范岱穆一辈子没读过乌衣王那本书,对书的内容只隐约知道个大概。”
“啊!”诺先生轻声叹道。
拉塞尔斯和齐尔德迈斯都看他。
“看来,书他是读不了的,”诺先生道,“那真是……”他没说下去,开始啃指甲。
“也许因为书是拉丁文写的。”拉塞尔斯提示道。
“你怎么知道范岱穆就不懂拉丁文?”齐尔德迈斯带着一丝怒意反问,“就因为人家是农民……”
“噢!向你保证,我可没有看不起广大农民的意思,”拉塞尔斯笑起来,“这门营生自有它的价值,不过务农的,毕竟没多少是靠古典研究出名的。你说的这个人,见了拉丁文能判断出语种吗?”
齐尔德迈斯回敬道范岱穆当然能判断出来,他又不是傻子。
拉塞尔斯冷冷地反驳说自己可没叫过人家傻子。
他俩越吵越凶,直到诺先生那边突然慢悠悠、若有所思地发了话,二人才住了口:“乌衣王初到英格兰之时,是不识字的。那时候没几个人识字,就连国王也不例外。乌衣王又是在仙灵朝廷长大的,那里根本没有任何文字,他也从来没见过文字。后来他有了人类仆从,见识了文字的模样,了解到文字的用途。那时候他还是个年轻人——年轻得很,不过十四五岁,却已在人界仙界各打下一座江山,任何魔法师所渴求的本领,他全都具备。当时的他心高气傲,根本不把他人所思所想放在眼里——别人的想法,哪里比得上他自己的心思呢?他于是不肯照仆人的意思学拉丁文,干脆自己发明了一种文字,记录想法,为日后打算。这文字大约比拉丁文更能如实反映他的内心活动。刚到英格兰时的情况便是如此,后来待得久了,他也变了,变得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不再坚持独来独往——不那么像仙灵,而更像人类了。最后他终于肯像一般人一样学习读书写字,而当初自己发明的文字却也没有忘记——所谓‘王字’——还把它教给手下一些受宠的法师,好让他们更深入地领会自己的法术。马丁·佩尔和贝拉西斯都曾在书中提到过王字,可他二人从未见其一笔一画。倘若真有一部分字迹存留下来,且真出自乌衣王之手,那确实……”诺先生说着说着又停了。
“诺先生,您瞧,”拉塞尔斯道,“您今晚真是出人意表!您一向声称对此人恨之入骨、充满鄙视,现在却大加赞赏。”
“我对他的恨并没因赞赏而减轻一丝一毫!”诺先生厉声说道,“我说他是伟大的魔法师,并没说他是个好人,也没说我盼他在英格兰魔法界起什么作用。况且,刚刚你听见的是我个人意见,不足为外人道也。人家齐尔德迈斯就懂,就能理解。”
说罢,诺先生紧张地瞥了一眼德罗莱特,而德罗莱特的心思其实早不在这里了——他一听说齐尔德迈斯汇报的消息跟时髦社交圈子没丁点关系,净是约克郡的农民、酗酒的下人,便不再听了。这会儿他正忙着用手绢擦鼻烟壶。
“这么说书是克莱格偷的?”拉塞尔斯问齐尔德迈斯,“你是不是就想告诉我们这个?”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1754年秋天,范岱穆把书交给克莱格,让他送到德比郡匹克峰布莱屯一个人的手上。为何将书送人,我不清楚。克莱格赶了两三天的路,走到谢菲尔德找了间小客栈住下。在那儿他跟个铁匠聊到了一块儿去,这铁匠也是出了名的能喝,跟他一样不同凡响。俩人赛着喝,直赛了两天两夜。最初只是比比谁更能喝,从第二天开始便赌对方能不能完成只有喝高了才想得出的疯狂任务。屋角腌着一桶青鱼,克莱格就赌那铁匠敢不敢在铺满鱼的地面上走一遭。此时周围已聚来些看客和闲汉,他们帮着把鱼从桶里倒出来,铺了满地。铁匠便开始从屋子一头往另一头走——鱼被踩成肉酱,人摔了不少跟头——这一路走了个满地腥臭、头破血流。罢了,铁匠便赌克莱格敢不敢沿着客栈房檐也走一回。克莱格到目前为止已经一整天没清醒过了。围观看客总以为他马上就要掉下来摔断(那断了也就断了的)脖子,可他一直也没掉下来。走完,他又让那铁匠把鞋子烤了吃掉,铁匠吃了鞋便让克莱格把范岱穆那本书也吃掉。克莱格于是把书撕成纸条子,一片一片都给吃了。”
诺先生吓得大叫,连拉塞尔斯也惊得直眨眼睛。
“过了几天,”齐尔德迈斯接着讲道,“克莱格酒醒了,发觉自己闯了祸。他南下伦敦,四年后在沃坪一间客栈搞上个女招待,这女招待后来就成了闻秋乐的妈。”
“道理再清楚不过了!”诺先生大叫,“书根本没丢!这套赌酒的鬼话都是克莱格编出来骗范岱穆的!他把书私藏起来,传给了儿子!咱们现在只要去找……”
“可他为了什么呢?”齐尔德迈斯问,“费尽周折,就为了把书留给自己从没见过也毫不在乎的儿子?再说,他去德比郡的时候闻秋乐还没出生呢。”
拉塞尔斯清清嗓子:“诺先生,这回呢,我是同意齐先生的。要是书还在克莱格手里,或者说克莱格知道书的下落,他一定会在审讯过程中提出来,争取换条命回来。”
“还有,若闻秋乐因他爸犯罪而落得这么大的好处,”齐尔德迈斯补充道,“他为何还要恨他爸爸?他爸爸给吊死了,他为何兴高采烈?罗伯特·范岱穆本人确信书被毁了——这点是明摆着的。南珀薇告诉我克莱格是因为偷书被吊死的,而范岱穆告他的时候,说的可不是偷。范岱穆告他蓄意谋杀。就这样,克莱格成了英格兰最后一名因谋杀书籍而被施以绞刑的人。”(4)
“若书真被他爸给吃了,闻秋乐怎么还说书在自己手里?”拉塞尔斯声音充满疑问,“这是不可能的事儿啊。”
“范岱穆的传家宝最后传到了闻秋乐的手上,究竟怎么回事,我也不强装明白。”齐尔德迈斯道。
“德比郡那个人呢?”诺先生突然问,“你刚才说范岱穆要把书送到德比郡一个人手里。”
齐尔德迈斯叹了口气:“我回伦敦的时候途经德比郡,于是去布莱屯绕了一圈:一座荒山,顶上统共三栋房子、一家旅店。无论克莱格当年去找的是谁,人肯定早死了。我什么都没打听到。”
史蒂芬·布莱克和满头白毛的先生坐在“黎明男儿”的聚会场所——牛津大街沃顿记咖啡馆顶楼的雅间里。
白毛先生正如平常一样,大谈自己对史蒂芬感情多么深。“这倒提醒我了,”他说,“都好几个月了,我一直打算向你赔个不是,还你个说法。”
“向我赔不是,先生?”
“是的,史蒂芬。你我二人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坡夫人幸福,可就因为我跟那可恶的巫师有个协议,必须每天早上送她回她丈夫家中,害她熬过一整天才能迎来夜晚。你这么聪明,一定早就发现自己是不受这个限制的。我猜你一定会想,为什么我不把你带去丧冀乐个地久天长呢?”
“我确实这么想过,先生。”史蒂芬附和道,他顿了顿——自己的全部未来都取决于下一个问题了,“您有什么顾虑吗?”
“是的,史蒂芬。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有的。”
“原来如此,”史蒂芬道,“那实在太遗憾了。”
“你就不想听听我的顾虑是什么吗?”白毛先生问道。
“哦,我要听的,先生!真的,先生!”
“那就听着,”白毛先生换上一脸庄严肃穆,与平日神情大相径庭,“我们仙灵知道些未来的事情。命运女神常选我们做她神谕的信使。过去,我们帮基督徒实现他们高贵不凡的命运,包括恺撒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查理曼大帝、威廉·莎士比亚、约翰·卫斯理等等等等。(5)然而,我们对未来的认识十分模糊且……”说到这儿,白毛先生拼命挥手,就好像要拨开面前厚厚的蜘蛛网,“……且不尽然。出于对你的敬爱,史蒂芬,我到浴火的城池与战场观烟雾之象,掏出垂死之人尚在滴血的肚肠,只为参一参你命运的走向。你果真是做君王的命!我丝毫不奇怪!当初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当国王的料,而我是不可能看走眼的。不仅如此,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你将来统治的是哪里了。烟雾、肠肚以及其他一些征象都表达得很清楚:你将来统治的国度,正是你如今的所在,已然与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史蒂芬等他说下去。
“你还猜不到吗?”白毛先生大叫,不耐烦起来,“肯定是英格兰啊!一做出这重大发现,我心里那高兴劲儿,简直无法和你形容!”
“英格兰!”史蒂芬惊叹道。
“是啊,没错!对这个国家来说,还有比你做他们的王更好的事吗?如今的英王又老又瞎,后辈子嗣清一色的醉生梦死、脑满肠肥!现在你明白我为何不带你去丧冀了。若把你带离理应由你统治的王国,我就大错特错。”
史蒂芬坐了一会儿,努力思索。“这王国难道不在非洲吗?”他开口问道,“可能我命中注定是要回到那边去的,那里人也许凭借某些征兆还能认出我是他们王族的后代?”
“也许。”白毛先生将信将疑地说,“不,不会!这不可能!你看,你要统治的王国一定是你之前待过的地方。你又没去过非洲。哦,史蒂芬啊,我多期盼你辉煌的未来得以实现!等到了那天,我就让我统治的数个王国与大不列颠结盟,你我二人和平共处,有如结义弟兄。试想咱们的敌人会怎样气急败坏!那俩巫师会怎样怒火焚心!到时候他们该如何咒骂自己当初没把咱俩放在眼里!”
“可我觉得您一定是误会了,先生。我是统治不了英格兰的,有这就不行……”他摊开一双手在身前,心想:这身黑皮。嘴上却接着说道:“只有您,先生,您偏爱我,才觉得这事儿可行。做奴隶的当不了国王啊,先生。”
“奴隶?史蒂芬,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一生下来就是奴隶,先生。我们这一族人很多都如此。我妈妈曾在沃特爵士的爷爷位于牙买加的地产上做奴隶。这位威廉爵士债台高筑,只好跑去牙买加将产业卖掉,罢了带回些财物,其中一样就是我妈妈。或者不如说,他是打算把我妈带回家里做用人的,可她在路上生下我后就死了。”
“哈!”白毛先生兴高采烈地感叹道,“这不跟我说的一样嘛!可恶的英国佬奴役了你和你伟大的母亲,是他们的阴谋诡计使你们沦为阶下奴仆!”
“是啊,先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没错。可如今我不再是奴隶了——大不列颠国土之上,谁也不为奴。自由之风遍及英格兰各地,人人以此为傲。”不过,他心想,他们把奴隶都圈在别的国家了。嘴上却接着说:“从威廉爵士的男仆把还在襁褓中的我抱下船那一刻起,我就是自由身了。”
“无论如何咱们都要报复的!”白毛先生叫道,“杀掉坡夫人的男人很容易,完后我就去冥府走一遭,把他爷爷给揪出来,然后……”
“可蓄奴的并不是人家爷俩,”史蒂芬争辩道,“沃特爵士一向是反对奴隶贸易的,而威廉爵士对我也很好,他给我取了名字,还供我读书。”
“给你取了名字?什么?连你的名字都受了敌人的制?他们这是为了给你打上奴隶的烙印吗?我劝你赶紧换掉它,等登上英王宝座的时候再取一个!你妈妈当初叫你什么?”
“我不知道,先生。她叫没叫过我我都不清楚。”
白毛先生眯起眼来,看样子在绞尽脑汁地思考。“当妈当成这样很是奇怪,”他思忖着,“都不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字的。好吧,你会有属于自己的名字的,真正属于你自己的。这点我确信无疑。妈妈将你抱在怀里那千金一刻,在心底用它呼唤过你的。你就不想知道吗?”
“我当然想,先生。可我妈妈早就死了。她管我叫什么,都不一定告诉过别人。她连自己的名姓都没留下。我小时候问过威廉爵士,他也记不得了。”
“他绝对记得,就因为心眼儿太坏才不告诉你的。要想查出你姓甚名谁,必要靠能人相助。史蒂芬,这个人必要聪慧灵通、才智不凡,高风亮节无人可及。事实上,这个人就是我。是的,就这么定了。为了证明我对你的爱,我一定要查出你的真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