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那老鼠当他咬上它时发出尖叫,在他的手中拼命地挣扎。肚子是最柔嫩的部位。他撕咬着这甜美的肉,温暖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它是如此美味,令他流出了热泪。咕咕作响的肚子驱使他狼吞虎咽。咬到第三口时老鼠已不再挣扎了,他几乎要感到心满意足了。
这时他听到了地牢门外传来人的交谈声。
他立刻僵住,吓得不敢再嚼了。他嘴里塞满了血肉和毛发,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咽下去。他呆若木鸡般惊恐地听着,听着靴子在地上摩擦声和钥匙串的叮当声。不要,他想,诸神慈悲,现在不要来人。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老鼠。如果被他们看到,那它就将被夺走,然后他们就要上报,拉姆斯大人就会来惩罚我。
他知道他应该先把老鼠藏起来,但他实在太饿了。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或许是三天。地牢里实在太黑了很难说得清楚。他的四肢瘦的像芦苇杆,他肚子肿胀,空空如也,而且疼得令他无法入睡。每当他合上双眼,就不由自主想到霍伍德夫人。拉姆斯大人与她完婚之后,就把她锁进了塔楼,活活地把她饿死。到最后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蜷缩在牢房的一个角落里,把自己的猎物紧紧地护在怀里。他飞快地吞咽着剩下的老鼠,鲜血顺着嘴角流下。他尽力在牢门打开之前多吞下一些温暖的血肉。肉有些难嚼,但对他来说也太肥腻了,他担心自己不能消化。他不停地咀嚼吞咽着,用被拔掉的牙留下的豁口剔着细骨。它太难嚼了,但他饿得停不下来。
声音变得越来越响,诸神保佑,他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祈祷着,一边撕扯着一条鼠腿。已经很久没人探视过他了。这里还有别的牢房,别的囚犯。有时就算隔着厚厚的石墙,他也能听见他们发出的惨叫声。女人的叫声总是最大的。他用力吸吮着鼠肉,想要吐掉腿骨,但它只是从下唇滑落,缠进了他的胡子里。走开,他祈祷,走开,别在我这停下,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脚步声刚好在变得最大时停了下来,然后开锁的叮当声就在门外响起了。老鼠从他的指间滑落。他在裤子上蹭着沾满鲜血的双手。“不,”他咕哝着,“不……”他的脚跟胡乱地蹬着地上的稻草,试图把自己塞进墙角,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锁被打开的声音是最令人恐怖的。当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是,他发出了一声惊叫。他不得不用双手遮住眼睛。如果他有勇气的话应该把他们抠出来,他的脑袋又轰轰作响了。“把它拿开,把它熄灭,求你,求你啦。”
“不是他。”一个男孩的声音说。“看看他,我们进错牢房了。”
“左面最后一间牢房,”另一个男孩回答。“这就是左面最后一间,不是吗?”
“对。”停了一下。“他在说什么?”
“我觉得他不喜欢光亮。”
“如果你变成这副模样,你会喜欢?”那小子清清嗓子,吐一口吐沫。“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来气了。”
“他刚才在吃老鼠,”第二个男孩说。“看。”
头一个男孩笑了,“没错,真有意思。”
我没办法。那些老鼠趁他睡觉时来咬他,啃他的手指、脚趾,甚至他的脸,所以当他抓住一只时丝毫没有犹豫。吃或被吃,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咕哝着,“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们也吃我。求求你们……”
两个小子靠近了些,他们脚下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话,”其中一个说。他两个当中的小个子,一个瘦小的男孩,但更聪明。“还记得你是谁吗?”
他体内一下子涌起了恐惧,他呻吟着。“告诉我。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一声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咙。他们教过他名字,他们教过,但隔得太久他已经忘记了。如果我答错了,他就会再取走我一根手指,或者更糟,他会……他会……他不愿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他的下巴和眼睛像针扎一般刺痛,他的脑袋也轰轰作响。“求求你们,”他吱唔着,他的嗓音细若游丝,他听起来仿佛已经上百岁了。或许他真的是一百岁了。我在这里待了多久?“走开。”他隔着残缺的牙齿和手指咕哝着,他的双眼紧闭躲着耀眼的光亮。“求你啦,你把老鼠拿走吧,别伤害我……”
“臭佬,”那大块头男孩说。“你的名字是臭佬。记得吗?”他拿着一支火炬,那小个子拿着铁钥匙圈。
臭佬?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记得,我记住了。”他的嘴巴张开又合上。“我的名字叫臭佬,押韵葱苗。”呆在黑暗中他不需要名字,所以他很容易被忘记。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原来的名字,他曾以另一个名字生活过,但在此时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记得。
他也记起了这两个小子。他们穿着相同的羔羊毛紧身上衣,银灰色上面装饰着深蓝花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是八岁,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是的。只是大个的是小瓦德,小个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经常搞混,两个小子却以此为乐。“我认识你们,”他透过干裂的嘴唇小声说。“我知道你们的名字。”
“跟我们来。”小瓦德说。“大人想见你。”大瓦德说。
恐惧像把刀子一样穿透了他。他们不过是小孩,他想。两个八岁的男孩。他能对付两个八岁男孩,肯定行。即使他如此虚弱,他可以夺走火炬和钥匙,还有小瓦德屁股上挂着的那把匕首,然后逃走。不,不,这太容易了。这肯定是个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会取走我一根手指,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之前逃跑过。大概是一年以前,那时他还有些气力,还有些胆量。当时是凯拉给他的钥匙。她告诉他偷到了钥匙,她还知道有个后门,那里从来没有守卫。“带我会临冬城,大人,”她乞求他,脸上苍白,浑身发抖。“我不认识路。我自己没法逃跑。请带我走。”他同意了。看守倒在一汪葡萄酒中烂醉如泥,裤子褪到了脚腕上。牢门被打开了,后门也无人守卫,一切都如同她所说的。他们等着月亮隐到乌云之后,然后溜出城堡,飞快地躺过泪水河,艰难地翻过岩石,在寒流中冻得半死。当跑远之后,他吻了她。“你拯救了我们。”他说。真是个傻瓜,白痴。
那一切都是一场骗局,一个游戏,一个玩笑。拉姆斯大人爱好捕猎,尤其喜欢追捕两脚的猎物。整晚他们都在幽暗的树林中穿行,但当太阳升起时,远处的号角声穿过树林隐隐传来,他们听到一群猎犬的嗥叫声。“我们应该分开跑,”在那些猎犬逐步逼近时,他告诉凯拉。“它们不能同时跟踪我们两个。”那个女孩被吓得发疯了,就算他赌咒发誓如果她被抓住的话,他会带着一队铁民来解救她也不肯离开他的身边。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被捉住了。一只猎犬将他扑倒在地,另一只在凯拉攀爬一个山丘时叼住了她的腿。其他的猎犬包围了他们,不停地低吼咆哮,只要他们略微挪动一下就会激起一片吼叫声,它们看守着他们直到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手们乘马追赶上来。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没被接纳为波顿家族的成员。“你们在这儿,”他说,坐在马鞍上微笑地俯视他们。“你就这么一走了之,真令我伤心。你这么快就厌倦作为我的客人了吗?”这是凯拉抓起一块石头把它掷向他的脑袋。它偏出了足有一尺,拉姆斯露出微笑。“你们必须要接受惩罚。”
臭佬依旧记得当时凯拉眼中透出的绝望和恐惧。她从来没有像那一刻显得那么幼小,不过是个半大女孩,但他无能为力。就是因为她我们才被抓住的,他想。如果当初能按他的想法分开逃跑,或许有一个能够逃脱。
这段回忆令他透不过气来。臭佬把他被泪水模糊的双眼从火把上挪开。这次他想要怎样对待我?他绝望地想到。为什么他不放过我?我没做错什么,这次没有,为什么他们不能就让我呆在这黑暗中?他有一只老鼠,一只肥肥的老鼠,还是温暖的,还在颤抖着呢……
“我们是不是该给他冲洗一下?”小瓦德问。“大人喜欢他发出恶臭,”大瓦德说。“这就是他称呼他为臭佬的原因。”
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韵渺小。他不得不记牢这些。服侍和听命,还有记住你是谁,你就不会再受到伤害。他承诺过,大人承诺过。就算他想反抗,他也没了力气。他所遭受的鞭打,饥饿和剥皮酷刑已经榨干了他的力气。当小瓦德推搡着他,大瓦德挥舞着火把驱赶他走出牢房时,他像只温顺地小狗听从着指挥。假如他有条尾巴的话,他肯定会把它夹紧在双腿之间。
如果我真有条尾巴,那个杂种肯定会把它切下来。这个想法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一个邪恶的念头,很危险。大人已经不再是个私生子了。他姓波顿,而不再是雪诺了。那个带着铁王冠的男孩国王已经宣布拉姆斯大人为合法的继承人,授权他使用他父亲的姓氏。称他雪诺那是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令他勃然大怒的。臭佬必须牢记这些。还有名字,他必须牢记自己的名字。刹那间他突然想不起来了,这吓得他绊倒在牢房的石阶上,裤子都挂破了,擦破皮溜出了鲜血。小瓦德不得不挥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开始挪动起来。
在外面的庭院中,夜色笼罩着恐怖堡,一轮满月在城堡的东墙之上冉冉升起。苍白的月光将高耸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冻的地面上,像一排黑色锋利的牙齿。空气冰冷而潮湿,带着久违的气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地牢里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长,或许还要更久些。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晓呢?如果我在下边疯了,我的半生已经逝去了又将如何呢?但不是那样,那想法太蠢了。不可能过去那么久了。那两个男孩依旧还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过去了,他们应当长成大人了。他得记住这些。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脚趾,他可以抠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夺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许。
小瓦德举着火把在头前带路,臭佬温顺地跟随着,大瓦德在后面押着他。他们经过狗舍时,猎犬冲着他们狂吠。寒风卷过庭院,吹穿了他身上穿着的又薄又脏的破衣衫,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湿,虽然还没有下雪的迹象,但肯定寒冬将至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第一场雪的降临。我还剩下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当他抬起手查看时,震惊地看到它是如此苍白,如此枯瘦。皮包着骨头,他想。我有了一双老人的手。难道我认错了这两个男孩?莫非他们根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们的儿子?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左右两行火把燃烧着,火把插在墙上探出来的人的手骨之上。头上高悬的是被烟熏黑的木椽,拱顶隐没在了阴影中。空气里满是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这香味令臭佬肠胃咕咕作响,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他们在盯着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里坐着拉姆斯的心腹,还有“杂种的宠儿们”卫队里的成员,“骨头”本,这个老家伙为他的主子照管心爱的猎犬。达蒙,外号“为我而舞”的达蒙,一头金发,带着孩子气的家伙。“咕噜”,因为在卢斯大人的讯问中粗心的答话而丢掉了他的舌头。酸阿兰,“剥皮者”还有“黄鸡鸡”。在离得远些,盐瓶之下还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伙:佣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还有几个陌生人,他从没见过的面孔。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起鼻子,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起来。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带来给他们取乐。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顿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亲的座位上,用他父亲的杯子饮酒。桌上还有两个老家伙,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来两个人都是领主老爷。其中一位身材干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长长的白色胡须,脸色阴沉像是挂着寒霜。他的罩衫是张破碎的熊皮,陈旧而且油腻,里面穿着一件连环锁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没有脱掉。另一位也是同样的干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贪婪的目光,牙齿焦黄,银白色的胡须分岔着。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还剩下几缕白发,但他穿的披风用料上乘,灰羊毛装饰着黑貂皮,用一颗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装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带,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横七竖八地缀饰着暗红色的缎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颗切割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在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家伙。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他皮肤是粉红色的,布满疤痕,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两只眼睛和他父亲大人一样:小,离得很近,眼瞳的颜色淡得出奇。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他来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身边的人介绍道:“臭佬从我的小的时候就跟随着我。家父大人作为父爱的象征送给我的礼物。”
两位大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说。“据说被史塔克家的人杀了。”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铁民会对你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就像臭佬。我得承认他闻起来真像是从墓穴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味儿。”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过的骨头扔到一边,在桌布上擦拭他的手指。“你为什么非要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来收拾这个家伙?”
另外一位大人,穿着锁甲腰背挺直的老人用凌厉的目光盯着臭佬。“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虽然他的头发变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么跟班。你认不出来了吗?”
驼背大人又仔细看了看他,猛地抽了口气,“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养子,爱笑,脸上总是带着笑的那个家伙。”
“他现在笑得不那么频了。”拉姆斯大人承认。“我把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给敲掉了。”
“你割开他的喉咙会更好,”穿锁甲的大人说。“对付一只反咬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剥了它的皮。”
“噢,他确实有几块地方被剥了皮。”拉姆斯说。“是的,大人。我是个坏蛋,大人。厚颜无耻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想自己还干过什么坏事。服侍和听命,他告诫自己,这样他就会留你一命,还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服侍和听命,还有记住你是谁,臭佬,臭佬,押韵乖巧。“……作恶多端还……”
“你的嘴上有血,”拉姆斯打量着他,“你又啃自己的手指啦,臭佬?”
“没。没有,大人,我发誓。”臭佬有一次试图把被剥了皮的、疼痛难忍的无名指咬掉。拉姆斯大人从不简简单单地切断一个人的手指。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风干,崩裂,溃烂。臭佬遭受过鞭刑,拷打和刀割,但那些痛苦的滋味都比不上剥皮之后随之而来的痛楚的一半。那种疼痛能让人发狂,谁也坚持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会哀嚎,“求你,别再,别再,别再让它疼啦,把它切掉吧,”然后拉姆斯大人才会施恩帮忙结束这痛苦。这就是他们玩耍的游戏。臭佬了解这规矩,他的手和脚可以作证,但是那次他忘了规矩,想自己用牙齿终结那痛苦。拉姆斯不高兴了,因为这场冒犯,臭佬又付出一个脚趾作为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低声回答。
“老鼠?”拉姆斯的灰眼珠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恐怖堡所有老鼠都属于我的父亲大人。你怎么胆敢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拿去一只给吃掉?”
臭佬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默不作声。说错一个字的代价就是一根脚趾,甚至是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已经丢掉了左手两根手指和右手小拇指;但右脚只少了一个小脚趾,与之相对的是左脚少了三根脚趾。有时候拉姆斯会戏言给他两边找回平衡。大人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说服自己。他不想伤害我,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只有我触犯了他的告诫他才会这么做。大人仁慈又和善,他本来可以把臭佬的脸皮剥掉,为了臭佬之前的胡言乱语,那时候臭佬还没搞清楚自己实际的名字和真正的处境。
“这变得太乏味了,”穿锁甲的大人说。“杀了他,办正事吧。”
拉姆斯大人给自己满上麦酒。“他会是我们庆典仪式上的一个亮点,大人。臭佬,我有条好消息要告诉你。我要成亲了。我父亲大人给我送来一个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是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皮包骨头,成天脏兮兮的。珊莎是个漂亮的女孩。他记得有次他以为艾德·史塔克大人会把珊莎嫁给他,认他为儿子,但那不过是小孩子的幻想。然而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将成为临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过是个小姑娘啊。“是,大人。恭贺新禧。”
“你愿出席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想要的话,大人。”
“噢,我当然希望。”
他又犹豫了,猜测这是否又是某个残忍的骗局。“是,大人。只要能令您开心,我乐意效劳。”
“那么,我们必须要把你从那个糟糕的地牢中放出来。把你洗得白白净净,给你找几件干净衣服,弄些吃的。来些煮得软软的稀饭,你喜欢吗?或者来块搁了火腿的豌豆派。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给你,如果你要为我效劳首先要恢复你的力气。你的确想为我效劳,我知道。”
“是,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一阵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我恳求您。”
“既然你这么讨巧地求告了,我又怎能忍心拒绝呢?”拉姆斯·波顿笑了。“我要上阵啦,臭佬。而你将跟着我,帮我把我的童贞新娘迎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