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骑士 第五节
比武形式多样,取决于大人们一时的兴致。有些是骑士组队模拟战斗,而在自由搏击战中,荣耀属于最后一名屹立不倒的战士。在单人对抗时,如何组对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办者决定。
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
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罗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罗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
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
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
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
“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
“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
“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
“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
“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的”
邓克摘掉头盔,“对我来说足够了。你看这钢质多亮傥,这是你要负责维持的。知道如何磨亮盔甲吧”
“得要一桶沙子”,男孩没好气地说,“可是连桶都没有。你买帐篷了么?”
“没有合适的”,小家伙口没遮拦,该好好教训他改掉这个毛病。不过他深知自己决不会真地去做。他喜欢直率,甚至自己更加肆无忌惮。我的侍从比我勇敢,还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告诉男孩,“明天早上咱们就一起出发去瞧瞧赛场,给马买点燕麦,也给咱们自己买点新鲜面包。最好来一点奶酪,我瞧见有个摊位在卖很好的奶酪。”
“我不需要去城堡吧。”
“为什么不?我还想有天能够赢一座城堡。我可不想到死都未有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他大约是怯于到领主的城堡里去。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时间来成熟。于是他回头继续欣赏他的盔甲,琢磨自己能拥有它多久。
曼费德爵士面色阴沉,瘦瘦的个儿,外衣上绣着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藉着他散乱的金红色头发,邓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您的父亲大人和卡隆大人一起将”秃鹫王“烧出红山时,艾兰爵士正是他麾下一名骑士”,他曲下单膝,“我那时不过是个小孩,但已经是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了”曼费德爵士皱了皱眉,“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牌给他看,“这是他的徽记,飞翼圣杯”
“我的父亲带了八百个骑士进山,还有三千步兵。我怎么可能记住每个人,更何况盾牌。也许你当时跟着我们,可是……”他耸耸肩。
邓克顿时就噎住了。老人可是替你父亲挨了伤的,你怎么可能忘了?“除非我有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允许我参加比赛。”
“那又关我什么事”,曼费德爵士回答他,“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爵士”如果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注定是没希望的。邓克盯着曼费德爵士绣在白袍上的紫电,开口说,“我还记得你父亲来营房讲述你们家徽的那件事。那天雷电交加,你们的家族建立者当时正要穿过东恩山脉传递消息,突然飞来一枝箭射死了他的马,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看到黑暗中跃出了两个披甲戴盔的东恩人,此时他的长剑已经在他身下断为两截,唯有坐以待毙。就在此时天上一道耀目的紫电霹雳而下,击在剑上将那两人生生劈死。他传递的消息为风暴王赢得胜仗。为表答谢,他封这个传信兵为唐德利安领主。所以他在自己臂上饰以星空下一道分叉的紫电。”
如果邓克以为这种故事就能打动曼费德爵士的话,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随便一个服侍过我父亲的小厮或者马夫都听说过这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并不能帮你成为一个骑士。走吧,爵士。”
邓克满怀沮丧地走回杨滩堡,如何方能让普拉马认可他的挑战权呢?然而,事务官并不在他的小屋里。守卫透露说他也许在大厅。“我该在这里等?”,邓克问,“这要等多久?”
“我可不知道。随便你”
在杨滩堡这种小地方,所谓的大厅并没大到哪里去。邓克沿着走廊进去,一眼就找到了事务官,杨滩堡主和其他几个人正站在大厅的另一头。于是他便挨着一堵盖以鲜花水果挂毯的墙走过去。
“——换成你儿子,你就会关心了,我说”,有人恼怒地高喊道。阴暗的大厅映地他挺直的头发和修剪整齐的胡须闪烁着灰白色。直到邓克走近,才恢复出原本金银光泽。
“戴伦早就这样做过”,普尔马的身体挡住了说话者,“你就不应该让他参加比赛。他甚至不比雷哥或者伊利斯更合适参加比赛”“所以你就觉得他很快就会去上一个妓女而不是马?”,先前那人说道,一个强硕有力的王子——他一定是个王子—扣丝革甲,披着垫有貂皮的黑披风,脸上除去胡须遮住的地方外,深深地刻满了疤痕。“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我儿子的事,哥哥。他才八岁。他会长大的,诸神保佑,不然我发誓会让他在我面前死去”“别傻了,不管戴伦如何,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相信罗兰德爵士会找回他的,连同伊耿一起。”
“到时候比武早就结束了。”
“伊利昂也在这里。倘若你这么在乎比武的话,他不管怎么说都比戴伦的武艺强。”说话人手握书卷高坐在椅子上,肩头后面是杨滩堡主的脸。即使是坐着,从他伸出的双腿也能看出他高出常人一个头。短短的褐发闪现着丝丝白发,下巴光滑整洁,鼻子却像是曾被打破多次。如寻常人般穿着绿上衣,褐斗篷还有拖鞋,却不经意地流露着一股王者之气。
邓克意识到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话。我最好离开,等他们说完再回来,当他下决定时,已经太迟了。银须王子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存在,“谁?怎么敢擅自闯到这里来的?”,他严厉的喝斥到。
“他是我们的事务官等的人吧”,座中人微笑着说,像是早就注意到他了,“我和你才是擅自闯入者。过来吧,爵士”邓克挪动着步子,不知道会怎么样。他求助地看向普拉马,可毫无所获。老冷着脸的事务官昨天还盛气凌人,现在却只敢低头专注着地砖,“各位大人”,他开口说,“我寻求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担保我参加比赛,可是他拒绝了我,说他并不认识我。可是我发誓艾兰爵士曾经为他效力,我有他的盾牌和剑——”
“一把剑和一个盾牌并不能代表一个骑士”,杨滩堡主打断他,一个紫红色脸的大胖子。“普拉马跟我提起过你。就算这些都是所谓艾兰爵士的遗物,亦有可能是你在他死后偷来的。除非你能拿出更好的证明,不然——”
“我认识艾兰·帕尼其爵士”,高座上的人静静地说,“他从未赢过任何比武,但也从不做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城,他曾在肉搏战中把斯托克沃斯大人和赫伦浩的私生子打翻在地。更久以前,他在兰尼斯特港,把灰色雄狮挑落下马。当时雄狮还没有那么苍老。”
“他常常对我提起这件事”,邓克说。
座中人细细打量了他一番,“那么你定然还记得灰色雄狮的真名。”
邓克脑海瞬时空空如也。老头多次提过这个故事,上千次吧,雄狮!雄狮?名字,名字,名字……他几乎就濒临绝望,忽然间一个名字闪入他脑海。“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他叫喊起来,“灰色雄狮。他现在是凯岩城主”“没错”,座中人愉快地回答。“他明天就会出场”,他绞着手中的纸卷。
“十六年前偶尔击落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你居然会记住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的王子蹙额说。
“我把记住每个对手作为一种练习而已,你曾经贱低身份和一个雇佣骑士交过手?”
“那是九年前在风息堡的事了。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他外孙的出生而举办了比武大会。抽签第一场就让我和艾兰爵士成为对手。我在互相撞断了四根长矛之后才将他击落”“七根”,邓克纠正说,“并且那一场是对龙石岛王子”,此话刚出,他便悔恨不迭。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他似乎又听到老头的斥责。
“是么”,破鼻子的王子温和地说,“我早知故事愈经人之口,便愈远离真相。不要误会你的老师,不过确实是四根长矛。”
真该感谢这大厅的昏暗掩饰了他赤红的双耳,“大人”,错了,“殿下”,他屈膝俯首,“您说得对,四根,我不是……我从来……老人,艾兰爵士他,他总说我脑瓜就像城墙那样厚,铁锚那样迟钝”“也如铁锚般强壮,你哪”,贝勒·碎矛说道,“起身吧,爵士。没事的。”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
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罗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罗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
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
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
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
“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
“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
“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
“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
“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的”
邓克摘掉头盔,“对我来说足够了。你看这钢质多亮傥,这是你要负责维持的。知道如何磨亮盔甲吧”
“得要一桶沙子”,男孩没好气地说,“可是连桶都没有。你买帐篷了么?”
“没有合适的”,小家伙口没遮拦,该好好教训他改掉这个毛病。不过他深知自己决不会真地去做。他喜欢直率,甚至自己更加肆无忌惮。我的侍从比我勇敢,还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告诉男孩,“明天早上咱们就一起出发去瞧瞧赛场,给马买点燕麦,也给咱们自己买点新鲜面包。最好来一点奶酪,我瞧见有个摊位在卖很好的奶酪。”
“我不需要去城堡吧。”
“为什么不?我还想有天能够赢一座城堡。我可不想到死都未有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他大约是怯于到领主的城堡里去。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时间来成熟。于是他回头继续欣赏他的盔甲,琢磨自己能拥有它多久。
曼费德爵士面色阴沉,瘦瘦的个儿,外衣上绣着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藉着他散乱的金红色头发,邓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您的父亲大人和卡隆大人一起将”秃鹫王“烧出红山时,艾兰爵士正是他麾下一名骑士”,他曲下单膝,“我那时不过是个小孩,但已经是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了”曼费德爵士皱了皱眉,“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牌给他看,“这是他的徽记,飞翼圣杯”
“我的父亲带了八百个骑士进山,还有三千步兵。我怎么可能记住每个人,更何况盾牌。也许你当时跟着我们,可是……”他耸耸肩。
邓克顿时就噎住了。老人可是替你父亲挨了伤的,你怎么可能忘了?“除非我有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允许我参加比赛。”
“那又关我什么事”,曼费德爵士回答他,“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爵士”如果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注定是没希望的。邓克盯着曼费德爵士绣在白袍上的紫电,开口说,“我还记得你父亲来营房讲述你们家徽的那件事。那天雷电交加,你们的家族建立者当时正要穿过东恩山脉传递消息,突然飞来一枝箭射死了他的马,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看到黑暗中跃出了两个披甲戴盔的东恩人,此时他的长剑已经在他身下断为两截,唯有坐以待毙。就在此时天上一道耀目的紫电霹雳而下,击在剑上将那两人生生劈死。他传递的消息为风暴王赢得胜仗。为表答谢,他封这个传信兵为唐德利安领主。所以他在自己臂上饰以星空下一道分叉的紫电。”
如果邓克以为这种故事就能打动曼费德爵士的话,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随便一个服侍过我父亲的小厮或者马夫都听说过这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并不能帮你成为一个骑士。走吧,爵士。”
邓克满怀沮丧地走回杨滩堡,如何方能让普拉马认可他的挑战权呢?然而,事务官并不在他的小屋里。守卫透露说他也许在大厅。“我该在这里等?”,邓克问,“这要等多久?”
“我可不知道。随便你”
在杨滩堡这种小地方,所谓的大厅并没大到哪里去。邓克沿着走廊进去,一眼就找到了事务官,杨滩堡主和其他几个人正站在大厅的另一头。于是他便挨着一堵盖以鲜花水果挂毯的墙走过去。
“——换成你儿子,你就会关心了,我说”,有人恼怒地高喊道。阴暗的大厅映地他挺直的头发和修剪整齐的胡须闪烁着灰白色。直到邓克走近,才恢复出原本金银光泽。
“戴伦早就这样做过”,普尔马的身体挡住了说话者,“你就不应该让他参加比赛。他甚至不比雷哥或者伊利斯更合适参加比赛”“所以你就觉得他很快就会去上一个妓女而不是马?”,先前那人说道,一个强硕有力的王子——他一定是个王子—扣丝革甲,披着垫有貂皮的黑披风,脸上除去胡须遮住的地方外,深深地刻满了疤痕。“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我儿子的事,哥哥。他才八岁。他会长大的,诸神保佑,不然我发誓会让他在我面前死去”“别傻了,不管戴伦如何,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相信罗兰德爵士会找回他的,连同伊耿一起。”
“到时候比武早就结束了。”
“伊利昂也在这里。倘若你这么在乎比武的话,他不管怎么说都比戴伦的武艺强。”说话人手握书卷高坐在椅子上,肩头后面是杨滩堡主的脸。即使是坐着,从他伸出的双腿也能看出他高出常人一个头。短短的褐发闪现着丝丝白发,下巴光滑整洁,鼻子却像是曾被打破多次。如寻常人般穿着绿上衣,褐斗篷还有拖鞋,却不经意地流露着一股王者之气。
邓克意识到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话。我最好离开,等他们说完再回来,当他下决定时,已经太迟了。银须王子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存在,“谁?怎么敢擅自闯到这里来的?”,他严厉的喝斥到。
“他是我们的事务官等的人吧”,座中人微笑着说,像是早就注意到他了,“我和你才是擅自闯入者。过来吧,爵士”邓克挪动着步子,不知道会怎么样。他求助地看向普拉马,可毫无所获。老冷着脸的事务官昨天还盛气凌人,现在却只敢低头专注着地砖,“各位大人”,他开口说,“我寻求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担保我参加比赛,可是他拒绝了我,说他并不认识我。可是我发誓艾兰爵士曾经为他效力,我有他的盾牌和剑——”
“一把剑和一个盾牌并不能代表一个骑士”,杨滩堡主打断他,一个紫红色脸的大胖子。“普拉马跟我提起过你。就算这些都是所谓艾兰爵士的遗物,亦有可能是你在他死后偷来的。除非你能拿出更好的证明,不然——”
“我认识艾兰·帕尼其爵士”,高座上的人静静地说,“他从未赢过任何比武,但也从不做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城,他曾在肉搏战中把斯托克沃斯大人和赫伦浩的私生子打翻在地。更久以前,他在兰尼斯特港,把灰色雄狮挑落下马。当时雄狮还没有那么苍老。”
“他常常对我提起这件事”,邓克说。
座中人细细打量了他一番,“那么你定然还记得灰色雄狮的真名。”
邓克脑海瞬时空空如也。老头多次提过这个故事,上千次吧,雄狮!雄狮?名字,名字,名字……他几乎就濒临绝望,忽然间一个名字闪入他脑海。“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他叫喊起来,“灰色雄狮。他现在是凯岩城主”“没错”,座中人愉快地回答。“他明天就会出场”,他绞着手中的纸卷。
“十六年前偶尔击落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你居然会记住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的王子蹙额说。
“我把记住每个对手作为一种练习而已,你曾经贱低身份和一个雇佣骑士交过手?”
“那是九年前在风息堡的事了。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他外孙的出生而举办了比武大会。抽签第一场就让我和艾兰爵士成为对手。我在互相撞断了四根长矛之后才将他击落”“七根”,邓克纠正说,“并且那一场是对龙石岛王子”,此话刚出,他便悔恨不迭。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他似乎又听到老头的斥责。
“是么”,破鼻子的王子温和地说,“我早知故事愈经人之口,便愈远离真相。不要误会你的老师,不过确实是四根长矛。”
真该感谢这大厅的昏暗掩饰了他赤红的双耳,“大人”,错了,“殿下”,他屈膝俯首,“您说得对,四根,我不是……我从来……老人,艾兰爵士他,他总说我脑瓜就像城墙那样厚,铁锚那样迟钝”“也如铁锚般强壮,你哪”,贝勒·碎矛说道,“起身吧,爵士。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