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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第八章 国王的脖子

    拘留室的门“吱嘎”一响,蒂凡尼也跟着醒了。她坐了起来,往四周看去。普劳斯特太太还在睡着,呼噜打得那么厉害,鼻子都跟着一颤一颤的。更正一下:应该说是普劳斯特太太看样子还在熟睡。蒂凡尼倒是有几分喜欢这个老太太,但又多少对她有点戒备,她值得信赖吗?有时候蒂凡尼觉得,这个老太太……简直能把她的心思看透。
    “我看不透别人的心思。”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翻了个身。
    “普劳斯特太太!”
    普劳斯特太太坐了起来,把身上的草叶摘掉。“我确实看不透别人的心思。”她说着,把草叶轻轻弹到地上,“当然了,我有一些察言观色的能力,但那谈不上是魔法,只能说是我的感受力特别敏锐罢了,这点请你务必记清楚。对了,该吃早饭了,但愿他们能给咱们准备点热饭。”
    “这个没问题——想要点什么?我们去帮你们拿。”
    她们抬起头,看到噼啪菲戈人正坐在房梁上快乐地晃着腿。
    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我要是问问你们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你们会跟我说真话吗?”
    “当然会啦,我以噼啪菲戈人的荣誉起誓。”罗伯说着,把手按在他觉得是心脏的位置上。
    “哦,这样我就放心了。”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站了起来。
    蒂凡尼摇摇头,又叹了一口气。“唉,哪有这么简单。”她抬头望着房梁说,“罗伯,你刚才对我说的是真话吗?我现在以你们丘陵地区女巫的名义问你这个问题。”
    “哦,当然是真的。”
    “你刚刚说的这句话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又说的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说完的也是真的?”
    “哦……嗯……只有一点点掺假而已,你看,根本算不上谎言,只不过有那么一点点东西,是你最好不要知道的。”
    蒂凡尼转向普劳斯特太太,看到对方正在咧着嘴笑。
    “你瞧,噼啪菲戈人觉得真相太宝贵了,所以他们总要把它藏着掖着。”她很抱歉地说。
    “啊,我就喜欢这样的人。”普劳斯特太太心领神会地说,然后,她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忘情了,又赶快补充了一句,“我是说,要是我有那份心思的话。”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快速接近了门口。来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守卫,他面对着普劳斯特太太,很有礼貌地碰了碰自己的头盔,又对蒂凡尼点点头。
    “早上好,女士们!我是哈德克警员,我奉命来通知你们,你们已经被释放了,给你们的处分仅仅是一个警告。”他说,“只不过,我必须承认,据我所知,大家都不太清楚应该警告你们些什么。所以,如果我是你们,我就会当作自己是受到了泛泛的警告,就是那种广义上的、没有明确指向的警告,并且以此为戒。我这么说绝对无意冒犯你们,这一点可以肯定。”他咳嗽了两声,有些紧张地看了看普劳斯特太太,接着说,“我们的维姆斯指挥官还让我通知你们,那些被称为噼啪菲戈人的捣乱分子,也必须在日落之前离开这座城市。”
    房梁上传来了菲戈人不满的呼声。这些噼啪菲戈人,蒂凡尼想,除了会偷东西、能喝酒,也非常擅长喊冤叫屈。
    “哦,要是我们也长得又高又大,你们就不敢这么为难我们了!”
    “根本没有我们什么事!是一个彪形大汉干了坏事然后又跑了!”
    “我当时都不在场的!不信你问问他们!他们也不在!”
    还有诸如此类的其他花言巧语,你可以想象到。
    蒂凡尼用她的白铁皮盘子在铁栅栏上猛敲,才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她说:“不好意思,哈德克警员。他们在酒馆搞了破坏,我相信他们都很悔恨——”她刚说了这么几句话,就被他一挥手制止了。
    “要是你肯听听我的建议,小姐,你最好悄悄走人,跟谁都再别提什么酒馆的事了。”
    “可是……大家都知道,是他们捣毁了‘国王头’酒馆,然后——”
    警员打断了她的话。“今天一早我从‘国王头’那边路过。”他说,“很显然它没有被捣毁。好多人都在那儿围观,人人都想看看它。据我所见,‘国王头’基本上还是它平时那个样子,要说变化嘛,只有那么一点点,那就是它前后反过来了。”
    “‘前后反过来’是什么意思?”普劳斯特太太问。
    “我的意思是它一百八十度地翻转了。”警员耐心地回答,“我刚才从那儿经过的时候,还听见人们给它起了个新名字。”
    蒂凡尼皱起了眉头:“什么名字……不会是管它叫‘国王的脖子’吧?”
    哈德克警员微笑了一下:“哦,好的,小姐,我能看出来你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我听见的那些人给它起的新名字可是要粗俗许多,他们管它叫‘国王的——’”
    “我可听不得下流话!”普劳斯特太太严厉地说。
    真的吗?蒂凡尼想,你家商店半个橱窗里摆的都是一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还有其他种种神秘物件,我都没来得及看清,你还说这种话?好吧,但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很奇怪,尤其是如果大家都像普劳斯特太太这样的话。
    她能听到头顶上方传来噼啪菲戈人叽叽喳喳的声音,其中傻伍莱的声音比平时更响了:“我告诉过你们的,我没告诉你们吗?我说了,房子给组装反了,我说了的。可是没用,你们不听我的!我这个人可能搞笑一点,但我并不傻。”
    “国王头”,或者随便你把它叫作国王的哪一部分生理构造都可以,距离警署并不远。可是走到离它将近三百英尺的地方,两位女巫就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很多人还端着大酒杯,她们只能费力地从他们中间挤过去。普劳斯特太太和蒂凡尼穿的都是底子上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这方便了她们快速在人群中开辟出一条通路。终于,在她们眼前出现了那间酒馆,因为找不出更好的词来称呼它——若是问噼啪菲戈人,他们肯定会用别的一个字眼来描述它,对,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说出那个字眼——我们就还是把它叫作“国王的后背”吧,现在她们总算是到了它跟前。有个人正站在它的后门外(现在这扇后门被当作前门来用了),一手收钱,一手端起一杯一杯的啤酒递出去,这就是威尔金先生,酒馆的老板。他的神态就像一只赶上了天降老鼠雨的猫。
    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停下手中崇高的事业,跟一位女士聊两句。她瘦瘦的,看着挺精明强干,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普劳斯特太太推了推蒂凡尼:“看见她了吗?那是《时报》记者克丽丝普洛克小姐,还有那边那个——”她指着一个身穿警服的高个子男人,“看那个,正跟她聊天的那个人,那就是城市警察署的总指挥维姆斯,是个正派人,就是脾气急,认死理。这下要有好戏看了,他对国王什么的向来不买账。我们安卡·摩波最后一个国王的脑袋就是他祖先砍掉的。”
    “真可怕!那个国王是罪有应得吗?”
    普劳斯特太太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嗯,要是人们真的在王宫地牢里发现了那些东西,那他被砍掉脑袋就是绝对的罪有应得。不过维姆斯指挥官的那个祖先还是受到了审判,大概砍掉国王脑袋这种事总是会招来非议吧。他受审的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话:‘那个禽兽就算有一百个脑袋,我也要把它们一个一个全都砍掉才能住手。’人们只当他是认罪服法了,于是就绞死了他。后来,过了好久,他们又为他竖了一座雕像。所以你看,人性是多么无常。他的外号叫‘石头脸’,你也看得出来吧,这个面部特征是他们的家族遗传。”
    蒂凡尼确实看出来了,因为指挥官正向她这边走来,看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是那种人——那种有许多事要做,而且每一件都比他眼下要做的这件事更要紧的人。他向着普劳斯特太太点了点头,略表敬意,然后,他带着掩饰不住的愠怒,瞪着蒂凡尼。
    “酒馆变成这样,是你干的吗?”
    “当然不是,先生!”
    “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先生!”
    指挥官皱起了眉:“小姐,如果一个盗贼入室盗窃之后,又回去把他偷的东西都放归原位,盗窃的罪名仍然成立,你明白吗?如果一栋房子,还有它里面的东西都遭到了严重破坏,第二天早上却变得完好如新,只是前后位置颠倒了,那么当初破坏它的那些人——外加与此有牵连的所有人——不管怎么说,都还是罪犯。只是我不知道这应该定个什么罪名,说句心里话,我也不想和这种倒霉事有半点瓜葛。”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那最后一句话并不是她听到的——不是靠耳朵听到的,可它却还是在她脑海中萦绕,那一定就是所谓的“漏网心思”吧!她瞟了普劳斯特太太一眼,后者正在开心地点着头,在蒂凡尼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普劳斯特太太的漏网心思,那是简短的一声“没错”。
    表面上,普劳斯特太太则是在大声说:“指挥官,要我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据我观察,只能说,自从酒馆成了‘国王的后背’以后,威尔金先生的生意更红火了,你要再让它变回‘国王头’,他还不一定乐意呢。”
    “没错!”酒馆老板跟着喊了一声,他正忙着把一堆一堆的钱扒拉到包里。
    维姆斯指挥官还在眉头紧锁,蒂凡尼又捕捉到了他到了嘴边却没有说出口的想法:“只要我还在,这里就休想再有国王什么事!”
    普劳斯特太太又插话了。“给这个酒馆正式改名叫‘国王的脖子’怎么样?”她说,“你看这个招牌上画的国王又是头皮屑,又是油腻腻的头发,还长了个大红疙瘩,真恶心。”
    让蒂凡尼觉得好玩的是,指挥官还是那么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她听到他心里乐颠颠地说着:“好名字!”为了尽可能地巩固胜利,普劳斯特太太此刻又发话了:“咱们安卡·摩波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维姆斯先生。夏天,这里的河流都会着火,天上还会有鱼和床架像下雨似的落下来。所以,在这么神奇的大背景下,你想想看,一座酒馆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翻转,又算什么呢?来这里消遣的客人也都会转身嘛!对了,你的小儿子最近还好吗?”
    这看似无心的一问让指挥官有点措手不及:“哦!他……哦,我……他很好。哦,是的,他一切都好。你说得对,他喝了汽水,打了嗝儿,然后就好了。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说句话,普劳斯特太太?”他那样不客气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一看就知道,他所说的“私下”肯定没有把蒂凡尼包括在内,于是蒂凡尼小心地穿过欢闹的人群——这帮人未免闹得太厉害了,他们正聚在“国王的脖子”酒馆前等着拍照留念呢——噼啪菲戈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躲在那里听着罗伯对他们发号施令——当无事可做的时候,噼啪菲戈人也会听一听自己首领的话。
    “好啦好啦,”罗伯说,“你们这些捣蛋鬼,是谁又往这个酒馆招牌上画了个脖子?我记得这个招牌原来不是这样的。”
    “肯定是伍莱干的,”大扬说,“他以为只要他画了脖子,别人就会以为这个招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谁让他笨呢。”
    “有时候笨也有笨的好处。”蒂凡尼说着,不由自主地往旁边看了一下……哎呀,他在那里。那个没有眼睛的男人,他正在人群中穿行,真的是如入无人之境似的穿行,好像那些人都是没有实体的鬼魂一样。但是她能看得出来,人们或多或少地感觉到了他的存在。一个人抬手在脸上拂了一下,好像想拂掉落在脸上的苍蝇;另一个人照着自己的耳朵打了一巴掌。可是随后,他们就都……变了。当他们再看到蒂凡尼的时候,他们都眯起了眼睛。忽明忽暗的黑袍男子向她走来,所有人都跟着他的步伐对她皱起了眉头。那种恶臭又飘来了,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搞得太阳都暗淡无光了。闻到那种味道,你就好像落到了一池死水的底部,里面尽是朽烂了好几百年的沉渣余孽。
    蒂凡尼绝望地四处看着。“国王头”这一扭,招来了满街的看客,他们好奇而又焦急。有些勤勉的人还想去忙自己的事,却被看热闹的闲人们夹在中间。到处都是小贩们活跃的身影,他们推着小车、托着杯盘,你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不到两秒钟,他们就会过来向你兜售东西。她能够感觉到空气中的敌意,但事实上,有一种东西比敌意更甚——那就是如雨后的植物一样生长着的憎恨。黑袍男子仍然在向她逼近,她害怕了。当然,菲戈人会保护她的,可是通常来讲,菲戈人在帮你跳出一个火坑的同时,也会让你掉进另一个火坑。
    她脚下的土地忽然松动了,她听到金属相互摩擦的声响,然后她感觉到了地面的下陷。当然,只下陷了不到六英尺。她刚在地下的幽暗中挣扎着站起来,就有人从她身边挤过去,还很轻松地说了一声“劳驾”。然后又是一阵金属摩擦声,真不知道这声音是怎么来的。然后她头顶上方那个圆洞闭合了,四周只剩下一片黑暗。
    “真幸运,”刚才那个彬彬有礼的声音说,“我想,你是我们今天唯一的客人了。我这就把灯点亮,请你别紧张。要是灯亮以后你还想紧张,那就随你的便了。站到我身边来,听到我说‘屏住呼吸、尽量快走’的时候,就照着去做。这样才能防止你头脑发昏、嗓子发炎,必要时还能帮你保住性命。我不管你听懂了没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太多。”
    一根火柴被划亮了。只听轻微的“噗”的一声,一团青绿色的光出现在蒂凡尼眼前。“只是一点沼气,”那个隐形的领路人说,“还不错,现在还不用担心什么,但是一定要靠近我。切记切记!”
    青绿色的光极快地移动起来。为了跟上它,蒂凡尼也不得不加快了脚步。这可真不是什么易事,因为她踩过的地面上除了石子、泥巴,还有一种疑似液体的东西,至于那到底是哪种液体,你可能还是不知道比较好。远处零零星星地闪动着其他神秘的光点,就像你走过沼泽地时偶尔会看到的鬼火。
    “一定要跟上!”那个声音在蒂凡尼前面说。
    很快,蒂凡尼就完全辨不清方向也对时间没有了感觉。
    “咔嗒”一声之后,蒂凡尼看到,面前是个类似门口的地方,门前站着个人影。这应该是一道拱门,门的顶端尖尖的。
    “进了门以后,地上有一块垫子,一定要在上面好好把鞋底擦干。咱们到了这地底下,做什么都要多加小心为好。”
    在这个静立的、模糊的人影背后,蜡烛自动点亮了,照出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穿着硬挺挺的厚衣服、大靴子,头上戴着钢盔——就在蒂凡尼观察的时候,对方小心地把钢盔摘掉了。她甩了甩头,马尾辫垂了下来。按说只有年轻女孩才会梳马尾辫的,可她的头发全白了,好像已经上了年纪。蒂凡尼想,她应该是那种人,年轻时候选定了一种合适的、不碍事的发型,然后就一辈子都没再更改。她脸上还有不少皱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好像同时有好几件事要考虑。看她的表情,她应该是在尽力想把一切都思考清楚吧。她身后的房间里有一张小桌子,桌上摆着茶壶、茶杯,还有一堆纸杯小蛋糕。
    “快进来吧,”蒂凡尼的领路人说,“欢迎你。哦,我真失礼,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史密斯小姐,姑且这么说吧。我想,普劳斯特太太应该跟你提过我吧?你现在来到的是‘虚无之家’,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为变幻莫测的地方了。想喝杯茶吗?”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你面前又摆着一杯热茶的时候,你就感觉情况好多了——哪怕摆放那杯茶的小桌子其实只是一个旧木箱。
    “真抱歉,这地方条件不太好。”史密斯小姐说,“我每次来这里,最多也只待几天。之所以会来,主要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学校太远,可是又需要一个完全独立的私人空间。这里原本是大学校园外的一座小屋,你知道吧,巫师们有什么废旧东西都往这一带扔。然后过不了多久,那些魔法垃圾就开始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都是事先无法预知的。所以你瞧,因为这个地方总是冒出来一些会说话的老鼠,突然长到六英尺长的眉毛,或是会自己到处乱走的鞋,原本住在这附近的居民就全都被吓跑了——他们的鞋也跟着跑掉了。这下再没有人抗议乱丢垃圾的行为了,巫师们往这里倒起垃圾来也更顺手了。从这方面来考虑,巫师就像猫一样,在哪里方便完了就一走了之,那个地方对他们来说也就像不再存在了似的。”
    “当然了,这么一来,这里就成了公共垃圾场,谁都可以来这里扔东西,想扔什么就扔什么,只要扔完了快快跑开就行。因为那些魔鞋会来追你,跑得慢了会被抓住。你想吃块蛋糕吗?不用担心,这是我明天才从一家口碑不错的面包店那里买来的,肯定新鲜。这一带的魔法在一年前就被我驯化得差不多了,事情不算很难办——魔法总的来说就是对平衡的一种掌控,这一点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现在最有利的一点是,这个地方常年笼罩着一层魔雾,就算是天神来了也很难看清这里有什么。”史密斯小姐很优雅地吃掉了半块纸杯蛋糕,把剩下的那半块在茶托里摆好。她凑近了一些,对蒂凡尼说:“蒂凡尼·阿奇小姐,请问一下,亲吻冬神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蒂凡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呃,我只是轻轻碰了他一下好吗?连嘴都没张的!”然后她问,“普劳斯特太太说有个人会来找我,那就是你吧?”
    “是我,”史密斯小姐说,“我想你肯定也能猜出来的。本来我可以好好地、认真地给你上一课,”她单刀直入地说,“但我想还是算了,还是给你讲个故事更好。我知道,你从前跟威得韦克斯奶奶学过一些东西,她会告诉你这个世界是由故事构成的。我却必须承认,我要给你讲的,不是什么好听的故事。”
    “我是女巫,我不怕。”蒂凡尼说,“我见识过那些不好的东西。”
    “你尽管这么想吧。”史密斯小姐说,“现在,我只请你想象这样一幅场景,那是一千多年以前,有个年轻人,他是个抓捕女巫的人,专门烧毁各种咒语书,或是折磨那些落入他手的囚徒。他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因为有一些比他年长的恶人告诉他,是大神欧姆降下旨意要他这样做的。有一天,他又抓住了一个女巫,她是那么美丽,那么令人惊艳。在女巫当中,这样的美人是很少见的,至少当时是如此——”
    “他爱上她了吗?”蒂凡尼忍不住问。
    “当然了,”史密斯小姐说,“一男一女的邂逅,无论放在什么时空里,不都是世事演进的主要动力之一吗?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都是命中注定的’。嗯,我还是希望不受打扰地把这个故事讲完,行吗?”
    “可是他的使命是要杀死她呀。”蒂凡尼忍不住又说。
    史密斯小姐叹了一口气:“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他也不一定非杀她不可。他想,如果他能带她跑到河边,也许他们两个还有希望一起逃走。他当时神魂颠倒,意乱情迷。他从来没有这样过。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不再是照着别人的指令行事了,而是不得不自己开动脑筋来对问题作出判断。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备有马匹,附近有一些守卫,还有其他的一些囚徒,空气中飘着浓重的烟味,那是因为有一堆书籍正被焚烧,熏得人们直流眼泪。”
    蒂凡尼坐在椅子上,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听着,很想摸索到什么线索,提前推测出故事的结局。
    “旁边还有他的几个徒弟,以及欧姆教廷派来的一些长老,他们是来监督审判仪式并为之祈福的。还有一些村民从附近的村子里赶来,他们在一旁大声叫好,因为要被烧死的不是他们,而他们平时的娱乐活动又不多。总的来说,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多了那个被绑在火刑柱上的女孩,她是被他的徒弟们绑在那里的。他的目光被她牵动,而她此刻也在谨慎地观察着他。她一言不发,全然没有因为害怕而呼号,也许她知道还不到时候。”
    “他身上带着剑吗?”蒂凡尼问。
    “嗯,带着呢。我能接着往下讲吗?好的,现在,他向她走去。她紧紧盯着他,一声不响,只是盯着,于是他想……他想的是什么呢?他想的是,那边有两个守卫,我能把他们都打败吗?我的徒弟们会听我的吗?然后,随着他越走越近,他想的是,烟这么大,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跑到拴马的地方去。他还想着,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时间长河里。他将作出举足轻重的决定,只要一个小小的选择,历史就将改写,你肯定也觉得他接下来的行动会影响很多事情吧。但是你瞧,其实不管他想什么都不要紧。因为她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她清楚他都干过哪些坏事,有多么臭名昭著。当他犹疑着向她靠近时,她已经看透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他希望自己不要是那样的人。人们用柳条框子套着她,让她保持直立,现在,她把双手从柳条之间伸了出来,然后抓住了他。火把被扔到了浸满油脂的木柴上,火焰蹿了起来,她仍然死死地抓着他。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她的手也始终没有松开……你想再喝杯茶吗?”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才从那个布满了浓烟烈火、震撼人心的场景中回到现实中来:“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呢?”
    “我当时在场。”
    “一千多年以前?”
    “是的。”
    “你是怎么到那里的呢?”
    “我是走着去的,”史密斯小姐说,“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接下来他死了,随之诞生的,就是我们称为‘鬼魅人’的那个东西。先说一句,他仍然是人的样子。只是,他自然是受了重创的。就这样又过了好一阵子,人们仍然在抓捕女巫——对,就是这样,可是那些抓捕女巫的人,到底是更怕女巫,还是更怕抓不到女巫会惹得鬼魅人发怒,这可不好说。这么跟你说吧,要是有鬼魅人在后面催着你,你也会抓到好多女巫的,而且他要多少你就能抓回多少。”
    “鬼魅人自己也一直都在猎捕女巫。说起来真是奇怪,有些小村庄原本好端端的,大家都过着不错的生活,谁也没注意到有人是女巫。可是鬼魅人一来,女巫突然就遍地都是了,然后她们又会很快被消灭掉。他相信所有的坏事都是女巫干的——女巫们偷走婴孩,唆使当妻子的抛弃丈夫,让新鲜的牛奶酸腐变质。他给女巫指派的罪名里,我觉得最搞笑的一个就是他说女巫会坐在蛋壳变成的小船里出海,勾引善良的水手上她们的船,然后害他们淹死。”说到这里,史密斯小姐抬了一下手,“不用跟我质疑,说什么‘就算是小个子女巫也会把蛋壳压碎’之类的话。因为你这种说法,在我们看来属于逻辑论证,而那些满脑子都相信女巫能制造船难的人呢,是根本听不进你这种论证的。”
    “不过事情当然也不可能长久这样下去。有些人很好愚弄,有些人很容易受到恐吓,但也有那些比较有脑子、胆子也不是那么小的人。所以最终,鬼魅人还是在人们的唾弃声中被逐出了人间。人们唾弃他,就像唾弃垃圾——他本身也就是垃圾。”
    “可是他并没有真正毁灭。这是因为他对一切魔法都怀着切齿的仇恨,这种恨太深了,结果,即便他的躯壳都不复存在了,他的仇恨却仍然活着。他已经没有皮囊,也没有骨骼,只有他的怒火还燃烧不息。现在的他可能就像个鬼魂,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找到一个能够接纳他的宿主。世上还真就有这种心思歹毒、情愿和他同流合污的人。他们不去正面挑战恶势力,却甘心躲在恶势力的暗影里,搞一些为虎作伥的勾当。有一本书叫作《女巫的烈焰》,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专门为鬼魅人写的。”
    “当鬼魅人侵入一个人的躯体以后——信不信由你,在过去,有一些野心勃勃的人相信,只要和他串通一气,他们的野心就会实现——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很快就会发现,事情再不是他们能控制的了,他们会沦为他的一部分,然后他们终将意识到自己无路可逃、不得解脱,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可是当他们发现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蒂凡尼说,“可是据我看来,就算你不欢迎他,这个鬼魅人也照样能闯到你身体里去吧。”
    “嗯,真不幸,”史密斯小姐说,“我只能说‘你猜对了’。大家都说你精明,果然没错。眼下,这个鬼魅人完全处在没有宿主的状态。所以你在他那里看不到什么实质的东西,也触及不到什么。虽说他的每一任宿主都会被他害死,他自己却始终不灭。现在他没有躯体,就随风飘荡。我想他可能也算是处在某种休眠状态吧,如果他真的在休眠,那么我知道他会梦见什么。他梦见的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巫,她是所有女巫中法力最强的一个。当他想起她的时候,心里就涌起了那样强烈的仇恨,根据橡皮筋理论,这种仇恨在整个宇宙里兜了一圈,然后从另一个角度拐回来,结果倒变得像是爱了。他想要再见到‘她’。可如果真的再被他见到,她就必死无疑了。”
    “有一些女巫曾经以血肉之躯挑战过他。她们有的成功了,击败了他;有的则失败了,牺牲了。后来有一天,有个名叫蒂凡尼·阿奇的女孩,因为任性惹出麻烦,不得不亲吻冬神。在她之前,从没有人做过这样胆大包天的事,鬼魅人也受到惊扰苏醒了。”史密斯小姐放下了她的茶杯,“作为一个女巫,你应该是无所畏惧的,你知道吧?”
    蒂凡尼点点头。
    “很好,蒂凡尼。可是现在你必须学会畏惧,而且是有理智约束的那种畏惧。我们总觉得头部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地方,大脑像宝座上的国王一样统领着全身。可是身体其实也很强大,没有身体的话,头脑也不能独自存在。如果鬼魅人侵占了你的身体,我觉得你就没有什么胜算了。他和你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如果被他捕获,你最后的结局只有一种,那就是死亡。而在你尚未死去之前,你是属于他的,这一点更可怕。相比之下,死亡都成了一种令人向往的解脱了。好了,我帮你对情况作个总结吧,蒂凡尼·阿奇小姐——他苏醒了,他到处飘荡,他寻找着‘她’,他认为‘她’就是你。”
    “哎,至少我们是把她给找着了,”罗伯说,“她就在那个烂糟糟的垃圾堆里。”
    菲戈人张着嘴,站在那个冒着泡、流着脓、乱七八糟的“虚无之家”面前。各种神奇的东西扑通扑通地掉落着、旋转着,要么就是在成堆的破烂底下砰砰地爆裂着。
    “谁要进去谁就是找死。”小亚瑟说,“绝对是死定了!你们真是全都要完蛋了。”
    “噢,没错,我们早晚都要完蛋的。”罗伯快活地回答。他嗅了嗅:“那股臭味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罗伯,那是我。”傻伍莱说。
    “咳咳,不是,我知道你是什么味儿。”罗伯说,“我觉得这种臭味好像在哪里闻过。哦,对,是那个会走路的怪家伙,我们在路上闻到过它的。你想起来了吗?他穿了一身黑,眼球那个部位什么都没有。不是什么好东西,难闻死了。我想起来啦,他还用特别坏的字眼骂咱们的大块头小巫婆来着。我的珍妮让咱们一定要近距离守护大块头小巫婆的。呸,我想这个黑衣服讨厌鬼真该好好洗个澡了。”
    小亚瑟的话加速了事态的恶化,他说:“好啦,罗伯,你不能擅自闯到那里去,那是违法的,看到没有?”他指着一块颇有年头、坏了一半的标志,上面的字迹仅仅是依稀可辨:“严禁通行。奉命告之。”
    罗伯瞪着它看了一会儿,“唉,这可真是让我别无选择了。”他说,“你这么一啰唆,倒让我想起来咱们都已经死了【26】。所以,管它呢,冲啊!”
    蒂凡尼有好多问题想问,不过她真正问出口的只有一个:“要是我被鬼魅人捉住了,会怎么样?”
    史密斯小姐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呃,我想对他来说,就像他和你喜结良缘了一样。可是对你来说呢,你就像死了一样。不,比死了还要可怕,因为你会被囚禁在他内部,眼睁睁地看着他利用你的魔法和本领去伤害你身边的人。哦,纸杯蛋糕全都吃完了吗?”
    我一定不能流露出害怕来,蒂凡尼告诉自己。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史密斯小姐大声说。
    蒂凡尼气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可不能这么偷窥别人的心思,史密斯小姐!”
    “我明明记得蛋糕还剩一块的。”史密斯小姐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这才对呢,蒂凡尼·阿奇小姐。”
    “你知道,我打败过一个‘蜂怪’。我不会有事的。”
    “那你的家人呢?还有你认识的那么多人呢,他们怎么办?让他们稀里糊涂就成为牺牲品吗?你不明白问题有多严重。鬼魅人并不是人,他曾经是,可现在他连鬼魂都算不上。他现在只是一种理念。不幸的是,这种理念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嗯,但是他接近我的时候,我能察觉得到,”蒂凡尼深思着说,“我能闻到他的臭味,比噼啪菲戈人还臭。”
    史密斯小姐点了点头:“是的,那是从他思想里散发出来的腐朽的味道——信念和行动上的双重腐朽。你的头脑捕捉到这种气味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把它归入‘臭味’的行列。所有懂魔法的人都能闻到这种气味;普通人闻到这种味道就会受到感染,变得有点像鬼魅人。所以他走到哪里,就能把麻烦带到哪里。”
    蒂凡尼很清楚她说的麻烦是什么,她的思绪不禁飘回到了鬼魅人复苏之前。
    在记忆里的画面中,边缘被烧焦的纸片在深秋的风中飘飘摇摇,风在绝望地叹息。最可悲的是,唉,最可悲的是,她仿佛还能闻到那种刺鼻的酸味,是老旧的书页被烧着以后散发出来的。碎纸在无情的风中颤动,就像遭受击打的蛾子,残损了,却仍然挣扎着想要起飞。
    那些纸上印着星星。
    当时,人群躁动着涌来,把那个倒霉的老妇人从她的破屋里揪了出来。她唯一的罪名,据蒂凡尼来看,仅仅是她老得掉光了牙,身上又有尿臊味。他们扔了石头,砸烂了她的窗户,砸死了她的猫。而他们都是好人,都是善良的人,是她一直认识的人,是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可就是他们,做出了这些可怕的事。时至今日,他们自己都不愿再提起这些,好像那一天不曾存在过一样。也就是在那一天,口袋里装着烧焦的、画有星星的纸片,尚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蒂凡尼,却毅然决然地承担起了一个女巫应该承担的责任。
    “你说还有其他女巫挑战过他?”她向史密斯小姐问道,“她们都是怎么做的?”
    “袋子里肯定还有一块蛋糕的,那个袋子上还印着面包店的名字呢。你不会坐在它上面了吧?”史密斯小姐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她们都是强大的女巫,懂得该怎么做。她们能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手段。我想,她们还能在鬼魅人把她们看透之前,抢先把他看透。我往回追溯了很多很多年,专门去打探这个鬼魅人的情况,”她又说,“有一点我是搞清楚了,那就是:要想消灭他,你必须用计谋,你必须比他还狡诈,才能打败他。”
    “他可能也没那么狡猾吧,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花费这么长时间来找我。”蒂凡尼说。
    “哦,这一点倒是很可疑,”史密斯小姐说,“你应该好好想一想,我倒觉得他找到你有点太轻易了,只不过用了两年多而已。要么就是他实在太聪明——可是说实话,他现在连个躯壳都没有,哪里来的聪明的头脑——要么就是有什么别的东西把他的注意力引向了你。要我猜的话,很可能是别的什么会魔法的人干的。你认识什么女巫可能跟你有仇吗?”
    “没有。”蒂凡尼说,“那些跟鬼魅人交手过的女巫,还有谁是活着的吗?”
    “有。”
    “这样的话,要是我找到她们——也许她们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已经跟你讲过了,他很狡诈。他怎么会在同样的地方摔两次跟头呢?你必须自己想一个全新的办法来对付他,你从前的那些老师也会这么跟你说的。”
    “这不会是什么考验吧?”蒂凡尼问着,然后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种假设太站不住脚了。
    “威得韦克斯奶奶从前是怎么跟你说的,你都忘了吗?”史密斯小姐问。
    “万事皆考验。”她们两个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彼此对望着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嘎嘎的叫声传了过来,史密斯小姐打开房门,一只小白鸡走了进来,它好奇地四处打量了一阵,然后就炸开了。它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只洋葱,上面安着桅杆和船帆。
    “很抱歉让你看到这些。”史密斯小姐说着,叹了一口气,“总是出这种事,我这里从来都不太平,你知道的。所有的魔法都在互相撞来撞去,各种咒语,一小段一小段地缠在别的咒语上,结果就成了全新的、从来没人想到过的咒语……总之就是乱七八糟的,这个地方会随机生成各种东西。昨天我找到一本书,讲的是菊花栽培,但书页竟然是水面,上面印着铜字。这样的书,你可能会担心翻页的时候溅出水来吧,不过其实没事,魔咒失效之前它都好好的。”
    “可是那只鸡挺倒霉的。”蒂凡尼不安地说。
    “嗯……我敢保证,两分钟前它还不是鸡呢,”史密斯小姐说,“现在它成了一艘洋葱船,它可能也挺高兴的。这下你可以明白我为什么不常来这里了吧。有一次,我用这里的牙刷刷牙的时候出了点事,我一时还忘不了那样的经历。”她把门推开得更大了一点,蒂凡尼这才注意到墙边有个沙姆博。
    那无疑是个沙姆博。呃,只是一开始她有点没看准,把它当成一堆垃圾了。
    “身在这样一个魔法场所之内,你从自己衣兜里真的能翻出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搭建沙姆博【27】的。”史密斯小姐镇定地说。
    蒂凡尼又盯着那个巨型沙姆博看了一会儿:“那不是一匹马的头骨吗【28】?那边那个是不是一桶蝌蚪?”
    “嗯,是的。活着的东西总能增强沙姆博的效力,你不觉得吗?”
    蒂凡尼眯起了眼睛:“哦,可是那个,难道是巫师的魔杖吗?我一直以为,要是女人碰了魔杖,它就会失去魔力呢!”
    史密斯小姐微微一笑:“嗯,我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那根魔杖就是我的了。你要是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我长牙的时候在魔杖上啃的牙印呢。它属于我,而且很好用,我每次把它顶上那个圆球摘下来的时候,它还会更好用一些。那个圆球没什么实际用处,只会破坏魔杖的平衡。哎,我说,你能不能别再站在那儿,嘴张得那么大了?”
    蒂凡尼把嘴“啪”的一下闭上,然后又猛然张了开来。她真是太惊奇了:“你是她吗?你肯定是,你肯定是她!艾斯克莉娜·史密斯,对吗?唯一的女性巫师!”
    “我想是吧,嗯,可是别人这么称呼我已经是太久以前的事了。实话告诉你吧,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像个巫师,所以我也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说我。”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我在大学里学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个人需要成为自己,最真实的自己,别的就别想了。这个理念本身就像一根看不见的魔杖。好啦,我现在并不想聊这个话题,它让我想起很多不愉快的往事。”
    “哦,请原谅,”蒂凡尼说,“我刚刚只是有点不能自已。要是我害你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请你原谅我。”
    艾斯克莉娜微笑了一下:“哦,那些可怕的事从来都不成问题的,难对付的是那些好事。”从沙姆博那边突然传来“咔嗒”的声响。艾斯克莉娜站了起来,走到它跟前:“哦,天啊,当然了,每个沙姆博都要由搭建它的女巫来解读,虽然我不是女巫,但我现在说的也八九不离十——根据这个头骨转动的方向还有这个轮轴上针插的位置来看,他已经距离我们这里很近了,差不多就在我们正上方。不过这个地方乱七八糟的魔法可以迷惑他一阵子,他会觉得哪里都有你的踪迹,又哪里都找不到你,然后他很快就会离开,去别处追踪你。还有,我刚才说过,他会沿途找机会进食,他会钻到某个傻瓜的脑子里,然后,那些老太太、大姑娘什么的,谁要是稀里糊涂地戴了什么可疑的护身符,谁就会忽然发现自己成了被人追捕的女巫。咱们提前祝愿她能侥幸逃脱吧。”
    蒂凡尼困惑地转了转头:“这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幸,都应该由我来负责,对吗?”
    “你问这话的时候,是感觉自己像个满肚子委屈的小姑娘呢,还是像个守护一方百姓、善于辞令的女巫呢?”
    蒂凡尼想要回答,可是话没出口又咽了回去:“你会时间旅行,对吗?”
    “对。”
    “那你应该知道我会怎么回答你啰?”
    “呃,事情也没有那么简单。”艾斯克莉娜说着,表情有一瞬间显得不太自在。这可真有些出乎蒂凡尼的意料,又让她感到一丝快意。艾斯克莉娜接着说:“据我知道的,嗯,你可能作出的回答有十五种之多,可是根据橡皮筋理论,直到你决定好怎么说了,我才能知道你要说的是什么。”
    “好,那么我要说的就是,”蒂凡尼说,“非常感谢你。我很抱歉占用了你这么多时间,我现在必须走了,等我处理的事还多着呢。你能告诉我现在几点了吗?”
    “当然能,”艾斯克莉娜说,“从理论上来讲,时间描述的是四维时空的一个维度。若是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呢,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差不多是十点四十五分。”
    蒂凡尼觉得,艾斯克莉娜这番解说所蕴含的深意实在让人不好领会。不过她刚想指出这一点的时候,那个沙姆博“咔嚓”一下垮掉了,门也被撞开,一群鸡冲了进来——但它们还没有爆炸。
    艾斯克莉娜抓住了蒂凡尼的手喊道:“他发现你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
    这时一只鸡跳了起来,扑着翅膀、打着滚跌进了那堆垮掉的沙姆博之中,然后打起了鸣:“喔喔喔,天啊天啊!”
    然后那些鸡都炸开了,都变成了噼啪菲戈人。
    实际上,总的来说,鸡和噼啪菲戈人的区别并不大,它们(他们)都爱绕着圈一边乱跑一边乱叫。不过,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是,鸡很少全副武装。噼啪菲戈人呢,却时刻都是武装着的。他们刚把身上的最后一片鸡毛抖掉就互相打了起来,既是为了掩盖内心的尴尬,也是为了有点事做。
    艾斯克莉娜看了他们一眼,踢了踢身边的墙,墙上露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的洞。她匆匆告诉蒂凡尼:“快跑!把他从这里引开!赶快坐上扫帚飞走!不用担心我!也不要害怕,你不会有事的!行动!”
    恶浊的浓烟在房间里弥漫开来。“你说什么?”蒂凡尼勉强问着,拼命想拿好自己的扫帚。
    “我让你快走!”
    就算是威得韦克斯奶奶下的命令,也不见得这么强有力。
    蒂凡尼立刻就快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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