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一辆私家双座四轮马车
跟着这名假扮成约克郡人的男子离开酒吧时,各种念头不停在我脑海中奔涌。在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伪装成这种模样,更不知道他跟踪斯坦弗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甚至都没有告诉我自己姓甚名谁,也没有问我的名字。
我突然来了兴致。其实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被强行拖进了某件我完全看不穿的事里,照理来说,我该找个借口设法脱身。但这个陌生人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他的一举一动自有威严,让我无法违背他的意志。于是我便乖顺地跟在他身后,心里倒没有一点不情愿。至少我已被激起了活力,不再像之前那般麻木而沮丧,那是我头一回没有去想自己在阿尔甘达卜山谷里遭遇之事代表的令人不安的含意。我的头脑再次清楚起来,我的面前有了一个简单而明确的目标:抓住斯坦弗。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即便如此,也不是说我对我从前的手术助手毫不关心。相比于我记忆中年轻的斯坦弗,此时的他显得绝望而不安。他拒绝与我相认,也拒绝了我伸出去想帮助他的手。而且,一个成功扮作约克郡乡下的老头、机敏而无畏的人还监视着他。这一切都让我不由得想知道,是斯坦弗自己甘愿落入如此困境之中的吗?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的生活出现了如此戏剧化的扭曲?
我们从酒吧里出来,进入寒冷的冬夜。小巷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刚出门的那个姑娘,我们瞥见她的身影一闪而过,在街道的转角消失。现在,街上只剩我们两人了。完全看不到斯坦弗的踪迹。从酒吧和周围屋子里传出来的喧闹声太吵,我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渐渐消失的脚步声。
假约克郡人单膝跪地,在泥泞之中检查鞋印。他的视线从一个鞋印转到另一个鞋印上,脑袋像鸟儿似的不住地轻点,直到最后,他找到了一个印记,并表示,这无可辩驳地显然就是斯坦弗的脚印。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我问。
“这个脚印有十英寸半长,正是斯坦弗医生的鞋码尺寸。这个鞋印说明这是一双尖头鞋,是那种脚踝上系着松紧带的靴子,斯坦弗医生穿的正是这种靴。要是仔细看,会发现鞋底有个洞,这一点也和斯坦弗医生的鞋子一样。除此之外,这个鞋印的轮廓不是很清晰,它显得有些模糊,足尖的地方也比脚跟印得更深,这说明穿这双鞋的人不是走出去的,而是跑出去的。还有,你看到了吗?一步之外还有另一个同样的脚印。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斯坦弗是往哪个方向离开的了,我们也可以知道他步行的速度。这边!别浪费时间。”
他沿着小巷飞快地走过去,我赶紧跟上了他。
“你跑得很快。”我们来到小巷口时,他说。
“只要知道往哪儿走,我就能跑得很快。”脚下的烂泥十分危险,随时都可能会让我滑上一跤,扭伤脚踝。
“不过,你跑步时有种军人的无畏和敏捷,永远做好了行动的准备。”
“我服过役。”
“我知道。而且你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你偏好使用一边肩膀的方式,还有你保护那半边肩膀时的僵硬动作都告诉了我这一点。那儿有个战伤。”
“你很善于观察。”
“我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阿富汗战争的随军医生?”
“老天!”我不由得喊了起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很简单。我刚才听到你和斯坦弗医生相认时的对话,你提醒他你俩在巴茨时是同学。这一点,加上你曾经参过军,最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出来了。你最近在热带待了不少时间,你的皮肤黝黑说明了这一点——晒伤,因为晒黑的地方不超过腕关节,你的手腕还是白色的。那就只能是阿富汗了,因为你的外表看来遭受过一番磨难,而这世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让英国人受到如此多的折磨。”
在他做这番详细说明的同时,我们还在小巷的迷宫中快速穿行。他的呼吸甚至都没有一丝凌乱,他的双眼还在寻觅、确认着我们的猎物在泥浆中留下的痕迹。
“我还能再说出更多有关你的事来,”他继续道,“只要你能给我一件私人物品,让我详细研究一两分钟。比如说,给我一块怀表。不过现在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没法完整地把我的理论演示给你看。跟上了,华生医生!”
我有点脱力了。我的肩膀拖累了我,我在白沙瓦卧床不起的那几周,以及随后从奥龙特斯河出发,乘船从卡拉奇到朴茨茅斯的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折损了我的精力。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气喘吁吁地说道,“当然。那一定是我在向斯坦弗自报家门时,你也听到了。不过,我……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得说很高兴认识你,倘若在更放松更愉快的环境里,我很乐意和你握个手。就当我们已经正式地做过了彼此的自我介绍吧,日后我们还可以——”
他的话突然中断,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此时正好停在一盏煤气灯下,在伦敦的这片黑暗如野兔窝般的地方,这东西可不常见。在它的灯光下,我能看到福尔摩斯用来伪装出老年人灰败肤色的油彩,此时已出现了一道道汗水淌过的痕迹。他那假胡子的一角已从脸颊上脱开,刚才那一番活动带来的热气,让化妆胶水失去了黏性。我甚至还能发现,他那酒糟鼻也不过就是油灰调出来的狡猾把戏。
“斯坦弗医生比我想象的要更聪明。”他咬牙说道,“看,我们现在来到了一条主路上,他的脚印在人行道的这儿没了,边上就是几道马路上的车辙。”
“出租马车。”我说。我弯下腰,将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方,不住喘气,我很高兴现在能休息上一会儿。恐怕我也没法继续追下去了。“他招了一辆二轮轻马车。”
“不,”福尔摩斯回答,“不是二轮轻马车。泥巴里有两套平行的车辙,这说明是一辆四轮的马车,而不是二轮马车。考虑到车轴之间的距离很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是四轮四座马车,而不是四轮两座马车。”
“但它依然有可能是一辆出租马车。有不少四轮马车被用来出租。”
“现在这么晚了,没有出租马车的车夫会在这一带游荡招揽生意的。客源不足会浪费他们的时间,此外,这儿还有不少运货马车的车夫,不仅会抢他们的现金盒,还会抢他们客人的钱,这都妨碍了出租马车在这地方出现。不,这是一辆私人的四轮四座马车——如果你坚持的话,也可以叫它出租马车——是斯坦弗事先租来或借来的,目的就是将他和他希望带着过夜的那个年轻姑娘一起迅速带离这里。”
“这不过是推断罢了,”我说,“全是猜测。”
“我从来不猜测!”福尔摩斯的反应十分激动,他的双眼在灯光下闪动着光芒,“要是你对我稍有一点点了解,医生,你就会知道这一点。我的推论完全是基于分析得出的结论。我说斯坦弗乘四轮四座马车逃走,那只是因为他确实这么做了。他是步行去酒吧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也是步行跟着他去的。除此之外,马车停在附近很有战略意义,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迅速而不留后患地逃走。”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我几乎可以确信。”福尔摩斯失望地看了一眼街头,“好吧,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机会再赶上他了。要是他能少占一点先机,情况恐怕就会完全不同。而现在,斯坦弗肯定会避开我们。但今晚也不算毫无收获。”他补了一句,“至少那个可怜的姑娘逃脱了不幸的命运,除非我的判断出了大错。”
“我能问问,到底是什么让你对斯坦弗产生了兴趣吗?”我尽量斟酌句子,以免这话听起来仿佛责难,“为什么你要扮演成一个约克郡老人来跟踪他?这都是为了什么?”
“啊,华生医生,这说来话长。倘若你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随意地满足一番好奇心,我恐怕懒得解释。但如果你真的很渴望知道,那我想我能满足你。”
福尔摩斯凑近我,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这给了我一种印象,就仿佛他是在对我做测试,类似某种面试。他以某种不可知的方式对我的正直品行进行评估,而倘若我能通过,便将接触到极大的神秘之事。
我感觉到一阵怒意。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恶作剧。在我面前的男人,这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他贬低我的方式,让我觉得他是那种爱在伙伴面前表现优越感的类型。就算现在他还顶着掩饰身份的夸张伪装,说话时还带着假装出来的方言口音,他依然很高兴自己能掌握一个别人没有参与其中的秘密。我意识到他故意让自己显得很讨人厌,而我无论是在那天晚上,还是在我生命中的那段时间里,都完全不愿忍耐这种性格的人。
因此,当我发现我说出了“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答案,先生”这一句时,我自己也觉得惊讶极了。因为我不仅仅口头上这么说,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这么说的话,”他回答,“那我确实得告诉你。我们可以找个更暖和干燥的地方,休整一下,有个地方离这里大概步行四十五分钟的距离,不算太远。在贝克街。我在那儿租了几间屋子。我刚搬过去。老实说,不太付得起房租。如今想在伦敦找到一间价廉物美的公寓可不容易。你是否乐意和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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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来了兴致。其实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被强行拖进了某件我完全看不穿的事里,照理来说,我该找个借口设法脱身。但这个陌生人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他的一举一动自有威严,让我无法违背他的意志。于是我便乖顺地跟在他身后,心里倒没有一点不情愿。至少我已被激起了活力,不再像之前那般麻木而沮丧,那是我头一回没有去想自己在阿尔甘达卜山谷里遭遇之事代表的令人不安的含意。我的头脑再次清楚起来,我的面前有了一个简单而明确的目标:抓住斯坦弗。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即便如此,也不是说我对我从前的手术助手毫不关心。相比于我记忆中年轻的斯坦弗,此时的他显得绝望而不安。他拒绝与我相认,也拒绝了我伸出去想帮助他的手。而且,一个成功扮作约克郡乡下的老头、机敏而无畏的人还监视着他。这一切都让我不由得想知道,是斯坦弗自己甘愿落入如此困境之中的吗?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的生活出现了如此戏剧化的扭曲?
我们从酒吧里出来,进入寒冷的冬夜。小巷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刚出门的那个姑娘,我们瞥见她的身影一闪而过,在街道的转角消失。现在,街上只剩我们两人了。完全看不到斯坦弗的踪迹。从酒吧和周围屋子里传出来的喧闹声太吵,我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渐渐消失的脚步声。
假约克郡人单膝跪地,在泥泞之中检查鞋印。他的视线从一个鞋印转到另一个鞋印上,脑袋像鸟儿似的不住地轻点,直到最后,他找到了一个印记,并表示,这无可辩驳地显然就是斯坦弗的脚印。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我问。
“这个脚印有十英寸半长,正是斯坦弗医生的鞋码尺寸。这个鞋印说明这是一双尖头鞋,是那种脚踝上系着松紧带的靴子,斯坦弗医生穿的正是这种靴。要是仔细看,会发现鞋底有个洞,这一点也和斯坦弗医生的鞋子一样。除此之外,这个鞋印的轮廓不是很清晰,它显得有些模糊,足尖的地方也比脚跟印得更深,这说明穿这双鞋的人不是走出去的,而是跑出去的。还有,你看到了吗?一步之外还有另一个同样的脚印。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斯坦弗是往哪个方向离开的了,我们也可以知道他步行的速度。这边!别浪费时间。”
他沿着小巷飞快地走过去,我赶紧跟上了他。
“你跑得很快。”我们来到小巷口时,他说。
“只要知道往哪儿走,我就能跑得很快。”脚下的烂泥十分危险,随时都可能会让我滑上一跤,扭伤脚踝。
“不过,你跑步时有种军人的无畏和敏捷,永远做好了行动的准备。”
“我服过役。”
“我知道。而且你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你偏好使用一边肩膀的方式,还有你保护那半边肩膀时的僵硬动作都告诉了我这一点。那儿有个战伤。”
“你很善于观察。”
“我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阿富汗战争的随军医生?”
“老天!”我不由得喊了起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很简单。我刚才听到你和斯坦弗医生相认时的对话,你提醒他你俩在巴茨时是同学。这一点,加上你曾经参过军,最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出来了。你最近在热带待了不少时间,你的皮肤黝黑说明了这一点——晒伤,因为晒黑的地方不超过腕关节,你的手腕还是白色的。那就只能是阿富汗了,因为你的外表看来遭受过一番磨难,而这世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让英国人受到如此多的折磨。”
在他做这番详细说明的同时,我们还在小巷的迷宫中快速穿行。他的呼吸甚至都没有一丝凌乱,他的双眼还在寻觅、确认着我们的猎物在泥浆中留下的痕迹。
“我还能再说出更多有关你的事来,”他继续道,“只要你能给我一件私人物品,让我详细研究一两分钟。比如说,给我一块怀表。不过现在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没法完整地把我的理论演示给你看。跟上了,华生医生!”
我有点脱力了。我的肩膀拖累了我,我在白沙瓦卧床不起的那几周,以及随后从奥龙特斯河出发,乘船从卡拉奇到朴茨茅斯的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折损了我的精力。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气喘吁吁地说道,“当然。那一定是我在向斯坦弗自报家门时,你也听到了。不过,我……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得说很高兴认识你,倘若在更放松更愉快的环境里,我很乐意和你握个手。就当我们已经正式地做过了彼此的自我介绍吧,日后我们还可以——”
他的话突然中断,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此时正好停在一盏煤气灯下,在伦敦的这片黑暗如野兔窝般的地方,这东西可不常见。在它的灯光下,我能看到福尔摩斯用来伪装出老年人灰败肤色的油彩,此时已出现了一道道汗水淌过的痕迹。他那假胡子的一角已从脸颊上脱开,刚才那一番活动带来的热气,让化妆胶水失去了黏性。我甚至还能发现,他那酒糟鼻也不过就是油灰调出来的狡猾把戏。
“斯坦弗医生比我想象的要更聪明。”他咬牙说道,“看,我们现在来到了一条主路上,他的脚印在人行道的这儿没了,边上就是几道马路上的车辙。”
“出租马车。”我说。我弯下腰,将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方,不住喘气,我很高兴现在能休息上一会儿。恐怕我也没法继续追下去了。“他招了一辆二轮轻马车。”
“不,”福尔摩斯回答,“不是二轮轻马车。泥巴里有两套平行的车辙,这说明是一辆四轮的马车,而不是二轮马车。考虑到车轴之间的距离很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是四轮四座马车,而不是四轮两座马车。”
“但它依然有可能是一辆出租马车。有不少四轮马车被用来出租。”
“现在这么晚了,没有出租马车的车夫会在这一带游荡招揽生意的。客源不足会浪费他们的时间,此外,这儿还有不少运货马车的车夫,不仅会抢他们的现金盒,还会抢他们客人的钱,这都妨碍了出租马车在这地方出现。不,这是一辆私人的四轮四座马车——如果你坚持的话,也可以叫它出租马车——是斯坦弗事先租来或借来的,目的就是将他和他希望带着过夜的那个年轻姑娘一起迅速带离这里。”
“这不过是推断罢了,”我说,“全是猜测。”
“我从来不猜测!”福尔摩斯的反应十分激动,他的双眼在灯光下闪动着光芒,“要是你对我稍有一点点了解,医生,你就会知道这一点。我的推论完全是基于分析得出的结论。我说斯坦弗乘四轮四座马车逃走,那只是因为他确实这么做了。他是步行去酒吧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也是步行跟着他去的。除此之外,马车停在附近很有战略意义,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迅速而不留后患地逃走。”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我几乎可以确信。”福尔摩斯失望地看了一眼街头,“好吧,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机会再赶上他了。要是他能少占一点先机,情况恐怕就会完全不同。而现在,斯坦弗肯定会避开我们。但今晚也不算毫无收获。”他补了一句,“至少那个可怜的姑娘逃脱了不幸的命运,除非我的判断出了大错。”
“我能问问,到底是什么让你对斯坦弗产生了兴趣吗?”我尽量斟酌句子,以免这话听起来仿佛责难,“为什么你要扮演成一个约克郡老人来跟踪他?这都是为了什么?”
“啊,华生医生,这说来话长。倘若你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随意地满足一番好奇心,我恐怕懒得解释。但如果你真的很渴望知道,那我想我能满足你。”
福尔摩斯凑近我,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这给了我一种印象,就仿佛他是在对我做测试,类似某种面试。他以某种不可知的方式对我的正直品行进行评估,而倘若我能通过,便将接触到极大的神秘之事。
我感觉到一阵怒意。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恶作剧。在我面前的男人,这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他贬低我的方式,让我觉得他是那种爱在伙伴面前表现优越感的类型。就算现在他还顶着掩饰身份的夸张伪装,说话时还带着假装出来的方言口音,他依然很高兴自己能掌握一个别人没有参与其中的秘密。我意识到他故意让自己显得很讨人厌,而我无论是在那天晚上,还是在我生命中的那段时间里,都完全不愿忍耐这种性格的人。
因此,当我发现我说出了“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答案,先生”这一句时,我自己也觉得惊讶极了。因为我不仅仅口头上这么说,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这么说的话,”他回答,“那我确实得告诉你。我们可以找个更暖和干燥的地方,休整一下,有个地方离这里大概步行四十五分钟的距离,不算太远。在贝克街。我在那儿租了几间屋子。我刚搬过去。老实说,不太付得起房租。如今想在伦敦找到一间价廉物美的公寓可不容易。你是否乐意和我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