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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南行漫记

等所有的事完全解决时,已是八月底了。苏黎士这个城市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但不可否认,它那朝气蓬勃的气息,确实感染了我,使我不再过份地沉湎于哀伤中。湖中碎冰片片,倒映着滑雪的红男绿女,河流里帆影点点,饶有情趣。
湖畔是大众浴场,晒日光浴的人很多,放眼望去,满是金发红肤的人。山边的游乐场,充满青春活力,一张张年轻的健康脸庞,把这里点缀成了世外桃源。这就是克尔特的人生——与自然为友的单纯人生。过去和他在一起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和谐,可现在想起来,他那柔软的金发、清澈的眼睛、彬彬有礼的绅士派头,古铜色的皮肤,不过是他丑陋内心的掩饰而已,他戴了一副比女人化妆得更浓、更厚的假面具,完全是个卑鄙的伪君子。呵,我现在想起来,这两个披着人皮的狼,德立克和克尔特,他们的虚伪,真令我作呕!进一步说,我对男性已心灰意冷,毫无兴趣了。事实上我对克尔特或德立克,并非开始就抱着结婚的念头。我不过是期待他们的温柔体贴,关心爱怜罢了。我自己则对他们够体贴的了,随时替他们着想,从不忍稍有拂逆。我期待他们能以同等的态度来回报我,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太温顺了,以至他们认为我没有个性、没有脾气、没有主见,他们就可以把我当作一只任意宰割的动物,随便怎么处置我都行,只要他们高兴。好了,我不愿再想下去了,恶梦就此结束吧。以后,对于男人,我只收而不给,只获得而不付出,这是我的一个新的人生哲学。我吃够了男人的亏,受尽了男人的折磨。今后,那个露出长长的獠牙、狰狞的面孔的人就是我。我——加拿大小姐,要把头高高昂起,挺起胸脯,该回击时绝不客气。
我要站得高高的,把男人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我们女人,尤其是我这位加拿大小姐,是不会让他们随意欺负的!
这次的事使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地拿稳自己的主意,绝不能太顺从。我已看清了,这社会完全是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
旅馆的服务生给我介绍了一位医生(看样子他已猜到了我的一切)。那位休斯金医生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后,开门见山地问我钞票够不够,然后我和他介绍的妇产科医生联络了。那个妇产科医生更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他自己兼营一家土产商店,看我单身一人住在旅馆里,孤苦零丁,无依无靠,就说,苏黎士的旅馆收费很贵,动手术前,最好我能搬到他那土产店去休养。
他这么一说,我就挺直腰,冷冷地看着他,以坚定的口吻说,“我叔父是这里的英国领事,早已说好可以搬到他那儿去,所以住的地方您不需替我操心。
如果可能,我希望能够马上住院动手术。这是经过我叔父同意的。如果有必要,我当然会优先考虑叔父家的。”这个戴着眼镜的老头听我说完,抬起眼皮,透过厚厚的镜片疑虑地盯着我。也许是我凛然的态度,使他不敢再随便说什么。于是,他很快打电话给医院,为我安排了病房。第二天下午,我就住进了医院。
这种残忍的事,一想到就令我作呕。还好,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没什么大的痛苦,身体恢复得很快。三天后,我就出院回到了旅馆。我已经决定马上搭机返回英国,变卖一下我的私人财产,处理一下债务,然后搬进伦敦机场附近的一座旅馆。
再打电话给哈马街的代理商,约个时间见面。
我已计划好了,花一年多的时间,单独做一次旅行,放眼看看这个世界别的地方,以免到老死,还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况且,我对伦敦已没有任何留恋了。
在这块土地上,我遭受了两次沉重打击。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头痛欲裂。至今我仍理解不了德立克那心怀鬼胎的世界,以及克尔特那“行动技巧”中所包含的冷酷。过去,我太轻信别人了。我碰到的这两个人,他们并不想要和我交心,只不过是看上了我的肉体,用花言巧语来欺骗我感情的骗子罢了!目的达到后,就毫不后悔地弃我如敝履了。在这花花绿绿的世界,初出茅庐的我听了别人几句甜言蜜语,就恨不得掏心挖肺的全献出去,从没想过人心险恶。现在我是多么悔恨呀!如果我是欧洲人就好了,至少欧洲人比较世故,比较圆滑,可以应付自如。可我呢?我这个从小在单纯环境中长大的加拿大人,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把这段伤痕累累的往事丢开,回到我那单纯的国度里去,好好计划一下我的冒险生活。九月后,我决定做一些侍应生或保姆的工作。有时间的话,我就从美国北部,一直旅行到南部的佛罗里达。佛罗里达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我可以在那儿找个报社的工作,轻轻松松地一面打零工,一面继续旅行。当然,一切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确立了计划后,我开始着手一些细节。使自己忙碌可以把过去那段伤心的往事尘封起来,好象锁在衣柜里,又似乎给它打了麻痹针,使它沉睡不醒。
我加入了贝尔·美尔街的美国汽车协会,得到一些必要的地图,又打听到了买汽车的事。在美国,半旧的车还是很贵的,付款并不容易,所以我转念想到,何不买部摩托车?本来我计划从美国北部,沿高速公路旅行到南部,这样当然是开汽车好!摩托车多没意思,可现在又觉得,如果骑摩托车的话,就可以直接和外面的空气接触,挺刺激的,不象汽车,整个人包在里面。而且摩托车耗油少,又不需要车库,行动方便。一个漂亮的女孩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往前急驶,该多引人注目呀!
想到这里,我就下定决心了。一阵交涉之后,哈马的摩托车经销商,答应替我办理一切的购买手续。
我对车子方面的事并不陌生。在美国北部的孩子,从小就是在汽车的环境里长大的。125CC型小型车,外观小巧迷人,而对于150CC型摩托车的速度,我也很感兴趣。它们各有千秋,实在很难取舍。当然,我喜欢速度快的车,最好是时速能达六十公里的车。小型摩托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跑一百公里;非小型摩托车只能跑八十公里,不过美国汽油便宜。但是如果速度不够快,到佛罗里达一定得几个月。各种各样的问题我都提出来,请摩托车服务人员参考。他们挺热心,还劝我说,如果碰上天气不好或身体疲劳时,不妨把摩托车放在汽车上走一段路。他们还对我说,如果从伦敦买,再把摩托车装船运到加拿大,就可以省30英镑的物品税,而且十天内即可送到。当然,我也不会净听这些人瞎吹。试车时,我自己骑那部摩托车在街上跑了两圈。挺不错,车身轻巧,跑起来象飞一样,驾驶起来也挺顺手,跟骑脚踏车似的。最后,我终于决定在买这部车的合约上签字。这部车子有银色的车身,豹皮制的坐垫,前面有漂亮的挡风板,后面有载物台,还有雪白的行李袋、以及备用胎和其它一些装饰品,整体看起来非常豪华。另外,我又买了一顶白色的安全帽、一副大号防尘镜、一副黑色带花边的摩托车专用手套。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才觉得一身清爽,卖摩托车的人还好意地建议我,什么衣服穿起来才神气。所有的东西都料理完之后,在等待出发期间,一有空我就打开地图,研究从魁北克出发后第一阶段的旅行路线。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机票我已预定,我又向佛罗伦萨的叔母打了个电报。九月一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正式上路了。
离开家乡已有六年了。六年中,一直在外飘泊流浪,从来没有回去过一次,现在我回来了,象所有回家的游子感受到的那样,既新鲜又快乐。好久没有见到叔母了,乍见之下似乎变了,瘦了许多。但我所见的魁北克,又何尝不在变呢?当初离开加拿大时,那原本看起来雄伟壮观的城堡,现在看起来,象个大型玩具似的,毫不起眼。有一段时期,我觉得很不得了的那场宗教战争,现在看起来,就象隔壁邻居打架似的,毫不稀奇。总之,一切的一切,感觉都和以前不一样了。连住在这小城里的人,我也觉得他们既土气、又没见过世面,心胸狭窄,只能算个小家碧玉,不能登大雅之堂。在我的潜意识里,竟然有点看不起这里的一切了,却忘了我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难怪我会吃亏上当!我所接触的事情太少,所看到的世界太小了,一旦进入那个五光十色、花花绿绿的社会中,当然免不了迷失自己!
不过,这种观念我当然只能放在心里,不能告诉叔母。但从叔母目瞪口呆的表情里看,显然她觉得我变了样儿,说话的口气和举止,都和以前截然不同了。拿好的来说,她认为我已对欧洲社会有了相当的了解,而且也能适应了。我的一切变化,都是社会磨炼的结果。只是她还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所学的知识还不足以应付世事。她很想知道我在英国的情况,问了我许多话,我只能拣了那些能说的告诉她,不能说的,决定一辈子埋在心里,不然,她老人家听了一定会昏倒。说到爱情,我也不能一口咬定说没有,她又不是傻瓜,一定不会相信。为了让她安心,我就随口编了一些美丽的谎言,说我在那复杂的社会中,仍出污泥而不染,对爱情很慎重,不敢轻谈,更别说订婚结婚了。不过某某中校、某某贵族确实爱我爱得发狂,向我求过婚,都被我婉拒了,现在,我是孤家寡人一个,连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叔母半信半疑地望着我,然后很快露出笑容,说:“哦,我的乖孩子!”她还说我似乎丰满了些。我很难过我欺骗了她。的确,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却告诉别人说她还没有男朋友,那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可是,叔母啊!我也是不得已,请你原谅我吧!我又把我的旅行计划告诉了她,她吓了一跳,不过还是好心地叮咛了我一番,让我旅途一定要小心,因为也许会碰到许多危险的事。
她以前也碰到过这类事情,还受到暴徒的殴打,几乎被强暴。其实,在她的观念里,总认为女孩要有女孩的样子,最好不要骑摩托车旅行。如果一定要,也要保持优雅的姿势,这样才不会被别人看轻。我告诉她我买的摩托车性能一流,我也试骑过,非常顺手,所以请她放心,不会有事的。听我这么一说,叔母这才把皱着的眉头放松下来,不过她仍旧唠唠叨叨,说什么女孩子骑摩托车会引起别人的非议等等,我只好装聋作哑。
九月十五日,我从银行提出一千美元的存款,兑换成旅行支票,在行李袋里装了几件衣服,和叔母告辞后,就骑着摩托车沿着第二国道,向圣罗伦斯前进了。
第二国道从魁北克到南方蒙特利尔。二战后,这条路的两边盖了很多别墅,间隔着许多绿油油的广阔平原,使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的路。可现在什么都变了。
这条路旁有一条河,很久以前,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还带了午餐到这路边的河畔来游泳。后来河里逐渐开进了外国船,变成了通往圣罗伦斯的通道,船只越来越多,常可以听到船“呜呜”的鸣叫声。
我骑着摩托车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前进。我准备一天跑150—200公里。
不过也说不定。反正一个人方便得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随心所欲。公路的两旁又有许多岔路,只要看到风景奇特的地方,我就停下来看看。
加拿大和美国北部有许多地方可供露营,有的是林中的一大片空地,有的是湖边的草地。在这些地方游玩的人,既可以享受大自然的乐趣,又很隐密,不惹人注意。天气好时,碰到有这种地方,我总是把预备好的午餐拿出来坐在那儿吃。我不想到路边店里去,店里的东西太贵,不划算。一般我都是头一天晚上在旅馆,把第二天吃的吐司面包做成的火腿蛋三明治准备好。
所以我的午餐总是千篇一律“三明治、水果和水壶里的咖啡”,只有晚餐我才会特别享受些丰富的菜肴。我预算一天花十五美元。住单人房,每天八美元,加上早餐的吐司面包和咖啡要一美元。摩托车耗油一天不会多于一美元,其他如午餐、晚餐和偶尔一点酒、香烟等,就用剩下的五美元支付。由于精打细算,还算挺宽裕。
我随身携有地图。越过国境后,值得参观的名胜古迹很多。由北到南,穿过了“印第安人居留地”之后,我打算参观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几个古战场。这类地方的入场费大都要一美元,这正好在我的预算内。
如果多花了一点,我就只好节省当天的伙食了。
我的摩托车比我想象的更坚固,跑起来又快又稳,很过瘾。不久,我就觉得熟练了,好象自己和这部车子已融为一体,可以操纵自如了。车子一加速,就发出“嗡嗡”的排气声,这在其他汽车听来,当然很刺耳,可我才不管这些呢。我象只小鸟一样任意飞翔,快乐而又逍遥。路上经常有些年轻男人对我吹口哨;也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笑着向我招手,似乎在称赞我的驾驶技术。而我通常都会以微笑回报。美国北部的大部分马路,边缘的路面不平,而我这种小车又规定只能跑外侧,所以常有手中压迫感,不过也有许多汽车会给我让路,大概对我这小车子挺同情吧!
所以有时我就象独占了路面一般飞驰。
开头几天走得很顺利。第一天天还没有暗,我就过了蒙特利尔,开进第九国道了。因此第二天我很快就越过国境。晚上,我住在一家街道旅馆。这家旅馆的服务生态度热情亲切,似乎把我当成了富翁或明星,我不免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以后旅馆住多了,也就习惯了。当天的晚餐,我就在旅馆的餐厅吃的。老板还向我敬酒呢。
我客气地接受了一杯。这天我既快乐又兴奋,带着这样好的心情甜甜地睡了个好觉。
啊!这辆摩托车真给我带来了好运,到目前为止,我万事都顺利。
最初,我只花了一天就走完了二百公里。但接下去的二百五十公里,却花了我快二个星期才走完。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进入美国国境后,我就象假期旅行的游客一样,东张西望,不放过每一处美景,古老的城堡、博物馆、瀑布、洞窟和高山,我差不多都踏遍了,一个也不肯遗漏。“传说之国”、“冒险城市”和那个什么骗人的“印第安人居留地”等,我都付钱进去参观,大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由于看这看那浪费了许多时间,在高速公路上的行程,已经超出预期了。
两个星期之后,我终于到达了乔治湖。这地方是到阿迪隆达克来旅行的人最忌讳的,因为这儿廉价酒店林立,游客很容易长醉不归,耽误了行程。
这些酒店和这一带的原始朴实生活比较,显得非常不谐调。到此地旅游的人也很清楚,这里除了有许多城堡,河流中穿梭着许多汽船以及钢筋水泥造的廉价酒店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卖草菇、“大酋长汉堡”、特制冰淇淋等的露天小店。“动物之国”(可以抱着穿衣服的大黑猩猩拍张合照)、“瓦斯灯之村”(给旅客欣赏一八九○年的瓦斯灯)、“合众国故事城”等,都挺值得一看。参观完这些地方后,我离开第九国道,进入树林中的沙土路,到达了托里米·班滋·毛达·柯特。现在,我就在这儿的旅馆屋内一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回忆我是如何来到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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