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蚱蜢与国王

这天,一阵不同寻常的骚动搅乱了海霍特城日复一日的幽深与沉闷。从老旧安宁、错综复杂的走廊,到杂草丛生、爬满藤蔓的庭院,直至千疮百孔、阴暗潮湿的修士小屋……不管是朝臣还是佣人,到处都有人在挤眉弄眼、交头接耳。就连蒸气缭绕的厨房里,小厮们也不忘逮个空子,隔着洗碗池暗暗交换意味深长的目光。窃窃私语声充斥着高堡内所有的厅堂与廊道。
看这忙乱的气氛,众人似乎正在迎接新春。然而莫吉纳医师乱糟糟的房间里那本厚日历上面,则清清楚楚地写着:挪文德月。秋天流连未去,冬日尚未降临。
没错,今日的骚动并非由季节更迭引起——问题出在海霍特的王座大殿。三年前,国王下令封锁大殿。从此,殿门紧闭,厚重的窗帘严严实实遮住了色彩斑斓的窗户,就连打扫房间的仆人也不得出入,城堡女管家为此牢骚满腹。整整三个冬夏,大殿一直与世隔绝,然而肃静却在今天被打破。举城上下一片哗然。
乱作一团的海霍特城里,唯有一人对大殿发生的变故兴趣缺缺 ——仿佛嗡嗡作响的蜂巢里,有只小蜜蜂却不在大家统一的步调上。这人正坐在篱笆花园的凉亭里,旁边有一座暗红色石墙的教堂和一只光秃秃的篱笆狮子。他觉得没人会注意到自己不见了,他这一整天的心情也坏透了——女仆们忙得根本没时间同他讲话;早餐不仅上得晚,还又冷又硬;而且同往常一样,他被使唤着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差事,却从来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关心一下他 ……
当然了,西蒙烦躁地心想,反正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对待自己的。还好他抓到了一只又大又漂亮的甲虫——当时它正慢吞吞地爬过花园,模样活像一个趾高气昂的乡绅——否则今天下午又要白白浪费了。
他拿着一根小树枝,在墙边又冷又黑的地上将专门为甲虫开的小路拓宽了些,可他的俘虏就是不肯往前走。他轻轻地推了推甲虫光滑油亮的背壳,但顽固的虫子还是不愿妥协。他咬着上唇,皱起了眉头。
“西蒙 !你死到哪去了?”
叫喊声像支箭,正中西蒙的心脏,吓得他手脚发软,树枝也从指间落到地上。他慢慢转过头去,只见一个身影阴森地逼近。
“没去哪里……”话还没说完,两根骨节嶙峋的手指就牢牢揪住了他的耳朵,把他扯了过去。西蒙痛得叫出声来。
“还敢说‘没去哪里’,小懒鬼!”城堡的女管家“怒龙”瑞秋脸对脸冲他大吼——其实女管家比西蒙矮了将近一英尺 [1]  ,之所以能这样面对面,是因为瑞秋踮起了脚尖,而西蒙又习惯佝偻着身子。
“对不起,夫人,我错了。”西蒙嘟哝道,伤心地看着那只甲虫顺着教堂墙面上的一条裂缝逃走。
“一句‘对不起’就完了?”瑞秋咆哮着,“其他人都忙疯了,你却在干什么?还害得我 浪费时间来找你!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西蒙,你什么时候才能像个男人?你要怎样才能长大?”
十四岁的男孩一脸窘迫,一言不发。瑞秋怒视着他。
乱糟糟的红发,还有雀斑, 她想,这模样还真挺叫人同情 。可瞧 他眯眼皱眉的德性——哎呀呀,简直像个弱智!
西蒙偷瞄瑞秋几眼,只见她呼吸急促,将挪文德月的空气转换成白雾再喷出来,身子还不住地颤抖,也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愤怒。但不管如何,对西蒙而言,瑞秋这样子只能让他的心情更加糟糕。
她在等我解释两句 ——不过她看起来还真是累坏了 !西蒙想着,背弓得更弯了,双眼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脚。
“好啦,跟我过来。上帝保佑,我手上有一大堆事情,正好让懒鬼活动活动。你知不知道国王 从病床上下来了?知不知道他今天还跑到王座大殿去了?你是聋了还是瞎了?”她拽着他的胳膊肘,拖着他走出花园。
“国王?约翰国王?”西蒙惊讶地问。
“不是,你个傻孩子,是救主来了!废话,当然是约翰国王了!”瑞秋停下来,把一缕掉出来的铁灰色头发塞回软帽里。她的手在颤抖。“你是玩爽了,”她说,“却把我害得这么狼狈又心烦意乱,居然说了对老约翰国王不敬的话,他都病得那么重了。”她响亮地抽了抽鼻子,凑过去重重地拍了拍西蒙的手臂,“你给我过来。”
瑞秋拖着脚步往前走,身后牵着淘气的男孩。
除了这座亘古流传的城堡外,西蒙无家可归。“海霍特”意为高堡,城堡里有座名字很贴切的塔楼——绿天使塔。这座塔的顶端远在那些最古老最高大的树木之上,塔尖安放着一座天使雕像。要是这位天使用长满铜绿的手垂直往下扔一块石头,石头会落下将近二百肘尺 [2]  ,直至坠入腥咸的护城河中,惊扰到在河底淤泥间盘桓的梭子鱼的美梦。
爱克兰农民们世世代代在高堡周围繁衍生息,但即便回溯到最古老的祖先,他们的历史也远不及海霍特。爱克兰人不过是最近一拨声称拥有城堡所有权的人——从前也有许多人这么说过,但却从未有人真正意义上拥有过这座城堡。高地上各种不规则建筑,是不同种族在各个时期留下的痕迹:粗糙的木料和石料出自瑞摩加人,赫尼斯第人在上面进行了杂乱无章的修补,还留下了奇怪的雕刻,精巧绝伦的石雕则是纳班工匠的杰作。在所有这些建筑之上,屹立着绿天使塔。它是由不死的希瑟建造的,年代比人类来到这片大陆的历史还要久远。那时,整个奥斯坦·亚德都是他们的领土。同样,希瑟也是此地最早的主人,正是他们,在山顶盖起了可以俯瞰津濑湖和通往大海的河道的要塞,并将它命名为阿苏瓦。若城堡只能选一个名字,那么,在这么多任主人所起的称呼中,“阿苏瓦”无疑是最合适的。
如今,无论是广阔的草原,还是连绵的丘陵,精灵早已绝迹。他们躲进了森林、险山,甚至人迹罕至的幽暗之地,唯独城堡的残骸遗留下来,被侵略者们当做了家园。
阿苏瓦是个充满着矛盾的地方,既骄傲又破败,既欢乐又冷峻,似乎连城堡本身都忘记了曾被数度易手的岁月。阿苏瓦——即海霍特——高高地耸立在市镇及外围的领地上方,仿佛一头正回味着蜂蜜的香甜酣睡的母熊,但若崽子们有半点动静,它也能敏锐地察觉到。
巨大的城堡里居民众多,但西蒙或许是唯一一个无法找到自己位置的人。泥瓦匠抹平宅邸的石灰门面,修复破碎的城堡墙壁——他感觉破损的速度似乎总比修复的速度来得快——但他从未认真考虑过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转的,以及为什么这样运转。厨房总管和仆役长快乐地吹着口哨,将装在大木桶里的葡萄酒和腌牛肉运到各处。每天早晨,他们在城堡总管的监督之下,同农民们为了洋葱和裹着湿泥的胡萝卜讨价还价,又忙着把大包大包的粮食搬回海霍特城的厨房。瑞秋和她手底下那些女仆们也总是忙得焦头烂额,她们挥舞着稻草竿扎成的扫帚,像放羊似的清扫飞扬的尘土,嘴里还骂骂咧咧抱怨个不停,说城堡里的住客离开以后,房间总是肮脏杂乱得令人无法忍受。
在这些勤勉的人当中,蠢蛋西蒙也算是个名人,就像蚂蚁窝里的蚱蜢。不少人都告诫过他,说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大人物,所以别好高骛远。这一点他也认同,因为说这些话的人大都比他年长——因此也应该更明智。当同龄的男孩都在努力工作,以证明他们是负责任的男子汉的时候,西蒙却还在东游西逛玩泥巴。而且不管谁把什么任务交给西蒙,用不了多久,他就神游天外去了。他会梦到战场、巨人,或是乘坐大船扬帆出海……然后莫名的,差事就被搞砸了,东西被他弄坏了,或者干脆弄丢了。
除了那些状况外,他还喜欢玩消失。他像一条细长的影子,能藏在城堡的任何角落,还跟装修工似的,可以爬上任何一道墙。他深谙城堡的每一条走廊、每一个藏身之处,因此大家都叫他“鬼精灵”。而瑞秋除了没少赏他耳光以外,还另外送给他一个外号——“蠢驴”。
瑞秋终于放开了西蒙的手臂。他闷闷不乐地拖着脚步跟在女管家身后,像被裙摆缠住了一样。偷懒被逮个正着,甲虫也逃走了,整个下午就这样完蛋了。
“现在要我干吗?”他没精打采地小声问道,“去厨房帮手?”
瑞秋不屑地吸了吸鼻子,继续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活像一只穿着围裙的獾。西蒙心有不甘地回过头,最后望了一眼枝繁叶茂的树木和花园的篱笆,跟了过去。二人的脚步声混在一起,在长长的石头走廊里激起沉重的回音。
他是被城堡女仆们抚养长大,但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她们中的一员——西蒙说到底是个男孩子,理所当然干不了精细的日常杂务,因此大家一直尝试帮他找一份适合的工作。大庄园里向来容不下游手好闲之人,更何况海霍特城无疑又是其中最大的一座。后来他在厨房里寻了个差事,但就算是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他也干得不如人意。其他小厮总是用胳膊肘捅捅对方,然后一起偷偷笑话西蒙——瞧他手臂泡在热水里、眯着眼出神的样子,一看就是在做翱翔蓝天的白日梦;而当他心不在焉地擦洗漂在大桶里的棍子时,大概是在幻想从怪物手中拯救梦中女孩吧。
传说中倒是有位弗罗伦爵士,据说他来自纳班,还是声名显赫的凯马瑞爵士的亲戚。这个弗罗伦年少时曾来到海霍特城受训成为骑士,却由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谦卑,把自己伪装成小厮,就像西蒙那样干了整整一年杂活儿。按照故事里的说法,辛苦的工作完全没有影响到他那双白皙漂亮的手,于是有人开玩笑,戏称他为“玉手”。
但西蒙只需低下头,看看自己开裂的指甲和通红的手掌,就能认识到自己绝非某个显贵领主的遗孤。他不过是个小厮,是打扫墙角的清洁工,仅此而已。众所周知,约翰国王在年纪不大时就手刃了红龙,而西蒙却只能跟扫帚和罐子纠缠不休。他们的人生差距并不在地位或出身,而是在于时代的不同。然而这一切还得多谢老国王,正是因为他,海霍特城无尽的黑暗大厅里再也没有龙了——至少没有活着的龙。不过就像西蒙经常说的那样,瑞秋刻薄的脸,还有她那钳子般可怕的手指,也跟真龙差不了多少。
他们终于到达了王座大殿的前厅,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的风眼。女仆们几乎是在小跑,就像瓶子里的苍蝇,从一堵墙冲向另一堵墙。瑞秋双手握拳背在身后,巡视着她的领地——从两片薄嘴唇微微上扬的表情看来,她似乎很满意。
西蒙缩在一面挂满壁毯的墙边,一时竟被人遗忘了。他无精打采地用眼角瞄着新来的女仆海普兹帕。她身材丰满,顶着一头卷发,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张狂不羁。当海普兹帕提着个水桶晃晃荡荡地经过西蒙身边时,注意到了他的视线,被逗乐似的咧开嘴笑了。西蒙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滚烫滚烫,赶紧转过头去,假装摆弄破墙面上的帘子。
瑞秋可没让这一切逃出她的视线。
“愿上帝狠狠抽打你这头懒驴,臭小子,我不是叫你赶紧干活吗?过来,拿着这个!”
“去哪里?干什么?”西蒙叫了起来。海普兹帕银铃般的嘲笑声从门廊里传来,让他很是丢脸。他沮丧地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好疼。
“拿上扫帚,到医师那儿打扫一下。那家伙的房间乱得像狗窝,国王能下床了,谁知道他会去哪儿看看?”瑞秋的语气透出明显的不屑。在她看来,一个男人,即使贵为国王,也改不了任意妄为的天性。
“莫吉纳医师的房间?”西蒙问道,自在花园里被逮住,他总算能高兴起来了,“我马上就去!”他抓起扫帚,立马跑得没影了。
瑞秋抽了抽鼻子,转过身去检查已经一尘不染的前厅。在王座大殿那紧闭的大门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她稍稍琢磨了一会儿,然后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就像扑杀掉一只徘徊不去的蚊虫。她拍了拍手,用牧人放羊般坚定的目光牢牢掌控住手下的部队,带着他们鱼贯走出前厅,奔赴下一个艰难的战场,收拾那名为“杂乱”的敌人去了。
大门背后,那座引起人们好奇的大殿墙上挂着一排排积满灰尘的旗帜,旗帜上传说中神兽的形象已然褪色——麦尔登部族的金马纹章、纳班亮闪闪的翠鸟纹章,还有猫头鹰、公牛、水獭、独角兽、鸡冠蛇……静静沉睡着的动物们按照等级,整齐有序地排列着。大殿里没有一丝风,这些陈腐的挂饰全都纹丝不动,就连早已失去主人的蜘蛛网也完整无缺。
但还是和以往有些不同——一个尖细的嗓音正轻唱着歌,给阴暗的房间带来了一丝生机。这声音听起来,既像年幼的孩子,又好像极其年长的老人。
在大殿最深处,海霍特诸位国王雕像的石墙上悬着一张挂毯,毯子上绘着皇家纹章——火龙圣树。六座冷冰冰的孔雀石雕像组成了一支仪仗队,守护着一张巨大而沉重的王座。王座仿佛是用整块黄色象牙雕刻而成,扶手凹凸不平,椅背上端顶着一颗长满利齿的庞大蛇状头骨,眼窝中是无尽的黑暗。
椅前坐着两个人影,歌声正是从他们那边传来。其中一人穿着老旧斑驳的小丑服,细细的嗓音在王座脚下飘荡,仿佛只需一点回声就能将之打散。另一人坐在小丑上方的椅子上,身影佝偻憔悴,看上去像极了一只上年纪的猛禽,雄心虽然不减,怎奈何只剩一把老骨头,颤颤巍巍、精疲力尽。
经历了三年疾病的折磨,虚弱不堪的国王终于回到了他那满是尘土的王座大殿。他聆听着脚下瘦小男人唱的歌,遍布斑纹的瘦长双手紧抓雄伟的黄色王座扶手。
他曾是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然而现在却弯腰驼背,像个祈祷的僧侣。他穿着松垮的天蓝色长袍,满脸乱糟糟的胡子,仿如荒野里的乌瑟斯先知。一把剑横放在他腿上,剑身光亮如昔。他头顶端放着一顶铁王冠,上面镶满了海绿色的翡翠和名贵的猫眼石。
坐在国王脚下的人沉默了一段时间,继续唱起另外一首歌:
“烈日悬空
 可数雨滴?
 河床干涸
 可游对岸?
 皆属凡人
 可捉彩云?
 不,不能,我不能……
 风吟耳际:等一等
 风吟耳际:等一等……”
一曲唱毕,穿蓝袍的高大老人伸出手,弄臣有样学样。两人手握着手,一语不发。
圣王约翰,爱克兰之主,全奥斯坦·亚德的至高王,希瑟之劫难,信仰守护者,光锥的主人,红龙刹拉卡杀手……显赫的圣王约翰再次坐上了龙骨打造的王座。可如今,他已经老了,非常老。泪水顺着他的脸庞滑落。
“啊,淘儿。”终于,他吐出几个字,声音低沉,带着岁月的沧桑,“上帝真是太无情了,竟然让我走向这样让人遗憾的结局。”
“也许吧,陛下。”裹着花格子上衣的小个子老人挤出一个堆满皱纹的微笑,“也许……不过,若是换了其他人有这样的一生,他们肯定不会抱怨命运的不公。”
“这才是重点,老朋友!”国王懊恼地摇了摇头,“到了年老力衰的时候,所有人别无二致。跟现在的我相比,连笨裁缝的学徒都充满了活力。”
“啊,我的陛下,陛下……”淘儿白发苍苍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帽子上的铃铛却没有响——铃舌在很久以前就不见了。“陛下,您的忧虑很合情,但不够合理。天下之人,或伟大或渺小,都要走上这条路。不管怎么说,您的人生已经足够波澜壮阔了。”
圣王约翰扶起光锥的剑柄,像手持圣树一样把它高高举起。他那瘦长的手背正好悬在眼前。
“你知道这把剑的故事吗?”他问道。
淘儿猛地抬起眼。这个故事,他已经不知听过多少遍了。
“请您讲给我听吧,陛下。”他轻轻地说。
圣王约翰笑了起来,他的双眼紧紧盯着面前包裹着皮革的剑柄。“我的朋友,剑是男人右手的延续……而剑的末端就是他的心脏。”他将剑举得更高些,好让剑身触到高处小窗投射进来的一束光,“同样,人是神的右手——也是神之意愿的忠实执行者。你明白吗?”
突然,他俯身向前,浓眉下的目光变得如猛禽般锐利。“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他用颤抖的手指着剑柄。在那儿,金线缠绕着一小块生锈起皱的金属片。
“请告诉我,陛下。”淘儿当然知道那是什么。
“这是从审判之树上找到留存于世的唯一一片指甲。”圣王约翰将剑柄贴紧双唇,又拿开,片刻后又将这片透着凉意的金属抵住他的面颊。“从乌瑟斯·安东的手上剥落下来的,我们的救主……来自他的手……”国王的眼神停留在高处半明半暗的光芒上,那是一小片镜子的反光。
“当然,还有一件遗物。”沉默了片刻,他再度开口,“殉道者与屠龙者圣鄂斯坦,他的指骨也在这剑柄里面……”
沉默再次降临。过了一会儿,淘儿再次抬起头,发现他的主人又泪如雨下。
“呸,羞耻啊!”约翰叹息道,“我该怎样做才不会辜负这把神赐之剑?世上依然布满罪恶,沉重不堪,它们正在玷污我的灵魂——我曾亲手杀死红龙,而现在,这双手臂却连牛奶杯都拿不动。哦,我快要死了,亲爱的淘儿,我快死了!”
淘儿凑了过去,将国王一只骨节嶙峋的手从剑柄上掰开,亲吻着。眼前的老人还在不停地哭泣。
“哦,主人啊,”弄臣恳求道,“求您别哭了!世人都会死——您、我,所有人都一样。如果我们没有早夭或暴毙,那么我们的命运就会跟树木一样:愈渐衰败,最终归于尘埃。这是一切事物的轨迹。您怎么能跟神的旨意抗争呢?”
“是我,一手建立了这个王国!”圣王约翰浑身颤抖,怒不可遏地将手抽出,重重拍打着王座的扶手,“他们必须权衡轻重!无论我的灵魂中包含了多少罪孽,上帝一定要把我的功绩都记录在案!是我把这些人从泥淖中拯救出来,是我把可耻可恶的希瑟赶除净尽,是我赐予了这些农民法律及正义……我所做的这些事情必定意义非凡!”约翰的声音渐渐轻了下去,不知思绪飘去了何方。
“我的老朋友,”最后,他苦涩地说,“现在我连主城区的市场都去不了了!我只能躺在床上,想在冰冷的城堡里走动走动,还要依靠年轻人的搀扶……佣人们在我门口窃窃私语,在我寝宫外蹑手蹑脚地走动。我的王国正在从内部开始腐化,一切都将落入罪恶之中!”
国王的话语在大厅的石墙中间回荡,随后慢慢地消散在飞舞盘旋的灰尘中。淘儿又一次紧紧地握住约翰的手,直到国王再次平静下来,才放松一些。
“好吧,”又过了一会儿,圣王约翰说,“至少,出现了这些腐败的景象,我的埃利加将会比现在的我更能干,他会让这个王国长治久安。”他抬手挥过王座大厅,“今天,我要把他从麦尔芒德召回来。他必须尽早做准备接过我的王冠。”国王叹了口气,“我不能再像女人一样哭哭啼啼,而应该庆幸我拥有许多其他国王没有的东西——在我归天之后,还有个坚强勇敢的儿子可以统治我的国家。”
“两个坚强勇敢的儿子,陛下。”
“唉。”国王愁眉苦脸地说,“约书亚有许多优点,但我认为这其中并不包括‘坚强’。”
“您对他太严厉了,主人。”
“荒唐!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训我了,小丑?你比我这个当父亲的更了解我的儿子?”约翰的手颤抖起来。一瞬间,他看上去似乎想挣扎起身,但最后还是慢慢地放松下来。
“约书亚太愤世嫉俗了。”国王的声音更轻了,“悲观、忧郁,毫不关心身边的人——而对于王子而言,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潜在的杀手。不,淘儿,我的小儿子太古怪了,尤其是……在他失去了他的手之后。啊,慈悲的安东啊,也许这都是我的错。”
“陛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爱蓓卡去世后,我本应续弦。没有王后,这个城堡实在太冷清……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让那孩子性情大变。好在埃利加没受到什么影响。”
“没错,埃利加王子生来心硬如铁。”淘儿嘟囔了一句。即使国王听到了,也没作任何反应。
“埃利加是我的长子,为此我要感谢仁慈的上帝。他勇猛健壮,是天生的将才,若他是小儿子的话,那约书亚的王位可就坐不稳喽。”约翰国王摇了摇头,看来十分自信。接着他伸手抓住小丑的耳朵,用力地拧了拧,好像对方不是个老人,而是五六岁的孩童似的。
“答应我一件事,淘儿……”
“什么事,陛下?”
“等我死了以后——肯定不会太久,我想我熬不过这个冬天了——你一定要把埃利加带到这儿来……你觉得他们会不会就在这里加冕?算了,不管这个了。如果加冕典礼在这里举行,那就等到仪式结束再把他带来,把光锥交给他。对,从现在起,我把它交给你。恐怕我活不到他从麦尔芒德,或是其他什么地方赶回来了。我要你保管这把剑,连同我的祝福,直接交到他手里。听明白了吗,淘儿?”
圣王约翰用颤抖的双手将剑插回鞘中,又艰难地想要将它们从身上解下。淘儿跪下来,帮他解开缠在一起的佩饰。小丑的手指依然有力。
“陛下,您要祝福他什么呢?”他一边试着解开绳结,一边从牙缝里挤出问话。
“把我对你说过的话转告给他。告诉他,剑就是他的心和手,就如同我们是天父的心和手所使的工具一样……告诉他,这是个光荣的使命,却并非美差,这使命具有某种……价值……”约翰犹豫着,用颤抖的手指遮住眼睛,“算了,不提这个,只要告诉他关于剑的那些话就行了。”
“谨遵您的旨意,吾王。”淘儿回答道。虽然他解开了绳结,但眉头依然紧锁,“我将带着无上的荣光完成您的心愿。”
“很好。”圣王约翰再一次仰靠着龙骨王座,闭上了灰色的双眼,“再为我唱首歌吧,淘儿。”
淘儿开口唱了起来。头顶上,积满灰尘的旗帜不知怎的竟微微摆动起来,好像那些沉默的观察者正在低声交谈——古老的苍鹭、瞎眼的熊、各种奇怪的生物……它们的话语像涟漪般荡漾开去。
 
[1] 一英尺约合0.3米。
[2] 肘尺是一种长度单位,指从中指指尖到肘部的长度,因规格不同,约合17~22英寸,即43~5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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