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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出发了。“快乐”,那些向导说,就是“旱季”,葡萄牙语念作“弗尔思”,而“悲伤”就是“雨季”,但没人告诉斯特里克兰“雨季”的葡萄牙语怎么说。上一年雨季留下的遗物是大小坑洞、被洪水淹没的蜿蜒捷径,“约瑟菲娜”号都尽可能地解决了。这些牛轭般的U形急弯把亚马孙变成了一只动物。它横冲直撞。它隐匿躲藏。它狼奔豕突。恩里克斯高兴地大呼小叫,发动引擎,绿色幽暗的丛林里便充满了有毒的黑烟。斯特里克兰抓住栏杆,凝视着水面。水是混浊的棕色,泛着白沫,像漂着棉花糖的巧克力牛奶。十五英尺高的象草沿着河岸耸立,仿佛一头正要苏醒的巨大的熊的背。
恩里克斯喜欢把控制台交给大副,这样他就能空出手来去写航行日志。他自夸地说那是为了出版和成名而写。到时候,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这个伟大的亚马孙探险家的名字:劳尔·罗莫·萨瓦拉·恩里克斯。他抚摸着航行日志的皮质封面,做梦似的想象着选哪张作者照片才好。斯特里克兰强压下自己的憎恶、恶心以及恐惧。这三者都是障碍。这三者都会出卖你。这是在韩国时霍伊特教给他的。干你的活儿就好。最有益处的感觉是:什么都感觉不到。
然而,丛林之中最隐秘的杀手莫过于单调。日复一日,“约瑟菲娜”号在不断蔓延的漩涡水雾之下沿着无边无尽的水流航行。有一天,斯特里克兰无意间向上瞥了一眼,看见一只黑色的大鸟掠过蓝天,仿佛一块油污。是只秃鹰!一旦注意到了,他就每天都能见到它,看着它懒洋洋地兜着圈子,期待着他死掉。斯特里克兰装备精良:手上有一支M63突击步枪,腰上枪套里还有一支70型伯莱塔。他心里痒痒的,很想把那只鸟打下来。它就是霍伊特,正监视着自己;它就是莱妮,正和自己告别着。他不知道哪一种才对。
夜间航行很危险,所以船要抛锚。斯特里克兰通常会一个人站在船头,任由那些船员窃窃私语,任由那些印第安勇士瞪着他,好像他是什么美国怪兽似的。在这不寻常的一晚,月亮仿佛一个巨大的洞,割开夜的血肉,露出苍白、闪着冷光的骨头。他没注意到恩里克斯蹭了过来。
“您看见了吗,那片正嬉戏的粉红色?”
斯特里克兰怒不可遏,不是因为船长,而是因为他自己。什么样的战士会把后背露给别人?而且,他看月亮还被人发现了。太娘了。这类事只有莱妮才会做,还会叫他握着她的手。他耸耸肩,希望恩里克斯能走开,但船长却拿着他的航行日志打了个手势。斯特里克兰顺着手势的方向远望,看见有什么东西正蜿蜒起伏,激起银色的浪花。
“亚马孙河豚,”恩里克斯说,“河里的淡水豚。您说呢?有两米?两米半?只有雄性河豚才是这种粉红色。能看见一只,咱们可真走运。可少见了,雄河豚,单独行动的雄河豚。”
斯特里克兰不知道恩里克斯是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嘲笑他的不合群。船长摘掉帽子,白头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您知道亚马孙河豚的传说吗?应该不知道吧。他们教给您的都是关于枪和子弹的,嗯?许多亚马孙土著认为粉红色的河豚是一位爱神,会变形。在这样的夜晚,他就会变成一个英俊无比的小伙子,走到最近的村庄里去。你看他戴的帽子就能认出他,那帽子是用来遮住喷水孔的。他就扮成这副模样,引诱村里最美丽的女人,把她们带到他河里的家中。等着看吧,今天晚上河边肯定没几个女人,因为她们害怕被爱神掳走。不过我倒觉得这故事充满希望。水下的福地难道不比贫穷、乱伦、暴力的人世更好?”
“它游近了。”斯特里克兰本不想说得这么大声。
“啊!咱们赶紧去找其他人吧。据说看着爱神的眼睛会受诅咒,会让人不停地做噩梦,直到发疯。”
恩里克斯像老朋友似的拍了拍斯特里克兰的背,吹着口哨,慢悠悠地走了。斯特里克兰在栏杆旁边跪了下来。河豚在水中沉潜,犹如一根穿梭编织的针。它可能知道船是什么东西,它可能想吃点鱼片。斯特里克兰抽出了他的伯莱塔,瞄准了他觉得河豚会浮上来的地方。只有梦幻的空想不配活下去。严酷的现实,就是霍伊特所追求的,斯特里克兰要是想活着离开这里,也必须明白这一点。水面之下,河豚的形状渐渐清晰。斯特里克兰等待着,他想看看它的眼睛。他才是那个传递噩梦的人,他才是那个让丛林陷入疯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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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里克斯喜欢把控制台交给大副,这样他就能空出手来去写航行日志。他自夸地说那是为了出版和成名而写。到时候,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这个伟大的亚马孙探险家的名字:劳尔·罗莫·萨瓦拉·恩里克斯。他抚摸着航行日志的皮质封面,做梦似的想象着选哪张作者照片才好。斯特里克兰强压下自己的憎恶、恶心以及恐惧。这三者都是障碍。这三者都会出卖你。这是在韩国时霍伊特教给他的。干你的活儿就好。最有益处的感觉是:什么都感觉不到。
然而,丛林之中最隐秘的杀手莫过于单调。日复一日,“约瑟菲娜”号在不断蔓延的漩涡水雾之下沿着无边无尽的水流航行。有一天,斯特里克兰无意间向上瞥了一眼,看见一只黑色的大鸟掠过蓝天,仿佛一块油污。是只秃鹰!一旦注意到了,他就每天都能见到它,看着它懒洋洋地兜着圈子,期待着他死掉。斯特里克兰装备精良:手上有一支M63突击步枪,腰上枪套里还有一支70型伯莱塔。他心里痒痒的,很想把那只鸟打下来。它就是霍伊特,正监视着自己;它就是莱妮,正和自己告别着。他不知道哪一种才对。
夜间航行很危险,所以船要抛锚。斯特里克兰通常会一个人站在船头,任由那些船员窃窃私语,任由那些印第安勇士瞪着他,好像他是什么美国怪兽似的。在这不寻常的一晚,月亮仿佛一个巨大的洞,割开夜的血肉,露出苍白、闪着冷光的骨头。他没注意到恩里克斯蹭了过来。
“您看见了吗,那片正嬉戏的粉红色?”
斯特里克兰怒不可遏,不是因为船长,而是因为他自己。什么样的战士会把后背露给别人?而且,他看月亮还被人发现了。太娘了。这类事只有莱妮才会做,还会叫他握着她的手。他耸耸肩,希望恩里克斯能走开,但船长却拿着他的航行日志打了个手势。斯特里克兰顺着手势的方向远望,看见有什么东西正蜿蜒起伏,激起银色的浪花。
“亚马孙河豚,”恩里克斯说,“河里的淡水豚。您说呢?有两米?两米半?只有雄性河豚才是这种粉红色。能看见一只,咱们可真走运。可少见了,雄河豚,单独行动的雄河豚。”
斯特里克兰不知道恩里克斯是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嘲笑他的不合群。船长摘掉帽子,白头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您知道亚马孙河豚的传说吗?应该不知道吧。他们教给您的都是关于枪和子弹的,嗯?许多亚马孙土著认为粉红色的河豚是一位爱神,会变形。在这样的夜晚,他就会变成一个英俊无比的小伙子,走到最近的村庄里去。你看他戴的帽子就能认出他,那帽子是用来遮住喷水孔的。他就扮成这副模样,引诱村里最美丽的女人,把她们带到他河里的家中。等着看吧,今天晚上河边肯定没几个女人,因为她们害怕被爱神掳走。不过我倒觉得这故事充满希望。水下的福地难道不比贫穷、乱伦、暴力的人世更好?”
“它游近了。”斯特里克兰本不想说得这么大声。
“啊!咱们赶紧去找其他人吧。据说看着爱神的眼睛会受诅咒,会让人不停地做噩梦,直到发疯。”
恩里克斯像老朋友似的拍了拍斯特里克兰的背,吹着口哨,慢悠悠地走了。斯特里克兰在栏杆旁边跪了下来。河豚在水中沉潜,犹如一根穿梭编织的针。它可能知道船是什么东西,它可能想吃点鱼片。斯特里克兰抽出了他的伯莱塔,瞄准了他觉得河豚会浮上来的地方。只有梦幻的空想不配活下去。严酷的现实,就是霍伊特所追求的,斯特里克兰要是想活着离开这里,也必须明白这一点。水面之下,河豚的形状渐渐清晰。斯特里克兰等待着,他想看看它的眼睛。他才是那个传递噩梦的人,他才是那个让丛林陷入疯狂的人。